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7-20 04:05:5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預付合同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預付式消費;格式條款;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預付式消費中的合同
(一)預付式消費的歷史發展
預付式消費是指先付費,后享受商品或服務的消費形式。預付式消費的存在遠遠早于法律對它的規范。從歷史上看,預付式消費根據其產生的原因大概可以分為三類:強制型、身份型和交易習慣型。
第一種類型,締約的一方通常處于優越地位。比如,地主要求羅馬的農民提前支付租金,在我國唐朝的西州,租佃“常田”也要預付租金。
第二種類型主要是針對少數地位尊貴的人,這種預付式消費是一種身份的象征。朱巍教授在新型消費形式法律責任研討會上指出:在歐洲17、18世紀的時候,貴族到地中海躲避瘟疫之時,他們預定旅店要帶一種卡,就是要證明你是貴族。中國唐宋時期的“浣衣院”辦理的娛樂卡也有這種性質,這個階段消費卡的性質不是商業流通的工具。
第三種類型主要是在長期交易中的產生的習慣,與賒賬相反,買賣的一方在消費前提前支付費用。比如,在茶葉原料的收購,習慣上有現購、預購兩種。預購是指根據頭賣雙方協商,預付訂金。預購比現款收購價低二成左右。也就是說,交易的一方為了獲取較低的交易價格而提前支付貨款。
(二)預付式消費的發展現狀及原因
來自《每日經濟新聞》一份不完全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全國預付費產品(不包括通訊、公交)市場達3000億元,其中,僅有少部分發卡機構取得政府部門“發卡”資質批準。
預付費能發展如此迅速,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首先,對于消費者來說。消費者通過預付一定的費用辦理預付式消費卡,一方面可以方便結算,不必攜帶大量的現金,另一方面或能獲得一定的折扣和優惠。其次,對于經營者來說。通過持卡人的折扣、優惠來吸引客流,而且能夠提前得到預售服務價款,有利資金的回籠、扭轉,迅速擴大經營規模,占領更大的消費市場。
前述兩點原因只是一般原因,對于不同行業,經營者采用預付式經營模式的原因可能不盡相同?,F在市場上的預付式消費卡主要分為四類:
1、壟斷型的服務行業,例如電話卡、電卡、煤氣、水卡等,這種類型類似于上文所述的第一種情況,交易雙方地位不同,一方憑借其較為優越的地位,為保障其自身利益的實現,強迫另一方提前履行交付義務。此類經營者處于壟斷地位,消費者可選擇的余地有限,所以只能預付。
2、高檔消費場所,例如說高爾夫球俱樂部,這種類型類似于上文所述的第二種象征身份的情況,此種類型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提前回流資金,更是為了保障參與成員處于物質條件水平相似的人文環境中。
3、便民服務行業,比如洗衣店、美容店、家電維修、健身店、洗車店、洗浴店等等,此類服務行業產生預付式經營模式一方面由于消費者每次消費金額較小,采用預付式消費卡便于結算;另一方面,此類行業經營者一旦開始運行,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增多,他的成本變化不大,但利潤大幅增加,所以經營者要想盡辦法吸收更多消費者,他們經常用優惠、折扣等方法吸引顧客。這就是為什么雖然一些非服務類行業,比如賣小吃,他們每次交易金額也較小,但預付式消費的普遍性遠遠沒有便民服務類的高。
4、網絡產品,例如殺毒軟件等軟件的使用收費、某些網站和某些游戲的使用費用等。由于網絡服務具有虛擬性,商家對消費者的信任小于消費者對商家的信任。
(三)預付式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家工商總局消息稱“預付款消費陷阱多”已成為2008年消費者投訴十大熱點之一。2009年上半年,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共受理消費服務類申訴6763件,占全部申訴的43%,其中預付費消費等新型消費形式所引發的申訴成為熱點。今年以來,北京市消協系統接到涉及各類預付費消費投訴372件。
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將出現的問題歸結于以下幾點:
1、商家霸氣消費者選擇難。部分提供預付款消費服務的經營者,在提供給消費者的“卡”上設置許多不合理條款,免除自已的義務,增加消費者的義務。
如:使用消費卡和優惠券時被告知不能同時使用或者只能用多少;在使用時間、服務的范圍上設置條件;商家擁有最終解釋權等,單方面作出的強制規定,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2、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難。部分提供預付款消費服務的經營者,在會員人員增加時,沒有相應增加技術和服務人員,場地、設施也沒有相應增加等等,造成服務質量無法保障。
3、停業、歇業追償難。部分經營者不講誠信,在經營預期內無法兌現所收的預付款需提供的服務,在未清償通知、公告的前提下一走了之,不知去向;消費者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法進行追償,花費大、時間長、成本高、手續復雜,而且能否如數追償還尚未可知。
4、經營者變更后履約難。部分經營者由于生意不好等原因,將經營場地轉給他人,法定代表人發生了變更,新的經營者就中止或拒絕提供前任店主所約定的消費承諾。
5、缺乏證據舉證難。由于大多經營者都是用“卡”來代替合同,收款后又不開具票據,發生糾紛后,消費者對于商家服務的內容、質量缺乏詳細的衡量標準,或者對其所作的虛假承諾缺乏證據,造成調解難、舉證難、兌現難,只能被迫接受經營者認可的服務?!?/p>
在發生糾紛時,經營者往往拿出憑借其事先訂立好的合同條款、經營規章或會員規定等等作為其主要抗辯理由,而這些往往是屬于格式條款的內容。下文將對于預付式消費中的格式條款問題進行討論。
(四)我國關于預付式消費的規定
1、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2、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中第三條: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十)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3、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總局曾于1998年頒布《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對發卡人的資質、發卡價款的總額、發卡程序等作了規定。但2003年12月,由于《銀行法》的修改和人民銀行職能調整等原因,中國人民銀行對會員卡已無審批、監管的職能。2007年11月,《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廢止。
二、預付式消費合同中的格式條款
(一)格式條款概述
1、格式條款的界定
我國的合同法第39條中是這樣界定的: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稱為格式合同,并且未作明確定義。
德國民法將格式條款稱做“一般交易條款”。
德國民法典在第305條指出一般交易條款是指所有為多數量的合同而預先擬定的、由合同當事人一方(使用人)在合同訂立時向合同當事人另一方提出的合同條款。
法國合同法上的附合合同(contratd’adhésion),是一方當事人對于另一方當事人事先已確定的合同條款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當事人要么從整體上接受合同條件,要么不訂立合同。
以色列1964年制定的《標準合同法》中將格式合同稱為“標準合同”并且在該法的第一條中規定,該法所謂標準合同,是指以提供商品及服務為目的,其文句的全部或一部是由提供商品及服務者(供給者)或供給者之預先制定,規定供給者與不特定多數人之間的各種合同條件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將格式條款稱為定型化契約條款,并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作如下定義:所謂定型化契約條款是指企業經營者與不特定多數人定立契約之用而單方擬定之契約條款。
2、格式條款的法律特征
根據以上幾種的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格式條款的法律特征:其中有兩點能夠基本達成共識,一是格式條款是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的,二是格式條款未經雙方當事人協商。
關于格式條款的其它特征,比如說:格式條款的要約具有廣泛性、持久性和細節性。格式條款具有定型化的特點,格式條款具有附從性的特點,格式條款是一方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立多數合同時使用,格式條款是為了重復使用而訂立的等等,但學者的意見并不統一。
比如,在住房危機時,為找房屋居住,承租人不得不接受出租人事先確定的租金支付條件。又比如雇主對于雇員提出要么加班要么辭職的要求,雇員大多選擇加班。從這些比較特殊的例子就可以看出不是所有格式條款都具有一些上述的法律特征,但上述特征能夠反映一般格式條款的特點。
3、格式條款的積極作用
學者張嚴方將格式條款在消費者合同中的積極作用總結為以下三點:一是符合高效、低成本的經濟生活要求;二是保障交易的穩定和安全;三是補充法規的不足,促進新型交易形式的發展。
(二)預付式消費合同中的格式條款理論研究
1、預付式消費中出現格式條款的原因
從格式條款的第三個積極作用“補無法規的不足,促進新型交易形式的發展”可以解釋為什么預付式消費中為什么會有大量的格式條款。由于合同法對無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并無明確規定。在預付式消費這種新型消費形式中的經營者必須提供詳盡明確的合同,使雙方法律關系明確化,促進交易達成。
2、預付式消費中的格式條款存在問題的現狀與研究的必要性
由于這種格式條款是由經營者單方設定的,無形中就給了經營者一種權利,大量經營者利用此種權利為自己牟利,這樣就會減輕經營者責任的條款及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其主要合同權利的條款。
(1)限制消費者的選擇權,單方確定價格,搭售商品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钡袷綏l款卻為企業單方確定商品價格、搭售商品提供了方便。預付式消費中商家往往采用“套餐式”經營模式,這實際上是捆綁銷售,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2)限制消費者使用時間,有些預付卡上載明:節假日不得使用,或者規定有效期,并要求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作廢。
(3)限制消費者使用主體有的預付卡上往往載明此卡只能用于本人使用,這是預付卡的記名性;另一方面卻又說明遺失不補,這是預付卡的不記名性。兩者矛盾,經營者同時規定,直接限制了消費者的使用權。
(4)限制消費者接受服務的范圍。有的預付卡上往往載明此卡只能用于本店部分服務。
(5)限制或剝奪消費者的救濟權,在預付卡上往往載明在產品或服務出現問題時,商家不負責。
(6)利用格式條款限制權利救濟的范圍。在預付卡上載明賠償的最高金額,這實際上部分免除了其賠償責任。另外,商家往往在預付卡合同的最后載明,商家擁有最終解釋權,并在發生糾紛時,以格式合同的為抗辯理由。
三、解決預付卡問題的幾種路徑
解決預付卡的格式條款問題、完成對預付卡的規制,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監督監管制度?,F在國家已經啟動修改消費法權益保護法的工作并納入五年立法計劃,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起草,其中規范預付款被列入的立法內容。
以上兩個案例都是有關退款的,監管的核心問題在于退款制度。因為只要消費者有權退款,消費者在發現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等方式使得自身利益減損時,可以要求退款。這就迫使經營者完全履行其義務。
1、發卡主體。發卡主體主要分為兩種:自行發放和第三方發放。自行發放的預付卡應由政府進行申報登記,根據預付卡單次發放金額和發放總額,確定批準的行政級別,并進行登記。對于第三方發放應將主體限于銀行,將預付款直接存入銀行,同時還要經過行政部門審批。
2、發卡審核內容。行政部門經營審核內容包括:預付卡發放合同的內容和發卡單位資質。發卡合同的審核就包括審核其中是否有格式條款,是否有不利于消費者的內容。發卡單位的資質主要指該單位的清償債務的能力,如果其發放的預付卡總額大于其清償能力,行政部門有權要求提供保證金。對于銀行監管時,審核內容主要是合同內容。
3、日常監管。在發卡單位運營過程中,對于自行發放的預付卡,經營者應當在一定時間內,到行政部門登記其已經發放的預付卡數量。具體做法可以是發放預付卡前,預付卡上需要有行政部門的印章。這樣行政部門就可以確定預付卡的數量,如果預付卡數量超過經營者清償能力,經營者仍需提供保證金。
4、經營結束時的制度。經營者結束經營時,應該有兩種選擇,一是退還消費者未消費預付款,對于無法找到消費者的那部分預付款,應當交給行政部門,等待消費者領取。二是將發卡地位由其它經營者繼承。此時,新的經營者需要通過行政部門的日常登記,明確自身的債務總數,行政部門還要對新的經營者進行審查。
通過這樣一系列的行政監管制度可以有效保護消費者在預付式中的權利,但這樣的制度同樣會存在很多問題,比如,行政管理成本過高、權利集中容易滋生腐敗、手續復雜影響交易便捷等等,這些問題還要在不斷實踐中尋找最佳答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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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格式合同條款研究》蘇號朋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頁
[14]《格式合同條款研究》蘇號朋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頁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后,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甲方根據**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須按儀表數據繳付電費和煤氣費。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甲方對出租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并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3.管道堵塞、漏水,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上下水管道、暖氣片及零件、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5.公用樓道的粉刷,首層每二年一次,二層以上每三年一次;6.電梯故障的及時排除和對乘員的人身安全保險。乙方應將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損壞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盡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時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對出租的公寓進行檢查、維修前,應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如遇住房發生水災、大量跑水、煤氣漏氣,在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的危急情況下,甲方可進入乙方住宅處置。甲方要定期檢查和保養樓內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住房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房屋大修,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公寓中遷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現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條乙方對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有愛護保管的責任。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要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應遵守《住戶須知》(另發)中的規定。乙方對公寓住房結構或裝置設備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對承租的公寓可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應事先通知甲方并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系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間。
第八條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對承租的公寓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公寓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驗住房及其設備,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后,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乙方主動申請調換公寓時,須繳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費。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見到北京鑫城緣果品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崔維國,他一臉笑容?!昂献魃绲牟葺谠┢陂g就成熟了,這一個月草莓采摘和銷售不錯,一個月的銷售額有300萬元。社員家里種的草莓價格不錯,比去年的銷售價格高了一倍,效益好得很!”
成立于2008年3月的北京鑫城緣果品專業合作社是一家集果品生產、銷售以及觀光、采摘、垂釣、餐飲于一體的股份制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時只有5戶社員。短短幾年時間,現在入社會員達到了243戶,輻射帶動草莓種植戶超過400戶,發展成為百家北京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崔維國介紹,合作社擁有525畝優質果園,提供大桃、柿子、杏、李子、京白梨、沙果等四季水果采摘;按照無公害生產模式利用日光溫室棚間空地進行蔬菜生產,這樣不僅能夠充分利用土地,節省資源,還能提高經濟效益;合作社內建有3個標準化魚塘,提供垂釣服務;利用45畝果園進行柴雞散養,原生態的散養方式。發展至今,合作社已累計投入各項資金500余萬元,2011年銷售肥料520噸,農藥7250公斤,種子500公斤,農膜3500公斤,培訓成員820人。
談到合作社的發展秘訣,崔維國笑著說:“我種草莓有十幾年了,當初成立合作社一方面是為了擴大規模,形成規模效益,最主要的是利用我多年的技術、管理、銷售優勢,讓身邊的這些種植戶都富起來,‘共富’是我的目的?!?/p>
崔維國介紹,草莓種植戶普遍都是一兩個溫室,規模小,技術跟不上,銷售也靠個人“單打獨斗”,發展起來很困難。合作社采取了多種手段扶持社員發展?!颁N售是最讓種植戶頭疼的事,我也是先從銷售入手,解決農戶的后顧之憂?!贝蘧S國說。合作社采取幫銷的產品銷售模式,協助社員尋求銷售渠道,在社員出現銷售困難的情況下,幫助銷售,提高收入,減少因銷售渠道不通造成的損失。同時,為了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合作社積極與大型超市合作,在草莓銷售滯后階段,與大型社區建立農產品進社區的銷售平臺,將合作社內的優質農產品帶進社區,促進銷售。為了促進合作社內各社員采摘業務的均衡發展,合作社根據采摘團隊的大小來劃分,50人以上的團隊,采取分戶、分片采摘,由合作社統一價格,統一管理;50人以下的團隊,根據顧客需求選擇種植面積、果品質量來分配采摘。去年,合作社為農戶安排采摘銷售80余次,實現收入20萬元,促進了合作社和社員共同增收致富。
“向草莓要高效益,就是要把好技術關,達到增產提質?!贝蘧S國介紹,合作社主動與區農委、區經管站、區農服中心等部門進行聯系,尋求技術上的指導幫助。在草莓種植的關鍵時期,如土壤消毒、起壟、草莓定植、田間管理等階段,請專業技術人員上門服務,并將指導內容無保留地轉達給社員,為社內成員的共同發展起到很大作用。2008年,合作社組織合作社社員參加昌平區農服中心組織的赴西班牙草莓研修團,遠赴西班牙取經,學習草莓生產大國的生產理念?!八自捳f,‘水大肥勤,不用問人’,這是傳統種植方法,現在看是不正確的,還得科學種田?!毖行迗F成員、北京市昌平區農服中心張宇說。學成歸來,合作社代表把學到的技術和理念無條件向社員公開,適時組織社員觀摩學習,并針對重點問題,如病蟲害防治等,帶社員到溫室中進行免費技術輔導。合作社不少社員都說:“長見識,還是得科學種草莓!”
“種植是要算成本的,單個種植戶在農資購買上都是自己管自己,沒有形成‘團購’,增加了種植戶的種植成本?!贝蘧S國說,為了幫助合作社內外農戶發展精品草莓產業,合作社積極建立與冠縣現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合作關系,在草莓種植期,以出廠價為廣大農戶供應大棚棚膜,合作社支付相應車費等將棚膜送至農戶手中,累計銷售農膜達3500公斤。在草莓花授粉的重要階段,積極幫助農戶購買優質價低的蜂箱,累計幫助農戶近300家。另外,由于合作社農戶較多,尤其是一些零散農戶,不便于前往定點農資站購買,合作社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在區農業服務中心的協助指導下,在合作社院內成立了鑫城緣農資供應站,為農戶購買農資提供了便利,并且可以享受昌平區的補助政策。2011年,合作社累計幫助近500多農戶。
2011年6月,崔維國的腦子里又有了新想法,通過農信機的便捷服務把信息傳給社員?!捌鋵嵑芎唵危秒娔X的群發功能,把一些種植相關信息發到種植戶的手機上,這樣技術人員和種植戶不用來回跑,方便、快捷?!贝蘧S國說。
農信機服務主要包括平均每周向社員戶和帶動農戶發送2-4條栽培技術信息,提供草莓、果樹、蔬菜栽培技術推廣服務;惡劣天氣、天氣驟變時,向農戶發送天氣預報,以注意農業操作;在草莓種植的適當時期,向農戶發送訂購棚膜、地膜、蜂箱等信息,方便農戶咨詢;合作社自繁草莓種苗,在種苗銷售及種苗定植期,為農戶提供技術服務,在技術人員入戶的基礎上以短信的形式發送技術要點。
乙方(用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固定電話網絡服務(以下簡稱網絡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固定電話服務范圍
甲方以固定電話網絡與設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網登記單、變更單等業務登記單上所選擇的服務
第二條 入網登記
乙方辦理入網、變更手續,應提交以下登記資料:
1.個人用戶:提供真實有效的本市身份證件(委托他人辦理,代辦人應同時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2.單位用戶:提供真實有效的注冊登記證照副本原件或加蓋紅色公章的注冊登記證照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第三條 用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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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屬于住宅用戶且新裝電話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請3部(含isdn),申請3部以上的需辦理預付費入網手續。
(四)乙方辦理固定電話的移裝,應先繳請在原址使用固定電話的所有費用。
(五)乙方申請固定電話新裝、移裝,應按甲方明示的費用標準繳納費用。甲方應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長25日,農村最長30日)內予以開通;因甲方原因未開通的,應每日按收取費用數額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費用標準和費用繳納
(一)甲方按國家相關部門核定或備案的通信費用標準向乙方收取通信費用,乙方應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額繳納各項通信費用。
(二)如遇國家調整通信費用標準的,應自國家規定的調整時間起按新標準執行。如遇甲方費用優惠方案的,自優惠方案確定的時間起按優惠標準執行。
(三)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足額繳納通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自欠費日起限制乙方電話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應按欠繳金額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權機構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繳費的情況除外)在乙方繳清欠費和違約金后,甲方應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繳納欠費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停機;因欠費停機滿60日乙方仍未繳清欠費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終止提供網絡服務(以下簡稱撤機)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繳的全部費用。乙方因未按時繳費被停機的,甲方應于乙方繳清欠費和違約金后48小時內為乙方恢復網絡服務。
(四)雙方簽訂合同時,如約定繳費人為第三方,應提供第三方的書面證明材料并加蓋第三方公章及財務章(第三方為個人的,第三方應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到場簽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當第三方不再繳費時,乙方應繳納費用。
(五)乙方在欠費情況下,不能辦理除交費以外的其他業務。
第六條 用戶服務
(一)甲方應在營業場所明顯位置公示了標準資費、繳費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過甲方公開的客服熱線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詢關于業務的受理、咨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甲方客戶熱線為________ .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的,甲方應免費提供;甲方對乙方有關通信費用方面的疑問應予以清楚、明確的解答和核實。
(三)甲方對乙方原始話費數據保留期限應不低于5個月。
(四)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公益性電話的接入服務。
第七條 服務質量
(一)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網絡服務,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務障礙的,甲方應自接到申告之時起,城鎮48小時、農村72小時內修復或者調通;不能如期修復或者調通的,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礙期間的基本月租費及其他固定費用。但屬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務障礙的除外。
(三)因甲方過錯導致乙方固定電話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機或銷號的,甲方應立即恢復,并免收當月基本月租費。
(四)因工程施工、網絡調整、碼號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變更已分配給乙方使用的電話號碼的,應提前45日告知乙方;電話號碼更改后,甲方應在45日內連續免費播放改號提示音。
(五)乙方認為固定電話被盜用,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甲方應在技術上協助乙方及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盜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盜用期間的通信費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諾范圍內申請開通某項服務時,甲方應在承諾的時限內予以開通(雙方約定超
出此時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時開通的,甲方應減免乙方自申請之日至服務開通期間的基本月租費。
(七)乙方向甲方申請停止某項服務時,甲方應在受理后的24小時之內予以辦理。如甲方未按時停止相關服務的,乙方不承擔發生該項服務的月功能費(月基本使用費),無功能費的,免收當月基本月租費。
(八)為保證乙方利益,甲方對銷號的電話號碼至少凍結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書面形式公開做出的服務承諾,自動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但為乙方設定義務或不合理地加重責任的除外。甲方公開做出的承諾標準低于本合同約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技術進步
因技術進步,甲方為提升服務質量對固定電話網絡進行整體換代升級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應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乙方可就解決方案與甲方協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要求甲方終止提供網絡服務的,應在繳清相關費用后辦理退網手續,甲方應積極予以辦理。
(二)乙方要求辦理過戶手續的,應繳清通信費用,并持相關證件辦理相應手續解除合同(新用戶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入網合同)
(三)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或允許他人在已裝的電話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設備及復用設備;利用其享有的電信服務進行其它電信業務經營活動;或未經甲方同意,轉讓電話使用權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保留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可向電信管理部門申訴或向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一、概述
(一)相關概念的辨析
1.附義務贈與與附條件贈與。雖然附條件贈與合同的概念是明確的,但因為在實際運用過程中的混亂,以至于附條件贈與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附條件贈與指的是條件在贈與人一方的附條件贈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附義務贈與和廣義上的附條件贈與構成了種屬關系,而與狹義上的附條件贈與是一種并列關系。有學者這樣區分:“附條件贈與合同所附條件不成就時,贈與合同不生效,而在附義務贈與合同中所附義務的履行與否并不影響贈與合同的生效。②”可見這里的附條件贈與僅僅是指狹義的附條件贈與。
2.附義務贈與與目的性贈與。附義務贈與與目的性贈區別在于:第一,由于附義務贈與,在于使受贈人負有為一定給付之義務,因此如果其不履行義務,贈與人可以訴請履行或撤銷贈與;反之,目的性贈與,受贈人之行為并非義務,因此如果受贈人不為符合該目的之行為,贈與人無法訴請履行,只能主張雙方之締約目的無法達成,構成締約基礎喪失,而依不當得利請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物。第二,義務是從贈與之財產中所為之給付,因此其給付通常是有財產價值之給付。反之,目的性贈與,受贈人所為之行為通常未必是財產上之給付。是以如果受贈人所應給付者與財產上之給付無關,而是勞務,則應屬非義務,而是目的性贈與③。
(二)附義務贈與合同的特征
贈與合同的義務并非雙務合同中雙方均須履行的義務,大多數情況下只是對受贈人使用贈與物的一種限制,但受贈人的履行行為不包括或不應是向贈與人支付某種利益。
1.義務是贈與合同的內容。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是贈與合同約定的受贈人應負的義務,是贈與合同的一部分,而非另外一個附隨于贈與合同的從合同。但贈與合同所附義務,并非贈與財產的對價,兩者之間不存在條件關系。
2.贈與所附義務是贈與履行后之義務。原則上贈與人履行其義務后,受贈人始有履行其負擔的義務。但當事人約定先由受贈人履行其義務的,是否為贈與,則主要看該義務是否與贈與財產形成對價,如果形成對價,則不為贈與合同。
3.受贈人的義務,可以是對贈與人本人的義務,也可以是對第三人的義務。如果不履行其義務的,不管是對贈與人的義務,還是對第三人的義務,贈與人有權要求其履行。
4.贈與所附義務,應當為有法律意義的義務。該種義務可以是作為的也可以是不作為的。
二、對“義務”的分析
(一)義務性質的辨析
上述敘述已經說明了附義務的贈與合同的特征,但是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給予的無償性”和“合同的單務性”是贈與合同的本質特征。那么附義務贈與究竟是否因為其附加了一定的義務是否與其本質的特征相互違背呢?在此有必要闡釋附義務贈與合同中的“義務”。
對此問題學界存在著諸多的爭議,有學者主張“附義務贈與仍為單務無償合同”,認為“負擔不是贈與的對價,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不履行負擔為抗辯。原則上贈與人履行給付義務后,受贈人才發生履行其負擔的義務④”,因此其單務無償性質沒有改變。史尚寬先生認為“無償即不受任何對價,是否為無償,應視主觀決定之??v令使相對人負擔多少之義務,如其負擔較其所取得之利益為微小,當事人不以為有對價之意義的,仍為贈與⑤”。
從學者的觀點中,筆者認為學者們對于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是贈與合同中的一種是作出肯定的回答的,其無償性的特征也得到了學者的肯定。但是參照國外先進立法,筆者卻發現了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那就是各國在司法實踐中卻按照合同的雙務性來解決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德國和日本即是如此。雖然如此,筆者仍贊同學者們的觀點,即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具有無償單務性的特點,它是贈與合同中的一種形式。合同以當事人是否有對價關系之債務為標準,可以區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各當事人互負對價關系的合同⑥。更確切地說,雙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對于他方,互有債權債務而彼此給付為對價關系的法律行為⑦。也就是說,成立雙務合同,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當事人雙方互有債權、債務;二是雙方的債務必須成立對價關系。二者缺一不可,否則就是單務合同。盡管各國立法在制度的設計上突出了它的雙務性特征,但筆者認為這是為了實踐中操作的便利性,與理論中形成的觀點沒有直接的矛盾和沖突。更深入的研究我們發現,在各國立法中,附義務的贈與合同的所謂的“雙務性”與真正的雙務合同存在著本質的區別:附義務贈與人沒有同時履行抗辯權,而僅僅能在自己履行后以受贈人不履行約定義務為由撤銷贈與。
筆者認為,這種的義務的主要作用與雙務合同的義務其所起到的法律意義是不一致的,此處“義務”是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贈與人任意撤銷權的行使,加重了贈與人對贈與財產的瑕疵擔保責任,從而實現了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利益的公平。
(二)“義務”的效力排除
義務內容是贈與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它的效力將直接影響附義務贈與合同本身的效力。所以并不是所有附加的義務都能夠成為贈與合同附加的內容。
第一,義務不應當是法定義務。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之間是并列的關系,當贈與人將法定的義務作為贈與合同中的義務加以約定時,筆者認為,這種義務的約定等于沒有約定。筆者認為此時贈與合同的其余部分繼續有效,即贈與合同為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或者變更其義務的內容。.CoM
第二,義務內容應當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違背公序良俗。雖然贈與合同中的附加義務與其他合同中的義務有所區別,但是義務的內容本身應當與其他義務一樣,遵循法律適當的規制。如果義務的內容損害到社會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有違公序良俗,則義務的內容應當是無效的。那么此時如何判定贈與合同的效力呢?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贈與合同所附之義務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序良俗,足以導致整個合同亦有違法之嫌者,無論其所附義務在性質上屬于停止條件抑或解除條件,贈與合同自始無效。如果違反公序良俗之義務尚未足以至整個贈與合同違法時,依《德國民法通說》“于附停止條件之情形,由于停止條件系合同不可分離之部分,故該不法義務將使整個合同不生效力。而于解除條件之情形,因解除條件具有不同功能”,故“合同雖部分無效,但是除去該部分亦可處理者,其他部分有效”之規定得以適用⑧。
第三,義務應當在合同形成之時可以履行。當贈與合同生效之后,發生義務不能履行之時則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的過程中就發生了義務不能履行的情節呢?筆者認為,此時合同無效。
三、附義務贈與合同的履行
附義務贈與合同相比較其他贈與合同,具有其獨特的復雜性。筆者參照學者們的研究成果,發現在附贈與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一是受贈人如何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二是受贈人的利益在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時如何得到保護?
(一)受贈人應當如何履行所附義務
從附義務贈與合同的特征中,可以得出受贈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并不構成合同的對價。一般而言,贈與合同中義務較之本身的財產價值是很微小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受贈人履行義務當然以贈與的財產價值為限。一旦所附的義務超過了贈與財產本身,其贈與合同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也就不再是贈與合同了。所以當超過財產價值限度時,受贈人可以拒絕履行超過部分的義務,當義務不可分時,受贈人可以拒絕履行,此時的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受贈人的利益在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時如何得到保護
贈與合同中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要求贈與人返還財產。這是贈與人依法保障自己權利的方式。但是如果受贈人依約履行了義務,而贈與人卻拒絕履行給付義務時,受贈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呢?學者們認為,贈與應當先履行贈與,然后受贈人才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性。但是在實踐中情形千變萬化,贈與合同作為無償合同,其本身具有著諸多的道德因素在內,如果強調必須先給付財產再履行義務,對贈與人而言,非常容易影響其積極性。
筆者認為英美法系國家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英美法系“允諾禁反言”成功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允諾禁反言是指:“于適當之個案或者情況下,使贈與人允諾或無償之允諾生拘束力,而得加以強制執行之原則”。⑨該規則是基于信賴而產生的,成為非正式合同得到強制履行的基礎。由此,在附義務贈與契合同的情況下,受贈人因此信賴而履行了約定義務。盡管這樣的義務似乎不構成對價,但贈與人仍然要求履行其財產給付義務。這樣就把問題解決的方式提高到了法律精神的層面,不但在解決這個問題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解決其他法律問題時,方法本身也具有借鑒意義。
當受贈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之后,贈與人不履行約定的贈與義務時,此時就可將此單獨作為一個問題解決。筆者認為贈與人此時可以行使其法定撤銷權,但是受贈人可以就因為相信允諾人的允諾而產生的信賴利益遭受的損失要求贈與人賠償,尤其是受贈人為此蒙受了較大的損失而贈與人卻因此獲利的情形。
注釋:
①史尚寬.債法各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138.
②費安玲.委托、贈與、行紀、居間合同實務指南.北京:知識產權出版.20xx.178.
③黃立.民法債編各論(上).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180.
④郭明瑞,王軼.合同法新論·分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65.
⑤史尚寬.債法各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5.
⑥黃立.民法債編各論(上冊).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179.
⑦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3冊).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136.
關鍵詞:電力系統負荷預測電力市場建設規劃
1引言
負荷預測是從已知的用電需求出發,考慮政治、經濟、氣候等相關因素,對未來的用電需求做出的預測。負荷預測包括兩方面的含義:對未來需求量(功率)的預測和未來用電量(能量)的預測。電力需求量的預測決定發電、輸電、配電系統新增容量的大?。浑娔茴A測決定發電設備的類型(如調峰機組、基荷機組等)。論文百事通負荷預測的目的就是提供負荷發展狀況及水平,同時確定各供電區、各規劃年供用電量、供用電最大負荷和規劃地區總的負荷發展水平,確定各規劃年用電負荷構成。
2負荷預測的方法及特點
2.1單耗法按照國家安排的產品產量、產值計劃和用電單耗確定需電量。單耗法分"產品單耗法"和"產值單耗法"兩種。采用"單耗法"預測負荷前的關鍵是確定適當的產品單耗或產值單耗。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規律是產品單耗逐年上升,產值單耗逐年下降。單耗法的優點是:方法簡單,對短期負荷預測效果較好。缺點是:需做大量細致的調研工作,比較籠統,很難反映現代經濟、政治、氣候等條件的影響。
2.2趨勢外推法當電力負荷依時間變化呈現某種上升或下降的趨勢,并且無明顯的季節波動,又能找到一條合適的函數曲線反映這種變化趨勢時,就可以用時間t為自變量,時序數值y為因變量,建立趨勢模型y=f(t)。當有理由相信這種趨勢能夠延伸到未來時,賦予變量t所需要的值,可以得到相應時刻的時間序列未來值。這就是趨勢外推法。應用趨勢外推法有兩個假設條件:①假設負荷沒有跳躍式變化;②假定負荷的發展因素也決定負荷未來的發展,其條件是不變或變化不大。選擇合適的趨勢模型是應用趨勢外推法的重要環節,圖形識別法和差分法是選擇趨勢模型的兩種基本方法。外推法有線性趨勢預測法、對數趨勢預測法、二次曲線趨勢預測法、指數曲線趨勢預測法、生長曲線趨勢預測法。趨勢外推法的優點是:只需要歷史數據、所需的數據量較少。缺點是:如果負荷出現變動,會引起較大的誤差。
2.3彈性系數法彈性系數是電量平均增長率與國內生產總值之間的比值,根據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結合彈性系數得到規劃期末的總用電量。彈性系數法是從宏觀上確定電力發展同國民經濟發展的相對速度,它是衡量國民經濟發展和用電需求的重要參數。該方法的優點是:方法簡單,易于計算。缺點是:需做大量細致的調研工作。
2.4回歸分析法回歸預測是根據負荷過去的歷史資料,建立可以進行數學分析的數學模型。用數理統計中的回歸分析方法對變量的觀測數據統計分析,從而實現對未來的負荷進行預測。回歸模型有一元線性回歸、多元線性回歸、非線性回歸等回歸預測模型。其中,線性回歸用于中期負荷預測。優點是:預測精度較高,適用于在中、短期預測使用。缺點是:①規劃水平年的工農業總產值很難詳細統計;②用回歸分析法只能測算出綜合用電負荷的發展水平,無法測算出各供電區的負荷發展水平,也就無法進行具體的電網建設規劃。
2.5時間序列法就是根據負荷的歷史資料,設法建立一個數學模型,用這個數學模型一方面來描述電力負荷這個隨機變量變化過程的統計規律性;另一方面在該數學模型的基礎上再確立負荷預測的數學表達式,對未來的負荷進行預測。時間序列法主要有自回歸AR(p)、滑動平均MA(q)和自回歸與滑動平均ARMA(p,q)等。這些方法的優點是:所需歷史數據少、工作量少。缺點是:沒有考慮負荷變化的因素,只致力于數據的擬合,對規律性的處理不足,只適用于負荷變化比較均勻的短期預測的情況。
2.6灰色模型法灰色預測是一種對含有不確定因素的系統進行預測的方法。以灰色系統理論為基礎的灰色預測技術,可在數據不多的情況下找出某個時期內起作用的規律,建立負荷預測的模型。分為普通灰色系統模型和最優化灰色模型兩種。普通灰色預測模型是一種指數增長模型,當電力負荷嚴格按指數規律持續增長時,此法有預測精度高、所需樣本數據少、計算簡便、可檢驗等優點;缺點是對于具有波動性變化的電力負荷,其預測誤差較大,不符合實際需要。而最優化灰色模型可以把有起伏的原始數據序列變換成規律性增強的成指數遞增變化的序列,大大提高預測精度和灰色模型法的適用范圍?;疑P头ㄟm用于短期負荷預測?;疑A測的優點:要求負荷數據少、不考慮分布規律、不考慮變化趨勢、運算方便、短期預測精度高、易于檢驗。缺點:一是當數據離散程度越大,即數據灰度越大,預測精度越差;二是不太適合于電力系統的長期后推若干年的預測。
2.7德爾菲法德爾菲法是根據有專門知識的人的直接經驗,對研究的問題進行判斷、預測的一種方法,也稱專家調查法。德爾菲法具有反饋性、匿名性和統計性的特點。德爾菲法的優點是:①可以加快預測速度和節約預測費用;②可以獲得各種不同但有價值的觀點和意見;③適用于長期預測,在歷史資料不足或不可預測因素較多尤為適用。缺點是:①對于分地區的負荷預測則可能不可靠;②專家的意見有時可能不完整或不切實際。
2.8專家系統法專家系統預測法是對數據庫里存放的過去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每小時的負荷和天氣數據進行分析,從而匯集有經驗的負荷預測人員的知識,提取有關規則,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負荷預測。實踐證明,精確的負荷預測不僅需要高新技術的支撐,同時也需要融合人類自身的經驗和智慧。因此,就會需要專家系統這樣的技術。專家系統法,是對人類的不可量化的經驗進行轉化的一種較好的方法。但專家系統分析本身就是一個耗時的過程,并且某些復雜的因素(如天氣因素),即使知道其對負荷的影響,但要準確定量地確定他們對負荷地區的影響也是很難的。專家系統預測法適用于中、長期負荷預測。此法的優點是:①能匯集多個專家的知識和經驗,最大限度地利用專家的能力;②占有的資料、信息多,考慮的因素也比較全面,有利于得出較為正確的結論。缺點是:①不具有自學習能力,受數據庫里存放的知識總量的限制;②對突發性事件和不斷變化的條件適應性差。
2.9神經網絡法神經網絡(ANN,ArtificialNeuralNetwork)預測技術,可以模仿人腦做智能化處理,對大量非結構性、非確定性規律具有自適應功能。ANN應用于短期負荷預測比應用于中長期負荷預測更為適宜。因為,短期負荷變化可以認為是一個平穩隨機過程。而長期負荷預測可能會因政治、經濟等大的轉折導致其模型的數學基礎的破壞。優點是:①可以模仿人腦的智能化處理;②對大量非結構性、非精確性規律具有自適應功能;③具有信息記憶、自主學習、知識推理和優化計算的特點。缺點是:①初始值的確定無法利用已有的系統信息,易陷于局部極小的狀態;②神經網絡的學習過程通常較慢,對突發事件的適應性差。
2.10優選組合預測法優選組合有兩層含義:一是從幾種預測方法得到的結果中選取適當的權重加權平均;二是指在幾種預測方法中進行比較,選擇擬和度最佳或標準偏差最小的預測模型進行預測。對于組合預測方法也必需注意到,組合預測是在單個預測模型不能完全正確地描述預測量的變化規律時發揮作用。一個能夠完全反映實際發展規律的模型進行預測完全可能比用組合預測方法預測效果好。該方法的優點是:優選組合了多種單一預測模型的信息,考慮的影響信息也比較全面,因而能夠有效地改善預測效果。缺點是:①權重的確定比較困難;②不可能將所有在未來起作用的因素全包含在模型中,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預測精度的提高。新晨
2.11小波分析預測技術小波分析是一種時域-頻域分析法,它在時域和頻域上同時具有良好的局部化性質,并且能根據信號頻率高低自動調節采樣的疏密,它容易捕捉和分析微弱信號以及信號、圖像的任意細小部分。其優點是:能對不同的頻率成分采用逐漸精細的采樣步長,從而可以聚集到信號的任意細節,尤其是對奇異信號很敏感,能很好的處理微弱或突變的信號,其目標是將一個信號的信息轉化成小波系數,從而能夠方便地加以處理、儲存、傳遞、分析或被用于重建原始信號。這些優點決定了小波分析可以有效地應用于負荷預測問題的研究。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寫明贈與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寫明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所有權的證據名稱)
二、贈與財產的狀況: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贈與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將來合同生效的條件)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立契約人: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房屋租賃的法律及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其設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房的面積總計約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
2.1 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設施,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再由雙方另議續租事宜。
三、租金:
3.1 雙方談定的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的租金,應在每月的_____________號以前:
(1)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2)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證金:
4.1 為確保出租房屋及其設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于簽訂合同后,__________日內支付給甲方的租賃押金計_____________作為乙方確保合同履行之保證金。
4.2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乙方應于租賃期滿之日與甲方點清室內設施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甲方當天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五、室內設施及費用承擔:
5.1 租賃期房屋有關物業費由____________承擔;
5.2 電話費按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房屋的水、電、天然氣消耗按每月查表實數由乙方交付;
5.4 排污費、收視費、車位費按有關規定由乙方支付。
六、出租人的責任:
6.1 甲方須按時將出租房屋及其設施以良好狀態交乙方使用;
6.2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
6.3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于租賃期內拒絕甲方或其他人騷擾而安靜享用出租房屋。
6.4 房屋基本設施和結構(不包括家私和器具)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有關的費用,并對其作定期修繕。
6.5 甲方謹在此聲明及保證甲方為出租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責任:
7.1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7.2 乙方須經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內進行裝修及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必須恢復原狀(正常損耗除外),并承擔其費用,經甲方驗收認可后歸還甲方。
7.3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應存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險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處理:
8.1 自簽約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因乙方因特殊情況要求退租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為補償,甲方應退還乙方未滿期約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做為補償金。
8.2 乙方過期交付租金除及時如數補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總額的5%為滯納金。
8.3 租賃期滿同日,乙方應將房屋內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4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險金不予退還:
a.未得甲方同意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
b.無故拖欠租金超過三十天;
c.轉租第三者。
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釋、簽署和解決與其有關的一切糾紛均應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并依據中國法律。
十、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甲乙雙方不得反悔,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補充規定:
十三、室內物品清單:
13.1 電器:
13.2 家具: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蓋章: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