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環境保護》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87年創刊,國內刊號為33-1264/X,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雜志簡介:《能源環境保護》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87年創刊,國內刊號為33-1264/X,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環境期刊。該刊是一份雙月刊,致力于發表環境領域的高質量原創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試驗研究、監測與評價、防治技術、綜述與專論、環境管理、問題探討
《能源環境保護》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87年創刊,國內刊號為33-1264/X,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能源環境保護》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礦井水;礦井水處理;凈化處理;深度處理;煤礦井
(二)礦井水;深度處理;礦井水處理;凈化處理;煤礦井
(三)微電解;催化氧化;可生化性;礦區生活污水;電鍍廢水
(四)脫氮除磷;廢水處理;沉池;污水處理;活性污泥
(五)重金屬;數值模擬;礦井水;底泥;生活污水
(六)清潔生產;處理技術;除磷;富營養化;化學除磷
(七)污泥;混凝;自動控制;磷回收;水處理
(八)飲用水中;消毒副產物;飲用水;動力學;活性炭
(九)數學模型;水環境;水質;水質模型;河流
(十)礦井水;重金屬;焦化廢水;電化學氧化;環境工程
1、來稿或其主要內容必須未在任何其他公開出版物發表過,不存在任何違反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中文以外的其他語言的翻譯稿需同時提交附原文,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譯書面授權許可,文責自負。
2、參考文獻應是公開出版物,以便審者、編者、讀者查證。引用文獻請盡量不要超過5年(最好2年以內),以其在正文中出現的順序排序。
3、題目:應反映文章主要內容,一般不用副標題,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
4、同時來稿注釋請采用腳注,格式參照附件。
5、來稿應寫清作者姓名、單位、郵編、準確通信地址及聯系電話,并附所有作者簡介。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能源環境保護》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