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23 13: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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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論文分析了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稅收作為企業的客觀理財環境之一,如何依法納稅并能動地利用稅收杠桿,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成為企業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基本出發點。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稅收籌劃,不能有效地安排稅務事項,就談不上有效的財務管理,也無法達到理想的企業財務目標。對于追求價值最大化的企業來說,如何在稅法許可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也就成為企業稅收籌劃的重心所在。因此,稅收籌劃論文深入探討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依據和籌劃思想,就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論文稅收籌劃的含義與特點
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守稅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稅收法規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選擇機會,通過對企業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的事先安排和籌劃,盡可能地節約稅款,達到稅負最輕或最佳,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行為。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稅收籌劃必將成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籌劃論文提到它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
(1)合法性。稅收籌劃不僅符合稅法的規定,而且符合稅法立法的意圖,這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避稅的根本點。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是對稅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貫徹,也體現了稅收政策導向的合理有效性。國家在制定稅法及有關制度時,對稅收籌劃行為早有預期,并希望通過稅收籌劃行為引導全社會的資源有效配置與稅收的合理分配,以實現國家宏觀政策。因此,提到稅收籌劃不僅不違法,而且作為納稅人的權利受到國家的保護。
(2)超前性。稅收籌劃是企業對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的設計和安排。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具有滯后性,即由于特定經濟事項的發生才使企業負有納稅義務。一旦經營活動實際發生,應納稅款就已確定,再進行籌劃已失去現實意義。稅收籌劃就是要將稅收作為影響納稅人最終收益的重要因素,對投資、理財、經營活動做出事先的規劃、設計、安排。
(3)整體性。稅收籌劃的整體性,一方面指稅收籌劃不能只注重于某一個納稅環節中的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另一方面指總體稅負的輕重并不是選擇納稅方案的最重要依據,應衡量“節稅”與“增稅”的綜合效果。稅收籌劃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現在的財務利益,還要考慮納稅人的長期利益;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所得增加,還要考慮納稅人的資本增值;不僅要考慮納稅人的稅后財務利益最大化,而且還要使納稅人因此承擔的各種風險降到最低。總之,稅收籌劃只有從納稅人財務計劃、企業計劃這些整體利益出發,趨利避害、綜合決策,才能真正達到目的。
(4)積極性。從宏觀經濟調節看,稅收是調節經營者、消費者行為的一種有效經濟杠桿,國家往往根據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節約稅款,謀取最大利潤”的心態,有意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投資者和消費者采取政策導向行為,借以實現某種特定的經濟或社會目的。
(5)目的性。稅收籌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稅收負擔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二在納稅總額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選擇納稅時間滯后的方案,這就意味著企業得到一筆無息貸款,通過稅負減輕而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6)普遍性。從世界各國的稅收體制看,國家為達到某種目的或意圖,總要犧牲一定的稅收利益,對納稅者施以一定的稅收優惠,引導和規范納稅人的經濟行為,這就為企業提供了進行稅收籌劃、尋找低稅負、降低稅收成本的機會,這種機會是普遍存在的。
二、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
1.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不論是新設立企業還是企業擴大經營規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資金。可以說,籌資是企業進行一系列經濟活動的前提和基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籌資,如企業內部積累、企業職工入股、向銀行借款、企業間相互拆借、向社會發行債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籌資渠道的稅收負擔也不一樣。因此,稅收籌劃論文表明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應對不同的籌資組合進行比較、分析,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確定一個能達到減少稅收目的的籌資組合。
(1)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選擇。就舉債籌資而言,要考慮舉債籌資費用,如發行債券要支付手續費和工本費等,而借款雖不需支付手續費和工本費,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印花稅,因此稅款的繳納作為籌資費用因素必須考慮。但是利用債務籌資,納稅人不僅可以獲得利益收益額,而且負債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與不能作為費用支出只能以稅后利潤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負債籌資可以少繳所得稅,獲得節稅收益。這樣,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對債務籌資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負債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負債利息必須固定支付的特點又導致了債務籌資可能產生的負效應,如果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負債越多越好,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也就隨之增大了。
(2)融資租賃的利用。租賃也是企業用以減輕稅負的重要籌劃方法。通過融資租賃,納稅人不僅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本,保存舉債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折舊作為成本費用,減少了所得稅的征稅基數,少納所得稅,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還可在所得稅前扣除,進一步減少了納稅基數。因此融資租賃的稅收抵免作用極其明顯。
2.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企業在進行投資預測和決策時,首先要考慮投資預期獲得的效益,其次要考慮收益中屬于本企業的有多少。對投資者來說,稅款是投資收益的抵減項目,應納稅款的多少直接影響到投資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稅對投資收益的影響更需決策者的重視。
(1)組織形式的選擇。企業在設立時都會涉及組織形式的選擇問題,而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供企業選擇的企業組織形式很多,不同的組織形式稅收負擔不同。企業可以通過稅收籌劃,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組織形式。
(2)投資地區的選擇。企業需要對投資地稅收待遇進行充分考慮,有時國家為了支持某些區域的發展,一定時期內對其實行政策傾斜,如現行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地區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這些地區投資,有些稅種可以少交或不交,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和稅法的立法意圖。
(3)投資行業的選擇。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國家在稅收立法時,也做了相應的規定,以鼓勵或限制某些行業的發展。因此,企業投資時選擇投資何種行業也可以進行稅收籌劃,要結合實際情況,予以充分的考慮。
3.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以不同的方式籌集資金,并按照科學的方法投入企業后,其經營活動進入營運周轉階段,這一階段集中了企業的主要經濟活動,籌資、投資的效益通過這個階段得以實現,而且自始至終包含著稅收籌劃。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來進行稅收籌劃。例如,對于享受限期減免所得稅優惠的新辦企業,獲利年度的確定也應作為企業稅收籌劃的一項內容。由于新辦企業產品初創,市場占有率相對較低,獲利初期的利潤水平也較低,因此,減免所得稅給企業帶來的利益也相對較小。為了充分享受所得稅限期減免的優惠,企業可通過適當控制投產初期產量及增大廣告費用等方式,一方面推遲獲利年度,另一方面通過提高產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潛在的市場占有率,提高獲利初期的利潤水平,從而獲得更大的節稅利益。
三、稅收籌劃論文闡述了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遵守稅法,依“法”籌劃。稅收籌劃的一個顯著特點在于合法性。不合法,就沒有稅收籌劃。具體包括3方面的內容:一是以依法納稅為前提。二是以合法節稅方式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安排,作為稅收籌劃的基本實現形式。三是以貫徹立法精神為宗旨,使稅收籌劃成為實現政府利用稅收杠桿進行宏觀調控的必要環節。
(2)稅收籌劃活動要充分考慮實際稅負水平。影響稅負實際水平的因素有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投資績效及稅負水平的最深刻影響,表現在現金流量的內在價值的差異方面。在稅收籌劃中,企業應提高應收現金的收現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損害企業市場信譽的前提下,盡可能延緩稅收支出的時間和速度,控制現金支付的比重。考慮通貨膨脹因素會形成應稅收益的高估,同時還應注意到通貨膨脹也使得企業延緩支付稅金,會達到抑減稅負的效應。
(3)稅收籌劃要考慮邊際稅率。對稅收籌劃影響較大的稅率不是某項稅負的平均稅率,而是其邊際稅率。邊際稅率是對任何稅基下一個單位適用稅率,也即對每一新增應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在實踐中,往往會出現“邊際稅率越低,稅收收入越高,邊際稅率提高,稅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現象,這反映了邊際稅率變化對納稅人心理的影響及對經濟行為的影響。企業應通過對邊際稅率的考察,核算稅收籌劃的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合理開展稅收籌劃活動。新晨
(4)稅收籌劃要有全局觀。稅收籌劃要從企業微觀經濟系統甚至國家宏觀經濟系統角度全面考慮,細致分析一切影響和制約稅收的條件和因素。
(5)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的防范。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收籌劃,更是蘊涵著較大的風險性。因此,在稅收籌劃中,有關人員除了全面學習稅收法規之外,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至關重要。
本文通過對企業進行合理避稅的界定和方式選擇的分析,旨在使企業選擇策略,以便使廣大經營者及會計人受到理解與重視。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或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企業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可取得節約稅收成本(savingtax)的稅收收益,以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依法納稅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而依法進行稅收籌劃已取得更大的稅收收益也是納稅人應有的權利。
[關鍵詞]企業避稅避稅策略稅收收益
ABSTRAC
Inthispaper,areasonabletaxforenterprisestochoosethedefinitionandanalysis,designedtoenablebusinessestochoosethestrategyinordertomakethemajorityofoperatorsandaccountingpeoplehavebeenunderstandingandimportance.Provisionsinthetaxlawsortheextentpermittedbythetaxlawdoesnotviolatethepremise,business-to-business,investment,financialactivities,planningandarrangementscanbemadecost-savingstax(savingtax)incometaxinordertoachievetheoverallafter-taxprofitmaximization.Law,payingtaxesistheobligationoftaxpayers,andtaxplanninginaccordancewiththelawhasbeenmadegreatergainstaxistherightofthetaxpayer.
[Keywords]corporatetaxavoidancestrategiestaxavoidancetaxbenefits
1避稅的界定
1.1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調查
跨國公司每年“避稅”達幾百億元。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國內經營與國際慣例的接軌,避稅現象將越來越普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都各有避稅秘方,雖然說避稅違反了稅收立法意圖,有悖于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但避稅并不違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稅之說。正因如此,很多外資企業采取各種招術,以達合理避稅的目的。
1.2合法避稅
納稅人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利用合法的手段,通過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安排盡量減少納稅稅額。所以避稅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偷稅、漏稅另當別論,不屬于本文研究的范圍。
2企業避稅的策略
社會關系紛繁復雜,企業避稅的方式也千差萬別,各企業有各企業的方式和方法,而且,據筆者了解,絕大多數企業在現實生活中的避稅手段相當高明,可謂輕車熟路,總結起來無外乎有以下幾種方式:
2.1生產環節的避稅方法
2.1.1轉讓定價
1)通過在國外設分部在國內加工制造的企業,總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價格,增大負債,在售價不變的情況下,使收益減低,甚至出現虧損,在虧損后,還會增加投資,常年如此,稅務部門拿這種做法也無可奈何。這種做法被審計人員叫做“轉移定價”。
2)轉讓定價是現代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進行國際避稅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現代經濟生活中,許多避稅活動,不論是國內避稅還是國際避稅,都與轉讓定價有關。它們往往通過從高稅國向低稅國或避稅地以較低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或者從低稅國或避稅地向高稅國以較高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使國際關聯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減輕。如果充分利用國際避稅地,經濟特區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轉讓定價法,將高稅區的公司的經營所得通過壓低銷售價的方式轉入低稅區的公司之中,避稅效果更為明顯,當前跨國公司避稅主要采取這鐘方式。
2.1.2貸款高利率
1)利用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高于國際市場價格,或隱藏在設備價款中的一種手法。外商利用人們不了解設備和技術的真實價格,從中抬高設備價格和技術轉讓價格,將企業利潤向境外轉移。它們在抬高設備價款的同時,把技術轉讓價款隱藏在設備價款中,以躲避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納的預提稅。勞務收費標準“高進低出”。關聯企業之間相互提供服務或勞務,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費高,境內公司收費低甚至不收費。有的還虛列境外公司費用。
2)國際避稅地建公司
運用避稅港進行避稅是跨國納稅人減輕稅負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維持稅收制度在籌措國家財政資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國稅務當局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在跨國納稅人不斷運用避稅港的情況下,國家的稅收權益不斷遭到損害,稅收收入受到影響,稅收的公平原則也相應遭到破壞。因此,許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特別注意如何防止跨國投資經營者運用避稅港從事避稅活動。
2.2投資環節避稅方法
2.2.1選擇投資企業類型的方法
1)投資企業類型選擇法是指投資者依據稅法對不同類型企業的稅收優惠規定,通過對企業類型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的方法。我國企業按投資來源分類,可分為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對內、外資企業分別實行不同的稅收政策;同一類型的企業內部組織形式不同,稅收政策也不盡相同。因此,對不同類型的企業來說,其承擔的稅負也不相同。投資者在投資決策之前,對企業類型的選擇是必須考慮的問題之一。
2)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僅在使用的稅率上明顯不同,同時,法律對外資企業又提供很多的優惠政策,所以,通過改內資企業為外資企業,披上外資企業的面紗,就可以輕松避開其所使用的高稅率。
3)另外,內資企業統一按國家有關稅法規定繳納各項稅收,稅收負擔基本上趨于公平,但仍可以通過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以達到避稅目的。所以,企業通過“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也可以實現避稅的目的,當然,這種方式使用不當會存在是否合法的問題,有可能出現偷稅情形。
2.3選擇投資的方式的方法
2.3.1投資方式是指投資者以何種方式投資
一般包括現匯投資、有形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等方式。投資方式選擇法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對投資方式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2.3.2企業外商投資
眾所皆知,絕大多數的企業形式,以外商投資企業為例,投資者都可以用貨幣方式投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械設備或其他物件、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投資。而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者投資,以便引進國外先進機械設備,以提高中國的生產和服務的質量和科技含量,中國稅法規定,按照合同規定作為外國出資者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外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經審查批準,外資企業以增加資本新進口的國內不能保證供應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2.3.3無形資產帶來的效益
不具有實物形態,但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甚至可創造出成倍或更多的超額利潤。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它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投資者利用無形資產也可以達到避稅的目的。
2.3.4采取貨幣出資也同樣能達到避稅的目的
外國投資者在投資總額內或以追加投入的資本進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2.4選擇投資產業的方法
2.4.1選擇投資產業的方法
投資者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稅收優惠規定,通過對投資產業的選擇,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方法。具體來說,不同的投資產業使用的稅收優惠不太一樣,我們國家的稅法提供的稅收優惠,主要是針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一定的年限內享受減免稅收的待遇。所以選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也是合理避稅的方式之一。
2.4.2新稅法的頒布實施
將減免稅的權力收歸國務院,避免了減免稅過多過亂的現象。同時,稅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如: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從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2年;利用“三廢”作為主要原料的企業可在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企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與其有關的咨詢、服務、培訓等,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所得稅等。
2.4.3企業也可以生產出口產品,從而享受稅收優惠
中國稅法規定,對報關離境的出口產品,除國家規定不能退稅的產品外,一律退還已征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出口退稅的產品,按照國家統一核定的退稅稅率計算退稅。
2.5選擇投資地點的方法
2.5.1虛設常設經營機構
很多投資經營企業利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在名義上將企業設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實際業務活動則不在或不主要在區內進行。這樣該企業在非特區獲得的經營收入或者業務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稅收減免照顧,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境外的利潤所得就可以向境內企業總部轉移而減少納稅。
2.5.2虛設信托財產
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與信托財產的分離,但信托財產的經營所卻歸在國際低稅區、特區或經營開發區的企業名下,以達到逃避納稅義務的目的。
3成本費用環節避稅方法
3.1材料計算法
材料計算法是指企業在計算材料成本時,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業本身的成本計算方法。材料是企業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材料價格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價格波動必然影響產品成本變動。但是在材料市場價格處于經常變動的情況下,材料費用如何計入成本,直接影響當期成本值的大小;通過成本影響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的大小。一般來說,材料價格總是不斷上漲的,如果企業采取讓后進的材料先出去,計入成本的費用就高,否則勢必使計入成本的費用相對較低。如果企業正處所得稅的免稅期,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其得到的免稅額就越多,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選擇先進的材料先出去以計算材料費用,以減少材料費用的當期攤入,擴大當期利潤;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其實現利潤越多,則繳納所得稅越多,那么,企業就可以選擇后進的材料先出去,將當期的材料費用盡量擴大,以達到減少當期利潤,少繳納所得稅的目的。
3.2折舊計算法
折舊是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通過逐漸損耗(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而轉移到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中的那部分價值。折舊的核算是一個成本分攤的過程,即將固定資產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統的方式,在它的估計有效使用期間內進行攤配。企業可以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不同的折舊方法對于固定資產價值補償和實物補償時間會造成早晚不同,不同折舊方法導致的年折舊額提取直接影響到企業利潤額受沖減的程度,因而造成累進稅制下納稅額的差異及比例稅制下納稅義務承擔時間的差異。企業正是利用這些差異來比較和分析,以選擇最優的折舊方法,達到最佳稅收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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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輝:避稅籌劃的合理性分析[J].財會與財政
[3]張海雨:我國現行稅法下的避稅思考[J].上海財稅
致謝
本論文設計在()老師的悉心指導和嚴格要求下業已完成,從課題選擇到具體的寫作過程,無不凝聚著()老師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畢業論文寫作期間,()老師為我提供了種種專業知識上的指導和一些富于創造性的建議,沒有這樣的幫助和關懷,我不會這么順利的完成畢業論文。在此向丁老師表示深深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臨近畢業之際,我還要借此機會向在這四年中給予了我幫助和指導的所有老師表示由衷的謝意,感謝他們四年來的辛勤栽培。不積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課老師認真負責,在他們的悉心幫助和支持下,我能夠很好的掌握和運用專業知識,并在設計中得以體現,順利完成畢業論文。
關鍵詞:所得稅會計;存在問題;發展措施
Abstract
Accountingforincometaxesistoexaminetheaccountingincomeandtaxableincomedifferencesin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s,isabranchoftheaccountingdiscipline.Forthepurposeoftaxation,accordingtoeconomicrationality,fairtax,pro-competitionregime,inaccordancewiththerelevanttaxlawsandregulations,determinetheamountoftaxableincomeforacertainperiodoftimetotheoperationofthebusiness,aswellasotherincomeforincometax.Accountingforincometaxeswastostudyhowtodealwithaccountingstandardsinaccordancewiththecalculationofpre-taxprofitsandthetaxcalculatedinaccordancewiththetaxableincomethedifferencebetween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s.AccountingforincometaxeswasbornintheWestfieldofaccountingandbythelong-termresearchandpracticehavedevelopedmoremature.InChina,accountingforincometaxesarestillintheinitialstageofdevelopment.Inthispaper,thedevelopmentofChina''''saccountingforincometaxescausesthecontentsofaccountingforincometaxes,incometaxaccountingproblemsinthedevelopment,improveChina''''staxmeasures,suchastheaccountingaspectsofaccountingforincometaxontheestablishmentofappropriatenationalconditionsofChinatoexploreanumberofaccountingforincometaxes.
Keywords:incometaxaccounting;problems;developmentmeasures
所得稅會計是研究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是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所得稅會計就是研究如何處理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虧損)與按照稅法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虧損)之間的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由于會計核算的結果即會計收益是計算應納稅所得的前提,而計算應繳所得稅必須以應納稅所得為依據,為了計算應繳所得稅,必須對稅前會計利潤按稅法規定進行調整,使之成為應納稅所得,這就產生了所得稅會計問題。那么對于我國所得稅會計改如何改善問題,又如何發展呢?
一、所得稅會計涵義及成因
所謂所得稅會計,通俗地說,就是研究如何對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或虧損)與按照稅法計算的應稅所得(或虧損)之間的差異進行會計處理的理論和方法。
我國的所得稅制度是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進行確立和發展起來的。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我國原有的稅制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影響稅收作用的發揮。因此,我國對稅制進行了改革和調整。所得稅會計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之間存在差異所致。會計收益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核算的總收益或總虧損,一般就是財務報告中的稅前利潤總額;而應稅收益是指按照稅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計算出來的一定時期的應稅所得。會計收益是依據會計準則的規定核算得出的,而應稅收益是根據國家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確定的,由于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相對獨立,二者規范的對象不同,體現的要求也不同,往往存在差異,所以分別依據其計算的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存在差異是不可避免的。正是由于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差異的存在,所以產生了對二者之間的差異進行處理的所得稅會計。
二、所得稅的性質
所得稅是調節國家和企業間利益分配的重要手段,各國都比較重視對所得稅會計的規范。《企業會計準則18號——所得稅》(以下簡稱:新準則18)不僅充分考慮了我國的具體國情,而且考慮了我國經濟發展與國際接軌的客觀需要,對于規范我國企業所得稅各種行為,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準確、有效。
(一)所得稅是一種宏觀費用支出
它直接構成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是企業消耗社會資源等而應發生的支出,而不是企業為取得某種資產或收入而發生的支出。
(二)所得稅是一種法定費用
它的發生額取決于國家的所得稅法,具有無償性、固定性和強制性,這與由股東大會決定的按股權比例分配的利潤不同。
對所得稅性質的界定,不僅有利于企業管理者合理預測企業收益,而且有利于正確制定所得稅會計政策,報告有關所得稅的信息。
三、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
會計所得與應稅所得額,由于存在永久性和時間性的差異,因此,應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一)應付稅款法
本期發生的納稅所得額和會計所得之間的差異,如在本期發生,而在以后期間不能轉回的,在計算所得稅時,按稅規定計算的應繳所得稅額,列作當期的利潤分配。
(二)納稅影響會分法
本期發生的納稅所得額和會計所得之間的差異,如在本期發生,而在以后期間可以轉回的,這種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產生的影響,應按照企業本期會計所得計算的應繳所得稅列作利潤分配,同時將時間性差異額,作為遞延稅款,設置“遞延稅款”科目,會計處理方法分為遞延法和債務法。遞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時間性差異而發生的遞延稅款,保留到這一差異發生相反變化的以后期間予以轉銷。債務法是把本期由于時間性差異而發生的預計遞延稅款,保留到這一差異發生相反變化的以后期間予以轉銷。
(三)遞延法
是將本期暫時性性差異產生的影響所得稅的金額,遞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時轉回原已確認的暫時性差異對本期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其特點是遞延稅款的賬面余額是按照產生暫時性差異時所適用的所得稅率計算,而不是現行稅率計算確認的,在稅率變動或開征新稅時,對遞延稅款的賬面余額不作調整,因而遞延稅款賬面余額不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也不代表收款的權利或付款的義務;本期發生的暫時性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用現行稅率計算,以前發生而在本期轉回的各項暫時性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一般用原稅率計算。
(四)債務法
是將本期由于暫時性差異產生的影響所得稅的金額,遞延和分配到以后的各期,并同時轉回已確認的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在稅率變更或開征新稅時,需要調整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的賬面余額。債務法的特點是:本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對未來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在資產負債表上作為將來應付稅款的債務,或者作為代表預付未來稅款的資產。
四、我國所得稅會計存在的問題
所得稅會計需要在它所依據的兩個尺度——會計準則、財務通則及所得稅法相對完善的前提下建立和發展。“兩則”和新稅法已提供了這樣的條件,然而,無論是“兩則”還是新稅法都有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計稅差異性的受制
稅前賬面收益與應稅收益的差異受制于稅收目的與財務報告目的的差異。稅收要依據國家的宏觀政策。同時要考慮可操作性。財務報告真實而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變動及現金收支等情況,是為相關的投資者、債權人等進行決策提供的可靠依據。因而,應稅收益的確認,更多的應用收付實現制;而財務會計的稅前賬面收益的確認則往往遵循權責發生制。
(二)沒有獨立的稅務會計處理標準
目前,我國還沒有獨立的稅務會計處理標準,許多規定還必須依賴于財務會計制度制定。會計與財務及稅務等法規攪在一起的現象至今還沒有重要改觀,如在企業有關財務法規中,關于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業務招待的開支標準,利潤分配程序中的“被沒收的財產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等,其實不是會計問題,而是稅法應規范的問題。另外,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所得稅是只對實際收到的股利計征,還是按股權投資比例計算的實際投資收益計征,所得稅法也未作出明確規定。因此可以看出,把兩者糅合在一起,不利于財務會計為社會有關方面提供有用的決策信息,也不利于實現稅收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
(三)沒有健全的制度法規
完備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可以保證財務會計為稅收提供可靠、及時的會計信息,為所得稅會計實施打下良好的基礎,而健全完善的稅收法規能使得所得稅會計有法可依。然而目前我國具體會計準則少,實施范圍有限。稅法與財務會計法規體系還沒有完全獨立,所得稅法比較簡單,剛性不強,不能自成一體。這些都不利于財務會計與所得稅會計的分離與發展。
(四)《規定》還不完善
1994年6月財政部頒布了我國《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對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之間差異的產生、調整、轉銷等作出了規定。在《規定》中將原列入利潤分配的所得稅改作費用支出列入損益類科目,并對應稅收益與會計收益之間的差異即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給出了兩種會計處理方法:所得稅影響會計法和應付稅款法。采用所得稅影響會計法時,既可用遞延法,也可用負債法,但《現定》對所得稅影響會計法的應用加有限制條件,即當稅前會計收益小于應稅收益時,只有在以后時間性差異轉回的時期內有足夠的應稅收益于以轉銷的企業,才能夠采用所得稅影響會計法,否則,只能采用應付稅款法進行會計處理。
總之,我國對所得稅的會計處理規定還是粗線條的。隨著具體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新的情況很快就會出現,如《具體會計準則一投資》中對長期投資重估價,基本上是按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處理,這就必須才“資產重估”涉及到的所得稅問題作出處理規定,同樣,對聯營公司和子公司投資采用權益法處理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問題也必須作出處理規定。
五、完善我國所得稅會計的措施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建立與完善所得稅會計制度尤為重要,很好的運用所得稅會計,對于緩解征納雙方矛盾,保證所得稅按時足額入庫,促進我國稅收征管和會計處理與國際慣例接軌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因此研究完善所得稅會計是迫在眉睫的課題。
(一)重視所得稅的合理避稅策劃,強化所得稅會計觀念
重視所得稅的合理避稅策劃,強化所得稅會計觀念;而稅務部門則應認真研究稅務會計方法,加強稅務立法工作,制定縝密合理的稅收政策,加強反避稅工作。只有通過不斷的避稅和反避稅斗爭,所得稅會計才能不斷地發展并得以完善。應稅收益是根據會計收益調整得到的,完善的所得稅會計,可確保企業履行納稅義務。所得稅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凈收益是衡量企業成就的主要尺度。而如何節約支出,增加收入,是今天的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決策。所得稅對企業的組織形式、財務安排、交易方式等都有影響,企業進行決策時不能不考慮所得稅這一重要因素。嚴格的所得稅會計核算,能確保企業作出正確的經營決策。
(二)制定與國際接軌的所得稅會計規范
從目前國際會計的發展趨勢來看,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務上,均傾向于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美國學者F.D喬伊和V.B貝維希對24個國家的l000家大型企業的會計實務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雖然傳統上遞延所得稅會計只用于美、加、英、澳等國家的公司,但它似乎在國際上得到認可。24個國家中不贊成這種會計做法的只有比利時、芬蘭、意大利、挪威、瑞典和瑞士6個國家的公司,占國家總數25%。連傳統上屬于大陸法系的德、法等國家的公司,也傾向于采用這種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許多學者認為,向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邁進,將是所得稅會計的發展趨勢。
(三)廣泛進行所得稅會計理論與方法的研究
在我國,對于所得稅會計的研究雖然正逐漸加深,但是總體來說還顯得不夠,研究范圍也僅限于業務的會計處理,對于所得稅的處理重視不夠。應該加大所得稅會計的宣傳力度,通過研討會、報刊雜志等多種途徑廣泛開展所得稅會計學術活動,進一步研討與國際會計慣例基本協調且具有中國特色的所得稅會計發展思路。鼓勵會計部門、稅務部門等共同探討所得稅會計的發展方向,使其符合國情,易于操作。
(四)健全所得稅會計人力資源
企業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不一致表現在許多方面,如折舊費用、工資及三項費用支出、投資收益、試營收入、利息支出、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國撥補貼、虧損彌補、減免稅收入等等,核算起來,工作量很大。現在,部分企業由于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稅務會計人員,稅務專管員的時間精力也有限,只是部分企業的納稅利潤不真實,導致國家稅源流失。因此,國家有必要明確規定,企業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稅務會計人員,在財務會計核算基礎上,另帳反映企業稅款的實現和上繳情況。這樣,既有利于國家加強稅收征管,減少稅源流失,也有利于企業重視對稅務策劃的研究,加強納稅核算與管理。
六、結論
目前,所得稅會計是我國會計的一個薄弱環節,還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在會計制度和所得稅制度相對獨立的條件下,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的差異日趨擴大。我國必須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所得稅會計理論,盡可能地縮小我國與其他西方發達國家及國際會計準則之間的差距。這樣既可以使我國所得稅會計理論和實務尋求發展,又可實現與國際的接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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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為民-淺析所得稅會計[J]-《會記之友》-2004(11)期
致謝
本論文設計在老師的悉心指導和嚴格要求下業已完成,從課題選擇到具體的寫作過程,無不凝聚著老師的心血和汗水,在我的畢業論文寫作期間,老師為我提供了種種專業知識上的指導和一些富于創造性的建議,沒有這樣的幫助和關懷,我不會這么順利的完成畢業論文。在此向老師表示深深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臨近畢業之際,我還要借此機會向在這四年中給予了我幫助和指導的所有老師表示由衷的謝意,感謝他們四年來的辛勤栽培。不積跬步何以至千里,各位任課老師認真負責,在他們的悉心幫助和支持下,我能夠很好的掌握和運用專業知識,并在設計中得以體現,順利完成畢業論文。
2016年5月1日起我國全面實施營改增,從而改變了原來的納稅申報體系,而目前財務管理專業的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也需要因此做出相應的調整與創新,本文從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存在的問題入手,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
財務管理;納稅申報實訓課程體系;創新
2016年5月1號起我國全面實施營改增,從而也改變了原有的納稅申報體系,也充分體現了政府高層對稅收的重視。作為培養的財稅人才的財務管理專業而言,一方面,增強稅收理論的教育;另一方面,由于企業的納稅申報涉及財務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因此,必須加強財務管理專業納稅申報實訓課程體系的建設。
一、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目前存在的問題
納稅申報實訓作為一門實訓課程,一般作為財務管理專業學生的專業選修課而存在,但目前該實訓課程在實訓教學中存在如下問題:
1.實訓教材內容滯后
自2016年5月1日全國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后,在此日期前出版的納稅申報實訓教材均已經嚴重滯后,無法滿足教學和實際的需要,而符合政策的新教材的出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另外,由于我國稅收政策具有不斷更新的特點,因此,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就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從而導致納稅申報教材內容可能出現滯后,并且與現實的稅收政策相脫節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教學質量。
2.教學設施缺乏
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作為一門實訓類課程,除了相應的教材外,還需要相應的軟硬件環境。在目前企業的日常納稅申報中,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直接在稅務部門的網站登錄相應的納稅申報系統中進行申報,并且每家企業必須配備稅務部門認證的CA證書。而在高校的納稅申報實訓中,由于無法登錄稅務部門的納稅申報系統,因此,只能通過下載相應的納稅申報表進行簡單的填列,但是單獨的納稅申報表無法體現納稅申報的系統性,因此,納稅申報系統的缺失導致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仿真性有所不足。
3.教學考核機制欠缺
當前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作為一門實操類課程,尚未形成一套合理的實踐教學考核評價體系,如果采用類似于理論課程的考核方式,如論文或者書面考試的形式都無法真正體現學生對納稅申報的掌握程度,因此,目前納稅申報考核機制的欠缺也影響了納稅申報課程的實訓效果。
二、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建設的建議
納稅申報是企業每個月日常財務處理流程中的必經程序,作為財務管理專業必須掌握的實務技能,而納稅申報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實訓課程中又必須將稅收理論與稅收實踐相結合,針對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建立雙師型及“雙導師”教師團隊
在缺乏具有時效性的納稅申報實訓教材的客觀條件下,筆者建議通過建立雙師型和雙導師的教師隊伍來應對納稅申報實訓教材滯后存在的問題。雙師型的教師隊伍,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另一方面具有相應的實務操作經驗,能夠在納稅申報實訓過程中很好地進行理論與實踐的教學,由于并未實時在納稅申報的工作一線,難免會存在信息和實訓內容的滯后。因此,就需要有“雙導師”型的教師參與納稅申報實訓的教學,而“雙導師”都來自企業或財稅部門,掌握了最新的納稅申報的信息和內容,通過“雙導師”隊伍對納稅申報實訓的教學彌補了傳統納稅申報實訓課程內容滯后的不足,同時積極推進雙師型及“雙導師”教學團隊研發符合學校和學生特點的納稅申報基礎教材和實時納稅申報政策讀本,以滿足教學的需要。
2.加強實訓設施建設
由于納稅申報實訓課程需要在特定的軟硬件環境下進行,因此高校必須投入資金從硬件和軟件兩個角度來解決教學設施的問題。在硬件方面建設方面,投資建立專門的納稅申報實驗室,模擬企業納稅申報的實體環境。在軟件方面,為納稅申報實驗室安裝專門的納稅申報模擬軟件,并且模擬稅務機關的納稅申報服務器,還原了企業納稅申報的所處的軟件環境。通過納稅申報軟硬件設施的建設并進行情景化教學,可以在納稅申報實訓課程中讓學生在實驗室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納稅人及不同稅種的納稅申報的處理,為學生日后就業能夠迅速適應企業的納稅申報環境奠定了實踐基礎。
3.協調專業課程設置
納稅申報實訓課程是以中級財務會計、稅法、稅收籌劃等課程為理論基礎,因此為了能夠使納稅申報實訓課程能夠與其他的課程很好的銜接,在財務管理專業的教學大綱的設計中,就必須調整相關課程的相關順序,建議的順序為先安排中級財務會計、稅法、稅收籌劃等課程,最后安排納稅申報實訓。
4.完善課程考核機制
由于企業的納稅申報實訓既有理論性又有應用性,因此必須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來對學生進行考核,并且合理分配兩部分的分值,通常實踐成績的比重略高,最終成績為理論考試成績和實踐成績的總和。理論方面,可以按照常規理論性課程的方式進行的書面考試或者論文考核,而考核的內容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進行。而在實踐考核方面,主要在于考核學生是否能夠運用所學知識進行納稅申報,因為,在企業實際的納稅申報中,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的時間和納稅申報表的信息填列都有明確的要求,所以,實踐成績將取決于學生通過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學習能否在模擬的納稅系統中按時按規完成納稅申報表的填制,并且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這也是納稅申報實訓課程的最終的教學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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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籌劃風險
一、引言
房地產企業投資額巨大,涉及多種不同的稅種,稅收成本在總投資額中所占的比例很高,因而房地產公司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獲利,就必須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采取不同有效的方法,在這些方法中,創造成本優勢是通用的基本手法之一,而稅收負擔的輕重是直接影響其成本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房地產企業在考慮其生產經營戰略時,必須綜合考慮稅收這一成本因素,作為財務成本很大一塊的稅收支出,如何通過稅收籌劃予以控制,對公司來說就變得相當關鍵。
二、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及依據
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其理論依據為:1.稅收調控理論與稅收籌劃稅收調控理論認為政府利用稅收調節經濟實質上是通過稅收利益差別來引導納稅主體行為使之產生正向影響,實現一定的社會、經濟目標。正是這種稅收調控使得稅收產生利益差別,從而使得稅收籌劃成為減輕稅收負擔最有效的途徑。稅收調控納稅主體行為是通過彈性稅負來誘導納稅主體行為的,因此在稅收負擔有差異或有彈性的領域,稅收籌劃是可行的。2.稅收價格理論和稅收籌劃。現代財政理論認為稅收的本質是國家提供公共產品的價格。因為公共產品的提供需要支付費用,政府就需要通過向社會成員征稅來補償。由于公共物品具有消費的非排他性,納稅人即使想拒絕該商品是不可能的,所以納稅人總是試圖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來購買該商品。所以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活動就自然產生了。3.企業契約理論與稅收籌劃。科斯的企業契約理論認為:“企業實質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企業與政府間的稅收契約就屬于其中之一。”企業逐利性和契約的可策劃性下,作為契約關系人一方的企業就有動力和機會進行一些安排,以實現企業的價值或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目標。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部分方法
房地產業所涉及的稅種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所得稅、營業稅等,房地產業的稅收籌劃,一方面需要借助其所涉及稅種的一般稅收籌劃方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利用房地產業自身的特點進行具有自身特色的稅收籌劃。在現行政策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能夠實現良好業績,獲得企業的利潤?除了進行合理的價格策略外,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下面簡要介紹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幾種方法:
1.利用公司的組織形式進行稅收籌劃,設立銷售公司。目前我國的土地增值稅采用的是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而且對于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住宅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因此,納稅人在銷售不動產或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可以適當考慮增加銷售環節,將高增值額分解成低增值額,從而降低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稅的適用稅率。增值額如果被分散的次數很多,就可以享受到起征點帶來的稅收優惠。因此,在實踐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將企業的銷售部單獨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銷售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合理的定價將房地產項目轉讓給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進行第三方銷售,從而能夠人為地調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銷售公司的增值率,通過籌劃使得企業承受較低的土地增值稅。2.利用公共配套設施投入扣除《土地增值稅實施細則》規定:可以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加計20%扣除。在市場接受的范圍內適當的加大公共配套設施的投入,用以改善環境,增加賣點,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同時也能夠提高銷售價格。比如:可以在小區內有限的空間內增設體育設施,可以讓人們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鍛煉的樂趣;也可以設立會所和在頂層設立游泳池等。這樣既可以娛樂,又能夠休閑,相應的隱私也能夠受到保護。這些項目均可以列入到開發成本里進行加計扣除。
四、充分關注稅收的籌劃風險
風險管理是經濟主體通過對風險的確認和評估,采用合理的經濟手段及技術手段對風險加以控制,規避或減少風險損失的一種管理活動。稅收籌劃風險是指房地產企業涉稅行為因為沒有正確遵循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使得房地產企業沒有準確和及時的繳納稅款,從而引發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檢查、調整、處罰等等,最后導致房地產企業經濟利益的損失。稅收籌劃面臨諸多的不確定性和不斷變化的規則約束,因此其風險更難于掌握,所以,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企業可以通過采取以下措施加強風險管理:1.正確區分違法與合法的界限,樹立正確的籌劃觀。2.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形、復雜性及不確定事件的發生,稅法常隨經濟情況的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充分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在實施納稅籌劃時,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作出正確決策。3.聘請稅收籌劃專家,提高稅收籌劃的權威性,可靠性,科學性。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是一門綜合性學科,涉及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能性,需要專業技能高的籌劃人員來操作。4.力求整體效益最大化。籌劃時,不能僅僅緊盯住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
參考文獻
1 李大明,論稅收籌劃的稅收理論依據,財政研究,2003年第5期.
論文摘要:建立有
我國是當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按國際通用標準,60歲以上人口占人口總數的10%以上就屬老年型國家,而我國1999年已經步入了這個行列。
企業 年金是企業實施養老保險計劃中一項重要工作,政府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和約束,鼓勵和推動企業 發展 年金,主動為養老保險增加投入,可以通過立法,推動建立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養老保險制度。
3.2 提高社會對養老保險的關注與重視
社會對養老保險的關注和重視主要來自已經退休的人群和接近退休的人群,我們要大力宣傳養老保險的意義,積極推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
3.3 提高人們主動參與養老保險的認識
我國傳統的“生兒養老”的家庭養老觀念是根深蒂固的,許多人寧可把錢放在家里,也很少買保險和進行養老保險投資,要解決這一問題,除了要健全養老保險的 法律 和制度,還要大力宣傳養老保險的好處,企業年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可以帶來投資收益的復利增長,補償通貨膨脹帶來的個人實際收入下降,提高老年生活質量等,員工和企業 自然 愿意接受企業年金并樂于推動。從而,加快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深入發展。企業職工要想提高退休待遇,必須走企業年金的道路。企業年金對提高養老保險征繳額,完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減輕政府負擔有著重要意義。
3.4 完善我國的企業年金和稅收優惠措施[2]
實行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提高企業和個人繳納企業年金的繳費率,是發展企業年金的一項關鍵性激勵措施。稅收優惠使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能夠獲得規避稅收、增加收益的好處,因此是政府鼓勵企業年金發展的最有效措施。
給予企業以年金上的優惠政策,可以提高員工在養老保險的實惠。例如企業和員工分別為該企業年金計劃繳費100元,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率分別為33%和20%,投資收益的稅率為20%,員工計劃在三年后退休,采用企業年金投資管理模式的啟示稅前名義投資回報率為10%。
3.5 強化企業年金可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企業年金能夠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是以年金方案中運營年金資金直接或間接持有自身企業股票為基礎的,這種做法將企業與員工更緊密結合在一起,增強了員工的企業主人翁責任感,更能促進生產效率的提高。
3.6 完善我國企業年金模式建設
就我國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現狀,我國的企業年金的發展應鼓勵dc計劃與db計劃的共存模式,開發多種年金計劃條款,實行混合型計劃,增強制度的適應性,以滿足多樣化的養老需求。
3.7 加強養老保險人才隊伍培養和法制建設
企業年金需要有專業機構和專業人才進行管理和運營。我國要加快補充養老保險隊伍培養和專業投資機構建設;要加快保險業和資本市場的開放步伐,大力引進外資、人才和國外專業投資機構,加快企業年金市場化和國際化。加快制定企業年金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為企業年金的發展創造穩定的、公平的外部環境。
參考 文獻
論文提要: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自身經營或投資活動的適當安排,在不妨礙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達到稅負最小化的目標。本文首先介紹了稅收籌劃的概念,以及稅收風險的概念和特征,針對稅收風險提出了防范的措施。
稅收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即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或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因此稅收籌劃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首先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預測籌劃成本和籌劃收益。所謂籌劃收益指的是納稅人因稅收籌劃而取得的稅收利益,通常是由于采取稅收籌劃方案而減少的稅收,而籌劃成本指的是因選擇籌劃方案而付出的額外費用或放棄其他方案的機會成本。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及特征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企業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前選擇和規劃,利用稅法給予的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選擇與優惠政策,選出合適的稅收方法,從而使本身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的一種行為,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行為過程。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特征
1、政策導向性。稅收是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國家的產業政策、生產規劃布局均體現在稅法的具體條款上。屬國家鼓勵的產業往往少征稅款;屬國家需要限制的產業,則大多加重征稅。而企業稅收籌劃,則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的,以稅法為依據,并在深刻理解稅法精神和有多種應稅方案可供選擇的情況下,做出繳納稅負最低的抉擇。
2、選擇最優性。因為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為此某項經濟行為,當稅法有兩種以上的規定可選擇時,或完成某項經濟活動有兩種以上方案供選用時,就存在稅收籌劃的可能。也就是說,企業稅收籌劃就是在若干方案中選擇稅負最輕或整體效益最大的方案。
3、事前籌劃性。稅負對于企業來說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說,在應稅義務發生之前,企業就可以進行事先的籌劃安排。如可利用稅收優惠規定,適當調整收入和支出,對應納稅額進行控制等。這從稅收法律的角度來講,稅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從理論上講,應納稅額也應由法律明確規定,但目前法律所規定的卻僅僅是稅收要素,如納稅主體、征稅對象、稅基、稅率、稅收減免等,而無規定納稅人稅基的具體數額,這就給納稅人通過經營活動來減少稅基提供了可能。
4、成功性不確定。企業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先安排,涉及較多的不確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時,企業稅收籌劃的經濟效益也是一個預估的范圍,不是絕對數字。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盡量選擇成功概率較大的方案。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
(一)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定義。風險是預期結果的不確定性,風險不僅包括負面效應的不確定性,還包括正面效應的不確定性。稅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決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結果同樣具有不確定性。稅收籌劃風險是籌劃結果的不確定性。風險管理中人們更關注的是風險的負面效應,即風險可能帶來的損失。因此,對稅收籌劃風險我們還可以這樣理解:稅收籌劃風險是納稅人的財務活動和經營活動針對納稅而采取各種應對行為時,所可能出現的籌劃方案失敗、籌劃目標落空、偷逃稅罪的認定及其由此而發生的各種損失和成本的現金流出。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對稅收籌劃風險成因及其防范進行研究,從而達到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減小風險損失,提高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是指稅務籌劃者利用國家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活動以達到減輕稅負目的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總體上看,政策風險可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第一,政策選擇風險。政策選擇風險,即錯誤選擇政策的風險。企業自認為所作出的籌劃決策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或法規,但實際上可能會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受到相關的限制或打擊。由于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顯的時空特點,因此稅務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第二,政策變化風險。國家政策不僅具有時空性,且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其時效性也日益顯現出來。
2、不依法納稅的風險。選擇納稅核算方法是進行稅務籌劃的重要手段,有時納稅核算方法從表面或局部的角度看是按規定去操作了,但是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漏稅、避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如某服裝廠接受個體經營者代購的紐扣,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購手續,被稅務機關確認為接受第三方發票而受到查處就是一例。
3、信息風險。對于那些綜合性的、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稅務籌劃業務,納稅人通常聘請稅務籌劃專業人士,如注冊稅務師來進行。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往往會使稅務籌劃處于盲目狀態。如果稅務籌劃專業人士對納稅人了解不夠或者納稅人故意隱瞞有關信息,就會導致籌劃人員提出不當的方案,從而發生信息風險。
4、籌劃方案不被稅務機關認同的風險。進行稅務籌劃,由于許多活動是在法律的邊界運作,稅務籌劃人員很難準確把握其確切的界限,有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本來就很模糊,比如稅務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等,況且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可能導致納稅人實施的稅務籌劃方案不被稅務機關認同的風險。
5、投資扭曲風險。建立現代稅制的一項主要原則應是稅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則,納稅人不應因國家征稅而改變其既定的投資方向。但事實上卻并非如此,納稅人往往因稅收因素放棄最優的方案而改為次優的其他方案。這種因課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投資行為給企業帶來機會損失的可能性,即為投資扭曲風險。這種風險源于稅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說,稅收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越大,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三、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
針對上文提到的稅收籌劃風險,提出了以下防范措施:
(一)提高稅務籌劃的風險意識。確立法制觀念,認真選擇,避免籌劃手段選擇上的風險。稅務籌劃的規則決定了依法籌劃是稅務籌劃工作的基礎,嚴格遵守相關稅收法規是進行籌劃工作的前提,一項違法的稅務籌劃,無論其成果如何顯著,注定是要失敗的。這就要求企業自身應做到依法誠信納稅,辦理稅務登記,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核算系統,完整、真實和及時地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準確計算稅金、按時申報、足額繳納稅款,樹立風險意識。
(二)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變化趨勢。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復雜性,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因此,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到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再作出決策。即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規范更頻繁。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涉稅事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立法宗旨,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確保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在稅收法律的范圍內實施。
(三)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稅收政策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因此進行稅務籌劃就是要不斷研究經濟發展的特點,及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這也要求不斷增強籌劃人員素質,使他們對稅收政策有很好的了解,同時也可避免籌劃具體執行上的風險,這就要求籌劃的決策者和執行者必須夠“專心”,一方面要提高籌劃工作的專業化水平,根據企業的經營規模和具體需求,專心培養使用或聘用專業化的籌劃團隊,優化籌劃隊伍的素質結構,使其能力得以充分發揮;另一方面要給予籌劃隊伍足夠的信任,盡量減少對籌劃具體操作的人為干擾,使籌劃人員能專心開展工作,從而將籌劃執行過程中的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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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教師;納稅管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中國知識分子越來越受到尊重,社會地位得到不斷提升,作為中國知識分子最典型代表的高校教師,其個人收入也得到了明顯提高,社會輿論對于部分收入畸高教師個稅納稅問題的關注程度、稅務部門和高校財務部門對于教師個稅征管工作的難度,也伴隨高校教師收入和個稅納稅額快速增長而不斷提高。本文將就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一、我國高校教師個人收入的現狀及特點
近10年來,我國高校教師的收入呈現顯著增長的態勢。有統計顯示,2003年全國高等學校教師年平均工資超過2.33萬元,在總體收入提高的大前提下,我國高校教師在個人收入上也體現出一些重要的特點。
(一)、收入的個體差異顯著,呈現兩級分化的特點
高校教師的工資性收入主要來自工資和崗位津貼。就此而言,也明顯具有拉開不同技術級別之間收入差距的傾向。以國內某211工程高校為例,最年輕的教師與老資格的在崗教授之間的最大工資差距約在3.3倍之內,學術地位最高的在崗教授的校內津貼與剛剛碩士研究生畢業任助教的校內津貼相比,級差達16.7倍。將制度性工資與校內津貼兩項相加,學術地位最高的老教授與新助教之間的收入差距拉大到7.7倍。因此校內津貼制度的政策傾向也是在拉大不同級別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差距。
教師從享有的社會資源中所獲經濟收入,也明顯地呈現出 "馬太效應"。即越是已獲得較多社會資源的人,越能獲得更多社會資源,獲得的社會資源越多,則越能從中獲得更多的經濟收入。而獲得社會資源的多少,主要取決于每個人所擁有的權力資本和經濟收入之后,他們就同時從總體上成為追求社會穩定發展的社會階層學術資本、社會關系資本,而且這三種資本又是相輔相成的。所以,高校教師中由于每個人享有的綜合資本的拉大,導致各自獲得的社會資源量相差越來越大,進而導致經濟收入的差距也越拉越大。
(二)、收入來源廣泛,工資性收入比例不斷降低
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入,高校與社會的聯系程度逐漸提高。高校教師已經不再僅僅局限于“象牙塔”內的有限區域。一些與社會和市場直接需求關系密切的應用性學科的教師,往往能得到更高的經濟收入。有些社會地位和學術聲譽比較高的教師,還參與到社會經濟的其他領域。此外,還有一部分教師通過各種形式獲得工資以外的各種收入,如自辦公司收入、稿費、咨詢費、評審費等等。 隨著 收入來源的多元化,要求稅收監管及代收代繳部門在監管方法上也更為合理、科學,避免稅款的流失。
(三)、存在一定程度的隱形收入和灰色收入
在合理正當的個人收入之外,一些高校教師還存在一定程度的隱形收入。普遍存在的是,部分教師將本屬于個人消費的支出,通過開具與科研投入有關的發票,納入到科研經費進行報銷。例如,報銷在某大型購物商場一次性購買十余個打印機硒鼓的發票;研究基礎學科的教師到海南、桂林等旅游勝地進行調研等等。由于財務制度的不健全、監管力度的不足,導致了這些不正常現象的出現。
二、當前高校教師個稅征繳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人自行申報比率較低
在我國目前的個稅征管體系下,個人所得稅采取以單位代扣代繳為主,個人申報為輔的繳納方式。用這種方式征收能有效地降低稅務部門的征收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這也是國際上大多數國家所采用的征收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我國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群,適用于自行申報納稅的方式。實踐中,這種方式的成功需要依賴于大家納稅意識的提高。以天津市為例,2007年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僅有3.5萬人,與稅務部門掌握的應申報人群的數字相差較大。由于高校教師收入的特點,部分高收入教師的收入多數屬于應自行申報的非工資性收入,其實際的申報效果則不得而至。
(二)、高校財務部門作為扣繳義務人,其代扣個人所得稅工作量大、扣繳難度大
以國內某著名大學為例,全校教職工超過4000人,全部的工資性收入、津貼以及其他補貼收入都通過校財務部門統一發放,而該校的直接從事個稅扣繳的財務工作人員僅10余人,其每月的個稅扣繳工作量應該是相當大的。另一方面,由于學校的科研經費、培訓收入等試行二級學院自行收支,而二級學院相關會計人員在個稅扣繳問題上往往不夠重視,導致扣繳工作難度增大。
此外,由于高校教師收入中的勞務費、稿酬等在界定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在使用稅率上也往往難以把握。導致部分教師的各類隱形收入和灰色收入在監管上更加困難。
三、高校教師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問題的對策思考及解決方法
(一)、高校財務管理部門作為個稅代扣代繳的責任人,須嚴格執行稅法規定
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是國家法定的個稅代扣代繳的責任人,為了提高個稅代扣代繳工作的效率,可以由稅務部門定期對高校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同時明確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以加強對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法律約束,高校財務部門自身也需要對個稅扣繳工作提高認識,強化自身的使命感,明確個稅代扣代繳工作對于國家稅收和財政的重要性。
(二)、高校財務管理部門須加強與教師的溝通,加大稅收政策的宣傳力度
高校個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順利進行,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廣大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的提高。因此,需要高校財務部門及代扣代繳責任人深人稅法知識宣傳,提高廣大教師的納稅意識,降低工作的難度,一方面向高校教師進行稅法知識的宣傳,更重要的是對自身扣繳工作的重要性進行宣傳,避免將財務部門與教師群體對立起來。對于積極進行個稅納稅的納稅人,可以樹立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力爭在高校內形成依法納稅光榮的輿論導向。建立個人所得稅遵守情況評價體系,將其與職位的升遷、先進的評選、執照的申領與年檢掛鉤,以此約束個人納稅行為、督促其依法納稅。
(三)、高校財務管理部門須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繳的硬件和軟件
稅務部門在完善自身信息化建設的同時,可以幫助完善扣繳義務人扣繳系統的建設,進而實現稅務部門、扣繳義務人、銀行系統、個人信用系統的聯網,能完成對稅源的有效監控,達到收入一-申報一-繳納一-監控一體化,實現數據、資料的共享與動態處理。
(四)、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劃分個稅監管重點,減少個稅監管的盲目性,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
對于個稅的監管而言,實際上需要重點進行監管的人群并非高校教師的全部。占高校教師相當大比例的青年教師,包括助教和講師,其收入相對不高,構成了高校教師群體收入的金字塔底端,而占比例較少的教授、特別是知名教授則應該成為個稅監管的重點。有針對性的區別個稅的監管對象,有助于集中有限的人力資源,減少個稅監管的盲目性。
四、高校財務管理部門應通過納稅籌劃進行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合理合法地調整高校教師的稅收負擔
(一)、設計合理的薪酬體系,降低高校教師稅負
根據高校不同的基本薪酬體系,現在假設:
條件一,在240課時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為2400元,每課時的課酬為50元,按每月實際完成的課時量計發課酬;高校乙采用業績津貼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與津貼為3400元,每年需完成240課時的工作量,未完成標準課時的按照每課時50 元的標準扣發津貼,超課時部分按每課時50元支付酬金,學年末與當年的獎金、年底雙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課酬外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7000元,在12月份發放。在下表中我們列示了兩種不同薪酬體系下教師每月的收入和應納個人所得稅情況。
條件二,在360課時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為2400元,每課時的課酬為50元,按每月實際完成的課時量計發課酬;高校乙采用業績津貼制,規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資與津貼為3400元,每年需完成360課時的工作量,未完成標準課時的按照每課時50元的標準扣發津貼,超課時部分按每課時50元支付酬金,學年末與當年的獎金、年底雙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課酬外高校甲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7000元,高校乙年底雙薪與獎金數額合計為13000元,在12月份發放。在下表中我們列示了兩種不同薪酬體系下教師每月的收入和應納個人所得稅情況。
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到,由于每位教師在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內課程時間的安排不均衡,因此在全年總收入相同的情況下,每月實際收入不同,由此造成這兩種薪酬體系的稅收負擔不同,業績津貼制的稅負要低一些。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業績津貼制下,各月的收入比較平均,年終所發放的超課時津貼可以和全年一次獎金合并在一起按照國稅發[ 2005 ]9 號文件納稅;而采用基本收入加課酬制,由于高校在寒暑假期間以及學期末的課程很少,大部分課程集中安排在3 月~6 月以及9 月~12 月,再加上有些課程需要集中上課,以及指導學生論文的酬金集中在六月份支付(雖然教師于每年的3 月~6月份指導論文,但指導論文的酬金往往是在指導論文結束后一次性發放) 等因素,使得教師各月的收入不均衡,從而增加教師的稅收負擔。
為此,從降低稅負角度來說,建議高校采用業績津貼制。采用這種薪酬體系至少有兩個優點: (1) 從總體上降低高校教師的稅收負擔; (2) 從管理上來說,業績津貼制易于操作,而且更易于理解。如果高校不具備采用業績津貼制的條件,或者教職工不愿意采用這種薪酬體系,可以采用一種介于業績津貼制和基本收入加課酬制之間的薪酬體系―――即按照每學期的總課時(含指導論文等折合工作量) 除以6 (如果寒暑假有假期津貼的話,則除以5) 確定每個月的課時量,以該課時量乘以標準課酬確定每個月的課酬收入(即一個學期內每個月的課酬收入相同) ,然后加計基本收入確定每月收入總額,學期末再按照實際完成工作量與計劃工作量之間的差異進行調整,多退少補。此處需要說明的是,由于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元旦節等法定假日所耽擱的課程不調減實際工作量。
(二)、將部分工資、薪金適當福利化
一般來說,教師的工資、薪金收入超過2000 元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高校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式降低計稅工資、薪金所得,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 (1) 提供交通便利。如開通班車、免費接送教職工上下班,或者每月報銷一定額度的交通費用。(2) 根據國家教委制定的教師居房計劃,盡力解決教師住房問題。(3) 為教職工購房提供一定期限的貸款,之后每月從其工資額中扣除部分款項,用于歸還貸款,這樣可以減輕教師的貸款利息負擔。(4) 為新調入教職工提供周轉房。(5) 提高教職工的辦公條件,為其配備辦公設施及用品,比如為教職工配備筆記本電腦及電腦耗材等,但在操作中要注意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所有權屬于學校,列入學校的固定資產,教職工擁有使用權,教職工調出學校時要將相應的物品歸還學校。如果所購置的辦公用品所有權歸個人,則相當于對教職工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要按照物品的價值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6) 每年為教師報銷一定額度的圖書資料費用。
(三)、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
在稅法中規定了有關的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時,財務部門的相關人員要通曉稅法,注意相關規定的最新變化,以期最大程度地利用相關稅收優惠減輕教師的稅收負擔。
結束語
高校財務部門是稅務機關和高校教師中間的橋梁,既要嚴格扣繳,又要熱情服務。通過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進行稅收籌劃,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抑制偷漏稅行為,降低稅收成本,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納稅籌劃改變了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有利于發揮國家稅收的調節經濟杠桿的作用,促使國家稅法及國家稅收政策不斷改進和完善,從長遠來看最終增加了國家的稅收收入總量。搞好高校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已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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