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5 17: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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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貿易;知識化;對策
從上個世紀末人類社會進入知識經濟社會以來,知識在經濟發展中正在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知識對當今經濟的各個領域、各個行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經濟知識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作為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國際貿易,也越來越呈現出知識化的發展趨勢。
1 國際貿易發展的知識化
1.1 貨物貿易的知識化
從貨物貿易來看,國際貿易的知識化主要體現在貨物貿易中商品的知識含量越來越高。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高新技術產品貿易高速發展、二是傳統貨物中的知識含量不斷提高。前者是因為高新技術產業本身的高速發展,后者則是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結果。
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尤其是近20年來,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科技革命,造就了一大批新的高科技產業群,全球高新技術產品比其他制造業產品的增長速度都快,其他制造業產品的增長速度大約只有不到3%,而高新技術產品增長速度則接近6%。世界制造業出口結構也由此產生重大變化,高新技術產業在制造業出口總額中的份額呈加速增長趨勢,到2002年約占制造業出口總額的1/4;而中低技術產業和低技術產業的份額則呈下降趨勢,從1985年的58%降至2002年的不足50%。不僅如此,高新技術還不斷地滲透到舊的工業體系中去,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增加傳統產品的知識和技術含量,使傳統產品貿易也煥發出新的生機。
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知識化的發展,新興服務行業不斷興起,服務貿易的交易內容日趨擴大,服務品種不斷增加,與此同時,服務貿易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逐漸由傳統的自然資源或勞動密集型服務貿易,轉向知識、智力密集型或資本密集型的現代服務貿易,知識型服務貿易得到了迅速發展,國際服務貿易日益呈現知識化的特征。
在全球服務貿易出口構成中,1980年,國際運輸服務貿易占36.8%,國際旅游服務貿易占28.4%,以通信、金融、保險、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為代表的“其他商業服務”占34.8%;2006年,國際運輸服務貿易比重下降到23.1%,國際旅游服務貿易的比重下降到27.2%,其他服務貿易的比重則上升至49.7%。
在全球服務貿易進口構成中,1980年,國際運輸服務貿易占41.7%,國際旅游服務貿易占26.9%,其他服務貿易占31.4%;2006年,國際運輸服務貿易比重下降到28.5%,國際旅游服務貿易的比重下降到26.4%,其他服務貿易的比重則上升至45.1%。
1.3 知識貿易的迅速發展
當代的國際貿易從標的來劃分,可以分為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知識貿易。貨物貿易是以有形的貨物作為貿易的標的,服務貿易是以服務行為作為交易對象,而知識貿易是以人類所創造的無形的知識作為交易對象。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以專利許可、商標轉讓、版權許可為交易內容的知識貿易正在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其增長速度遠遠高于一般貨物貿易。全世界技術貿易總額,20世紀50年代中期僅為5~6億美元,60年代中期達到25億美元,70年代中期達到120億美元,80年代中期為500億美元,平均每5年翻一番,增長速度超過同期商品貿易增長速度。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提供的統計數據,1995年全球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服務貿易出口和進口分別為555億美元和528億美元,到2004年已迅速增加到了1 160億美元和1 300億美元,10年時間增長了一倍多。其中2000~2004年,全球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以年均11%的速度遞增,高于全球服務貿易9%的年均增長率,在服務貿易總額中所占的份額也增加到了6%。
1.4 貿易壁壘的知識化
隨著知識經濟和國際貿易自由化的發展,國際貿易壁壘已經從關稅壁壘為主轉變為以技術性貿易壁壘為主的非關稅壁壘。據WTO統計,從1995年至2007年5月31日,各成員國通報影響貿易的新規則總量23 897件,其中技術性貿易措施16 974件,占總量的71%。顯然,從知識含量來講,關稅壁壘是沒有知識含量的壁壘,而技術性貿易壁壘卻有較高的知識和技術含量,關稅壁壘轉變為技術性貿易壁壘表明國際貿易壁壘也呈現出知識化的特點。
近年來,隨著各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在國際貿易中,又出現了技術貿易壁壘與知識產權相結合的知識產權壁壘,即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名義下,對含有知識產權的商品,如專利產品,貼有合法商標的商品,以及享有著作權的書籍、唱片、計算機軟件等實行進口限制,或者憑借擁有的知識產權優勢,實行“不公平貿易”。傳統的技術標準是人們公知公用無償使用的技術,今天的技術標準,特別是在高新科技領域,已經越來越不是免費的公共產品,知識產權已經越來越多地進入標準領域。
1.5 貿易糾紛的知識化
由于知識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糾紛也日益激烈,國際貿易糾紛表現出明顯的知識化趨勢。據統計,從1995年WTO開始運行到1999年12月31日,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共受理國際貿易糾紛案件185件,其中屬于知識產權的糾紛案件19件,占10.3%,位于反補貼糾紛案件(33件,占17.8%)和反傾銷糾紛案件(21件,占11.3%)之后,排名第3位;到2003年10月,通過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共受理國際貿易糾紛案302件,其中已經結案的案件中,屬于知識產權的糾紛案件13件,位于反傾銷糾紛案件(51件)和保障措施糾紛案件(31件)之后,排名第3位,超過反補貼糾紛案件(12件)。
目前,世界各國之間的有關知識產權的貿易糾紛日益激烈和增多,我國對外貿易中面臨的知識產權糾紛是典型表現。20世紀80年代末。中美在知識產權問題上就有過交鋒。1989~1996年,中美共進行了4次知識產權談判,存在的一些問題得到了解決。進入21世紀,隨著美國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及中國產品在世界市場上的崛起,知識產權再次成為中美貿易摩擦的焦點。尤其是近兩年,知識產權問題呈急速上升趨勢,而且范圍也擴大到了多個領域。
2 國際貿易知識化趨勢下我國的對策
2.1 提高對國際貿易知識化發展趨勢的認識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出口貿易在依靠科技進
步和知識成果的基礎上,已經完成了出口商品結構從初級產品為主到工業制成品為主的轉換,在全球步入知識經濟時代的浪潮中,對外經濟貿易更是率先被卷入這一領域,對此必須有充分的認識。面對知識經濟的浪潮,必須樹立以知識促進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發展的戰略思路。在知識經濟時代,我國出口商品結構的改善和高級化,不僅要求以“技術知識”為基礎,開發精深加工產品的出口,提高產品的質量、檔次,增加附加值,即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而且要求以“屬性知識”為基礎,提高產品的技術標準,即按不同產品的國際標準進行加工生產和出口,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打破發達國家所實行的以貿易保護主義為實質的各式各樣的非關稅壁壘(產品的技術壁壘、環保的綠色壁壘等)。
2.2 制定和實施“創新強貿”戰略
為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提高出口商品的質量、檔次和附加值,增強國際競爭力,我國從1999年開始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希望把對外貿易的發展建立在科技進步的基礎之上。通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科技興貿戰略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我國出口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出口產品質量效益差的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其實,相對于我國的科學技術水平來講,我國的自主創新能力是更為薄弱的環節。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缺乏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和創新能力,不僅使我國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還影響國家競爭力的提升,使我國在國際產業分工中處于不利地位。正是認識到了我國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對技術引進的過度依賴而自身的自主創新能力嚴重不足的現實,在2006年召開的科學技術大會上,中央提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把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自主創新成為新的時代主題和新的治國方略。我國總體的科技經濟戰略發生了改變,作為我國經濟高速發展重要引擎的對外貿易工作,對國家基本方略的這種變化不應當無動于衷,有關部門應當與時俱進,及時做出調整,制定“創新強貿”戰略,實現從“科技興貿”向“創新強貿”戰略的轉變。
2.3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尤其是知識型服務貿易
全球服務貿易自由化,使各國的經濟競爭進一步轉向以服務為基礎的競爭。服務業在21世紀將成為我國一個十分重要的經濟增長點,它的振興將大大改善我國經濟的整體素質,同時也將有效地提高我國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我們應當抓住服務貿易發展的歷史機遇,將發展服務貿易與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和升級結合起來,提升我國在世界產業鏈和價值鏈中的地位。重點加大信息、物流、金融、研發、市場營銷等生產業引進先進技術、管理流程和新的經營方式的力度,積極穩妥擴大市場準入,增加進口;同時,大力發展服務外包協作,包括通過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參與雙向服務離岸外包進程。實施服務貿易品牌戰略,加快培育服務貿易龍頭企業,打造一批主業突出、具有核心競爭力、能夠發揮龍頭骨干作用和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企業和企業集團。
2.4 積極發展知識貿易
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成為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和財富資源,從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來看,知識貿易必將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內容。我國要實現對外貿易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從貿易大國發展成貿易強國,積極發展知識貿易是必然選擇。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的知識引進將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它是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引進先進適用的技術和管理經驗,能夠進一步增強我國自主創新的能力,從而縮短與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努力追趕世界先進水平。在知識經濟的挑戰面前,我們要加快引進一批特種、大型、高技術、新工藝裝備與產品,加強對知識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實行知識引進增長的集約化,提高知識引進的質量和效益,促進我國主要戰略產業逐步發展成為出口主導產業。與此同時,在知識出口方面,我們盡管基礎薄弱,但是,我們也不能妄自菲薄,我們要注重以自身研究與開發為基礎的技術出口。
關鍵詞:國際貿易 知識產權保護 政府 企業
一、知識產權保護概述
知識產權,主要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保護是指利用法律和經濟手段,使知識產權的創造者或擁有者在一定的期限內享有排他獨占權,獲得由此產生的經濟效益,并保護這種排他獨占權不受侵犯。知識產權保護具有以三個特點:
(一)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在不斷擴大
現代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已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擴展到包括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植物品種、商業秘密、生物技術等在內的多元對象。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因此不斷地擴展電子、通訊、網絡、生物領域的保護范圍,如美國、德國、英國、瑞典、南非等國家都開辦了基因專利授予業務,美國甚至將網絡營銷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專利保護范圍。
(二)戰略化
現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已由過去的被動防御階段轉入主動進攻階段,出現了各式各樣的知識產權運作策略。比如搶注商標專利,獲得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現階段甚至相當長的時間內,這些國家或企業并不實施這些專利,而是通過收集貿易目的國的經濟信息,特別是侵犯知識產權的事實,采取政府和企業相結合的方式在出口目的國進行權利訴訟,收取高額的知識產權利潤來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或建立知識產權聯盟,聯合相關權利人組成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協會,以團體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國際化
面對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的趨勢,各國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合作,先后制定了《保護知識產權巴黎公約》、《集成電路知識產權條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世界版權公約》、《專利合作條約》、《TRIPS協定》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世界性公約協定。各國大力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的合作與一體化進程,廣泛開展多邊合作,結成知識產權保護聯盟,以此獲得國際合作保護。
二、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一)我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健全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為履行我國加入WTO的承諾,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同WTO《TRIPS協定》的要求相符合,我國在2000年和2002年對《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幾部主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進行了修改。2004年4月,通過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增設了保護知識產權專章,旨在通過實施貿易措施,防止侵權產品進口和知識產權權利人濫用權利。
2008年7月頒布了《國家知識產權展露綱要》,逐步建立了知識產權保護體系。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新專利法,更是順應WTO規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新的修改法案,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同《TRIPS規定》完全符合。
我國已加入大部分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逐步與國際標準靠攏,所有這些舉措將有利于我國國際貿易的開展。
(二)企業、外貿經營者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
我國企業、外貿經營者的發明專利申請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長勢頭。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從1985年4月―2010年4月,我國共受理專利申請6095949萬件:其中。國內申請5134526萬件,國外申請961423萬件。且連年增長。商標方面,2002―2008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已連續7年為世界第一。版權方面,2009年軟件申請登記總量7.09萬件,同比增長49.75%其中軟件著作權登記量679萬件,同比增長48.6%。可見我國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大有提高更加重視對自己無形資產的保護。
三、中國在國際貿易中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對濫用各類技術標準的防范制度
技術標準指對1個或幾個生產技術設立的必須要達到的水平以及為達到這一水平而實施的技術。但是當技術標準與知識產權結合、技術標準涉及的技術被知識產權的方式合法控制時,任何人要使用標準化技術,就觸及了他人的知識產權。此時,使用人只有兩種選擇:要么以昂貴的代價使用他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標準化技術,生產標準化產品:要么因不甘心知識產權人的宰割而放棄市場。因為標準化是進入國際市場的首要條件,不按標準就不可能被市場接受,而采用標準就必然使用他人受知識產權保護的技術,需要取得許可、支付報酬。我國由于存在嚴重的知識產權制度實施上的缺陷,在防范國外濫用各類技術標準方面,缺乏有力的武器。
(二)知識產權轉化率有待提高
知識產權轉化率就是指知識產權所有者通過自己實施,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轉化為實際生產力并以此來獲取最大利益占知識產權研發所花費費用的總額。從授權數量來看,中國是知識產權大國;但就無形資產質量而言,中國遠不是知識產權強國。
中國知識產權報2009年5月27日報道《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路在何方》,說我國500余萬項的專利成果實際轉化率不足30%;在商標領域,在國際知名品牌的排行榜單上,中國企業商標無一進入100強,進入500強的只有12家。就外貿而言,中國企業出口200強,70%以上是定牌生產、加工貿易。在合資企業,90%以上是使用外國投資方的品牌。據統計,美國、日本的知識產權利用率高達95%。
只有當知識產權付諸生產時它的價值才能真正體現出來。因此,在獲得了知識產權之后的關鍵性問題是如何使之轉化為實質生產力并獲取最大利益,實現由量的發展到質的飛躍,這是中國企業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三)知識產權發展不平衡且人才匱乏
首先,知識產權發展不平衡。從我國專利申請人前10名的分布情況來看,其中有30%是高校,60%是民營企業,作為占據大部分國家研發資金的國有企業僅占10%。
其次,科技的發展需要人才,也離不開人才的儲備。而我國知識產權的人才配備與發展需要不相符。按照國際慣例,企業應按技術人員總數的4%比例設立知識產權管理崗位:依此比例,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的總需求量應該是8萬人,我國現在所能培養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的實際需求。另外,現在所培養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也缺乏必需的綜合專業知識背景。如果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往往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大大增加了外貿知識產權保護成本。
最后,中介市場也不完善。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企業申請或注冊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目前,全國性的中介服務機構已具規模,但在各地發展不平衡,且知識產權人員素質難以滿足相應需求。當企業遇到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問題時,往往
因為不了解侵權所在國法律而導致訴訟失敗。這就需要在全國各地形成有關專利、商標、版權和技術合同等的中介服務和保護網絡。以此來滿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需要。
四、對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一)對政府的建議
1.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應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在一些重要產業盡快掌握核心技術和提高系統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和標準,同時進行全方位的保護。可采取的措施有: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氛圍。開展廣泛的教育活動,鼓勵創新,譴責剽竊、盜版和造假行為:完善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實行支持企業創新的財稅、金融和政府采購等政策并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設立知識產權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中心,并依據法律對侵犯知識產權人員進行懲處。
2.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評議和制定工作。首先,要積極參與WTO與各種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有關國家標準的評議工作,很好地利用我國加入WTO和國際標準化組織獲得的發言權,避免發達國家利用技術優勢和在標準領域里的經驗優勢控制國際市場。其次,要在評議的基礎上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鼓勵研究機構及企業重視技術創新,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要組織更多的標準化專家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力爭把我國的標準化意圖和標準充分反映到國際標準中去,為我國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創造條件。再者,對標準技術性措施造成的貿易摩擦,要積極利用雙邊或多邊協調機制加以解決。努力避免和化解貿易沖突。
3.充分行使海關的監管職能。有效利用打私和征稅手段,控制非法貿易。加強對知識產權敏感商品的監控,堅決打擊非法進出口行為。使得侵權行為在進出口環節得到有效控制。強化海關國際合作,使海關在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對外貿經營者的建議
1.提高知識產權轉化率。企業應及時將創新成果、核心技術、名優產品在國內外申請相應的知識產權。并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化組織使核心專利成為標準,取得有效保護。要以企業的核心專利技術為依托,構筑自身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措施體系。加大資本與人才投入,從小技術到大專利,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充分擴大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貿易量,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使知識產權進行最大化的實質生產力轉化,創建和保護擁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的產品。
2.強化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涉及到貿易、法律等方面的專業問題,特別是知識產權的糾紛和訴訟都有很強的專業性。國家和企業應共同努力,大力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并給他們充足的空間與資源,發揮其在知識產權戰略中的核心作用,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知識產權隊伍,
關鍵詞: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立法;啟示
一、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正面影響
第一,擁有較多高質的知識產權會提高國家的競爭力。從目前的國際形式來看,貿易出口對知識產權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由于各國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要素稟賦不同,一國就可以根據自身的優勢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從而使得在國際貿易中某些技術和產品的優勢得以發揮。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國家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就可以為其帶來競爭上的優勢,而在此過程中,它可以將企業的技術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和產業優勢。因此,當一個國家擁有知識產權的數量多且質量高時,從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擁有了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從而能夠提高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最終通過產業鏈的傳導機制將會增強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
第二,擁有知識產權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就目前所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行為不僅滲透到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漸成為一種獨立的貿易形式。知識產權保護的狀況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尤其是技術貿易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健全的知識產權制度能夠向專利技術所有人提供權利保護,加大專利技術所有者對自身新產品保護的程度,在一定時期內遏制其他企業對其新產品的模仿和偽造,從而加劇企業產品市場規模的加劇擴張,加大了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貿易,擴大了世界貿易的范圍。
第三,擁有知識產權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和貿易利益。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將產品的組裝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中進行就是為了利用這些發展中國家的廉價的勞動力,使發展中國家的廉價勞動力成為他們產品的制造者,而將核心技術在本國自己開發,就擁有了自己的知識產權,從而可以利用知識產權擁有壟斷優勢———這樣既可以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又可以利用新產品的壟斷優勢擴大產品在發展中國家的市場份額,從而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和貿易利益。
(二)擁有知識產權對國際貿易的負面影響
第一,過高的知識產權保護妨礙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知識產權制度通常被認為是推動經濟增長和技術創新的動力。然而,創新的根本動力來自競爭,而知識產權保護本質上是一種壟斷,壟斷能夠向創新者提供獎勵,但同樣能夠激勵昔日的創新者依靠壟斷獲取高額收益,從而削弱技術創新的動力。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越大,昔日的創新者的壟斷受益越高,進一步創新的動機就日益削弱,這樣繼續發展的最終結果必然是知識產權的過度保護會妨礙經濟的增長,而且會打擊企業的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利益轉移問題。知識產權的主要持有者是現代產業,而現代產業的特點之一是大多數企業的銷售市場跨越多個行政區域,由此導致知識產權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受益者與成本承擔并不完全重疊。受益者是企業,銷售地政府則需要為此承擔較高的執行成本,而受益企業因此而增加的稅收未必都由支付執行成本的銷售地政府獲得,從而產生了利益轉移問題。在國內各地區之間,上述問題可以部分地通過某種轉移支付機制解決,但在國際之間并不存在這種機制。縱所周知,在我國主張嚴格保護知識產權,而從中受益最多的是西方跨國公司。這些跨國公司享受了高于內資企業的稅收待遇,同時其偷漏稅規模也相當可觀;假如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單純強化令其收益的知識產權保護,勢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有利于跨國公司母國的利益轉移。
第三,過度的知識產權保護會導致貿易爭端。將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掛鉤是國際的新動向,從而使得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參與國際競爭的各成員國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知識產權形成的貿易壁壘的合理性、復雜性、隱蔽性和合法性,現在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通過其本身所具有技術上和知識產權上的優勢,加上他們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和在貿易領域的巧妙應用,利用專利、標準等建立本國的貿易技術壁壘體系,使得其他國家非知識產權人就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臨著諸如專利申請被設路障、已生產產品被訴侵權、產品市場進入受專利阻撓等困難,就如我們現在看到的一樣,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知識產權保護在中國的現狀
(一)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進展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在中國起步是比較晚的,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開始產生并發展的,但是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卻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的時間里走完了其他國家幾百年的路程。
第一,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體系。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基本確定,到目前為止已經形成了以《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為主體,輔之以各項保護條例,如《植物新品種保條例》、《集成電路布圖保護條例》以及《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我國知識產權立法的成就還可以表現在《民法》、《刑法》中的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條款上,以及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中有專章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
第二,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實踐。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開始從只重視行政保護轉為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并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均由人民法院最終執行,同時也加大了執法力度。與此同時,企業也開始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提高了企業自身的防范能力和保護意識。
(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毋庸置疑,與其他發達國家甚至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發達國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專利等知識產權占領中國國內市場,并控制中國的海外投資和出口擴張,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第一,國家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知識產權制度是保護智力勞動成果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也是促進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增強經濟、科技競爭力的重要激勵機制之一。在世界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為主的今天,知識產權制度作為激勵創新、促進科技進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要法律機制之一,它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而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戰略,使得知識產權在經濟和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從而影響了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
第二,國家和企業的自主創新的能力及研發投入不夠。研發活動是一個國家、地區和企業獲得和擁有知識產權的源頭和基礎。但是由于國家和企業對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夠,用于研究和開發的經費開支過小,致使我國企業對新技術的吸收和消化能力、特別是自主開發新技術的能力普遍偏低,很多企業走的是一條“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道路,這使得我國產業結構和對外貿易的結構很難迅速升級換代,因而始終處于一種十分被動的地位,在關鍵技術上人主要依賴進口,受制于人。
第三,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目前,中國許多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仍然不強,不能及時地自己的研發結果轉化為知識產權,特別是在國外申請知識產權的意識嚴重不夠,致使很多科研成果得不到有關國家和地區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甚至使得一些國有品牌在國外許多地方被惡意搶注;即使一些企業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但是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導致失敗。
第四,中國知識產權立法與國際知識產權體系不相符。中國的立法體系雖然用比發達國家要短得多的時間就建立起來了,但是中國的立法體系中沒有關于反壟斷的法律,而與反壟斷互為補充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只是側重于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卻沒有確立限制知識產權的立法思想。到目前為止,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可在不同程度上適用于專利權的壟斷行為,但是主要集中調整專利許可行為,對其他濫用專利權的行為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調整范圍還不夠完整。與此同時,中國沒有建立完整的標準體系。我國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在國際標準的參與程度和占據關鍵職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中國應對知識產權保護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中國在加快融入全球經濟的時候,知識產權保護同樣也給我國的發展亮起了紅燈。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及中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時候,知識產權危機給這一全球化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因此,在激烈的國際經貿競爭和深層的知識產權壁壘面前,努力為開發和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創造有利的環境,不斷提高有關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
(一)將知識產權保護策略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
中國是知識產權數量大國,但非知識產權強國,尤其是加入WTO后,市場的開放使我國面臨激烈的國際競爭,發達國家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在專利方面構成了威脅。我們只有將知識產權問題作為國家的重大戰略加以重視,才能實現將知識產權危機轉變為科技發展良機,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制約貿易發展的障礙。
第一,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政府要為企業構建一個知識產權的制度保障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產權。只有這樣做,才能調動有關企事業單位及其知識產權分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又快又好地創造和產生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才能保證我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保持一定的自身優勢。
第二,國家提供資金扶持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在開發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過程中,很多企業面臨著資金不足的困擾。因此,國家可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為企業的知識產權開發和形成提供資金支持以此來壯大企業的經濟實力和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如利用外貿發展基金、優惠信貸利率、政策性貸款和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同時,建立健全創收投資體制,充分利用社會資金支持自主知識產權的形成及其產品的出口。
第三,鼓勵企業對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培養。目前的知識產權危機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認識到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轉變觀念并加強學習
我國是WTO成員,企業進行國際貿易時應該注意WTO、TRIPS對我國知識產權的規定,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方可更大限度的避免撞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陷阱,當然,我們在認真履行自己義務的同時,也要充分借鑒國外的經驗,以便充分享受WTO成員國應有的權利,保護我國的產業和市場。
第一,轉變觀念來積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改變以往消極應對知識產權訴訟案的態度,積極應訴。有不少中國企業本身并不存在侵權行為,但由于害怕訴訟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而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白白的丟失了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而曾經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也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而消極應訴,最后要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同時,中國企業界應完善商會的建立和使用,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這樣有利于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力量的幫助和支持。
第二,加快對人才的培養和管理。科技以人為本。開發、擁有和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首先是要要重視知識資本的作用,而知識資本最集中地體現就是在人的才能和價值上。目前,企業間甚至是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就是人才的競爭,誰占有的人才多,誰就能夠在競爭中獲得優勢。近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大了對中國的人才掠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去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的變革,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激勵機制和獎勵機制,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加強學習,盡快熟悉和掌握知識產權方面的各種知識和規則,強化全民學習的氛圍,使全社會人民都懂得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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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湖北;服務貿易;策略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6)02002202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對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產業鏈國際競爭力、全方位參與價值鏈合作、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加大學生群體就業、打造經濟升級版具有重要意義。“十二五”是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長江經濟帶覆蓋11個省市,其中包括中部地區的湖北。湖北的科教、交通區位、擴內需前沿、市場樞紐等優勢在國家加快長江經濟帶開放開發大背景下有望加速釋放,為發展服務貿易帶來新的契機。
1 湖北服務貿易發展的現狀
1.1 現代服務業發展加快,為服務貿易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2014年,湖北服務貿易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高附加值的技術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等產業發展較快,增速均超過30%。第三產業增加值增幅高出全國2.4個百分點,服務業增速超過第二產業(超0.4個百分點),服務業增加值超過工業增加值(超357.14億元)。但GDP占比仍然低于全國平均水平(48.2%),低于中部六省的湖南(42.2%)和山西(441%),低于全國先進省份的北京(77.9%)、廣東(491%)、上海(64.8%)、浙江(47.9%)等,與全國尤其是發達地區的差距明顯。
1.2 服務貿易進出口額占比進一步擴大
近年來,湖北服務貿易一直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速,2014年首次突破百億大關,占全省對外貿易的比重達19.2%,處于中部領先。服務貿易成為對外貿易增長的新亮點、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新引擎以及擴大就業的新渠道。服務貿易園區規模進一步擴大,主要集中在武漢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州市。其中又以武漢市的武漢軟件新城、光谷軟件園、光谷生物城、光谷金融港、宜昌智慧新城和襄陽高新技術園為主要承載區。
1.3 文化貿易有待進一步開發
文化貿易是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抓手。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2014)出臺后,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實施意見》提出五大工作重點,即大力培育文化貿易企業、推動文化貿易園區及基地建設、推進文化貿易與科技融合、加快對外文化貿易專業人才培養、加強對外文化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湖北是文化大省,資源富集,底蘊深厚,是中華文明的發源地之一和中國近現代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是楚文化之鄉和三國文化之鄉。但文化服務和產品出口規模卻明顯偏低,與北京、上海、安徽等省市相比,湖北對外文化貿易企業塊頭小、總量小、產品服務競爭力不強,急需各種鼓勵扶持政策做大規模。
1.4 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快速發展
2014年湖北服務外包突破十億大關,服務外包執行額10.8億美元,同比增長25.8%。服務外包企業累計608家,吸納大學生就業累計達30萬人以上。武漢市服務外包產業營業收入首破千億,達1020億元,同比增長41.8%,其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合同金額達5.6億美元,同比增長10%,全市從事服務外包的企業達900家,員工數量超過20萬人。工程設計、數據處理、信息技術服務、醫藥研發等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快速發展。
1.5 國際工程承包業務加快發展
2014年湖北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繼續保持快速發展,新簽合同額排名全國第二,完成營業額排名全國第六。企業新簽合同金額1億美元以上的項目21個,比上年增加6個,合同額總計117.3億美元,同比增長353%,占合同總額的92.4%。對外承包工程市場呈現為亞非美三個市場齊頭并進,歐洲市場奮力直追的發展格局。在亞洲、非洲、美洲及歐洲市場新簽合同額分別為38億美元、40.8億美元、36.1億美元和12.1億美元,分別占全省對外承包工程合同總額的29.9%、321%、28.4%和9.5%。
2 促進湖北服務貿易發展的路徑分析
2.1 構建服務貿易發展協調促進機制
抓住國家依托長江建設經濟新支撐帶的機遇,積極爭取湖北長江黃金水道、漢江生態經濟帶、長江經濟帶等的建設,促進服務貿易在多領域、多層次、多形式合作上取得實質性進展。搶抓國家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機遇,大力推進向西開放,加快構建漢新歐等對外經濟合作“大通道”。立足湖北實際,建立有效的服務貿易促進政策體系,盡快制定并實施“湖北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科學管理、協調及指導全省服務貿易的發展。健全省、市、縣服務貿易促進協調機制。加強對發展服務貿易的宣傳力度,開展一系列服務貿易促進活動,搭建服務貿易促進平臺,加快構建務實、高效、系統的服務貿易跨部門聯系機制。
2.2 突破性發展現代服務業
積極開展“服務業提速升級行動計劃”,全力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提速、水平提升、比重提高。加大政策引導與扶持力度,大力發展現代物流、金融、軟件、商務服務、科技服務等現代服務業,重點發展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科技信息、旅游、文化、健康養老、研發設計等重點行業,打造服務業產業集群。實施全省促進現代物流大發展兩年行動計劃,認真落實促進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第三方專業化的服務企業。鼓勵發展網絡經濟、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特許經營、會展經濟等新興服務業態和旅游、家庭服務、文化體育娛樂等內需型服務業。重點抓好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示范園區、服務業龍頭企業、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服務業知名品牌、服務業重大項目工程。
2.3 提升承包工程項目層次
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在湖北實施“走出去”戰略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政府在政策上應給予引導和扶持,著力解決企業在境外承接工程項目中遇到的問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運用買方信貸、帶資承包、項目融資的方式競奪國際工程項目,提高市場占有份額;鼓勵企業創新承包方式,大力拓展對外承包工程領域,探索以EPC(設計、采購、施工)、BOT(建造、經營、移交)、BOOT(建造、擁有、經營、移交)、BOO(建造、擁有、經營)及項目換資源等方式,承攬境外附加值高且影響大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大工程,帶動省鋼鐵、機械設備、建筑材料等產品“走出去”,為省產品出口增長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2.4 優化外商投資結構
以世界500強企業為對象,大力推進服務行業招商引資,鼓勵跨國公司在湖北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探索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簡化境外投資審批服務。一是創新引進外資模式:在重點吸收FDI的同時,政府大力扶持以BOT、BT、PPP等新生的融資方式,從而推進外資利用的多元化發展。二是優化外商投資產業結構:強化外資注入的產業導向,加強產業鏈的建設。三是平衡外商投資區域結構:要整合資源,重點推進宜昌、十堰、襄陽、荊門等的發展。四是擴大外資來源結構:湖北外資來源主要集中于亞洲中國港臺地區,韓國和日本,同時也要著眼于其他國家的引資工作。
2.5 做大文化貿易市場
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品牌,提高對外文化貿易額在對外貿易總額中的比重。鼓勵和支持各種文化企業從事對外文化貿易業務,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支持文化企業積極利用國際先進技術,提升消化、吸收與再創新能力。鼓勵外資進入湖北文化市場,在帶來先進技術的同時,還通過自身資源,把湖北文化產品、服務賣到全世界。
參考文獻
在世界范圍內看來,世界經濟普遍繁榮時,國際貿易自由度較高;但當經濟衰退,時常萎靡時,各國為保護國內經濟而增加貿易障礙,使貿易自由度降低,貿易保護便成為了主流。根據世貿組織的統計,09上半年全世界貿易額萎縮了4%,歐盟和美國的進口減少了6%,日本和拉美國家的進口額下降率甚至達到了兩個百分點。面對金融危機下國際貿易的萎縮,商務部日前向國內出口企業發出警告稱,全球范圍的新貿易保護主義威脅正在加大,明年將是我國貿易摩擦的高發期,可能是近幾年來形勢最為嚴峻的一年,訴案將超過以往數年總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發展趨勢:
1.1保護商品的范圍日益擴大。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保護對象一方面是本國正在衰弱的傳統產業如紡織業,另一方面是本國已經高度發達的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如金融業等,因此保護范圍不僅擴大到貨物貿易的一切領域,而且擴大到服務、技術、投資、知識產權等領域。近年來在商品的保護上出現了兩個明顯的特點:一個是對于服務行業的保護日益趨于嚴厲。當前,服務行業的世界貿易額增長迅速,國際服務貿易在世界貿易中的比重不斷上升,目前已接近30%,其中美國的金融和快餐等行業對世界的擴張最為突出,這也促使世界各國加強對本國服務行業的保護。另一個是高技術產品領域的保護不斷加強。由于技術的特殊性及重要性,高技術產品的出口往往受到出口國的限制及其要求的進口國的保護。
1.2從國家貿易保護演變為區域性貿易保護。隨著國際經濟競爭的日益加劇,貿易區域化和集團化趨勢加強。新貿易保護主義不再以國家貿易壁壘為基礎,而趨向區域性貿易壁壘,即由一國貿易保護演變為區域性貿易保護。區域化和集團組織具有天然的排他性和貿易保護性,組建區域性經貿集團一方面可以實行內部自由貿易以促進內部經貿的發展,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對外構筑貿易壁壘,抵制貿易對手的入侵,保護成員國的市場。同時,可以憑借組建經貿集團力量抗衡和抵制外部國家的報復性競爭。在當今世界上,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安第斯條約組織、東盟、西非共同體等經貿集團遍布全球。它們幾乎無一例外地在內部實行自由貿易而對外實行嚴格的保護,從而嚴重削弱了世界范圍內的貿易自由化。
1.3由單一的經濟問題擴展到社會問題。以往的貿易保護理論,無淪是發展中國家使用的幼稚產業保護理論,還是流行于發達國家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其關注的焦點主要是經濟問題,重點是產業的發展。所不同的是,前者保護的是幼稚產業,而后者保護的是戰略性產業。但近年來流行的新貿易保護理論如保護就業論、保護環境論等,其關注的焦點已由經濟問題擴展到社會問題,由產業發展轉向了人本身。保護就業論關注的是人的勞動權利,保護環境論關注的是人的生存環境,綠色壁壘關注的是人的健康和安全。關注焦點的變化導致勞工標準、社會責任國際標準認證、產品質量認證標準、動植物檢疫標準等成為發達國家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工具。
1.4發達國家保護的對象主要集中于陷入結構性危機的產業部門。農業、紡織、服裝、鋼鐵、汽車、造船、家電等傳統行業在發達國家均陷入結構性危機,發達國家加強了對這些行業的保護,一旦某些國家為保護這些部門而筑起貿易壁壘,其他國家就會因害怕損害自己的利益而紛紛仿效。同時保護的另一個重點是尖端技術行業。當前,發達國家的產業正由資本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化,像電子計算機、光纖通訊、宇航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的開發應用能力已被世界各國看成能否在未來的世界市場上取得主動地位和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鑒于其重要性,各國競相對它采取保護。
1.5國際貿易保護的技術化和綠色化特征日益突出。技術性貿易壁壘在當代國際經濟貿易中正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已成為發達國家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手段和高級形式。如美國、日本和歐盟等不斷調整和提升技術門檻,技術要求趨嚴、趨新、趨多。目前,綠色壁壘以其外表的合理性及內在的隱蔽性,成為發達國家廣泛采用的一種貿易壁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相對落后,環境意識和治理能力還有待于提高,許多發展中國家為了應對綠色壁壘而導致出口成本的大幅提高,出口市場嚴重萎縮,被迫長期處于一種自然資源和初級產品的廉價提供者的地位。由于綠色壁壘具有顯著的貿易保護效應,因而在國際上存在著快速擴張的趨勢。
2我國遭遇的反傾銷現狀及對反傾銷會計產生的影響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統計,自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至2006年,我國已連續12年成為世界上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據商務部統計,2007年,全球共有19個國家(地區)對我國發起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調查近80起,遭遇美國“337知識產權調查”17起。在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加劇的背景下,中國作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實體和第二大出口國,成為國際貿易摩擦的主要對象。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底,我國共遭受來自22個國家和地區的103起貿易救濟調查,涉案金額約65億美元,其中反傾銷75起、反補貼12起、保障措施12起、特保4起。按全球各大洲計算,美洲41起,涉案金額約13億美元;亞洲42起,涉案金額約20.4億美元;歐洲12起,涉案金額約29.8億美元;大洋洲5起,涉案金額約1.4億美元;非洲3起,涉案金額1051萬美元。此外,2008年以來,美國對我發起12起337調查,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都有大幅度的增長。從涉案產品看,主要集中于輕工、紡織、機電等我國具有出口競爭力的產品,其中尤以紡織品貿易摩擦更為突出。如中美紡織品貿易爭端,中歐鞋業爭端,中美鋼鐵業爭端,中美知識產權保護爭端,中日紡織品爭端等。數據還顯示,2009年1月,共有5個國家對華出口產品發起10起貿易救濟調查,其中印度5起、阿根廷2起、巴西、土耳其、南非各1起,涉案總金額約為3.7億美元。
如上所述,反傾銷無疑仍舊是國外對華貿易救濟的主要手段,也成為了我國企業平等參與國際貿易舞臺所面臨的主要障礙。面對著這樣嚴峻的形勢,為了更好的應對反傾銷訴訟,對其中從事會計工作的反傾銷會計在會計理論和財務實務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2.1加快了我國會計準則的國際化進程。
2.1.1保持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有關產品成本確認、計量的一致性。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在產品成本的范圍、確認、計量的規定方面盡可能保持,國際會計準則的一致性。特別是有關成本方面的規定更要以國際會計準則和反傾銷協定、反傾銷法等相關準則為依據進行修改。
2.1.2進一步加大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性,盡管我國已經頒布了項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在大部分內容上趨于一致,但應該進一步加強在國際貿易中涉及的會計業務的差異協調,以增強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減小國外傾銷認定的風險。
2.1.3增強會計準則的適用性。由于我國出企業中大部分都屬于中小企業,會計人員素質普遍偏低,會計制度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到操作上的簡便易行。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的中小企業都只要求提供簡化型的財務報告,與現有的財務報告不同的是,簡化型財務報告只提供更容易理解的財務信息,只反映企業扼要的經營成本與財務狀況、國外的這種做法值得借鑒。制定中小企業的相關規定時,既要與會計法和新會計準則相一致,又要兼顧中小企業的特點,同時與國際慣例趨同。
2.2完善財務會計制度。
2.2.1加強對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的保存,以備核查。會計資料是反傾銷應訴中重要的舉證證據,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是勝訴的必備條件,原始憑證是產品成本核算的依據,是產品價格合理性的最佳證明。反傾銷應訴會計舉證涉及有關生產企業及出口企業的賬本、生產記錄、購銷合同、發票、運翰、保險等資料。出口企業應加強日常憑證管理和保存,平時要特別重視收集和保留證據資料,如原材料采購發票、保單、運費、銷售發票、工資發放單、電費支付單、格式合同、商務信函和往來傳真等,以證明和供貨商之間的關系。一旦涉訴,就有充足的時間和充分的證據從容應訴。
2.2.2賬務處理方法要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由于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存在差異,要求我國出口企業必須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記賬、編制報表,需要損耗大盆的時間和資金,成本較高一、對我國大部分出口企業來說是很難做到的。我國出口企業應重點針對反傾銷應訴中的關鍵問題如核算成本,按國際會計準則的有關會計處理方法核算有針對性地作兩手準備,這樣既節約成本,又可以在涉案時免去重新計算的麻煩,以節省時間。
2.2.3嚴格會計核算。在反傾銷中,核心問題就是產品的正常價值、出口價格、產品成本無論是對傾銷的認定、傾銷幅度的計算還是實地核查都是圍繞這幾個要素展開的。所以要嚴格地對產品成本進行會計核算。企業最好在成本核算的數據管理上做到數據的完備和統一。從原料進廠到制造成本再到費用分攤,要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單相符,嚴格按照有關法規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成本核算的合法性。
2.2.4建立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有條件的企業還應設置反傾銷會計部門,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由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執行反傾銷的會計規避、應訴、等業務。同時,該部門有負責對國外競爭對手的情況進行追蹤、監測,對出口產品涉嫌傾銷、國外產品在我國傾銷提出預警。建立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是應對反傾銷訴訟的基礎保證,有條件的企業應積極創建,并實現企業之間的交流和互動。
3.2.5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出口企業的會計人員要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一旦企業涉及反傾銷案件,本企業的會計人員要具有快速的反應能力和應變能力,以最快的速度投人到反傾銷應訴當中不僅要對本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有關成本的計算的各個數據非常熟悉,而且還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反傾銷程序。為此,應加強反傾銷會計人才的培養從單一專業型人才向綜合型人才培養的轉變,提高反傾銷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出口企業會計人員不僅要熟練掌握會計等專業性知識,包括國內外的會計準則,還要通曉反傾銷知識、國際貿易知識、法律知識,會計人員除了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識外,還應該具有相關反傾銷的專業法律知識既要了解國際反傾銷法律制度又要熟悉進口國的反傾銷法津制度。同時會計人員還須具備較高的外語水平,特別要提高專業外語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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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反傾銷 會計 問題 對策
傾銷和反傾銷是國際貿易過程中經常出現的國際經濟糾紛。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商品出口國與進口國之間發生所謂“傾銷”與“反傾銷”訴訟已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當企業在遭遇國外企業的反傾銷訴訟時,要想取得反傾銷應訴勝利的關鍵是能否向法庭提供詳細的、符合國際會計準則要求的相關會計資料。如何應對反傾銷,特別是反傾銷中的會計問題,已成為我國企業界和會計界不可回避的問題。
一、我國遭受反傾銷的現狀
中國已經連續十幾年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最多的國家,中國企業因為國外的反傾銷調查而傷痕累累,損失慘重。中國遭受到國外反傾銷的產品不僅種類繁多、涉及面廣,從小到蠟燭、光盤大到鋼材都是被外國進行反傾銷的對象,而且還遭到國外多個國家的反傾銷,例如美國、歐盟、印度尼西亞都對中國的鋼鐵材料提起了反傾銷訴訟;另外中國產品遭受的反傾銷稅是比較高的,都顯著高于WTO成員國的平均水平。如2007年12月25日印度尼西亞熱軋板卷反傾銷案于2008年3月做出最終判決,此次最高獲判稅率為56.51%,中國在3.86%-42.58%之間。世界銀行高級經濟學家威爾?馬丁曾說:“中國內地有70%的出口產品貿易容易受到反傾銷措施的攻擊,未來10到15年內,將面臨更加嚴重的反傾銷。”從目前中國的產品結構和產業增長發展趨勢看,中國將迎來國際對華反傾銷的一個高峰,出口企業將面臨歐美國家反傾銷的嚴重威脅,僅在2006年,歐盟對華反傾銷案件就超過130起。中國出口商品遭受反傾銷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價格相對于其他西方國家的低廉(這主要是因為國內的生產資料價格和勞動力低廉造成的)。企業在應訴反傾銷的工作中需要提供詳細的出口產品的成本計算方面的資料,這就需要會計人員的積極參與。在遵守游戲規則的框架下,切實做好防范和應訴舉證工作,充分利用會計成本資料有理有節有據地進行反“反傾銷”。
二、現階段我國反傾銷會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會計制度不符合國際會計標準。由于我國的會計制度建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會計要素的計量標準還帶有較多的計劃經濟的痕跡。迄今為止,盡管財政部于已出臺的具體會計準則體現了中國會計的國際化,但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仍存在著與市場經濟發展、國際資本市場一體化不相適應的方面。比如,在會計準則的運用功能上,企業財務報告應該只是讓投資者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但我國還賦予了會計準則一些規范企業行為的功能;在會計目標的定位上,我國會計準則更多地強調了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在成本費用的構成、確認和計量方法上也與國際會計準則存在差異。
2.會計信息受非市場因素的影響。我國出口產品的企業有很大部份是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由于這些企業產權大部分歸國家所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大多由政府任命,企業的會計信息難免不同程度受非市場因素的影響。如我國現在不少企業的土地、廠房很多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國家劃撥的,只是按很低的劃撥價格進行折舊評估,而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是按現有市場價格進行評估折價。
3.現行會計信息系統難以應付反傾銷調查。應訴國際反傾銷關鍵是填答調查問卷,其主要內容是企業的總體情況和財務數據及成本信息。由于我國很多企業會計檔案保管制度不健全,既沒有會計檔案管理機構,又沒有指派專人管理,加上企業不熟悉國際貿易和反傾銷的相關會計法規,對國際競爭對手的財務會計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也缺乏了解,在企業遇到反傾銷訴訟時,不能及時提供反傾銷調查所需要的會計及相關方面的信息資料。
4.成本核算體系不夠細化,成本核算范圍與國際慣例不一致。我國企業目前在計量生產成本時,采用的是制造成本法,不考慮期間費用的分攤。而國際反傾銷法中所認可的產品成本包括“生產成本”和“銷售、管理和一般費用”兩部分。也就是說,國際慣例攤入成本的費用除了生產成本外,還加入了每個產品所含的包裝費、研發費、保險費和廣告費等,成本核算相當詳細,另外國際成本核算中還考慮容易被我國企業忽視的信用成本,知識成本,環境成本等,這些都造成了我國企業產品成本與國際反傾銷法所認可的產品成本不一致。
三、我國反傾銷會計的幾點對策
1.加快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接軌。加入WT0意味著企業在體制、管理、財務等方面都要向國際標準看齊,按國際規則行事,要盡快采用國際通行的會計準則,保證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對經濟全球化會計共性的問題,我們要力求接受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的會計準則,對特殊問題,也應在國際會計準則的指導下進行協調。
我國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其內容基本體現了會計標準的國際化,其核心準則所規定會計政策、會計確認、計量標準與國際標準基本一致,主要是要加快推廣和執行。在反傾銷調查中,最重要的是出口商品的正常價值的確定問題,而正常價值的確定依據的就是被調查產品的真實的生產成本,成本和費用的核算資料是反傾銷應訴中重要的舉證材料,直接關系到反傾銷應訴的勝敗。要逐步實現我國會計制度與國際反傾銷法有關會計成本核算方面的銜接與協調,提高企業成本資料的通用性。
2.構建反傾銷會計信息支持系統。應訴反傾銷需要的是一個全新的信息平臺,在內容上除了需要提供相關的會計資料、還包括反傾銷的法規、國際市場動態等。所以,迎戰反傾銷必須構建一個完善的會計信息支持系統。
首先,出口企業應加強對生產、經營、管理等內部會計檔案資料的管理,結合反傾銷調查內容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規范自己的財務并詳細記錄產品的成本核算資料,并應有生產成本的構成和財務收支的詳細情況。
其次,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行業協會在搜集國內外市場信息時具有較大的優勢,行業協會應定期提供行業產品的國際國內基本價格標準和本行業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分布資料。另外會計中介機構在反傾銷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視,會計師事務所反傾銷會計信息系統應主要提供反傾銷法規、應訴反傾銷舉證、產業損害評估等方面的資料。
3.建立反傾銷會計預警機制。在國外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之前,制定實施一系列反傾銷會計的規避戰略,以避免引發反傾銷調查。首先,企業本身要做好出口產品的產、銷、存分析,掌握市場特點,做好市場分析,預測發展趨勢,形成分析報告。其次,要了解和掌握目前主要市場上的反傾銷法規和有關成本認定的國際基本規則,在出口定價上進行會計控制,原則是出口產品的價格不能低于其在國內市場的銷售價格。
4.轉變營銷策略,樹立全面質量觀。企業在產品營銷方面要著眼于以服務、質量占領市場、避免低成本、低價格策略。從對廉價要素的依賴轉向對技術要素的追求,自主開發知識產權,樹立創新觀念,提高產品附加值。企業協調自己的生產、銷售與供應,通過國際市場會計信息來確定并及時調整出口價格。貫徹循序漸進的戰略,會計及時計量出口產品進入一國市場的速度和數量,避免出口產品在進口國市場的迅速增長而引發反傾銷調查。注重全方位開拓國際市場,以降低市場過分集中所帶來的風險,也能達到避免反傾銷的效果。
一、國際金融危機對世界經濟的影響
2008年下半年以來,發端于美國的金融危機逐漸向世界其他國家迅速蔓延,迅速轉變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并對世界經濟以及各個國家產生了一系列的影響。
(一)國際金融危機使全球經濟增速放慢
隨著金融危機的深入發展以及影響的不斷擴大,金融危機對世界經濟的影響也逐漸顯現。造成此次全球經濟增長速度放緩的原因,可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金融危機使歐美消費市場消費萎縮,進口銳減;第二,金融危機使歐美國家緊縮住房抵押貸款,致使歐美國家對住宅建筑的投資萎縮,從而使投資對世界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減少;第三,金融危機使世界金融市場出現緊縮,從而抑制了非金融機構的投資和融資;第四,金融危機使世界各國的股市暴跌,給世界各國投資者帶來的損失高達約30萬億美元。但是,從整體來看,世界經濟不會產生長期的大幅度波動,更不會出現嚴重的經濟衰退。
(二)金融危機使主要發達國家的經濟陷入衰退
當一個國家或地區的GDP連續兩個季度出現下降時,就意味著這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陷入衰退。根據這一標準,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美國,歐元區以及日本等主要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已進入衰退期。
金融危機給歐盟的經濟發展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自2008年第二季度以來,歐元區各季度經濟的增長率均為負值,2009年第一季度增長率接近-2.5%,這是1999年歐元區成立以來下降幅度之最。歐元區對外貿易額的大幅下降對其經濟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但是,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歐元區的對外貿易形勢也會逐漸好轉。
金融危機同樣對日本經濟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出口的下滑及日元的大幅升值使日本經濟受到了嚴重的沖擊,并且使企業投資和消費者信心大幅下滑。此外,股市的萎靡不振也使持有大量股權資產的日本各銀行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受上述諸多不利因素的影響,日本的經濟也陷入衰退。
(三)金融危機使發展中國家困難重重
發達國家的經濟下滑將減少從發展中國家的進口,從而影響發展中國家的出口。2007年,據初步估計,金融危機將使發達國家對電子、汽車和紡織品的需求減少10%。更值得關注的是,隨著各國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發達國家會運用各種貿易保護手段來限制其進口,需求的下降會使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面臨著更大的危機和考驗。
同時,金融危機會使外國直接投資隨著全球經濟的下滑而減少。根據OECD的初步估計,金融危機會使流向發展中國家的外國直接投資減少40%。金融危機還可能會對發展中國家造成第二輪效應,有可能引發發展中國家的銀行呆賬和銀行危機,進而導致人們喪失信心和股市的下跌。
二、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影響
(一)國際競爭加劇
印度、墨西哥、土耳其等眾多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洲周邊國家的紡織業競爭力不斷提高,許多發展中國家紡織品服裝出口的商品有一部分已經與我國重疊。一些國家的個別種類所占的市場份額甚至超過我國。我國面臨的紡織品服裝競爭不只是來自發達國家,還包括這些紡織品服裝出口較好的發展中國家。
區域自由貿易最終產生的“貿易轉移”效應會成為主市場今后限制中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一個重要武器。歐盟、東盟本身都是多個國家組成的自由貿易聯合體。由于關稅優惠足以抵消這些國家紡織品相比中國的成本劣勢,可以預見,隨著北關自由貿易區、東盟、歐盟東擴等區域貿易組織的不斷強化,區域自由貿易將成為變相的貿易保護,對我國紡織品擴大出口構成嚴重阻礙。
此外,跨國零售巨頭將進一步通過建立全球采購模式,外貿公司中間商的角色將受到打壓,這將給外貿公司帶來極大的壓力,而且這趨勢將繼續顯現。
(二)貿易壁壘加劇
“中國”已成為發達進口國甚至發展中國家大肆宣揚的話題。因此,國際上針對我國紡織品服裝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愈演愈烈,貿易壁壘尤其是非關稅壁壘將成為主要的貿易保護工具。主要表現為:繼續采取特殊保障措施條款、過渡性保障機制條款和“確定補貼和傾銷時的價格可比性”條款中對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的規定三個條款限制中國紡織品服裝的出口增長;技術壁壘花樣百出,其中質量壁壘、綠色壁壘繼續發揮作用,社會壁壘將成為又一貿易保護手段。此外,還有不容忽視的知識產權壁壘、預警機制和“自動”出口限制等。
三、寧波紡織制品(服裝)出口面臨的困境
自2009年以來,紡織服裝企業財務成本普遍上升10%-15%以上,原料的成本增加10%-20%。而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使得紡織服裝企業勞動力成本上升30%左右。8月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11月,又再次發文,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3%提高到17%。加之,國際金融危機已經使寧波市部分小企業倒閉,較多企業資金鏈困難,未來兩年又將是我國紡織服裝業的洗牌年,估計將有1/3以上的企業倒閉或退出紡織服裝業。
寧波是紡織品(服裝)出口大市,全市共有紡織服裝企業3000多家,擁有維科、杉杉、雅戈爾、羅蒙等一大批全國知名的大企業和著名品牌,是寧波重要的產業支柱。但是,寧波市紡織品出口絕大多數為OEM,自主創新品牌出口不足1%。服裝出口的平均單價為2.50美元/PC左右,低于全球平均價約1.4倍和歐美發達國家的5-10倍,制成品大多數為中低檔、附加值不高的產品。在出口企業結構中,寧波紡織服裝企業有近2600多家,有90%以上的企業均以出口為主,而達到規模以上企業只有600多家,其余大多為小型私營企業,其規模、技術、質量、管理等方面差距較大。國際市場的不斷變化,迫使寧波市紡織服裝企業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四、寧波紡織品(服裝)出口應對復雜國際貿易環境的措施
(一)政府層面的對策建議
政府作為行政策略的制定者和實施者,主要通過制度供給和服務供給兩方面促進紡織業的發展,并從宏觀層面進行統籌,從源頭上將紡織品國際貿易環境的應對納入有效管理的軌道,為企業出口搭建安全穩定的貿易平臺。
1.加快建立完備的市場經濟體制,集中力量解決非市場經濟問題
政府首先應加快建立完備的市場經濟體制,集中力量解決非市場經濟問題。政府可以對照市場經濟和WTO的要求,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一市場規則,縮短我國經濟體制與WTO體制的接軌時間;充分發揮價值規律作用,使企業成為市場經濟主體,盡量減少由國家定價的商品種類,使產品價格和商品價格直接掛鉤,促進市場經濟價格體系的建立。
2.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紡織科技水平
寧波市生產和出口的紡織品主要是中低檔的大宗產品,產品科技含量較低,價值不高,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方法較落后,企業的環保意識較差,因而出口的紡織品極易遭受來自發達國家技術貿易壁壘、綠色貿易壁壘的侵襲。打破這些貿易壁壘最根本的辦法就是提高紡織產品的質量,改變目前技術和生產水平落后的狀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促進紡織產業全面升級。紡織業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主要表現在新型纖維材料的開發利用、新的生產工藝流程、現代化的技術裝備、新穎的設計研發以及科學的經營管理方式等。政府應該加大與有關國際組織、機構、學術團體、著名企業等的合作,把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先進工藝設備和共同研發、自主創新結合起來,努力提高紡織業的科技水平,保證紡織科技水平與世界紡織科技同步發展,從源頭上克服技術貿易壁壘和綠色貿易壁壘。政府還應鼓勵和扶持一批優勢企業和優勢產品,加大對這些企業的資金資源投入,努力使它們成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能夠參與國際競爭的大企業集團。對于國內眾多的中小型紡織企業,政府應扶持和引導它們向精、專、特、新的方向發展,提高它們的協作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培育一批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市場占有率居國內領先水平的現代化企業。入世以來,外資大量進入國內,政府應多渠道籌措和利用外資,加大對紡織業技術改造的力度,把計算機輔助設計技術、管理技術融入到生產過程中,大力設計開發具有高附加值的產品,滿足發達國家市場對紡織品的消費要求。
3.及時分析國際市場變化,建立紡織品出口預警機制
政府相關貿易管理機構應做好紡織品市場調研,研究國外市場動向和市場容量,制定好出口計劃,防止出口市場過于集中。可以建立紡織品出口預警機制,及時跟蹤、傳遞國外紡織業進口政策的變化情況,密切關注國外對我國紡織品出口進行調查的信息,尤其對出口易受阻的重點產品和對我國易設置貿易障礙的國家開展情報信息跟蹤調研工作,并及時調查結果,對可能引發的貿易限制措施加以預測及提醒,為紡織生產企業提供信息服務。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建設信息服務網站的形式把國外有關紡織品貿易限制措施的信息和數據公布于眾,這樣企業就可以隨時了解到國際上的最新動向并及時調整生產和銷售。對部分不注意貿易環境分析的企業,政府相關部門要進行宣傳引導,提高企業應對復雜貿易環境的能力。針對某些企業紡織產品出口增長過快,政府要做到及時通報相關企業,引導企業進行出口產品的自我調節和出口市場的調整,以免與進口國生產者發生貿易糾紛,使我國生產者免受反傾銷、特保措施等貿易懲罰。對進口國新頒布的紡織品技術條例、法規和相關管理文件,政府部門要及時向企業預警信息,給企業足夠的時間對生產進行調整,對技術加以改進,把企業可能面臨的由技術貿易壁壘和綠色貿易壁壘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企業層面的對策建議
當前,復雜的國際貿易環境非常不利于我國紡織品出口,這關系到我國每個紡織出口企業的生存。因此,應對各種貿易限制措施和貿易壁壘,企業才是根本和基礎。企業要在風云多變的國際貿易環境中保全自身并求得發展,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積極轉變生產觀念,實施品牌戰略
這是應對各種復雜貿易環境的根本戰略。到目前為止,我國紡織業還沒有一個世界名牌,正因為此,我國紡織產品的平均出口價格一直都偏低,競爭方式停留在價格、款式等較低層次。品牌的缺失加上不得已情況下的低價低質銷售很容易誘發進口國的反傾銷、特保措施、技術貿易壁壘等貿易限制和制裁措施。培育自主品牌己成為我國紡織行業提高產品附加值的關鍵。實施品牌戰略,可以提高我國出口產品的檔次,增加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的優勢,也可以防止出現外國對我國產品的貿易制裁。品牌戰略還可以促進紡織業走集團化的道路,將服裝生產企業與原輔料生產企業結合起來,從而帶動相關產業發展,逐步改變我國出口服裝依賴進口原輔料的局面,全面提高我國紡織業的競爭力。品牌戰略的實施必須有針對地進行:對于條件相對成熟的國內品牌企業,要注重修煉企業文化,提升品牌內涵,改進產品質量和服務,擴大國際市場宣傳力度,從而提高品牌的價值和國際影響力;對于長期從事外貿加工的企業,要轉變他們的生產觀念和競爭觀念,將實踐經驗逐步轉化為知識、技術力量,努力創建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產品。在品牌樹立過程中,企業還得注意品牌的法律保護和知識產權的維護,及時辦理國際注冊,利用有關的國際條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增強環保和健康意識,加強綠色管理工作
鑒于目前人們對紡織品環保、安全、健康的要求越來越高,綠色貿易的呼聲隨之越來越高漲,綠色貿易壁壘作為一種貿易保護的新形式正以較快速度在發達國家盛行起來。寧波市紡織企業想要在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避免綠色貿易壁壘的侵襲,就必須順應國際潮流,加強企業的綠色管理工作。企業要從生產工藝入手,樹立綠色生產的觀念,從產品設計、原料采購、生產制造、包裝、運輸、銷售、使用和廢棄物回收再生的全過程加強綠色管理。
在紡織品印染過程中,要盡可能使用綠色染料替代原有的一些有害助劑,從源頭上控制甲醛、偶氮染料等帶來的貿易風險。企業還應注重綠色營銷,綠色營銷較普通營銷更重視環境保護,它的主要內容是搜集綠色信息、設計綠色包裝、制定綠色價格、開展綠色促銷等。此外,紡織企業要努力取得環境管理標準15014000認證和環境標志認證,拿到這些證書就等于拿到了國際貿易的“綠色通行證”,企業要適應綠色紡織品市場需求,拿到綠色通行證是必然的選擇。綠色管理工作還有一點是要加快綠色生態紡織品的開發,以適應我國紡織品主要進口國即發達國家的要求。同時,企業要增加對生態紡織品開發的資金投入,這是紡織業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重要保障。
3.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提高勞工待遇
以SA8000為代表的社會責任壁壘對我國紡織品出口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這可能是因為就長期而言,社會責任壁壘能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企業的道德行為,有助于保證勞工權益,改善勞工條件,從而提高了工人工作效率,擴大了產品出口。但從短期分析,目前寧波市紡織品在國際市場上仍采用低價競銷的方式,眾多的中小紡織企業經濟力量薄弱,沒有能力達到社會責任壁壘所要求的對工人待遇的保護程度,因此,社會責任壁壘在目前對我國紡織品出口還是具有阻礙作用的。企業應該加快提高勞工待遇,避免遭受社會責任壁壘的侵襲。由于寧波市近76.9%的紡織企業屬于中小私營企業,對勞動法的執行狀況不理想,企業在對勞工權益保護和企業的正規化管理上長期存在缺陷。因此,為應對社會責任壁壘給紡織企業帶來的沖擊,企業應該嚴格執行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切實提高勞工待遇。
4.堅持出口市場多元化,大力實施企業“走出去”戰略
出口市場多元化有利于分散市場風險。美國、歐盟雖然是我國最大的紡織品貿易伙伴,但也是和我國紡織品貿易爭端最多的國家。因此,企業應當積極開拓多元化市場,讓產品進入多個國家的市場。實行多元化市場戰略,可以有效避免特保措施、反傾銷實施,還可以讓更多的產品進入低貿易壁壘的國家,繞開高貿易壁壘的國家,降低出口風險。企業要繼續堅持多元化的方針政策,挖掘新興市場潛力,避免過于依賴傳統市場,把潛在的貿易環境風險降到最低點。另外,有能力的出口企業還可以調整對外經濟發展戰略,實施“走出去”戰略,由出口貿易為主轉向貿易與投資并重。實施“走出去”戰略,把生產直接轉移到進口國,減少對該國的紡織品出口。
5.培養精通WTO規則的人才,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關鍵詞]反傾銷; 反傾銷會計; 應訴; 會計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670(2011)03-0104-05
[收稿日期] 2011-03-09
[基金項目] 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重點項目《基于會計準則國際差異的企業反傾銷會計研究》(10BJGJ19)。
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日益加深,反傾銷作為GATT和WTO許可的貿易保護措施,為各國保護國內貿易、應對不公平競爭,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反傾銷以其形式合法、易于實施、能夠有效排斥國外產品的進口、不易招致報復的特點,被越來越多的國家視為保護本國經濟利益的有效工具,頻繁使用。
中國作為新興的貿易和工業大國,已取代日本成為全球反傾銷調查的首要目標。自2006年以來,中國連續4年成為遭遇全球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最多的國家。據商務部統計,2006年我國貿易救濟調查涉案金額21億美元,2007年增加至46億美元,2008年增至62億美元,年均增長20.5億美元。而2009年,我國共遭受115起貿易救濟調查,其中反傾銷共75起,總案值127億美元,較2008年總案值增長一倍多。
2008年后,起源于美國華爾街進而波及全球的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之下,各國都傾向于使用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措施。針對我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等傳統貿易保護措施以及碳關稅等新型保護主義措施層出不窮。2009年3月,歐盟公告稱決定對自中國進口的集裝箱掃描儀進行反傾銷立案,這是中國的高科技產品首次收到反傾銷調查;5月,美國商務部公告稱將對中國的出口環形碳素管線管的鋼鐵企業,征收高達101.1%的反傾銷稅;11月,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將對中國鋼網架征收最高438%的反傾銷關稅;同月,美國政府宣布對中國油井管初裁反傾銷稅高達99%,涉案金額高達26.3億美元,打破不久之前奧巴馬政府對18.5億美元中國產輪胎實施特保的紀錄……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內,經濟貿易摩擦仍將處于高峰期,我國企業的涉案損失也將不斷增長,預防和應對國外貿易救濟調查迫在眉睫。
一、會計在應對反傾銷中的作用
反傾銷作為國際貿易中的一種經濟現象,其本身屬于法律的范疇,卻又區別于普通的法律糾紛。從反傾銷提起,到反傾銷調查,再到反傾銷應訴,無不涉及會計專業問題,需要在法律制度下運用會計制度、資料及專業知識進行陳述。
從歷年對華反傾銷案敗訴的情況來看,除去中國政體不同、區域內保護主義抬頭等政治方面的原因,會計層面上的不健全也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如何就反傾銷中存在的會計問題進行理論支持,進行會計調查、舉證、鑒定等活動,都需要在會計層面上進行考量。在反傾銷訴訟中,會計承擔著提供數據資料的任務,這就要求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合理到位、加強成本核算及基本會計資料管理,熟悉WTO及GATT的各項規定并與企業實際相結合,切實維護我國企業的合法權益。
反傾銷會計是指特定主體運用會計知識、反傾銷法知識和國際貿易知識,就反傾銷中的問題提供會計支持,進行會計規避、會計舉證、會計調查、會計鑒定活動。由此,本文分析會計在應對反傾銷中的作用時,從“為企業提供應訴的舉證服務”、“為企業提供應訴的會計咨詢”以及“利用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建立反傾銷規避會計”等三個角度展開。
(一)為企業提供應訴反傾銷的舉證服務
注冊會計師和被訴企業的會計人員為被訴企業提供反傾銷舉證服務,主要圍繞反傾銷調查問卷提供相關會計資料,包括應訴前準備、收集應訴材料、填制并回答調查問卷以及進行抗辯陳述等方面的工作。
每個出口企業在受到國外反傾銷指控時,都需要及時搜集、整合并利用大量的相關資料。發放調查問卷是反傾銷調查的主要手段,盡管各國反傾銷調查問卷的形式和內容各異,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即反傾銷問卷中涉及大量的銷售和成本會計數據,內容大多與會計有關。[1]依據WTO《反傾銷協定》第3.4條的規定,審查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企業的影響,應包括影響國內產業狀況的所有相關經濟因素,包括產量、銷售量、產業利潤、市場份額、生產率、投資收益或產能利用率實際和潛在的增長;影響國內價格的因素;傾銷幅度的大小;現金流、產品庫存、工資、增長、就業、產業投資和籌資能力等十五項因素。我國商務部頒布的《反傾銷產業損害調查規定》第7條也與《反傾銷協定》第3.4條有相似的規定。被訴企業在應訴反傾銷的過程中,填制和回答調查問卷是起始步驟也是關鍵步驟。在調查問卷中,如我國產品成本費用、數量、出口價格、市場占有率、同類商品在可比市場經濟第三國的生產銷售情況等資料和事項需要會計舉證,同時,對于某些項目的會計處理方法也需要從國內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角度進行合理必要的陳述。注冊會計師和具有應對反傾銷相關知識的財務人員,可以幫助被訴企業填制調查問卷中與會計相關的問題,幫助被訴企業及時的準備和整理相關會計資料,并且能夠幫助被訴企業針對成本核算的可信性及通用性進行陳述。
(二)為企業提供應訴反傾銷的會計咨詢
反傾銷是一種符合國際慣例的合法保護手段,各國反傾銷之戰在某種程度上,實際上是在WTO《反傾銷協議》框架下的會計數據之戰。以歐盟的反傾銷調查問卷為例,問卷分為:一般信息、產品說明、運營統計材料、出口歐盟的有關產品、有關產品的內銷、成本、補貼公平比較、要求提供的電腦信息、檢查目錄等9個部分。雖然問卷的內容涉及企業的生產、銷售、財務等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但是主要還是圍繞會計專業問題展開,并且幾乎每個部分的問題都需要會計資料的支持。
然而,很多國內企業的相關管理人員對于反傾銷法知之甚少,對于國際反傾銷法的主要內容以及程序不熟悉,加之企業內又缺乏相關的會計資料,許多企業不敢輕易應訴;即便企業有相應的會計資料,也很有可能因為這些資料的不充分或者資料不具備可信性和通用性,在應訴中敗下陣來。因而,被訴企業應該如何應訴、前期應該收集和準備哪些資料、應該如何研究和填答調查問卷、應該如何進行會計陳述和會計抗辯,這些需要完整、真實、準確、可追查、可驗證的會計數據的工作,都需要向注冊會計師或被訴企業的專業會計人員進行咨詢。
(三)利用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建立反傾銷規避會計
裁定他國向我國出口產品是否涉及傾銷行為,或者抗辯我國向他國出口產品中是否涉及傾銷行為,都需要提供完整、充分、真實可靠的會計數據和資料。反傾銷會計平臺應包含大量應訴企業亟需的會計資料,例如我國產品成本費用、數量、出口價格、市場占有率、同類商品在可比市場經濟第三國的生產銷售情況等資料。注冊會計師與專業會計人員可以利用日常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為應訴企業爭取市場經濟地位和個案待遇,為應訴企業選取適當的“替代國”提供依據;為企業建立反傾銷規避會計,預防反傾銷調查的發生;同時,也有利于被訴企業迅速提供的有效證據,減少應訴費用,降低敗訴概率。
WTO《反傾銷協定》第5.10條規定,反傾銷調查通常在1年內結束,最長不得超過18個月。進口方主管機構將會利用各種機會,核實涉訴雙方提供的材料,包括舉行聽證會,聽取評論意見以及實地核查。[2]進口方主管機關立案后大多要求被訴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各類問卷調查,在短時間內填列多達數百頁的涉及范圍極廣、專業性極強的調查問卷,出口企業如要取得勝訴,難度可想而知。日常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旨在規范日常財務會計工作,保持會計信息的質量,建立反傾銷規避會計,預防反傾銷調查的發生。一旦出現反傾銷調查立案傾向,立即著手收集相關的資料與信息,有效降低敗訴概率。
二、我國在建立反傾銷會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國外對華反傾銷調查持續增長,對我國涉案企業以及相關產品甚至產業造成的損失也在不斷增加。據商務部統計資料顯示,2006年,我國貿易救濟調查涉案金額為21億美元,2007年激增至46億美元,2008年增至62億美元,三年內增長了兩倍。然而,在另一方面,面對國外頻繁的反傾銷調查,中國涉案企業卻應訴不力,鮮有勝訴。究其原因,反傾銷應訴過程中會計方面出現紕漏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我國的反傾銷會計還在建設當中,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的構建還不十分成熟,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尚未達到應訴反傾銷要求,出口企業內部的財務制度也存在缺陷,企業對工人的勞動保障、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投入明顯低于國外平均水平。因此,了解我國在建立反傾銷會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提高反傾銷會計的工作質量,提高我國企業的應訴率和勝訴率都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構建不完整
反傾銷會計平臺不但包括傳統的財務會計信息,還包括國際市場上的商情資料,是依據反傾銷訴訟的要求,在其基礎上作出的拓展和延伸。為確保反傾銷訴訟舉證和抗辯的成功,應該盡量全面的提供反傾銷訴訟雙方的詳細基礎資料和比較分析資料。[3]出口企業和行業商會建立會計信息系統應該以反傾銷會計為中心,做到了解進口國的商情,掌握哪些產業陷入不景氣的邊緣、進而有可能進行產業保護時,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應該能夠做出警示,提醒企業盡量避免低價出口或者增加出口量,以免招致反傾銷調查的風險。[4]然而,目前我國的許多出口企業以及相關的行業商會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并不注重反傾銷會計信息的搜集和保存,我國的反傾銷會計缺乏一個完整有效的反傾銷會計平臺,不能對反傾銷調查做出及時有效的預警。當進口方主管機構確定反傾銷調查立案后,國內相關企業才匆忙發起成立反傾銷調查小組應付進口方的調查。在緊迫的時間壓力下難以提供相應的的會計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過于粗糙,通用性和可靠性過低,致使我國企業在反傾銷訴訟中的敗訴率居高不下。
(二)我國出口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存在缺陷
出口企業的會計制度和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很容易使企業被進口國主管機構判定為傾銷成立。我國部分出口企業財務會計核算不完善,不但為應訴帶來困難,同時也是我國建立反傾銷會計的重大障礙。
1.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內部控制不嚴格
會計資料在反傾銷案件應訴中是十分重要的證據資料。在我國,很多企業的會計檔案保管制度都不健全,既沒有會計檔案的專門管理機構,也沒有指定專人對其進行管理。在企業受到反傾銷調查時,會計人員無法及時提供反傾銷調查所需的會計信息和相關資料。無論各國的反傾銷體制有多大差異,反傾銷計算原理和調整項目都是大致相同的,即影響被調查產品的價格的成本、直接銷售費用的調整,如運費、包裝費用、倉儲費用、售后服務費用等等。而我國的大部分出口企業,從原材料購進到產品出口銷售,一系列會計資料的不完整導致企業在反傾銷調查中陷入被動。
2.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信息存在失真
受我國會計環境復雜、法制不健全、職業道德缺失等原因的影響,在很多出口企業,存在“兩套賬”、“多套賬”的情況,公布的會計信息存在失真,賬簿資料既不“唯一”也不“清楚”。在反傾銷應訴中,企業現有的成本資料不能完全被采納,經不起反傾銷調查對會計的審計。另外,某些出口企業操控成本費用,調整當年利潤,導致當年的成本費用數據失真,成本費用構成不能反映其產品價值,甚至虛增產品的真實成本,為應對反傾銷調查設置了障礙。當進口國反傾銷調查機構發現出口企業有操控成本的行為,會被立即視為不合作,提供的企業資料將會受到全面懷疑。
(三)企業對工人的勞動保障、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投入過低
與國外企業不同,我國的出口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職工的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非貨幣利、辭退福利以及獎勵、津貼等方面的支出,并未全部進入人工成本。在反傾銷調查中的產品進行“正常價值”確認時,往往導致“正常價值”虛低,直接致使應訴出口企業被判定為傾銷。另一方面,我國企業普遍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到位,監管部門對仿制品監管不力,公眾對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也認識不足。很多求新求變的企業,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開發出了新產品,往往不用多久其他企業的仿制品立即占領市場,對產品開發、研制的企業造成嚴重損害。這些不重視科技投入生產仿制品的企業,不必承擔任何開發成本即可獲得高額利潤,更加助長了他們抄襲仿冒的習氣。這些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于不承擔開發成本,價格明顯低于進口國同類企業產出產品的價格,給進口國以低價銷售的口實。
(四)企業會計人員素質達不到應訴反傾銷要求
反傾銷應訴中的會計舉證,不但涉及會計專業問題,而且需要專業人員從會計和法律的角度進行確認。與此同時,反傾銷應訴的每個過程都需要依照嚴格的時限要求,比如,對替代國的評價和建議應在立案后的10天內提出,市場經濟地位和分別稅率裁決的申請應在立案后22天內提出,整個反傾銷調查應在1年內結束,最長不得超過從調查開始之后的18個月等等。因此,辦理反傾銷應訴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極強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然而,目前我國出口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很難達到應對反傾銷應訴所要求水準。這些缺陷主要體現在:
1.不熟悉國際反傾銷法律
通曉國際反傾銷法律是有的放矢地進行反傾銷會計舉證和抗辯的保證。不熟悉國際反傾銷律法的企業會計人員只能在反傾銷調查立案后,依據調查問卷的內容要求進行整理,而不是依照國際反傾銷法律有預見性的采用規避會計,有效避免反傾銷調查。而在嚴苛的時間期限下,出口企業會計人員填寫調查問卷的質量和達到的效果,實在是難以保證。
2.不精通國際貿易
反傾銷是國際貿易過程中符合國際慣例的合法保護手段,它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而發展。反傾銷會計舉證應該隸屬于國際貿易和國際貿易體制。我國出口企業的會計人員缺乏對國際貿易慣例和海關估價方法的必要了解,這對應對反傾銷調查非常不利。
3.缺乏必要的外語水平
作為涉外訴訟的一種,在反傾銷調查過程中出口方企業必須以進口國調查方的語言進行。出口企業的會計人員在填制調查問卷以及涉及訴訟程序的時候,一定是以外語進行。然而我國企業的會計人員,鮮有具備聽說自如的外語能力,更不要提正確的使用英語進行會計舉證、陳述和應答。
三、反傾銷應訴中的會計應對策略
近年來,我國出口企業面對國外日益激增的反傾銷調查,雖然積極努力地應訴,但收到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我國企業若要保護其經濟利益不受到侵害,為持續發展贏得良好的環境,必須在反傾銷應訴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策略。在會計方面,主要分為“建立反傾銷會計平臺”、“加強出口企業內部管理”和“建立反傾銷人才培養機制”三方面。
(一)建立和完善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
1.及時全面的信息來源
依照以往反傾銷案例的經驗以及進口國提起反傾銷調查的原因,完善的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不但應該包括適應反傾銷調查的會計核算系統,而且應該擁有充足及時全面的信息來源。反傾銷平臺不但需要提供企業自身會計核算所需要的財務信息,還需要提供國外市場的信息、出口總額、替代國相關商品價格、數量以及其他相關信息。良好的會計信息平臺既應該海關出口統計公報、我國商務部通過“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檢測和公布的官方信息,也應該包括涵蓋行業商會的統計信息、經貿信息網提供的出口信息、我國駐外經商處向國內提供的研究報告等其他渠道取得的信息。
2.國內外反傾銷法律的相關規定
為及時恰當地監測進口國的反傾銷調查,完善的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應該包括國際反傾銷法律關于反傾銷調提起和立案的具體要求。例如《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國際貿易組織《關于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WTO保障措施協議》等國際反傾銷法律制度中,關于不符合規定的比例數據都應該明確標明,并對出口產品進行監督和控制,以引起出口企業重視。當我國出口至國外的產品達到或超過國際反傾銷法律所要求的市場占有率等比率時,就應該提醒出口企業引起重視。
除此之外,反傾銷會計信息具有極高的時效性,及時的分析、判斷和預報對于企業把握時機進行反傾銷應訴也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加強出口企業內部會計管理
1.加強企業會計檔案保管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其他票據、資料,在反傾銷應訴中是極為重要的應訴證據。因而,出口企業應當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以及銷毀等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會計檔案管理機構或者指定專人保管會計檔案。在企業受到反傾銷調查時,會計人員應有能力及時提供反傾銷調查所需的會計信息和相關資料。
2.規范核算中的會計行為,嚴格執行會計制度
為了給投資人、債權人、社會公眾以及政府管理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出口企業應規范自身核算中的會計行為,嚴格執行會計制度。面對數量不斷增加的反傾銷調查,出口企業應該制定并執行嚴格的會計制度、規范自身會計行為,杜絕會計造假和記賬的隨意性,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真實可靠。
3.加強企業成本費用核算
成本是價格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成本費用的核算資料是反傾銷應訴中的重要舉證材料,直接影響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通過對成本費用的分析,可以對企業的費用發生、用途、規模等做出大致的了解。目前,我國某些出口企業人為操縱成本費用,造成成本費用核算資料的嚴重失真。為了在反傾銷應訴中占據有利地位,這些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確認成本費用,不得虛報、多報、少報成本費用,保證成本費用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4.加強企業銷售材料和數據的管理
出口企業應將產品銷售程序和營銷體系中每個環節的資料統一規劃管理。面對進口國反傾銷調查時,企業應有能力提交包括內外銷訂單、議價資料、報關單、裝箱單、運輸單、銷售發票、收款憑證在內的完整銷售資料。完整有序的銷售資料不但有利于企業統計產量、分配成本,而且有利于企業填制的調查報告在反傾銷舉證中被采信。
(三)建立反傾銷會計人才培養機制
高素質的會計人才是防范反傾銷調查和應對反傾銷訴訟成功的關鍵條件。高素質的反傾銷會計人員不但應具備較高的會計專業水平,且應該具有國際反傾銷法律知識和良好的外語水平。面對日益嚴峻的反傾銷調查,我國應加強對反傾銷會計人才的培養,政府、企業、中介機構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建立熟悉世貿組織規則的反傾銷會計人才培養機制。
1.政府方面
面對與日俱增的反傾銷調查,政府部門有義務增強對反傾銷人才的培養投入,通過各種途徑有針對性的提出行之有效的人才培養計劃。比如,在大專院校設立反傾銷會計專業,系統培養針對反傾銷的專業會計人員;撥付科研經費鼓勵科研機構和高校對反傾銷會計問題進行研究,鼓勵他們對反傾銷會計問題展開討論、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政府出資設立專業網站提供專業培訓課程,普及反傾銷會計知識,增強公眾的反傾銷會計意識。
2.企業方面
出口企業的會計人員直接面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查,為應對反傾銷調查收集準備和提供各種會計材料,他們素質的高低決定著應訴反傾銷調查的成功率。企業應當注重對反傾銷會計人才的培養,鼓勵會計人員提高會計實務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學習反傾銷法律知識和國際貿易知識,提高外語能力,學習如何有效填寫反傾銷調查問卷,為反傾銷調查提供有效的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
四、結束語
入世以來,我國出口企業在享受自由貿易的同時,也不斷收到國外頻繁的反傾銷調查。尤其是2008年起源于美國華爾街進而席卷全球的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國外反傾銷、反補貼等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措施層出不窮,針對我國的反傾銷調查數量持續增長。出口企業的應訴不力,某種程度上助長了國外對我國出口企業提起反傾銷調查。由于我國與世界經濟的聯系日益緊密,在可預見的時期內,國外對我國企業提起反傾銷調查的增長勢頭將繼續。
會計問題存在于應對反傾銷調查的過程中,并對應對反傾銷起到包括舉證服務、會計咨詢、反傾銷規避會計在內的重要的作用。在政府部門、出口企業以及中介機構的共同努力下,盡量降低反傾銷調查的敗訴率,有效降低國外反傾銷調查對我國相關產業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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