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6-25 01:09:2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環保項目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本文以某國際施工項目的環保管理為案例,探討國際施工項目的環保管理策略。該國際施工項目所在國家具有系統、完善的環境保護法,當地環保部對項目施工環保許可條件進行了嚴格的編制,對施工項目中涉及到的環境監測、儀器使用以及廢棄物處理與循環使用等都有著嚴格的要求。該國際施工項目包括車輛碼頭、集裝箱碼頭、海岸警衛隊碼頭、郵輪碼頭和通用碼頭等,主要施工內容包括護岸施工、防波堤、路上挖入式港池以及碼頭結構建造等。
1.1編制施工項目環保管理方案
根據相關項目施工環保要求,在項目施工之前,必須要選擇具有相關資質的環保公司來進行施工環保管理方案的編制,經環保部批準后才能開始施工。該國際施工項目委托一家國際化環保咨詢公司進行該施工項目環保管理方案的編制,環保咨詢公司根據項目工程的具有情況,結合業主項目環評報告和施工方案,全面分析環境因素危險源,編制了詳細的環保管理計劃,主要檢測項目和管控標準如下表所示:
1.2施工項目的環保管理實施
該國際施工項目環保管理的項目包括水質監控、空氣與設備尾氣監控、噪聲與振動監控以及土壤監控等。根據相關國際慣例和環保管理方案,該施工項目對水質監控時需要檢測pH值、溫度、溶解氧等參數,對海洋生態環保進行TPH、TSS、硫化物以及鹽度等參數的監測。在監測過程中,一旦發現有超標現象,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正。通過暫停抽取超標的降水井、調整降水井抽水順序等措施來確保水質監控的效果。施工現場的車輛行駛過程容易產生粉塵,對空氣與設備尾氣進行監控時,主要監測PM10、TSP等參數,發現空氣粉塵超標時,要通過硬化路面、土石覆蓋等方式來降低空氣粉塵量。根據該項目所在地區環保法律的要求,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都需要進行每半年一次的尾氣檢測,檢測尾氣排放煙度是否在標準范圍內,如果檢測結果超標,就需要暫停施工,待達標后才能正常施工。該國際施工項目進行噪聲與振動監控時,選擇了具有代表性的監測位置,對施工區域的混凝土攪拌站、預制場、邊界工業區等區域進行了噪音監測,嚴格按照環保部相關要求進行爆破作業,做好爆破的振動監測工作,通過監測振動和空壓參數來有效控制振動,以免為附近建筑物造成安全問題。一旦發現噪聲與振動監測參數超標,要及時采取措施來降低噪音和振動造成的影響,例如調整作業強度、減少單次爆破的用藥量等,確保噪聲與振動在合理范圍內。此外,國際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難免會產生廢棄物,因此,在環保管理實施過程中還要注意對廢氣物進行管理,將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存放,選擇專業的垃圾處理公司一并將廢棄物運出進行處理。
2結語
論文摘要闡述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對農業科技進步的促進作用,結合其中存在的問題,對今后項目的實施提出了對策,以期促進農業科技的進步。
農業綜合開發以改造中低產田為重點,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為突破口,建設優質、高產、穩產、節水、高效農田,增強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以開展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應用推廣為重點,加強項目區農民的科技培訓,提高項目區農民綜合素質,促進科技對農業的貢獻率[1]。自1995年以來,蕪湖縣先后在易太、六郞、陶辛、方村、花橋、紅楊等14個鄉鎮實施了農業綜合開發農業及科技推廣措施項目。該項目的實施,對蕪湖縣農業科技進步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1農業綜合開發的作用
1.1加速了新品種的應用推廣
種子是農業生產的基礎,抓好良種引進和試驗示范、實現良種良法配套,是提升優質糧油產業,提高農產品優質化程度的基礎。蕪湖縣農技推廣中心利用農業綜合開發實施平臺,緊緊抓住新品種引進試驗示范這根主線,積極與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大的種業集團協作,每年引進一定數量的新品種開展不同層次的試驗,對試驗中表現突出的品種,進一步擴大面積進行示范推廣。15年中,先后引進水稻、油菜品種近400個,開展糧油新品種生產展示近800 hm2。根據大田生產用種統計,自2000年以來,全縣95%以上的推廣品種是在綜合開發試驗示范中篩選出來的。目前蕪湖縣水稻品種每2~3年就更換1次,良種覆蓋率達到98%以上,優質率達96%,油菜良種覆蓋率100%,優質率達99%以上。由于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和引導,蕪湖縣新品種推廣工作扎實有效,品種優良率和產量穩步提高,2000—2003年連續被安徽省農委評為優質良種示范推廣和新技術應用先進縣,2003年獲省“農產品優質化創建十強縣”稱號,2006年被安徽省農委確定為優質水稻產業提升行動示范縣。在農業綜合開發示范的基礎上,2008年蕪湖縣實施蕪湖市1.33萬hm2超級稻推廣工作,當年推廣超級稻3 000 hm2,2007—2009袁隆平院士連續3年來蕪湖縣考察,目前蕪湖縣超級稻推廣已過6 666.67 hm2。
1.2促進了新技術的應用
提高科技對農業的貢獻率是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的重要保證。在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啟動下,蕪湖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利用有限資金,先后引進推廣了水稻旱育秧技術,1996年后進行改良推廣,年推廣面積8 000 hm2,最高年份應用面積1萬hm2以上;1995年起示范推廣軟盤拋秧技術,并開展了水育旱管方面的技術研究,年推廣面積3 333.33 hm2以上;1998年起重點推廣水稻免耕直播技術,年推廣面積達6 666.67 hm2;1998—2002年開展了優質雙低油菜綜合技術運用與高產攻關,年應用面積1.67萬hm2,并獲農業部一等獎;2004年起開展水稻集成技術的應用,2005年應用面積達2.67萬hm2,2006年3.33萬hm2以上;2005年引進無盤拋秧技術并進行示范推廣,2006年推廣面積1 013.33 hm2;為適合集約化生產需要,2003年起與農機管理局協作,開展水稻機插秧技術研究與示范,2005年全面推廣水稻全程機械化生產技術,2006年全程機械化應用率達90%以上;1997年實施推廣油菜“一殺一封”免耕移栽高產配套技術,全縣化除率已達98%以上,同年實施無草害、無螟害工程;1998年起開展測土配方精準施肥技術示范推廣,同年引進推廣農作物秸稈速腐技術、沼液肥料和有機肥增施技術;2000年起引進農業專家系統并在水稻、油菜生產上應用,累計應用面積達5.33萬hm2;在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起動下,2005年起蕪湖縣全面開展了農業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年推廣應用面積4萬hm2。農業新技術的引進、開發應用,不僅提高了農作物產量和品質,更改進了項目區內的生態環境,促進了農業新技術的普及,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和勞動強度。
1.3為發展高產高效農業注入了活力
為有效地利用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15年來蕪湖縣農技推廣中心根據蕪湖縣耕作制度特點,在加強新品種新技術引進的同時,組織技術人員在項目區對主要農作物進行有效的組裝配套,并開展高產高效模式的研制與示范推廣,先后開展了“油-瓜-稻”三雜配套、“油-瓜-棉”立體種植、“早白菜薹-早熟毛豆-秋延西瓜”、“早白菜薹-土豆、西瓜-雜交水稻”、“油-棉套栽”、“煙葉-稻”一年兩熟輪作等為主的高效栽培模式的研制與示范推廣,2000年這些模式被縣委確定為“傻瓜技術”,力倡在全縣范圍內應用推廣,年推廣種植面積達1萬hm2以上,經濟和社會效益極為顯著。高效模式運用推廣,有力地推動了蕪湖縣種植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促進了糧經作物的協調種植[2],提高了全縣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1.4推動了種植水平提高
開展高產攻關示范是推動全縣整體種植水平提高的有力保證。多年來,蕪湖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利用綜合開發科技措施,在涉及到的項目鄉鎮堅持開展“百、千、萬”高產攻關示范,并以此為基礎逐步建立糧油無公害生產基地。15年來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先后開展糧油高產攻關511.9 hm2,高產栽培示范近4 000 hm2,已建立鎮級無公害生產基地5個,面積1.33萬hm2。在抓攻關示范上,農技中心組織工作隊進村駐點,高級農藝師主抓萬畝示范基地建設,農藝師負責千畝示范片的具體指導;每個高級農藝師抓好1個66.67 hm2高產攻關點,在示范區內,縣鎮技術人員協助高中級農藝師抓好示范片、攻關點及上門入戶的技術指導,不留技術推廣死角。此外,在綜合開發項目實施中,每年每名農技人員聯系10~15個科技示范戶、3~5戶種植大戶、2~4個示范村,達到點面結合的示范效果。15年中,已累計培育科技示范戶2 502個,種植大戶668戶,開展現場觀摩91場,觀摩1.94萬人次。高產攻關示范工作的開展,推動了全縣種植水平的整體提高。
1.5提高了農民素質
農業科技措施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加強技術培訓、提高農民素質,這也是實現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手段。在項目實施結束后,為造就一批穩定的土專家隊伍,蕪湖縣農技推廣中心從栽培、植保、土肥、環保等專業站所抽派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成立了科技培訓“講師團”,編印有針對性的鄉土教材,在每年春秋兩季,集中開展技術培訓,并根據農時季節特點,靈活機動地開展關鍵性技術應用培訓,年辦培訓班100場次以上,培訓咨詢近2萬人次,發放各種技術資料15萬~20萬份。此外,利用項目實施契機,以鄉鎮為單位,縣鎮兩級組成聯合技術指導組,在農作物生產的關鍵時節,深入田間地頭,在全縣開展巡回指導,指導農民科學水肥管理和病蟲害綜合防治,提高了農民科學種植素質。
1.6以項目實施為基礎,組織開展訂單農業生產
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提升了蕪湖縣優勢農產品的品質和檔次。為增加農技推廣服務功能,做好農業綜開發工作,2000年縣農技推廣中心以綜合開發項目實施為依托,創建了533.33 hm2六郞專用品種示范區,在專用品種示范區內單一品種區域化種植,做到一村一品、一鄉一品[3],同時積極與加工企業合作,為企業與種植農戶牽線搭橋,開展訂單生產。在技術服務上,為他們篩選品種,通過測土配方,開展精準施肥,通過增施有機肥,進行科學水肥管理,達到健身栽培,通過植保技術承包,開展病蟲害綜合防治,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品質。在農業綜合開發的有力推動下,自2000年以來,先后與企業協作,創建無公害生產基地8個、綠色食品生產基地3個、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2個,累計面積達1.87萬hm2,創建無公害大米品牌8個、綠色食品品牌3個、無公害蔬菜和茶葉品牌6個,開展水稻訂單生產近9.33萬hm2、油菜訂單近6.67萬hm2。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開展,有力地推動了企業品牌的創建,提高了蕪湖縣農產品市場的競爭水平。
1.7促進了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建立
運籌項目資金,在項目區創建和扶持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統一供種、統一栽培與肥水管理、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機械機收、統一收購加工”的“五統一”措施。在項目實施中蕪湖縣共組建配方肥銷售網點36個,年供肥能力5 000~6 000t,直接供應配方肥1.33萬~1.67萬hm2,輻射采用配方施肥面積1.33萬hm2,累計年采用配方施肥面積2.67萬~3.00萬hm2;創建機耕機收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10個,在水稻播栽與收獲季節對全縣水稻開展全程機械化服務;以全縣668個生產大戶、40個農資經營戶為依托,組建了16個植保統防統治技術承包社會化服務隊,年實施和輻射水稻病蟲草害統防統治面積2.67萬hm2以上,輻射帶動清水、火龍崗兩鎮面積1萬hm2,統防統治年累計面積3.67萬hm2。利用協會+企業抓主推品種應用和提升糧油品質,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以來,累計開展糧油訂單生產超過20萬hm2,其中開展水稻訂單9.33萬hm2,油菜訂單6.67萬hm2,小麥訂單4萬hm2。
1.8提高了農技人員服務水平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鍛煉了農技推廣隊伍。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很大程度上彌補了農技推廣資金的不足,使得一批先進的實用技術得以運用推廣。綜合開發項目實施以來,縣農技推廣中心先后引進先進實用技術12項,同時也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在這期間先后獲得省部級一、二等獎4次,市縣級科技進步獎19項,有1人獲國務院特殊津貼和3人獲省政府特殊津貼,2人獲安徽省學術和學科帶頭人稱號,1人獲安徽省杰出青年科技創新獎,4人獲農業部先進個人,1人獲全國糧食生產技術標兵;項目的實施大大提高了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中心技術人員15年中先后有92篇學術論文在省部級以上刊物上發表,50%的專業技術人員能獨立編寫項目論證,承擔項目實施和撰寫實施總結,并具備承上啟下接納培養后輩人才的能力,提高了農技人員為農服務的整體水平。
2發展對策
2.1提高農業科技資金比例,建設展示中心
農業及科技推廣措施在整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中所占比重過小,每年在項目實施面積、良種良法配套及新技術運用方面推廣有限,建議提高農業科技措施資金比例。農業綜合開發新品種、新技術應用展示每年隨項目實施鎮的變化而更替,雖然擴大了示范展示范圍,但新技術的應用從農民接受到熟練應用需要一個時間過程,不斷的變化地點,不利于項目區農戶對新品種、新技術的鞏固和提高。建議在農開項目中另辟一部分資金,用于扶持建設一個穩定的、面積在33.33 hm2以上的展示中心,重點展示新品種、新技術及新的科研成果。
2.2支持和鼓勵科技人員繼續學習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農開項目中對科技人員繼續教育及科技成果缺少應有的支持,建議在農開項目中列出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和鼓勵農技人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對引進農業科研成果給予資金支持,對在農業綜合開發示范區將成果進行成功轉化并取得顯著業績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3創建社會化服務意識
加大對協會的扶持,利用項目實施契機,創建一些社會化服務組織。在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中,在項目區扶持成立一些協會,如糧油種植協會、棉花生產協會、植保社會化服務協會、產業化協會等,構建“協會+農戶+企業”的平臺,開展“統一良種、統一栽培管理、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訂單、統一收購加工”的“五統一”措施[4],提升優質農產品的產量和品質。
2.4提高農民素質
狠抓農民素質的培養,是實現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手段。農業綜合開發是綜合性的,在農田基礎設施上投入較大,在項目區核心農戶培育上缺少應有的獎金扶持。建議在項目實施中把造就農業生產第一線專家,納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的一項重要內容。農技推廣中心從種子、栽培、植保、土肥、環保等專業站所抽派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成立科技培訓“講師團”,對項目區內農民集中與分季節開展技術培訓,對核心農戶采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技術培訓,加強生態意識和無公害生產意識的培養,全方位提高農民種植素質。
3參考文獻
[1] 徐世明.搞好農業綜合開發促進新農村建設[J].農村財政與財務,2008(10):31-33.
[2] 劉大軍,王解新.新田縣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發展的現狀、問題及對策[J].農業開發與裝備,2008(11):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