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13 23: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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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之提出
新《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調查。這樣就使得原本活躍于各地少年司法實踐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以下簡稱“社會調查”)正式被立法機關采納,也正式以法律規范的形式融入到少年司法制度之中。從原本散落于各處的法律法規到如今法律層面上的正式規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在我國的少年司法實踐中積累了大量的適用經驗,這對推動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完善有著重要意義。雖然新刑訴法對社會調查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筆者認為,這一規定僅僅具有原則性的指導意義,在一定程度上明確了社會調查的主體和社會調查的內容,但對于社會調查報告所應具有的法律屬性卻沒有明確規定。如果不能明確調查報告的法律屬性,就會使各地司法機關產生不同的理解,進而制定出不同的實施細則。這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即破壞法律適用的統一性,削弱此項制度所應該具有的實用性。例如,有的司法機關將其視為證據,可以在審理階段進行質證;而有的司法機關只將其視為量刑參考意見,由法官自由裁量。不同的屬性自然會產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因此如何在現有法律規制的條件下界定社會調查報告屬性,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需要首先突破的難題。
二、社會調查報告屬性之不同界定及評析
我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源于實踐,其在施行初期并無普遍性法律的規制,所以各地司法機關對其法律屬性的認定并不相同。例如河南省蘭考縣法院將調查報告作為證據使用,允許訴訟參與人提出質疑,然后由社會調查員進行解答。而江蘇省的部分法院將社會調查員作為一種較為特殊的訴訟參與人對待,賦予其類似鑒定人的訴訟地位。隨著社會調查司法實踐的不斷發展,其在少年司法中所扮演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理論界對其研究也越發深入,總結各地的司法實踐經驗,學界大體上將社會調查報告界定為三種不同屬性:即品格證據說、鑒定意見說、量刑參考說。
(一)品格證據說
持該種觀點的學者較為普遍,其認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也就是指未成年人的人格調查或是品格調查,而調查的主要內容便是未成年人的“人格”或是其“品格”,所以社會調查報告的法律屬性為品格證據。之所以認為社會調查就是品格調查,主要是從人身危險性的角度來進行考量的。因為品格是人身危險性的重要表征,“通過考察行為人的人格特點并加以科學分析,才能使人身危險性的評估更加準確、可靠”。那么為何要考慮人身危險性這一要素呢?這主要是和社會調查的目的有關。因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會調查的理論基點在于刑罰的教育感化功能。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他們的心理狀態往往不夠穩定,而且自制能力差,加之受外界的不良影響,所以其大多是出于偶然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因心血來潮、一時沖動等,他們所實施的犯罪并不一定都是有預謀和有計劃的,因此大多數未成年人罪犯并非“罪大惡極”者。少年司法方針主要是考慮如何教育并改造未成年罪犯,這里就要放棄刑罰傳統上的報應和威懾功能,轉而找到案件處理方式和教育改造的最佳“結合點”。對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找出犯罪原因,了解其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將對其未來的教育改造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人格調查制度對于量刑具有重大影響,其充分考慮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通過審判前調查所獲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險性的表癥。”因此,社會調查報告所反映的內容便具有品格證據的性質。
筆者認為,產生于我國司法實踐中的社會調查,其報告的法律屬性并不能簡單地納入“品格證據”的范疇。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也不能單純地等同于人格調查或品格調查制度。一是因為“品格證據”屬于“舶來”的法律詞語,其并沒有反映在我國的相關法律規范中。從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現有規范來看,其法定證據種類中并不包含“品格證據”。如果將其納入現有的證據種類中,就會破壞證據適用的法定性。二是從《刑事訴訟法》第268條的規定來看,社會調查的主要內容為“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雖然“等”字屬于列舉未完,但從上述三個要素來看,社會調查的主要方向不僅包括犯罪主體情況的調查,也包括犯罪原因的調查。所以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即人身危險性只是社會調查的一個調查選項,將其統稱為“人格調查”不免會以偏概全。雖然社會調查以行為人為核心而展開,目的在于全方位掌握行為人的個體情況,但是其最終目的是并不只是對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分析和預測,它還包括行為人社會危險性方面的分析,而這其中顯然又會考慮眾多的社會因素。再者,因為個人生活經歷的多樣性也就決定了人格或品格的內涵具有復雜性,決定人格的因素有很多,社會因素和生理因素等都會對人格的形成產生影響,人格調查實際上就是追蹤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軌跡,其并不能脫離社會屬性。三是要對“品格證據”作出正確的理解。雖然對其概念的表面含義不難理解,但作為英美證據法中的一個重要規則,它的適用卻十分復雜。“英美法上使用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證據的目的有二:一是證明案件的某些爭議事實或附隨事實,二是攻擊未成年被告人的可信性。”另外,它還會對被告人的定罪過程產生影響。因為未成年人品格證據的提出會給未成年人本身和案件的審理帶來風險,所以它的提出有一定的限制條件。而我國司法實踐中的社會調查,它的調查內容并不是查明案件事實或爭議事實,而是犯罪原因的歸納,所以并不對定罪產生任何影響,主要作用是在刑罰個別化原則下對量刑和未來幫教上的考量。再者刑訴法268條對社會調查的啟動并沒有附加任何限制性條件。綜上所述,英美法下的“品格證據”與我國少年司法實踐中的社會調查不可相提并論。
(二)鑒定意見說
將社會調查報告視為一種特殊的鑒定意見,是近來不少學者的主張。“無論從形式、內容還是形成的過程來看,社會調查報告的類型視為鑒定意見都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證據規定。國外立法也有類似的規定。例如,《日本少年法》第9條規定:進行前款規定的調查,務必調查少年、監護人或者相關人員的人格、經歷、素質、環境,特別要有效運用少年鑒別所提供的關于醫學、心理學、教育學、社會學以及其他專門知識的鑒定結論。美國也是采用類似的做法,由鑒別中心或鑒別所負責社會調查工作。”在部分地區的司法實踐中,也將社會調查員的地位等同于鑒定人,獨立于控辯雙方之外。
筆者不贊同上述說法,社會調查報告不能等同為一種特殊的鑒定意見。雖然在司法實踐中,部分地區社會調查工作由專業的社會工作者來承擔,其運用自身所具有的專業知識和理論素養,對調查中所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通過分析和判斷形成一份高質量的社會調查報告,從某些方面看和傳統的司法鑒定者的工作相同。但筆者認為我國刑事訴訟法下規定的鑒定意見并不具有包含社會調查報告的可能性。第一,因為根據《司法鑒定管理決定》的要求,我國對于鑒定機構的資格和條件有著原則性的要求。鑒定機構的設立和鑒定業務的開展必須要經過相關機構的登記和公告,鑒定人的資格和要求也有法律規定。而且從現有規定看,我國鑒定工作根據鑒定對象可分為“法醫類鑒定”、“物證類鑒定”和“聲像資料類鑒定”。將社會調查強行納入鑒定意見,與現有法律法規相抵觸,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外國的規定在我國使用。第二,鑒定意見為“鑒定人對與案件事實有關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分析后所作出的判斷”。可以看出,案件事實也包含了定罪事實,即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鑒定等同于事實調查,也就是對與定罪事實有關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但是社會調查不涉及對被告人定罪情況的考慮,并不調查與犯罪構成有關的行為和結果事實。第三,從法律責任的角度考慮,如果鑒定人故意作出虛假鑒定或不實鑒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在第268條也沒有規定虛假調查報告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貿然認為其屬于鑒定意見,也不能將國外的制度不加辨別地適用于我國的司法實踐。將社會調查報告等同于鑒定意見,其在形式上是想將社會調查報告納入法定的證據種類,但實質上是將由專業性工作人員作出的調查報告等同于“專家意見書”,這樣也是不妥的,同證據能力法定化和證據形式法定化原則相悖。雖然其中會包含專家事實意見,但對案件事實卻不是親身感受的,也并不是對案件事實的陳述。
(三)量刑參考說
持該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我國的未成年人社會調查不涉及案件事實本身的調查,因為“調查報告的內容與犯罪事實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責輕重等均無關聯,不能稱之為刑事證據,只能作為法庭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時的一種參考。”該種觀點立論的主要依據便是證據的基本特征。根據通說,證據具有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社會調查報告之所以不是證據,就是在于其并不具有關聯性。因為證據的關聯性是同案件事實存在的某種聯系,因為證據是在案件發生過程中產生的,它同案件事實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和客觀的聯系,對證明案情十分重要。而這里的案件事實正如上所述,主要是關于行為和結果的事實,是定罪事實。而社會調查所反映的內容卻同案件事實沒有必然和客觀的聯系,例如社會調查中關于犯罪原因的探查,其同案件事實的發生雖然有某種聯系,但卻不是必然聯系,只是偶然或間接聯系。而且社會調查中必然會涉及到第三人對未成年人的評價,這些都具有很強的主觀性,和案件事實并沒有客觀的聯系。
將社會調查報告視同量刑參考的觀點避免了前兩種觀點的“違法”嫌疑,從現有的法律規范上來說,確實沒有突破證據的法定種類的限制。但這并不表明將調查報告視為量刑參考是沒有問題的。筆者認為,從社會調查報告本應具有的“應然法律效果”和“應然社會效果”來看,還是有很大問題存在的。如果將其視為一般的量刑參考意見,則難以發揮社會調查報告應有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最終使社會調查的適用效果“大幅縮水”。因為量刑參考意見只是在量刑階段作為一種特殊的訴訟材料提交法官,其所反映的內容只能依據法官的自由心證予以采納。但是依據刑事訴訟的證明原則,一項訴訟材料在取得證據能力之后才可以對它的證明力運用自由心證進行綜合評判。而證據能力的獲得要經過法定的調查程序。那么量刑參考能否獲得證據能力?另外,控辯雙方如果對其真實性產生異議,能否適用質證程序?這都是深入研究后留存的疑問。因此筆者認為,將社會調查報告視為量刑參考意見仍然不妥,因為不能對其內容的真實性經過法定程序的檢驗。如果只是提交法官單純的量刑建議,勢必會使社會調查的內容形式化和單一化,使其無法真實反映未成年人的各項情況,以至于法官無法把握刑罰的裁量和后期的幫教矯治,削弱社會調查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三、社會調查報告屬性之重新認識
上述幾種觀點都不能準確地界定社會調查報告的法律屬性,這就需要以另一種視角來解析其法律屬性。可以說上述對社會調查報告屬性的認識都是在我國刑事訴訟傳統的定罪量刑相混合模式下進行的。能否以另一種視角重新審視社會調查報告的屬性?筆者認為這是可行的。在這里首先要重新認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之重新認識――定罪與量刑的分離
之所以要重新認識社會調查制度,是從定罪和量刑程序的角度出發的。一般來說我國刑事訴訟是定罪和量刑程序相混合,量刑事實的認定并不需要經過獨立的訴訟程序。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經過多年的司法實踐,量刑前社會調查的發展和成熟已經使少年刑事訴訟體現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分離。之所以得出上述結論,一是因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制度的作用便在于使量刑更加規范化和科學化,進而推進量刑程序相對獨立化。從社會調查的內容可以看出,其并不反映案件事實,而是圍繞未成年人的個人家庭情況、社會環境和犯罪原因等因素來展開,這些因素都是量刑過程中法官所應考慮的酌定情節。考慮到這些因素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過程中或大或小的影響,加之對其未來人生發展的考量,法官必須在量刑時慎之又慎。繼續延續傳統的定罪量刑相混合的模式,法官可能無法掌握大量的酌定情節等材料,所以有必要將量刑從定罪程序中分離。二是因為定罪與量刑相分離的訴訟模式有法可依。根據《關于規范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法院在審理活動中應當保證量刑活動的相對獨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偵查機關或者辯護人委托有關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會調查報告的,調查報告應當在法庭上宣讀,并接受質證。從上述相關規定可以看出,對影響量刑的社會調查報告可以經過質證程序,說明社會調查報告的適用便是在定罪與量刑相分離的模式下生成的。
(二)社會調查報告屬性在定罪一量刑分離模式下之重新認識
上述已經闡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會調查報告是在定罪一量刑分離模式下生成的。社會調查報告適用于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所以其法律屬性便是量刑證據材料,即用來證明量刑事實的載體。
有的學者認為,“社會調查不是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事實的調查,與案件本身沒有必然聯系。因而,顯而易見,社會調查報告的性質不是證據的屬性”。許多學者也認為社會調查并不反映案件事實,所以其缺少證據所應該具有的關聯性。但筆者認為,上述結論都是在定罪量刑一體化的角度下得出的,即在不區分定罪證據和量刑證據的基礎上作出的論斷。誠然,證據的關聯性必須要求證據同案件事實存在某種聯系。但是,在定罪―量刑程序分離模式下,在量刑過程中也存在相應的影響量刑的客觀事實,即量刑事實。“案件事實”完全可以進行擴大解釋,可以分為定罪事實和量刑事實,這兩個因素合起來就影響了一個案件的定罪量刑。這里所作出的擴大解釋是有法可依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64條的規定,運用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即包括了“被告人有無從重、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又包括“與定罪量刑有關的其他事實”。這也就是說,影響量刑的事實完全屬于案件事實,而社會調查所記載的事實同定罪無關,但卻影響量刑事實的認定。
既然社會調查報告同量刑息息相關,那么接下來又會產生另一個問題,即社會調查報告是否就是量刑證據?筆者將其認定為量刑階段的證據材料,而不是量刑證據。此處關于證據和證據材料的區分,一方面會涉及到二者屬性的認定,另一方面也同社會調查報告所記載的事項有關。
對證據和證據材料的區分關鍵是要明晰證據的定義。我國刑事訴訟法將證據定義為“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這里的“材料”不是指證據材料,而是指同案件事實有關聯性的材料,并且經過各種證據規則查證屬實。那些同案件事實無關聯,或者未經證據規則查證的材料,則是證據材料,它只是案件證據的“來源”,并不是證據本身。證據材料只有經過各種證明規則查證屬實才能取得證據資格,才能具有證明能力。因此,證據資料和證據之間應該有證明規則的鏈接。在《關于規范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規定社會調查報告可以接受質證,表明報告所記載的事項需要經過法定的證明規則來查證屬實,進而也表明了其只是證據材料,并不是證據本身。因為證據材料只有經過法定的證據調查程序之后才能取得證明能力,接下來才能對有關事實進行認定,才能納入法官自由心證的范圍并成為裁決的依據,而那些未查證屬實的事項則被排除在證據之外。所以說,社會調查報告所記載的事項只有經過法庭的質證程序后,才能取得證據資格,法官才會根據自己的自由心證對調查內容進行采納,那些被采納的內容才會對量刑事實的認定產生影響。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由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離,定罪程序在堅持“無罪推定”的原則下必須要對定罪事實堅持嚴格證明原則,對證據種類和取證方法必須堅持合法性原則,即證據資料必須為法定證據種類,獲取這些證據資料的手段符合法律規定。而量刑程序是一個獨立的階段,是在認定行為人有罪的前提下而啟動的,所以其證據材料的認定不必堅持“無罪推定”原則,以自由證明即可,證據種類和取證方式不受法定證據方法的限制,但其若要認定為量刑證據也要遵循一定的證明規則。
另一方面,從社會調查報告所記載的內容來看,其也只是證據材料。因為社會調查報告需要反映未成年人人身情況的多方面內容,包括成長經歷、監護教育、犯罪原因等許多情況,而這些內容又多具有社會屬性,其是通過調查員多方走訪而來的,其中必然摻雜著主觀的成分,加之調查報告一般都附有調查員的事實分析和法律建議,這其中也都包含眾多主觀因素。而證明案件事實相關的證據則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即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客觀性要求排除個人的主觀判斷,而且其來源必須保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則要求其同案件事實必須要有某種聯系;合法性則要求證據必須要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就現階段來說,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的規定過于原則化,其并沒有規定詳細的調查程序,且其調查內容并不都具有客觀性,其中必然摻雜著被調查對象或調查員的主觀判斷。因此,現在就貿然承認其為“證據”則操之過急,其只是由眾多材料堆砌而成的證據材料。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沙漠漁翁”為你整理了這篇關于大氣熱點網格預警整改工作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根據《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平臺》顯示,2020年9月份我縣編號為S1579788的熱點網格因PM2.5同比去年且環比上月改善情況最差,被列為預警網格。對此,我縣高度重視,縣政府及時召開聯席會議安排部署,縣生態環境局、大程鎮等單位認真開展現場檢查,強化調度、多措并舉,及時對預警網格內涉氣污染源進行排查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S1579788網格位于經度:109.052134~109.079580、緯度:34.680519~34.653804,東至東周;南至斜利王;西至北徐;北至茍家村,該預警網格屬于大程鎮范圍。S1579788網格預警原因為PM2.5同比去年且環比上月改善情況最差。
二、工作部署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相關部門職能職責劃分情況,我局及時會同大程鎮按照《熱點網格排查整改指南》對預警網格內涉及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煙塵、粉塵、VOCS等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汽修行業、供暖設施、堆料場、建筑施工工地以及賓館飯店、村莊、住宅小區等進行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或限時整改整治,確保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三、嚴格排查
經排查,預警網格區域內一所學校使用天然氣;加油加氣站三家均安裝有三次油氣回收裝置,無汽修企業,排查過程中未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經排查9家工業企業涉氣污染源,其中陜西華盛農資有限公司于九月份停產至今,其余八家企業三原荊原干燥設備廠、陜西永固廢舊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三原金盟橋醫療機械有限公司、三原龍生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陜西華盛農資有限公司、三原昆侖包裝制品有限公司、陜西天行建化工技術有限公司、陜西秦王乳業有限公司、陜西宏達植物化工有限公司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污染物達標排放,暫未發現環境違法行為。
大程鎮按照縣政府熱點網格專題會議安排,鎮黨委政府及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成立了工業企業、道路交通、餐飲飯店3個專項檢查組,由網格長王東輝鎮長帶領鎮環保站、企業辦、公安檢查站和市場監管所、自然資源局開展檢查。共排查該預警網格內工業企業、“散亂污”、印刷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性攤點、道路揚塵等污染源。
四、預警分析
根據排查情況,結合縣大氣熱點網格專家組分析結果,該網格預警注意為以下原因:
1、三原縣關中環線大程中段國道210未進行清掃保潔,造成揚塵污染嚴重,過往車流量較大,造成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嚴重;
2、部分“散亂物”企業存在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造成區域大氣污染。
五、整改情況
根據預警分析結果,一是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對關中環線大程鎮全段城市主干道加強了交通管理,汽車尾氣排放大大減少。同時加大了該區域的道路灑水降塵作業,尾氣排放和道路揚塵現象已有明顯改善;二是大程鎮加大對“散亂物”企業排查整治力度,從嚴查處取締死灰復燃的“散亂物”企業。
六、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加大日常監管巡查力度。尤其對網格內工業源及各類揚塵源開展重點巡查。由街辦牽頭,職能部門配合。
二是擴大巡查范圍,加大宣傳,提升治霾合力。借助網格化工作多部門聯動,以點帶面形成輻射,促成全民參與、共防共治的鐵腕治霾新局面。
三是持續加壓,開展督察巡查,鐵面問責。各鎮辦及牽頭部門建立督導檢查和突擊檢查機制,持續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整治效果。對履職不到位、推諉扯皮、工作推進不力的,堅決通報督辦一批、約談一批,問責一批。
(一)突出重點抓源頭,水上交通安全環境明顯改善
一年來,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全市水上未發生一起上報交通事故,通航水域未發生一起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8小時以上堵塞事故及船舶污染水域責任事件。一是強化安全隱患排查。嚴格執行省、市海事制定的巡航工作規范,全年365天不間斷巡航檢查,加強重點水域、重點航段、重點橋梁安全隱患排查,著重排查渡口渡船、危化品運輸船、私設客幫船、旅游船、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建立并落實現場檢查違章信息即時通報制,在第一時間將違章信息通知相關責任主體,強化隱患排查整改信息跟蹤,確保隱患排查整改到位。二是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加強渡口渡運監管,推進建橋撤渡,保持與有__鎮政府的聯系溝通,發放渡運行政指導意見書5份,保證渡口始終處于有效監管狀態。__河上的第三、第八養殖場、__港池、__渡口和__東渡口正式停渡。開展船舶定點安檢工作,保持船舶安檢點數量,為船舶處于適航狀態提供保證。全年共發放水上交通安全宣傳資料近2萬份,辦理船舶簽證許可12582件,安全巡航11.2萬公里;檢查船舶13516艘次,查處各類違章船舶1315艘次;實施船舶安檢399艘次,“__”水上搜救接警33起,救助船舶6艘;安全運輸原油25.43萬噸。全面開展400總噸以上船舶生活污水改造工作,截止2015年底已完成146艘船舶的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安裝和發證工作。保護全市飲用水源安全,嚴厲打擊偷排漏排行為,成功舉辦防污染、防火災應急救助演練,進一步提高海事人員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開展干線航道沉船打撈清理專項整治活動,清除__河、興姜河無主沉船13艘。三是加強航運公司安全監管。根據上級要求,督促全市27家航運公司加強內部船舶的安全管理,明確專職安管人員,落實船舶進出港報告制度,努力使本市籍船舶安全航行、遵章守法。四是強化重大涉水活動監管。圓滿完成春運、菜花節、會船節等重大涉水活動期間的交通管制任務,主動服務__大橋、__大橋、__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施工,為市重點工程建設保駕護航。全力完成市政府交辦的清理城區農雜船、整治城區水環境、城區運輸船禁停以及夏糧收購等專項任務。
(二)堅持標準促規范,海事船檢業務穩步推進
船檢部門嚴格按照船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要求,規范船舶檢驗行為,提升船舶檢驗質量。一是加強營運檢驗管理。優化外檢服務模式,細化檢驗內容,銜接好外出檢驗、統一發證兩個環節,努力做到上船檢驗服務質量不下降、統一發證工作效率有提升,不斷提高船公司和船東的滿意度。全年共完成各類船舶營運檢驗3658艘,72.8萬總噸。二是有效運行船檢質量管理體系。每季度組織全體驗船師參加__市局的培訓學習,加強驗船師繼續教育,提高業務能力,增強工作責任心,保證船舶檢驗質量可控。三是提升新建船舶質量。統一標準,嚴格開工前審核,嚴把新建船舶質量關,從源頭上杜絕船證不符現象。繼續實施船廠分級管理,根據省、市船舶修造企業建造能力評估標準,鼓勵轄區船廠加大投入、加大技改,提高生產能力和生產條件,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截止2015年底,全市有17家船廠通過b級建造資質審查,15家船廠通過c級資質審查。全年共完成建造檢驗186艘,5萬總噸。按規定換發、補發船舶所有權證書、國籍證書、船舶簽證簿,換發船舶安檢簿、最低配員證書。完成了渡工證、渡船證審驗任務。積極組織開展__市誠信船公司評選活動。
(三)踐行法治新要求,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提高行政決策水平。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對行政決策落實情況的監督,確保決策執行有力、落到實處。二是推進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糾錯問責機制,防止隨意執法、以罰代管、人情執法,實現和諧執法、和諧管理。貫徹執行《內河海事違法行為減輕處罰裁量基準》,有效限制現場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統一執法標準,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三是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堅持職權法定原則,認真梳理海事行政執法事項,穩固海事行政執法基礎,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繼續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接受各類監督。全年網上公示行政執法160項。加強規費征收目標管理,確保依法征收、足額征收,全年完成規費征收__0萬元。加強對海事內部權力的制約,從嚴控制經費支出,細化出臺了公務接待、出差補助、公車管理等多項制度,日常管理更加規范務實。
(四)勤政廉政樹形象,海事執法隊伍進一步建強
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以“海事船檢嚴格執法推進年”活動為載體,
狠抓“嚴格執法、履職盡責、提升能力”三個關鍵點,全面提升海事執法隊伍形象。一是加強學習型海事建設。廣泛開展讀書學習活動,推進“學習型機關、書香型行業、知識型職工”建設,改進和完善集中學習交流制度,組織全體人員學習__海事所的先進事跡,大力弘揚新時期“__精神”,全年全處集中學習16次。鼓勵海事執法人員參加各類政治理論和業務培訓教育,組織干部職工培訓學習《行政訴訟法》和新《安全生產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__省干線航道通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職業素養和業務技能。二是加強服務型海事建設。開展辦公場所視覺形象建設,完善處、所服務窗口辦事指南、工作流程、規費征收標準,公示執法人員身份、黨員身份等,改善處辦證大廳和船員之家環境,配備和更新辦公設施,在處機關服務大廳和海事所等重點服務場所安裝了21個監控探頭,加大保潔力度,保持環境整潔衛生,努力為船東提供服務更優、質量更高的政務環境。加強“__”快速應急反應,提升水上搜救和應急處置能力。延伸服務觸角,深化“三解三促”、結對共建活動,組織黨員進社區參加義工、團員青年志愿服務、助學以及渡工夏季送“清涼”、冬季送“溫暖”、義務獻血、慈善捐贈等活動,樹立了__海事良好形象。三是加強廉潔型海事建設。鞏固擴大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堅持不懈糾正“”,嚴肅整治懶政庸政,從嚴教育管理干部,嚴格規范黨員干部個人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全面持久加強作風建設,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守紀律講規矩,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努力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水上安全監管壓力仍然較大,渡口、防污染、危化品管理等安全隱患時有出現;依法行政能力還需提高,人員素質和技能仍需進一步提升,特別是海事船檢人員年齡結構嚴重老化,亟待吸收新人加入;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仍需進一步改進,工作責任心、使命感有待進一步加強等等。這些問題,我們將在“十三五”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視,積極應對,妥善解決。
1、堅持“三化”統領,科學謀劃海事發展。按照統一視覺形象、統一執法流程、統一服務標準的要求,加強海事“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貫徹落實上級海事“三化”建設標準,加強基層站點正規化建設。加強干部隊伍、人才隊伍、職工隊伍建設,抓好人的現代化建設。
2、強化安全發展,切實保障水域安全。加快推進撤渡進程,實現“無渡市”目標。繼續加大重點船舶、重點水域的現場監管,著重管好渡船、危化品船、風景區旅游船、農用船等。
3、踐行法治理念,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著力推進海事行政執法,努力做到海事行政執法更加嚴格、更加公正、更加公平、更加文明、更加規范。
4、注重科技引領,不斷提升監管效率。有效運用ais、vhf、cctv、北斗等現代科技手段,加強基層海事執法裝配配備。
5、發揮專業優勢,著力提高服務水平。全力服務全市經濟發展,加強水上搜救能力建設,提請市政府建立__市水上搜救中心。
一、創建范圍
以創平安社區、平安學校、平安市場(農貿市場)、平安企業為主要內容。
二、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月月創平安競賽活動,努力實現“三全面一覆蓋“的目標。
1、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以平安創建和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建設為核心,努力健全基層政法綜治維穩組織,整合各方面力量,使打、防、管、控、教、建、改等綜合治理措施得到認真落實。
2、全面治理突出治安問題。社會治安良好穩定,流動人口管理、危爆物品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防邪、高危人群管理、社區矯正等工作水平逐步提高,成效顯著。
3、全面提升基層創安維穩能力。社會矛盾有效化解,刑事發案總量平穩下降,安全事故和明顯減少,社會生活安定、和諧、有序,群眾安全感和治安滿意度大幅提高。
4、無縫覆蓋基層平安創建單位。通過層層開展月月創平安活動,實現基層平安創建無縫覆蓋,實現90%轄區單位、社區組、醫院、學校達到平安合格標準,其中40%達到平安建設示范單位標準。
三、創建內容和工作措施
1、制定月月創安標準:《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建設的意見》,圍繞無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無突出治安問題、無群體性上訪事件、無進京赴省到市上訪人員、無矛盾糾紛激化、無犯罪活動”的工作目標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要求,對平安創建標準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形成完整的創建體系。
2、認真開展月月創安活動:充分發揮街道綜治辦的組織協調和核心平臺作用,開展“五個活動”:
(1)實行定期治安巡邏活動:組建治安巡邏隊,在綜治專干或派出所民警帶領下,在節、假日和重要會議期間,對重點地區、部位進行巡邏,參與社會治安防范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社區以“兩委”為主,組織社區干部、治安積極分子建立義務治安巡邏隊,開展巡邏活動。各居民小組由居民代表、“四防”安全互助組中心戶長牽頭,組織“四防”安全互助聯防。各社區要開展十戶聯防、院戶聯防、商鋪聯防、邊界聯防和守樓護院等群防活動。
(2)堅持法制宣教活動:要利用召開居民大會、院壩會、電影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組織群眾學習法律、法規和治安防范知識,通報轄區治安信息。街道轄區企、事業單位和社區要利用“政務公開”陣地,開辦綜治平安創建宣傳欄,開辟“治安防范小常識”、“平安提示”等欄目,向群眾宣傳。
(3)堅持“六排查”活動: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牽頭,綜治辦具體組織協調,街道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民政、計生等部門,分組深入社區、轄區單位走訪座談,深入開展民間糾紛、治安問題、突出、苗頭、和非法宗教活動、安全隱患等“六排查”活動,對所轄單位、重點部位、重要場所、“三電”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建立臺帳,集中梳理,分類辦理,定人、定責、定時限,包排查、包調處、包穩定,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社區,難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堅持綜治工作例會:由綜治辦召集,社區、派出所、司法所、企、事業單位的負責同志參加。主要聽取治安、防邪、調解、普法等工作情況匯報,集中研究重大涉穩問題的處理辦法,安排部署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社區由“兩委”召集,由社區“兩委”干部、居民小組長、居民代表參加,安排部署工作,評議平安創建優勝單位。居民小組召開“治安碰頭會”,由居民小組長或議事代表召集,“四防”安全互助組組長、黨員代表、群眾代表等參加,收集匯總治安問題、矛盾糾紛和不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整改限期。通報綜治安全維穩情況,排查新的不穩定因素。總結安排綜治平安創建工作。
(5)堅持治安隨機測評:由街道綜治辦對各單位、社區進行“治安狀況”、“群眾治安滿意度”隨機測評。測評結果由街道綜治辦匯總報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進行通報,社區測評結果作為年終獎懲依據。
四、堅持月月創平安檢查
按照“屬地管理,逐級落實”的原則,堅持檢查評比獎懲制度。
1、分級組織檢查:由綜治辦牽頭,組織街道綜治維穩工作組對社區和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月月創安活動進行檢查考核。社區要組織“兩委”人員對各居民小組、“四防”安全互助組、居民戶的平安創建活動進行檢查評比。
2、統一檢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地點”和“日常考核與集中檢查、明察暗訪與檢查指導、單項打分與綜合考評、群眾評議與領導評價、內部考核與外部測評”等方式,通過查看資料、聽取匯報、實地查看,對受檢對象月平安創建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五、實行通報公示
1、堅持通報:街道綜治辦將檢查情況匯總后,對各社區,企、事業單位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排位,并通過文件形式向全街道通報。列入考核記載,作為年終總評依據。
2、堅持公示:街道、社區、學校、社區衛生站要制作平安創建月評公示欄或評比臺,堅持每月公布檢查評比結果,把需要整改的問題公布在明處,時時提醒。
3、檢查評比:社區要在居民小組、企事業單位設“月月創平安評比臺”,對轄區和下屬單位每月發生的矛盾糾紛、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動態公示,對好人好事和見義勇為先進典型進行公開表揚,對需要注意的防范事項進行提醒。同時對發生的問題建立臺帳,對矛盾化解和問題解決進行動態跟蹤,做到問題不解決,事情不處理,曝光不取消。
六、強力抓好問題整改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交換意見,提出明確整改要求。連續兩個月未能徹底整改的,街道綜治辦要向問題單位發《平安創建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復查時間。并向其上級單位通報。街道綜治辦要加強整改指導,堅持追蹤,問題不整改不放過。對有嚴重治安問題和重大不穩定因素的實施重點整治,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化解不穩定因素。問題整改完后,整改單位要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七、逗硬兌現考核獎懲
1、實行單位主要負責人抓綜治實績年度報告制度。各社區主要負責人年終要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書面報告抓綜治平安建設的履職情況,報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穩控重大不穩定因素,情況。
2、年終逗硬考核獎懲。按照檢查考核結果和公眾安全感、治安滿意度測評,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評定。對檢查不合格的,要對問題單位黃牌警告,通報批評。對整改不力,出現重大治安問題、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3、居民自我管理約束。要創新工作思路,靈活運用社區“一事一議”制度,充分發揮《居規民約》作用,把居民享受的權利義務和月月創平安的評議結果緊密結合起來,形成居民自治條件下的自我管理約束機制。
一、加強學習,學以致用,切實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一年來,本人始終堅持認真學習,將學習擺到重要位置,深入系統地學習了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與分管工作相關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開闊視野,努力拓寬知識面和改善知識結構。積極參加縣委中心組、政府黨組集中學習和上級組織的有關培訓,做到領會實質,指導實踐,進一步提高了分析處理問題的能力和管理行政事務的水平。
二、狠抓落實,注重實效,切實推動分管工作有效開展
一是把握導向,新聞宣傳成效顯著。以宣傳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總書記兩次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為主線,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宣傳縣九次黨代會貫徹落實情況,積極宣傳我縣實施“工業化、城鎮化、產業化和大開放”的發展戰略。截止到目前,縣兩臺共播發新聞節目10000余條、專題節目1000多條,在市級媒體發稿近197條、在省級媒體發稿27條、在中央臺發稿4條。《總理四下蒙洼》、《鐵馬金戈鏖戰急》、《眾志成城戰洪圖》分獲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城市分會)二等獎及三等獎,《鐵馬金戈鏖戰急》、《為了媽媽的愛》在市優質稿件評比中均獲一等獎,《百歲老人新入戶》等四件作品分獲二、三等獎。
二是繁榮文化,群眾生活豐富多彩。利用“流動舞臺車”下鄉鎮、進社區進行巡回演出,豐富群眾精神生活。截止目前已演出100多場。組建10個流動電影放映小分隊,深入到農村、學校免費放電影。截止目前已完成放映任務3400多場。開展“萬冊圖書進農村”活動。多渠道籌措經費,為“農家書屋”購買各類圖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供農民群眾閱讀,目前,已為一個社區和23個村室配備圖書28800冊、電子出版物20__多盤、電視機10臺、電腦一臺、影碟機10臺。春節前,將建成設施完備、圖書資料齊全的“農家書屋”27個。爭取資金40萬元,對縣淮光影劇院進行修繕,消除了安全隱患,為開展文化娛樂活動提供場所。縣體育場館建設已經啟動,并正在有序進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身體素質,今年將有17個鄉鎮38個行政村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項目。
三是資源整合,管理工作逐步規范。今年以來,先后出動執法車輛100多次、執法人員500多人次,沒收有線電視覆蓋區域內的“小鍋蓋”400多個,搗毀、拆除非法電視臺10座,基本消除影響我縣廣播電視發展和安全播出的不利因素,保障黨的輿論陣地不受干擾,優化了廣電發展環境。
四是加強監管,理順文化市場秩序。開展文化市場“奧運保障行動”,共出動文化執法人員600多人次,檢查文化經營場所800多家次,受理群眾舉報十余件,收繳非法音像制品一千多盤。開展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組織文化、安檢、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對文化市場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治理,建立長效機制,每月地毯式清查一次,每半月對重點場所檢查一次,每月召開一次工作調度會。目前,查出存在問題的
企業26家,已取締4家、關門停業16家、限期整改6家。其中,街心公園7家練歌房和1家ktv,萬宇廣場內的一家網吧和三家游藝廳已被關停。開展網吧專項治理活動,利用已建成的網吧監控平臺,24小時對網吧經營情況進行監控,還組織公安、工商等部門取締黑網吧8家,收繳電腦18臺。五是嚴謹周密,全面開展文物普查。按照上級部署,我縣迅速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同時縣政府撥出專款,確保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順利進行。第三次文物普查活動動員和培訓會已經召開,目前各項普查活動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六是挖掘整理,積極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申報工作。在成功的將嗨子戲申報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上,又成功挖掘整理、申報了一批省、市、縣三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黃崗柳編、琴書已批準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黑陶工藝批準為“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正在積極爭取把嗨子戲和黃崗柳編申報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七是多方籌資,文化產業發展勢頭強勁。近年來,我縣文化事業日益繁榮,文化產值已經接近4億元。其中,__柳編工藝品是我縣文化產業的支柱和龍頭,年產值達到2億多元,今年已被省文化廳批準命名為全省10個文化產業示范基地之一。通過積極努力,近期又有投資300萬元以上的文化企業3家落戶__。
八是發揮優勢,加強旅游外事工作。積極爭取省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編制上報了淮河風景區“農家樂”生態游園、呂蒙紀念園和王家壩淮河風情園等項目書。王家壩鎮已爭取到項目資金10萬元。邀請江南大學教授張光生為我縣編制王家壩旅游發展規劃,已召開兩次座談會,詳規正在緊張制作中。積極加強外事交流合作,到目前為止,已成功接待外賓10批23人,爭取香港同胞胡欽先生、香港信愛基金會捐贈的總價值70萬元的洗胃機。
三、擺正位置,促進團結,切實維護政府班子形象
一年來,我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工作作風,在思想上、行動上始終維護縣委領導核心和縣政府班子的形象及威信。工作上立足全局,擺正位置,服從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與班子其他成員經常溝通,做到“到位”而不 “越位”,自覺維護領導班子團結。涉及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請示和匯報。嚴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規辦事,以較強的政治敏銳性,積極應對處置事件和突發事件。注重調查研究,積極向班子主要領導建言獻策,工作中能夠廣泛征求分管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科學安排部署分管各項工作。
四、廉潔自律,潔身自好,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我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時,還不斷提高廉潔從政意識,有效防止權力失控和決策失誤。通過深入學習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牢固樹立廉政觀念,增強廉潔自律意識,認真落實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工作中,我堅持以身作則,在深入基層調研時,從不搞特殊化,不講排場,一律吃工作餐。
我堅持把開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切實抓好分管部門廉政建設,通過建立健全各種廉政制度,約束和規范言行。開展“以身邊人教育身邊人”的活動,通過學習先進人物事跡,觀看警示教育片、召開案件剖析會等形式,切實對他們加強警示教育,讓分管范圍內的黨員干部時刻警鐘長鳴,通過加強思想教育,創造一種氛圍,營造一種環境,形成一種意識,使正氣上揚,邪氣收斂,達到有效抑制腐敗的目的。
五、認真反思,正視不足,切實加以整改提高
一年來,本人雖然在分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新時期對領導干部的要求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理論學習還不夠深入,工作爭先創新精神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更加注重自身綜合素質的提高,積極探索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今后,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繼續努力:
一是進一步加強學習。進一步探索學習方法,在理論深度上下功夫,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上下功夫,以提升自身的理論素質和工作水平。
經局黨組同意,我們今天在這里召開全市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14年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主要任務,進一步動員全市交通運輸安全戰線的干部職工強化意識、狠抓落實,為我市交通運輸事業跨越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會上,局長還要作重要講話,請大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先講兩個方面的意見。
一、2014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2014年,在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的正確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級交通運輸部門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總體要求,以“平安交通”創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打嚴治”專項整治、“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等專項活動為載體,強化責任落實、強化基層基礎、強化排查整治、強化教育培訓,保持了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水路運輸繼續保持零事故,交通工作建設領域發生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運輸行業共發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各項安全指標均控制在目標范圍內。對此,省安委會、省交通運輸廳、市政府和市安委會給予了充分肯定。在2014年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目標考核中,市交通運輸局被省安委會表彰為全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并被省交通運輸廳授予安全責任目標考核先進單位。
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安全生產理念進一步深化。各級各單位對安全工作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并實行嚴格目標考核,“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交通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行業安全監管責任不斷強化。春運、五一、國慶、汛期暑期等重點時段的安全穩定工作,領導深入一線監督檢查,保障各項安全措施落實,營造了良好的交通運輸安全環境。
二是安全基礎工作進一步強化。全市12家三類以上道路客運企業、2家省際旅游客運企業、14家危化品運輸企業1078臺重點營運車輛安裝了衛星定位系統終端設備,道路運輸安全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漢江漢川沿線63艘重點渡口渡船安裝了動態監控設備,為保障航行安全創造了有利條件。全市25家“兩客一危”企業全部按程序通過了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達標考評,并有5家汽車客運站、1家公路工程施工企業、1家道路普通貨運企業和1家城市公交企業完成安全標準化達標考評工作任務,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不斷加強。
三是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在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深入開展了“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水上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公路安全隱患集中整治”、“消防安保安全專項整治”等多項安全專項行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水路運輸方面,將全市168處渡口、193艘渡船的安全監管責任分配到具體的海事人員,嚴格落實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等各項制度措施,并爭取中央財政以獎代補資金400余萬元,對30艘老舊渡船進行更新改造,進一步提高了水上渡運設施安全水平。道路運輸方面,深入開展客運站安全專項整治,全市各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投入170余萬元,用于X光行包檢測儀、安檢門等硬件設施設備改善,客運站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對全市83臺800公里以上長途班線客車進行全面清理,并逐線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提高了長途客運安全水平。公路管養方面,投資約5100萬元,對隔蒲潭大橋、涵閘河橋、泵站河大橋等20座危橋進行了加固改造,投入1044萬元處置公路隱患174.3公里,有效保障了公路安全暢通。公交安保方面,在市公汽公司成立了50余人的公交安全防范大隊,全面加強城區公交安保防范稽查,全力防范恐怖、暴力事件發生,提高公交安全營運水平。
四是應急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積極爭取省港航海事局支持,對府河安陸段配備價值17萬元的新型海巡艇一艘,全市海巡艇達到5艘,水上執法和應急救援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去年6月13日,組織城區公交從業人員200余人,在市公汽公司開展了消防培訓演練,有效增強了我市公交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及實際操作經驗,提高了公交駕駛員積極有效應對火災和快速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是安全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組織110名渡工參加了培訓考試,實現了全市轄區所有渡口渡工持證上崗率98%以上。培訓道路運輸從業人員5652人次,完成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繼續教育1.5萬人,進一步提高了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健全施工項目安全教育制度,對一線農民工300余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了施工人員的業務素質。
同志們,2014年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的這些成效,是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和市局黨組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的結果,也是全市交通運輸戰線廣大干部職工團結拼搏、無私奉獻、共同努力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過你們向全市從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廣大干部職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一是安全基礎仍然薄弱。全市普通公路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缺口還比較大,一些危橋亟待改造;部分內河渡口設施損毀嚴重,渡船老舊,渡工年齡偏大;部分農村客運車輛超年限、超標準運營,部分長途班線運營車輛安全防范意識不強。二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整體不高,一些企業(經營者)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規范,制度不健全,對營運車船駕駛員和營運車輛管控能力差,存在著較大安全隱患。有的企業制度在墻上、落實在嘴上,只看經濟利益,忽視安全基礎和落實。三是安全監管不到位。少數管理部門對安全行業管理的職責認識還不到位,重視程度不高;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還比較傳統、單一,還存在不知管什么,怎么管的現象;安全執法不嚴格,處罰尺度不一,還存在人情執法、隨意執法的現象。
同志們,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以對生命敬畏、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積極面對,克服困難,繼續采取有力措施,扎實認真加以解決。
二、2015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主要工作
今年的安全生產工作思路是:以“平安交通”建設為主線,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不斷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推進依法治安,狠抓責任落實,強化治理整頓,加快安全生產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切實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立完善重預防、抓治本的長效機制,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交通運輸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以安全工作的新成效,適應經濟社會新常態,推動交通新發展。
今年全市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總的目標是:船舶安全面達到98%以上,船舶每載貨噸直接經濟損失控制在4.5元以內,無水上交通安全死亡事故發生;國有或國有控股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百車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內,杜絕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責任事故;杜絕在交通建設工程、安保工程、道路運輸“三關一監督”的行業管理中,因管理部門失職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責任事故及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事故,確保全市水路、道路、城市客運和交通建設施工領域安全形勢持續穩定。主要工作措施為“六個突出、六個著力”:
(一)突出“一崗雙責”,著力構建安全責任新格局。
一是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落實。認真落實《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實施辦法》規定,全面執行黨政領導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年度工作述職報告、失職瀆職問責追究等制度,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研究制定《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管理辦法》,明確“一崗雙責”的內容和要求,規范履職行為,并研究建立考核評價、盡職免責機制。
二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為重點,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層級責任制和關鍵崗位人員安全責任承諾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明確安全管理機構,督促企業落實“安全投入到位、基礎管理到位、安全培訓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等“四個到位”工作要求。
三是強化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管理落實。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強化目標考核落實和考核結果運用,加大獎懲力度,將安全工作與干部任用、績效工資和評先評優等掛鉤,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二)突出依法治安,著力提高安全執法新能力。
一是深入宣傳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及相關規定制度。采取多種形式,面向全社會深入宣傳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實施辦法》,營造依法治安的濃厚氛圍。以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安全生產法》教育培訓,提高各級安全管理人員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法治素養。
二是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嚴格落實監督檢查計劃制度,建立健全“四不兩直”督查檢查工作機制,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安全責任落實。繼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反面典型公開曝光,強化威懾力。
三是嚴格隱患整治和事故責任追究。繼續嚴格執行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對隱患整治不力和發生責任事故的單位,除了對單位實施處罰外,還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突出預防預控,著力打造安全監管新常態。
一是全面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切實加強客渡船、旅游船、危險品船、砂石船等重點船舶及漢江、漢北河、大富水、府環河和孝昌觀音湖、府河安陸解放山大壩上游等重點水域的安全監管,強化漢川港口危險化學品罐區和油氣碼頭的安全管理,強化落實渡口渡船網格化管理制度,開展船舶船員證書專項整治。
二是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管。認真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督促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規定,繼續開展客運站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督促企業落實車輛動態監控主體責任,落實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等工作,落實營運客車安全告知制度。加強農村客運準入和安全監管。全面清查整治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加強預防預控,有效防范、避免人員擁擠踩踏和爆恐事件發生。
三是全面加強公路路網運營安全監管。全面組織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完成通行客運班車、校車的農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隱患治理。加快推進公路橋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公路橋梁隧道的安全運營。深入探索完善國省道干線公路路網聯動保安全保暢通工作。
四是全面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安全監管。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開展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綜合督查和專項檢查。加強工程項目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監督檢查,強化交通建設工程現場安全管理,加強“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繼續開展“防坍塌、防墜落、反三違”專項行動,全面推行橋梁隧道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五是全面加強特殊時段、重點領域和重點對象安全監管。科學制定特殊時段、重點領域安全生產保障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春運、兩會、國慶等重點時段以及汛期暑期、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監管工作,強化重點單位、重點車船、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和重點人員安全監管,確保重點時段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平穩有序。
(四)突出改革創新,著力完善安全管理新機制。
一是大力推進交通運輸安全風險管理。切實貫徹落實省廳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部署,重點強化道路客運、危險品運輸、城市公交、港口危化品罐區、在建和運營橋梁隧道等的風險源辨識、評估和管控,研究制定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預警、管控的責任體系,形成完善的責任網絡和責任鏈條。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各級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和風險源管控工作的監督落實,督促交通運輸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風險防控主體責任。要積極探索發揮中介組織和社會團體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研究引入第三方組織或安全生產專家開展安全評價、評估和安全隱患排查,并參與安全風險管控。
二是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規制度的要求,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黑名單”系統,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行分級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生產經營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者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照有關規定限制其新增業務核準、用地審批和銀行貸款。
三是大力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數字化、標準化”建設。根據省廳部署,指導督促所有交通運輸企業和行業監管單位完成在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數字化(兩化)管理系統中注冊入網,積極開展“兩化”體系培訓,逐步形成“情況能掌握、過程能記錄、責任能明晰、監管全覆蓋”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新格局,推動交通運輸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管理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五)突出基層基礎,著力強化安全管理新措施。
一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設。根據交通運輸部和省廳要求,制定“平安交通”建設年度工作目標,加強督導落實和評價考核,努力創建一批“平安公路”、“平安車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
二是繼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力做好交通工程建筑施工企業、道路普貨運輸企業、較大公交出租汽車企業和一、二級汽車維修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實現全市59家規模以上交通運輸企業在年底前全部完成達標考評,形成常態化、規范化管理,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對達標企業后續跟蹤管理,對問題突出的企業要責令整改,直至取消達標資質。
三是加強安全生產文化建設。以宣傳新《安全生產法》為主要內容,以開展“安全生產月”宣教活動為主題,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和應急知識宣傳,增強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推動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素質和技能。
四是加強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快道路運輸“兩客一危”及普通貨運車輛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開展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的試點建設并逐步推廣。加快水上應急搜救縣級指揮分中心建設,完善固定視頻和渡船衛星定位監控系統建設,加強對渡口渡船的實時動態監控,完善水上搜救應急管理系統市、縣二級聯動平臺。加快推進國省干線監測預警預控系統建設,重點加強公路橋梁、隧道及省際路段的安全暢通預警預控。
五是加強安全生產內業規范化建設。由各行業管理部門牽頭,在各行業領域健全完善內業資料管理目錄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安全監管、隱患排查整治、打非治違、宣傳培訓、應急管理及事故統計報送等重點內容,建立完善信息報送渠道和材料整理歸檔標準要求,切實達到安全生產痕跡管理的要求。
六是科學編制交通運輸安全應急“十三五”規劃。各級各單位要在對“十二五”期間交通運輸安全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效果評估的基礎上,結合行業地區發展整體規劃,認真做好交通運輸安全應急“十三五”規劃的編制工作,科學設置規劃目標,明確重點任務,確保在“十三”五期間交通運輸安全應急工作格局有整體性提升和根本性改觀。
(六)突出生命至上,著力提升應急救援處置新水平。
一是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和保障。加強預案規范管理,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庫建設,定期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積極開展應急救助處置演練,強化對應急預案的檢驗完善,著力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進一步整合應急物質資源。在2014年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資源庫建設的基礎上,加強完善應急救援處置裝備建設和物資儲備,合理規劃完善各類應急救援基地(中心)建設,對應急物資進行合理分類和有效配置,加快完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流程規范,不斷提升交通運輸行業現代化應急救援基地(中心)保障能力。
三是進一步推進應急隊伍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隊伍,吸收和培養應急專業人才,收集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人才庫、專家庫,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處置知識技能培訓,完善應急救援裝備,逐步提升應急救援處置隊伍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