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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網絡運營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4-01-31 14:50:0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電商網絡運營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電商網絡運營

第1篇

【關鍵字】 IMS 多媒體 視頻電話 終端

一、引言

隨著多媒體業務的發展,視頻類業務需求正在向固定移動融合、多屏融合轉變。運營商可基于IMS核心網實現多屏間視頻電話業務,包括手機客戶端與PC客戶端,以及機頂盒之間實現視頻互通,提供三屏間視頻互通業務,增加多屏間組合業務類型。

二、視頻互通研究范圍

視頻業務互通是不同客戶端之間進行一對一的視頻電話,特征為各客戶端之間可以互相撥打對方終端,實現不同客戶端之間的視頻互通,接通后,雙方可以看到對端的影像,同時可以聽到對端的聲音。

其中:

手機終端,指運營商定制基于IMS的移動可視電話終端;

機頂盒,指在現有機頂盒中增加基于IMS的視頻電話功能模塊的應用;

IMS終端包括:SIP固定硬終端、IMS PC軟終端等;

軟交換終端包括:軟交換PC軟終端等;

第三方多媒體會議系統,指與運營商合作的第三方多媒體會議系統;

其他視頻電話系統,指第三方提供的具備點對點視頻電話能力的業務產品等。

三、組網方案研究

采用統一的IMS網絡平臺來實現手機、固定終端、PC終端、機頂盒之間的視頻互通。視頻電話業務通過集中、統一的網絡進行提供,視頻電話類增值業務平臺可基于同一個網絡平臺進行建設,網絡結構清晰,視頻互通實現簡單。

視頻互通網關(VIG)在IMS網絡內部統一部署,對其他IP網絡或其他運營商網絡業務統一進行設置,視頻互通設置簡化、集中,有利于業務的統一提供,降低投資,簡化管理。

方案優勢:

碼號管理的優勢

利用IMS網絡統一的碼號管理,更適宜進行“統一號碼”的應用,即用戶的不同終端類型使用同一號碼,避免不同平臺間碼號管理的不一致,可能產生業務沖突。

統一業務部署的優勢

基于統一的核心網,在部署視頻增強型應用時,具備統一性、更快速的特點。用戶通過不同的接入方式,仍能感受業務體驗的一致性。

統一的視頻電話互通節點設置的優勢

由于目前各業務平臺孤島式的部署方式,平臺間實現視頻能力的互通時,由于標準協議的不統一,可能帶來重復的設備設置和資源浪費。而IMS網絡天然的支持網絡內部終端間的互通,對外提供統一的互通節點,對整合網絡和優化結構而言,是一種較適宜的技術架構。

第2篇

強化個性化服務

酒店管理的終極目標,是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優質、貼心服務,因此酒店管理系統通常都是圍繞著如何讓酒店方便地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Infor10 SoftBrands HMS的最新版本主要從以下三方面來滿足酒店更好地提供個性化服務的需求。

首先,為酒店提供統一的管理平臺,通過標準化數據庫為酒店個性化服務提供數據支撐。統一管理平臺能將酒店的銷售記錄、預訂記錄和房間可用性等數據集中起來,使酒店相關人員輕松地創建財務、經營業績以及旅客統計等報告,從而方便酒店進行諸如預訂房間分配、采購及季節規劃等決策。不僅如此,酒店還可以根據自身的特性方便地對流程進行定制。比如說,機場酒店只要設計簡單的入住、結賬功能即可,而度假型酒店則可以設計各種復雜的打包服務。Infor SoftBrands 亞太區酒店行業解決方案副總裁兼總經理Chris Gribble介紹,Infor10 SoftBrands HMS的Workspace(工作空間)界面和移動增強功能,能讓酒店工作人員在更短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從而有更多時間為住客服務。

其次,情境商業智能幫助酒店迅速作出決策,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客戶滿意度。例如,系統可在預訂屏幕上自動顯示住客以往住宿記錄和個人喜好的深度數據分析,使預訂能夠進行相關的升級推銷。

最后,增強移動能力,從而為客戶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同時也為酒店工作人員隨時隨地辦公提供方便。這一能力可使得酒店隨時更新客戶的入住、結賬、客房管理狀態,同時將其他更多的功能擴展到移動設備上。此外,移動功能也使得預訂和客房管家在外出時能快速、輕松地訪問關鍵流程。

由ONYX酒店集團控股的莎瑪集團選用了SoftBrands酒店產品系列中的物業管理系統(PMS),在其設在香港的酒店內進行部署。也就是說,莎瑪集團所有的服務式公寓都將應用這一中央平臺。部署SoftBrands的PMS后,莎瑪能夠建立一個所有員工均可訪問的中央數據庫來簡化分配管理, 包括旅客資料。這些旅客資料便于莎瑪改善預訂流程,并為客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如果客人二次入住莎瑪,所有的一切將按其意愿得到井井有條的安排。

關注社交網絡

很多人要到陌生的地方前,預訂酒店時都會先去TripAdvisor、去哪兒等熱門旅游評級網站去尋求幫助。因此,對酒店行業來說,社交網絡已經成為其不能不關注的宣傳、營銷渠道。如何用好、管理好這些社交網站,以及微博、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媒體,已經成為酒店企業當今的一大挑戰。

比如說,住客會在微博上對酒店的某項服務提出改進建議或者表揚,如果能夠得到酒店的快速反饋,客戶滿意度將得到大幅提升,否則會對酒店的聲譽帶來不利影響。再比如說,客戶入住后在TripAdvisor對酒店給出不好的評價,如果酒店不快速對此評價做出解釋,或者與評價者進行溝通更新評價,就會打消很多潛在客戶入住的念頭。

第3篇

〔論文摘要〕隨著世界經濟的一體化和全球化,他國的電信產業將與我國電信產業直面競爭,我國電信產業積極尋求自強,市場化成了惟一而又可靠的路徑。市場主體的多元化的出現及新老電信運營能否充分競爭,核心問題在于電信網絡能否有效互聯互通,本文探討了我國電信網絡競爭中運營商互聯互通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通過問題的對策建議。

電信網絡競爭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網絡之間的互聯互通問題,網絡間互聯互通的實現程度,決定著網絡競爭的實現程度。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對于我國這樣一個逐步放開電信市場促進網間競爭政策的國家而言,互聯互通能否成功解決,是決定電信放開政策能否取得成功的最關鍵因素。就世界范圍而言,所有電信市場放開國家的政府電信監管機構,都試圖參與和介入具有競爭關系電信運營商之間的互聯互通,依法采取必要干預措施,以防止主導電信運營商濫用其網絡用戶資源優勢,適當保障新興運營商的權益,促進公平而合理的競爭。

一、電信網間互聯互通的界定及其意義

何謂電信網間互聯互通,目前尚未有統一的或最具權威的定義,各種國際組織、政府機構或電信研究機構有多種不同解釋。世界貿易組織關于電信網互聯互通的定義為:指公眾電信傳輸網絡或服務提供商之間的聯接,目的是為了允許一個提供商的用戶能夠通過另一個提供商所提供的接入服務與另一個提供商的用戶進行通信聯系。國際電信聯盟( ITU)關于電信網互聯互通的定義則為:指網絡服務提供商為聯接設備、網絡與服務所作的商務與技術安排,目的是為了使得客戶能夠訪問其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客戶、服務及網絡。通過對以上互聯互通定義的比較分析,可以發現互聯互通的三個基本屬性:其一,是強調電信網絡之間直接的物理聯接;其二,互聯互通的最終效果,是實現用戶跨網絡的溝通或用戶跨網絡的享受服務;其三,互聯互通通常是指公眾網絡運營商之間實施的一種具體類型的接入,在多數國家不包括專用通信網與公眾通信網之間的互聯。而公眾網絡運營商則主要是固定本地電話網運營商、長途電話網運營商及移動通信網運營商等。

競爭已經成為時下電信市場發展與創新的關鍵因素,而互聯互通是確保競爭有效開展的一項重要的前提條件。在昔日電信壟斷經營時期,因為只存在一家電信運營商,盡管其不同業務可能由不同子公司經營,或者相同業務由不同子公司按區域或其他形式劃分經營,這些業務之間亦存在著互聯互通的問題,但這僅是壟斷運營商集團內部業務的互聯問題,并非真正意義上的互聯互通。只有按照資本所有權或者控制權區分的不同電信企業網間的互聯互通,才稱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互聯互通。在推進電信產業市場化的過程中,各國通過私有化、拆分、重組等形式組建了一批新興的電信運營企業,而這批新興的電信運營企業必須在業務上與傳統壟斷電信企業互相聯通,否則其建設的電信網就不能投入正式的商業運營,新興電信運營企業就不能生存,因為新興電信運營企業的用戶根本就無法與傳統電信企業的用戶之間進行通信。

二、我國電信網間互聯互通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主導運營商阻礙互聯互通的反競爭行為。主導運營商在互聯互通方面實施“策略性”反競爭行為。比如,主導運營商就互聯互通制定一個高額的收費標準,若執行該標準,新興電信運營商幾乎無利可圖;若不執行,則雙方陷入持久的定價糾紛。舉例而言, 1997年4月,中國聯通移運通信系統在溫州建成,根據郵電部和國家計委有關文件,又據聯通浙江分公司與浙江省電信局達成的協議,溫州市電信局應盡快將其網絡與聯通的130無線通信實現匯接,從而實現兩個網絡之間互聯互通。然而,溫州電信卻提出讓中國聯通難以承受的互聯互通的結算方式,時至1998年5月,雖有地方政府的艱苦協調,雙方的爭執與談判仍在進行中,而溫州的聯通無線通信網已經投資1. 5億元,只有等到互聯互通后才能對外開通其2萬部手機,僅這一年的設備閑置就造成了高達數千萬元的損失。

隨著法律的完善和監管機構的干預,主導運營商拖延互聯互通合同的簽署的可能性與有效性已經下降,而“互聯但不互通”、“通而不順”、“通而不暢”、“通而不快”以及“時通而時不通”等形式影響互聯互通質量就成為主要問題。比如有些地方,當用戶使用新興運營商的IP電話業務時,接入號碼尚未撥完、呼叫尚未送至互聯中繼,用戶就聽到了忙音。利用技術手段降低互聯互通質量成為了主導運營商反競爭行為的有效手段。

2.規范互聯互通的法律規定不完善。目前,我國電信網間互聯互通應當遵循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合同法》以及于2000年9月30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以下簡稱《電信條例》)。中國《電信法》遲遲未能出臺,使得對互聯互通進行管制的法律規范,只能由《電信條例》承擔。《電信條例》有關互聯互通的規定比較原則,在主導運營商的認定標準、互聯互通責任及處罰方面的規定過于簡便,缺乏可操作性。如:《電信條例》第18條第2款規定“網間互聯協議應當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備案”,《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第26條“互聯雙方省級以上機構應當自協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協議發至各自下屬機構,并向電信主管部門備案”——上述規定所提出的要求比較低。發達國家(如美國、新加坡、日本等)的電信法律規定,通常要求某些類型的互聯互通協議必須獲得有關監管機構的批準或核準,通過公權力的介入確保互聯互通協議的執行。

此外,我國電信條例對網間互聯協議備案的制度要求,使得監管機構即使發現互聯互通合同存在“歧視性”約定或其他不當規定,監管機構作為行政機構也無權認定合同無效,因合同法規定只有法院和仲裁機構有權裁定合同無效。

3.政府電信監管機構關于互聯互通的監管制度與規則不細致。政府電信主管機構實施的有關規章、規定、規則及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也是中國電信企業在互聯互通時須遵守的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文件,如信息產業部實施的《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電信網間互聯爭議處理辦法》等。然而,盡管我國監管機構在《電信網間互聯爭議處理辦法》中試圖對互聯互通協議談判中爭議的處理程序予以細化。但電信網間互聯互通協議談判爭議的具體程序與規則,尚存在以下未明確規定的問題:其一,主導運營商在接到其他電信運營商要求進行互聯互通談判的通知,至開始談判的時間期限的最低要求(國外一般為10—15日);其二,互聯互通談判往往迫使主導運營商向要求與之進行互聯的電信運營商批露某些商業秘密,此時,主導電信運營商通常會首先要求與該電信運營企業簽署保密協議,為避免因主導電信運營企業提出需要簽署的保密協議的條款與條件過于苛刻,從而影響互聯互通的談判進程,應當明確規定互聯談判雙方需要相互批露哪些信息、須承擔哪些保密義務;其三,關于監管機構能否在調解與裁決程序完成之前,主動要求或根據互聯一方的申請要求互聯雙方實施臨時性互聯互通安排,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資源閑置時造成的巨大損失及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其四,自調解失敗日(自申請協調之日起45日屆滿之日)至協調機關作出最終裁決的期限(包括專家最終意見的提出期限),在《電信條例》和《電信網間互聯爭議處理辦法》中均未明確。

三、解決我國電信網互聯互通問題的對策建議

1.強化電信監管機構的管制職責。隨著電信技術的發展與完善,從境外互聯互通實踐看,沒有任何技術方面解決不了的互聯障礙,對此,境外電信監管機構、企業界與專家學者早已經達成了一致。互聯互通,特別是與主導運營商有關的互聯互通總是需要依靠國家的行政干預。監管機構對互聯互通管制能力的“高”與“低”,往往決定了一個國家互聯互通問題解決的“好”與“不好”。

要取得良好的監管效果,監管機構的權威性與獨立性是十分重要的,而我國的電信監管機構的獨立性方面落后于發達國家。現有的電信監管機構與基礎電信運營商之間的關系還十分緊密。從人員構成來看,省級通信管理局成立之初,其組成人員多來自原中國電信;從機構的設置上看,省級通信管理局“脫胎于集政府電信管理職權和電信經營于一體的原各省郵電管理局,在諸多方面,同原中國電信省級電信公司之間還存在著“剪不斷”的情結和聯系,足以影響到監管機構執法的獨立性和公正性,這種關系的產生、存續與演進,無疑將弱化電信監管機構監管的力度與效率。因此,按照國際慣例,建立獨立的電信監管機構,對于中國電信業健康而持續的發展顯得非常必要。

2.完備互聯互通管制制度。我國基礎電信業務已經形成數家全國性通信企業相互競爭的局面,每家骨干運營商往往擁有若干個物理網絡,為了實現公平競爭,這些不同物理網絡之間必須及時有效地進行低成本的互聯互通。針對我國現階段互聯互通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筆者以為,需要從以下兩方面完善中國的互聯互通管制制度。

首先,應當按照國際通行作法,對互聯互通范疇內主導運營商定義予以重新界定。我國現有規范互聯互通的行政規章中對主導運營商的界定與《電信條例》的規定存在矛盾之處:《電信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主導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是指控制必要的基礎電信設施并且在電信業務市場中占有較大份額,能夠對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進入電信業務市場構成實質性影響的經營者”。根據上述規定,從理論上講,具有相當規模的經營固定本地電話業務的運營商,與經營移動電話業務的運營商都可能符合上述法定條件,而被認定為主導電信運營商。而《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信息產業部于2001年5月10日施行)第5條規定“主導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是指控制必要的基礎電信設施,并且所經營的固定本地電話業務占本地網范圍內同類業務市場50%以上的市場份額,能夠對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進入電信業務市場構成實質性影響的經營者”,這樣,就只有固定本地電話運營商才可能被認定為主導電信運營商,移動通信運營商即使其用戶數量接近或超過了固定本地電話運營商的固定電話用戶數量,即使其控制了必要的基礎電信設施,也不屬于主導電信運營商。

其次,應當細化主導運營商的互聯互通責任。盡管互聯互通能夠給互聯雙方帶來經濟利益,但是,主導運營商缺乏及時和有效地實施并維持互聯互通的動力,這是任何國家打破電信壟斷經營之后都會出現的一種事實。因此,細化主導運營商在互聯互通方面的責任,是監管機構強化與規范互聯互通管制的核心問題。主導運營商在互聯互通方面責任可以細化的內容很多,但以下幾點卻是十分重要的:一是引入主導運營商互聯互通年度報告制度。要求主導運營商每年提交互聯互通年度報告,并將該報告予以公布,由新興電信運營商、消費者及其他社會團體或組織進行評議,最后由監管機構匯總各種意見,并形成監管機構年度最終審核文件。二是引入主導運營商標準互聯互通合同文本制度,按照國際通行作法,確定新興電信運營商與主導運營商簽署互聯互通合同的方式,并將運營商互聯互通合同文本公開。

3,完善有關互聯互通的電信立法。我國有關互聯互通的相關法律規定主要散見于《電信條例》、《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電信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范之中,隨著我國電信業的迅猛發展及聯互通問題的凸顯,出臺一部符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接軌的《電信法》勢在必行,針對互聯互通,則主要完善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我國《電信條例》中沒有對阻礙或破壞互聯互通的電信運營商所需承擔的民事責任作出規定,民事法律責任制度明顯缺位。在實踐中,對有關的違法及違規行為只能采用行政處罰的辦法,對遭受損害的非主導運營商卻無法給予經濟補償。例如文中提到的主導運營商中國電信拖延與中國聯通的互聯互通,給中國聯通造成幾千萬元的損失,根本沒得到任何補償。這種忽視對受害電信運營商進行民事損害賠償的做法是很不合理的,在新制定的《電信法》中應當加入有關民事賠償的規定,以切實保護新興電信運營商的利益,維持正常的競爭秩序。

第二,對主導運營商阻礙甚至蓄意破壞互聯互通行為的處罰力度不足,是導致目前互聯互通在局部失控現狀的主要原因,僅僅依靠事后發出的“警告性通知”等傳統行政管理手段,使主導運營商的違法違規成本極小,根本就不足以遏制其違規的慣性。因此,有必要在制訂《電信法》時,加大對主導運營商阻礙或破壞互聯互通的處罰力度,處罰方式可以包括責令改正、公開譴責、警告、罰款和無限期暫停電信業務新許可證等,這些方法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第三,針對主導運營商阻礙或破壞互聯互通的行為,有時較為隱蔽,作為受害者的非主導運營商往往很難取得直接的證據,因此,監管機構在制定有關規則時,應考慮引入“舉證責任倒置法”、“推定法”及“間接證據鏈證明法”等其他國家廣為采用的方法。

市場經濟是法制的經濟,法律是市場經濟的基礎保障。電信業的互聯互通始終離不開國家強有力的法律規范,不斷地制定、修改和完善我國電信法律是實現互聯互通的根本保證。

〔參考文獻〕

[1]單飛躍.經濟法理論與范疇的解析[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 2002.

[2]白永忠.電信業法律實務[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

[3]白永忠.電信業熱點法律問題透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第4篇

本標準的認知內容是交通運輸方式和布局的變化對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布局的影響,主要包含四部分內容,一是交通運輸方式的變化對聚落空間形態的影響,二是交通運輸布局的變化對聚落空間形態的影響,三是交通運輸方式的變化對商業網點布局的影響,四是交通運輸布局的變化對商業網點布局的影響。涉及的概念是“聚落空間形態”,指人類聚居地的外部形態,包括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

本標準的行為動詞是“分析”,屬于“理解”層次的水平要求,即分解、剖析之意。先靜態理解在不同交通運輸方式(交通站點、交通線路、綜合交通網)影響下的聚落空間形態,以此為基礎動態理解交通運輸方式和布局變化影響聚落空間形態的一般過程,掌握其影響的一般規律及本質原因;某個城市在某個時期依賴的交通運輸方式發生興衰變化,必然會帶來相應城市空間形態的擴張或者停滯甚至萎縮。從形成條件(即組織商品和聚集消費人群)認識商業與交通運輸的關系,理解交通運輸是影響商業網點區位、規模、密度等的重要因素,交通運輸的發展會帶來商業網點布局的新形式和新變化。分析的結果都要落實到地域聯系上,城市空間形態的改變是交通帶來的人員和物資流動體現的地域聯系,商業網點布局的變化也是如此。理解交通是影響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布局變化的重要因素之一,自然、經濟、歷史人文都是影響因素。

本標準的行為條件是“結合實例”,是對學生“學習過程與方法”的要求,要求分析過程應從實例中來,分析得出的結論要能運用到實例中去。教師要選取交通運輸方式和布局變化影響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布局的典型實例,引導學生正確分析實例,發現規律,認識本質。訓練學生掌握從分析實例到概括規律再到認識本質的學習方法,逐漸學會從特殊到一般、從具體到抽象的思維方式。

二、知識體系分析

常見的五種交通運輸方式在前一內容標準中已經涉及,因此,在實施本內容標準時可以將這五種交通運輸方式進行適當處理,按照運輸線路所處空間將其分為三類,即陸路運輸、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這種劃分方法能更直觀地通過空間屬性,將運輸方式與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布局聯系起來。三種運輸類型的比較如表1。

由表1可以看出,三種運輸類型的區別在于線路所處空間不同,共同點是站點所處空間都在陸地上。由于聚落和商業都是布局在陸地上,因此,聚落的空間形態與三種運輸類型的站點、陸路運輸和內河航運的線路所在位置及布局密切相關,這是分析其影響過程的知識基礎。陸路運輸的站點、線路和內河航運的線路對聚落空間形態有影響,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只有站點能影響聚落的空間形態。有一個特殊的例外,即管道運輸的線路是封閉的,它對聚落空間形態影響不大。

聚落空間形態按方位劃分為水平形態和垂直形態。商業網點按空間位置可分為城區的商業街和商業小區、郊區的購物中心和鄉村的零售商店。

在影響城市空間形態的眾多自然和社會經濟因素中,交通運輸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商業形成的兩大條件――暢通的顧客流和商品流,都離不開交通運輸。交通運輸是影響城市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的最具地理特色的因素,體現了地域聯系。

交通運輸方式對聚落空間形態的影響,包括站點和線路以及綜合交通運輸網帶來的影響。受單一交通站點影響,城市空間形態呈點狀(在小比例尺地圖上觀察),多屬于城市發展早期,可見于部分欠發達的村鎮聚落。受單一交通線影響,城市空間形態呈條帶狀(在小比例尺地圖上觀察),多屬于城市發展中期,可見于部分小城鎮聚落。受綜合交通網影響,城市空間形態呈面狀或星狀。它們在發展中綜合,在變化中體現影響。既要從某一時刻的靜態去把握,又要從時間演替和空間差異中去分析。

交通運輸方式和布局的變化對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的影響中,“變化”表明了兩層含義:一是指時間變化,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生產力水平和主流運輸方式,受其影響的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特征不同,交通繁忙時城市空間形態和商業呈擴張狀態,交通衰落時則呈停滯甚至萎縮狀態;二是指空間變化,即空間差異,不同區域的自然環境不同,以此為基礎形成的生產力水平和主流運輸方式也不同,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特征各異。“變化”的產生還存在兩種情況:一是自發的變化,一是人為的變化即規劃。這兩種情況下的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特征也不盡相同。在這里,交通運輸方式和布局是“因”,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的特征是“果”。

交通運輸方式和布局、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都屬于人類活動的組成部分,它們都以自然地理環境為基礎,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即要達到先天具備條件、滿足人類需要、保護自然環境的要求,在此基礎上方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能力層次分析

“結合實例,分析……”,意味著落實本標準的認知方式是從特殊到一般,即先有實例,后有規律原理。這樣要求,不僅降低學習難度,還培養地理學習興趣。

交通運輸方式對聚落空間形態的影響,遵循的一般規律是:其影響過程是由“點”到“線”再到“面”的發展,即城市空間形態首先是在交通站點(也稱節點)形成點狀形態,然后沿交通線延伸成線狀形態,最后在多條交通線和多個站點的引導下發展成面狀,在形成面狀之前還可以形成放射狀或星形的形態。在城市發展的自發狀態下,這一過程體現十分明顯。遵循的原理是:交通通達性提高,土地價值增大,土地利用方式由鄉村用地轉變為城市用地,城市空間形態隨之改變。

商業的發展離不開便捷交通帶來的大量消費人群和商品流。交通運輸方式對商業網點布局的影響,遵循的一般規律是:商業點一定是布局在交通便捷的位置,交通越便捷,商業點規模越大,交通網密集,商業網點也密集。布局商業網點要遵循交通便利原則。遵循的原理是:交通為商業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商品和消費人群,是商業發展的主要動力。

在規劃城市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時,除了要適應當地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外,還應遵循城市空間形態發展的“點線面”規律和商業網點布局的交通便利原則,選擇適宜的交通運輸方式是前提,布局好城市交通運輸的站點和線路、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是方便人們生產生活和建設宜居城市的現實需要。

四、教學價值分析

本標準的教學價值體現在四方面:一是對現實世界聚落空間形態和商業網點的解釋價值;二是對聚落空間形態未來發展的規劃價值;三是科學合理選擇商業點區位的實用價值;四是提升學生地理素養的教育價值。

對于任何一個城市的空間形態,都能解釋其由來,理解一個城市為何會形成現在的空間形態。關鍵是掌握分析城市空間形態的方法,主要從交通運輸方式和布局的角度著手,便利的交通有利于居民出行和貨物流通,提高土地價值,變鄉村用地為城市用地,形成城區。理解一個商業中心或商業點為何選擇現在的位置,也要從便利的交通能夠帶來大量消費人群和商品流的角度去分析。

城市空間形態對城市管理和發展意義重大。在城市規劃時,必須選取適宜的交通運輸方式,進行合理布局,在可預期的時期內,形成合適的城市空間形態,方便城市的管理,促進城市的持續發展。

第5篇

40G波分系統是光通信技術一次飛躍,也是運營商提高網絡容量和升級承載網的一項重要技術。隨著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相繼投入40G建設,40G正式開始了國內的商用路程。

運營商根據需求上40G

從運營商角度來說,使用40G波分是為滿足不斷增長的數據流量需求。目前,40G波分是受40G路由器的驅動,而40G路由器的使用又是看運營商數據流量的增長情況,因此對數據業務要求比較大運營商將率先使用40G波分。

此外,由于40G的使用,還將牽扯到運營商網絡投資、承載網規劃和網絡運維等問題,運營商也希望借助建設40G優化和提升自己的承載網性能,已經投入40G建設的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都對40G如何提升網絡性能進行了充分研究和論證。

中國電信走在了40G建設的最前面。“中國電信關注40G是由于其數據網流量十分龐大,且不斷增加,部分地區的10G波分已經無法滿足網絡容量增加的需求。”中國電信廣州研究院副總工徐建峰表示。目前,中國電信已經在上海建設了國內第一條40G商用線路,該40G線路有200公里,采用了ODB調制編碼技術。中國電信的40G研究也并沒有因為商用而停止,據記者了解,中國電信已經在研究40GOTN和100G,這兩項內容是40G規模使用和升級的關鍵技術。

中國聯通因為承接了原中國網通的數據網絡,對40G同樣提出了迫切需求。2008年中國聯通就在華北多個地區也開始興建40G線路。雖然中國聯通本次只使用了少數設備商的40G設備,但是據記者了解,中國聯通對其他設備商的40G產品也保持了高度關注。

中國移動由于目前業務仍以語音為主,對40G的需求并不是十分迫切,“但是隨著全業務運營的深入,數據業務量的增加將促進中移動在城域骨干網上采用40G。”中國移動設計院副院長劉濤預測。

設備商期待光網絡市場重新洗牌

對于設備商,40G不僅是其技術能力的代表,而且還是其實現光網絡設備市場重新洗牌的關鍵產品。10G波分時代創造的光網絡市場格局,有望隨著40G的到來而重新劃分。

據咨詢機構Infonetics最新出爐的研究報告,從2008年2010年,全球光網絡設備市場將持續增加,到2010年全球光網絡設備市場收入將達到122億美元,波分光網絡設備的開支也將在2010年超過SONET/SDH設備。由于波分市場將在未來幾年中開始占據光網絡市場的主導地位,現階段對40G波分市場爭奪也關系到了未來光網絡設備的市場格局。

目前,華為、中興、北電、上海貝爾阿爾卡特朗訊和烽火設備商已經推出了40G商用產品,其中華為、阿爾卡特朗訊和北電還在國外建成40G商用網,未來角逐國內40G市場的設備商將從這五家設備商中產生。

商用40G的五點問題

40G商用需要解決技術、應用場景、成本、運維和40G的引入五點關鍵問題。

技術上,40G的調制編碼技術和各類補償技術已經比較成熟,設備商產品的區別是如何滿足運營商不同的網絡需求,既要適合運營商網絡過渡、升級需求,也要保持可以接受的設備成本。

應用場景上,目前開始建設的幾條線路都以廣域使用為主,未來在城域骨干上也可能使用40G,這主要看運營商的需求。

成本上,受目前40G商用規模的限制,設備商的40G成本還難以滿足業內對成本的期望,不過由于40G使用,運營商網絡更加簡化,這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運營商網絡運維成本。

運維上,由于40G的使用,是對承載網的一次改造和升級,運營商目前主要采用兩種手段進行40G運維:一是路由器保持不變,只進行傳輸倒換,倒換操作及時告知路由器;另外是傳輸不動,用路由快速收斂實現40G運行。而以后的發展方向還沒有完全定論。

第6篇

【關鍵字】 通信機房 網絡重構 機房規劃 NFV SDN

一、引言

隨著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通信網絡正朝著“簡潔、敏捷、開放、集約”的方向發展,各運營商現有通信局點布局及配套設施是面向銅纜網及傳統交換網設計的,已不能滿足業務和網絡重構的要求。基于傳統通信設備大規模退網和網絡架構重構對機房各類資源的需求,以層級扁平化的網絡簡化趨勢將勢在必行,摸清現有機房網絡資源條件,在匹配未來3-5年內通信網絡發展需求的基礎上,做好基于CODC化的重構網絡的機房布局規劃,是目前各通信運營商網絡規劃的迫切要求。

二、通信網絡演進趨勢

根據目前技術成熟情況,預計通信網絡將朝著以下趨勢發展:一是架構重構,以DC為核心建網。傳送機房改造為云DC,建設DCI互聯網絡形成一體化資源池。二是網絡重構,全面虛擬化。vBRAS等網元虛擬化,實現NFV電信云集約部署;網絡設備虛擬化,利用SDN(overlay)構建智能彈性網絡;在對SDN/NFV等新技術的引入過程中,新系統應優先基于SDN/NFV部署;部分老系統可逐步引入SDN/NFV。

SDN/NFV技術分別從網絡架構和設備架構進行創新,將影響業務模式、網絡演進和運營體系變革;云是SDN/NFV的基礎, 實現網絡資源彈性擴展和靈活配置。

三、 新一代通信機房業務需求

根據通信網絡的演進趨勢,未來通信機房按照局c內所安裝通信設備網絡層級可劃分為區域中心、市級中心\屬地中心、接入點三級,各層級機房預計部署的通信設備如下表:

四、通信機房規劃建議

第7篇

【關鍵詞】UDC 融合 數據中心 分布式架構

1 概述

縱觀電信運營商近幾年的網絡演進趨勢,各大電信運營商正逐步向全業務縱深發展,在PSTN、GSM網絡、IP寬帶接入網絡的基礎上,涌現了3G、TD、WLAN和IMS等新興網絡,并產生了一系列的新業務。這些新網絡、新業務的發展,必將引起單用戶數據量、用戶數據的屬性、用戶數據總量的突增。受限于早期的技術水平和網絡結構,電信運營商不同網絡的用戶數據一直被分別存儲在不同的實體中,對每種新興網絡均設置了專用的用戶數據中心。這種相互獨立的用戶數據儲存會導致用戶數據不統一且難以管理,為種類繁多的業務發展帶來一系列挑戰,從而進一步增加了電信運營商的資本支出(CAPEX)和運營支出(OPEX)。

為了解決網絡中用戶數據分散、訪問接口多、數據冗余、數據不一致等問題,用戶數據融合(UDC,User Data Convergence)作為用戶數據管理(SDM,Subscriber Data Management)的替代技術逐漸被各大運營商們所公認,并進行部署及應用。

2 UDC技術介紹

UDC定義為對同一用戶的多個異構網絡中的多個業務提供統一的數據存儲和訪問服務,是用戶數據管理方面的主流發展趨勢,對用戶數據管理平臺進行了深層次的架構上的變革。

用戶數據融合的關鍵機制是將用戶數據存儲和業務處理邏輯分離開來。后端用戶數據庫通過統一、可擴展的數據模型,提供基于用戶各種數據的存儲和訪問;而前端負責處理來自服務提供網絡的信令邏輯、業務請求等。

用戶數據融合可能包括與特定用戶相關的業務數據,如用戶特定業務邏輯、業務數據等;還可能包括用戶終端上的用戶數據,如個人通信錄等。同時,用戶數據融合的部署方案應該具備平滑演進、融合未來可能出現的用戶數據的能力。

UDC架構很好地順應了運營商對降低CAPEX/OPEX、高效運營的需求。融合的用戶數據庫可以數據中心的形式在各個運營商網絡集中部署,前端靠近運營商網絡的信令轉接點,處理用戶業務邏輯。

3 融合用戶數據中心部署方案

3.1 分布式HLR系統架構

UDC在作HLR使用時稱為分布式HLR,與集中式HLR的主要區別在于信令處理設備和數據存儲設備的分離。UDC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前端設備(FE)

核心處理模塊:負責MAP、Diameter等信令消息的高層協議處理功能;

信令模塊:負責MAP等七號信令以及LTE HSS的Diameter等信令消息的底層協議處理功能;

E1中繼模塊:用于直聯、準直聯TDM七號信令鏈路接口;

IP模塊:用于IP信令及Diameter信令的接口,連接IP承載網絡。

(2)后端設備(BE)

AUC功能模塊:生成用戶鑒權數據等;

中央數據庫:存儲用戶數據,包括用戶簽約信息等。

(3)其它公共設備

交換矩陣:TDM交換總線、數據交換總線;

同步:時鐘同步、時間同步;

此外,還有BOSS接口、網管接口、輸入輸出設備(I/O設備)、維護終端等。

分布式HLR的技術本質是用分布式軟件系統提供全面的HLR/AUC功能。除了滿足集中式HLR的各種技術要求之外,分布式HLR系統整體還具備以下技術特性:

(1)自身是一個由多種具有不同功能的設備組成的網絡,其中設備可以異地分布設置;

(2)系統網絡內部設備通信全部通過IP網絡承載;

(3)自身具備地理容災能力;

(4)具備大容量用戶數據存儲能力,并提供統一的用戶數據管理;

(5)具備與大容量用戶數據存儲相匹配的業務處理和數據管理性能;

(6)存儲容量、用戶數據內容、業務處理能力及處理邏輯可以獨立靈活在線擴展。

3.2 分布式HLR部署方案

分布式HLR的BE設備負責存儲用戶數據,FE設備負責信令處理。FE和BE可以同局址放置,也可以分離放置。當采取同局址放置方式時,FE和BE間的信令消息可通過機房內的網絡設備連接;當采取分離放置方式時,FE和BE間的信令消息可通過IP承載網絡或IP專線方式進行連接。

從部署方式來看,分布式HLR的BE設備應集中設置,減少網元數量,降低運營商的CAPEX/OPEX。各本地網可以通過設置返拉終端的方式,管理存放在BE中的本地用戶數據。FE可采取與BE集中放置或分散各本地網設置。一般而言,BE和FE分離設置沒有明顯意義,還可能帶來安全隱患和路由迂回,建議FE和BE同本地網放置。

分布式HLR部署方案如圖1所示:

同時,針對未來電信網與互聯網的融合趨勢,現階段在部署BE時,可考慮與IDC機房局址的融合。

3.3 分布式HLR承載方式

分布式HLR的承載方式主要是指FE與BE的數據訪問、BE與BE之間的數據同步。分布式HLR設備應基于IP承載方式進行通信,FE與BE、BE與BE之間可以通過IP專線方式進行連接,也可通過運營商內部專用的IP承載網絡進行連接。

考慮到MAP信令對于時延有較高要求,FE與BE之間若通過運營商內部專用的IP承載網絡進行連接,IP承載網絡應具有完善的網絡架構以及接入的便利性、靈活性。IP承載網絡的QoS必須滿足MAP信令傳送的需求。

第8篇

電信級以太網(CarrierEthernet)技術,是指將傳統以太網應用到電信網的技術,具備網絡和業務擴展性、運營級網管能力和QoS保障能力,從而解決IP/以太網/TDM等多業務的傳送問題,并向城域乃至廣域延伸,推動傳統電信運營商向分組化網絡轉型。

以太網要應用于運營商網絡需要在擴展性、可靠性、QoS、管理等方面提供大量的技術保證和標準支持以及各標準化組織的積極行動。作為傳統運營商和廠商代表的ITU-T在電信級以太網標準化工作方面與IEEE和MEF的廣泛合作,不斷為電信級以太網在全球的普遍應用掃清兼容性和標準化障礙,并積極嘗試完善其技術上某些局限性。目前已在業務、框架、OAM、業務保護和擴展性等方面的標準化上有了許多突破性進展。

方案簡介

烽火網絡基于F-EngineM系列電信級以太網多業務平臺和S系列電信級以太網交換機來提供分組化多業務承載解決方案。F-EngineM系列和S系列電信級以太網產品是武漢烽火網絡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可運營和可管理的電信級IP城域網的需求,結合目前城域網的最新技術和標準研制而成的新一代城域網電信級以太網解決方案。它主要面向寬帶接入網的匯聚層/接入層、大型企業網和行業網絡,也可作為中小城市新建的基礎數據承載網絡,提供數據、TDM和視頻業務的承載和傳輸,適應客戶多樣化和組網扁平化的要求,在努力提高用戶體驗質量的同時為運營商網絡帶來增值。

F-EngineM系列和S系列電信級以太網產品可以提供大管道的業務承載和電信級(50ms)業務保護功能,具備靈活的業務控制能力,可以基于用戶、業務和應用來分配相應帶寬和QoS等級。通過應用這些主動策略,不但可以防止網絡瓶頸,還可以加強SLA,提高用戶的體驗質量(QoE),提供差異化的客戶服務,從而以有限的帶寬創造更多的利潤。

應用場景

烽火網絡M系列和S系列電信級以太網在應用上各有側重,M系列面向多業務承載,可支持數據、語音和視頻等多業務的電信級高可靠性承載;而S系列面向數據業務接入與匯聚,同時滿足客戶對網絡業務管理和應用的差異化需求。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解決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種應用場景:

寬帶流量匯聚

低成本、高可靠的二層的以太網匯聚,比MSTP方案具有成本優勢,比普通交換機方式可靠性更高;匯聚DSLAM、FTTH和LAN等寬帶接入流量,以及軟交換中AG和3G等接入層流量;統一的以太匯聚網絡,減少運營商投資成本。

大客戶專網或接入應用

商業用戶或專網用戶ARPU值較高,是運營商重點開發的對象。基于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設備可以開展視頻、數據、語音等綜合業務,并可采用電路仿真方式提供TDM業務的接入。

中小城市的基礎數據承載網

隨著網絡的不斷融合和新業務(如Triple-play等)的涌現,現有城域網逐漸向層次化和分組化的方向進行演進。因此,未來的城域網是業務驅動的網絡:業務與控制分離,控制與承載分離,目標是使業務真正獨立于網絡,靈活有效地實現業務提供。其中,城域承載網作為運營商提供業務的基礎平臺,需要具備新的特性和功能,不斷提高用戶的體驗質量,才能滿足日益增加的業務需求,降低用戶離網率,提高ARPU值等增值收益。

優勢特點

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解決方案在城域網優化中的技術優勢和實用價值主要在于:

支持豐富的拓撲結構,并可基于環網或雙歸屬拓撲提供電信級50ms的業務保護,同時也保護了用戶的利益;分布式故障檢測機制,支持拓撲動態學習和更新、故障的隔離、定位和恢復;環路中繼帶寬高,提供從N×GE到10GE的平滑升級和可擴展性,無需預留保護帶寬;基于以太網統計復用方式,標準以太網幀封裝,兼容性好,組網成本低;有效保證服務質量,微秒級的轉發時延控制,提供靈活的策略和業務控制能力;采用分組技術,支持TDM仿真,同時提供對數據、語音和視頻等多業務的支持;并支持基于硬件的高效動態組播功能,對于IPTV等新業務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可以滿足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

在實際應用中,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設備具有以下特點:

電信級的業務保護

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解決方案基于ITU-TX.87MSR標準在以太網上進行擴展,提供以太環網拓撲下的電信級50ms業務保護。

基于MSR擴展的以太環網協議相對于其他以太環網協議而言,主要優勢體現在分布式的環路控制機制。從而可以靈活配置實現負載均衡,提高環路帶寬利用率。

在環形拓撲中,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設備很好地解決了環網廣播風暴問題,同時采用特有的分布式故障檢測和單環雙向資源的高速冗余技術實現拓撲的動態學習和更新、故障的隔離、定位和恢復,提供對客戶關鍵應用的50ms快速保護倒換。

良好的可擴展性

采用低成本的分組化平臺,提供高QoS保障的網絡。環路帶寬可從FE平滑升級至N×10GE;設備多采用模塊化設計,可靈活擴展;環網的尺寸、多環復接拓撲可根據業務需要及時調整。

有效保證用戶服務質量和安全性

通過對轉發報文的深度分析,可以動態智能地標識業務流,從而為后續的業務控制和QoS調度操作打下基礎。

在業務安全性方面,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解決方案通過對轉發數據的分析,針對可疑IP、病毒數據包、廣播風暴等攻擊進行限制,保證網絡安全可靠。

較高的組網性價比

環型拓撲可以大大節省接入層到匯聚層的光纖和端口占用。大量節省模塊局到中心局的光纖資源。此外,可通過配置實現靈活的業務負載均衡。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解決方案不僅有效地解決了現有城域網中匯聚架構不合理的問題,同時還優化了網絡結構,給運營和維護帶來了便利。

由于采用分組化內核的平臺承載多業務,特別對于占較大比重的數據業務的承載,在帶寬利用率、轉發效率、時延、組播業務的支持等方面都有較大優勢。

快速的業務生成

分組化多業務承載平臺可以組成千兆/10G的環網,能夠提供以太網接口和E1TDM接口等多種業務接口,運營商可以在多業務分組承載平臺上同時提供大客戶的話音、寬帶專線、VoIP、VPN業務,滿足運營商各類大客戶的接入需求等。

烽火網絡電信級以太網設備可通過VLAN和靈活SVLAN方式實現二層VPN業務,也可以透傳基于MPLS的二、三層VPN業務。

通道帶寬靈活可調。基于64Kbps的帶寬粒度,能夠保證在用戶需求發生變化時,動態地進行帶寬調整。

靈活方便的運營維護與業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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