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2 09:33:1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民法與法律意識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法律意識淡薄;宣傳;制度層面;基層政府
一、簡析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
1、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總體上講,農民法律意識、觀念淡薄。不懂法、不學法、不學法、不守法的現象普遍存在。農民對現代法律的精神和價值感悟不深,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中處于被動地位,缺少主人翁意識,不知道或不敢于不善于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許多農民確立自己的行為預期時,習慣于依賴傳統倫理和鄉土規范確立的行為規則,而不尋求法律所提供的制度資源。所以當前,農民對法律的性質、功能、態度和信念上還存在偏頗之處。
2、探究農民法律意識形成的原因
首先,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緣由于深處的歷史文化環境。農民一直生活在封閉落后的農村,受教育程度低,接受信息少,加上簡單的生產生活方式所形成的簡單的思維,易于繼承傳統的積淀,信奉人治,忽視法治。他們把生活上的種種不幸遭遇,多歸結為命運,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還是忍讓求全,不愿意表白自己的觀點和想法。
其次,宗族法等內部規定也影響著農民的思維規則和模式。以家庭、家族為單位的農村群體,更注重因鄉、村締結的鄰里關系,重親情、鄉情,習慣接受傳統道德風俗管理,不愿涉及法律參與。
再次,農村生產力水平低,農村法治化缺乏必要的物質支持。所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在貧困的情況下很難要求農民有較高的思想意識覺悟。有學者曾提到,農民面臨的簡單的經濟關系使農民親近法律還缺少利益的驅動,其所處的利益格局尚不足以刺激他們自發的權利覺醒。
最后,制度層次上,農村法律的制約性也影響著農民的法律意識。在立法上關于農村及農民的方面仍然薄弱,而農村的法治宣傳工作力度及影響力不足,也不利于農民學法懂法意識的形成。
二、 加強農村法治化進程刻不容緩
中國法治化過程是漸進發展的過程,要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過家的價值目標,必須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然而,中國在推進法治與建設現代民主國家的進程中,不能忽略近9億農民在農村的國情,農村的法治氛圍和農民的法律意識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中國法治化的進程,沒有農村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整個國家的法治化。
1、探究法治化進程的制約因素
(1)農村法治建設不夠健全。目前我國農村工作的立法主要涉及管理法層面,而對于農民的具體權益的保障和一些與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的立法還有待完備。加強和諧農法制建設,必須不斷完善與農業、農村和農民有關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做到有法可依。
(2)基層政府行為失范。一些農村基層干部在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重視農村經濟建設而輕視農村法制建設,認為“經濟要上、法律要讓”,在執法中侵害農民利益的事時有發生。為農村提供基層法律服務的工作思路不明,運作機制欠缺,社會糾紛調解體系不健全。
(3)農村法制宣傳薄弱。現代法治國家的基礎是公民的法律意識較高,法律意識作為法治實現的文化和心理基礎,成為影響農村法治化進程的重要因素。有些地方的法制宣傳教育,偶爾也是走過場,完成任務而已,而農民對現行的法規知之甚少。農民的思想文化的熏陶不夠,對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興趣低迷,也多是敷衍了事。
(4)執法環節上存在諸多問題。一些執法人員素質偏低,法律知識不健全,會導致偏差;而也存在、越權違法的行為影響司法機關的形象,造成法律權威不被農民重視。
2、堅強強法治化進程的必要性
首先,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是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國家的命脈,而農村法治建設的狀況,也關系到整個國家的法制建設。
其次,法治化進程的推進,是發展農業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市場經濟要求參與者誠實信用、公正平等,法律也規定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權利義務關系,農村法治建設,會提高農民的法律素質,規范法律行為,以確保農村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
再次,農村法治化的深入發展,是穩定農村的助推器。和諧的社會環境,不僅穩定秩序,而且促進經濟法治。市場經濟的發展,會出現為盈利為目的各種投機或違法性的行為,同樣農村的發展也避免不了各種矛盾,而法治的深入,會有效的制止不穩定因素的增長,促成農村的和睦與發展。
三、積極推進法治化建設,構建新農村新面貌
當前,我國農村地區,農民法律意識普遍淡薄,不利于農村經濟、文化和政治秩序的和諧發展,而法治意識也潛移默化的影響著農村法治化進程,進而關系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建目標的實現,所以,當前,推進農村法治化建設是農村發展的重要課題,也對新農村建設有著深遠的意義和影響。
首先,國家和地方有關立法部門必須提高對農村立法必要性的認識,要站在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動和諧社會構建的戰略高度,認識對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立法問題,使農村工作的各個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立法要結合我國農村的實際,在立法過程中,多聽聽農民群眾的意見和反映。注意尊重農民的合法權益,尊重民風習俗,同時還要考慮農民的消化能力和接受能力。
其次,行政管理方面,一是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的培養,組織廣大農村基層干部深入、持久地開展學習、宣傳、貫徹農業法律法規,提高其理論修養和業務能力,增強其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完善鄉鎮政府的執法行為,確保執法的公正、公平性。政府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明確行政活動權限和責任,加大法律制約和監督,認真解決農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法提高行政水平。
時代的不斷變遷,社會的快速發展,推進農村法治化進程已成為新時期農村社會秩序的一種規范,農村政治的民主化、經濟的多元化以及文化的發展都需要法治的支撐,中國農村正由政治秩序向法治秩序轉換,中國的法治化將是農村現代化不可缺少的制度內容。(作者單位:華北電力大學)
參考文獻:
[1] 包山虎,論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特征[A].2004,(11)
[2] 熊哲文, 試析農村法治化進程中的制約因素。
[3] 于鳳乙 高俊霞,農村法制建設刻不容緩。
[4] 王國奇,加強農村法制建設,促進農村法治化進程。
一、民法上的生育權:一項獨立的人格權
生育現象與人類自身一樣具有廣泛而悠久的存在歷史,生育是人類延續和其親屬關系的基礎,是自然人最基本的普遍需求,然而作為法律權利的生育權則是晚近才發展形成的。生育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民法上的生育權,是指在法律及公序良俗的范圍內自然人所享有的以生育利益為客體,以自主決定生育與不生育、知悉相關生育信息及保持生育健康為主要內容的權利。關于民法上生育權性質,學界主要有“人格權說”、“身份權說”及“夫妻共有權說”。筆者主張應將生育權界定為一種人格權,因為它符合人格權的基本要求,具備人格權基本特性:其一,生育權具有固有性。生育權是自然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始于出生,終于死亡,不以一定身份關系為前提。生育權的主體包括男性和女性,不能因為生育方式的不同及男性行使生育權的困難,就對男性生育權的存在予以否定,否則有違男女平等的精神。但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權享有不等于生育權實現,生育權的實現必須同時具備生育權利能力和生育行為能力。一個人雖沒有完全行為能力或欠缺行為能力,但仍然具有權利能力。其二,生育權具有專屬性。生育權只能為權利人所享有,不得轉讓、拋棄、繼承,與主體相伴始終,不得與權利主體相分離。生育權的行使雖需要他人配合,但并不能共享。其三,生育權具有絕對性。生育權的絕對性即對世性,指生育權無需通過義務人實施一定行為即可實現,并可以對抗不特定人,在不違反法律及不侵犯第三人權利的情形下,可以向任何人主張,權利人可直接支配人格利益,僅憑自己意志即可行使權利。其四,生育權具有必備性。人格權的必備性是指人格權是維護主體作為法律上的人所必須具備的,一旦喪失,就不再具有獨立人格。生育權,作為一種自由權,它體現的是人的意志自由、身體自由和行為自由,而意志自由、身體自由和行為自由是人作為人應當具有的權利。生育權所體現的意志自由是主體精神存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個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對維護主體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及培養主體獨立的人格意識是不可缺少的。目前,將生育權界定為人格權,已得到多數學者的認同,比如在徐國棟教授主編的《綠色民法典草案》中,生育權便規定在人格權中,即任何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都有生育子女的權利。夫妻雙方各自享有生育權,一方不得妨礙他方的此等權利。
二、“婚姻法解釋(三)”第9條評析
“婚姻法解釋(三)”第9條的規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實質是賦予了婦女自主決定生育的權利,其立法取向是值得肯定的,本條規定并不違反生育權男女平等的原則?,F代民法中的人,作為強者、弱者的差異直接地得到承認的對象,強者成為若干法律上控制的對象,弱者得到保護?!白鳛閷儆谌说臋嗬?,人格權得到強調,不是一切人均平等地對待,而是向保護弱者、愚者的方向大大地前進了”,法律的中心轉移到弱者。女性在懷孕、生產和撫育子女的過程中承擔比男性更多的風險和艱苦困難,期間胎兒和她的身體是容易受損的,這個過程中她要承擔著生育的風險及由此帶來的生命的損害,女性自身決定終止妊娠是其保護自己身體生命健康權的舉措,所以更多的賦予女性生育自由,體現了對女性的人文關懷和特殊保護,是法律公正性的體現。
“婚姻法解釋(三)”第9條規定“夫妻雙方因生育問題發生糾紛,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也就是說,在丈夫的生育權不能實現時,是可以以此作為離婚的理由。法律在“保障妻子享有是否做人工流產的決定權時,也要保護丈夫的生育權,丈夫有權知道他的妻子是否愿意為他生育子女,或者是否有權尋找一位更愿意為其生育子女的妻子”。生育沖突多發生在婚姻家庭內部,而且涉及人身利益,很難強制執行,當事人平等協商是處理生育權問題的最佳方式。但在一方權利不能實現之時,法律只能采用排除權利實現障礙即解除婚姻的辦法,使婚姻中的一方另外創造條件實現他的權利,來解決這一權利沖突。這樣也有利于保護女性。即使法院判定不準離婚,許多不孕妻子由于仍處于弱勢在現實中也可能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冷暴力,不利于保護她們的權益。將夫妻生育權的沖突納入判決離婚的理由中以保護男性的生育權,這種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參考文獻:
[1]王利明.人格權法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32~36.
關鍵詞:民族文化;創意;機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F592.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31-0189-02
一、文化創意旅游產業發展的機理分析
文化創意產業與傳統旅游產業的互動導致了兩大產業的融合,融合的機理是:通過對各自產業價值鏈上的價值活動進行細分,識別出價值活動的優劣勢,借助原創者的智慧和新的技術手段,以產業之間價值鏈滲透或延伸的方式,進入彼此的傳統產業活動領域,再結合其內部價值活動對兩大產業價值活動進行優化重組、整合及創新,最終優化整合而成涵蓋有兩大產業核心價值活動的新價值鏈,實現兩大產業的融合化發展?!拔幕焙汀皠撘狻笔莿撘猱a業的核心要素,決定著創意產業的發展。因此,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傳統旅游產業發展(結構升級與可持續發展),本質上是文化和創意對旅游產業價值鏈的滲透、輻射和延伸,促使旅游產業價值鏈增值和增殖,其機理如下:
①豐富資源種類;改善資源組合;優化旅游品牌基礎。②旅游產品層次化、系列化、高品位化。③加快要素流動;拓展客源市場。④增強旅游時尚;擴大游、購、娛的消費比重。⑤改善旅游消費模式;提高消費技能。⑥激發文化認同與民族文化自信。⑦增加客流量。⑧完善區域功能。
二、民族文化創意旅游產業發展模式
現代產業發展模式的本質是結構主導型的發展,即以產業結構變動為核心的發展。文化創意旅游產業的發展模式是:用創意挖掘旅游資源,以資源開發促使產業結構升級;用創意創造旅游產品,以產品創新促使產業結構升級;用創意強化旅游營銷,以市場拓展促使產業結構升級;用創意引領旅游消費,以消費促使產業結構升級,在這種新型的發展模式下,生態、經濟、文化和社會得到可持續發展。
裂變效應:旅游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實現產業可持續發展。
文化創意旅游產業發展模式圖
(一)用創意挖掘旅游資源――優化資源組合,重塑產業品牌基礎
旅游產業是一種資源依托型的產業,盡管出現了網絡旅游、虛擬空間旅游等新型的旅游形式,但它們仍是建立在或實或虛的旅游“資源”基礎之上。
1.用創意挖掘民族文化旅游資源,既包括對遺失于現實生活,但“存活”于典籍的具有旅游開發價值的民族文化資源的搶救、整理、呈現,也包括對已經開發利用的民族文化資源做更深層文化價值的探索和研究。“挖掘”意味著民族文化的存真性,要在挖掘整理的基礎上突出民族味、親切度,篩選出核心文化價值,圍繞核心價值開發出層次性、系列化和高品位的文化旅游產品,重塑民族文化旅游產品和產業品牌形象。
2.用創意挖掘民族文化旅游資源,要針對民族文化的三個層次:物態文化、行為文化、心意文化,采取“大同小異”的挖掘開發方式。所謂“大同”是指對文化旅游資源的挖掘和開發要體現一個共同的主題,“小異”是指不同層次的民族文化,其表現形式要多樣化。對物態文化,要側重于借助可視文化載體“全方位”的“展示”;對行為文化,要側重于其互動性價值的充分發揮,要精心選擇與旅游者的互動方式;對心意文化,要強調 “氛圍”的營造,側重于旅游者心境體驗的滿足。
3.用創意挖掘民族文化旅游資源,還包括對文化旅游資源的集成與創造性整合,達到優化旅游資源組合的目的。比如通過提取“優生單元”的集成方式來優化資源組合。
(二)用創意創造旅游產品――促使產業增值,增強核心競爭力
1.用創意創造民族文化旅游產品,要選準切入點,突出產品的層次性。如對民俗風情旅游資源可從多個切人點進行創意規劃和開發:觀覽、參與體驗、知識教化等。
2.用創意創造民族文化旅游產品,要提煉主題,突出產品的系列性。旅游體驗主題是對旅游產品及其相關因素進行組合所形成的內在的、統一的基調,既是旅游地核心理念的體現,也是旅游個性化的依托。旅游產品的主題越鮮明,就越有利于創意主體分層次、多視角地進行展示和設計,通過強化、充實、剪裁、協調、烘托等創意手法,使其內涵得到充分發揮,為旅游者創造出層次豐富而深刻的旅游體驗。
3.用創意創造民族文化旅游產品,要豐富文化內涵,突出產品的高品位性。旅游產品品位的高低與旅游產品中的文化含量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創意將大量的符號與象征元素(如品牌等)運用在產品的生產與消費過程中,讓產品成為文化意義的承載者。用創意創造旅游產品應體現出異地和異時的文化風格,獨立的文化主題,突出旅游產品和旅游場景或旅游環境的文化性;要凸顯創意旅游產品對文化旅游需求的多元“文化格次”的關懷與滿足。
(三)用創意強化旅游營銷――增加產品渠道,拓展客源市場
1.構筑產品競爭優勢,用體驗的思維創造旅游產品?!白詈玫膹V告是滿意的顧客,最好的營銷是旅游者的口碑”,旅游者的口碑來自于對旅游產品的體驗。旅游體驗不是自發的,而是由體驗環境(即旅游產品)誘發的,因此,體驗營銷需要旅游企業從旅游產品與服務的生產者轉變成為體驗的策劃者,要將旅游者感覺、感受、甚至思維等訴求于旅游產品的創造,構筑競爭優勢。
2.選準旅游營銷的載體和突破口,用發散的思維進行營銷組合。旅游產業的綜合性決定了旅游營銷手法的廣泛性,要選準旅游營銷的突破口和載體,就必須運用發散性的思維,將所有有助于旅游營銷的要素都納入旅游營銷的范圍。此外,旅游產業具有交叉活性,在旅游產業與社會、經濟、文化與自然等各方面的交叉點上,不斷碰撞出靈感,形成新的營銷創意,為旅游營銷找到新的載體和突破口。
3.建立目標市場顧客的品牌忠誠,用彈性的思維運用營銷策略。旅游市場需求與競爭態勢變幻莫測,決定了旅游營銷是建立在營銷原理基礎之上的彈性營銷。針對不同的客源市場、不同的旅游人群、不同的產品體系,在營銷主題、營銷內容、營銷形式、營銷渠道等方面,運用不同的營銷策略。
(四)用創意引領旅游消費――升級消費結構,增強旅游時尚
商品的市場價值可分解為使用價值和觀念價值兩部分。前者由科技創造而成,是商品的物質基礎,后者因文化滲透而生,蘊涵的是文化的觀念。隨著商品日益豐富并趨向同質化,人們對商品或服務中所包含的一些無形附加物,如品位、感受、感覺、情趣、意味等更易產生“共鳴”與認同并大力追求。
一方面,創意旅游可以提高旅游產品消費中文化的含量,有助于推動消費方式的轉變和消費結構的升級;另一方面,旅游消費具有分層的特點,創意旅游模式要通過激發旅游者的潛在消費欲望,提升消費層次,拓展消費空間,此外,創意旅游還有利于培育旅游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強旅游時尚,突破傳統旅游產品的靜態和單調,吸引旅游者消費欲望,實現對旅游消費的引領,擴大消費需求,這對吸引投資,實現消費需求與旅游經濟發展之間的良性循環起著重要的作用,有助于進一步促進旅游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實現旅游經濟的持續增長。
參考文獻:
[1]王慧敏.旅游產業的新發展觀:5C模式[J].中國工業經濟,2007,(6).
[2]李經龍,鄭淑婧.旅游規劃核心內容動態分析[J].地理與地理信息科學,2005,(1).
[3]崔鳳軍.中國傳統旅游目的地旅游產品創新與發展[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2.
[4]解永秋.旅游資源規劃開發中的文化創意[J].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8,(6).
[5]吳文智,莊志民.體驗經濟時代下旅游產品的設計與創新――以古村落旅游產品體驗化開發為例[J].旅游學刊,2003,(6).
[6]厲無畏,王慧敏.創意產業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機理?模式?路徑[J].中國工業經濟,2006,(11).
[7]李秀金.旅游文化創意:載體與產業轉型[J].社會科學家,2008,(1).
按照“關于報送有關工作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組織縣食安辦、食品股、餐飲股等業務股室工作人員對圍繞我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屢屢發生折射基層防范工作仍存短板”這一主題進行了大致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情況。一是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事件多半發生在4月至7月份,中毒事件發生地區在山區地帶鄉鎮的村組,爆發場所均以家庭為主,2020年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事件共1起,發生在太擁鎮太擁村,事發原因為食用野生菌中毒,涉及人數8人,其中死亡人數為0;二是調查結果。通過現場核實,事件共有發生病例8例,罹患率88.89%(8/9),2例病例較重,無死亡病例。臨床特征:以腹瀉(8人,占100%)、嘔吐(6人,占75%)、腹痛(5人,占62.5%)、惡心(2人,占25%)、頭暈(1人,占12.5%)為主;潛伏期分布:最短潛伏期10小時30分,最長潛伏期14小時30分。人群分布:男性發病4例,女性4例,男女比:1:1;最小年齡7月齡,最大年齡52歲。
二、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一)野物難以鑒別。我縣絕大多數山區群眾歷來有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習俗,而野生蘑菇種類繁多,有毒和無毒蘑菇難以辨別,很多人是因為輕信流傳的所謂毒蘑菇鑒別方法,加上宣傳教育不到位,認為無毒才誤食的。
(二)以“野蘑菇”為主的野物種類眾多。我國已知毒蘑菇種類超過400種,多以牛肝菌科和鵝膏科為主。毒蘑菇毒性成分復雜,一種毒蘑菇常含有多種毒素,一種毒素又常常存在于多種蘑菇之中。
(三)野物中毒癥狀復雜。毒蘑菇中毒癥狀極其復雜,起初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消化道癥狀,患者自身不容發現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能及時診斷,待進入肝臟損傷時期已錯過最佳治療時期,患者死亡率極高。
(四)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存在監管盲區。機構改革后,市場監管局的監管執法力量并未按照職能劃轉、人隨事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補充,只劃轉了職能,人員和編制數并未一并劃轉,導致監管力量與監管職能嚴重不匹配,執法不到位。而且機構改革前,原質監局、食藥品局、價監、知識產權等部門在基層沒有派出機構,目前我縣的市場監管分局是由原工商所整合成立的,承擔的職能包括辦證辦照等行政許可事項、以及原工商、質監、食藥、物價等全口徑監管,還包括各類市場巡查、專項整頓、消費投訴、執法檢查、統計報表等工作。但職能擴展的同時,執法人員并未得到相應補充。*縣每個鄉鎮常住人口約2-3萬,每個鄉鎮市場主體約300戶,但全縣只設了5個分局,每個基層分局一般要監管2-3個鄉鎮、約70-80個行政村、約500-700戶市場主體,每個分局只有2-4名工作人員,由于監管面大,人員少,監管出現盲區,特別是在城鄉的食品安全等工作上存在監管不到位的現象。
(五)市場監管的效能還有待提高,干部隊伍建設還有待加強?!叭趾弦弧焙蟮氖袌霰O管局承擔著原工商、質監、食藥辦的監管職責,其種設備、醫療器械、餐飲、食品等監管領域對專業知識要求高,短時期內讓執法人員在監管任務非常繁重的情況下掌握技術性強的監管業務難度很大。
三、對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防控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充分認識誤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帶來的嚴重危害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從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高度重視預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吸取經驗教訓,加強信息溝通,嚴格落實各項防控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全力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醫療救治工作,減少患者死亡。
(二)加強信息報送,落實防控工作措施。嚴格按照《劍河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劍河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管理辦法》等規定,落實食源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と羌訌姂睖蕚洌岣哚t療救治能力。
(三)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藥品、設備、人力、技術的儲備工作,提高應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預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工作機制;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和應急隊伍的培訓,促使掌握各類食物中毒的診斷、治療和事件處置方法,努力提高基層預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的能力。
(四)加強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h食安辦積極會同縣宣傳部門、農業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有效宣傳媒體,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力度,向廣大群眾特別是有采食野蘑菇地區的農村群眾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重點加強預防野物中毒的知識宣傳。
(五)促進全員參與為依托,完善農村食品監管網絡建設。一是縣市場監管、衛生等部門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建立政府食品監管網絡平臺。通過各部門之間有效的綜合協調,進一步整合監管資源,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建立政府食品監管網絡平臺,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全員參與,健全完善群眾監督網。充分發揮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的作用,積極邀請他們參與農村食品市場監督檢查,同時發動農民群眾積極參與,構筑有效的群眾監督網,實現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全覆蓋性與時效性。三是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市場監管。市場監管、工信、農業農村局等職能部門聯合加強對農貿市場、商場、農家樂餐館等重點單位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夜市、排檔等無固定門店經營戶的巡查力度,確保不采購、經營、加工、食用野物。
一、鞏義民俗文化資源分類
鞏義民俗民風文化資源可概括為物態類民俗文化資源、制度類民俗文化資源、行為類民俗文化資源三大類。
(一)物態類民俗文化資源
鞏義市的物態類民俗文化資源主要包括民間工藝品、風味飲食以及土特產等。通過調研統計,現鞏義民間手工技藝包括根雕、織布、印染、剪紙、編織、篆刻、刺繡等31項,其中站街鎮大黃冶的唐三彩、潛彩畫、剪紙以及鞏義絞胎瓷尤為突出。鞏義唐三彩窯由我國著名陶瓷家馮先銘在黃冶村發現的,由于它專為皇宮貴族燒造明器,技術高超、品種繁多、釉色晶瑩可愛,1963年,被河南省公布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潛彩畫是一種別具一法的繪畫藝術,它的顏色在畫中潛藏著,對著自然條件的變化顏色會隨之變化,故稱“神畫“。鞏義的剪紙主題直觀,結構獨特,造型洗煉,火爆鮮艷,鄉土味濃。圖案的簡練簡到不能再簡的程度,整體結構相連不怕風吹日曬,是民風民俗的產物,是民間剪紙的活化石。
鞏義地方民眾喜面食,由于離省會鄭州較近,鞏義的餐飲風味也越來越體現出了多元化。如鞏義虎家燴面湯紅菜綠面筋斗,湯香味美,口感勁道;回郭鎮肉合外焦里嫩、香酥可口、經濟實惠;城區鎮北路的老君燒雞離骨離幫,鮮嫩脆香,不油膩、不粘連、不夾牙。鞏義土特產品種繁多,南河渡石榴,個兒大籽保,酸甜可口;魯莊鎮的星神雞蛋,皮為綠色,是環保綠色食品中的佳品;小關柿餅個兒大肉厚,無籽霜多,含糖高,久儲不干,生津、潤腸,清咽利喉等特點;南山核桃,外形美觀、皮隔均薄,出仁率高,含油量大,藥食并用,營養豐富,久食可抗衰老,延年益壽。
(二)制度類民俗文化資源
鞏義廟會,歷史悠久,每逢過年過節都會舉行廟會。文娛活動多為群眾自發組織,同時,廟會上小商小販云集,群眾邊看戲邊選購自己需要的商品。據統計,鞏義市建國前尚存古廟會267個。最特色的要數回郭鎮蘇林觀會、孝義二郎廟會,浮戲山老廟,廟會期間大戲連臺,朝山進香,人山人海,熱鬧非凡。但隨著人們思想意識的變化和經濟發展,古廟會保留至今的已為數不多,隨著鞏義經濟的飛速發展,鞏義的人們更加注重文化生活,每年正月十五的燈會和正月十九各鄉鎮的文藝匯演仍然是鞏義市民期待的項目。
鞏義雖屬于縣級市,各種各樣的禮教制度卻非常多。如:新婚之夜壓床的習俗,傳說這能保平安,保健康;在中國傳統的中秋節里,小輩都要盡可能趕到家中,團聚在長輩身旁。在中原大地娶親,都要搶時辰或搶繡鞋。這種禮制起源年代久遠,至今世代相傳。
(三)行為類民俗文化資源
行為類民俗文化資源,主要包括民間舞蹈、民間曲藝、民間體育活動等。據調查統計,鞏義的民間傳統體育與競技包括魯莊鎮的高蹺表演、河洛鎮南河渡村的旱船表演,米河鎮的舞獅表演以及民間雜技東莊秋千等12項傳統技藝。其中被譽為“中原第一獅“的鞏義小相獅舞,被河南省文化廳推選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候選項目。另外,東莊打秋千是鞏義市魯莊鎮獨有的秋千形式,它集騎秋、跑秋、翻梁秋等獨特秋千為一體的打秋千,是集秋千藝術、體育藝術、建筑藝術和雜技藝術為一體的完美藝術結合。據統計,鞏義民間曲藝大致涵蓋30個門類,其中以河洛大鼓書、說書、十八盤嗩吶尤為突出,并在民間廣為流傳。
二、鞏義民俗文化旅游現狀的SWOT分析
通過以上對鞏義市民俗民風文化資源種類的了解,綜合游客行為學、心理學等相關因素,筆者得出鞏義民俗民風文化資源的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困難與希望同在。
(1)比較優勢(Strengths)
①區位優勢
交通便利,區位條件優越。鞏義位于鄭州最近的輻射區,中原文化的發展固然離不開鞏義的發展,同樣鞏義的發展也必將提升中原文化的發展潛力,因此鞏義更應該發揮它的區位優勢,挖掘鞏義民俗文化,提升中原文化的發展。
②民俗文化內容豐富多彩,開發潛力巨大
從第一部分的介紹中,我們了解到,鞏義的民俗文化資源非常豐富,民間文學、民間信仰、民間手工技藝類資源尤為豐富,詳情請參見圖表1。鞏義不僅擁有無比豐厚的民俗文化資源,同時也是具有無限魅力的民間文化,有著巨大的開發潛力。比如河洛大鼓書,是河南歷史比較悠久的戲品種之一;小相舞獅和東莊打秋千兩大體育民俗文化,在河南有很大的影響力。這些民俗歷史悠久,影響深遠,傳播廣泛,部分優秀民俗文化資源有待發掘,開發潛力巨大。(見圖表1)
(2)發展制約(Weaknesses)
①觀賞性弱,缺乏資源整合
鞏義民俗文化旅游資源在開發過程中并未體現出真正的民俗內涵,多是一些外在的表面現象,觀賞性不強。各地區的民俗文化處于分散、獨立的狀態,資源整合度不夠,譬如:鞏義各鎮廟會隨著社會的進步,有些因人數聚集太少,逐漸被取消;河洛大鼓書也只有在局部地區傳唱度比較高,大多數地方都對此曲藝類別去向陌生狀態。同時,一些獨具特色的民俗文化資源未進行合理規劃、分類、收集和挖掘,整合效益差,使得鞏義民俗文化旅游發展緩慢,缺乏活力。
②民俗精品缺乏,深度挖掘不夠
鞏義大鼓書、小相獅舞等歷代傳承的民俗現正申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或民族民間保護工程,大多數民俗文化資源挖掘深度和力度不夠,效益低下,精品太少。
③產品創新不夠,缺乏體驗性
目前游客到河南鞏義旅游觀光時,除了到康百萬、浮戲山雪花洞、鞏義石窟觀光外,很少參與廟會、社火這類民俗旅游項目。大同小異的秧歌、高蹺、捏面人等表演形式缺乏創新意識。雖然舞獅在一些節慶活動上還比較盛行,多為經濟目的,因此并未開發成旅游產品,缺乏參與性。
(3)發展機遇(Opportunities)
①政府支持
近年來,鞏義市在發展民俗文化上,政府相關部門已認識到,要把它作為重要的產業鏈來開發,須加強旅游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優勢互補,加大對民俗風情游的扶植力度,使民俗文化煥發光彩,發揮更大的作用。2012年,在鞏義康百萬莊園舉行的“鞏義市第三屆民俗文化節“吸引如織游客,精彩的民俗文化展、“明清真人秀“、傳統婚禮禮儀展示、書法作品展等多項活動讓大家陶醉其中。
②民俗文化保護意識增強
隨著民俗文化旅游稱為一種熱潮,游客對民俗旅游的需求量不斷增大,保護、傳承與發展民俗文化,就成為了當前民俗文化旅游發展的催化劑,對于鞏義來講,若想保護,必先挖掘,畢竟民俗文化是一種無形資源,發展的最好方式就是傳承和保護。
(4)面臨挑戰(Threats)
①部分民俗文化后繼無人、日漸萎縮
在我們調查過程中,隨著人們思維的不斷轉變,不少民俗文化受到外來異域文化的影響,傳統文化的烙印越來越淡化,使得民俗文化面臨著后繼無人、日漸萎縮的局面。除了河洛大鼓書在鞏義家道頻道播出外,如潛彩畫、婚慶習俗、東莊秋千在近幾年呈萎縮狀態,有些甚至后繼無人。
②周邊區域競爭力增強
鞏義屬于縣級城市,與周邊洛陽、鄭州、安陽等地相比,宣傳力度、服務配套設施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這無形中在橫向空間上制造了一定的威脅,政府應加大民俗文化旅游的創新性與宣傳,使其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3鞏義民俗文化旅游產品開發策略
①以核心景區為依托,挖掘民俗文化旅游產品
針對鞏義市民俗文化旅游資源分布的狀況,依托鞏義市每個鄉鎮區域的核心景區,如南河渡鎮的石窟寺和黃河游覽區、康店鎮的康百萬莊園、新中鎮的浮戲山雪花洞、大峪溝鎮的青龍山慈云寺風景區等,以它們為依托,挖掘各鄉鎮的民俗文化資源,對其進行設計,作為景區內的附屬項目,貫穿于整個景區。譬如:南河渡鎮,可在當地舉辦石榴節、廟會、垂釣等活動等,結合黃河游覽區和石窟寺,使其形成特色鮮明的民俗旅游產品線路。兩者的結合,可以同時滿足游客吃、住、行、游、購、娛等需求。
②增強民俗文化品牌意識,開發特色產品
鞏義民俗文化資源很獨特很優秀,如地方曲藝河洛大鼓、民間工藝水滸英雄臉譜、口水畫、潛彩畫等等。如何更好的保護和繼承這些民俗文化,使其后繼有人,就需在產品特色上下功夫,可舉辦一些河洛大鼓說書比賽,像河南著名的節目《梨園春》一樣,使其發揚光大,或舉辦一些競技大賽、秋千大賽等,使鞏義民俗文化特色更加鮮明,增強品牌意識。
③增強游客的參與性,轉變開發模式
民俗文化更突出的特點就是具有地域性,因此可轉變產品開發模式,從游客的參與性入手,使其入鄉隨俗。將鞏義民俗文化中的禮教習俗、飲食習俗、婚慶習俗等文化轉變成民俗體驗項目,一改以往只看不參與的觀光游覽模式,感受當地的風俗及傳統。另外可以設置新穎獨特的旅游項目,如“鞏義美食一條街“、“鞏義土特產購物中心“等等。還可以在旅游線路開發方面采取“洛陽-鞏義-開封“為中心的線路,或以“鞏義石窟-康百萬莊園-龍門石窟“為中心的中原民居旅游等。
四、結語
經過對鞏義市民俗文化旅游現狀的分析和總結,筆者認為目前鞏義市民俗文化旅游產品開發尚淺,在開發策略論述中重點突出了產品開發方式及途徑。在鞏義市民俗文化旅游產品開發上應做到:發展以民俗文化為主題的休閑養生特色旅游,重點發展針對周邊市場的短線休閑旅游,策劃創意新型的民俗文化旅游產品,積極開展旅游項目多元化,促進中原旅游業的持續增長。
關鍵詞:公民法律意識;理性階段的公民法律意識;法治
Abstract:“Building a socialistic country by law”has become an essential strategy of our country's policies. However,administrating a country by law is a gradual process and is influenced by many factors,among which citizen's legal consciousness is essential and also difficult to handle,to which people,today,still don’t have a unanimous consciousness. The author thinks that in this period,citizen’s legal consciousness is “rational citizen’s legal consciousness”. Taking ethical value as a base and subjective consciousness as main content,this legal consciousness accords with objective law and becomes one of the basic goals in the rule of law.
Key words:citizen’s legal consciousness;citizen’s legal consciousness at rational stage;the rule of law
一、 法治的含義
法治是什么?古今中外的法哲學家、思想家莫衷一是。《牛津法律大辭典》是這樣表述“法治”的:“一個無比重要的,但未被定義,也不是隨便就能定義的概念,它意指所有的權威機構、立法、行政、司法及其他機構都要服從于某些原則。”[1]概括地講法治問題包括三個層次,法律意義的法治,價值意義的法治,社會意義的法治[2]。
筆者認為,法治不可定義,但無疑其含義不僅僅是法律規則、國家的命令,還應當包含法律的目的,法律的價值,這也是歷史給我們的啟示。1935年9月,在希特勒和其“司法部”、“內務部”各部官員的討論中,德意志帝國國會通過了臭名昭著的紐倫堡法。由此血腥、殘忍的種族歧視、種族滅絕被納粹通過“合法”途徑披上了法律的外衣,每一項“判決”都是與“法”有據,有“法”可依??墒敲恳徊糠N族立法每一項判決又都是那樣無視正義、人權、自由、民主、平等、理性等人類至高價值準則,都是踐踏人類尊嚴的典型例證。
二、 公民法律意識的作用
價值意義的法治必定是法治概念不可缺少的一個層面。而對于價值的法治來說,公民法律意識有如下作用:
(一) 公民法律意識有助于法治價值的構建
價值元素有很多:真、善、美、公平、正義、秩序、效率、利益、自由等等,不同的社會制度將由人們確定不同的價值追求,而不同的價值追求又將確定不同的法律制度。在法治化進程中,由于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社會意識,多元化的生產關系決定了多元化的價值理念,善與惡、道德與非道德、權利與權力、平等與等級……非理性的法律意識是人們對法律現象錯誤的、混亂的、麻木的認知與評價,將導致人們選擇惡的、非正義的價值觀。而理性階段的法律意識作為一種理性的主觀認知和評價,不僅僅是一種對制定法的正確認識,它還包括心理活動的全部基本功能,包括意志、情感、想象力,以及人的一切文化的和經濟的心理技能,是一種具有生命力和創造力的積極狀態,是人們追求善的法律的內心動因和巨大精神力量,從而指引人們確定法律應有的基本價值:公平、正義、自由、秩序、效率。而在這種良法的統治下才有法治。
(二) 公民法律意識是法制運行的驅動力
人們的行為是以自己的思想意識為指引的,是思想意識的外化和物化。公民的法律行為的合法性程度,在一定意義上取決于支配它的法律意識的健全與發達程度。只有當公民樹立起崇尚法律權威的意識時,才可能自覺地接受、服從法律的治理。“如果一個規則體系要用暴力強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須有足夠的成員自愿接受它;沒有他們的自愿合作,這種創制的權威,法律和政府的強制權力就不能建立起來。”[3]
三、理性階段的公民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是指人們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對現行法律和法律現象的心理體驗、價值評價等各種意識現象的總稱。它包括人們對法的本質和功能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適用的評價、對各種法律行為的理解、對自己權利義務的認識等等,是法律觀點和法律觀念的合稱[4]。它作為人們對法律及法律現象的認知,可以分為感性和理性階段。然而迄今為止,人們對理性階段公民法律意識概念的認識尚未統一,有人稱之為“法觀念”,認為“法觀念是人們認識法現象的理性階段,表現為法律思想、觀點和理論,是人們對法現象由片面的表象的感覺和印象,經過大腦的加工而上升為全面的、深刻的、反映法現象內部聯系的、科學的法律思想理論體系?!盵5]也有人稱之“法律理念”,是指“公民對法律的理性認識基礎上對法律產生的理性心理體驗,是法律情感和法律認知的理性升華,是以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等價值追求為皈依的法律思想和信仰?!盵6]還有人稱之為“理性化的法律意識,是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的階段?!盵7]
筆者基于法治社會構建的目標將此階段的公民法律意識界定為“理性公民法律意識”,指以倫理性價值為根基,以主體性意識為主要內容的對法和法律現象符合客觀規律的認識,是法治的基本目標之一。其內涵主要有如下四層含義:
一、現階段農民法律意識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主體意識不強
在傳統思想的支配下,農民往往認為法律只是懲罰犯罪的一個工具,只要自己不去觸犯法律,就不會和法律有任何的交集。他們忽視了法律給予他們保障自己權利的功能。在他們自己的基本權益受到侵犯時,不知道主動用法律去保護自己,即使知道他們也不主張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農民向法律尋求幫助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嚴重缺失,這就造成了主體意識不強。
(二)輕法意識普遍存在
在我國農村,法律不處于至高無上的地位。政府在農民心中才具有較高的地位,他們對政府有著強烈的依賴感。他們具有和政府干部近距離、長時間接觸的便利條件。在他們看來,政府在解決問題上要比法院更為方便、實際。在農民看來,政策要比法律具有更實際的作用。人們只知道服從政府的領導,習慣了依賴政府,卻不知道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人們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這是一種嚴重輕視法律的表現,也使得對法律產生了一定的懷疑和曲解,弱化了法律意識。
(三)法律信任出現危機
在我國農村,農民對法律不感興趣,尤其是對執法、司法過程持懷疑態度。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在農村社會中長期存在。執法、司法人員的腐敗現象,使得很多執法問題得不到解決,這嚴重損害了法律在農民心中的公正威嚴形象。農民對法律的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更罔論信仰。
(四)法律維權意識淡薄
農民受傳統歷史文化的影響,對法律的了解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絕對性,他們的義務觀念濃厚,看到更多的是法律的強制性、懲罰性,從而使他們對法律的主要職能僅僅理解為鎮壓犯罪的工具,產生對法律的狹隘認識,導致維權意識薄弱。
二、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對策
(一)塑造文化底蘊
要打破中國傳統的人治觀念思想的無形障礙,就應該摒棄權力大于法的思想,在做出每個民事行為決定的時候都要考慮其合法性,不能用權力擺脫法律的束縛。弘揚法治精神,樹立法律至上的觀念,承認法律的最高權威。吸收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遺產,從“德主刑輔”到“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法律與道德都很重要,既不能重法律而輕道德,也不能重道德而輕法律,這樣才有利于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加強農村法治文化建設,促進良好的法律氛圍的形成。
(二)健全法律體系
從目前來看,農村法律體系不健全,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所以,建立嚴格而科學的法律監督機制,保證法律的有效實施,要建立健全農村民主機制,讓農民有說話的平臺,讓農民自己來審視法律運行的情況。要改善農村執法、司法狀況。只有這樣他們才會真正激發農民對法律的系統學習和理解,才能真正從內心信仰法律。
(三)打造物質基礎
落后的生產力抵制了現代法律意識的發展,對法律意識的提升形成了巨大的障礙,所以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條件就是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只有生產力提高了,經濟才能發展,法律意識才會得以提高。總之,通過提高農村經濟市場化程度,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實施資源有效配置,使農村經濟在整體上有顯著提高。農村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升積累了強大的物質基礎,是農民法律意識培育的良好的內在動力。
(四)營造社會環境
加大普法力度,深入開展普法宣教活動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條件。加強普法宣傳的組織和領導,強化普法機構的功能與職責建設。增強對農村干部的法律培訓,將法律宣傳與基層民主建設相結合,法律宣傳要使社會成員自覺接納、認同、內化、服從法律規范,認同法律秩序的神圣性。使廣大農民群眾能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利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利用他們對法律的掌控來解決他們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這樣才能得到農民對法律的信任和認可。
一、商軟法律思想的主要內容
商軟的法律思想主要反映在《商君書》一書中?,F存的《商君書》有26個篇目,是商秧及其后學的代表作,也是研究商軟一派法律思想的主要依據。
(一)以法為本,垂法而治在法家學派內部的各代表人物中,商較是最重視法律及其強制作用的。在《商君書•定分》中,商鞍多處談到法對于治理國家的重要性。他說:“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所以備民也……為治而去法令,猶欲饑而去食也,欲東而西行也,其不幾亦明矣?!薄肮视忻?、忠臣產于今世,而能領其國者,不可須臾于法。破勝黨任,節去言談,任法而治矣……臣故日:法任而國治?!鄙萄韽莫剟钷r耕、富國強兵及人的“好利惡害”的本性出發論證了實行法治的必要性。商軟認為,要富國強兵,最重要的是君主要重視農戰、推行農戰、獎勵農戰,“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安,主待農戰而尊”。而要達到這一目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施行以賞罰為主要內容的法治,獎賞有功于農戰的人,懲罰破壞農戰的人。同時,商較認為,“好利惡害”是人的天然本性,“民之性,饑而求逸,苦則索樂,辱則求榮,此民之情也。”正是“人生而好惡,故民可治矣……夫人情好爵祿而惡刑罰,人君設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币虼?,不能用所謂的仁義道德、教化來治理國家,只能實行法治。為了推行法治,商軟還提出了“法、信、權”三位一體的法治方法論。“國家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權。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标P于商較執法守信的法治方法,《史記•商君列傳》為我們記載了一個真實的故事:“乃立三丈之木贊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奪民怪之,莫敢徙?!睆腿?“‘能徒者予五十金。夕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p>
(二)刑無等級一斷于法商較“刑無等級”的思想是其法律思想中最為精彩的部分?!渡叹龝?#8226;賞刑》在解釋“一刑”的時候闡述了“刑無等級”的思想:“所謂一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币饧礋o論是誰,只要違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處刑,矛頭直指舊貴族,對商周以來“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思想進行了直接否定。正如《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司馬遷所概括的那樣:“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薄坝H親尊尊之恩絕矣。”在總結前人推行“法治”實踐的基礎上,商較得出一條教訓:“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此他一反過去“刑不上大夫”的傳統,堅決主張刑上大夫,甚至對太子犯法一事也進行了嚴肅處理?!疤樱靡?,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琳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逼渲苯佑绊懯?,“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賊盜,家給人足?!?/p>
(三)以吏為師,以法為教為了推行法治,商較主張取締一切不符合君主法令的思想言論,堅持用法律統一人們的思想、輿論和風俗,也就是要實行“壹教”政策。商秧所說的“壹教”即“以法為教”,為了貫徹“以法為教”,商較提出了“以吏為師”的主張。據《商君書•定分》記載,有一次秦孝公問商鞍:“法令以當時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吏民明知而用之,如一而無私,奈何?”商軟答日:“為法令置官吏”。為此,商鞍詳細闡發了為貫徹法律而培養懂法的法官和官吏的思想。具體措施是在中央與地方各級設置法官,并對之進行統一培訓,使之通曉法律,這樣,即可“遇民不修法,則問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使“吏民知法令者,日皆問法官,故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者”,從而達到“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得以非法而干法官”的目的,其結果是“萬民皆知所避就,避禍就福,而皆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終治之,故天下大治也?!?/p>
(四)嚴刑峻法,以刑去刑商鞍非常重視刑罰的作用,主張輕罪重判、小罪重罰,認為只有通過“重罰”、“嚴刑”才能達到“去奸”和“民莫敢為非”的目的,這是商鞍“重刑”思想的核心內容。在商鞍看來,“重刑”不但不像儒家所說的那樣缺乏仁義、道德,相反“重刑”恰恰是合乎仁義,體現“至德”的統治方法。因為對于重刑,“一國行之,境內獨治;二國行之,兵則少侵;天下行之,至德復立。此吾以殺刑之反于德,而義合于暴也。’,正是基于“重刑反于德”的邏輯,商鞍提出了“以刑去刑”的思想:“以刑去刑,國治;以刑致刑,國亂?!?,同時,商鞍認為:“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生,則重者無從至矣。“說民”
二、商軟法律思想與當代中國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公民的法律意識作為社會意識的組成部分,必然會對社會存在產生巨大的反作用并最終受社會物質生產條件的制約。同樣重要的是,公民的法律意識對法治進程本身也起到了內在的驅動作用。無論是立法、守法還是司法、執法,公民法律意識的優良與否都至關重要。
(一)“以法為本”、‘.徙木立信”與法律至上出于對奴隸主貴族的反對和對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維護,出于“富國強兵”的目的,商鞍非常重視法的作用,主張“以法為本”,屢次強調法在治理國家中的重要性,把法抬到了很高的地位,大大提高了法律的權威性。盡管商軟對法的尊重是以對仁義、道德教化這一治理國家的重要手段的全面放棄為代價的,并發展到了祟尚嚴刑峻法、“以刑去刑”的極端,這當然是我們必須摒棄的,但商軟對法的重視卻對我們進行公民法律意識培養有至關重要的借鑒意義。首先,從商較“以法為本”的主張中我們可以得到“法律至上”的啟示?!胺芍辽稀笔巧鐣崿F法治的首要標志,公民必須樹立“法律至上”的觀念。只有使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具有至上的地位,公民才可能確信法律是社會主體行為的最為重要的和根本的評價標準,才能以法律為依歸,對法律產生依賴感;相信法律是現代社會中最重要的行為規范,從而自覺守法、用法和護法。其次,“徙木立信”的歷史故事一方面可能是商較玩弄權術的體現,但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信”在樹立法的權威性方面的重要性。因為法出必“信”,即“有法可依”的同時必須“有法必依”,努力提高法的尊嚴以及在公民心中的神圣感,公民才會自覺地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為此,我們必須使社會主義的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點:在社會調整體系中法律處于最高的地位,是評價主體合法性的惟一和最終的標準;全體公民都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辦事,依法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法律對國家政治權力進行配置、保障和控制,不允許任何個人或任何組織具有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