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0 14: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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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1
一、前言
有效解決民生問題是民政部門工作的主要出發點與落腳點,而民政資金則是民政部門開展工作的基礎,民政資金不僅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社會的穩定發展[1]。目前,財政支出不斷的向社會保障及社會福利方面傾斜,民政部門在民政資金管理方面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尤其是建設項目資金管理。
二、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現狀
1.無規范化的民政建設項目資金操作流程
就目前而言,我國的民政建設項目資金運行良好,但是,其在操作流程方面卻依然存在一定的問題,首先,民政建設項目資金運行程序與操作流程除了未能達到規范化外,其體制方面也未得到相應完善;其次,民政建設項目資金使用透明度不理想,存在項目資金隱性化使用現象;再次,部分民政建設項目資金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大大降低了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最后,民政部門內的部分管理責任人或職員存在違法違紀現象。
2.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體制不完善
目前,我國民政項目建設資金的管理主要以實行分級負責與管理體制為主,而各地民政部門只一味的執行上級規定,未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有效管理與考核,對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例如,對于私自挪用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現象,未做到及時發現并處理,嚴重缺乏民政建設項目資金規范運行的長效機制。
3.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監督不到位
當前,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監督工作只停留于表面,缺乏深層次且全面的監督,此外,監督方式也較為單一,監督力度較薄弱,最終導致民政建設項目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很多漏洞。一方面,監督工作不全面,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資金動態管理工作的難度,從而造成部分建設項目資金流失;另一方面,民政建設項目資金涉及金額較大,但是,對其的監督方式卻較單一,且監督力度薄弱,這就很難及時且全面的掌握資金動態。此外,在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體系中,無有效的監管體制對建設項目資金管理進行制約,導致民政部門難以將監督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的對策
1.完善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體制
民政部門必須堅持專款專用于重點使用原則,通過完善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管理體制,從根源上預防、糾正以及解決民政項目資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首先,建立并健全民主決策制、責任制,以此加強對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其次,完善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制,在實踐工作基礎上,規范各項管理工作流程,深入核查資金的下發與使用情況等;最后,建立工作保障制,不斷加強民政部門干部隊伍的建設,合理配置工作人員,適當的解決必要的勞務經費,以此保障工作的順利進行[2]。
2.建立民政建設項目資金流程
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民政資金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在當地的民政項目實施中大力推行民政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流程。基本流程為:本級財政部門收到上級財政、民政撥款文件時,應存入相應的預算外資金專戶中,相關的項目單位必須出據相應的建設文件,并讓財政部門將資金撥入相應的項目單位基建專戶中,項目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基建合同,經工程監理、基建主要負責人與相關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后,按照工程進度進行實時付款[3]。在整個資金運行過程中,民政部門必須對資金運轉狀況及資金下撥情況進行實時監督,避免出現挪用資金現象,使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發放更為科學、合理及準確。
3.建立健全民政項目資金績效評價體系
建立合理、科學的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績效評價體系,不僅能夠有效提高民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且還能充分發揮民政資金在解決民生問題上的積極作用。加強對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統籌管理,建立相應的民政項目資金數據庫,該數據庫主要包括:當前新建、改建以及擴建等基礎設施建設所需動用的民政建設項目資金,民政部門應全面掌握工程的項目信息,以此作為績效評價的基礎。加強對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的管理,例如,對其評價結果進行動態管理,并全面落實責任制度。此外,民政部門還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將績效評價結果列入省廳對各地市的的年度考評項目項中。
4.加強對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監督力度
(1)定期檢查
相關的民政部門必須定期對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發放情況進行全面監察,例如,通過核查資金項目信息,及時發現并糾正資金下發環節中,出現的各項問題。
(2)多部門監管
民政建設項目資金工作應深化政務公開,除了要實行內部監督體制外,還應虛心接受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對民政項目資金實施多元化的監督體制,能有效確保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安全運轉。此外,民政部門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聯合紀檢、財政、審計以及行政等相關部門對民政部門內的項目資金管理與使用進行深入檢查,以此保證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公開透明;對于深入檢查過程中,其他部門所提出的具有一定建設性及可行性的建議,民政部門應給予采納,從而不斷提高對項目資金的管理水平[4]。
四、結束語
對于民政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民政部門只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不斷完善項目資金管理體制的基礎上,有效的將項目資金落實到位,才能充分發揮民政建設項目資金在改善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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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文天.瀘州市著力加強民政專項資金制度監管[J].中國民政,2011(06):45-47.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維護財政安全、防范財政風險、促進財政體制改革、規范財政管理為目標,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審計職責,加大審計力度,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為促進全區經濟社會更快更好地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二)總體目標
按照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要求,在把握區級預算執行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圍繞維護財政安全、防范財政風險、促進財政體制改革、規范財政管理等方面內容,按照“提質、提速、提效”的目標要求,把創新貫穿到審計工作的全過程,進一步擴展審計范圍,實現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項目審計全覆蓋。以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為基礎,通過揭示問題、剖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部門、單位進一步提高依法理財能力,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完善公共財政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一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緊緊圍繞促進經濟增長的總體部署,重點關注財政政策落實情況和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益,關注經濟安全,關注民生,關注體制、制度性缺陷,促進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制度。二是按照《審計法》和《人大監督法》的有關規定,緊扣預算執行這一主題,加強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的監督,強化預算約束,深化審計內容,全面、系統地反映區級預算資金分配、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超收收入安排和財政改革進程中的突出問題。三是以“預算執行審計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的內容和需求為出發點,以政府收支分類為基礎,以重點財政資金管理、分配的總體情況為依據,以財政資金流向為主線,進一步突出審計重點,綜合反映區級預算執行中存在的體制、機制、制度性問題,從宏觀性、效益性角度提出對策建議,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保障財政資金依法有效使用。
二、審計范圍和對象
(一)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主要對區財政局具體組織2011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審計。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主要對區城管局、教體局、發改局、民政局、科技局、開發建設局、殘疾人聯合會、洛陽路街道辦事處、水清溝街道辦事處和阜新路街道辦事處共十個一級預算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審計,并根據需要對有關二、三級單位和有關事項進行延伸審計。
(三)國庫審計
主要對國庫2011年度收納、劃分、報解和撥付國庫資金情況開展審計。
(四)專項審計調查
1、教育費附加及教育生均經費專項審計調查;
2、城市維護相關資金管理使用績效情況審計調查;
3、科學技術專項資金專項審計調查;
4、殘疾人保障金專項審計調查;
5、政府融資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三、審計重點內容
(一)對區財政局具體組織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圍繞區級預算執行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以預算管理和資金分配為重點對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的合規性、效益性進行審計,促進貫徹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和公共財政體系建設,推進深化財政體制改革。
1、財政政策制度落實情況。總體上把握財政各項制度改革貫徹執行情況,關注國家宏觀政策的落實,審計財政部門執行有關財稅政策制度的合規性,執行中是否貫徹落實到位,運行是否有效,分析我區現行制度、規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完善財政體制和管理制度。重點關注政府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以及“收支兩條線”、“票款分離”等制度執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掌握轉移支付制度落實情況,了解上級結算補助、項目目標、專戶撥款項目標準、依據和總量。
2、區級預算收支完成情況。以人大批準的預算為依據,從總體上核查預算執行結果的真實性、合規性,重點關注預算收支內容是否完整,各項收支是否按照規定納入預算管理,預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是否合規,揭示預算執行結果與人大批準的預算在規模及結構上存在的偏差,推動政府預算的公開透明。
3、財政預算管理情況。檢查綜合預算編制,審查財政是否按照批準的預算,足額向各部門批復,批復部門預算是否完整、及時,預留預算指標是否公開、透明并有專項用途,有無變更項目資金使用性質;審查所編制的部門預算中專項支出預算是否明確到具體項目和用途,有無應編未編或少編年初預算;預算指標追加是否合理,揭示年初項目支出預算不細化,影響預算執行進度和資金使用效益,以及部門存在大量結余而財政部門繼續安排預算資金的問題。
4、重點預算支出資金分配情況。審點預算支出安排和資金到位,關注財政支出結構和政府性資金的支出效果,主要審計財政支出的規模,關注法定支出是否達到規定比例,預算安排用于教育、科技、衛生、社會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資金是否落實到位,分析財政支出結構和趨勢。關注使用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
5、專項資金管理情況。檢查各類專項資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及時撥付,有無挪用或調劑使用資金,有無因資金滯留而影響使用效益問題。結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延伸部分專項資金具體使用情況,檢查財政部門分配資金和預算主管部門對下安排專項資金的合理性,資金到位的時效性,資金使用的合規性,資金運行的安全性,審查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存在違法違規問題。
6、預算結余情況。審查財政預算結余是否真實,分析結余的構成和形成結余的原因,上年結余是否編入本年預算,結余情況和動用結余安排的預算支出是否向人大報告,揭示無具體對應項目結轉資金等問題。
7、財政預算超收收入使用情況。分析預算超收收入的規模和結構,審查以超收收入安排的支出是否符合規定的審批程序,支出結構和使用投向是否合理,資金使用是否嚴格有效。
8、非稅收入管理情況。審查非稅收入收支計劃和執行情況,資金管理和審批使用是否合規;統籌調劑資金使用及投向是否嚴格規范;分析政府非稅收入收支規模和管理、使用效益。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緊緊圍繞預算執行這一主題,分析部門及部分所屬二、三級單位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審計財政資金收支的合規性及分配、使用的效益性;預算管理與核算的規范性。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部門預算執行和落實情況。審查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結果的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檢查部門預算編制是否完整,支出是否細化,預算約束是否嚴格,辦公經費壓縮控制情況;各項資金是否全部編入部門預算,有無隱瞞結余和收入;是否存在擠占專項資金用于一般公用經費開支的情況。
2、預算資金的分配、撥付和使用情況。一是審計是否按規定的支出范圍辦理支付;二是審計預算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是否按財政批復的預算及時足額分配下撥;三是審計追加預算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以及是否存在虛報項目,套取財政資金問題;四是審計部門(單位)補貼、獎金和福利發放的合規性。
3、“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主要審查部門經費使用是否貫徹厲行節約原則,摸清部門“三公”經費支出的總量、結構、資金來源和預算管理情況。對因公出國經費,重點關注支出是否按規定編報預算、支出內容是否合規;對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重點關注車輛購置有無預算、是否超編超標,車輛運行費用支出是否真實合規,有無為規避車輛超編超標通過所屬單位購置車輛、報銷費用等問題;對公務接待經費,重點關注支出有無預算、是否真實合規,有無通過虛假發票報銷費用,有無通過會議費、培訓費等列支接待費,有無擠占專項經費以及在下屬單位報銷費用,有無通過隱瞞收入報銷費用等問題。對監督和制約“三公”支出提出建議。
4、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從資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及會計核算、監管制度等環節,逐項核查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合規性、及時性和效益性。對重點專項資金,按資金流向加大延伸審計力度,檢查不合規支出,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以及截留挪用和損失浪費等問題。
5、資金結余情況。核實賬面結余資金的真實性,審計有無通過虛列支出、以撥列支等方式隱瞞結余、轉移財政資金等問題;分析結余資金性質、規模和原因,檢查有無資金長期滯留和閑置的問題。
6、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情況。一是審計有收費職能的部門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否合法、合規;應納入預算管理的各項收費是否按照“票款分離”的規定要求,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有無緩繳、少繳和不繳等問題;二是部門單位取得的捐贈收入、房租收入等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是否按規定上繳財政管理,有無少繳、不繳、坐收坐支等問題。
7、部門財政財務管理及資產管理情況。關注部門預算管理、資金使用、會計核算、資產管理等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各項制度在決策和執行過程中是否到位有效,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的管理使用等基礎工作是否真實、規范。
(三)國庫審計
1、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劃分、報解和撥付情況。重點檢查執行國家財稅法規、政策,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情況;審計國庫在財稅庫聯網操作中是否及時收納各項預算收入,是否按照同級財政機關預算撥款憑證,按用途撥款,辦理集中支付工資和預算資金撥付是否規范,有無辦理無預算、無計劃撥款,有無違規推遲撥付預算資金。
2、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重點審查國庫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對財政、稅務的監督、管理是否到位,有無違規沖退預算收入和辦理調庫更正,改變稅種和入庫級次辦理退庫問題;有無違規為稅務機關和財政部門虛假退庫問題,有無超越國家規定范圍的退庫問題;有無延解預算收入、積壓資金問題。
(四)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1、教育費附加及教育生均經費專項審計調查。依據《區教育費附加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結合2010年度教育費附加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對以前年度未撥付資金進行跟蹤,對2011年教育費附加資金收繳、撥付、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重點審查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教育費附加資金等問題,著重評價教育費附加資金使用效益,同時結合社會熱點,關注學生生均經費的使用,促進教育投入資金的效益性、效果性。
2、城市維護相關資金管理使用績效情況審計調查。重點審查城市維護相關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延伸資金使用單位,做出效益性分析和評價。審查資金在預算安排、管理和支付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分析體制、機制存在的缺陷,提出進一步完善城市維護資金分配管理制度的建議,促進城市維護資金發揮更有效的作用,提高資金效益水平。
3、科學技術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檢查2011年科技專項資金投入規模及效益情況,結合《區科學技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審核科技資金預算安排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進一步完善有關管理制度,促進我區科技創新。
4、殘疾人保障金專項審計調查。重點檢查2011年殘疾人保障金使用情況。審查是否依據有關規定,用于促進殘疾人就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扶持殘疾人從事個體就業、自主創業和社區就業,及無障礙設施改造等用途,加強社會保障性基金的監督檢查,促進殘疾人保障金的管理,制定規范的運作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把黨和政府扶持幫助殘疾人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5、政府融資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檢查政府債務情況,掌握政府債務規模、來源、結構、內控監管及償還情況,結合管理使用,分析資金效益,督促落實債務償還,為資金管理提供預警建議,完善我區融資償還制度,推動規范政府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
(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依據《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2011年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披露有無違反招投標程序、施工合同簽訂及工程簽證不規范、隨意變更簽證、擴大建設規模、提升建設標準、嚴重超預算等問題,提出規范管理的建議。
(六)跟蹤檢查上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按照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區人大常委會對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通知》所明確的責任分工,各有關單位對2010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和整改情況,已及時向區審計部門反饋。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具體意見。由區審計部門匯總整理后,根據工作安排適時向區政府匯報和向區人大報告。
四、組織實施安排
2012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審計項目的現場實施,并書面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
2012年5月10日前,出具各單項審計報告。
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2011年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的結果報告》。
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審計工作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重視預算審計工作,強化審計工作配合。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是法律規定的各級政府必須向人大報告的主要工作內容之一,是法律賦予審計機關的基本職能,是財政審計工作永恒的主題,在充分發揮審計職能、維護經濟秩序、推動財政改革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及時溝通,確保審計工作按計劃實施,進一步提高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質量。
隨著我國稅制改革的深入,我國的財政體制改革也得到了不斷深化,國家先后取消了農業特產稅、農業稅、鄉村教育集資、鄉統籌費等專門針對廣大農民征收的各種稅費,原來的鄉鎮收入渠道大大縮減了,公共財政的收入銳減,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很多鄉鎮普遍出現了收支困境。同時,隨著我國加快了“三農”財政資金的投入規模,以及各種支農惠農政策的先后出臺,鄉鎮財政資金面臨著新的任務和挑戰。本文將就我國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并有針對性地找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
鄉鎮財政資金;資金監管;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對農村建設力度的加大,各鄉鎮財政部門越來越重視對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很多鄉鎮為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做出了較大的努力,例如:選拔專業的財政人員對財政資金業務進行管理和控制,制定了符合本鄉鎮的相關文件,成立了專門的財政資金監督部門等。這些措施的實施,切實提高了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對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美中不足的是,有的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中問題仍十分明顯,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探討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并找出具體的對策有著重要的實踐意義。
一、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近年來,我國各地方政府和鄉鎮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和實施意見,并進一步明確了財政資金監管、支出監督、惠農惠民政策、補助資金公示公開等重要工作的要求。有的鄉鎮還適時地推出了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等方面的嘗試與探索。但是,在這些積極地嘗試與探索中,經過實地調查與走訪后發現,部分鄉鎮財政資金的管理仍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了國家惠民政策的落實,影響了我國農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提升,甚至影響了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與穩定。
(一)預算執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由于缺乏必要的認識,有的鄉鎮在預算編制方面存在簡單、粗糙、缺乏細致化等問題,特別是對于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處理,并未全部將這些資金納入到預算管理中,更未對這些資金進行統籌安排、統一使用。例如:某鄉鎮的預算編制缺乏依據,預算內容不足、預算標準不明確,在預算的執行過程中更是存在形式主義的問題,使預算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約束性、嚴肅性;還有的鄉鎮存在預算內安排的經費用預算外資金來支出的問題,并且預算支出的內容的真實性還有待商榷。還有的鄉鎮存在往來款項長期不清理的問題,使得財政資金形成沉淀和損失,大大增加了鄉鎮財政的風險,嚴重影響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對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阻礙作用。
(二)財政資金撥付管理存在問題近年來,我國先后出臺了一些惠農富農的政策,并每年由國家財政向鄉鎮專項撥款惠農資金。但是,由于有的惠農富農專項資金比較分散,并且涉及的面比較廣泛,再加之相關工作人員短缺的問題,使得國家財政資金專項撥款在使用中并未嚴格遵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例如:有的鄉鎮出現了在領取補助時關系戶、人情戶的現象;由于對惠農補貼等資金基礎數據信息的采集缺乏科學性、完整性、真實性,使得補貼隨意發放。再例如:糧食直補資金是通過基層財政的“一卡通”撥付給農戶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的鄉鎮、村組虛報糧食的種植面積,以此來套取國家的財政資金。還有的鄉鎮出現了中糧的沒有得到補貼,而沒有種植糧食的得到了國家的財政補貼。這些問題的發生嚴重影響了廣大農民對鄉鎮政府、對國家的信任度,影響了農民的勞動生產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項目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在我國某些鄉鎮中,對項目建設資金的管理還存在很大漏洞。例如:個別鄉鎮將項目建設資金與鄉鎮的運轉經費進行了捆綁,這就造成擠占、挪用、侵吞、貪污項目資金等現象的發生。再例如:有的鄉鎮對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缺乏規范化的程序,并未遵照相關規定嚴格對項目實行公示,有的鄉鎮甚至出現了白條抵支、報銷手續不規范、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問題。在一些鄉鎮中由于專項資金未能及時下撥,使得專項資金存在大量結余額,有的專項資金已經撥入很多年,但是并未得到合理的安排和使用,造成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的問題。(四)鄉鎮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存在問題由于很多鄉鎮對于財政資金的使用、撥入等方面的信息不全面公開,使廣大農民群眾存在很多誤解。例如:有的鄉鎮雖然公開了財政資金的信息,但是由于公開的時間與資金到賬的時間不一致,使得公開的內容缺乏全面性。特別是上級撥入的各項補助,由于在財政資金的下撥環節中存在繁雜的程序,等到政策切實落實到各鄉、村、農民群眾身上,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這就造成信息公開上存在時間差,很多農民群眾對此產生了誤解,嚴重的還會影響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二、化解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問題的有效對策
各鄉鎮要向切實走出財政資金監管的困境,保證財政資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各鄉鎮必須徹底摒棄傳統的、狹隘的思想認識和觀念,在財政資金的監管中樹立“大財政”觀,進一步強化財政監管機制。
(一)加強鄉鎮財政部門的職能建設與完善這就要求各鄉鎮必須不斷規范財政業務的一些基礎工作,嚴格遵照我國《預算法》中的相關規定,強化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年度財政預算收支。各鄉鎮還必須及時對財政專戶進行清理,實行零戶統管、收支兩條線管理,實現對各鄉鎮財政專戶、各類代管資金專戶的統一清理、合并、規范。例如:各鄉鎮可以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到鄉鎮財務管理中,由鄉鎮的財政所統一進行核算,對于各項收費要開具統一印制的票據,從源頭上徹底規范鄉鎮財務管理、財政管理。
(二)實現財政信息的公開公示這就要求各鄉鎮必須建立完善的財政信息公開制度,這是完成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關鍵環節。各鄉鎮財政所應準確把握各項財政資金的相關政策規定,了解各項政策的執行標準、監管要求,進一步明確各鄉鎮財政的監管責任與信息通報制度。對于各類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跟蹤與監督檢查,并隨時向上級財政部門、項目主管單位反饋收到的指標和傳達監管的意見。另外,各鄉鎮還必須盡快完善公開公示制度,使公示的主體更加明確、公示的內容更加細化、公示的形式更加規范化,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下,切實提高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社會知曉率、透明度。
(三)提高鄉鎮財政機構的人才隊伍素質這就要求各鄉鎮必須按照鄉鎮財政所的標準要求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從事鄉鎮財政工作。對于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更是要制定專人專崗進行,一定要避免出現財政資金監管人員在崗不在編、臨時兼職、長期抽調到別的工作崗位等現象的發生。另外,對于鄉鎮財政監管人員必須把好進人關,對于上崗的人員要抓好思想教育、業務教育、專業技能教育,切實提高鄉鎮財政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風險意識。
三、結束語
總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富農、惠農、強農的政策,旨在能夠通過這些政策的實施切實縮小城鄉差距,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改善農民的收入條件,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也為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帶來了一定的壓力。因此,如何在現有的條件下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保證鄉鎮財政資金的安全使用和使用效率的提升是各鄉鎮必須正視的問題。只有夯實監管的基礎工作,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齊抓共管的條件下才能穩步推進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工作,才能真正發揮財政資金監管的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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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睿.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經營者,2014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年11月22日發出了“《關于印發〈*省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云政辦發[*]138號,以下簡稱方案),這是我省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現就學習貫徹方案提出如下要求。
一、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把握改革的精髓實質。針對現行預算執行工作中存在的預算單位賬戶重復設置、資金分散、繳撥效率低,財政資金活動透明度不高、使用效益低,被截留、擠占和挪用時有發生,財政收支信息反饋遲緩等弊端,方案提出對現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在“十五”期間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現代國庫管理制度的總體目標。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所有財政資金都納入財政單一賬戶體系,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有關賬戶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提供者或用款單位的銀行賬戶。其目的是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財政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為確保實現改革目標,方案明確提出改革必須遵循規范操作程序、強化監督管理、方便單位用款和分步組織實施等原則。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是財政管理的一項重大改革,建立現代國庫管理制度,是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推動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必然要求,是國家預算執行的根本性制度,是規范政府性資金管理最徹底、最完善、最可靠的模式。成功實施這項改革,有利于增強預算收支透明度,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從源頭上防止腐敗,必將對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產生深遠影響,改革具有重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各級財政部門要采取會議、座談、培訓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方案,學習實施辦法,學習公共財政知識,學習先進省市經驗,充分認識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重大意義,熟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相關政策,吃透改革方案精神,增強信心,更新觀念,統一思想,把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作為財政改革的重頭戲,堅持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不動搖,勇于探索,勇于實踐,認真履行職責,扎實工作,力爭在“十五”期間,建立起我省現代化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二、加強組織領導,保證改革工作協調運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不僅關系到預算執行是否規范,影響預算執行的質量,而且涉及到財政資金使用的追蹤問效,以及人大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任務繁重。各級財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按照方案要求,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相關情況,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通力協作,盡快按照方案要求,提出成立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協調組織機構方案,以及本地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建議,主動承當起相應的工作任務。要制定內部管理工作規程,形成分工明確,密切協作的有力制約機制。要制定相應的辦事程序,方便單位辦事。
實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財政部門的收付、審核等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各級財政部門要按方案要求,根據改革需要,建立健全財政國庫管理機構,充實財政國庫管理部門人員,加強國庫管理部門力量,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提高改革服務水平和質量。同時,要在改革經費等方面積極支持改革試點單位財務部門和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工作,并相互協調配合,共同做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保證改革工作協調運行。
此外,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所改變的只是預算資金的撥付方式和程序,并不改變預算單位的資金使用權,也不改變預算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職責和管理權限。新的國庫支付方式要求預算單位按預算安排和用款計劃申請使用財政資金,使用財政資金的計劃性、科學性和規范性得到加強。同時,預算單位使用集中管理的財政信息系統,在數據錄入、財務處理、數據上報等方面更為快捷便利,對本單位支出管理更加細致,財務管理水平和監督力度將明顯提高。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宣傳解釋工作,把改革的這一關鍵因素向試點單位領導和財務人員講明、講清,消除預算單位顧慮,取得預算單位的積極支持,加快改革進程。
三、積極開展試點,穩妥推進改革進程。方案決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局、省農業廳、省衛生廳、省外經貿廳等6個部門及所屬單位作為省本級第一批試點單位。取得經驗后,由省財政廳和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確定擴大試點范圍。目前省級單位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可望在*年1月1日起實施。按方案要求,玉溪市、曲靖市、楚雄州作為全省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的重點推進地區,三州市財政部門要加快改革的準備工作,在*年上半年內啟動改革工作,以帶動全省的改革工作。其他地州市也要按照方案規定的時間和步驟,圍繞統一的改革方案和目標,采取以點帶面、以面促點的辦法,認真做好各項基礎工作,選擇經濟條件較好的1-2個縣和部門預算編制基礎及財務管理基礎較好的本級單位,開展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積極穩妥地推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力爭在“十五”期間實現建立起我省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目標。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鄉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強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堅持鄉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并重的原則,強化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管理養護職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明確各級政府對鄉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穩定的養護資金渠道,加快公路養護市場化進程,促進鄉村公路持續健康發展。
鄉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區實際的鄉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鄉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正常使用,實現鄉村公路管理養護的正常化和規范化。
二、明確職責,建立健全以區為主、鄉鎮配合的鄉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鄉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一)區人民政府是本地區鄉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負責全區鄉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籌措和管理養護工作的組織實施與監督。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內鄉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主體,負責鄉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的籌集和日常養護及路政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與監督。
(三)區人民政府的鄉村公路管理辦公室,具體承擔鄉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擬定養護建議計劃并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主要負責路面養護工程,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組織協調鄉鎮人民政府做好鄉村公路及其設施的保護工作。
(四)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公路管理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鄉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路政管理工作。提出路面養護建議計劃,按批準的計劃配合實施。負責做好路肩邊坡的整修、行道樹橋涵的養管及路面、路肩的占壓清整工作,保護好路產路權。
三、加大投入建立穩定的鄉村公路養護資金渠道,加強資金使用管理。
(一)將鄉村公路大修及養護工程的資金列入區財政年度預算。按照鄉村公路大修及養護的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財政資金,保證鄉村公路正常養護管理。
(二)加強對鄉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鄉村公路養護資金統一由區鄉村公路管理辦公室按照年度鄉村公路大修及養護計劃,綜合平衡,統籌安排,專款專用,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鄉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三)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區財政每年安排鄉村公路大修及養護工程的資金1000萬元左右。各鄉鎮、街道辦要將鄉村公路的日常養護管理資金列入財政年度計劃。
四、加強領導,加快建設,穩步推進鄉村公路養護市場化。
(一)加強對鄉村公路管理建設養護工作的領導。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鄉村公路建設養護擺上重要日程,制定落實好規劃,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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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6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全縣貫徹《國務院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文件精神,遵循科學規劃、構建平臺、用途不變、渠道不變,使資金“抱團發力,聚指成團”。現就我縣2016實施以來的涉農整合、支出績效、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等方面開展了調研,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涉農資金整合背景。
我縣隸屬于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處貴州最南端,與廣西南丹縣接壤,是貴州省乃至大西南進入兩廣出海口的必經之地。東守兩廣、西望滇黔、南控東盟、北至天府,素有“貴州南大門”、“西南門戶”之稱,是貴州南部重要城鎮,也是西部地區連接中、東部地區的開放前沿。全縣地形以山地和丘陵為主,為國家級貧困縣。
為統籌整合貧困縣財政涉農資金,2016年中央、省政府先后下發文件,明確要求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實行財政資金精準扶貧。自2016年始,我縣在省財政廳的大力支持指導下積極創新涉農資金整合試點方案,形成了公開、透明、科學、實效的整合運轉體系,試點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二)機構和制度建設情況。
1. 組織機構設置情況。我縣已成立了以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財政局、扶貧辦、農保也農村局、發展和改革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整合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項目安排,整合資金下達,達到集中財力辦大事的目的。同時,制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對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組織領導,改變各部門在涉資金項目的申報、分配、使用上各自為政的局面。
2. 制度機制建設情況。針對涉農資金整合使用已制定印發了《脫貧攻堅總體規劃》、《獨山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各年度實施計劃和資金整合方案、正負面清單、資金整合使用績效獎補機制等制度機制,規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 涉農資金整合范圍。我縣除農業直接補貼、救災等有嚴格規定使用范圍的資金外,把能整合的中央和省級涉農專項資金全部納入整合范圍,進行最大程度整合。
4. 涉農資金管理情況。我縣涉農資金安排嚴格根據縣政府制定的脫貧攻堅計劃中農業發展與基礎設施建設,明確各年度重點任務、資金使用計劃、項目立項,將涉農資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根據批復方案中明確的項目資金撥付下達到具體的項目實施單位。同時,建立整合資金項目管理系統及資金整合臺賬。
(三)財政涉農資金整合情況。
2016年以來,我縣逐步建立起“政策民主嚴謹、投向科學合理、監管規范嚴格、運行有序高效”的涉農資金管理機制,切實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5年來共整合涉農資金146292.6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2016年度整合情況。2016年整合投入涉農資金共40, 299萬元。其中:安排生產發展項目2564萬元,農村基礎實施建設項目16758萬元,公益類項目4677萬元,金融扶貧項目16300萬元。
2. 2017年度整合情況。2017年整合投入涉農資金共33484.37萬元。其中:安排生產發展項目8763萬元,農村基礎實施建設項目12988.37萬元,金融扶貧項目11733萬元。
3. 2018年度整合情況。2018年整合投入涉農資金共39117.96萬元。其中:安排生產發展項目12584.07萬元,農村基礎實施建設項目26533.89萬元。
4. 2019年度整合情況。2019年整合涉農資金共14592.08萬元。其中:安排生產發展7567.70萬元;農村基礎實施建設項目7024.38萬元。
關鍵詞:鄉鎮財政 資金監管 問題 解決辦法
鄉鎮財政是財政體系的基礎,也是涉農資金支出落實者和終端監管者,它直接面對廣大的鄉村和農民群眾,是關系民生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它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各項強農惠民政策的落實,關系到財經紀律在基層的執行,也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當前我國的鄉鎮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必須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管工作。
一、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重要性
(一)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落實財政部“兩基”建設的重要舉措
“兩基”建設即財政管理基礎工作和基層財政建設,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就是對“兩基”建設內容的融匯貫通和具體實施,是促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提高基層財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內容,是建立農村公共財政體系、貫徹落實財政“三農”政策、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兩基”建設的最終落腳點。
(二)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推進鄉鎮財政職能轉型的有力推手
財政部相繼出臺的兩個關于鄉鎮財政管理改革的指導性的文件:《關于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加強財政預算管理的意見》和《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鄉鎮財政干什么的問題,即職能問題,在界定鄉鎮財政職能中就明確了資金監管的職責,突出鄉鎮財政層級,全面具體明確其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彌補了鄉鎮財政在涉農資金監管工作中無“位置”、無職責的制度缺陷,要求將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作為新形勢下鄉鎮財政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點來大力推進。
(三)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落實各項涉農惠農政策的迫切需求
近幾年來,隨著統籌城鄉發展和農村公共財政的建立,財政涉農投入逐年大幅增加。而資金的使用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擠占挪用支農資金現象時有發生,鄉鎮財政參與監管的力度嚴重不夠。這要求鄉鎮財政必須發揮職能作用,發揮就近、就地優勢,加強各種涉農惠農資金的監管。
二、我國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制度不健全、執行力度不到位
國家盡管宏觀上出臺了一系列的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對鄉鎮財政資金的運用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大多數鄉鎮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制度,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還是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1)當前很多鄉鎮的制度制定流行于形式,不夠具體和完善,不切合當地實際,只是為了有制度而制定,并不是為了真正規范和執行,缺乏可操作性。
(2)財務制度監管不嚴,導致財務人員執行力度欠缺,實際執行過程中,制度流于形式。部分鄉鎮領導不按財經制度辦事,利用自己的職權,以權謀私,制造假賬,不接受財務人員的監督,出現挪用公款等現象。
(二)預算編制不完整、執行不到位
1.預算編制方法不科學,內容不完整
目前很多鄉鎮的預算編制基本采取“上年基數+增長”的方法,雖較好地發揮了財政總量控制的優勢,但未能將“零基預算”和“綜合預算”相結合,從而導致預算不能很好地起到控制和執行預期。同時在預算編制內容上不夠完整,當前鄉鎮預算編制存在著項目不細化、具體資金使用單位不明、所需資金未能在編制中詳盡體現,財力無從保證,財政監督難以到位。
2.預算執行隨意性較大,基本流于形式
鄉鎮預算執行中存在重預決算輕預算執行與調整的情況,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調整隨意性大,預算控制流于形式,不能真正發揮預算控制職能。
(三)財政資金浪費嚴重,使用效益不高
目前鄉鎮財政普遍存在專項資金支出不夠規范,招投標、預決算手續不完善,因審計人員缺乏及鄉鎮重視程度不夠,工程不審計的現象時有發生,財政的監管職能也未能得到充分發揮,資金效益低下。
(四)資金監管制度建設不完善,難問責
近幾年國家關注民生的政策越來越多,鄉鎮財政的工作內容也同時在發生較大的變化,但適用于鄉鎮財政的管理、考核、監督、評價機制未能及時充實和完善起來,不利于財政資金監管的高效運行。有些鄉鎮一級政府由于目前事權財權不對等,預算控制不嚴等諸多原因導致財力緊張“被迫”拆東墻補西墻保運行。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很多是由于行政行為造成的,如決策失誤,管理不到位等。地方監督管理部門在問責時,往往從寬、從輕處理,長此以往致使監管不力,甚至是放任自流。
(五)基層財政人員缺乏,業務素質有待提升
目前,雖然省市縣都高度關注基層財政建設,但是鄉鎮財政人員年齡偏大,人手較少,業務水平偏低的局面在很多地區依然未發生根本改變。鄉鎮基礎條件較差,工作環境艱苦,報酬不高,人員上升空間狹窄,從而導致無法留住高素質的財務人員。很多地方基層財政人員流動較快,人心浮動,這都給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工作帶來很大的不利因素。愿意留在鄉鎮工作的財務人員又普遍存在專業知識匱乏,素質較低,業務生疏,以及一人多崗精力難以為濟等問題,難以適應財政監管的要求,無法勝任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工作。
三、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措施
(一)切實加強財務制度建設,強化制度執行的約束力
加強制度建設,上級政府及財政部門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出臺切實可行的財務制度,并報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會審通過,然后執行。同時切實發揮鄉鎮財政部門的就地監管職能,定期上報監管數據,接受上級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強化制度執行的約束力。
(二)強化預算管理,科學完整編制預算,嚴格執行預算制度 一是要增強預算觀念,強化預算約束力,杜絕支出隨意性和重支出輕收入現象。二是上級財政部門要指導督促各鄉鎮在編制財政預算時,要對收入支出進行調查、摸底,使預算的編制全面、科學完整,具有可執行性。要采用“零基預算”編制方法,按照預算年度所有事項的輕重緩急,測算出每一科目和款項的支出需求,同時根據鄉鎮經濟狀況和社會事業的發展需要,實事求是地預算出各項支出需求,在政府編制出年度預算草案的基礎上,要多方征求意見,反復討論修改,提交人代會審議。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預算制度流于形式和預算約束軟化、預算編制滯后的現象。
(三)制定完整的鄉鎮資金監管制度
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必須以制度為依據,在制度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資金監管職責,通過鄉鎮財政職能的合理定位,明確收入、支出、管理、監督等各項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惠農補貼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以及內部管理制度等,明確財政所在每個監管環節的監管職責,達到“職責明確、制度健全、操作規范、運轉高效”的目的,使財政所在加強資金監管時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從制度上強化資金監管工作。
(四)加強業務培訓,充實工作人員,提高資金監管能力
1.完善干部培訓,打造業務素質強隊伍
制訂業務培訓計劃,分期分批對鄉鎮財政干部進行輪訓,使其盡快掌握和熟悉資金監管的基本內容和程序,達到有效開展鄉鎮資金監管工作。主管部門要經常性深入各鄉鎮對資金監管工作做具體指導,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提高財政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2.完善用人機制,打造高素質鄉鎮財政隊伍
完善鄉鎮財政所機構人員管理,按照量力而行、人盡其才的原則,合理增加工作人員,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熱心財政工作的干部充實到鄉鎮財政隊伍中來。同時積極探索財政所機構人員管理新模式,為基層財政人員的晉升創造上升的通道,從而努力打造一支“一專多能、熟悉政策、精通業務、愛崗敬業”的鄉鎮財政干部隊伍,為扎實開展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打下良好人才基礎。
參考文獻:
關鍵詞:突發事件 應急管理 資金 問題
一、引言
進入21世紀后,一系列突發事件在國內外頻發,一系列重大的全球性問題需要我們面對,公共安全問題、氣候災害、事故災難、地區沖突等問題時常發生。應急資金作為應急管理機制的中心環節,為處理突發事件提供財力支持。資金應急管理機制貫穿著整個應急資金的籌資、分配、使用等過程,然而我國在應急管理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所以,研究應急資金在對一些突發事件進行預防、處置和重建等過程中出現的一些不足,能夠有效的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害,保障災民的生產生命安全,保證應急資金利用的最大化,從而維護國家和政府的形象。
二、我國應急資金管理現狀
1.我國在應急資金籌集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一,在進行財政應急資金籌集時,籌資的途徑過少,籌集到的資金不多,方式上也過于單一。當前我國主要的應急資金籌集主要來自公共財物、財政轉移和預備費、一些商業的保險資金,也包括專項資金、各界捐贈資金等等。突發事件中應急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公共財政,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我國政府機關會及時向災區提供資金以及大量的救災物資,還有一些財政轉移和預備費等財政資金占了整個應急資金的百分之九十,社會捐助、銀行、商業保險等社會資源的貢獻率極低,籌資途徑過少,籌集到的資金也不多。
我國只將不到中央財政百分之三的資金作為預備費,作為一個經濟不發達的國家,這筆費用起不到實質性作用,也不能支撐龐大的突發事件管理全過程。轉移支付是指我國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資金再分配,以及財政資金在我國地方各級政府中的相互轉移。我國中央財政提供的資金支持不足,各級政府代表的利益團體不同,導致轉移支付發揮不了原有的作用。另外,我國在商業巨災保險上,保險機構少、險種過于單一、保險資金管理方式不合理等問題較突出。社會捐贈資金在籌集和使用模式方面還需要改進和完善。
第二,我國缺乏完善的應急資金相關法律法規。在我國,國家財政和地方機構相關財政部門等需要承擔一定的財政責任,而我國的相關法律并沒有對這些責任主體所需要提供的財政數目進行清晰的界定,沒有清晰劃分責任主體在進行突發事件處理時應履行的義務和應盡的職責,對責任和利益的劃分缺乏有力的法律,從而對救災的效果產生一定的影響。其次,在我國相關法律上,規定只有縣級或者縣級以上的民政部門組織批準的共募基金會才能自主的進行救災捐贈,其他個人、團體、非民政部門必須通過基金會進行捐贈,由于一些基金會沒有足夠的公共誠信度,在監督捐款運作和使用時缺乏透明度。另外,對于各種不同性質的突發事件和危機事件,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明確的規定。在進行突發事件處理時,不能以相類似的法律法規作為法律依據,所以我國立法部門應對此基于高度的重視,針對不同領域制定相應的應急管理法案,以完善我國在應急資金管理方面的法律。
第三,對危機意識教育投入資金不足。我國在社會主義建設初期,主要以經濟建設為主。當前我國政府對經濟發展投入大量的精力,使我國經濟發展的整體處于良好的狀態,伴隨而來,是我國的各種自然災害、社會矛盾、問題的激增。然而我國政府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卻忽略了風險意識、危機意識和憂患意識的培養,沒有把危機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和必要的任務來抓。政府官員和公眾都覺得危險離自己很遙遠,要知道危險無處不在,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從容面對危險的到來。
學校是傳播先進思想和文化的主要陣地和途徑,學生的危機意識能夠直接影響我國公民的整體素質水平。汶川發生地震以后,我國的相關機構和媒體以災害應急為主題,對災區的學生進行應急知識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災區學生對于災害應急知識毫無了解,僅有百分之十左右的災區學生對于災害應急知識有初步的認識,能夠進行簡單的應急和處理能力。可見,我國忽略了對于學生和人民群眾在危機意識方面的教育,只對于危機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投入了少量的資金,導致我國在公民對于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和自救能力較差。
2. 我國在應急資金分配方面存在的問題
應急資金分配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等多個部門,也包括資金審批、撥付等多個環節。但是,救災款在分配中很容易成為某些部門謀取利益的工具,出現資金挪用、滯留、貪污等問題,應急救災款起不到應有的作用。所以,必須完善應急資金分配制度,以實現分應急資金分配的高效率,發揮其救災作用。
首先,在申報救災款的過程中浪費過多的時間。我國一般由民政部門對災情信息進行收集和處理,將災情匯報到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會根據災情撥付相應的資金。救援資金遵循“逐級上報”原則,從基層開始層層上報,最終由民政部和財政部統一撥款金額數量,才能給災害發生地撥付金額。這是一個程序繁雜且時間極長的過程,延誤了救災的黃金時間。
另外,救災款項不能及時的撥付。救災款申請通過逐級上報后,由國務院授權的相關部門進行財政撥款。資金下撥的流程過于繁雜,每個環節都需要進行審核,一級一級的下撥。這種劃撥程序的過于繁雜,使救災款項延長了撥付時間。
最后,我國在進行救災款項的管理時,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在救災款項的申請時,需要很多的部門集合起來進行協商,一些人為了獲取更多的救災撥款,在協商的過程中會謊報災情。由于救災款項申請和撥付的環節較多、時間較長,涉及到的相關部門也比較多,導致救災款項被占用、挪用等,資金變少讓災害重建工作不能如期進行,影響各項整個工程的進度。我國相關法律對于救災款項數目方面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對于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各個環節所占用的比例以及資金的使用方面的規卻是空白狀態,這樣有造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貪污亂用現象,使救災款項不能發揮其災民救助作用。
3.我國在應急資金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一,投入的預防資金過少。準備階段的資金能夠有效的避免一些災害的產生,或者降低災害產生的人財損失,提供良好的救助基礎。當前我國政府對于災害救援以及災區重建方面耗費的大量的救災資金,而在預防階段投入的資金過少,對突發事件的預警和監測沒有高度的重視,導致在重建過程中需要耗費更多了人力、物力和財力。應急管理主要包括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恢復三個階段。在這三個階段中,效果最理想的就是事前預防,其次是事中控制,最后才是事后恢復。所以,我國政府要高度重視預防性資金在防災救災中的作用,加大對前期資金的投入比重。
第二,救災款項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不高。我國對于救災款項在使用時,缺乏救災款物信息披露方面的制度和法律,很多資金和物資在使用途徑上沒有明確的記錄,對于資金的使用方式不能完全公開。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規定,要做到救災款項的全面公開、賬目清晰、手續完備、人們群眾知情滿意。我國應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對相關部門在資金的投放和使用進行監督,使救災資金能夠發揮其在防災救災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監督工作不到位。一些各級部門在進行救災款項的投放和使用時,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出現賬目不清、分配不均、滯留截留等問題。審計機關應該對應急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果進行調查和審計,使救災款項在管理上更加透明,從而加強應急資金在災區救助過程中的使用效益。相關檢查機關嚴格監督救災物資的使用情況,對于一些違法行為進行嚴重的處罰。有些由于領導失職而影響救災進程的情況,相關部門也要對此進行調查,追究其法律責任。審計和監督工作要嚴格展開,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率。
4. 我國在應急資金績效評估方面存在的問題
2000年以后,我國進入了一個嶄新的世紀。從9·11事件之后,國內外開始對突發事件的管理產生高度的重視,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使我國政府對我國自身的應急體系進形重新審視,相關專家致力于應急管理過程中存在各種問題和缺陷的研究,開始提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想法和提議,我國地方各個政府也針對自身的應急能力建立起完善的評估體系,加強了我國地方的應急資金在管理和評估上的力度和水平。
首先,沒有統一的評估標準。對于應急管理的評估,我國沒有建立一個統一的評估體系和評估標準。為了加強應急管理的工作效益,地方各級政府根據一些比較權威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和評價內容,結合各地方自身的實際情況,自行的制定了一些符合地方條件的應急資金管理的評估標準。由于考慮的角度不同,評價標準和方式不一樣,導致資金的使用效果不同,評估的結果和調查報告的結果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對于應急管理工作的評價機構、評估標準不同,效果不一,大家對資金的使用效益和資源優化的程度不能做出客觀的評價,不能有效的吸取經驗和教訓,從而不利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開展,影響其指引和監督的效果。
其次,缺乏統一的評價方法,實際操作效果較低。當前我國對應急資金在管理評估方面的探究取得了良好成績,雖然有些評估體系能夠緊密的結合實踐,但是實際效應達不到預期的目標。評估活動是公共領域中的一種有著重要的作用的社會科學應用,所以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能夠直接影響評估的方法。在應急資金的評價體系中,主要采用定向和定量的研究方式,這兩種方式也應用于評估實踐中。在進行評價方式的使用時,往往會被一些外界的因素約束,雖然有了一定的理論依據,但是對于實證分析還是有所欠缺,不能發揮評價體系的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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