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7 15:57:1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不僅如此,近年來國家一直將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視為重中之重,中央文件連續六年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2011年更是在中央1號文件中提出要大力推進“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加大中央財政對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力度,從中央到地方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補助資金。2012年是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項目實施的第三個年頭,在總結項目實施以來得到的效果之外,我們應該也要從2009年以前我國水利建設的失敗指出進行總結對比現今水利建設狀況,進一步推進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建設項目持續發展。
一、小型水利建設歷史問題及原因
2009年之前全國有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控制的灌溉面積4.6億畝,占總灌溉面積的55%,生產的糧食占全國的35%以上。但是不少地方的老百姓把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現狀形象地形容為“堰塘像碟子、渠道像篩子、水庫像池子、機埠像叫花子”。這是由于我國大部分水利工程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骨干工程嚴重老化,末級渠系功能衰竭,并且小型水源工程蓄水能力大幅度下降,受益面積減少,灌溉保證率下降。例如黑龍江全省已建成小型農村水利工程26704處,工程配套率只有70%左右,完好率只有60%左右,設計灌溉面積653.3萬畝,實際灌溉面積199.7萬畝,僅為設計能力的30%。
仔細分析我國小型農提田水利建設的問題,我們發現財政資金投入小水利建設比較少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政府實施財政補貼小水利建設之后這一問題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但是除財政資金投入少之外還有一些很重要的原因,這些原因將會為我們目前政策的進一步推進帶來一些啟示。
(一)資金使用及管理問題阻礙資金使用效率的發揮
09年之前,發改委、國土、財政、扶貧開發、水利部門等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是多頭投入,分割使用,缺乏統一規劃。同時,由于資金來源與項目決策實行自上而下的“條條”體制,透明度低、缺乏監督,使得用于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率非常低。此外,中央和省的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是通過財政一并下達到項目縣的財政,列入縣財政綜合預算統一管理,實行統收統支的資金管理模式。財政狀況好的項目縣,資金撥付到實施單位的進度快一些,而一些財政狀況不好的項目縣,財政統收統支抵扣后,縣財政資金出現虧空,無法按時將項目資金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這就挫傷了項目單位實施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的積極性。
(二)建后管護體制不順,配套政策不完善
農田水利設施“三分建、七分管”。過去,我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一般由鄉(鎮)村社集體或個人管理,縣級水利部門提供相應技術指導和服務。20世紀90年代中期,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所有、誰管理”的思路,我國開始了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的探索。從改革的實踐看,盈利能力強且受益對象少、范圍明確的農田水利設施如水庫、機井、灌溉站、水窖等,因為有一定的直接經濟收益,一般可以通過承包、租賃、拍賣、股份合作等形式進行產權或管理體制改革。但以公益性為主的灌溉排水渠道、渠首建筑物、排澇站以及有防汛任務的塘壩等因為很難盈利,一般無人承包經營,這樣一來水利設施建后便管護體制不順,配套政策不完善。
(三)管理不完善和產權不明
由于農村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 使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退出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主體行列, 加之農村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歸屬不明確, 導致其管理責任不落實, 農民的分散經營和農田水利的集體受益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產權界定較困難,使得公益性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管護責任難落實,陷入“農民管不了、集體管不好、國家管不到”、“有人用、無人管”的困境。一些修建好的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因為沒有明確的責任主體,因而建后不到幾年,便已經損毀。
二、推進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建設項目持續發展
總結以往建設小型水利設施的經驗教訓并結合目前的現實實際,要推進中央財政小型水利建設重點縣項目持續發展,就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嚴加把關。
(一)因地制宜,實施小型水利建設重點縣項目
1.項目實施與當地經濟現狀相適宜
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項目所要求并不是完全的依靠于財政資金,最好的方式是與當地的經濟情況相結合。可以根據財政收支確定追加,可以探索多種融資方式。同樣,水利建設也不應該大幅度超過本地的經濟發展,因為當水利建設過多而導致后期養護費用成為一個負擔或者是當水利建設資金占用其他項目資金都不利于當地的經濟發展。因此,水利建設應與當地的經濟現狀相適宜。
2.項目實施與已有水利設施相結合
列入小型水利建設項目的重點縣每年將會得到一定的專項基金進行小型水利建設以完善本地區的水利設施,以助于本地的農業經濟發展。但是本項目的實施應該與現有的水利設施相結合進行,因地制宜,應該根據本地區現有的情況合理安排新建項目以及維修已有水利設施的資金,這就避免了將所有的水利資金全部放在新建水利設施之上,導致很多還可用的設備白白浪費。
3.項目實施與當地水利已有建設、管理模式相結合
因地制宜進行小型水利建設重點縣項目還應該包括項目的實施應與已有的建設、管理模式相結合。當地方擁有自己成熟的項目招標、建設經驗時,應該將此經驗與水利設施的建設相聯系。如果可行便不失為一個好的方案。管理模式方面,中國的部分縣鄉在原有的水利設施管理方面有一定的經驗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這種情況下也可以應用于新建的水利設施。同樣,成功的建設以及管理模式應該進行互相交流,使得參與這個項目的重點縣可以有更多的借鑒經驗。
(二)完善財政資金使用,提高效率
1.水利設施建設財政資金撥付更規范
近年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172億元。其中,2010年安排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78億元,比上年增長73%。在重點縣農田小水利建設的財政政策是以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為主,省級財政安排的重點縣建設資金原則上不少于中央補助資金規模。如此大規模的財政資金支付要求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撥付更加規范,包括時間上及時、配套資金足夠以及資金確保到位。
2.水利設施建設財政資金管理更專業
省級財政部門要根據中央1號文件精神,建立省級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專項資金,專項核算專項管理。并且在切實加大專項資金投入的同時,要加強資金整合,進一步拓寬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渠道。各級財政以及有關部門努力創造條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以縣級農田水利規劃為依據,以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補助專項資金為引導,以重點縣建設為平臺,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優勢互補、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積極整合各項涉及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統籌安排,集中使用。
3.借鑒國外水利建設融資經驗,努力多元化融資
根據國外水利建設融資經驗,大多數國家采取并鼓勵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資體系, 歸納起來主要有各級政府撥款、政府優惠貸款、政府基金債券、股票稅費業主自籌和社會團體或個人捐贈等, 融資形式多種多樣,值得我國借鑒。
我國水利投資在一定程度已經有所提高,但單純依靠國家投入資金的增加也難以滿足不斷增長的水利建設需求。可考慮BOT、TOT 兩種融資方式吸引社會投資,盤活現有國有資產存量。BOT簡單來說就是建設、經營、轉讓,即政府建設但是由其他機構經營一定時間后再度轉讓給政府的融資模式,而TOT就是移交、經營、轉讓,即出售現有投產項目以得到新建項目資金。
(三)加強水利設施后期管理,使其效用長期延續
水利設施的后期管理以及維護可以從兩個方面出發達到目的,確立水利設施產權以及提升農民對水利設施維護的意識。水利設施的公益性和外部性是農民不愿意參與到水利設施維護工作的一大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使其“私有化”,即將水利設施的所有權歸本村所有,水利設施后期的管理權在村政府手中,使用權在村民手中,原先需要交費使用的項目可以免費使用,但是后期若破壞的修復資金必須由村民集資而成。這就一定程度上使得村民可以更加珍惜這些設施并且杜絕了國家后期需負擔的大筆管理費用。
同樣,近年來氣候的變化無常使得廣大農戶意識到農田水利建設的重要性,如果政府能夠出臺有效的激勵、補償措施加以引導,完善“以獎代補”政策,將會鼓勵更多的農戶、農村合作組織投入到農田水利建設以及維護之中。比較中外農田水利建設補貼政策時可以發現,農戶經營規模越大的國家,政府的農田水利建設財政補貼就越少。因此鼓勵農民從小農戶家庭經營向規模經營轉變,可以提高農田水利設施的私人性質,從而提高農戶作為主人翁的意識以及參與農田水利維護的意愿。
(四)加強考核機制,確保項目實施效果
任何一個項目的后期執行情況都離不開考核機制,針對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項目,我們可以指定一系列的考核制度。設定一定的考核指標,例如以重點縣小型水利建成后的灌溉面積以及收益人員或者覆蓋率為標準,進行定量的考核,并且同時進行定性的實地調查,這樣可以更好地確保項目的持續實施,不至于使項目在幾年后流于形式。
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建設項目是造福國計民生的重點項目,不僅僅需要各級財政部門的努力,更需要眾多部門的共同參與繼續推進此項目發展,使其產生應有的經濟效果。
參考文獻
[1]張淑欣.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財稅政策[J].西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03).
[2]李宗才,韋春生.對農村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思考[J].合肥師范學院學報,2010(10).
[3]張琰,葉文輝,楊小明,沈青.近年來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問題的研究[J].經濟問題探索,2011(05).
[4]倪羌莉.當前農村水利建設存在問題與對策探討—以江蘇省南通市為例[J].經濟研究導刊,2010(10).
【關鍵詞】小農水重點縣;經驗;做法
1.基本情況
東平縣位于魯西南,轄14個鄉鎮、街道辦事處,716個行政村、居委會,總面積1343平方公里,總人口78萬,境內山區、平原、湖泊大體各占三分之一。東平縣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縣,農村人口占87%,耕地總面積90多萬畝,是全國糧食、油料生產基地。東平縣水資源充沛,是黃河、大運河、大汶河三河匯流,22條內河縱橫交織,我湖是山東省第二大淡水湖,庫區總面積627k,相應庫容27.31億m。全縣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3.53億立方米,其中可利用水資源2.9億立方米。
東平縣現有中型灌區16處,小型水庫50座,機井8898萬眼,小型機電灌溉泵站41座,排澇泵站61座,小型雨水集蓄工程1200處。現有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完好程度在80%以上。這些小型水利設施的建設,為保障當地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財政增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2.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存在的問題
東平縣的水利建設事業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積累了許多經驗,灌排系統框架已基本形成,其他水利設施也初具規模,水利化程度有了一定提高,對抗御自然災害發揮了一定作用,改變了過去那種單一靠天吃飯的局面。但是,近幾年來,仍存在一些問題,具體也來講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問題:
2.1工程建成運營時間較長,老化失修嚴重,效益銳減
全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時間較早,大都始建于上世紀 60、70 年代,工程老化嚴重,灌溉渠系特別是末級灌溉渠系配套差、損毀嚴重,由于運行時間長,加之管理不善,損毀嚴重,造成大部分末級灌溉渠系不能使用,且原建設標準較低,防滲效果差,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
2.2財政補助比例偏低,增大了農民籌資投勞的難度
以前財政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的補助比例為總投資的20~30%,不分項目大小和類型,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捆綁使用,統籌安排。這個補助比例與當前國家實施的其他支農項目比較,補助份額偏低。
2.3部分農田水利設施管理問題突出
當前利用的農田水利設施多數已運行四十余年,老化破損嚴重,加之縣、鄉、村財力困難,農民管護意識淡薄等因素,缺乏必要的維修改造資金,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多數處于“農民管不了,集體管不好,國家管不到”的“三不管”境地,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問題更加突出。
3.經驗做法
2010年以來,東平縣緊緊抓住實施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的重要歷史機遇,按照集中力量、重點投入、成片建設、整體推進的總體思路,以建精品工程、樹示范項目、創典型經驗為努力方向,積極采取多種有效措施,著力實施了小農水重點縣建設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節水改造引湖灌區末級渠系5.6萬畝,發展高效節水灌溉4萬畝,共改造斗農渠121公里,打井483眼,鋪設管道240公里,變電房及配套設施35處,鋪設電纜線127.74公里,疏挖排水溝34公里,建設橋、涵、閘建筑物836座,自動化測水系統一套。新建項目把原來分散、獨立的渠系,連成一個系統,打通干渠與支渠、支渠與斗渠、斗渠與農渠的連接,將水從源頭直接送到田間地頭,完善水網建設,實現水源共享。灌區內將達到 “渠相通、路相連,旱能澆、澇能排”的高標準農田示范區。
項目實施后,實現了經濟、社會、生態等多重效益。一是農業生產條件得到很大改善。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到0.66。二是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將有明顯提高。年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13.3%,年增加糧食生產能力1215萬kg,農民年人均增收219.5元。三是生態及環境效益顯著。通過斗農渠的節水改造及自動化測量水設施等新技術的應用,大大降低了灌水定額,減少了灌溉水滲漏,進一步改善下游河道、渠道內的水環境條件。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工作的扎實開展,為東平縣水利事業的健康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
作為國家和省的重點項目,在項目建設中我們銳意進取,周密組織,科學管理,精心施工,該工程的建設有很多經驗和做法我們總結如下:
3.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了由縣長任組長,分工副縣長任副組長,財政局、水利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重點縣建設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并把該項目列入了縣委2012年1號文件,確定為全縣實施的重點項目及十一件為民辦的實事之一。項目實施以來,縣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縣政府與有關鄉鎮簽訂了責任書,納入了有關鄉鎮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縣委書記趙德健,縣委副書記、縣長王騫多次親臨建設現場檢查指導;市、縣人大、政協多次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視察。
3.2嚴格程序,高標準建設
項目建設過程中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全面實行 “四制”管理。經縣政府批準東平縣水利局為項目法人。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有資質、懂規范、精技術的單位來承擔施工和監理,為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制定出臺了《東平縣實施〈山東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管理辦法〉細則》。抽調縣財政、水利等有關部門業務人員成立了重點縣建設施工指揮部,具體負責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建設的協調、技術指導、安全檢查等工作。監理公司及施工單位落實質量責任制,嚴格按照 “三檢制”進行質量控制,各項工序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復檢,未經復檢的工程嚴禁進行下步工序施工。還引導受益群眾參與工程質量監督,建立起政府監督、監理檢查監測、社會監督 “三位一體”的質量保證體系,從而保證了施工質量。
3.3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成立了由審計局、財政局、水利局分工領導及業務人員組成的財務管理小組,實行全程監督,加強對該項目的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先后出臺了《東平縣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東平縣實施〈山東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資金績效考評暫行辦法〉細則》等資金管理文件,制定了具體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報賬提款的具體操作程序。確保了資金安全,干部優秀,工程優良。
3.4投資多元化,加大資金投入
2011年小農水重點縣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完成總投資3320.8萬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1200萬元,省級資金850萬元,市級資金410萬元,縣級資金500萬元,已全部到位。群眾投工7.22萬個,折資360.8萬元。各級資金足額到位,為工程建設順利實施提供了可靠保證。同時以小農水重點縣建設為平臺,積極整合各類涉水項目,2011年實際整合資金3440萬元。
3.5堅持新技術支撐,推進文明式發展
項目建設過程中推廣應用大田暗管輸水及噴灌技術、無井房技術、射頻卡控制自動付費技術、噴灌自動控制技術、防盜玻璃鋼出水口等5項新技術,有效提高了工程的建設標準,方便了工程的運行管理。同時注重了與周邊環境相和諧,把小農水工程建成堅固耐用、美觀整齊、與田間風光融為一體的工程。
3.6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用水協會新機制
采用“協會+用水戶”的模式,理順產權關系,明確管護責任,在灌區內先后注冊成立了九個用水協會,所建工程全部移交給協會,由協會負責建后運行管護,明確產權和落實管護責任到用水戶,堅持權、責、利相統一,確保工程長久發揮效益。
[關鍵詞]小型農田水利 成因分析 節水灌溉 深化體制改革
[中圖分類號]S-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1650(2013)02-0209-02
一、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浙江省建德市目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現狀仍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制約因素。如何更好地加強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直接關系到該市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直接關系到糧食生產的安全,直接關系到農業乃至全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直接關系到全市的民族團結與社會安定。
建德市位于浙江省西部,錢塘江中游。東與浦江縣接壤,南與蘭溪市和龍游縣毗連,西與衢州市衢江區相交,西北與淳安縣為鄰,東北與桐廬縣交界。全市行政區域面積2321平方公里,設三個街道辦事處、12個鎮、1個鄉,232個行政村。2007年末全市總人口510424人,其中農業人口384962人,占總人口的75.42%。全市行政區域面積中,耕地總面積27.94萬畝,人均0.54畝。建德屬亞熱帶北緣季風氣候區,氣候溫暖濕潤,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年平均氣溫16.9℃,年總積溫6180℃,無霜期254天,年平均日照1940小時,年總降水量1500毫米,雨日160天,是一個適合亞熱帶多種作物和果木生長的綜合農業區。
改革開放三十年,建德市經歷了10次較大暴雨洪水、7次新安江水庫泄洪、3個臺風嚴重影響和5年干旱缺水的考驗。建德人民在與洪澇臺旱不斷爭斗的歷程中,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不斷加大水利投入,大力興建防洪除澇和蓄提引灌溉工程,堅持不懈治理水患,基本形成了10年一遇標準防洪減災體系。水利在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命脈和基礎保障作用。
然而,該市農村水利設施仍比較脆弱,農田水利化程度低,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較差。目前,由于缺乏工程供水設施,導致該市農村工程性缺水問題比較突出,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任重而道遠。
二、目前小型農田水利發展滯后成因分析
綜合多方面因素,導致小型農田水利發展滯后的原因主要有:
1.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先天不足
建德市大部分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均修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由于受當時技術條件等諸多因素制約,建設標準普遍偏低,質量不高,配套不全,大部分引水渠道為土渠,沒有襯砌,滲漏嚴重,灌溉水平遠遠達不到旱澇保收的要求,一半以上的耕地仍“靠天吃飯”,干旱缺水嚴重制約了農業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2.管理體制不清晰,農民組織化程度低
計劃經濟時期,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都是集體建、集體管,而且人們長期形成的觀念是重建設,輕管理,建管脫節。轉入市場經濟后,土地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但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依然沿用集體組織建設、集體負責管理的模式。農民種的是“責任田”,用的卻是“大鍋水”,利益不直接,水利工程只運行不維修,或者只是簡單維修,致使損壞老化現象突出,效益衰減,守著工程卻澆不上地、用不上水。
3.投入不足是制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管理的“瓶頸”
當前,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誰受益、誰負擔”,地方政府和群眾是主要受益者和投入主體。由于地方政府大都是吃財政飯,發工資尚且困難,再拿出大量資金投入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更是捉襟見肘了;群眾由于只是工程的受益者,而不是管理者,吃“大鍋水”,投資投勞顧慮重重,這必然影響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直接造成了現有水利工程維修加固跟不上,新建工程速度慢、規模小,遠遠不能適應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了農業結構調整,優質高效農業的順利進行。特別是近幾年降雨減少,持續干旱,水資源供需矛盾加大,群眾吃水澆地沒有保障,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需求更加突出。
4.農民未能很好地承擔起對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公益事業應盡的義務
農村實行稅費改革后,農民按規定不再繳納任何農業相關稅,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農民負擔。但“兩工”(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取消后,國家投資有限,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不足,“一事一議”存在難度,完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難成為現實。從依靠國家投入來講,耕地點多面廣,地形地貌復雜,改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任務重、難度大、投入需求巨大。
三、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對策與措施
綜合分析建德市現有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現狀、存在的問題和制約因素,按照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科學的發展觀,為確保該市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有序健康發展,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
1.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作組織建設和組織領導
建德市政府要加強對農村水利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每年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任務與各鄉鎮目標考核掛鉤,將該項工作列入各鄉鎮年終主要目標之一進行考核。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認真分配任務,層層建立責任制,層層抓落實,把任務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同時,加強農村水利社化服務體系建設,對開改革農村水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鄉村集體和合作組織基礎,積極支持農民自辦、聯辦服務組織。
2.多渠道籌集資金,調動群眾積極性
在爭取國家對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投入的同時,市人民政府應從全市預算內新增財政收入中增加安排部分資金,設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專項補助專項資金,并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對農戶投資投勞開展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給予獎勵補助,發揮好政府扶持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此外,應積極引導和幫助廣大農民群眾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實“誰投資、誰建設、誰管理、誰受益”政策原則,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保證農村集體將一定比例的積累資金用于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激發他們自覺投資投勞參加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積極性,引導農民和社會各界增加對農田水利的投入,廣泛鼓勵、吸納社會資金辦水利,努力促進農村小型農田水利事業發展投資多元化,確保水利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3.建設高素質的農村水利隊伍,大力普及節水灌溉技術
采取多種形式和措施,努力構建一支高素質的農村水利從業隊伍,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建德市實際的小型農田水利隊伍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合作組織發展的框架體系。積極推行節水灌溉,盡快研究制定有利于節水灌溉發展的經濟補償政策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案,促進該市水資源的高效利用。
4.深化體制改革轉換運行機制
根據建德市不同地區和不同條件,通過拍賣、租賃、承包等多種形式,明確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權、放開建設權、搞活經營權,廣泛吸納社會資源,使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經營走上以存量換增量、賣舊建新、良性運行、滾動發展的軌道。積極組建“用水者協會”進行管理的模式和體制,發揮農民自建、自管、自用的優勢作用。大力推行合同制供水,完善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有效養護及其功能的有效發揮。要在全市范圍內建立起以鄉村集體和合作經濟組織基礎,以專業技術部為依托,以農民自辦服務為補充的多種經濟成分、多形式、多層次的服務體系。
四、結論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水利部《關于實施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的意見》,按照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以下簡稱重點縣)項目建設管理要求,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建設目標,現就推進我區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通過開展重點縣項目建設,促進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轉變、由面上建設向重點建設轉變、由單項突破向整體推進轉變,從根本上改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滯后現狀,提高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為保障我區糧食安全奠定堅實地基礎。
二、目標任務
按照“統一規劃,分片實施,強化基礎,講究效益”的原則,健全完善全區高標準農田灌排體系建設,著力提高灌排設計保證率。
三、建設時限
本項目建設期限為三年,年度重點縣建設片區為,年度重點縣建設片區為,年度重點縣建設片區為。各年度建設任務原則上要在當前完成。
四、扶持政策
結合上級專項資金,整合各類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和農業綜合開發補助等,對有關鄉鎮、街道重點縣建設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完成且建設成效顯著并通過省級驗收的,按照工程建設實際進行“以獎代補”,重點扶持小型水源、渠道、機電泵站等工程設施的修復、新建、續建與改造,具體項目以省核定文件為準。區政府將對各建設項目實行定額補助,對于重點、亮點或有示范效應的項目另行獎勵。按照工程量進行定額補助的項目,需跟蹤審計并出具相應審計報告。
五、工程管理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按照國家及省、市水利建設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要求,規范工程建設程序,嚴格工程項目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安全。
(一)統一設計標準。重點縣建設項目必須請有資質、信譽好的專業設計單位設計,嚴格執行施工圖審查制度,并報請區水務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統一招標程序。要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單項工程造價在50萬元以上的重點縣建設項目,必須由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公開招投標;5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以由鄉鎮(街道)自行組織進行公開招投標。同時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監理制和跟蹤審計制。
(三)統一技術標準。重點縣建設項目須按照《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節水灌溉工程技術規范》、《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泵站設計規范》、《灌溉與排水工程技術管理規程》等國家技術規范要求建設。
(四)統一驗收標準。重點縣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后,有關鄉鎮(街道)應及時編制竣工資料并進行自查自驗,自驗合格后報請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驗收。
(五)統一長效管理。有關鄉鎮(街道)要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原則,落實管護組織、管護人員、管護經費,并責任到人,切實加強農水設施的管養和運行,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里成立了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具體負責全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建管工作。有關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機制,確保工程進度和建設質量。
>> 農田水利建設的可持續發展與生態平衡 論水利工程建設的可持續發展與生態平衡 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 對察和特灌區農田水利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幾點思考 農田水利建設是保證農業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 在城市規劃中生態平衡與可持續發展設計的思考 水利建設與水利可持續發展研究 保持生態平衡 實現可持續發展 水利建設與可持續發展 推進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建設項目持續發展 傳統農田水利建設向環境水生態化轉變的探索分析 農田水利基礎設計的可持續發展探討 淺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 基于可持續發展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研究 農田水利工程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及管理措施探討 試論農田水利建設的發展策略 農田水利建設發展的困境研究 探究農田水利建設的發展策略 農田水利建設與探討 農業水利建設可持續發展探析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 3 ]柳敏.三種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護模式的調查與啟示[J].中國水利,2007(13):27-29.
[ 4 ]周長海.諸暨市水利會: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探討[J].中國水利,2006(11):35-37.
關鍵詞農田水利;建設原則;管理措施;河南沈丘
農田水利建設是農業發展最基礎的條件,是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健全的農田水利建設體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自然災害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的不便,減少農業生產的損失。搞好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是增強農業抗災能力,推行農業產業化經營,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及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產和生活的關鍵。
1沈丘縣農田水利建設的總體原則
農田水利建設要始終圍繞著“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目標,充分調動社會各種力量,多方協作,推動農田水利建設的順利進行。
1.1以人為本,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把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農田水利發展和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的農田水利綜合體系。在建設過程中,加大農業節水力度、減少灌溉用水損失,把握好“三個有利于”原則,即有利于解決農業面污染,有利于轉變農業生產方式,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力,要加大節水設施與節水技術的推廣力度,扶持節水灌溉典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切實提高供水保證率和農田排澇能力的標準,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提供高標準的灌排服務。
1.2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建設管理與改革同步
根據沈丘縣農業經濟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方論證,科學規劃,慎重布局,堅持走“政府組織、項目帶動、政策引導、全民參與”之路;統籌考慮防洪除澇、水資源配置與供給、水環境治理和保護的需求,進一步理順體制,健全法制,改革機制,強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擴展服務能力,促進全縣農田水利全面發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協作,穩步發展
在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扶持的基礎上,動員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水利、農業、財政、發改委等部門分工明確,通力協作,穩步推進,使農田水利建設成為全縣各部門的共同行動,全面實現農田水利建設目標,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包括工程質量行政領導責任制、參建單位工程質量責任制以及工程質量檢查監督驗收管理辦法等。切實保障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確保能按計劃、按標準、按質量完成。
2加強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2.1規范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審批制度
規劃是水利工程建設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設、合理利用資源、使工程發揮更大效益的基礎和依據[1]。要做到工程建設規劃合理、施工有質、管理有度,必須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組建一個完整的質量監督體系,自上而下,齊抓共管,才能保證工程建設過程透明,質量過硬,經得起考驗。
2.2建立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程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沈丘縣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眾多,實行統一管理,合理規劃布局;完善建設程序,根據先申請規劃審批,再建設施工,后驗收交付使用的原則進行[2]。廣泛宣傳,科學管理,使各地農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不斷往規范有序方向發展。
2.3嚴格設計資質證制度和工程招投標制度
依據審批工程的規模,建立健全資質認證制度,確保聘請具有一定設計資質的、從事相應水利工程的設計單位設計。嚴禁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通過不正當渠道獲取從事水利工程設計的權力。設計圖紙必須加蓋資質證章方能使用;所有審批的水利工程,必須經行政主管部門招標辦招標。招投標工作過程中應該注意以下幾點[3]:一是盡量采取公開招標,嚴格把關邀請招標,保證優秀的施工企業中標。二是加強標底編制和評標專家的保密性。三是進一步完善招標程序,制定先進的評標辦法,并積極吸取其他行業及縣市的先進經驗,改進沈丘縣現有的招標程序和評標辦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學。
2.4著力落實好項目法人責任制
項目法人責任制是我國投資建設領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是全面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的可靠保證,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的根本前提[4]。落實好項目法人制,一要認真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目前水利建設多元化、多層次的投資體制,按照項目類別不同組建項目法人。二要嚴格項目法人資質審查,在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階段就應明確項目法人,沒有按規定要求組建項目法人的不進行項目的各項審批工作。三要嚴格項目法人單位人員配備。
2.5實行工程全面監理、監督制度
建設監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科學性與公開性,強調市場之間的合同關系及監督、制約與協調的機能,以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逐步“實行小業主,大監理”,推行全方位監理[3]。推行“小業主,大監理”除了監理單位自身的努力外,最關鍵的是業主必須轉變觀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監理單位的工程管理優勢和業務專長為工程建設服務,通過監理的有效工作,從而保證投資方投資效益的發揮,同時也通過監理的監督,保證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損害,維護合同的嚴肅性[5]。
2.6建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和實行嚴格獎懲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以竣工報告形式報請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驗收部門根據竣工報告和施工資料,組織有關設計、質監和相關單位的技術人員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通過聽取報告、查詢資料、檢測實體、細查局部的程序對所建工程驗收,做出該工程的綜合評定意見。所有未經驗收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和結算工程款項;加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嚴格按建設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質量,還可以對新建工程項目進行評優。
3參考文獻
[1] 尹利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存在問題與對策[J].科技創新導報,2010(11):85.
[2] 鄧彥波.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對策[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0(9):77-78.
[3] 吳治蓉.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總是探討[J].價值工程,2010, 29(8):103.
代,相當一部分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嚴重,效益衰減,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計不完善,配套率低,欠賬較多,對現有灌區全面進行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的任務十分艱巨。盡快建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新機制新辦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 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認真組織試點,深入調查研究,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加強配合,齊心協力,共同推進新時期農田水利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面臨的問題
1、“一事一議”操作難度大
“一事一議”是農村稅費改革后,進行農田水利等村內公益性事業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但“一事一議”缺乏規范的操作性程序和管理辦法,絕大部分項目因缺乏引導資金,事難議、議難決、決難成,效果不理想。
2、管理體制落后,水利發展動力不足
從近年來改革的實踐看, 以公益性為主的灌排溝渠、渠首建筑物、橋梁等,一般無人承包經營,使得農田水利設施年久失修,逐漸喪失原有功能,水利發展動力嚴重不足。即使改制了,也存在經營短期化,不投資維修養護等問題。
3、資金投入不足,農民群眾參與積極不高
農村實行稅費改革取消“兩工”后,農田水利建設管理更加困難:農民投資能力小,地方財力有限,因為農業比較效益低,風險大,回報少,社會融資困難。農民對水費承受能力低,水管單位不能保證工程設施正常維護,使得農民群眾參與農田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不高,農田水利建設工作開展難度大。
4、農田水利設施生存難度大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 城市生活和工業生產用水擠占農業用水,建設占地占用灌排設施的現象日益增多,給農田水利建設帶來較大負面影響。
5、法律體系不完善,執法規范程度低
雖然我國已頒布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的國家法律,但是各級地方政府沒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出臺法律法規,使得水執法無法可依,違法行為得不到合理嚴格處罰
三、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應遵循的原則
1、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原則
在防止水對人的傷害的同時, 防止人對水的傷害, 當前主要是防止人對水的傷害。不僅要注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 更要注重水資源的節約保護; 不僅要注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更要注重生態效益和環境效益。改變一味“深挖溝、高筑堤”、人與水爭地的做法, 給水以出路; 改變竭澤而漁、不加節制地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做法, 還水于生態; 改變飲鴆止渴、隨意排放污水的做法, 造福于后代。
2、民主決策、群眾自愿的原則。
要嚴格區分農民自愿出資出勞與加重農民負擔的政策界限,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在切實加強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為契機,通過有效的組織工作,引導農民出資出勞開展直接受益的農田水利建設。同時,要嚴格規范“一事一議”程序,控制籌資籌勞標準。
3、農村與城市、工業互補共進原則
農村特別是郊區要自覺當好城市、工業的水源地, 農田水利建設要越來越多地搞一些恢復自然生態、涵養保護水資源和生態水環境的項目。城市、工業要自覺做好培植農業的工作, 建立對農業的補償機制, 以城補鄉、以工補農, 形成城鄉一體、良性互動、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局面。
4、深化改革、創新體制的原則。
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加快農田水利管理體制和小型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形成農田水利建設管理的良性運行機制,調動廣大農民投資投勞開展農田水利建設的積極性。
四、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的具體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新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體制
一是加強領導, 建立責任制。應建立各級目標責任制, 并制定相應的獎罰制度, 將工作任務層層落到實處, 將組織開展農田水利建設的成效作為各級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二是部門團結協作, 密切配合。農田水利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 涉及部門很多, 各部門應積極參與, 團結協作、各負其責, 形成合力。三是轉變組織方式, 改進工作方法。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農村稅費改革的新形勢下, 各級政府要轉變角色, 由從前的直接用行政手段組織農民搞農田水利的傳統方式, 轉變到重點抓權屬管理、規劃管理、宣傳發動、資金扶持等, 從單純的行政命令轉變到行政、法律、科技、民主、教育相結合, 由過去的組織推動轉變為政策引導、典型示范、優質服務。積極探索“兩工”取消后新的組織方式, 大力扶持發展民營水利, 適合個人興辦的微型工程放手讓農民自己建; 完善“
一事一議”“一事一批”制度, 有計劃地搞好一家一戶干不了、公益性較強的工程; 組建農民用水者協會等用水合作組織,承辦較大的工程。
2、認真做好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采取以縣為單位、自下而上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個縣都要編制。編制規劃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講求實效。規劃按程序經過審批后,即為安排國家補助資金的依據,申報項目必須符合規劃的要求。水利部門要從全國和區域水資源合理配置的要求出發,加強對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積極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廣。
3、增加投入, 逐步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
政府財政部門應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專項資金, 對農民興修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給予補助,并逐步增加資金規模;在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時, 繼續把農田水利建設作為中低產田改造的一項重要內容。發展改革部門應調整投資結構,切實增加對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應結合土地開發整理,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把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納入投入和財政預算,逐步形成適度規模。
4、實行分類指導, 推廣新典型, 探索新路子
一是根據地區差異, 確定主攻方向。山東省多年來形成的三大區域的治水路子被實踐證明是符合當地實際的, 應堅定不移地繼續實施, 并根據形勢變化進一步調整完善。二是根據“先急后緩、長短結合”的原則, 確定工程重點。三是根據結構調整的要求, 確定工程布局。隨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 農田水利建設在布局上必須在保證糧食安全和維護生態的前提下, 按照高效優質農業的要求來考慮。
5、堅持依法治水, 健全完善水利政策法規
在認真貫徹執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國家法律的基礎上, 加強配套法規政策的建設, 形成較為完善的政策法規體系。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 嚴肅查處和打擊農村水事違法案件, 規范水事活動,保障水事秩序。依法足額征收各項水利規費。完善農田水利建設分級負擔、受益負擔、分級管理、收益補償等政策, 劃分事權, 明確責任。以水資源管理為重點, 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益。
6、深化水利改革, 增強水利發展的活力和后勁
堅持創新, 不斷深化農村水利改革。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和水務一體化建設, 強化水利行業管理職能。按照資源水價、工程水價、環境水價三部分協同作用的改革思路, 調整提高城市工業水價。水價改革的難點是農業水價問題, 重點是大中型灌區等供水工程水價。農業水價的改革要按照成本核算、群眾負擔、財政補助的原則,計算包括工程折舊、管理、運行、維修等費用在內的供水價格, 向用水戶收取一定的水費, 不足部分按照工程的管理權限, 由同級財政承擔。
7、規范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
一是明確資金投向。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重點用于補助糧食主產縣。二是明確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實施主體可以是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可以是農民聯合體或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三是完善補助方式。主要用于補助項目建設的材料費、設備費及機械作業費,具體方式可采取項目管理或“以獎代補”的辦法。四是制訂補助標準。根據工程性質、農民在限額內籌資籌勞情況, 制訂不同的補助標準,籌補結合、多籌多補。五是健全申報程序。由縣級有關部門對項目主體的申請進行審查、公示后聯合上報。需要農民籌資籌勞的項目,應經縣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參考文獻
[1] 楊永華. 對我國農田水利建設滯后的原因透視及立法思考[J]. 農業經濟. 2011(01)
[2] 鄭風田. 我國農田水利建設的反思:問題、困境及出路[J]. 湖南農業科學. 2011(02)
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機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導
1.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村中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資金投入農業關系著農民的切身利益,也關乎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狀況,如何改善農業的發展狀況,提高農業的發展質量,應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建立和完善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首先就需要得到政府相應的資金投入[2]。而又因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點,決定了以政府資金投入為主,以農民勞力投入為輔的狀況。各級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村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視程度,成立專項的資助資金,切實維護好農民的切身利益,保證農業的健康發展。
2.政府應該加強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中的引導作用農村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不僅需要政府的資金投入,更需要政府在具體事項中的有力引導。農民對水利建設工程的專業化知識了解較少,如果只是單純依靠農民自己家進行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往往會出現一系列的問題,例如意見不統一、建設隨心化、建設混亂化等問題,政府的積極參與和引導則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首先,政府應該制定合理的規劃進行引導。縣政府應該成立專門的項目小組,對各村中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情況、所出現的問題、設施設備的詳細情況等進行詳細的了解和記錄,然后針對相應的問題,找出解決的辦法,對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補全。在解決完當前的問題以后,政府應制定出詳細的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包括具體的建設目標、內容和任務等。其次,政府應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相關程序作出明確規定[3]。例如,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資格審查、專項資金的申報和審查、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后的維護程式與資金使用等等,所有的相關規定必須明文下發至農民手中,使其充分了解規定的詳細內容,從而在政府的引導下,有序地進行小型農田水利的建設;政府應該加大在農村中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宣傳程度,使農民充分了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益處,充分激發出農民對建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熱情,從而投身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中去。在這個方面,政府可以通過對比建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前后農業作物的收成情況,使農民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優點得到充分的認識,從而使農民在心里真正接受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除此之外,政府還應該制定有關的扶持政策,例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獎勵條例、補助條例等等,從政策中吸引農民積極主動地投身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中去。
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機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農民的正確參與
1.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規劃需要農民的參與農民是農業的主力軍,是對農田直接的操作者,也是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的直接使用者。政府在進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規劃時應該讓農民充分參與進來,使他們了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的基本狀況,例如施工中的具體事宜、資金使用事宜、農田水利工程的灌溉方式等都應該使農民參與并充分了解其中的具體情況[4]。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規劃完成后,向上級遞交工程建設申請前,應先交給村委會組織或其他的農民相關組織進行復核,如果農民審查后,一致認為存在較大問題,則政府部門應充分征求和傾聽農民的意見進行修改,經村委會一致認同后,再向上級部門進行遞交申請。
2.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過程需要農民的參與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規劃通過審核以后,其建設的全過程也應該讓農民積極參與進來,只有農民真正地參與到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全過程中,才能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得到切實充分的了解,對其之后的操作和使用也能起到很大的幫助。對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中一些專業技術含量較低的施工項目,可以由農民進行有償承擔,對于一些專業技術要求高的項目,可以由農民自己選擇他們心中的優秀專業團隊進行建設[5]。只有這樣,才能讓農民充分投身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中去,使他們充分了解工程建設中的質量問題、周期問題、技術問題、資金使用情況等問題,對建設完成后工程的使用和維護打下良好的基礎。
3.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用水情況需要農民的參與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關系最密切的問題就是工程的用水問題,除了要完善農村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還應該對農民較關心的工程用水問題對農民進行透明化。在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用水的價格制定上,需要農民的參與,農民可以在水利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國家有關水費的管理情況對水費制定的合理性進行充分地了解。除此之外,還應該讓農民參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的用水管理,使其了解用水的來源,以及引水的設備和工程狀況,方便其在以后的操作使用中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進行全程的維護和維修管理。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