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法律評論雜志簡介
《西南法律評論》自1985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創刊以來,它已經成為中國法學領域內一個重要的學術交流平臺。雜志致力于推動法學理論的發展與實踐探索,尤其關注西南地區的法律問題及其解決之道。主要刊載原創性的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內容涵蓋了憲法學、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多個法學分支領域。每一期都會圍繞特定主題或當前熱點問題進行深入探討,例如新興科技對傳統法律規則的挑戰、司法改革進展及其影響評估等。
此外,雜志還設有固定欄目,為讀者提供多角度的法學研究成果。雜志秉持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需求的原則,強調文章的指導性和實用性相結合。所有發的文章都經過嚴格的同行評審流程,確保其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通過提供詳實的案例分析和立法建議,西南法律評論不僅為法學研究人員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資料,也為法律實務工作者解決了許多實際操作中的困惑。它非常重視青年學者的成長,鼓勵在校學生參與學術研究,并常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撰稿或參與專題討論。這不僅提升了雜志的國際化水平和影響力,也激發了年輕一代對法學研究的熱情和創新能力。
西南法律評論收錄信息
西南法律評論雜志榮譽
西南法律評論雜志特色
1、請提供作者的詳細通信地址(工作單位及所在地、郵編)、作者簡介、聯系方式(電話、郵箱),來稿處理結果,本刊將通過電子信函或電話通知作者。
2、來稿若是各級基金資助項目、科研成果、獲獎成果的論文,請在首頁下方或文后標明。基金項目應注明項目編號。
3、引言,說明課題的研究背景,引述該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說明本文選題意義和創新點;內容不應與摘要和結論雷同,不能出現圖表。
4、基金項目和作者簡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學位,研究方向。
5、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6、題名應直接體現論文的要旨,必須與論文的內容相吻合。為方便讀者檢索,題名還應盡可能包含論文的關鍵詞,以供二次文獻編制題錄、索引。
7、同一種參考文獻多次引用,要標為同一序號,文后不得多次著錄;多次引用的文獻在文內序號后用上標括號內分別標出每次引用文句的頁碼,文后著錄不再標識頁碼。
8、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9、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10、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