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05 16:45:0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論文摘要:城市社區治理是實現和諧社區的基本途徑。如何搞好社區治理,是當前學術研究的熱點問題。隨著新公共管理運動的深入發展,社區治理主體也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社區業主是構成社區的基本元素,在社區治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當今的業主與以往的居民并不相同,對他們的管理、組織等遇到了新問題。所以應根據新情況,給社區業主一個合理的角色定位并使業主主動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這樣才能更好地進行社區治理。
近年來,我國的城市社區建設已初具規模。城市社區建設這一概念是在我國體制轉軌的大背景下被提出來的,“努力促進新的社會結構和管理體制的形成,配合人們在思想文化、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進步,重塑‘以人為本’的現代社會”。[1](p2)在新形勢下,對社區的管理不能沿襲以往的方法,由此產生了社區治理這一理念。社區治理強調的是治理主體多元化,這就把社區業主推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發展趨勢
“治理”這一提法有其獨立的豐富內涵:“作為社會——控制論系統的治理,政策結果不是中央政府行為的產物,中央可以通過一種法律,但是在隨后執行的過程中,它要與地方政府、保健機構、自愿部門、私人部門等發生互動關系,相應,后面這些制度間相互間也要發生互動。中央政府的凌駕地位不存在了,政治體系日益分化,我們生活在‘沒有中心的社會’,即以多個中心為特征的多中心國家中。政府的任務是使社會——政治活動具有能動性,鼓勵出現多種多樣的解決問題和分配服務的安排。這種新的互動模式種類眾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關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業家精神的合資企業。社會——控制論研究方法強調了處于中心的行動者進行管理時所受的限制,聲稱不再有單一的權威,替代它的是:每個政策領域特有的多種行動者;這些社會——政治——行政行動者之間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標;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門、私人部門以及自愿行動部門;行動、干預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樣化和新出現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動式的社會——政治管理方式的結果。[2](p92-94)近年來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對政府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要求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不再是單一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不完全等于‘政府管理’,而意味著一種新治理。傳統意義上的公共行政強調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門、非營利部門、非政府組織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強調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眾多行動者組成的一個關系網絡,和眾多行動者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3](p12)治理理論與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結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論。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從統治到治理的轉變;2.公共治理主體從一元到多元的轉變;3.公共治理的研究對象有了巨大的擴展;4.公共治理機制和手段的巨大變革。”[4](p91-92)社區治理的理念來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為單一的社區管理主體,而現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轉變,使得治理主體呈多元化發展趨勢,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組織、企業、社區部門和社區居民都可以成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不同主體在對社區事務的管理中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相互合作,共同為社區建設出力。如果這一套治理體系能夠良好運作,必然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實際操作中還要一邊摸索一邊前進,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各治理主體之間職責界限模糊,甚至對自身的角色定位認識不清。在這里要重點討論的,是社區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問題。
二、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的比較。
我們現在所說的社區業主,主要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購買房屋全部產權的購房者。舊城改造是城市建設整體規劃的重要部分,拆除舊房屋建造新房屋則是舊城改造的主要內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區,城市里的社區基本上就是以這些商品住宅小區為主。小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相比,不同點主要表現在:
1.以往的社區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單位福利分房性質,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單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現在的小區是商品化住房,業主購房都是個體行為,業主之間互相不認識。
2.以往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機構對社區進行管理,而現在這些機構已經淡化,應運而生的業主委員會擔負起了管理社區業主的責任。
3.以往社區的公共服務由單位統一提供,現在住宅小區的公共服務由物業公司提供,物業公司根據其工作內容和性質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
可見,從傳統社區向住宅小區的轉變,不僅是人們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發生了變化,更是我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方式的轉變。以前實行的以“單位制”為主的管理模式隨著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新的社區形式作為新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模式,是符合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問題。
社區治理主體的多元化發展趨勢,對社區業主提出了要求。社區業主作為跟社區部門、物業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體,理應很好地發揮自己在社區中的作用。但在實際生活中,社區業主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矛盾很大,此類新聞也是屢見不鮮。
從上面總結的社區業主與以往社區居民的不同點中可以看出,現在的社區業主之間沒有工作上的聯系,加之當今社會競爭激烈、壓力大、生活節奏快,人們總是很忙,人情淡漠,對于自己所居住的社區的其他成員更是不會主動去結識交往,這就造成了社區業主之間聯系不緊密,缺乏把自己當成社區治理主體的覺悟。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主委員會的建立是社區自治發展的標志,但由于起步較晚,發展時間短,很多方面還不成熟,而且業主委員會是民間性組織,號召力似乎不強,許多業主對于委員會的職能性質都不了解,支持委員會的工作就更無從談起了。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也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目前社區里的矛盾問題,最集中的就是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往往是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在收取了較高的物業管理費之后并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于是拒絕繳納以后的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則認為他們收取的管理費都不足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了,這樣一來,后果一般是物業公司不再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社區環境變得越來越惡劣,業主深受其害。
(三)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問題已經不容忽視了,那么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究竟扮演著一個什么樣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經提出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毫無疑問,業主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部門有著平等的地位。但在實際操作中不能發揮出業主應有的作用,這促使我們對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進行反思。
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社區治理理論的組成部分,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必然要經歷一段磨合期,在此期間可能會產生很多以往沒有遇到過的新問題。“綜觀我國城市社區治理模式的發展與演變,可以將其概括為三種模式或三個階段:1.行政型社區——政府主導型的治理模式。2.合作型社區——政府推動與社區自治結合型的治理模式。3.自治型社區——社區主導與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我國城市社區建設由第二個階段向第三個階段的發展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5](p136-137)在這個發展演變的過程中,社區業主對自身的主體地位缺乏足夠的認識,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在以往的社區管理模式中,社區居民是被管理者,是接受政府管理的一群人,人們在思想上已經形成了對管理者的依賴。現在的社區沒有了所謂的上級管理者,更多的是靠自己進行管理。而靠自己進行管理,又沒有明確的管理方法和標準,于是更多的人選擇不管理,對公共事務不聞不問,至于私人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別人也無權過問。這樣一來就導致了社區業主對社區事務的普遍不關心,即使出現了會影響到自身利益的問題,只要他人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就不會主動去尋求解決方法,從眾心理在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還有就是單位制解體,盡管凸顯了人們的自主性和個性,但也會造成人與人之間聯系的不緊密,住在同一個社區的人們缺乏內聚力,對社區公共事務漠不關心也就不足為奇了。業主委員會無法發揮更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得不到業主們的理解和支持,當然其根源還是前面提到的社區業主之間缺乏內聚力。同時,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職責界限模糊,對自己應負的責任認識不清,責任意識不強,也是導致很多問題無法妥善解決的原因。
問題的產生也許是在磨合期間無法避免的,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就成為了過渡的關鍵。既然現在社區業主不能很好地發揮其作為社區治理主體的作用,那就應該在實踐中將其定位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在實踐的過程中努力將業主群體往治理主體的方向引導,并讓其認識到社區事務與自身利益有著密切關聯性。
三、努力引導社區業主發揮其治理水平
將社區業主放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這就需要我們在實際操作中采取相應的措施,將業主向治理主體引導。
(一)強化業主委員會在社區中的作用。
我國傳統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級機構管理社區居民,而且人們的思想方式受其影響很深。既然這樣,完全可以順應這一思維方式,提高業主委員會的地位,強化其作用。業主委員會雖然是民間性組織,也不是對社區的業主進行上對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強調業主委員會的組織功能,委員會是通過民主程序推選出來的業主代表組成的,跟大家是同樣平等的身份,這就不會出現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隔閡。業主們有什么困難,遇到了什么問題,都可以向委員會反映,委員會幫助業主解決問題。在這一點上,業主委員會可以填補在沒有了傳統管理者之后人們心理上的缺失,業主們通過委員會解決了困難與問題,自然會感激業主委員會,在心理上對其產生認同后,要擁護委員會就是順理成章的了。所以,業主委員會必須強化自身在社區治理中的作用,當業主們還對自己的治理主體地位認識不清時,業主委員會就應該站出來,代表廣大業主發揮治理主體的作用。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社區中要選出大家都信賴的、人際關系較好的、熱心為大家服務的業主代表來組成業主委員會,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業主委員會運作的規章制度,切忌三分鐘熱情,要切實把每項工作都落到實處,并一直堅持下去。其次要加強業主委員會與廣大業主的聯系,獲得業主的支持。這一點在實際操作上有很大困難,由于前面已經說過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對所居住社區的公共事務漠不關心。還是必須依靠業主委員會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產生問題和發生矛盾時,委員會才能證明其是存在的,必須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體現出業主委員會的存在。
(二)加強社區業主間的內聚力。
社區業主的內聚力不強,是業主不團結,對社區公共事務不關心的根源。如果在這方面有所強化,許多問題解決起來會更容易。由于工作、生活上的差異,社區業主也許很難在同一時間聚集到一起,這也給他們的溝通造成了一定困難。加強業主之間的聯系,可以先從老人和孩子著手。退休在家,平時無事可做的老人們完全可以加強聯系和溝通,業主委員會可以組織老人們參加一些有益身體健康的活動,加深對其他人的了解和熟悉,老人之間互相來往多了,會影響整個家庭與其他家庭的來往,慢慢地就可以把業主們聯系起來。孩子們也是,平時經常在一起玩,家庭之間的聯系自然就會越來越緊密。社區業主之間的聯系緊密了,內聚力自然就會加強。業主們對社區公共事務就不會再抱著漠不關心的態度,而是真正感覺到自己是這個社區的一分子,社區的大小事務都與自己息息相關,也樂意參與到社區的管理中來,負起自己那份責任,這樣,社區業主達到社區治理主體的水平就指日可待了。要加強社區業主的內聚力,要做的還有很多,而且這肯定是一個需要花費較長時間的過程,不能操之過急。
(二)業主應加強與物業公司的互動。
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是當前的主流。盡管物業公司是企業,但由于其主要業務是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如垃圾清理、安全保衛、綠化維護、車輛管理等,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也在業主可以接受的范圍內,所以物業公司是為社區業主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當前普遍存在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很大部分還是由于物業公司自身不完善,提供的實際服務與承諾時的標準不相符,收取費用與提供的服務不相符等。由于物業管理的質量與業主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特別是經濟上的聯系,使得業主與公司之間的問題十分復雜且敏感,一旦出了問題,雙方都不愿意承擔責任,致使本來也許并不嚴重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原本可以協商解決的矛盾也變得不可能解決了。當前我國的物業公司發展較快,但良莠不齊的現象也很突出。社區要找到一家負責任講信用的物業公司并不容易。撇開客觀因素,業主自己應該做到的,是重視最初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嚴格按照合同擬訂的標準執行,如果物業公司日后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合同上規定的標準,業主應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業主應時常監督物業公司的運作,及時溝通,出了問題立刻解決,盡量不要拖延,以保證問題能盡早得到解決。業主與物業公司的互動加強了,一些潛在的發生矛盾的可能性就能夠被消除,雙方都深入了解對方,就可以更好地合作。物業公司與業主都是社區治理的主體,所以就應該相互尊重,相互監督,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出現矛盾問題盡快通過協商解決。當然,企業性質的物業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在經濟利益與提供的服務之間找到平衡點也非易事,所以業主們在監督物業公司工作上必須付出更多,而一個有威信和號召力的業主委員會就可以替業主們擔負起監督物業公司工作的責任,這也證明了社區里建立一個有威信有號召力、負責任,能真正代表業主的業主委員會的重要性。
(四)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
政府是傳統的社區管理主體,在當今治理主體多元化發展的趨勢下,政府的作用仍然很大,特別是在我國。政府應該為社區建設提供一些外部支持,“社區的人力、物力、財力有限,政府必須協助社區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特別是要解決區內居民的就業問題。為了將社區內黨政組織、企事業單位組織、社會團體這三類組織統一調動起來,使之為整個社區的利益和目標而共同努力,需要政府擔當起協調者的角色,理順城市社區各行各業之間的關系”。[6](p135)社區其他治理主體都是通過政府授權才可能成為治理主體的,所以政府在社區工作上起到的總領性作用是無可取代的。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相當于減輕了業主的負擔,使得他們能夠更好地看清自己的定位,明確自己的責任。政府還應在政策和法律制定上為社區建設提供良好的大環境。對物業公司的監督管理應該有法可依,一些社區部門目前還沒有法律地位,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這些部門的發展,政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有利于社區健康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這同樣也有助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綜上所述,社區業主作為社區治理主體之一,在當前還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為治理主體的作用。因此,應該在實踐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確自己擔負的責任,強化其責任意識,使其主動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促進社區建設快速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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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滕世華.公共治理視野中的公共物品供給[J].中國行政管理,2004,(7).
一、認清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新形勢,落實責任抓創建
社區是政府工作的觸角,直接接觸廣大的群眾,做好社區工作,穩定是前提。為了能夠更好的抓好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我們社區一班人深入到基層調查走訪,認真研究,經過梳理,在社會綜合治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具體表現為:文化娛樂場所多,存在不安全隱患;流動人口多,容易多發盜竊、現象;下崗職工多,群眾的生活、就醫困難;家庭糾紛多,社會不和諧不安定因素多。同時還存在一些潛在的:例如兩勞釋放人員的生活安置,全/!/縣的大排水問題,環境治理存在死角等方面的問題。社區一班人經過認真詳細的調查后認識到,要想形成一個團結、和睦、祥和、文明的新型城鎮社區,關鍵就是要努力加強轄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我們重點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社區成立了由黨支部書記擔負主要責任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還配備專門負責綜治工作的副主任。在社區內以創建“安全文明社區”為契機,發動轄區居民群眾參與,成立治保會、調解會、幫教小組、治安巡邏隊、治安信息員、法律宣傳小分隊、法律服務站7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二是強化居民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會議、橫幅、標語、墻報、永久宣傳欄、舉辦文藝演出、知識競賽等多種途徑,在群眾中開展普法教育,廣泛深入宣傳憲法、民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法、稅法等知識,組織社區各經商戶學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倡導“依法治社區、保社區平安”的觀念。并聘請律師進駐社區,開展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群防群治。居委會組織社區居民小組長、社區建設積極分子、退休老干部、流動黨員,建立了居民群眾和居委會維護穩定信息員網絡,成立3個社區服務志愿者隊伍,密切注視社區可防性案件的發生,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向警務室反饋,加大整個社區的全面控制,形成動靜結合、專群結合的治安網絡,保證了社區的安全和穩定。
二、強化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新舉措,注重實效抓創建
以緊緊圍繞社區綜合治理工作為重點,積極構建發展型、安全型、文明型、和諧型“四型”社區,創新了社區綜合治理管理模式,維護了社區穩定,為創建安全文明和諧新社區創造了寬松的環境。一是構建發展型社區促穩定。以維護群眾利益為己任,以促進社區繁榮為職責,全面抓好社區工作。以創造性的開展低保、培訓、就業、勞轉等工作,解決下崗職工生產生活問題保穩定。同大慶賓館紅寶石集團等十幾家單位開辦用工大集,輸出勞務上百人。同時,也不斷加強硬件建設,通過積極協調,社區的辦公條件由原來的100平米擴大到600多平米,為了有力的支持社區警務工作,我們率先單獨劃出兩間辦公室作為警務室,為社區警務開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條件。二是構建安全型社區促穩定。大力開展了“平安社區”創建活動,組織發動低保戶、黨員志愿者、離退休老同志,組成社區巡邏隊,并堅持經常性的活動,及時掌握了社情動態,從而維護了一方的穩定;結合“維穩創安”活動,開展了對轄區內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共排查不安全隱患9處,通過協調相關部門
通知整改,通過查找根源和作思想工作,以及落實責任人等辦法,不穩定因素都得以有效的控制;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媒介強化流動人員和重點人口管理,登記建檔率達到99以上。三是構建文明型社區促穩定。組建群眾秧歌隊,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文藝匯演、全民健身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成立社區活動中心,利用節假日與共建單位舉辦聯歡晚會,為社區居民營造了一種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氛圍。開展居民的健康安全活動,利用社區醫療點開展便民服務,對“五保戶”殘疾人實行免費配藥,對困難戶藥價減半。退休黨員鄒本舉還開辦了義務針炙理療診所,建立社區病人檔案。在抓好未成年人素質教育過程中,我們成立了學后看護中心,開展了社校共建活動,聘請了校外輔導員,讓孩子們遠離網吧、遠離錄像廳、遠離,健全了“家庭、學校、社區”教育網絡,為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條件。四是構建和諧型社區促穩定。積極化解社區矛盾,消除不安定隱患。注重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調委會、調解小組、法律接待站等作用,我們把靈泉律師事務所請進了社區,及時化解各類民事糾紛,筑起維護社區穩定的堅實防線。幾年來,社區居委會接待來訪群眾300人次,并創建了“無家庭暴力”社區。成立西南社區青年中心,開展青年志愿者活動,為特困戶老人、五保戶、敬老院的老人打掃衛生、收拾院落、拆洗被褥、送煤、送米面。還組織志愿者到糖廠家屬區清淤400延長米、修路200延長米。我們還成立了愛心救助站,保證把接受社會各界捐助的物品及時送給需要關懷的人群!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一份力量。三、健全社區綜合治理工作新機制,完善制度抓創建
在深入抓好社區綜合治理工作中,我們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通過機制保障,確保社綜工作順利有序開展。一是建立了定期接訪制。對于基層和群眾反映的安全隱患,以及不利于穩定的因素,社區社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日期、專門時間接待群眾來訪,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二是建立了層級包保制。采取社區領導包片、包委,委主任、委員包重點戶的“層級聯包”制度。尤其是在打擊“__功”等過程中,我們具體包保到人到戶,保證了社綜工作納入日程,抓出成效。三是建立了例會制。社區社綜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定期深入基層調查了解情況,專門研究解決發現和預見性的矛盾和問題,使問題及早解決。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我們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原則,嚴格明確責任和分工,劃分責任區,落實具體責任人,對于由于個人不負責任的造成事故發生的要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通過上述機制和制度的有效落實,促進了社區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取得明顯效果,社區連續兩年來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雖然我們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按照新形勢下社區工作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我們一定借助此次會議的機會,進一步發揮社區警務室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為構建平安社區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論文關鍵詞 村改居 行政化 治理主體 社區自治
一、“村改居”的內涵
“村改居”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應運而生,具體指的是:撤銷以往的農村組織,更改為城市居民社區委員會,借助管理城市居民的方法,對“村改居”展開管理。從利益分配角度而言,“村改居”屬于對社會利益的一種再分配形式,指的是:重新劃定進程農民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利益分配形式。從政策上而言,“村改居”社區的居民屬于城市人;但從實際利益角度而言,他們與真正的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待遇有所不同。而“村改居”要切實保障“村改居”人員的基本權益,提高“村改居”人員的社會地位,使其享受到與城市居民一樣的高品質、高水平的生活,最終實現“村改居“追求社會發展與進步的目標。
二、新型社區基本環境、治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基本現狀
在城市化過程中,“村改居”社區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了由農民轉變為居民,農村轉變為社區,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集體經濟轉變為股份經濟的“四個轉變”。雖然“村改居”在形式將村委會的牌子換成居委會,在角色上宣布農民變為城市居民,在居住形式上由散落居住的平房庭院變成環境優美,配套完善的城市高層小區,但在社區形態又表現出諸多鄉村社區的特性,具有明顯的過渡性,異質性和不穩定性。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村改居”社區的數量及其集聚的規模也將越來越龐大,并將成為未來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運行與治理狀況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城市發展和社區管理的水平。通過對“村轉居”社區調研發現,其“亦村亦城”的特點存在著諸多問題,嚴重制約和影響著社區治理的轉型和發展以及社區居民的政治經濟利益的實現。因此,發現目前“村改居”進程中的問題并對其進行深刻剖析,從而為探尋新型城市化發展的社區治理對策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二)新型社區治理現狀及其中存在的問題
“村改居”這種新型的管理組織,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應運而生,其成員由失去土地后的農民組成。“村改居”作為一種新型的管理組織,在實際運作過程,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1.“村改居”是農村向城市過渡的一個特殊階段,此時的“社區居委會”行政化色彩偏重,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組織機構行政化。由于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政府對居民委員會的定位實際上有偏差,居委會在內部設置和職能上,基本上仍按上下對口模式,被納入政府的管理體系之內,并沒有體現社區的實際情況和居民群眾的實際需求進行設置,而居委會無論履行何種功能,都具有“金字塔式”行政化等級結構的組織特征,使居委會儼然貌似政府的派出機構,而不是群眾性自治組織。有的政府部門,打著“某某工作進社區”的旗號,把工作延伸或直接推向社區,社區居委會便成了一根針,萬事都要從這個根針的“針眼”穿過,于是居委會常常忙于上級督辦的任務,致使居民自治管理的空間不斷減少。
第二,人員安排的行政化。在實際工作中,現在社區居委會主要人員存在著“民選”和“街聘”的雙重身份現象。一方面,“街聘”的方式明顯提高了居委會干部的文化素質文化,使年齡結構年輕化,增強了居委會工作的活力,但也由于應聘人員年紀輕、社會經驗不足以及就業求職心態的影響,存在對社區工作的責任心不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限等問題,因而得不到社區成員的認同。另一方面,由于采取形式,居民對下派和招聘的居委會工作人員替代原有居民認同度高的工作人員,有被強加的感覺而產生抵觸情緒,因此致使“街聘” 在選舉中落選;此外,“街聘”的社區工作人員享受的待遇和保障與其他非聘人員之間的反差較大,也導致這些居委會干部的思想波動和工作上的攀比。
第三,組織職能的行政化。居委會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滿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為居民群眾需求考慮的職能越來越少。機關部門把社區居委會當作下屬單位,把社區當成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上面大量的行政事務和社會事務集中在社區居委會頭上。長此以往,居委會也從根本上忽略了原本的自治組織屬性,把自己看成是政府組織的一員,把政府的行政力量和工作內容向下延伸,于是便造成了居委會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滿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為居民群眾需求考慮的職能越來越少。目前社區居委會所有工作幾乎年年都有評比和考核,考核部門涉及黨委、政府的幾十個有關職能部門。這樣,社區居委會及其成員的工作業績主要取決于政府及各部門的認同,而不是社區居委會和居民群眾的認可,這樣就偏離了社區居委會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自然屬性和本質要求,與居委會制度安排的初衷已相去甚遠。
第四,工作方式的行政化。社區居委會的主要工作就是解決社區問題、服務居民群眾,但其工作方式行政化以后,在實際工作中根本無暇顧及居民群眾的意見和需求,既不能很好地服務居民,也不能很好地與居民溝通,在工作中也得不到居民的支持。社區居委會的部分工作人員不適應社區工作的要求,在工作方式存在著機關化傾向,習慣于8小時坐班制,積極主動服務的少,在無形中拉大了社區同居民群眾的距離。時間一長,這樣的社區居委會也就得不到廣大居民的認可。
2.居住環境的改變影響了居民參與自治的意識和熱情。隨著城市化進程的發展和城市改造建設,居民的流動性加大,人們漸漸離開原來熟悉的生活環境,新的居住模式從客觀上限制了社區居民之間能廣泛而頻繁的交往,形成了“老死不相往來”的狀況。同時,社區居民在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都有很大差異。這也是現代社會人們很難象原來村落平房式的居住環境那樣維持較長時間的聯系,社區內鄰里間的情感淡漠,影響了居民之間的交往,進而影響了居民的社區參與意識和熱情。盡管“村改居”后,設置了社會為居民提供各項服務,但村民并未完全擺脫有事找村干部的心理依賴。此外,很多“村改居”的居民都具備較強的政治參與意識,但卻未將意識付諸于行動。
3.社區自治組織發展速度比較緩慢。“村改居”社區的居民大多是失地的農民,該群體存在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等特征,對規章制度缺乏正確的了解,參與自治組織管理活動的意識不強。大部分居民都不了解社區的主要功能,尤其是外來人口,導致社區事務缺乏關注度。自發性的群體組織大多由具有共同愛好的居民組成,缺乏系統性的規劃,其管理過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4.“單位制”的體制環境影響了社區參與的積極性。在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單位制”的后續影響制約著我國居民社區參與,由于各種利益和資源都集中在政府及其附屬的單位中,個人的利益絕大部分都是依靠單位來實現,在利益和情感的依賴上基本沒有“社區”的概念,居民的社區意識淡漠,導致普遍的社區參與積極性不高。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單位人”逐步轉變為“社會人”,居民的利益關系逐漸由單位轉入社區,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個人對單位的依賴。但居民的單位情結不會立即消逝,這仍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居民社區參與的積極性。
三、“村改居”社區問題的主要解決對策
“村改居”作為一種新型的管理組織,“村改居”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應運而生。從當前“村改居”社區管理狀況來看,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有效的規劃。相關管理人員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做好社區管理改革工作。
(一)淡化社區的政治色彩,強化社會的服務功能
從街道社區當前的管理模式來看,基本遵循了至上而下的領導與被領導管理原則,即:社區受街道辦事處的領導,按照街道辦事處安排的任務行事,這不利于社會服務功能的發揮。對此,應該按照“政社分開”原則,重新定位政府與街道、社區之間的關系,為社會服務功能的有效發揮,提供良好環境。居委會的主要工作在于:通過行使管理職能,為社區居民提供各項服務,同時重新構建社區與基層政府之的關系。政府應轉變自身對社區的指導方式,從政策、財務等方面支持社區工作,而不應該過度地干涉社區事務。作為社區服務管理人員,不僅要認真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更重要的是強化自身的服務管理職能,切實為居民辦好事、辦實事,努力做好社區管理工作。
(二)健全社區居民政治參與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管理體系
社區自治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離不開制度支持,因為需要采取措施,健全社區相關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就是居民共同談論下而制定的自治章程,該制度的用途在于還給居民監督權、客觀地公布社區的重大事務。這樣做不僅為居民自治設定了科學的標準,又促使工作的透明度得以提高。此外,社區應該努力營造民主的環境,方便居民進行自我管理以及自我服務創造,促使居民越來越依賴自我管理以及服務創造。
關鍵詞:傳統文化;社會治理;功能和作用
開平市地處珠三角西南部,以碉樓而聞名。開平碉樓源于明朝后期,起初主要是為了抵御匪患以及防止自然災害的影響。開平市赤坎鎮三門里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廣東省第一批被認定為世界文化遺產的傳統文化。自從2018年江門市第六屆社會治理公益創投項目在開平市赤坎鎮正式落地以來,項目在社會服務和社區治理中緊密結合碉樓文化,積極挖掘碉樓文化的內涵,并且將其與現代社會治理以及社會服務結合在一起,逐漸探索出了以碉樓文化為核心的傳統文化社區治理模式。
一、碉樓文化概述
開平碉樓是開平僑民將西方建筑理念和本土建筑藝術相結合的產物。開平碉樓集合了防衛、居住等多方面的功能。不同建筑藝術風格在開平碉樓表現出了很強的兼容性,成為開平傳統文化中最為主要的部分。開平碉樓具有鮮明的嶺南文化精神和特色。碉樓文化是在充分吸收外來文化的基礎上,經過長期的本土化所形成的傳統文化。碉樓文化是一種原生型、多元性和開放性的地域文化。在長期的發展中所形成的碉樓文化理念可以概括為:以“碉其穩”,“穩”即“自衛防盜、安全穩定”;“碉其精”,“精”即“中西合璧、取其精髓”;“碉其和”,“和”即“以站為家、團結和睦”。
二、碉樓文化與社會治理的關系論述
開平碉樓文化的演進和形成與開平本地社會發展息息相關,雖然傳統文化的形成與社會治理理論的演變處于不相交的時間段和空間中,但是社會治理所體現出來的“過程”“調和”“多元”和“互動”的特征與開平碉樓文化在演變和形成中所體現出的倫理道德、和諧理念、追求穩定以及兼容性等方面均存在高度的暗合現象。首先,社會治理理論的“調和”特征與開平碉樓文化在形成和演變中所表現出來的和諧理念以及追求穩定的社會觀念,均體現出了反對社會矛盾解決中的激勵、暴力和不妥協的態度,追求和諧、穩定是二者共同的特征,主張通過相應的途徑實現和平、和諧。其次,社會治理理論中的“多元”特征與開平碉樓文化中的兼容性之間表現出了高度的契合。開平碉樓文化結合了西方建筑文化和本地建筑文化的特征,因此從碉樓文化中也能夠挖掘出社會治理理論中的“多元”特征。第三,社會治理理論的“過程”特征體現出了在社會治理的過程中具有動態性、發展性和延續性等方面的特點。而碉樓文化作為當地傳統文化,是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演變而來的,碉樓文化在不同時代具有不同的意義,能夠實現對社會關系的不斷調節。最后,社會治理中的協同治理理念與碉樓文化中的合作理念不謀而合。在社會治理中,要求多元主體通過構建協同治理的環境來實現社會治理的目標,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而碉樓文化中“以站為家、團結和睦”體現出了在抵御自然災害和外界干擾中的合作理念。
三、發揮碉樓文化社會治理的實現路徑
開平市赤坎鎮社會治理公益創投項目在服務社區居民的過程中,要加強對碉樓文化內涵的挖掘,結合社區服務和社區治理的要求,將碉樓文化中所蘊含的和諧、團結、多元、互動等理念運用于解決社區問題、調解社區沖突以及社區教育等方面,以充分體現傳統文化的新時代魅力。
(一)建立完善的組織和文化傳承隊伍傳統文化是人的文化,需要依賴于人的創造力進行傳承和發展,因此要確定碉樓文化在赤坎鎮社會治理中的主導性地位,就需要以赤坎鎮社會治理公益創投項目為平臺,強化工作人員對碉樓文化的研究能力,理解文化中所具備的內涵。同時也需要教育工作者、文化工作者等從不同的層面和維度對碉樓文化進行深入的識別、傳播。因此,應以社會治理公益創投項目為平臺,積極發揮平臺作用,整合多元化的主體,為實現碉樓文化在社會治理中功能的發揮奠定基礎。
(二)強化對碉樓文化內涵的識別開平市赤坎鎮社會治理公益創投項目工作人員需加強對碉樓文化內涵的識別和挖掘。例如可通過“赤坎人家口述史計劃”專項活動,形成初步的赤坎口述史,從口述史中得出碉樓文化的內涵,逐漸構筑村民的文化共同體。碉樓文化中的安全穩定、包容、團結、和睦等理念與社會治理的理念相吻合。例如可將安全穩定的理念運用到社區安全建設中,將團結合作的理念融入到社區支持網絡的構建中。
(三)依托碉樓文化建立社區治理體系碉樓文化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其與社區治理的內涵存在多方面的吻合。赤坎鎮社會治理公益創投項目要以碉樓文化為依托,以社區治理的要求為標準,結合社區居民在各方面的需求,建立以碉樓文化傳承和保育為平臺的社區治理體系。以碉樓文化的精神為依托,把社區治理中的安全建設、支持網絡建設、底線民生服務、社區教育等內容納入到社區治理的內容中,構建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社會治理體系。
(四)建立傳統文化治理的反饋機制以碉樓文化為內涵的社會治理體系在實踐的過程中需要進行不斷的優化和完善。這就要求在社會治理的過程中,根據社區問題以及社區需求,不斷對以碉樓文化為核心的社會治理體系進行優化。開平市社會治理公益創投項目在實施的過程中需要建立碉樓文化社會治理反饋機制,結合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斷積極優化和改善,以社區需求為導向進行動態化的更新和優化,提升碉樓文化與社會治理內涵的契合度,更大地發揮碉樓文化的功能和作用。
【關鍵詞】城市社區;社區管理;問題;對策
一、我國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社區管理體制還不健全
建設和諧城市社區首先要解決社區管理體制的問題。我國的社區治理主體單一,政府組織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壟斷社區所有的資源,這一問題在大多數城市社區的管理體制中都普遍存在著,其特征為行政主導、政府干預過多。但由于受“政社不分”傳統體制的影響,政府和社會組織的職能不明晰,這樣就導致了社區管理體制創新的動力不足,社會組織很難正常發育。
(二)社區成員參與不足,自治體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目前,我國的社區自治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社區自治組織行政化色彩濃厚。二是社區成員缺乏自治意識,社區參與普遍不足,影響了社區自治工作的推進。這主要是針對社區居民、駐社區單位成員和社區中介組織而言的。他們所參與的往往是一些由政府設計的項目,所謂參與也多是為了完成特定的任務。由于參與渠道不暢,社區成員的力量也就不能得到充分發揮,其社區歸屬感較弱。
(三)社區服務主體單一,服務內容不能有效滿足居民的需求
從整體上看,我國城市社區服務體系還不完善,服務主體單一。健全的社區服務體系,其主體應該是多元化的,不僅要有承擔社會服務職能的基層政府組織、居民自治組織、社區專業服務組織,還要有社區志愿者組織、社區中介組織及其他民間組織等非政府組織。但由于非政府組織缺乏獨立性,資金、資源有限,整體實力不強,在參與社區服務時勢單力薄,未能有效發揮服務主體的作用,導致城市社區服務主體單一。
(四)諸多因素制約社區文化建設
由于我國社區文化建設起步較晚,在建設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有些問題已成為阻礙社區文化進一步發展的“瓶頸”。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城市社區文化發展面臨困境,甚至影響和諧社區建設工作。另外,社區教育形式單一、教育內容無法滿足居民的實際需求,也是社區文化缺乏吸引力的重要原因。在制約社區文化發展的諸多因素中,城市社區文化建設人才資源匱乏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二、解決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問題的途徑
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是經濟體制轉變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結果,也是克服當前社區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客觀需要。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就是要在現有體制基礎上,通過整合社區資源,吸收社會力量參與,構筑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區治理新模式。
(一)創新社區管理體制,實現社區多元治理
城市基層政府要轉變職能,解決“越位”、“缺位”的現象。就城市基層管理體制而言,政府應通過轉變職能,按照“政社分開”的原則理順與社區的關系,使政府行政和社區民主自治有效結合、協調發展。要明確街道、職能部門必須獨立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責,政府部門把該由自己管理的事情管好,不推給社區。城市基層政府組織要將涉及社區公共事務的社會工作(如社區保障、環衛清掃、計劃生育、社區服務、群眾文化等)從行政職能中分離出來,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移交給社區去辦。要淡化社區管理的行政色彩。社區居民委員會等社區自治組織要不斷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切實承擔起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的責任。要進一步發展社區中介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充分發揮它們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二)完善城市社區自治,促進社區居民參與
要理順政府部門與社區居委會的關系。政府部門要切實轉變職能,多指導、多協調、多服務,該由政府職能部門負責的工作不要推給居委會,以減輕居委會工作負擔。社區居委會應將更多的精力放在引導居民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上,增強社區自治能力。要堅持擴大基層民主,不斷完善社區群眾自治制度,切實保障居民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激發社區居民主人翁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充分發揮他們在文明社區創建中的主力軍作用。社區居民的參與程度直接影響到社區的發展,提高社區居民參與積極性首先要培育社區居民的自治意識,拓寬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管理的渠道,做到“大家的事情大家議、大家的事情大家辦”。在社區建設過程中,居委會等組織的作用始終是有限的,社區中介組織的存在有利于加強溝通,整合利益,促進居民參與。
(三)完善城市社區服務,創新社區服務機制
在當前的社區管理中,要完善社區服務首先要促進服務主體的多元化,特別是要大力培育社區中介組織等非營利性組織。通過制訂和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使非政府組織獲得合法地位和法律支持。要為非政府組織從事社區服務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財政支持可以體現在資金、項目、場地、稅收等方面,這樣能夠吸引更多的非政府組織參與到社區服務中。政府也要加強非政府組織的能力建設,提高非政府組織在社區服務方面的能力。要發揮社區居委會等社區組織在社區服務中的骨干作用,這是完善城市社區服務的重要保證。社區居委會在開展社區服務活動時應將重點放在積極引導社區居民為社區困難群體提供公益方面。
一、站內工作的開展情況
1、在疫情防控方面,福田工作站累計排查人員375人,落實居家隔離64人,派發防疫物資共計1103份;
2、在計生方面,按時通知婦女參加孕前優生檢查,做好四術隨訪、季度優生隨訪等工作;
3、出租屋管理方面,定期對出租屋進行巡查,核實居住人員。及時更新一級庫的登記錄入工作,動員出租屋屋主配合房屋的消防安全整改,本年度新增范出租屋10間,減少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4、在民政方面,完成年度的三八節系列活動、年度的低收入家庭審核、殘疾人調查、退伍軍人信息更新及慰問活動、重陽節敬老活動、城鄉醫療續保工作、精神障礙監護人補助申請,及時巡查轄區內危險點,為獨居老人及生活困難的居居民提供防風保障,確保轄區內安全;
5、在社區治理方面,2020年,基層社會治理網格化問題共計57宗,包括疫情防控11宗,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3宗,治安防范2宗,消防安全11宗,國土5宗,計生衛生18宗,矛盾糾紛7宗。其中有效處理46宗,6宗仍與其他相關部門繼續跟進處理。
6、消化四化方面,日常巡查商鋪,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完成上級布置的食品安全排查、無證經營排查、化妝品經營調查、冷鏈供應排查等,累計巡查商鋪840間次,停業整頓3間、冷鏈供應排查3間。
7、黨建工作方面,開展線上黨員會議兩次,線下主題黨日活動合計12場次,累計118人次參加。2020年組織黨員開展眾籌活動,在疫情防控捐款中,福田黨支部合計收到捐款一萬零五百元;端午節期間籌得粽子426只,惠及網格內30戶年老、單親、困難及殘疾家庭;在12月份,完成了北滘社區福田黨總支部的黨代表換屆選舉工作。
8、社區環境治理方面,2020年福田工作站共上報6條管線整治街巷,已完成溝通工作的5條,完成整改的1條;改造下水道堵塞嚴重的路段8處,衛生黑點整治16處,一河兩岸雜物清理6處,改善居民的周邊環境;在兩名文明勸導員的協助下整改了中山公園內電動車亂停放的問題;
9、順利完成了上級安排的各項中心工作,如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四標四實、北滘社區黨委換屆選舉等。
二、存在的不足及問題
1、在計生方面,孕前優生檢查工作沒能按時按量完成;2、在出租屋管理上,部分房屋仍沒能完成消防安全整改;3、在社會治理網格化問題上,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共享電動車的亂停放、私家車占道停放、部分衛生黑點存在死灰復燃的跡象;4、在黨員工作開展上,沒能更好地調動黨員的積極性,黨員活動的參與率不高等問題;5、在各項工作同時開展的時候,沒能高效跟進及處理。 三、工作計劃及設想
1、在婦女工作上,應在日常工作中,多了解她們的需求,拉近關系,按時完成孕優工作任務;
2、在出租屋管理上,積極添加出租屋屋主微信,用友好政策向屋主和租客宣傳,用協同管理的心態與屋主打交道,并實行站內達標登記原則,即出租屋消防安全達標才予以登記為出租屋,有效地提高屋主的消防安全意識。
3、社會網格治理方面,實行多巡查多詢問多聯動。多巡查,即站內人員輪值一人一日一巡,及時反映收集問題并解決;多詢問,即多與群眾溝通,了解他們的切實關心的問題,收集意見;多聯動,即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時,聯動多部門,集思廣益,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
4、在黨建工作方面,新時代下的年輕黨員,他們有獨特的思維方式,對事物有著不同的見解。為了能夠加強黨員的思想教育以及真正融入黨建工作,需要從多角度、多元素、多方面入手,增強黨員的意識教育。例如在慰問工作,嘗試社區黨員去走訪,黨員肩負活動的策劃者和執行者,讓黨員掌握更多的自主性,從而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關鍵詞:城鄉結合部;社區整合;襄陽市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5-0195-02
引言
對于處于城市擴張過程中的邊緣區域,國外學界普遍使用的是“城市邊緣區”(Stadtradzonen)、“ 城 鄉 邊 緣 區 ”(The Rural- Urban Fringe)、“ 鄉村-城市邊緣帶”(Rural- Urban Fringe Belts)、城市邊緣帶”(Urban Fringe Belts)“、轉型區”(Zonein Transition)等概念。在筆者看來,中國的城鄉結合部社區首先是在整個社會大轉型過程中出現的,在當代中國,社會轉型既是一個價值理想,也是一個理論范式,同時還是一個社會過程。這個社會過程在“總體性社會”和“市場社會”兩種“非傳統的”社會形態之間的轉變,在此” 現代化”的過程中形成了相當有中國特色的城鄉結合部社區。
城鄉結合部目前出現的問題與我國長期實行的城鄉二元管理體制密不可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資源大部向城市傾斜,對農村缺乏應有的資源投入,而隨市場快速發展起來的城鄉結合部在政府眼中仍然屬于農村地區,因此缺乏有效規劃與管理,城鄉結合部在相當程度上處于任由自身發展的狀態,嚴重地制約了城市化進程,影響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亟待治理。與此同時,在計劃經濟時代對社會人員管理起過相當重要作用的中國單位組織卻日益受到來自市場化的壓力,國家與社會的同構關系被打破;市場化造成社會資源的重新配置和社會結構的重組,國家通過單位組織進行的單一行政性整合模式受到了挑戰。越來越的管理需要下放到新興出現的各類基層社區。要解決這個問題應從基層管理入手,即強化社區管理。社區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組織內,為了維護社區的正常秩序,滿足社區居民物質生活、精神生活等特定需要而進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活動。本文擬以襄陽市S社區為例,對我國城鄉結合部治理面臨的問題及對策,謹陳管見。
一、S社區的管理現狀
S街道地處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近郊,是襄陽市西大門,316國道和鄧城大道橫貫東西,襄荊高速公路連通南北,并留有出口。全街版圖面積28.6平方公里,擁有耕地面積1.4萬畝、灘涂資源近8 000畝,農業主要以蔬菜為主,兼有花卉、糧食等經濟作物,工業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現有工業企業近70家,是一個涉農型的街道辦事處。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張,S社區快速由傳統農業區轉變為現代工商業區,村民變為居民,農村變為社區,農田變為工業和商場。目前,該社區現有常住人口3 140戶,總人口7 450余人。
二、S社區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種糧不如種房,違法建設泛濫,亟須治理
隨著近年來城鄉結合部地價的飆升,越來越多的社區居民開始大肆違規建房以期在拆遷時等到高額賠償。目前,S社區存在的違法建設主要有,一是鄉鎮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大量土地,用于建設廠房、商鋪出讓、出租;二是借農業結構調整、舊村改造等名義,規避用地審批手續或超范圍建設,搞小產權房開發;三是通過出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農業用地進行非農建設;四是村民未經批準強占邊角地、綠地、耕地等,建房出租,謀取不法利益。其中,前三類屬集體違法,第四類屬個人違法,說明在違法用地方面鄉鎮基層政權、村集體組織與村民個人具有一致性。
(二)城鄉結合部管理體制不順,從而引發許多社會矛盾
城鄉結合部說到底是隨著城市的發展,以往近郊農村在向城市轉化過城中形成的過度階段,這種特性造成了其城不城,村不村現象,一方面它必須接受以管理城市為主的社區的領導,但又不能實施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另一方面其農村社區屬性,決定了在土地所有權、戶籍制度等方面只能實行農村管理體制。于是,就形成了城鄉二元管理體制并存的交叉性矛盾,導致城鄉結合部管理乏力和管理效率低下,最終只能是誰也管不著,誰也管不好。而管理體制交叉性矛盾與管理體制改革的滯后相結合,致使現行的管理體制大大落后于已經基本實現城市化,甚至高度城市化了的城鄉結合部村鎮的發展需要,因此出現了所謂城中村現象。特別是因為體制滯后,使土地所有權、戶籍管理等問題難以解決,導致城鄉結合部的社區建設不能納入城市發展整體規劃,形成了特有的戶籍身份與職業身份嚴重不相符的特殊人群部落。
(三)人戶分離,農居混雜,流動人口密集,治安形勢嚴峻
城鄉結合部的人口構成最典型的特征就是“農居混雜”,指農民與居民混聚在同一村落。主要情況,一是本地現代小區建成后,許多城鎮戶籍的居民隨之遷來,與本地農民形成廣義層面的農居混雜;二是外來流動人口中也是農居混雜,既有農民工,也有外地城鎮戶口的務工經商人員。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外來人口的快速集中和高流動性、人員構成的復雜性、素質的低層次性和較高的犯罪率,已嚴重影響了城鄉結合部穩定發展。城鄉結合部社區聚集了較多文化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幫派性較強的流動人口,加上地方宗族勢力和惡勢力的抬頭,極大地削弱了當地社會穩定的控制機制。另外,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結合部地區社會資本下降,其原有的 “熟人社會”變成了新的 “陌生人社會”,人們相互之間缺乏一定的互動網絡與信任,行為容易 “失范”。在調查中,我們著重對當地的社會治安狀況做了針對性的調查,結果如表1。
表1 居民對所在地社會治安滿意度調查
如表1所示,有61.6%的受訪者對當地社會治安狀況表示滿意,他們普遍認為當前的社會治安較以前有所好轉,總體上呈現良好的態勢;而剩余36%的受訪者則給出了否定的意見,即不滿意當前的社會治安情況,這些人認為當前的社會治安還存在諸多隱患和問題,亟須采取措施加以改善。綜合來看,居民對當地公共安全給予了較好的評價,但仍需注意解決隨時可能發生的公共安全問題,進一步提高公共安全指數。
(四)基礎設施不足,環境臟亂,公共服務落后
一是社區居民娛樂健身設施較少,社區現有占地400多平米的文化活動廣場,300平米的社區辦公、老年活動用房,休閑小樂園。這些硬件設施能滿足居住在社區辦公樓附近的居民休閑娛樂需求,但不能滿足社區其他角落居民的需要。二是商店較少,無固定買賣場所。例如,居民買菜是在路旁的小攤上,僅有8:00--9:00和17:00一18:00兩個時間段營業,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三是路燈稀少,草叢濃密,建筑工地多,易造成安全隱患。
三、實現城鄉結合部社會穩定發展的思路與對策
(一)強化城鄉結合部社區居民自治意識,促進社區自治
目前城鄉結合部社區治理亂象主要原因在于由村級管理模式向社區管理模式的轉變過程中,符合社區建設需要的各類組織形式沒有充分發展,以及相應的組織制度建設滯后。我們應該轉變政府主導型的社區管理措施,把社會資本引入到社區管理中來,引導非政府組織、公眾、志愿者、私人部門等多方力量參與,形成多元化治理的新格局。
這種背景下,社區建設的方向就不應是國家化與行政化,而是通過改變政府對資源分配的絕對控制,逐步弱化政府對社區的直接控制和干預,適當從社區退出,培育社區居民自治的土壤。同時,重視中介組織的培育,把社區中的一些公益性事務轉由中介組織或公益組織承擔,從而使居民委員會卸下重負,淡化行政色彩,由此促進居民的自我組織與社區自治。
(二)培育社區社會資本加快社區整合
社會學將人們之間的社會聯系納入資本范疇,提出了社會資本概念。帕特南運用社會資本的概念探討市民社會與民主行政運作的關系,將社會資本界定為社會組織的特征,諸如信任、規范以及網絡,它們能夠通過促進合作來提高社會效率,并減少群體內部的機會主義行為。社會資本理論認為,個體公民關心公共事務,并形成互惠合作的規范。網絡是公民參與的前提條件與基本特征,活躍的公民參與是推進民主政治與獲得良好制度績效的有效保證。加強社會資本建設,提高居民的社區認同感,是實現社區整合的又一途徑。城鄉結合部社區面臨著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社區成員復雜、管理難度大等問題,提高居民的社區認同度,能夠彌補組織和功能整合上存在的不足。 社區社會資本是一種群體視角的社會資本,它涉及社區居民間的交往頻率,社區居民的交往越頻繁,對其社區的歸屬感越強,就越能夠在整體上提升全社區的社會資本,從社區工作的角度來看,也有助于社區各項工作的開展。
關鍵詞:民族;水泉社區;公共服務建設;居委會
中圖分類號:C91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5)25-0108-02
甘肅省臨夏市水泉社區居民委員會成立于2003年,隸屬于臨夏市東關街道辦事處。該社區共有居民1 281戶、5 351人,其中流動人口占489人,少數民族人口占到了總人口的98%,因此,是典型的人口結構復雜的少數民族聚居社區。該轄區由于地處城鄉接合部,具有基礎設施薄弱,群眾整體素質和生活水平較低,無業人員多,流動人口多的特點,各項工作中面臨的難度較大。
本次調研活動的目的在于深入了解目前水泉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狀況及存在的問題,為解決該社區公共服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措施,從而為社區公共服務建設貢獻自己的一分力量。本次調查問卷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一是針對受訪者的基本信息進行一個大概的了解;二是深入調查受訪對象所在社區的公共服務建設狀況;三是總結社區居民對于目前社區公共服務建設情況的評價和建議。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希望可以及時了解目前社區在基本公共服務建設方面的情況及居民的實際需求,找出存在的問題,從而提出合理的對策建議。
一、水泉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亮點工作及經驗總結
近年來,水泉社區本著“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工作理念,在公共服務建設方面緊緊圍繞服務群眾這一主題,以開展各項主題活動和打造社區“愛心金橋”黨建品牌為載體,取得了一系列顯著的成績。
(一)樹立黨建品牌,搭建黨群連心橋
水泉社區于2009年7月創建了社區“愛心金橋”黨建品牌,組織社會力量救助孤寡老人、病殘家庭、貧困大學生等弱勢群體。近年來向340余戶貧困群眾發放面粉、衣物、助學款等共計8.2萬余元。同時,籌資9萬元幫助3戶特困危房戶對危房進行了新建;籌資4.2萬元開展“情暖齋月”的愛心救助活動,向轄區520多戶困難群眾發放面粉780多袋;籌資2.8萬元對轄區新村1 100平方米的路面進行了修補硬化,方便了群眾的日常出行。通過實施“愛心金橋”這一品牌活動,旨在以社區陣地和社區黨員、社區工作者為橋墩,愛心和奉獻為橋身,為社區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
(二)加強社會管理,構建和諧社區
在社會管理方面,水泉社區一是把惠民政策落實工作當作一項關乎民生的大事,按“四議兩公開”和三級公示、三榜定案的要求,不斷規范工作程序,保證了惠民政策能夠真正落到實處。二是狠抓社區治安和矛盾糾紛治理工作,推進“平安社區”建設。三是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促使轄區內宗教健康發展。四是努力抓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解決了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五是認真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勞務輸出、物業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進一步促進社區的和諧穩定。
二、針對水泉社區公共服務建設情況調查問卷的數據分析
本次調研,我們共發放了調查問卷80份,收回問卷78份,有效率達到了97.5%。具體分析結果如下。
(一)調查對象的個人基本情況
此次調研對象中女性居民為48人,男性居民為30人;社區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以初中為主,其次為高中和大專及以上,分別占23.08%和19.23%,可見水泉社區居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社區居住時間方面,受訪社區居民主要集中在10~20年、5年以下這兩個時間段,所占比例分別為42.31%、30.77%,這與該社區位于城鄉接合部,流動人口多等因素分不開。
(二)社區公共服務建設情況
在社區為居民提供的便民利民服務的調查中,超市、餐飲、理發店、洗衣店、家政服務所占比例分別為65.38%、53.85%、38.46%、23.08%、19.23%。結合數據可知,洗衣店、家政服務所等便民生活設施相比還不夠完善。針對社區提供了哪些醫療服務設施這一問題,備選項中綜合醫院、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站(門診所)所占比例分別為7.69%、46.15%。由此可知,水泉社區門診所的普及情況良好,且基本上能滿足社區居民的就醫需要。
在社區環境衛生方面,水泉社區扎實開展城市綜合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全面整治轄區的市容環境衛生,通過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執行社區干部分片責任制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等方式,社區環境已有顯著改善。針對社區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展開調查,結果顯示,社區周邊環境污染嚴重、綠化面積少、環境衛生時好時壞所占的比例分別為43.8%、37.9%和18.3%。
在對社區治安狀況的調查中,社區居民對社區的治安管理還是比較認可的。其中,在已發生的治安突發事件中,主要以車輛被盜、街面扒手、非法違章擴建、破壞公共設施等行為為主。
為了解社區文體娛樂建設情況,我們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展開調查:(1)問及社區附近是否有學校時,80.77%的受訪者回答有幼兒園,同時26.92%和19.23%的受訪者回答有小學和初中,15.38%的受訪者回答不太清楚。(2)關于社區開展文娛活動的情況,調查結果顯示社區經常開展、很少、沒有、不太清楚所占比例分別為5.2%、29.9%、47.0%、17.9%。經過了解,水泉社區提供的文體娛樂活動主要集中在報紙宣傳欄、健身設施等方面,因此,這方面服務還有待完善提高。
水泉社區在就業方面為居民提供的服務有就業指導培訓、積極提供就業機會等;在社會保障領域提供了幫助低保對象申請享受國家低保政策、上門慰問探望、為老年人提供送醫送藥服務等。針對社區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滿意度調查情況,10.2%的居民認為非常滿意、24.6%的居民認為比較滿意、49.5%的居民認為基本滿意、15.5%的居民認為不滿意。 通過對水泉社區公共服務建設情況的調查,我們可以看出,社區居民大多認為社區居委會辦事效率較高,比較能滿足居民的生活要求。對社區公共設施、環衛設施、醫療保障設施、老年人、殘疾人服務設施等服務是比較滿意的,環境綠化、勞動就業服務、家政服務、治安、文娛活動等社區公共服務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改進。
三、水泉社區公共服務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社區公共服務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1)社區為居民提供的服務基本上能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但社區利民便民服務方面還有較大的發展空間。(2)社區開展的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活動使社區環境明顯改善,但周邊污染頑疾仍是影響居民生活的弊病。(3)社區的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工作缺乏創新和特色,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以滿足居民的需求。(4)社區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社區工作人員的專業化程度不高,服務水平和素質還有待加強。
(二)加強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對策建議
為了切實加強社區公共服務建設,建立與實際需要相適應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結合水泉社區的實際情況,特提出如下建議。
1.實現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水泉社區主要是依托政府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服務內容以政府的要求和街道安排的工作為主。因此,面對社區居民需求的多元化,社區應當鼓勵和支持私營企業、個人等投入到公共服務事業中,彌補政府職能部門在公共服務方面的局限,保證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多元化。例如,可以為老人、殘疾人提供各種應急、上門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托幼、小飯桌、家政服務等便民服務。
2.加強社區環境衛生管理。水泉社區地處城鄉接合部,附近有汽車站、市場等,人流量大,環境衛生情況時好時壞。要切實加強社區環境衛生的管理;第一,應當更新環衛設施,加大資金投入,同時要確保環境保護資金的有效使用;第二,可以通過發放環境保護知識手冊等方法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居民參與環境保護的自覺性;第三,應當調動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到環境衛生維護中來,對于衛生環境較差的路段,可以通過制定懲戒制度以及加大監督力度,綜合多種措施積極治理這一問題。
3.完善社區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工作。要解決未就業、失業居民的就業問題,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努力:首先,社區要做好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引導未就業、失業人員摒棄“等、靠、要”的思想,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其次,社區要切實加強社區未就業、失業人員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信息庫,及時將社區得到的就業信息送到社區居民面前[1]。再次,社區要根據實際就業的需求,定期開展多門類的職業技能培訓班,提高未就業、失業人員的就業能力。最后,社區可以結合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實際情況,鼓勵、支持和引導未就業、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向餐飲、修理、服務、零售等第三產業發展,既能夠解決自身的就業問題,也可以促進社區公共服務的發展進步。
完善社會保障工作的重點在于確保各項惠民政策能夠不折不扣地惠及廣大貧困群眾,因此,社區在加強社會保障服務方面,一方面,要完善各項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對涉及惠民政策的內容實行“四議兩公開”,保證惠民政策的正確落實。另一方面,要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的動態管理,對不符合低保補貼條件、因戶口遷移等原因不再享受惠民政策的家庭和人員要及時進行核銷,同時,對新申報通過的低保戶、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和人員要保障其應當享受的惠民待遇。
4.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的專業化程度。目前,社區工作人才缺乏的困境在該社區表現得尤為突出。社區工作人員工資普遍較低,還要承擔包括計劃生育、社會優撫、環境衛生、城市低保、社會治安、民事調解等多項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區公共服務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2]。要解決這一難題,一要對社區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例如可以通過聯合培養、委托培養等方式,充分利用周邊高校、科研機構來培養社區公共服務專業人才;二要積極支持和鼓勵具有專業服務知識和技能的人才參與到社區志愿服務活動中來,為社區居民提供有效幫助,從而促進社區公共服務建設。
參考文獻:
[1]牟紅.成都市青白江區街道辦事處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研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0:47.
[2]羅振宇.我國街道辦事處在社區公共服務建設中的作用――以成都市青白江區街道辦事處在社區公共服務建設中的作用為例[C]//提高領導創新社會管理能力理論研討會暨中國領導科學研究會論文集.北京:中央黨校出版社,2011:276.
[3]楊團.社區公共服務論析[M].北京:華夏出版社,2002.
[4]夏學賢.濟南市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存在的問題及路徑建構[D].濟南:山東大學,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