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13 21:27:0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律手段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論文關鍵詞 網絡 知識產權 保護 法律
自計算機問世以來,信息傳播方式日新月異,從QQ到飛信、到MSN、到微信、到微博,網絡受眾越來越多?;ヂ摼W本身容納了豐富的信息量、迅捷的傳輸速度、極大的傳播范圍,是現代社會人們的重要交流方式和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具有傳統媒介無法替代的優越性。然而,網絡技術顯然打破了原有的媒體傳播格局,在帶給人們豐富的物質和精神享受的同時,也使權利的分配和利益的分配發生了變化。只有加強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才能使網絡秩序良好運行,才能使人們更好的使用網絡。
一、網絡知識產權概述
“創意經濟將成為21世紀的黃金產業,政策制定者應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尤其是網絡高速發展的時代。”英國創意產業之父、創意集團和創意商學院的主席約翰·霍金斯在2005上海知識產權國際論壇上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說。知識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因此知識可以產生價值、可以成為交換的商品。利用知識的投入換來報酬便產生了知識經濟。知識經濟是以無形資產投入為主的經濟。由于價值高,侵權事件屢見不鮮。知識經濟必然帶來知識產權保護上新的問題,這些問題許多發生在技術發展迅速的網絡應用上。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便應運而生。
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信息時代的迅猛發展導致傳統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遭受巨大的沖擊。傳統知識產權的保護一把通過民事訴訟完成。而在網絡環境下,知識的表現為數字化、公共化、無國界化等一些新的特點。一旦侵權發生,舉證困難,無法維權。由于網絡受眾不特定且人數眾多,而我國對網絡知識產權的立法保護落后于實踐發展,因此人們保護意識不夠,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持一種漠視的態度。
二、網絡知識產權的侵權表現
上文已提到,基于網絡時代的特殊性,網絡知識產權的侵權也有特殊表現。其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網頁、網站抄襲復制
現代社會,個人有網頁,政府有網頁,公司有網頁。而每一個網頁都是一個個體生活、思想的匯聚。一個網頁一般都是由文字、圖畫、錄音、活動影像等多媒體的元素構成。而其中的每個元素都是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由于網絡運營商的技術不夠成熟或者缺乏保護意識,致使抄襲和復制不斷發生。
(二)免費上傳和下載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將他人作品上傳到虛擬空間需要得到作者的授權,支付一定的報酬。而大部分的網站并沒有經過此程序便隨意上傳他人學術論文、音樂作品、攝影作品、錄像作品等。
相當于上傳,下載侵權的情況更為普遍。將網絡運營商上傳的他人作品下載或者他人在網絡上原創的作品下載,未得到權利人的許可,又不屬于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時,就已經構成了侵權。
(三)非法鏈接侵權
網絡鏈接可以增加網站服務的多樣性,同時節省成本,其優越性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普通鏈接一般不夠成侵權,而當提供鏈接通道的服務者在知道鏈接指向的是侵權作品時,有義務及時停止鏈接通道服務以“抑制侵權”,否則構成網絡知識產權的幫助侵權。
(四)域名搶注
在知名商標、商號等未注冊域名之前,未經許可搶先將其注冊為域名,而注冊者并不使用,僅僅為出售、出租或轉讓以謀取利益。當然,不乏有居心叵測者為損害他人名譽而惡意搶注。
以上僅是幾種常見的侵權方式,除此之外,P2P軟件侵權、網絡游戲侵權等也時有發生。
三、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方式
(一)立法現狀
目前國際社會保護網絡知識產權的途徑有兩種,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術手段。技術手段并不牢不可破,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會有更新的技術破解保護技術。因此法律的保護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世界貿易組織所指定的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制定的《版權條約》和《錄音制品條約》,早就成為世界各國制定本國相關法律的重要參考依據。美國也于1998年通過了《數字千年著作權法》,歐盟也已適時的頒布了《信息社會版權指令》。當然,我國也在致力于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立足本國國情并努力與國際接軌,尋求一條有效的解決途徑,為越來越繁榮的網絡知識產權的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國早就于2001年修改了《著作權法》。2005年,首次的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中,提出建設“創新國家”,以及將打擊侵權盜版的劍鋒直戳網絡領域。國務院在2006年出臺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并且承諾在條件成熟時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黨的十七大報告將“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首要措施,明確提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些信息都表明了我國想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決心。
(二)保護對策
網絡中的侵權是一個世界性難題,現在還沒有一個國家能夠根治此問題。對中國而言更是如此,傳統的知識產權侵權問題尚未解決,新型的侵權問題迎面而來。因此要有相應的對策才能很好的解決此問題。具體來說,應當在法律、技術、宣傳、道德等幾方面進行規制。技術手段和道德手段不做過多論述。而宣傳手段是指,通過法律宣傳加強人們的產權保護意識,讓大眾了解產權保護的必要性,并不是盜版可以節省人們的消費,而是盜版危害的是大眾的利益。最重要的是通過法律手段和制度完善進行保護。
首先,根據我國的國情,適當借鑒WCT中的一些規定,根據上文所分析的網絡版權保護的新特點,適時的賦予網絡版權人新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包括:作品傳輸權,即網絡運營商,具體來說就是網絡在線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征求版權人的同意后,支付一定的報酬,再通過網絡向公眾傳輸作品;禁止反措施權,所謂反措施,是指對版權人數字技術作品的“加密”進行未經許可的“解密”。一般來說,解密者是通過解密的方式盜竊版權者的勞動成果,將作品出賣、出租給無權的復制者進行非法營利,因此持有此目的的解密者雖然并未直接實施復制行為,但這種解密行為本身已經構成侵權;權利標示的權利,指賦予版權人在其作品上標識以數字或者代碼顯用于彰示版權的權利,所標識的作品未經版權人許可,即禁止他人使用和刪除、更改。
其次,完善立法和制度。應盡快對我國的網絡著作權立法和制度進行完善。首要的是成立能夠進行網絡著作權保護的相應的集體管理機構。這種集體管理機構,可以解決國內侵權也可以解決國際侵權,也可以作為著作權人的發言人同網絡運營商就著作權的授權事宜進行洽談。這種方式尤其顯著的存在價值,一方面可以大大減少網絡運營商與個體的著作權主體進行的洽談,避免了這種大量的談判所帶來的時間、精力、物力、人力上的巨大浪費,一方面也會顯著提高個體著作權主體的談判地位和實力。
再次,應完善證據出示制度,以及進一步加強有效證據的固定和證據收集。我國的證據法并沒有對電子證據做出完善的規定,司法解釋也并沒有詳細的解釋,使得司法實踐中電子證據的使用存在同案不同用的情況。在我國電子證據立法不完善的司法現實下。因此,應當進一步完善電子證據,QQ聊天記錄、復制痕跡、下載路徑、IP地址收集等都應該作為有效證據予以采信,但是必須在不侵犯他人隱私情況下進行收集,具體的操作的方式應當由立法者進行完善?,F今的司法實踐中,在一些涉及網絡知識產權的的侵權糾紛中,原告在訴訟之前就有意識對侵權證據進行固定和收集,并由公證人員對該證據進行現場公證,該做法值得權利人在維權時借鑒。
最后,對破壞、避開著作權法律措施的行為進行法律責任追究。法律的運行不在于懲罰,而在于人民的遵守。但是如果破壞法律規則,勢必要受到法律的追責,才能保證法律的良好運行。因為網絡的科技化和高端化,技術人員很容易通過新的手段避開法律規定。因此,有必要對侵權行為進行打擊,使得權利人受損的權益得到救濟。
>> 淺析盈余管理的手段及對策 論盈余管理的手段及其防范對策 會計假賬的防范手段 淺析IPO財務造假動因、手段及防范對策 淺析探究數學的手段 淺析學好數學的前提、保障和手段 淺析提高裝飾工程質量的措施和手段 淺析初中化學中的分析方法和手段 淺析《成本核算與分析》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手段 利潤操縱的手段、成因及對策 征信是防范和控制市場風險的有效手段 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及防范對策 論培訓創新手段E―learning的實施 探析砌體工程墻體開裂的成因及防范手段 探討砌體工程墻體開裂的成因及防范手段 淺談權力腐敗的防范手段 財務造假手段的剖析及防范 淺析合理安排中長跑訓練內容和手段對體能恢復的促進作用 淺析法律手段在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淺析房屋建筑基礎回填土的質量隱患及有效防范控制手段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2]Qinghai Gao. Online teaching: Do you know who is taking the final exam? [EB/OL]. http:///documents/sections/middle-atlantic/fall-2010/01-Online-teaching-Do-you-know-who-is-taking-the-final-exam.pdf
[3]柯蒂斯?J?邦克. 焦建利等譯.世界是開放的:網絡技術如何變革教育[M].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2011.
[4]唐?泰普斯科特. 云帆譯. 數字化成長3.0[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9.
[5]李超. 高校研究生學術失范研究[D].西南大學, 2010.
[6]程克敏. 基于文本結構和內容的中文論文復制檢測系統研究[D].合肥工業大學, 2007.
[7]朱燕. 美國大學生學術不端的防治研究[D].北京大學, 2008.
論文關鍵詞:保險;監管;制度
1 我國保險監管的基本原則
1.1 法制原則
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就是政府對市場活動的干預由以行政手段為主轉向市場和法律手段為主。我國保險監管作為政府活動的重要內容,就必須按照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杜絕超越法律規定的監管行為。在一定范圍內,行政性手段仍然是重要的監管手段,但也必須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根據一定的準則進行。
1.2 市場化和效率原則
我國保險監管的一個重要背景就是保險市場的市場化不斷深入,因此,保險監管就要強化市場對保險經營活動的約束,有利于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首先,監管部門要推進市場競爭,為保險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只有實現充分競爭,才能保證市場的高效率。其次,監管部門要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杜絕對保險企業進行不必要的干預,為保險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最后,監管過程本身要講效率,要努力降低監管成本和費用。
1.3 適度監管原則
適度監管原則是指監管措施不能影響和抑制保險業務的正常發展以及創新活動的進行,也就是政府在監管活動中要逐步放權和還權,為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創造良好的條件,鼓勵政府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積極參與保險業管理事務;在監管手段上,弱化行政強制色彩,用懷柔手段解決行業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1.4 公眾利益原則
保險是一種信托關系,消費者購買保險就以犧牲當前利益來換取對未來的保障,也就是說,公眾將未來的福利和保障托付給了保險企業,一旦保險企業破產,喪失償付能力,就會使客戶未來利益全部受到損失,導致社會福利也就是公眾利益的損失。因此,政府必須通過保險監管來保證保險市場的穩定和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以保證公眾利益不受損失。
2 我國保險監管的基本目標
2.1 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這與國際通行的保險監管目標是一致的。相對而言,我國保險消費者的專業知識、利益保護的途徑和方式以及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和能動性都較發達國家差,這就更加要求保險監管將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放到特別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大的力度和措施,切實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以推動我國保險業的健康快速地發展。
2.2 保證保險企業償付能力
這是保險監管的核心,沒有充足的償付能力就不能從根本上保證保險公司的發展,最終保證被保險人的利益。尤其是在放松管制的大趨勢下,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就成為監管部門最后的“堡壘”。我國保險監管必須將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作為監管的重要目標,多方面、多維度地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進行監管,對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公司依法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更大的風險。
2.3 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我國保險市場由于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受保險公司發展模式同質化的影響,市場競爭行為的不規范性相當突出,要求保險監管將制定公平、透明的競爭規則,保證保險公司在同等條件下公平競爭,以規范保險公司市場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作為重要的監管目標和任務,既要防止出現市場壟斷,又要防止出現過度競爭。維護保險體系的安全與穩定,促進保險業健康和諧發展。
論文摘要:運用文獻資料法、理論論證等方法,通過對體育市場、體育市場合同行為與競爭行為的分析,提出加強體育市場合同行為與競爭行為法律規制的對策。
1體育市場的界定
1.1體育市場的含義及其特征
在《辭?!防?,“市”的基本含義是人們做買賣的地方。“市”字應該有兩層含義,即交易與購買,“場”字一般指地方或場所?!笆袌觥奔仁侵溉藗兊慕灰仔袨椋种附灰踪I賣的場所,同時還可以引申出交易規則的涵義。
根據以上的論述,對于體育市場,我們可以將其集中理解為“以體育服務為宗旨,以體育經營為手段,以體育產品為重要內容的市場關系總和。但是.在我國,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原因,體育市場還處于很低的發展水平,除了具有一般體育市場所具有的特征外,還有自己所特有的特征:
1.1.1體育市場的初級性
體育市場的發育狀況要取決于市場要素的成熟程度,也與社會其他經濟市場,特別是第三產業市場的成熟程度有關。我國現階段的體育市場很多還處于觀念形態,只有部分市場已經邁入了物態的市場。另外,體育市場的成熟不僅要建“市”立“場”,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和體育市場相適應的法律體系和執法體制,以利于其發展,這正是我們要探討的。
1.1.2體育市場發展的不平衡性
體育市場的發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區域性經濟、文化、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響。在我國區域差異很大,東南沿海地區和內陸大城市的經濟文化發展很快,已經出現了一定規模的具有購買力的市場。因而也培育了一批不同類別的體育市場;而經濟落后的地區對體育,特別是非物化的體育市場產品,基本上還處于不接受的狀態。所以在我國當前階段,體育市場發育是相當不平衡的,對此,應當有一定的認識。
1.1.3體育市場類別發展的特殊性
在諸多的體育市場種類中,根據各個產品的性質,可以將其分為物質產品和服務(精神)產品。體育物化產品市場,其特點和其他實物產品市場一樣;體育非物化產品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受體育的法律環境、經濟環境、人文環境、人口環境、科技環境等的制約,故體育產品市場在發展形式和途徑上各具特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2體育市場的要素
所謂要素一般是指構成事物的必備因素。事物當中的各個因素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通過一定的方式聯系在一起的,這些因素相對穩定的聯系形式和有序的格局,規定著事物整體存在的面貌和屬性。因此,研究體育市場的發展建設,不能不研究體育市場的構成要素,根據市場營銷的有關理論,體育市場的要素主要有以下三個:
首先,必須有能滿足體育消費者某種需要的體育商品或勞務,這是體育市場的基礎。其中體育競技是體育市場的主要產品,它的開展可以帶動其他相關商品的發展,如體育媒體、體育贊助、標志產品、體育信息、體育金融、體育保險、體育經紀等,即體育市場的客體。
其次,必須有一定量的有貨幣購買力所形成的有支付能力的體育需求,這是體育市場存在的前提條件。市場活動只有在有能夠使其進行運轉的有效需求的時候,才能正常進行。
再次。必須有從事體育市場交易活動的主體。這是體育市場存在的基本條件,沒有它們,體育市場不成為其市場。
這三個要素構成了體育市場,缺少其中的任何一個,市場活動就無法進行。
2我國體育市場的立法現狀
目前,我國體育市場的最高管理機構是各單項體育運動協會(運動管理中心),缺乏一個適應市場經濟的體育市場管理機構。而現有的機構帶有很強的行政色彩,職能也比較模糊,既負責政策法規的制定,又負責對體育俱樂部的運行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既負責提高我國的競技水平、取得優異運動成績,又要參與體育市場的經營管理。在這種情況下,我國體育市場存在法制意識淡薄,法制法規不健全的問題,遇事不是依法行事,而是依靠行政或其他非法律手段。如1999年發生的北京奧神籃球俱樂部和前衛俱樂部合并風波,其產生和處理就充分暴露出我國現行的體育市場管理體制與市場經濟的不適應以及法制觀念淡薄、法規不健全的弊端。
我國有關體育市場的立法也很淡薄,除了1996年頒布的《體育法》外,一般都是一些地方性行政法規。如《北京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辦法》(1998年11月12日)、《天津市體育經營管理辦法》(1999年1月18日)、《湖北省體育市場管理條例》(1996年11月2日)等等??梢钥闯?,不論是立法質量還是立法數量上,都還處于比較低的水平,這對我國體育市場的發展是很不科的,我們要運用法律的手段對體育市場進行規范和保護,充分科學以及及時的立法是必不可少的。
近年來關于體育市場的立法正逐步完善。如2001年10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就通過了《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加強了對與奧運會有關的體育市場運作活動的監管。這是我國體育立法和世界接軌的體現之一。
3體育市場合同行為與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制
3.1體育市場行為及其法律規制的意義
所謂體育市場行為是指市場主體進入市場后的各種具有法律意義的作為與不作為,究其本源,我們可以認為就是體育市場的交易行為和競爭行為。市場經濟就是以市場作為市場中各種要素調配的手段,而市場機制之所以能夠發生作用,是因為在經濟理論中.理想的市場主體都是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為其目的的,所以市場經濟是以經濟利益為中心的市場行為。在市場中受到利益目的的驅動,并且在資源稀缺的情況下的市場主體間相互有激烈的競爭,使市場充滿生機活力,激發勞動生產力的解放和生產率的提高。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兩面性的,市場也不例外。與此同時,它會導致投機鉆營,弄虛作假,損人利己,不守信用的現象的出現。這些都不利于市場的發展,要使市場這一互動互利的看不見的手得以正常運行,必須以法律法規限制市場主體的行為。
因此,我們要逐步的建立和完善既與國家有關體育市場行為的法律法規相統一,又能反映市場規律,還符合體育市場的特點的,適合于規范體育市場主體行為的法律法規制度。這是我國體育市場法制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
3.2體育市場合同行為的法律法規及其主要任務
在市場中合同行為是經濟運行的主要手段,市場中的經濟因素要用合同來維系,所以在相當的程度上,市場經濟可以被視為合同經濟,合同形式是市場主體交易的保證。市場中合同行為是各種市場主體間交流行為的表現形式。
合同法是市場交易主體交易行為制度的法律表述和規范市場交易主體的基本法律規范制度。但是,我們要注意到體育市場的特殊性,在對合同的規范過程中表現出來,通過建立和完善具有體育市場特點的合同制度,使國家的合同制度得以健全、補充和更為有效的實施。
體育合同制度的建立,首先必須堅持“平等、自主、自愿、公平、有償”的現代合同精神;其次,要研究各類具體體育市場交易行為的特殊性和規律,確定體育市場行為的特殊性和其他市場行為的差異程度,并以此作為建立專門合同制度或者指定細則的必要依據。具體體育市場行為主要有:球員的轉會、賽事的舉辦、經紀委托、體育無形產品的交易等等。再次,我們要注重引進和借鑒一切有利于我國體育市場發展,有利于我國參與國際體育市場交易的國際慣例和做法,力求與國際體育市場接軌。
當前,完善我國體育市場合同制度的主要任務有兩項:一是需將普遍實用于各類體育市場的國家合同制度的法規立法加以細則化和具體化,使其能夠在體育市場這一特殊領域中有效的實施;二是要從體育市場合同行為的特殊性出發,研究制定有關體育合同的訂立程序、必備條款、履行與擔保、變更與解除、糾紛的解決、違約的責任等內容的法規制度,對市場主體的簽約行為、履行合同的行為、變更解除合同行為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等加以有效的規制,這些都是我們建立和完善體育市場合同行為的法律法規制度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
3.3體育市場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制
根據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的規定,競爭行為可以理解為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市場主體運用各種方式、信息等,以超越對手,獲得最佳利益。我們要對體育市場的競爭行為進行規制,有效的管理其運行.必須對競爭行為進行明確的界定。要對體育市場競爭行為進行界定,就要對構成競爭行為的基本原則、范圍、方式手段、功能與作用,競爭者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等有明確的認識。
另外,我們也要對不正當競爭有一個認識,所謂不正當競爭就是指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經濟秩序的行為。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打擊各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尤其是壟斷行為,保持體育市場的健康有序的發展。
現代市場理論中,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素之一,正是有了競爭的存在,市場才可以對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競爭在體育市場中普遍存在,并使得體育市場得以有序地運轉。建立體育市場競爭的法律規制,要確立的基本原則有:
第一,競爭自由原則,即競爭者在統一市場規則下,獨立自主的決定參與或退出市場的競爭,不受外在意志的干擾。
第二,公平競爭原則,即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的競爭機會平等,進行競爭的條件和環境同一,競爭的地位平等。
第三,規制競爭原則,即指國家對競爭活動運用法律的手段進行調控,使競爭者的競爭活動能夠在符合國家和體育事業的范圍內進行。
論文摘要: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是順利實現工程建設質量、進度、造價三大價值目標的基本保障,遵守并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是工程建設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更是依法進行工程項目管理、防范安全生產法律風險、避免價值縮水的有效手段。如何在工程進程不同階段從法律風險識別、法律策劃、法律控制及法律風險化解等方面,做好防控措施,是其中的關鍵所在。
工程項目安全法律責任來源于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合同。控制事故隱患是項目安全管理的最終目的,系統危險的辨別預測、分析評價都是危險控制技術。以工程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為主,加強有關的安全檢查和技術方案審核工作,通過利用危險控制技術,做到預知危險、杜絕危險,把安全事故及法律風險發生降到最低。
1三全原則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三控制原理借鑒于美國管理學全面質量管理(TQC)的思想,對于安全管理同樣適用
1.1全面安全控制
要求做到:縱向組織管理角度,安全目標的實現,有賴于項目組織的上層、中層、低層乃至一線員工的通力協作,尤以高層管理能否全力支持和參與,起著決定作用。高層側重安全決策,制定安全方針、政策、目標和計劃,并統一組織協調各部門、各環節、各類人員的安全控制活動,中層要落實領導層的安全決策,運用一定的方法找到各部門的關鍵、薄弱環節或必須解決的重要事項,確定出本部門的目標和對策,更好的執行本部門的安全控制職能,基層則要求每個員工都要嚴格按標準、按規范進行施工和生產,相互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協助,開展群眾合理化建議和安全管理小組活動,建立健全項目的全面安全控制體系。橫向項目各部門職能間的配合角度,要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使項目組織的所有安全控制活動構成一個有效整體。廣義上,橫向配合協調還包括業主、勘察設計、施工及分包、監理材料設備供應方之間,各相關方應都制定安全控制的方案并互相支持。
1.2全過程安全控制
建設工程的完成要經歷一定的周期。安全控制應從源頭開始,貫穿始終,進行全過程控制。為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把影響安全的所有環節和因素都控制起來,主要有項目策劃與決策過程、勘察設計過程、施工采購過程、施工組織與準備過程、檢測設備控制與計量過程、施工生產的檢驗試驗過程、安全目標的評定過程、工程竣工驗收與交付工程及工程回訪維修過程。全過程控制要強調預防為主、不斷改進思想,將安全管理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還要強調為顧客服務思想,在項目組織內要樹立“下道工序是顧客”、“努力為下道工序服務”的思想,使全過程安全控制一環扣一環,貫穿整個項目過程。
1.3全員參與安全控制
全員參與安全控制是工程項目各方面、各部門、各環節安全工作的綜合反映。其中任何一環節、任何一個人的安全工作質量都會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間接影響工程項目的整個安全目標。全員參與安全控制要求必須抓好全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要制定各部門、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明確任務和職權,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以形成一個高效、協調、嚴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統,要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性安全管理活動,充分發揮廣大職工的聰明才智和當家作主的進取精神,采用多種形式激發全員參與安全控制工作的積極性。
2綜合控制原則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2.1法律手段
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主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規范建筑建設市場的安全,盡可能的減少直接行政干預。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國家以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安全標準,以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企業應當以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為基準,細化制定出符合本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具體操作規程和管理流程,尤其是各類強制性技術標準應當等于或高于國家標準。依法治企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必修課。實踐證明,絕大多數安全事故是由于不守法而造成的,所以依法生產、依規范操作是減少或消除安全事故的根本保障。
2.2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通過建設市場內在的經濟聯系,調整各安全主體之間的利益,從而保證安全管理的經濟基礎。經濟手段是各類安全生產責任主體通過各類保險和擔保來維護自身利益,同時國家通過經濟杠桿使質量好、信譽高的企業得到經濟利益,這是市場機制發揮基礎作用的手段。工傷保險、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建筑工程一切險、經濟懲罰制度、提取安全費用和提取風險抵押金等經濟手段,是在建設建筑業中普遍使用的經濟手段各種經濟手段通過經濟刺激方式促進企業安全管理系統的改善,促進企業安全業績的提高。
2.3科技手段
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科技的推動,安全科技的使用可以幫助人們帶來更低廉的成本和更有效的安全防護。要實現安全生產,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大力發展安全科技技術,以改造傳統工程建設建筑業的生產過程,從設計、施工、技術裝備、勞動保護用品等方面保障安全生產,從本質上為促進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術手段支持,最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在安全技術問題上,除國家增大投入外,企業也應在可能的前提下,增加科技研發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人,如果研發成功,對企業、對國家、對社會都是貢獻,也能為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應當引起重視。
2.4文化手段
企業應當重視安全文化建設:安全文化手段是企業進行安全管理的內在的驅動力,是企業通過對多年工程實踐中的成功管理經驗和失敗管理教訓的總結,從而對安全生產管理指導思想問題進行的理性概括。安全文化建設是企業滿足法律、道義、社會責任的基本前提,也是與國際勞工大會倡導的預防性國家安全與健康文化接軌、增強國際競爭力的必經程序。
2.5行政手段
企業行政手段在安全管理控制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是配合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的重要保障。實踐證明,將安全工作績效作為考核員工的重要指標,并與其職務的升降合理掛鉤,一般是能夠激發員工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積極性的,對于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會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
3資質控制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實踐證明,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承包工程,是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須嚴把資質審查關。包括兩方面,其一是專業承包資質,其二是安全資質。要堅決杜絕不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參與工程建設,杜絕掛靠等多種形式規避國家資質管理的違法行為。
4建立體系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影響工程項目安全的因素主要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必須針對這些危險因素的影響,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體系,形成組織系統、責任系統、要素系統、制度系統。遵循科學的安全控制程序,按照確定安全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體系、管理要點、培訓、技術措施、技術要求、安全檢查、傷亡事故應急處理等)——安全技術措施的驗證糾偏——持續改進——完成工程的程序,形成具有安全控制和管理功能的有機整體。
5技術措施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要時刻關注施工技術的最新發展成果,將成熟的安全技術工藝應用到工程實踐之中,最大限度保障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6安全教育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安全教育能提高人的安全意識,增強人的安全自覺性和安全技術知識,防止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工作失誤。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通過安全思想教育,使生產人員具有良好的自我保護意識,防范風險于未然;通過安全技術教育,使生產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通過安全法制教育,使生產人員了解法律責任,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把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法規等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建立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7技術交底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工藝、程序及安全技術措施等向承擔施工作業任務作業隊負責人、工長、班組長等相關人員進行交底;結構復雜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有針對性的進行全面、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參與各方均應保存雙方簽字確認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8安全檢查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及時發現、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包括定期、突擊、特殊檢查。定期檢查是已列入安全管理活動計劃,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的檢查;突擊檢查是無固定檢查周期,對特殊部門、特殊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特殊檢查指對預料中可能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的新安裝設備、新采用的工藝、新完成的項目,在投入使用前,以“發現”危險因素為專題的安全檢查。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計劃、安全保證措施、安全教育、安全設施、安全標識、操作行為、違規管理、安全記錄等。
9證據保全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安全管理工作應與信息管理工作密切配合,利用IT部門研發的工程項目管理軟件,對工程安全進行現代化的管理,保全安全數據信息,保留有關安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一切書面資料證據,并制作備份,保留原件。這些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認定相關人員是否履行了法定職責,是否承擔事故責任將起到重要的證明作用。
【關鍵詞】 保險;保險中介;法制
一、我國保險中介法制概述
保險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構成保險中介制度的主體,中介制度隨著我國年輕的保險業一同成長。自從我國保險業恢復以來,已陸續頒行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開始了邁向法制化的軌道。從總體上說,我國的立法體系屬于大陸法系,對保險業的監管規范方式是日本型監管方式,與西德、意大利等國的模式近似,即具有傾向于發展人制度,而不重視發展保險經紀人制度的特點。
二、我國保險中介法制缺陷
1.立法制定的相關法規不完善。我國有關保險中介制度立法起步相當晚,我國雖然開始注重“許可證”、“資格條件”等事項,并未建立起規范中介制度的法律體系。僅有《保險人管理暫行規定》和《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兩部效力等級較低和內容相當籠統的規范,并且我國的保險業法律體系中迄今也沒有將保險公估人納入管理的明確規定,徹底遺漏、忽略了其作為中介主體之一的地位。對中介者的職責范圍、傭金、責任、組織形式等專業性較強的內容一把抓,并缺乏相關的配套措施,其導致的結果是規范內容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強。
2.監管機構規范力度不夠。首先,監管部門職權不清,缺乏足夠的權威。這主要表現在保監會與工商管理部門、行政部門職能混淆,保監會的主體監管職責未能實施到位。在監管手段上,行政手段干預過強,法律手段并未處于主要地位,許多法律制裁流于形式,出現了監管真空與監管重復并存的問題。其次,相關監管法規不適應時代的要求。這主要表現在保險中介制本身發展迅速,舊的法規已遭淘汰,新法規遲遲未能出臺,即使已出臺又未能緊密切合實際,存在的問題未有效解決,真正能發揮作用有效的法律己青黃不接。再次,相關監管法規可操作性不強。
3.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不嚴格。由于中介者往往不是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內部缺乏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僅注重單純的攬入業務量與手續費的問題,忽略其業務素質培訓及職業道德的提倡,甚至以煽動性的言論進行“誤導”,其后果是誘發了中介道德風險的發生,僅把注意力放在傭金這一問題的表層,忽略其職業榮譽感及信譽維護的問題深層,并為中介制度問題的產生培育了滋生的土壤。內控力度的不夠是中介制度問題產生的根源之一,嚴密而健全的規章制度將彌補許多漏洞。
三、我國保險中介法制完善構想
1.建立規范保險中介制度的專門法為主的多層次法律規范體系。首先,建立科學而完備的保險中介制度專門法律體系。專門法律體系是規范的主體,它直接決定了規范質量的優與劣一般應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是規范中介制的基本法,主要由《保險法》、《保險經紀人法》、《保險公估人法》三部法構成,對中介者的概念、性質、職能、權利、義務、責任等做出明確規定,主要體現國家政策的導向及宏觀管理;第二是在三部基本法基礎上制定中介制的專門性法規。主要對基本法的原則性規定,加以具體化并詳加說明,體現、延伸基本法的精神,重視微觀層面的調控。其次,建立與保險中介制度聯系緊密的配套法規,以形成多層次的法規體系。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處于不斷的聯系中,保險中介制度恰是保險體系中與外界聯系的主要橋梁與窗口,它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許多層面。保險中介制本身的復雜性就決定了它決不是一、兩部法規就可以完全規范好的,若沒有金融、投資、稅收、會計、合同等等各個領域法律規范的配套協調,僅依靠保險中介制的專門法規,想要做到保險中介制度的法律化、系統化,無異于紙上談兵。
2.監管機構應從法律規范的角度加大監管力度。首先,建立完善的監督組織體系,規范好其職權。其次,保險中介監管主體應加強對中介制度的法律監督機制。中介制度的監督管理應以市場調節作用為基礎,法律規范為杠桿走向系統化。除了制定中介人嚴密的審批及相關制度外,還可以借鑒國外的某些經驗。
3.建立并完善保險中介者的內控規范。以法規形式完善中介者的內控制度也是中介制度的重要內容,中介制度雖然是保險中的一個門類,仍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從其獨特性出發,有必要對保險中介者內部的合法營運、基本素質等以法規形式加以明確規定,不僅如此,還要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對一些保險中介必不可少的因素,如財務制度、用工制度、培訓制度等詳細地予以說明。除此之外,在高風險業務中,可以由保險公司對相關中介者進行詳細的調查和了解,并根據調查結果對中介者權限施加限制。保險中介制度的內控規范也應該與保險中介行業自律結合起來。自律規范可以彌補中介制度內控及政府立法及監管的欠缺,逐步把我國的保險中介制度的規范納入自我約束、共同發展的良性軌道。
(一)商業廣告騙術利用媒體多樣化
通過媒體傳播是商業廣告騙術最本質的特征。當今,媒介資源的豐富和傳媒技術手段的進步在方便、快捷地滿足人們信息需求的同時,也為商業廣告騙術提供了可乘之機,使其借以利用的媒體也呈多樣化特點:一是通過電視、報紙、廣播、雜志等大眾媒體;二是在戶外到處張貼或刷制;三是通過印刷劣質地小傳單、小冊子、小卡片等隨處散發;四是通過互聯網進行傳播;五是通過手機短信發送虛假信息。
(二)商業廣告騙術的受害者人數眾多且分布范圍分散
商業廣告騙術的這一特征是緊承商業廣告騙術的傳播形式而來的。通過上面可知,商業廣告騙術作為騙術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跳出了一對一的傳播模式,通過媒體(特別是大眾傳播媒體)傳播是其最本質的特征,而媒體自身的受眾人數多、傳播范圍廣的特點,決定了商業廣告騙術的受害者就具有人數眾多且分布范圍分散的特點。
(三)商業廣告騙術的受害者身份具雙重性
商業廣告騙術的可能受害者包括消費者、廣告經營者、者和廣告監管部門:商業廣告騙術的肆虐會嚴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廣告行業市場秩序、降低監管部門的威信,進而損害以上各主體的利益。而另一方面,以上各主體面對商業廣告騙術時的不作為姿態又會使他們的身份發生對立性轉移,即從受害者成為商業廣告騙術幫兇,致使更多人的權益受到損害。商業廣告騙術受害者身份的這種雙重性,極大的縱容了商業廣告騙術實施者,因為受害者主體的不作為極大地降低了商業廣告騙術的違法成本:騙了也白騙!
(四)商業廣告騙術的表現形式紛呈
商業廣告騙術五花八門,令人防不勝防。一是廣告主不具備合法主體資格而廣告,即廣告主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相關許可證;二是廣告中的商品是國家禁止的、嚴格控制的,不能作為商品(如大熊貓)或一般商品(如品)而做廣告;三是未經事前審查而廣告;四是利用不合法的廣告形式,如以新聞報道形式廣告;五是以虛假廣告形式廣告,即廣告中對商品或服務的介紹與客觀事實不符;六是以誤導消費者達到欺騙目的的廣告,如玩弄文字游戲、利用消費者知識和經驗的不足故意使用一些專業數據或術語;七是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廣告中使用消費者、患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尤其是使用社會公眾人物以消費者、患者、專家的身份,向受眾介紹、推薦商品服務或者商品服務的優點、特點、性能、效果等;八是通過醫療廣告宣傳對癌癥、乙肝、艾滋病等各種疑難疾病保證治愈。
(五)商業廣告騙術侵入領域多
在巨大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商業廣告騙術幾乎無孔不入,廣泛滲透在各種類型的廣告中。可以說只要是存在廣告的社會領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商業廣告騙術的影子。另一方面,從我國的廣告市場情形來看,醫藥、醫療輔助用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行業是廣告肆虐的重災區:北京市廣告監測中心2005年1月份對北京地區23套電視節目、7套廣播節目、5家網站、13家報紙進行了監測,其間廣告總量為135093條,監控到1656條涉嫌違法廣告,其中醫藥和醫療用品類與醫療服務類是違規廣告的主角。
二、商業廣告騙術的治理
“治病救人”要“對癥下藥”,商業廣告騙術就是廣告市場這個有機體上的疾病,要想治理商業廣告騙術,使廣告市場實現良性運作,需要以商業廣告騙術產生的原因為切入點,從廣告監管、廣告者、行業自律以及消費者等幾個方面入手。
其治理模式見圖5.1:
圖5.1對商業廣告騙術的多維治理
(一)從廣告主入手
廣告主是商業廣告騙術的始作俑者,也是商業廣告騙術施“騙”過程的總導演。因此,廣告主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才是治理商業廣告騙術的標本兼治之舉。廣告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自身建設:
(1)樹立正確的競爭觀念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自由競爭、平等競爭的經濟。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個廣告主是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他們在同其他同類產品的生產者進行競爭的過程中要遵守自由、平等和正當的競爭原則,要堅決摒棄那些不正的競爭手段,并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決同那些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競爭者進行斗爭。
(2)樹立良好的守法意識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治規范性是市場經濟的內在屬性,這種屬性要求參與市場競爭的各個經濟主體要遵守國家規范經濟秩序和調整競爭關系的的法律、法規。這既是對各廣告主市場行為的約束,使他們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合法經營;同時更是對各廣告益的保障:通過對違法廣告主的制裁為合法經營者提供一個良好、有序的競爭環境。
(3)加強行業自律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良好的企業形象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正越來越大。那些以廣告騙術為不正當競爭手段的廣告主或許能夠獲得一時之利,但從長遠來看,這樣的廣告主將勢必遭到消費者的唾棄和市場的淘汰。因此,在行業內部掀起加強行業自律,鄙視失信和欺詐的風尚,使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規范自己,將成為廣告主獲得長遠發展和杜絕廣告騙術的不二之舉。
(二)從消費者入手
(1)加強對消費者的廣告法制教育
對消費者要進行《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消費者的識別能力和法律意識,能夠對廣告介紹的商品和服務做出較準確的判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另一方面,增強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消費者學會用、敢于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利益,對商業廣告騙術絕不姑息,避免受害者增多。
(2)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要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特別是改變消費者面對侵權訴訟的冷漠態度,可以考慮引進在歐美盛行的“集團訴訟”制度。在美國受商業廣告騙術欺騙了的消費者不需要每個人都,只要一人贏了官司,這個判決就適用于所有的該商業廣告騙術欺騙的消費者,可以獲得同樣數額的賠償。
(3)建設消費者知悉廣告監管信息的渠道
建立消費信息強制披露制度。即政府要以法律手段干預市場經濟主體的日常經濟活動,促使信息優勢方向信息弱勢方強制披露有關必要信息,以便使社會上的公共信息得到滿足,從而讓消費者做出正確的消費選擇。信息的傳播有利于人們在掌握信息之后,通過理性選擇,做出正確的決定。
(三)從傳播媒體入手
媒體是廣告信息的“把關人”,負責對廣告信息的過濾和把關。對媒體中介的利用是商業廣告騙術不同于一般騙術本論文由整理提供
的本質特征,因此,如果媒體能夠很好肩負起“把關人”責任,像抓新聞一樣抓廣告,就可以切斷商業廣告騙術作用于消費者的路徑。
(1)加強媒體從業者的職業素質教育
市場經濟形勢下,新聞媒體追求廣告經濟效益無可厚非,但是新聞媒體的廣告宣傳并非單純意義上的經濟行為。借助大眾媒體的廣告,除了具有引導消費、介紹產品、傳遞信息等功能外,還應具有導向性、思想性和審美性等特征。因為廣告宣傳能夠對人的行為方式、思想觀念、價值取向等產生一定的影響,發揮一定的教化作用。尤其是醫藥廣告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新聞媒體是黨和政府的喉舌,是大眾傳播載體,在講求其經濟效益的同時,更應該講求其社會效益,對違法醫藥廣告和虛假廣告的宣傳一定要強調“守土有責”,要“象抓新聞一樣抓廣告”。新聞媒介“像抓新聞一樣抓廣告”最終一定要落實到媒體從業者身上,因此加強媒體從業者的職業素質教育至關重要。
(2)嚴厲追究媒體的連帶責任
過去由于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對象是單位,許多媒體根本不在乎?,F在有些地方對媒體違法廣告的處罰已經由以前單純的處罰單位,改為對媒體和單位實行“雙罰制”,既對媒體處以罰款,同時也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如廣東省就規定先由單位對相關媒體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對拒不改正的則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如新聞出版局)追究其領導責任;對仍舊不改的,將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對給消費者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將按法律法規規定移送司法機關。這就使得媒體單位的相應責任人看到了虛假違法廣告的后果,因此都非常謹慎并認真審查每一條廣告。
(四)從監管部門入手
加強廣告法制建設是有效治理商業廣告騙術的主要途徑。完善的廣告立法是打擊商業廣告騙術行為的前提,它使企圖實施商業廣告騙術的違法犯罪分子無機可乘、無漏洞可鉆,嚴厲的制裁措施使其望而卻步,同時也使廣告執法機關有法可依,有據可循。執法機關的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強,執法中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執法,不枉不縱是防治商業廣告騙術的關鍵。增強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的法律意識和守法觀念,真正樹立起法律在其心目中至高無上的權威,是防治商業廣告騙術的根本。
對癥下藥方能藥到病除。根據商業廣告騙術的特征,從廣告主、消費者、傳播媒體、監管部門等方面入手,完善廣告法律法規、健全廣告執法體系,增大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的違法成本,擠壓其非法獲利空間,甚至使其獲利為負值,將大大消除商業廣告騙術的發生。
參考文獻
[1]杜偉,防治虛假廣告的幾個法律問題,蘭州大學學報.2005,1
[2]蘇顯龍,治理虛假廣告出路在于完善監管模式.人民日報,2004,8,30
[3]黃文馨,建立監控機制,打擊虛假廣告.莆田高等??茖W校學報,2002,3
[4]陳季修,規范市場秩序,完善廣告監管體系.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01,5
[5]雷燕,我國特殊商品虛假廣告及其治理對策.蘭州商學院學報,2002,10
[6]鐘帥,儲敏.虛假廣告屢禁不絕的原因和對策.行政與法,2004,9
[7]向英,綜合遏制虛假廣告之管見.湖南商學院學報,2002,1
[8]潘巍松,任良飛.虛假廣告案中的媒介責任研究.市場周刊(研究版),2005,9
[9]閆浩,治理虛假廣告法律對策之我見.工商行政管理,2005,3
[10]徐衛華,論我國“政府主導型”廣告監管體制,湖南大眾傳播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4
論文摘要:團購是一定數量的消費者通過一定的形式集合購物的一種新的消費方式,當前社會上主要存在三種主要團購形式,團購行為中涉及多重法律關系和多種法律風險,需要消費者、團購型企業組織、廠商和政府謹慎應對。
團購作為一種新興的消費形式,最早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興起,現在已經蔓延到全國各大城市。團購涉及的商品也由圖書、軟件、家電、手機、電腦等小商品,大到家居、建材等價格不很透明的商品,甚至擴展到保險、旅游、教育培訓等服務類領域。筆者擬就團購中幾個基本法律問題發表自己的意見,期以拋磚引玉。
一、團購定義、形式和法律性質
團購,也稱團體采購、B2T(BusinessToTeam)。網絡團購(B2T)是繼B2B、B2C、C2C后的又一電子商務模式。對于“團購”一詞的定義,目前尚無一個被廣泛接受的統一定義。筆者認為,從法律角度看,團購是指一定數量的消費者通過一定的形式集合起來,與廠商就消費合同進行談判協商、成交履行的行為。
當前社會上主要存在兩種主要團購形式:第一種是消費者自發組織直接與廠商發生關聯的團購行為;第二種是團購中介行為,目前已經出現了不少不同類型的經營團購中介業務的公司、網站和個人,消費者通過這些中介組織與廠商發生關聯。此外還有一種就是廠商自己組織的團購,這種形式從嚴格意義來講,不能稱謂團購,而是經營者的一種團體直銷行為,本文不作討論。
消費者自發組織的團購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型,即消費者通過訂立協議的形式,對團購目的、團購中的權利義務等內容作出規定,就其法律性質而言,是一種合同關系,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是合法有效的;一種是組織型,消費者成立以團購為目的的組織,這種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的設立應當遵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就其法律性質而言,是一種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但就目前我國法律規定而言,這種類型的組織需要經過主管部門的審查同意才能獲得登記,而我國當前在這方面的還沒有專門立法。此外,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團購中介業務的經營行為,其組織者應當遵守商事登記的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經有關部門登記為商個人,商合伙,商法人。
二、團購行為中的多重法律關系及法律主體
上述兩團購形式涉及的法律關系及法律主體各不相同,消費者組織型團購業務中的法律關系比較單純,表現一方面為社團成員與社團之間的關系,一方面是社團與經營者之間的關系,而且一旦政府允許設立類似的組織,往往也有法律法規對其權利義務作出約束。而消費者協議型團購業務中法律關系相對復雜一些,除了參與的消費者內部的協議外,還包括消費者與其經營者之間的團購協議法律關系,而且這些協議的繁簡詳略程度也各不相同,取決于當事各方的博弈和法律水平,也更容易發生糾紛
團購中介參與的團購行為時,則最少應當包括三方法事人之間的兩種關系,一是消費者、廠商與團購中介之間的居間合同關系,一是消費者與經營之間的買賣合同或者其它服務合同關系,如果還有其它參與者,比如商品房或其它大件消費品團購中可能還有銀行、律師等第三方、第四方參與,則關系極為復雜。但團購中介參與團購行為,尤其是那些有資質的信譽良好的中介參與,也有利于團購業務的發展,有利各方當事人的利益的保護。
三、團購行為各主體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措施
在我國,團購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行為模式,目前還沒有一個專門立法對其作出規范,一旦發生糾紛,在法律解釋與法律適用上可能引發重大分歧。而且團購行為社會影響較大,關系極為復雜,涉及主體多為處于弱勢的普通消費者,且人數眾多。因此,消費者在團購活動中應當保持慎重,注意識別以下法律風險:被詐騙引發的風險,產品質量問題及售后服務不完善的風險、個人資料及信息被團購中介泄漏的風險等等。消費者應當選擇有資質及信譽記錄良好的廠商,并與其簽訂詳細的團購協議,必要時可以征求律師等專業人員的法律意見,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在消費者協議型團購業務中,作為組織的消費者除了可能引發民事,還有可能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因為任何一個國家對類似的組行為都會作出限制的。
經營者在團購活動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措施: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泄露或不正當地使用其商業秘密;當然也面臨被詐騙的風險。
四、政府主管部門如何引導團購活動
政府主管部門對待團購行為的指導思想應當是:團購行為總體來說是一個市場行為,而市場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政府應當采取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而不是簡單的行政強制手段,況且團購有其積極的意義,如能有益疏導,可開辟一條新的消費模式,可以實現個體消費者、團購中介、廠商、社會多方共羸的局面。
政府對團購活動宜采取以下策略:1.嚴肅查處團購活動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常見及可能的情形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欺詐錢財的行為;利用團購活動,推銷質次價高的產品和服務的行為;團購活動中提供虛假信、隱瞞真實情況的欺騙行為:因團購行為引發的群體性治安案件等。2.加強調查研究和總結相關領域的經驗,及時出臺相應的規章條例,對團購的定義、團購的形式、團購中介及相關資質,團購的法律關系的內容,團購糾紛的處理程序等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