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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實習論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3-20 16:15:3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學專業實習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法學專業實習論文

第1篇

【關鍵詞】法學本科生;應用創新能力;人才培養;教學環節

培養全面發展的大學生和提高大學生的綜合能力,是高等教育的主要責任。在大學生能力體系中,應用創新能力的培養居于關鍵地位。法學教育既要注重傳授法學理論知識,又不能忽視訓練法律實務能力。在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主要應當圍繞法律實務工作的需要培養學生的能力,致力于培養法律實務人才。[1]應用創新能力的培養正符合了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層次要求,需要在整個培養方案中設置多個教學環節、運用多種教學方式,通過第一課堂與第二課堂的相互銜接、配合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我校法學專業在學校全面培養應用創新型人才的總體思路下對法學專業本科生應用創新能力的培養進行了大膽的探索與實踐。

一、教學環節的安排

應用創新能力的提升是一個系統工程,在大學四年中都應結合具體教學環節進行培養。總體來說,針對國家允許應屆畢業生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政策,法學專業課的開設較之以往通常在第二學年才開始開設專業課的慣例有所不同,從新生入學開始的第一學期就開始開設專業課,截至第三學年結束即完成主干專業課的學習。并結合法學專業本科生應用創新能力的培養,安排了以下教學環節:1、理論課堂中討論、案例分析、專題辯論等實踐環節的設置;2、實驗實訓課程的開設;3、認識實習、業務實習與畢業實習相結合的實習環節設置;4、開展社會調查、學年論文、畢業論文相結合的科研訓練;5、專業方向強化班與本科生導師制引導下的符合法學專業特色的第二課堂活動的開展。

二、教學環節的開展

(一)第一課堂教學環節的開展

1、第一課堂是學生學習知識的主課堂。理論課程中傳統的講授式、灌輸式教學已經難以適應新時期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的需要,我們要求教師尤其是高年級課程教師結合課堂中的討論、案例分析、專題辯論等實踐環節向研究式、討論式、友愛式授課方式轉變,向師生學術地位平等方向過渡,提高學生的參與性。引導學生利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解決實際問題,培養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應用能力乃至對特殊問題特殊處理的創新能力。

2、實驗實訓課程的開設主要圍繞學生科研訓練的開展設置諸如《科技文獻檢索》、《社會調查數據分析》等課程。提高學生查閱資料、搜集資料、分析資料的能力。

3、系統考慮認識實習、業務實習與畢業實習相結合的實習教學環節的開展,采取集中實習與分散實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認識實習的主要內容是觀摩,是學生對法律實務工作的感性認識,以集中實習方式進行,主要以聽取法官、檢察官、律師報告、觀摩法庭等方式開展;業務實習則是為了使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由學校統一將學生分別安排至各個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參與具體的法律實務工作,以分散實習方式進行;畢業實習是學生檢驗本科學習效果、搜集畢業論文資料的重要環節,采取學生結合就業方向自主聯系實習的方式分散進行,學校對實習過程進行不定期檢查以實施監控。[2]

4、社會調查、學年論文、畢業論文相結合的科研訓練是培養方案內綜合培養學生應用創新能力的重要環節,此環節注重與學生第二課堂教學環節的開展密切結合,并注意三者的遞進關系。

(二)第二課堂教學環節的開展

高等教育第二課堂作為大學生第一課堂時間外進行學習的又一課堂,對學生應用創新能力的培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們嘗試以專業方向強化班與本科生導師制作為載體加以開展,部分環節落實于具有專業特色的學生活動之中。具體體現在學生閱讀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寫作能力及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

1、學生閱讀能力的培養

法學是一座瑰麗的殿堂,積累著豐腴的智慧,而這些智慧主要記載于浩如煙海的著作里。又由于法律現象涉及社會生活諸多領域,所以除法學著作以外,很多法律思想還蘊藏在其他部門學科的著作之中。假如對這些著作沒有一個大體的了解,我們甚至不能具備法學的基礎知識,更勿須說在法學方面有所創造了。所以,多讀書實在是法學研究的首要功夫。[3]我們遴選了若干教師作為本科生導師,根據自己的研究方向組成若干閱讀小組,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選擇加入,形成自己今后的研究方向。閱讀過程中,教師指定研究方向下若干(不宜過多)必讀材料,學生在必讀材料基礎上進行自主擴充。閱讀中教師負責指導學生寫好讀書筆記和讀書報告,要求學生對自己的思考和見解進行總結和概括,定期以討論或學術沙龍的形式表達出來。

2、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的培養

法學是一種實踐性的應用學科,法律事務工作的開展離不開語言表達能力的具備。具體來說,語言表達能力包括口頭表達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法學人才培養過程中,由于第一課堂中能夠用于討論、案例分析、專題辯論等環節的時間不多,能夠參與訓練的學生人數及訓練時間都有所限制。因此,我們選擇在時間相對充裕的第二課堂組織演講比賽、專業辯論賽、學術沙龍和模擬法庭活動,鍛煉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

3、學生寫作能力的培養

學生寫作能力的培養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第一課堂與第二課堂相互結合并采取多種方式循序漸進。(1)第一課堂講授、討論、辯論中的爭議問題、前沿問題由教師布置課下作業供學生繼續討論或收集資料撰寫文獻綜述、小論文;(2)利用假期組織學生進行社會調研,培養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的問題意識;(3)指導學生對各種問題進行甄別,去除不是問題的問題和有明確答案的問題,對實質性的問題展開研究,培養學生完成論文選題的能力;(4)結合文獻檢索課程布置題目鍛煉學生收集資料的能力;(5)組織、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別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

4、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

法律實務能力是處理具體法律案件的能力,是法學專業應用能力的實質內容。該能力除在培養方案內安排的實習環節聘請司法實務部門工作人員作為兼職導師對學生加以培養外,我們還利用課余時間組織學生成立法律志愿者協會深入社區進行日常法律咨詢和特殊紀念日的特定法律宣傳與解讀,并積極探討組建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搭建大學生直接參與法律實務工作的平臺。同時,隨著司法考試的命題從對法條的單純記憶加以考核逐步向解決具體案例的實務能力考核進行轉變,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對授課內容加以調整的同時,還結合第二課堂進行專門訓練,進行司法考試備考的專門輔導。

三、取得的成績

從學生的培養過程和結果來看,教學環節的安排與開展體現了應用創新型人才培養的需要,學生應用創新能力明顯得到提高。我校法學專業本科生在第十屆“挑戰杯”遼寧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獲獎11項,其中一等獎3項、二等獎4項、三等獎4項;近兩年內學生一次性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70余人,(據遼寧省司法廳統計,我校是遼寧省高校中法學專業本科生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人數最多、辦證人數最多、通過比例最高的學校。)考取外校研究生30余人,畢業后直接進入檢察院、法院工作的學生20余人。

四、今后的工作及應注意的問題

1、進一步科學地安排培養方案

業務實習作為學生直接參與司法實務工作的教學環節,在法學專業本科生應用創新能力培養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實施過程中學生反映時間安排較短,我們將結合我校提出的與用人單位合作辦學、學生頂崗實習的新模式逐步加大實習力度,將實習安排在第二學年末的后四周和第三學年初的前四周,中間的暑假期間有學生自由選擇參與連續性實習,滿足一部分學生想要在假期繼續鍛煉自己的需求。另外,法學專業本科生面臨第四學年上學期期初的司法考試與期末的考研備考及就業壓力,各教學環節的設置應充分予以考慮,為備考與擇業減壓。

2、能力培養過程中各教學環節的整體性

大學生應用創新能力的培養是一個系統工程,第二課堂作為第一課堂的補充,應結合法學專業特點與第一課堂教學環節設置相銜接。同時,第一、第二課堂內及教學環節也應講求系統性,如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銜接,閱讀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與寫作能力的綜合培養。

3、建立切實有效的學生激勵制度

實踐過程中,我們發現仍有部分學生對應用創新能力培養的各個教學環節,尤其是第二課堂教學環節的開展積極性并不是很高,抱著一種應付的心態參與其中,使得一些活動的開展對于他們而言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因此,我們正在探討一系列的激勵制度,如對在專業方向強化班中表現突出的學生可以在學院的推免碩士研究生的資格、“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中、學院的資料室和實驗室使用、參加各類培訓和競賽等方面給予優先權,對于學生,按期刊的層次給予出版費用的報銷。[4]

4、教師的能力提升與角色把握

教師在學生應用創新能力培養過程中處在引導者地位,教師能力的高低將直接影響人才培養的效果與質量。大部分青年教師都是從校門到校門,自身的應用能力就有所欠缺,必須加以提升。針對此種情況,學校擬定分期分批選派青年教師深入司法實務部門進行鍛煉。同時,教師在指導學生的過程中應盡量以學習方法、研究方法為主要指導內容,樹立師生學術地位平等的觀念,為學生提供必要的空間對問題獨立思考,提出個人觀點,消除學生的依賴心理,不能抹煞學生“求真”的科研精神。

5、硬件教學環境的保障

學校應加強實習基地的建設,與所在地法院、檢察院及律師事務所建立長期穩定的實習基地協議,保證學生實習的開展;加強校圖書館、院系資料室及電子閱覽室的建設,購買豐富的圖書資料資源。

參考文獻

[1]陳彬.法學專業本科學生能力培養的探索與實踐[N].光明日報,2007年12月4日(第002版).

[2]孫振江.法學專業實習教學環節的不足與創新[J].經濟研究導刊,2011(14):272~274.

[3]呂世倫.談談法學論文寫作[J].金陵法律評論,2002年秋季卷:165~168.

第2篇

關鍵詞:海關法學;教學改革;思考

中圖分類號:G42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2)08-0043-02

為進一步貫徹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本科教學質量,大力提升人才培養水平,更好地培養海關法律職業人才,我們結合海關法學特色專業點建設,積極進行教學改革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海關法學專業教育目標的定位

法學專業教育目標的定位是一個基礎性問題,它直接關系著法學專業教育培養模式的定位、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的設置、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等一系列具體問題。長期以來,我國法學專業教育目標一直存在著“素質教育說”和“職業教育說”之爭,前者強調的是教育的通識性,后者強調的是教育的職業性。

法學專業是一門專業性、應用性很強的專業,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和實踐性。大力加強海關法學本科專業建設,必須堅持“優勢突出、特色鮮明、新興交叉、社會急需”的特色專業點建設原則,準確定位海關法學專業的教育目標,堅持以海關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為目標導向,以培養綜合素質高的創新型、涉外型、應用型海關法律職業人才為目的。

近年來,隨著中國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因海關完稅價格審定、稅則歸類、稅率和匯率適用等事項而與海關發生爭議的問題在有關涉外企事業中大量存在。海關爭議問題的專業性很強,有關法律爭議問題,一些進出口企業法務部甚至包括部分法院和檢察院工作人員也沒有能力進行分析、判斷并最終解決,相關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由于缺乏熟悉海關法律知識的相關人才也很難提供相應的優質服務;海關的執法水平也有待進一步提高。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海關還是與海關相關的涉外進出口企事業、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對通曉法律、海關審價、商品歸類、原產地規則、關稅征管、加工貿易、行政處罰等專業知識的人才需求量變得越來越大。

基于多年海關法學教育的實踐經驗和社會對海關法律人才需求的反映,我們在海關法學專業教育目標上形成了以下共識:一是在知識目標上要求學生具有比較完整、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理論體系,具有寬廣的知識結構,懂法律、懂通關、懂外語并具備自我更新知識和發展的能力;二是在實踐目標上要求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專業思維能力,有良好的中英文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有獨立分析和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在職業倫理目標上要求學生具有高尚的法律道德、社會責任感和合作精神等,尤其是要注重法律倫理的培養。

二、海關法學教學內容的優化

1.按照海關法學專業教育目標的要求來深化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首先,要從法學專業知識結構的角度出發,保留14門法學核心課程,要求核心課程講授必須圍繞法律規則、法律思維的培養來開展。其次,要從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的角度出發,優化海關法學特色課程。圍繞“海關法”、“國際海關法”、“海關緝私”和“比較海關法”等專業突出專業特色,增加“海關行政處罰”、“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美國海關法”等選修類課程,加強海關法學特色專業教材的編寫,加強精品課程和重點課程建設,通過開設微型課程、舉行學習沙龍等形式解決課程與課時之間的矛盾,給予學生更多的學習資源和學習時間。經過多年的建設,我們先后編寫了“海關法學”、“海關緝毒”等10本具有鮮明特色的海關法學系列教材。“比較海關法”、“國際經濟法”等4門課程成為上海市重點課程,“走私犯罪研究”、“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等8門課程成為校級精品課程或重點課程。

2.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活動形式,滿足不同教學內容的需要。海關法學常用的教學活動形式有講授式、研討式、實踐活動式、自主學習式等。不同的教學內容需要采取不同的教學活動形式。如法律文書寫作、律師訴訟與非訟處理技巧、談判技巧等法律實務課程,司法實習、海關實習和畢業實習等實踐課程,多采用研討式教學和實踐活動式教學,而法理學、法制史等課程,則多采用講授式教學,通過

系統的知識講解使學生形成條理清晰的知識系統。

三、海關法學實踐教學的強化

調查顯示,大多數學生認為阻礙自己順利找到工作的關鍵因素是個人實踐能力不高,學生迫切希望通過實踐教學改革,提高自身在解決法律實務問題方面的能力。因此,我們著眼于創新型、涉外型、應用型海關法律職業人才培養要求,大力強化海關法學實踐教學。

1.加強實驗室和實習基地建設。實驗室和實習基地是實踐教學得以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改善實驗教學條件和環境,建立長期穩定的校內外實習基地是強化實踐教學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們已經建成模擬法庭和海關緝私實訓室等兩個實驗室,正在建設三個特色案例診斷室(海關知識產權案例庫、海關走私案例庫、海關行政處罰案例庫)。同時,我們積極探索與海關、公檢法、律師事務所、涉外企事業的產學研合作,簽訂合作協議,共建實習基地,為創新型、涉外型、應用型海關法律人才的培養創造條件。

2.強化實驗教學,加強學生法律實務技能的培養。實踐教學主要由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院旁聽、法律援助、專業辯論賽、法院實習、海關實習、畢業實習等組成。我們比較成熟的做法:一是努力培養出一支“實踐型”教師隊伍。目前法律系每一位專任教師都具備“雙師型”教師資格,既能勝任本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又能較好地利用海關、律師事務所基地等帶領學生共同參與辦案和進行法律咨詢。同時,我們還建立了一支來自全國海關、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和涉外企事業單位等校外專家組成的“智庫”隊伍,聘請他們為特聘教授,講授司法實踐課程。擔任學生實習、論文指導老師,開設前沿講座等,大大促進了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的良性互動。二是在堅持傳統的案例教學、模擬法庭等實踐教學的基礎上,大力開展法律實踐第二課堂活動。如我們非常重視去法院旁聽活動,每學期都要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有關案件的庭審,通過現場觀摩學習和交流,使學生們熟悉訴訟程序,增強他們解決實際案件的能力;再如我們非常重視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包括積極開展法學專業辯論賽、研究性學習沙龍、上海市模擬法庭比賽等活動,鼓勵學生積極申報校內外大學生科研創新項目或參與教師已申報的課題等,并在活動中邀請海關關員、法官、檢察官、律師現場指導或點評,引導學生參與創新實踐,培養學生的研究能力。2010年我系學生申報結題的“個人企業社會和諧共生——世博通關便利化研究”課題榮獲上海市暑假社會實踐大賽“最佳項目獎”暨第二屆“知行杯”特等獎。

四、海關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

關于學生知識增長和能力養成的途徑和方式調查表明,大多數學生認為課堂學習與討論、參加專業實習、參加模擬法庭活動、參與教師科研項目或大學生科研創新課題是學生知識增長和能力養成的主要途徑和方式。因此,我們在教學方法的運用上強調以學生為中心組織和開展教學,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調教學模式從“師本模式”向“生本模式”轉變,從“接受模式”向“探究模式”轉變。

在教學中,我們以學生為中心突出了三種教學方法的運用。一是案例式教學。案例式教學生動形象,易于學生接受和理解知識點,多用于刑法和民法等實體法的教學中。教師可以根據教學內容的不同,分別采取列舉案例法、講評案例法、討論案例法、旁聽案例法、實習案例法等形式,通過運用具體生動的案例來闡明枯燥難懂的知識點,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分析和討論,幫助學生從分析個案中進一步掌握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二是模擬法庭教學。模擬法庭教學能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地位,通過模擬法庭活動,能有效幫助學生了解訴訟流程,掌握訴訟技巧,熟悉案件文書制作,提高法庭應變能力和辯論能力,多用于訴訟法等程序法的教學中。三是研討式教學。研討式教學能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增加師生互動,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多適用于探究某些具體行為是否違法、應適用此法或彼法、應如何定罪量刑,或者當法律與道德出現矛盾時應如何解決等爭議性法律問題中。一般經過自學、收集材料、研究性學習后,由教師或學生先在課堂上提出基本觀點,其他學生對這一觀點進行贊同性的闡述或反對性的批判,教師居中適度引導和進行點評。

五、海關法學課程教學的考核

海關法學課程教學的考核要充分體現出能力培養導向,它包括對教師教學活動的考核和對學生課程考試的考核。

對教師教學活動的考核應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學生評教、同行評教與督導評教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對教師教學內容的信息量和學術水平以及教學藝術的考核。

對學生課程考試的考核應根據課程內容的特點,選擇科學合理、豐富多樣的考核方式。課程考核的基本形式有兩種,即形成性考核和終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主要根據平時作業評定成績,終結性考核則根據期末考試評定成績,兩項的配分比例要合理。平時作業包括上課筆記、課堂發言、小組學習、課程論文、模擬法庭活動等內容,具體采用何種方式考核,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特點提出,原則上考核方式不少于3種,考核次數不少于3次并做好考核記錄。學期考試一般采用案例分析和寫學期論文方式進行考核,如在學期考試中我們加大案例分析的分量,甚至直接將法院審理的案件卷宗加以整理后作為考試的材料,由學生在分析材料的基礎上獨立寫出判決意見。同時我們要求學生至少閱讀5篇專業論文,在此基礎上寫出論文讀后感。

參考文獻:

[1]田圣斌.完善法律實踐教學的對策研究[J].中國大學教學,2008(2).

[2]奚瑋,郝亮.論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J].繼續教育研究,2009(2).

第3篇

關鍵詞:卓越法律人才;實習基地;實習方式與時間;管制度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39-0056-02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指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為了解決此問題,明確提出了強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不少于總數的15%。目前,法學實踐教學的主要形式有:實習、法律診所、模擬法庭等。全國各高等學校法學專業都設置了實習教學環節,而且,實習占據絕大數實踐學分,為了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對實習教學環節改革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一、法學專業的實習教學環節現狀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要求造就一批實踐能力較強的應用型法律人才。法學專業培養方案中實踐教學環節需要占據較大的比重,實踐教學環節既可以檢查已學的專業知識,又有利于訓練法律專業應用能力。由于全國各高校法學專業培養方案都設置了實習教學環節,而且,實習占據絕大數實踐學分。但從法學專業實習狀況看,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1.實習基地不規范。主要表現在許多高等學校法學院(法律系)沒有設實習基地或單位。即使法學院(法律系)有實習基地或單位,他們也沒有和實習基地或單位簽署實習協議書。如果需要實習,由普通老師臨時聯系實習單位,出現了想過河,臨時搭建浮橋的情況。甚至也有一些法學院的實習基地與法學專業不相符合,比如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等。

2.實習時間與方式不合理。實習包括認識實習、業務實習、畢業實習、合作教育。大多數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的實習只設置了畢業實習,而且畢業實習采用分散實習,實習單位同學們自己聯系,實習結束以后單位蓋章就算了事。目前,法學本科專業的學生就業是比較困難的,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要求學生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因此,學生不能專心實習,而是忙于找工作,畢業實習形同虛設。對于業務實習,一些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培養方案沒有設置,設置了業務實習法學院系大多安排在在第6學期,但是,這一時間往往與學生的司法考試沖突,一些學生想就業,就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因此,許多學生不能專心實習,業務實習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3.實習的監管制度不利。目前,我國高等學校設立法學院或法律系640余所,實習的學生人數多,這給學校的實習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很多法學院系采取自主聯系的實習方式,對于自主聯系的實習存在著實習過程中很難監管制度的問題,學生是否真正參加了實習,實習效果如何學校很難控制和掌握。

二、對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實習教學環節的改革

1.加強實習基地的建設。(1)選擇合適的實習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在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實習基地的選擇要符合法學專業的特點,要選擇合適的實習單位作為實習基地。法學專業的學生就業主要面向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企業等單位,因此,法學專業的實習應該選擇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專業性很強的單位,以加強法學的實踐能力。特別在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單位建立實習基地,因為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受理的案件數量多,涉及的法律問題多,學生可以接觸較多的案件,學生可以用所學過的法學理論分析案件,達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2)完善實習基地建設的內容。首先,實習基地的內容要規范化、制度化。制定關于實習的基本教學文件,例如,《實習教學工作管理規定》、《實習指導書》、《實習計劃書》、《實習報告書》等。其次,加強與實習單位的合作與交流,聘請實習單位的法官、檢察官作為學校的兼職教師,定期給學生做案例分析或模擬法庭,學院的教師定期給實習單位做學術報告,把學校與實習單位建立起一種雙贏與穩固的協作關系。再次,建立起實習基地運行的有效機制。例如,學校必修有足夠實習經費作為保障,確保必要的實習條件,否則實習很難運行。

2.確立科學的、合理的實習方式與時間。法學專業實習的方式主要有分散實習和集中實習。實習包括畢業實習、業務實習、認識實習、合作教育等。認識實習的主要目的是對法學有一個淺顯認識,適宜集中進行,集中實習的時間一周左右為宜。主要參觀監獄、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由這些單位的領導介紹本單位的部門設置和職能,讓學生了解將來所從事的單位的基本情況,通過認識實習,有利于學生確立明確的學習目標。業務實習的主要目的是把理論與實踐聯系起來,需要參與具體的法律實務工作,應該把學生分配到各個廳室,參與辦理案件。對于業務實習,安排在在第4至5學期比較合理,時間一般6至8周比較合適。最好充分利用假期進行合作教育,這樣可以滿足一部分學生想要在假期繼續鍛煉自己的需求。所有法學院系的畢業實習都安排在第8學期,一般6周左右。畢業實習的主要目的是綜合檢驗學生的各方面能力,同時也為畢業論文的寫作而收集資料,因此適宜采用分散實習的方式,由學生自己聯系實習單位。但是,對于采用分散實習的學生學校必須加強監管。

第4篇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我熱愛法學專業并為其投入了巨大的熱情和精力。在幾年的學習生活中,系統學習了法理學、行政法模塊、經濟法模塊等專業知識,通過實習積累了轉豐富的工作經驗。大學幾年,經過老師的精心培養和我的個人努力,我已經完全具備了當代大學生應有的各方面素質和能力。

在擁有較廣博的人文社會科學知識面的基礎上,我系統地掌握了法律學科的專業知識,而且通曉一定的理工科知識,精通外語,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在課余時間我努力學習英語,提高自己的英語能力,并使英語的聽、說、讀、寫能力具有了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實的學業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競爭激烈的社會。

銳意進取,永不自滿是我的座右銘。在法學專業課之外我又輔修了許多跨專業選修課,它們使我獲得了豐富的文學,社會學,英美文化等知識,并使英語的聽、說、讀、寫能力具有了較高的水平,扎實的學業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競爭激烈的社會。

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對于我來說同樣重要。我在校期間積極參加社團活動,鍛煉了組織與協調能力,利用課余時間作兼職家教、營銷員,爭取自強、自立。在寒、暑假期間,我到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實習,并撰寫了實習報告和論文,做到了理論聯系實踐。總之,我珍惜每一次實際工作的機會,積累了一定的社會經驗。

第5篇

目前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已成為必然,而其法學專業一直因就業難而廣受詬病。現實中,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專業存在著師資力量相對薄弱,教學設施相對落后;獲得資金支持有限;課程設置不合理和就業難等問題。在這種情形下,基于學生就業取向,以分類教學為指導,重新構建法學專業課程體系尤其是實踐課程體系應是一種較好的選擇。

關鍵詞:

地方本科院校轉型;法學專業;課程改革;分類教學

一、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與法學專業課程改革

地方本科院校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高等教育招生困難以及大學生就業難等情形的日漸嚴重,地方本科院校辦學中的深層次問題日益明顯,人們開始對地方本科院校辦學進行重新審視,尋求解決之道。與此同時,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產業轉型升級、公共服務快速發展的新階段,需要大量的高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地方本科院校應抓住這一發展機遇,確立育人為本、職業需求為導向的辦學理念,加大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力度,適應社會的需求,從而解決學校的發展問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我國的法學教育有了較快的發展,法學專業成為了我國社會科學領域的熱門專業,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大量法律專業人才。但近幾年出現了法學畢業生就業難、不適應法律實踐需求的情況,從而使大學法學教育廣受批評,法學專業也因此不再熱門,廢除法學本科教育的呼聲也時有傳聞。所以,人們開始對大學法學教育重新審視,尋根溯源,以期改變大學法學教育的困境。在這種情形下,轉型發展中的地方本科院校,其法學專業如何形成自己的特色,解決其畢業生就業難、不適應社會需求的情況,從而提高其競爭力,就成為一個尤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進行法學專業課程改革,提高法學畢業生的實踐能力無疑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核心。

二、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現實問題

(一)師資力量相對薄弱,教學設施相對落后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不論是硬件的教學設施設備方面還是在軟實力的師資力量、教學質量等方面,與部屬院校法學專業之間都存在著巨大的差距:1.硬件設施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由于受經濟條件的限制,各類教學設施相對落后,從硬件的辦學條件,圖書資料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的差距。2.軟實力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師資隊伍的學歷水平、職稱水平還有學術能力都處于弱勢地位。同時,很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為了解決教育成本問題,在本校教師身上加著過重的教學任務,這不僅使得教學質量下降,也限制了教師發展自身水平,提高自身素質的機會。3.對外交流方面。由于經費緊張,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在外聘教授以及與法官交流等方面都很有限,這又限制了學生視野的擴展和能力的提升。

(二)地方院校法學專業缺少有效的資金支持地方本科院校由于其自身辦學實力和社會影響力的有限,加上獲得資金渠道的單一性,既不屬于國家的重點扶持學校、專業,也不屬于地方政策的傾斜重點,獲得的社會資金更是微乎其微,所以資金的缺乏是限制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發展的一個嚴重的問題:1.資金投入傾向方面。投入性政策傾向是導致地方本科院校經費短缺的重要原因,國家的教育投入傾向于重點院校重點專業,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并不屬于重點的投入方向。2.社會資金吸納方面。資金吸納的不足是影響地方本科院校經費短缺的又一因素,相對于重點院校、重點專業廣泛的校友資源,豐富的盈利渠道,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對于社會資金的吸納能力很有限。3.法學專業自身特點。法學學生培養費用的昂貴使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資金短缺的問題凸顯,真正的培養一個合格的法律人才,需要的條件不僅僅是教室等普通設施,還需要模擬法庭,經常性的對法律實踐的接觸和了解,名師講座等這類的活動,而這些活動對于資金的要求非常高,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根本無力承擔,所以使得學生素質大打折扣。

(三)地方院校的引進師資策略失衡長期以來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都存在著師資力量薄弱的問題,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教師資源。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大多由原來的專科升格而來,原有的教師學術能力相對較弱,再加上學校資金匱乏,無力引進高學歷、高能力人才,因而學校無法及時提高教師素質以適應教學和學術需要。2.院校方面。很多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專業都是在教育改革浪潮中創建的,其自身并不具備開辦法學專業的基礎設施條件和師資力量,在跟風開辦之后,自身實力較弱,無法及時更新設備,引進人才來達到合適的辦學條件。3.人才結構上。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人才結構有問題,很多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院在選聘教師的時候過分重視學歷,而忽視了那些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熟練的法律操作技能的教師,在二者競爭的時候寧愿選擇高學歷低水平的教師,從而導致人才結構長期失衡。

(四)課程設置不合理,無法面對未來社會對人才的需要法學教育的合理結構應當分為相對獨立又互相聯系的理論培養、專業素質實踐環節和職業道德素質教育三大部分,但是目前絕大多數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課程設置不盡合理:1.設置理念上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在課程設置時,往往僅僅針對國家教育部所要求的法學專業主干課程,而忽視了對相關的素質教育課程和其他輔助課程的設置,這樣的課程設置觀念的偏狹導致了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培養出的人才往往缺乏實踐能力,并且由于實踐的缺乏導致了對理論掌握的呆板。2.課程內容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往往只進行書本內容的教授,而忽視了學生對相關知識的理解和應用,大多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專業無法意識到實踐課程的重要性,因而導致教學內容空洞,起不到教育的最初目的。3.課程結構失衡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在課程設置方面往往以司法考試、未來應用等為評價標準,因而比較傾注于民法、刑法、經濟法等這些應用較廣的學科,而環境保護法、知識產權法等這些應用較少的學科往往被忽視。

(五)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學生就業情況不容樂觀盡管國家和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進畢業生就業,但是由于受到自身素質,社會整體就業難等因素的影響,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就業情況依然相當嚴峻,主要存在這樣的問題:1.期望就業單位與實際就業單位的差距。法學專業的學生期待的就業單位當然是公檢法等部門或者律師事務所,可是現實當中很大一部分畢業生卻沒有機會進入期望的單位,很多畢業生都供職在商業機構或者其他對口程度較差的行業。2.期望就業地區與實際就業地區的差距。畢業生大多期望在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的大中城市就業,但是由于自身缺乏競爭力,往往無法如愿。3.滿意程度較差。由于上述的就業地區、就業方向等問題,所以畢業生的滿意程度往往比較低,而發展空間的有限,更進一步導致了生活態度和工作態度的消極。從以上問題可以看出,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發展是先天不足,后天缺乏強有力的投入,在當今地方高校轉型發展的大背景之下,如何生存和發展?這是一個迫切的問題。而從學校實際出發,形成特色,以學生就業取向為基礎的分類教學應是一種較好的選擇。

三、基于分類教學模式的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課程體系的重構

根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實際情況,基于學生就業取向進行分類教學,以培養研究型、實踐型、綜合型法律人才為目標,從而形成自己的特色,提升學生的競爭力。采用學分制,以四年制為基礎,重新構建法學專業課程體系尤其是實踐課程。具體可分為基礎教學階段和分類教學階段:

(一)基礎教學階段前兩學年為基礎教學階段,課程設置以公共必修課和法學核心課為主。1.對法學16門核心課程進行優化、重新合理分配學分、學時;增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律職業道德》等課程。2.根據有關實體法和程序法課程教學的需要安排必要的“認知實習”,主要是了解公檢法司、公證、仲裁等機關、機構的職能、設置和工作流程等。3.增設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等文理類選修課程,以開闊學生視野、拓寬其知識基礎。4.開設職業生涯規劃課程,為學生根據自己的就業取向進行培養類型選擇提供指導和幫助。

(二)分類教學階段后兩年為分類教學階段,根據不同培養類型分別設置課程:1.對研究型法律人才的培養,課程設置偏向專業研究方向,應當考慮課程的深度、廣度,選擇設置與考研相關的課程,增加課堂教學時間,加強培養學生的科研寫作能力。如多開設專題性的課程;增開一年大學英語課程;為學生配備科研導師。2.對實踐型法律人才的培養,課程設置偏向國家司法考試,多設置實用性較強的課程,增加模擬法庭教學、案例教學、診所式教學等實踐課程。如建立多層次的法律實踐教學課程體系:從“認知性體驗”,如認知實習;到“跟班式訓練”,如模擬法律服務等;再到“就業式頂崗”,如社會法律咨詢、專業實習等;強化專業實習,增加實習時間,加強實習管理,每位學生在實習結束時均要提交實習報告①,實習報告規范后可作為畢業論文提交。大力建設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師隊伍。3.對綜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根據其所選擇的具體方向(如行政管理方向、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經濟管理方向等)分別設置課程。如按照雙專業主輔修制來綜合設置課程;開設跨專業的選修課程和綜合性課程,設置“專業結合”的特色課程模塊供學生選擇,以培養跨專業復合型法律人才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最后,建立關于課程選修的合理流動機制,以滿足不同類型學生在學習中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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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現代社會,用人單位除了對員工的學歷要求比較高之外,對員工的實踐能力還是有很高的要求的,所以學校在給學生安排課程的時候,除了安排日常的系統知識的學習外,還要安排一定課程的實踐課程來提高學生的實踐技能。下面我們看看法學專業實習時間的安排。

1. 學校組織的集中實習以一次為宜

學校組織的實習次數直接影響著學生的課程安排,當然實習的次數越多,學生的實踐技能就能得到更好的鍛煉,但是實習次數過多的話,也會影響學生的專業知識的學習,所以,實習和專業知識的學習要很好的結合在一起的,這樣實習才能達到對專業知識鞏固的目的。針對法學專業來說,學校安排的大實習集中一次就夠了,其他的時間學生可以自行去實習,學校可以給學生找實習單位,給學生的實習做牽線,但是不集中組織,采取學生的自愿,可以分散的去實習,這樣也可以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2. 實習時間安排在第六學期最為合適

學校組織的專業實習不應當安排在最后一學年,也不適宜安排在第五學期之前,因為第五學期之前很多知識還沒學完,更談不上實踐鍛煉,因此第六學期是安排實習的最佳時期。學生的最后一學年時間,可以說是比較忙的,學生開始進入找工作的忙碌期,有的學生也開始準備考研,還要完成畢業論文的寫作,這么緊迫的時間下,學生是難有精力來完成實習的,所以實習的效果也大打折扣。所以實習安排在第六學期最佳。

第7篇

對現行法學專業實習環節的檢討

從全國各法學院校法學專業實習的實踐看,各高校做法不完全一樣,重視程度也有所不同,總體而言,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實習基地建設不夠規范

據了解,各高等法律院校在共建法學實習基地過程中,與司法部門關系密切,也能給予一定支持。有的掛了實習基地牌,也簽了合作協議,但協議流于形式,雙方權利義務不夠明確,對怎樣規范建設與管理,怎樣選派指導教師、解決實習生住宿等都未進行詳細計劃,后續共建工作較為滯后,導致學生獲得真正專業實習機會不多,缺乏互利互惠長效機制。一些實習基地建設依靠法律院校和合作單位領導層私人情感維系,逐年累月就變成雙方的一種負擔,隨著人動,實習基地便難以為繼,進而嚴重影響實習基地的穩定性①。這種既不簽訂合作協議,也不掛牌的情況,直接影響專業實習質量。

(二)實習經費不足

實習基地建設與維持需要相關管理費、實習生和教師交通、伙食、住宿等補助,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尤其是財力支持。一方面,自高校擴招以來,為應付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學校進行合并、搬遷、擴建改建及校園建設,將大量財力投入到學校基建中,實習基地建設經費、學生實習經費明顯捉襟見肘;另一方面,因為合作共建單位經費來源都是財政撥款,實習經費未納入政府經費預算,沒有專項實習經費,所以用在實習基地建設上的經費相當有限,比如,某省檢察院僅能解決實習生每天2元餐費。由于經費得不到保障,部分實習基地硬件設施十分簡陋,就連必要的辦公條件都無法滿足。又如,筆者在聯系實習單位接收實習生時,對方答復:我們沒有空余的辦公桌,今年接收不了實習生。因此,法律院校與實習單位的合作就形成“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尷尬局面。

(三)實習前期集中培訓不夠

嚴格來講,學生日常在校參加的專業實踐活動與專業實習有一定區別。專業實習一般專指畢業實習,各法律院校教學計劃都安排在第7或8學期②,而專業實踐則可能貫穿法學教育整個過程,具有靈活性。應當說參加專業實習的大學四年級學生已經掌握了基本法學知識,也了解一些司法制度,但是,學生的法律實務能力離實際需要還有較大差距,法律院校在實習前也未對學生進行集中培訓,學生開始實習時顯得“笨手笨腳”,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導致部分學生缺乏主動性、積極性。

(四)實習時間安排不盡合理

選擇第7學期安排專業實習,實習時間1至2個月,是大多數高校通行的做法。但是,根據相關程序法規定,一宗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一般需3個月,多則6個月,刑事案件更是這樣。可見,實習時間明顯過短。學生在實習期間基本無法完整處理一個案子,實習效果明顯打折。另外,部分法律院校在實習時間選擇上也缺乏合理規劃,導致專業實習、司法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寫畢業論文互相沖突,學生疲于應對,迫于就業和前途壓力,只能積極應對“三考”及撰寫畢業論文。如此,根本無法保證實習教學效果和質量,造成“虛假實習”。

(五)實習過程缺乏有效監管

目前,大部分法律院校的專業實習采用分散實習,即使有集中實習,對實習全程監管一般也較為松散。學校將實習生派到實習單位后,就基本不再檢查實習進度與效果,學校及教師認為學生到了實習單位就是實習單位的事了,理應由實習單位及指導教師負責管理與教育。相反,實習單位及指導教師卻認為學生是學校的學生,應由學校負責管理與教育。這就導致實習工作及實習生處于兩不管的真空地帶。至于實習鑒定,實習結束后學生找單位蓋個章就算完事,既不能反應學生實習的實際情況,也嚴重影響實習效果。就學生而言,部分實習生以參加公務員等考試為理由請假,想方設法逃避實習,且請假手續不完備,處于“自由人”境地。最令人擔憂的是,學生一旦出現人身安全問題,將無法得到及時妥善解決。這也是實習基地建設與管理不規范造成的。

(六)實習效果考核不科學

當前,合理性、易操作的實習考核指標和評分標準在我國法律院校還未建立起來。一般做法是學生實習結束時,自己在實習鑒定表中進行小結,由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寫評語(評語一般是套話、好話居多),最后由帶隊教師評分。由于對學生實習全程缺乏了解,帶隊教師難以完全掌握學生實習表現,只能依據學生的小結及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評語作出判斷,從而導致實習成績普遍偏高,不能真實反映學生實習情況,缺乏科學性和公正性。如果是分散式實習,實習期間指導教師也不去檢查,學生是否實習、怎么實習、實習多少時間,根本無法掌握,實習結束后學生找單位蓋個章就算完事,實習考核流于形式。

法學專業實習創新的基本思路

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明確指出,支持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社會有關部門合作共建,形成一批高等學校共享共用的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①。為實現這個目標,我們應該:

(一)建設多樣化實習基地

1.科學選擇實習基地

鑒于法學生就業選擇多樣化及受司法資源限制,我們認為,法學實習基地選擇應以法、檢、仲裁、律師事務所為主,政府機關、企業涉法部門或法律服務機構為輔的模式。因此,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既可選擇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政府機關涉法部門,也可選擇公證機構、仲裁機構、知名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大企業大公司的法務部等。因此,學生可以根據其未來職業規劃選擇實習基地,這不但提高學生實習積極性,也增強實習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而且提高法律院校人才培養質量。同時,也有利于轉變學生就業觀念,提高就業質量。

2.深化實習基地內涵建設

我們認為法律院校與實習基地雙方應本著互利共贏原則,建立穩固、兼顧教學、科研、實習、就業的多功能專業實習基地,深化實習基地內涵建設。對法學院而言,除了安排學生專業實習外,還可充分利用實習基地資源開展相關實踐教學活動。如“走出去”,即前往實習基地參加觀摩審判等活動;或“請進來”,即邀請實習單位將案件帶到法學院模擬法庭審理等;聘請有審判經驗且理論水平較高的法官、檢察官或律師任兼職教授或導師,為學生講授司法理論與實踐課程,舉辦司法改革等專題報告會,以及參與法律診所教學。對法院方面而言,為提高法官、檢察官等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理論水平及學歷學位,可選派優秀者前來法律院校深造,進一步提高審判人員專業素質。法院聘請相關學科法學教授為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共同研討疑難復雜案件,暢通理論聯系實際渠道;根據實習單位需要,由相關學科法學教授不定期舉辦講座,為實習單位工作人員介紹法學理論前沿問題。另外,根據“2011計劃”,雙方還可建立一定的法學科研合作關系,聯合申請和承辦一些與司法實踐密切相關的科研項目,共同開展法學研究。這種多功能專業實習基地能有效解決學生實習問題,也能達到雙方法律資源共享。

(二)規范建設實習基地

首先,應規范建設實習基地。法律院校和實習基地在共建之前,應深入磋商,訂立包含雙方合作內容、合作方式、權利義務以及解決學生實習中實際問題等條款的合作共建實習基地協議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舉行實習基地簽訂協議與掛牌儀式,擴大法學專業實習影響。這樣,從共建伊始就規范建設,為實習基地規范管理打好基礎。然后,應科學管理實習基地。建立實習基地后,不能三分熱,而是應按協議內容深入開展實習基地制度建設工作。法律院校應建立健全“法學專業學生實習指導書或大綱”、“法學專業學生實習操作規程”、“法學專業實習指導老師和帶隊老師遴選辦法”以及實習相關表彰制度;實習基地單位應建立健全“實習生管理教育培養制度”等,起到共同培養法律人才作用,但應切忌只為了“管”實習生而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實習單位安排實習崗位時,應根據實習計劃與目標要求進行安排,而不能將實習生安排在與實習不相干的崗位,導致實習生無法適應或無法完成實習任務;學生人身安全乃實習重中之重,雙方應該協商制定“實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相關制度,防患于未然,確保實習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加強實習前期集中培訓

實習前期集中培訓應包含三個方面:一是整合實踐教學資源;二是實習動員;三是實習崗前培訓①。整合實踐教學資源就是利用法律院校現有專業見習、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多種實踐教學資源,對學生進行體系化訓練,使學生循序漸進儲備法律理論知識和提高法律事務能力,以便實習使用。實習動員大會一般由法律院校負責實施計劃的實習管理部門組織落實,通過動員使學生明確實習態度、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實習紀律、實習要求、實習考核、實習安全等內容,在思想上有一個全新認識,并就以上動員內容,開展針對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對學生起積極引導作用。同時,引進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基本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幫助學生理解法律工作者肩負的職責和道德標準,理解職業定位,把握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理念,在工作中始終堅持公正、公平、廉潔等司法準則,為人民謀利益。實習崗前培訓主要由法律院校與實習基地聯合開展,主要使學生了解實習單位上下班、保密等相關制度,通過辦理案件提高法律思維能力、準確適用法律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辦案技巧。實習前期集中培訓,其目的是使學生從思想上、行動上重視實習,了解如何實習才能提高實習質量。

(四)建立健全實習質量監管制度

既然法學專業實習是由法律院校和實習基地實施,那么實習質量全程監管理應由雙方完成。法律院校在建立完善的制度基礎上,應成立由院系領導、教務與學工部門、帶隊教師、實習小組長組成的實習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集中實習,建立“法學專業實習質量監控體系”(見附表)。這是保證實習質量、確保實習不流于形式的前提。更重要的是,要強化實習日常管理。一是強化學生安全管理,可以為學生或動員學生購買保險,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強實習學生紀律管理,嚴格請假制度,實習生請假須經帶隊教師、指導教師、政工部門及學院四方同意,并且在學院辦理正式手續,銷假后還需補足實習期間的請假時間;三是要求實習小組長認真負責做好考勤,每周向帶隊教師報告小組實習生一周情況;四是實習帶隊教師至少兩周到實習單位檢查1次,與實習單位領導和指導教師溝通,掌握學生實習信息,及時解決存在問題,并填寫實習檢查表;五是開展實習中期檢查,由院系領導、實習管理人員組成調查組,到實習基地進行實習中期檢查,了解實習單位想法和實習生問題,協調解決困難。同時,實習管理部門要及時反饋檢查情況,督促小組長和帶隊教師及時解決管理中存在不足;六是實習結束后,檢查或要求學生寫實習日記、實結、典型案例分析和實習鑒定表,舉辦“實習工作總結表彰研討會”等活動,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表彰先進,加強與改進實習工作,促進實習教學改革和質量提高。實習基地也應由領導、政工或人事部門、實習指導教師組成實習工作小組,制定相應實習計劃及目標。按照實習指導教師遴選辦法遴選指導教師;加強實習崗前培訓和日常管理,明確實習生身份,舉辦“案件討論會”等活動,創造機會讓實習生參與案件辦理,撰寫法律文書,適當放手,指導實習生獨立完成案件辦理;嚴格實習考核。如此雙管齊下,才能監管實習全程,提高實習質量。

(五)合理安排實習時間

實習時間應包含兩個方面,即何時安排實習和實習多少時間。我們認為,基于實習目標、以生為本和實習基地實際情況,實習應安排在下半年,從學期來考慮應是第7學期(9月第2周后),理由有四:一是經過3年學習,學生已掌握實習所應具備的完整知識體系;二是下半年實習基地工作任務最緊張最繁重,學生實習可緩解實習單位壓力;三是每年9月第2周后,國家司法考試已結束,學生無后顧之憂;四是經過“推免”、“保研”,實習考研的學生不多了。這樣,考慮到學生和實習基地實際情況,以人為本安排專業實習,實習目標就更容易實現。至于實習多少時間,我們認為至少3個月或從國家司法考試后至第7學期寒假。理由是一宗民事案件的處理至少需3個月,多則6個月;刑事案件更是這樣。另外,實習時間加長,實習生不但有更多鍛煉機會,也能夠實現“實習輪崗”設想,而且對于學校管理也有幫助。相反,如果僅1到2個月實習時間,學生基本不可能完整處理一個案子,實習效果明顯打折。

(六)優化專業實習考核體系

應優化專業實習考核體系,重點從以下幾方面評定:第一,學生的實習態度、紀律、出勤及實習報告、案例分析、實習日記質量;第二,實習基地指導教師、學院實習帶隊教師評語及評定等級;第三,學院根據學生、指導教師和帶隊教師的綜合評定成績,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記載。

第8篇

論文摘要:我國目前法學教育的規模如此龐大,是不可能都進行學術化培養的。普通本科院校法學教育應找準定位,形成特色,探索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對于解決培養出的法律專業人才與社會實際需要相脫節的矛盾是很有必要的。

論文關鍵詞:本科法學教育;定位;應用型;

一、普通本科院校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

1.就業難,就業率低、失業率高

《2009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法學大類畢業生就業率排名倒數第二,僅法學一個專業失業人數在全部本科專業小類中排名第一;高職高專畢業生法律大類就業率排名也是倒數第一。法學專業成了就業率最低、失業率最高的專業。確實目前法學專業學生就業存在著困境:就業環境方面,應屆畢業生考公務員面臨著多省聯考的機會限制、具備基層工作經驗的資歷限制、通過司法考試的資格限制和生源地限制,公務員考試競爭越來越激烈;就業競爭力培養方面,學生眼高手低,求職就業的能力訓練不夠;再加上地方本科院校沒有地緣優勢,社會影響力和輻射力遠不及其他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學生就業難顯得尤為突出。

2.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脫節

實際上,在西方法治國家,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緊密聯系。法學教育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必備條件。例如德國、法國等國家,接受法學教育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前提條件,英國美國等國家,法學教育本質上是職業教育,接受法學院教育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必由之路。而在我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處于分離狀態是不爭的事實,例如:部隊轉業人員可以安置到司法機關工作,法學教育不是法律職業的必備條件,不管什么專業,只要能夠通過司法考試,就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條件,法律職業也不是法學教育的目標。調查發現普通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從事法律職業的不到50%,形成了學習法學的人數眾多而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數有限的尷尬局面,造成法學教育資源的浪費。

3.法學教育與社會需求相脫節

我們調查發現在法學專業學生就業過程中存在著人找工作和工作招找人的矛盾,曾經有一則新聞報道說一個法學博士到法院工作后竟然連一起離婚案件也審理不了。形成這一局面的原因錯綜復雜,筆者認為應用型法學教育模式的缺失是關鍵。我國屬于大陸法系,教學注重對法學理論的研究,但是,法律工作卻尤為注重實踐經驗。學生畢業后,無論是到企業干法務,還是到律所當律師,再或者到法院、檢察院工作都需要大量實踐經驗,這也是現行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脫節的地方。

二、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定位

我國目前法學教育規模大、層次多。全國除了五所專門的政法院校,幾乎所有綜合型大學都有法學院,除此以外,還有電大、自考的法學專業,涉及到專科、本科、碩士等層次。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是培養學術型法學人才,形成了重知識、輕能力的明顯傾向,從近幾年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情況來看,存在培養出的法律專業人才與社會實際需要相脫節的弊端。關于本科法學教育的定位成了法學教育改革關注的焦點,對這一問題主要存在三種觀點。

1.精英教育

即認為普通本科法學教育應當是精英教育。美國對法學教育的要求比其他教育要求更高、更嚴格,其法學教育是典型的精英教育,這種培養方式要求學生在學習法律之前已經獲得了必要的人文社科知識,報考法學院的學生通常已經取得了學士學位,并且要通過法學院的考試。相當于我們國家的研究生教育起點。這種精英式教育源于美國人民對于法律近乎宗教般的信仰和對法治的真正制度要求。就我國目前的條件來講,照搬這樣的制度是不合適的。

2.職業教育

即認為普通本科法學教育就是培養法律職業人才的職業教育。這是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把法學教育當作職業教育,采用投師見習制(也稱師徒傳授制)的法學教育制度,在教學上一般采用判例教學法,法學教育帶有濃重的行業主義和實用主義色彩,特別注重對學生動手能力的培養使學生能夠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

3.復合型教育

即認為普通法學本科教育既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素養和能力,還進行相關學科基礎知識的傳授,為其進入研究生教育從事高層次的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礎。不論是在英美法系國家還是在大陸法系國家,一個完善的法律人才培養體制,既包括通識理論教育又包括職業技能教育。

筆者認為:我國傳統的本科法學教育是培養學術型法學人才,但目前法學教育的規模如此龐大,是不可能都進行學術化培養的,絕大多數本科畢業生將直接走向工作崗位,面對法學專業嚴峻的就業形勢,作為普通本科院校來講不應坐享其成或者坐以待斃,應找準定位,形成特色,以法律職業要求為導向定位本科法學教育,探索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切實提升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能力,解決法律專業人才與社會實際需要相脫節的矛盾。本科法學教育的定位應該是分層次的,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應主要是為地方的經濟發展、法制建設服務,立足于實際,形成辦學特色,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法學教育的定位上不能照抄照搬。

三、本科院校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思考

法律職業具有突出的行業背景和特殊性,我國新修訂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對法律職業人員的從業資格有統一規定,要求都必須通過司法考試,自2002年開始實施的統一司法考試制度體現了法律職業內在規定性和同一性。法律職業共同體不僅是法律知識的共同體,而且還必須是法律職業素養和法律職業技能的共同體。一體化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模式缺失,結果導致盲目的人才高消費,專業不對口和萬金油式的人才過剩的現象并存。一體化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程。世界主要法治國家法律人才的培養體制包括四部分:一是法律的學科教育;二是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三是統一的法律職業培訓;四是終身化的法律繼續教育。筆者認為本科法學教育作為一體化法律職業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環節既不能越位也不能錯位,根據法律職業的內涵應定為于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具體實現路徑如下。

1.課程設置方面

我國現行的本科法學教育只考慮到法學教育的教育屬性和一般共性,將法律職業按照一般的社會職業對待,沿用社會通用人才的培養模式和采用普通的教育制度,其結果是所培養的人才不能適應法律職業的需要。因此筆者建議開設專業導讀課程,建起具有政法特色的全程化、專業化、體系化的就業指導體系;將就業指導的普及性與提高性相結合;將知識指導與能力訓練相結合。

2.教學內容方面

許多本科生畢業后不會辦案、不會起草合同,其原因在于法學本科教育缺乏必要的法律職業教育和法律實務訓練。因此筆者建議加大專業實踐課程的比例,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目的在于對有志于從事法律實務的人進行科學且嚴格的職業訓練,使他們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夠嫻熟地處理社會當中各種錯綜復雜的矛盾。這就要求轉變教學觀念,加強實踐教學在整個教學體系中的比重。完善實踐教學的方式和內容。②建設高質量的實踐教學基地直接關系到實踐教學質量、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必備條件,法學院應加強和當地的公、檢、法機關的合作,在當地的司法機關建立學生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

3.教學方法方面

在各年級學生的法學專業課教學中使用案例教學法,在本科階段的二年級,組織學生到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旁聽、觀摩法律實務活動;定期開展法律宣傳咨詢;進行法律文書寫作的集中訓練。三年級,開展模擬法庭審判;許多大學在實踐中摸索出了在校內建模擬法庭的成功經驗,從而使學生在學校里就能夠接受實踐能力訓練。建立模擬法庭輔助教學的目標是:通過模擬法庭演練,增強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提高其法律職業技能。借鑒英美法系的診所式教學,法學專業學生就像醫學院的學生在診所實習一樣,可以接觸到真實的案件,在教師指導下學習處理,為以后從事法律職業積累實踐經驗。在掌握了一定專業理論知識的基礎上,這個階段可以在各實踐教學實踐教學。四年級,組織畢業實習;完成畢業論文的寫作。綜合采用多種教學方法,有效地組織各個教學環節,提高教學質量。

4.師資隊伍建設方面

加強法學專業雙師型教師的培養,提高教師實踐能力;有助于提高教學的實效性,避免紙上談兵,使學生能夠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并得到邏輯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訓練,從而培養學生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兼職教師是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一個手段,法學院可以聘請富有經驗的法官和律師,擔任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講授與實踐緊密結合的課程,讓法官和律師等指導教師將鮮活的經驗傳授給學生,使學生接觸到真實的法律實踐。

5.考核、考試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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