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5-24 16: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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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模式,是稅收管理的宏觀組織形式,通常表現為征收、管理、稽查的組合形式。稅收征管模式的轉換貫穿稅收征收管理改革的主線,是稅收整改管理的關鍵所在。建國以來,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沒有建立起一種能夠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全新稅收征管模式。1996年,國稅總局提出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實踐證明,這種模式是可行的,但是,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具體運行中出現了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普遍存在
現行稅收征收管理工作中,有些地方片面理解、強調“集中征收”和“重點稽查”,導致征收、管理和稅務稽查之間職責不清、銜接不緊甚至有時脫節等矛盾日益突出。出現了重征收輕管理、重稽查輕管理的的問題,使稅收管理環節產生“真空”現象。
(二)辦稅環節多,工作效率低,納稅人滿意度不高。
從納稅服務的需求來看,納稅人已經不僅僅滿足一張笑臉、一杯水、一把椅子等表面上的服務,而是更加注重服務效率、質量的提高等深層次內容。由于長期的工作積累和傳統的職責分工,辦稅方面形成了多個“多對一”現象,納稅人辦理業務需要多頭跑、許多常規事務都必須層層報批審核,多個領導簽批一個字等現象,既不利于納稅人滿意度的提高,又增加了稅務機關的工作量。
(三)制約不夠、監督不力
在實際稅收工作中,稅收執法權仍過于集中,自由裁量權的彈性仍然過大,科學的內部監督、制約、激勵機制未能有效的建立起來,一些管理制度難以或不能及時執行到位,不可避免的帶來稅收執法的隨意性。
二、完善征管機制、強化稅收征管的措施
現行征管模式在實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分步實施稅收制度改革”的戰略部署,這就是“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穩步推進稅收改革”。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適應信息技術對征管工作的要求,筆者認為當前應該按照“信息化加專業化”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
(一)完善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
新的征管模式應當體現稅務機關加強管理的主動性,體現涉稅信息的基礎作用,體現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征收、管理、稽查等環節的協調與配合,體現加強對稅源的有效,體現有關部門協稅護稅的輔助作用等要求。在集中征收和重點稽查的同時,強化對對稅源的監控管理,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構建現代稅收征管運行新機制
一是按照信息化發展和稅收征管規律的要求,按照新的征管流程,科學界定各機構的職能,不斷提高管理的專業化程度。二是按照新的征管流程重組征管機構,實行扁平化管理。在重塑業務流程的基礎的同時,按照“對外有利于方便納稅人、對內有利于加強征管、強化監督”的原則,對征管機構進行了調整,三是引入過程控制理論,開發流程控制系統,確保新流程高效運行。
(三)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進程
推進征管改革必須以信息技術的深化應用為依托。要以信息技術的應用為重點,以一體化建設為主線,提升信息的集中度和共享度;提高網上數據應用能力,利用信息技術,提高數據質量,夯實征管基礎,強化對納稅人的管理和監控;要加快征管信息一體化的進程,為系統信息數據暢通運行提供通道;要加快與有關部門的橫向聯網步伐,擴大信息情報交換的范圍,逐步實現社會涉稅信息資源共享。
(四)加大稅務稽查打擊力度
近年來,稅務稽查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為此,一是建立一級稅務稽查體系。實現一級稽查權和適度集中管理,提高執法規范度,減少執法阻力。二是轉變稽查職能。由稽查原來的收入型向打擊型轉變,更好地支持征管體系整體效能的發揮。
一、指導思想
以方便納稅人辦稅為出發點,以辦稅服務廳建設為抓手,以落實服務制度、規范服務行為、優化服務環境、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效為根本,以提高納稅人的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為目標,著力構建規范、便捷、高效、文明的納稅服務工作平臺,全面提升全系統納稅服務工作水準。
二、檢查內容
(一)稅法宣傳情況。是否在國稅網站向納稅人提供辦稅指南,告知辦稅流程、辦理時限、報送資料等信息;稅收政策變化,是否及時編印稅法宣傳材料,免費提供給納稅人,并將電子信息在網站上同步;主管國稅機關是否存在未及時、全面向所轄區域內納稅人宣傳新的稅收政策等。
(二)培訓輔導情況。對企業管理層、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等不同群體,是否分類組織培訓;對低風險納稅人、新辦一般納稅人培訓面是否達到100%等。
(三)12366熱線運行情況。是否及時向納稅人發放12366納稅服務熱線宣傳資料,擴大熱線影響;12366遠程坐席答復是否及時、準確;坐席人員是否準時在線等。
(四)服務廳建設情況。總局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及服務規范手冊規定的內容是否全面落實;規范窗口設置、功能區域劃分和標識是否清晰;應提供的表證單書是否齊全;是否在醒目位置公布辦公時間;是否提供必要的便民設施;顯示屏、排隊叫號系統、服務評價系統、自助辦稅系統、監控系統等設施設備是否配齊,能否正常使用。
(五)服務制度落實情況。全程服務、限時服務、首問責任、延時服務、預約服務、提醒服務、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實;辦稅服務廳是否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并有局領導帶班,廳主任值班,能及時接待納稅人咨詢、來訪;工作人員是否遵守作息時間,不無故脫崗、遲到或早退,窗口人員不在崗是否放置“暫停服務”離崗提示牌;工作時間是否一律著裝,不混裝,不玩游戲,不進行其他娛樂活動等;接待納稅人是否語言文明、態度和藹、行為規范;是否按照統一的辦稅服務流程提供服務,不擅自增加報送資料內容或數量;內部流轉傳遞需調查審批的文書是否及時傳遞并辦結;在征期、認證高峰等時段是否出現納稅人排長隊現象。
(六)稅源管理及稅收執法情況。稅收管理人員、評估人員、稽查人員在開展評估檢查過程中,稅收執法是否公正稅收執法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存在態度粗暴現象;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檢查工作是否存在重復下戶情況;稅務人員執法中是否存在故意刁難或存在吃拿卡要行為;主管稅務機關是否定期對已開展或正在開展評估、稽查或其他檢查的納稅人進行了回訪等。
(七)稅務網站服務情況。政務公開、法規查詢等版塊內容是否及時更新、應予公開的信息是否按規定全面公開;網上咨詢互動及投訴舉報版塊是否有專人負責;咨詢和投訴舉報是否按規定時限辦理并及時回復納稅人。
(八)防偽稅控服務情況。防偽稅控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收費依據和標準是否公開;防偽稅控維護單位是否存在強行收費、搭售通用設備情況;防偽稅控維護單位培訓是否及時,系統出現問題時是否能夠及時提供維護服務。
(九)網上辦稅服務情況。是否提供網上辦稅、上門辦稅、自助辦稅等多種申報方式供納稅人選擇;是否有對網上認證、抄報稅系統的操作說明及常見問題解決方法進行專人指導;網上申報、網上認證、抄報稅系統是否穩定;是否存在國稅機關或軟件服務單位違規收取費用的現象。
(十)中介服務情況。稅務收費依據和標準是否公開;國稅機關、稅務人員是否有為納稅人指定稅務的;納稅人對收費和服務是否滿意等。
(十一)投訴舉報處理情況。稽查、監察、納稅服務等部門是否指定專人負責,受理、調查和處理納稅人投訴舉報事項;對確實因為稅務機關或稅務人員原因,違反工作紀律或侵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是否及時按規定予以處理;是否及時處理結果及時反饋投訴舉報人。
三、實施步驟
(一)召開座談會。根據納稅人的規模、行業等不同類型,按照適當比例隨機選擇部分納稅人,在2012年5月20日前,分期舉辦納稅人座談會,區局不得少于80戶、縣局不得少于50戶,其中2011年以來的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對象不得少于20戶。對納稅評估、稅務稽查、風險提醒戶由主管部門開展調查,借此發放《納稅人服務需求調查表》、《納稅人滿意度調查表》和相關宣傳資料等,認真收集和切實解決納稅人反映的涉稅問題,同時做好匯總統計、資料整理裝訂等
(二)開辦納稅人培訓班。在2012年5月20日前,為2011年到2012年5月10日前所有新辦一般納稅人企業辦稅人員開展培訓。就稅收執法、優惠政策、網上辦稅、發票領購、工會經費征收等問題進行釋疑解答。培訓輔導實行登記制度,并同步開展培訓輔導效果、服務需求和滿意度調查,培訓結束,納稅服務部門應將培訓輔導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三)開展網絡調查。采用網絡平臺的方式同步進行服務需求調查和納稅人滿意度調查,針對收集到的納稅人需求和滿意度,為今后更具針對性地開展納稅服務工作提供有益參考。
(四)全面自查自糾。各縣區要抽調人員,依據納稅服務專項檢查自查情況匯總表上列舉項目,重點圍繞辦稅服務廳基礎設施建設,納稅服務軟環境建設,納稅服務制度落實,簡化辦稅流程,提高辦稅效能等方面開展檢查。深入查找辦稅服務“硬件”、“軟件”中存在的不足,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營造良好辦稅環境,提供優質納稅服務。
(五)督查驗收整改。市局將適時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采取明查暗訪、走訪納稅人等方式對各地自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并將其列入當年目標管理進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組織領導,市局成立以靳小豐副局長為組長,市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納稅服務科),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考核、督促檢查等。
(二)提高認識。納稅人滿意度不僅反映了納稅人對納稅服務的感受與期待,也反映了全市國稅系統稅收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總體狀況,關系到國稅的整體形象,務必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強協作。市局相關科室按照各自職責抓好落實,加強指導,加強督促,合理安排分項自查工作,做到邊自查、邊整改、邊規范、邊完善。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
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
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四、重組征管業務流程。
信息化要求對征管業務的處理以業務流程為導向,以信息流的管理為核心,因此,必須依據對納稅人管理的信息流來重組征管業務流程。信息化條件下的征管業務,可大致劃分為稅源監控(包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發票管理、稅款核定、信息采集和資料管理等)、稅款征收(包括申報征收、審核評稅、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等)、稅務稽查(包括稽查選案管理、檢查管理、審理管理和執行管理)、稅收法制(包括稅收政策法規、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當前首先應當加強稅源監控工作,稅源監控是稅務機關掌握應征稅款的規模與分布的綜合性工作,是征管能力與質量的集中體現,是稅務部門獲取稅收征管信息資料的主要來源;稅源監控的重點是有效的稅源戶籍管理、財務核算管理、資金周轉管理和流轉額的控管等。應按照加強稅源監控的要求,對稅收征管業務進行重組,重組的重點是按照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規范基層征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為;明確稅務機構內部各專業分工及其聯系與制約,實現上級機關對基層工作的全面的、及時的監督和管理。在業務重組的實施上,要以流程管理的思想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程序和內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與征管信息系統相配套的業務流程,使之適應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稅務機關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都要主動調整不適應現代化管理的單項制度和內部規程,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規范信息數據的采集、傳遞、存儲、加工和利用,建立標準、規范、真實、有效的信息數據庫,最大限度地發揮計算機處理和網絡傳遞效能,確保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順暢運行。
關鍵詞:納稅服務 稅收管理 優化服務
一、 納稅服務的涵義和內容
(一) 納稅服務的涵義
納稅服務是在稅收管理中,稅務機關為滿足納稅主體履行納稅義務和行使稅收權利的需要,為納稅人提供的各項涉稅服務的總稱。
稅收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取得財政收入、進行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主要形式。稅收的產生來自于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的需要,即為社會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稅收來自于納稅人的收入和所得,并用于國家為納稅人提供公共產品。為納稅人提供優良的納稅服務也就成了國家的法定職責和應盡義務。
(二) 納稅服務的內容
1. 稅法宣傳。
2. 納稅咨詢、輔導。
3. 涉稅事項辦理。
4. 個性化服務。
5. 投訴處理和反饋。
二、納稅服務工作的重大意義
納稅服務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重要內容,納稅服務與稅收征管同為稅務部門的核心業務,是世界稅收發展的時代主題。納稅服務工作的重大意義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1. 納稅服務是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的必然選擇。
2. 納稅服務是構建和諧征納關系的關鍵所在。
3. 納稅服務是“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緊迫要求。
4. 納稅服務是提升地稅事業整體水平的現實需要。
三、 納稅服務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 納稅服務理念落后
1. 稅務干部服務理念落后。主要表現在:(1)長期以來,稅務機關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官本位”意識,稅務機關的服務舉措是更多地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嚴格地說,這是一種管理的體系,而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服務體系。(2)過多注重形式,膚淺地照搬了銀行等窗口服務部門的做法,服務層次不深。(3)忽視了納稅人的需求,使得納稅服務“供求不對路”,納稅人需要的項目沒有被列入服務重點。(4)納稅服務未能遵從納稅人自愿的原則,而以稅務機關管理需要為出發點。
2. 納稅人理念落后。本身作為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納稅人,由于其自身的文化水平和對納稅人的權利缺乏了解,因此缺乏要求稅務機關提供完善的納稅服務的自覺意識,期望值不高。這種期望值的不高,直接導致稅務機關在提供納稅服務的過程中缺乏監督。
(二) 稅務系統內部還未能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
1. 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之間銜接不到位。缺少納稅服務組織機構,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之間信息聯系不暢,征收崗位發現的納稅人服務需求不能及時傳遞到管理崗位,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的納稅人對稅款征收、稅務稽查環節的服務需求不能及時傳遞到征收、稽查環節。稅務稽查只管查賬,沒有擔負起相應的納稅服務職能,征、管、查未能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為納稅人服務。
2. 跨地域的稅務機關之間缺少必要的聯系渠道。在現行的屬地管轄的原則下,同一企業在不同地區的分公司所接受的稅務管理機構不同,不同地區的稅務機關缺乏必要的聯系渠道,各管各的事。在辦理納稅事宜上,本來稅務機關相互聯系就可以了解的稅收信息,卻由納稅人到一個稅務機關取得信息資料,再送到另一稅務機關,加大了納稅成本。
3. 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缺乏暢通高效的溝通聯系渠道。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沒有固化、暢通、高效的聯系渠道,納稅人對納稅服務的需求不能及時傳遞到稅務機關,稅務機關也不能及時了解不同納稅人對納稅服務的不同需求。有的稅務機關了解納稅人服務需求信息的主動性差,重稅收管理性信息,輕服務需求信息,沒有建立長期、固定的模式,對納稅服務信息的了解片面、不完整。
(三) 信息化服務形式和渠道相對單一
1. 政府對稅收信息化服務的支持力度不夠,沒有制定嚴密的發展規劃,缺少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目前稅收信息化建設已經基本形成了聯系各級稅務機關、功能齊全、信息共享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但由于政府缺少嚴密的信息化發展規劃,各部門之間信息化發展很不平衡,有的部門才剛剛起步,形成了稅務機關一枝獨秀開展信息化服務的局面,總體服務效果不理想。
2. 信息管理部門技術手段比較落后。從目前的情況看,稅務機關信息業務技術部門人員少、技術力量薄弱,基本上僅僅能夠負責系統內的網絡建設和后臺數據庫的維護工作,不能對前臺操作人員進行有效的技術支持和操作監控;而前臺操作人員由于計算機水平低、工作責任心不強等原因,采集數據的準確性不能完全達到要求,形成一些垃圾數據和失真數據,降低了信息數據的利用價值。同時,由于技術維護人員缺乏,對納稅人的技術支持不到位,影響了納稅人的應用。
(四) 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核機制
缺少統一規范的納稅服務考核機制,主要表現在:(1)目前的納稅服務只計投入,不計產出,不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和結果,即不重視成本――效益分析,從而不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2)稅務機關內部不重視對征管工作質量的考核,沒有把服務質量考核擺到相應的位置上。也沒有建立切實可行、易于操作的內部考核制度,且缺乏由納稅人廣泛參與的納稅服務評價機制。
(五) 稅務中介服務有待深化
我國稅務中介服務的主要形式為稅務服務,我國稅務始于1998年,在維護納稅人權益、配合征管改革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從當前運行情況看,有些地方還不盡完善,主要表現在:(1)個別地方稅務與當地稅務機關未徹底脫鉤,人員與稅務機構工作人員交叉,服務內容上存在“越位”現象,服務方式上有行政命令的痕跡。(2)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職業道德素質亟待提高,服務內容的層次較低,服務質量較差。
(六) 納稅服務法律體系不完善
雖然目前新的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對稅務機關應當為納稅人提供哪些服務做了原則性指導,但與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納稅服務的立法層次仍然較低,至今還沒有一部完整反映納稅服務的法律法規。對納稅服務本質、范圍等內容缺乏法律層面的界定,缺乏納稅服務統一標準,考核評價機制、監督制約機制、過錯追究機制,導致了納稅服務體系的建設缺乏法律支持,納稅服務規范征收行為的作用難以發揮,納稅人權利的保障難以落到實處,這是影響納稅服務質量的根本原因。
四、提升納稅服務的方法
1. 重新樹立納稅服務觀念。作為征稅主體的稅務機關要切實履行新征管法規定的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義務,樹立現代稅收服務觀,認真分析納稅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以讓納稅人滿意為目標,確保納稅人合理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滿足,積極拓展對納稅人服務的范圍和空間,不斷完善納稅服務工作,同時也要積極引導納稅人不斷增強維權意識,形成共同創造優質服務的良好氛圍。
2. 深化納稅服務。(1)稅務機關應針對納稅人需要,從上到下高效能的提供實實在在的納稅服務。(2)稅務機關除了接待好上門來的納稅人外,應主動出去,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納稅人存在的問題。(3)由一刀切服務向分類服務轉變。納稅人素質有高有低,涉稅業務也有繁有簡,在具體的工作中應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做好服務工作。
3. 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主要在提高能力上下工夫,引導干部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通過學習,開闊服務視野,拓寬服務思路,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通過廣泛開展業務培訓、思想教育,崗位練兵和各類競賽活動,全面提升干部隊伍素質和綜合能力,為做好納稅服務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4. 完善納稅服務機制。首先應盡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務制度體系,形成全國統一的納稅服務的基本準則,使納稅服務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各地也應在基本準則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制定相應符合地方特色的實施細則。其次,完善納稅服務的考核評價機制,嚴格執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銜接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納稅服務評議評價機制和服務質量、效果的保障制度,建立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的長效機制,將納稅服務工作質量作為考核稅收工作的主干線。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正處于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過程中。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稅務部門在稅務征收過程中,必須要由“管制型”稅收向“服務型”稅收轉變。而納稅人需求的發展變化為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提供了方向和實踐意義,應該從一定時期內大多數納稅人的合理需求出發,依托現代化、信息化手段,調整和改進納稅服務,為市場經濟下的中國構建一個普遍的無差別的納稅服務環境。
參考文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指示精神,結合對稅收工作形勢的分析,明年我們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稅收事業科學發展水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總書記視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五屆三次會議精神,全面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用科學發展觀統攬稅收工作,進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樹立適應科學發展、促進科學發展的稅收理念,營造求真務實、團結和諧的氛圍,構建支持干事、鼓勵創新的機制,弘揚開拓進取、勇當“改革開放排頭兵”的精神,切實把科學發展觀貫徹到稅收各項工作之中。
二是認真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圍繞*經濟特區整體發展戰略,找準稅收政策與地方經濟的結合點,運用稅收杠桿,最大限度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認真落實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有關措施,繼續落實好企業所得法以及*特區的過渡政策,認真落實促進就業、環境保護、資源利用、能源節約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積極應對出口退稅政策的結構性調整,優化退稅服務,盡力減小國際市場波動對我省外貿行業的影響。積極推進依法治稅,加強執法監督,規范稅收秩序,進一步營造公平、法治的稅收環境。
三是繼續推進“素質工程”,全面提高隊伍素質。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切實改進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提高針對性、實效性,進一步提高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突出抓好能級管理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增強干部隊伍的活力。深入推進文明創建工作,圍繞“各市縣局行風建設進入當地前三名,60%以上的市縣局在當地名列第一”的目標,進一步樹立*國稅的良好形象。認真貫徹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2年工作規劃》以及總局、省委的實施辦法,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扎實推進*國稅反腐倡廉懲防體系建設,繼續推進行風建設,切實加強執法監督,確保干部隊伍廉政意識有明顯增強,確保行風有明顯改善,確保不發生大案要案。
四是繼續推進“體制機制工程”,切實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推進稅收執法體系建設,完善按企業規模劃分的稅源分類管理體制,網絡化的稅款征收體制,經濟稅收綜合分析與分稅種稅收風險分析相結合的稅收分析體制,專業化的納稅評估體制,相對集中的“大稽查”體制,突出抓好征管質量評價體系、執法監督考核體系建設。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全面落實納稅服務中心(即辦稅服務廳)的規劃、組織、協調職能,真正建立以納稅服務中心為主、各部門密切配合的納稅服務工作體制,進一步完善辦稅服務廳、門戶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短信服務、自助辦稅服務、上門服務“六位一體”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納稅服務體系,為納稅人提供稅前、稅中、稅后的全方位服務。推進稅收管理保障體系建設,調整和優化稅收管理的組織結構,逐步建立既能體現現代先進管理理念,又符合*省直管市縣實際的扁平化、現代化的組織管理體系,實行市(縣)局、分局(所)一體化,職能部門綜合化,執行部門專業化。
五是繼續推進“信息化工程”,充分發揮信息技術促進管理和決策的支撐作用。在總局信息化建設規劃大框架下進一步修訂完善*省國稅系統金稅三期方案。堅持項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稅務審批管理系統、電子檔案系統,完成稅收管理主題數據庫、稅務稽查管理信息化、網上課堂等應用系統的開發和推廣工作。加快與財政、地稅等相關部門的信息系統聯網,盡快實現信息共享。通過充分發揮信息化對稅收管理的支撐作用,改進管理方式,優化工作流程,推動稅收管理創新,切實提高稅收管理效能。
[關鍵詞]征管模式;征管目標;納稅服務;人員素質
一、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內容與現狀
我國現行的征管模式為“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服務,重點稽查,強化管理。這種模式。從納稅人自覺申報納稅為基礎,通過稅務機關和中介組織的雙層服務,使得所有納稅人都能夠實現自選申報;通過計算機對納稅申報的集約化處理、分析,找出未申報或中止申報的納稅人,進行催報催繳,同時將異常申報加以篩選,監控納稅人按期申報;再通過稽查,糾正并處罰不真實的納稅申報,引導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系統
1.確立科學簡便的申報納稅程序。有三種方式:(1)在法定的納稅申報期內,由納稅人自行計算,自行填寫繳款書并向銀行(國庫經收處)繳納稅款,然后持納稅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并附蓋經收訖印戳的繳款書報查聯,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2)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指定的銀行開設“稅款預儲賬戶”,提前儲入當期應納稅款,并在法定的申報納稅期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和有關資料,由稅務機關通知指定銀行劃款入庫。(3)在法定的申報納稅期內,納稅人持納稅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并附上稅款等額支票,報送稅務機關:稅款的入庫由稅務機關歸集報繳數字清單、支票,統一交由作為同城票據交換單位的國庫辦理清算。
2.規范納稅表格。這既要考慮納稅人填寫使用的方便,又要顧及應用計算機處理的便捷,為此,規范表格分兩步進行:(1)統一分稅種的納稅申報表、稅款繳款書格式,并規范其內容;(2)簡化、合并有關表格,包括相關稅種納稅申報表的合并和表列內容的合理化;并將納稅申報表和繳款書一體化。
3.統一申報方式。納稅申報可以采取以下三種方式:(1)直接申報,即由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及有關資料。(2)郵寄申報,即由納稅人將納稅申報表及有關資料裝入專用信封寄達稅務機關。(3)電子申報,在有條件的地方,納稅人可以通過計算機網絡將納稅申報表所列有關信息及資料傳輸給稅務機關。
(二)建立稅務機關和社會中介組織相結合的納稅服務系統
1.建立稅法公告制度。國家稅務總局應通過有效的形式及時頒布稅務行政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省以下各級稅務機關要定期向納稅人提供全部現行有效的稅法資料,以及介紹稅款計算、申報表填寫等納稅知識的納稅指南等,確保納稅人及時、準確地了解稅法信息。
2.建立辦稅服務廳、室。在城市和縣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納稅人較為集中的地方,一般要以區、縣局(分局)為單位建立辦稅服務廳,以集中、公開的形式為納稅人提供稅前、稅中、稅后的全方位服務。
3.積極、穩妥地發展稅務服務。鑒于部分納稅人受到時間、地點等因素的局限或者出于自身的需要,稅務機關應當鼓勵和提倡其依照稅收法規,尋求社會中介服務組織進行稅務。
(三)建立以計算機為依托的管理監控系統
1.建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這是依托計算機監控管理的前提,是歸集、處理、交換、查詢稅務信息的先決條件。
2.開發、完善高水平的征管監控應用系統。把從稅務登記的建立、納稅申報的處理、稅款的收繳與核銷、中止申報的催報、滯納款項的催繳、檢查對象的篩選,到綜合稅收信息的統計分析,稅收會計核算與監督,以及納稅信息的查詢等全面納入計算機管理,依托計算機對稅收管理的全過程實施監控。
3.抓住重點,加強監控。在整個監控系統的建立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常規管理與重點監控的關系,抓住增值稅、出口產品退稅、個人所得稅等為社會所廣泛關注的征管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加以突破。
4.建立四級計算機監控網絡。力爭建成中央、省、市、縣四級計算機網絡,使稅收的監控管理在技術手段、信息處理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監控能力有一個質的飛躍。
(四)建立人機結合的稽查系統
1.建立分類稽查制度。根據稅務稽查工作的特點,應將稽查分為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三類。
2.建立科學的稽查規程。新的稽查方式將主要借助于依托計算機建立的監控系統,有的放矢地進行。因此,必須明確流程。規范操作。具體流程為:選案,制定計劃,實施檢查,案件審理,執行,稽查結果分析。
(五)建立以征管功能為主,設置機構,劃分職能的組織系統
1.機構設置。稅務局或稅務分局征管機構設置堅持“精簡高效”的原則,以承擔稅收征管工作的全部任務。
2.職能劃分。征管機構的職能劃分為管理服務、征收監控、稅務稽查、政策法規四個系列,分工如下:(1)管理服務系列,負責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咨詢,受理各項稅務申請,應納稅額核定,外部信息采集等。(2)征收監控系列,負責受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及各項違章處罰款項的收納;逾期未申報的催報。滯納稅款和逾期未繳款項的催繳,逾期不執行稅務處理決定的強制執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報表以及票證管理。(3)稅務稽查系列,負責選案,制定稽查計劃,案件查處,案件結果分析。(4)政策法制系列,負責稅法宣傳,執法監督檢查,稅收政策課題調研反饋,稅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的應訴。
3.人力分配。基層稅務機關的人力,應當根據機構設置的形式、職能劃分,從實際出發合理地加以分配。
(六)建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
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是稅收征管系統中的一個重要子系統。它的目的在于將信息科學的基本思想和方法運用于稅收征管,特別是將稅收征管過程作為一個信息處理過程來對待。把稅收征管的有關活動抽象為一個信息交換、傳輸和使用過程:通過信息的正常流動,特別是征管反饋信息的存在,使稅收征管規范不斷完善,稅收征管效率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法制不斷健全。
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和加強,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優勢逐漸凸現。第一,各級稅務機關加強了稅源管理,征管質量和效率也不斷提高。第二,稅收管理信息化逐步推進。實施金稅工程,以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為突破口,基本實現了增值稅管理中防偽稅控開票系統、認證系統、交叉稽核系統、協查系統、申報納稅系統和發票、會計、統計、評估管理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第三。稅務系統的社會形象明顯改現。集中、公開式服務廣為普及,依法治稅、文明服務、高效辦事的稅務新形象逐步在社會上樹立起來。
雖然稅收征管體系改革取得了巨大的突破,但不可否認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和不完善之處,需要我們在理論
上探討和實踐中改進。
二、新的征管模式運行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問題
(一)征管目標認識存在誤區
對于稅收征管目標,長期以來存在兩種認識上的誤區:一是把取得財政收入作為稅收征管的目標;二是把促進經濟發展作為稅收征管的目標。由于目標導向性錯誤,往往在稅收征管實踐中出現各種弊端:稅務機關為完成任務,在任務輕時“藏富于民”,人為地降低稅收水平;在任務重時“寅吃卯糧”,不適當地提高稅收水平;或者為了所謂扶持企業發展而越權減、免、緩征稅,造成稅收制度的扭曲,破壞稅收法治,違背了稅收的適度、公平和效率原則。由于征管目標認識上的錯誤,造成重收入、輕法治。
(二)機構設置不合理
一是分稅制后,機構分設人員劇增、機構設置不合理,使稅收成本加大;二是國、地稅缺乏相互協調和聯系機制,造成納稅人在辦理涉稅事項時,既要辦理國稅管理方面的事務,同時也要辦理地稅管理的事務;國、地稅又沒有統一的征管信息系統,征管信息不能共享,形成各自為政,給納稅人帶來諸多不便和可乘之機。
(三)稅收征管信息化滯后
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即稅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但從當前情況看,稅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征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后。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頸。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應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征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稅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
(四)稅源監控乏力
一是信息來源渠道單一。現行稅收管理中納稅人的信息來源主要建立在納稅人申報納稅所提供的信息基礎上。實行集中征收后,隨著稅務人員和辦公地點的相對集中。一些零星分散的稅源、個體工商戶及邊緣山區,稅務機關無法掌握稅源情況,出現了不少漏征漏管戶。傳統的管戶制、管片制取消后,沒有從制度上拓展納稅人信息來源渠道。納稅人信息包括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信息調查和第三方信息三個方面。目前,后兩方面的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后,納稅人的相關信息分散在工商、銀行、海關等部門。而稅務部門不能共享這些信息資源。二是納稅人信息的傳遞、利用效率不高。機構之間缺乏日常的信息交換、傳遞工作聯系制度。各部門從部門職責出發要求納稅人重復提供信息。而許多必要的信息又難以收集。
(五)納稅服務體系建設不到位
一是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不到位。認為為納稅人服務就是解決稅務干部的工作態度問題。為納稅人服務往往停留在笑臉相迎、禮貌待客等禮節。重視改善辦稅服務大廳的硬件設施,而忽視了實質的內容。二是服務形式陳舊。在稅法告知服務上,納稅人了解稅法的主要途徑是到辦稅服務大廳看公告、詢問窗口工作人員。隨著電子申報等多種申報方式的推行。納稅人去辦稅大廳的機會少了。原有的稅法告知服務方式已不適應新的稅收征管方式。三是服務過程缺乏系統性,服務渠道不暢,在納稅服務時間上,基本只限于八個小時工作日內。不能滿足工作時間以外納稅人的服務需要。在服務過程中,只重視對納稅人的事中服務,忽視對納稅人的事前、事后服務,在事前,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幫助方面做得不夠;在事后,如何幫助納稅人建立健全納稅管理制度方面的服務指導工作做得不夠。在服務聯系制度上,基本停留在面對面服務形式,沒有建立多元化、多功能、社會化的稅收服務體系。四是有償服務與無償服務的界限劃分不清。稅收征管法只對納稅咨詢服務為無償服務做了明確規定,而對稅收管理中發生的與納稅人直接有關的費用沒有明確規定,如納稅人納稅申報的電話費、網絡維護費、新稅制宣傳培訓費、納稅申報表等是否應該向納稅人收取費用,值得探討。
(六)稅務人員綜合素質的現狀難以適應征管手段現代化要求
經濟和科技發展對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來的稅收工作需要一批思想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精通微機操作和網絡知識的復合型稅收人才。現在的稅務人員離復合型稅收人才的要求還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不少稅務人員對基本的財務會計知識了解不深,業務水平不高,查賬技能欠缺,在對企業的納稅檢查中難以查深、查透,無法保證稅收執法檢查的效果,削弱了依法治稅的力度;大多數稅務人員缺少計算機和網絡方面的基礎知識,使得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技術和征管手段得不到有效的推廣和應用。
(七)外部環境不完善
首先,納稅人的依法納稅意識不強。納稅人稅收法制觀念不強,納稅申報率偏低,偷逃稅現象普遍。近年來,全國每年查出偷逃稅款都接近500億元,尤其是個體和私營業主稅款流失非常嚴重。第二,部分企業核算水平太低。特別是一部分小型集體企業的財務會計核算問題較多,在歷年稅收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高達60%以上。加之目前我國未建立起法定注冊稅務師審查報表制度,致使一些問題很難在稅前消除。第三,地方行政干預擾亂稅收正常秩序。一些地方由于政企不分,地方政府出于當地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自覺不自覺地干擾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或者亂開減免稅口子,或者有稅不收,致使稅法失去嚴肅性。
三、對完善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幾點思考
(一)轉變觀念,深化對征管改革的認識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從當前情況看。要突出強化以下四種觀念:一是要強化改革觀念。充分認識深化征管改革對提高稅收管理水平、防止稅款流失、堵塞稅收漏洞、增加稅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對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觀望思想、畏難發愁情緒,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強化依法治稅觀念。改變傳統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職責,按章辦事,依法征收,體現執法公正。三是要強化服務觀念。增強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深化納稅人對征管改革的理解,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配合支持。四是要強化全局觀念。自覺服從、服務于改革。
(二)統一機構設置,提高行政組織效率
各級稅務機關,應以提高征管效率為原則。精簡市、縣局機關的內設科室,不強調上下對口,推行綜合管理。具體講,只需設三個辦公室,即稅收業務辦公室,取消現在調協的稅政股、征管股、計會股、涉外股等,設政務辦公室和人事監察辦公室,取消現在設立的人事股、監察室、教育股等。這樣可以大大減少交叉管理、重復管理、人浮于事等,將多余的人員充實到基層分局和稽查局。
(三)適應信息化要求,全面實行計算機監督和管理
一是要加大對計算機設備的投入和開發運用的投入,大量采用先進的信息處理和傳輸技術設備,提高計算機在稅收工作中運用的深度和廣度,特別是對發票的管理、重點稅源的監控、重大案
件的稽查和處理等事項一定要運用計算機來實施,以提高各事項的準確性和質量;二是要全面提高系統干部職工的計算機水平和能力,要求人人達到懂計算機并能運用計算機。同時,要更新適合稅收特點的稅務管理軟件,提高計算機的使用效率。實現稅收管理網絡化、數據處理電算化。
(四)強化稅收管理,建立有效的稅源監控體系
稅收管理是稅收征管的基礎環節,是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只有夯實了稅收管理工作,對納稅企業稅源變化情況進行嚴密、有效的監控,才能保證稅收征收和稽查工作的效果。
1.加強稅源戶籍管理的部門協作。重點是加強稅務與工商、銀行之間的協作,實行稅務、工商登記的信息傳遞和聯網協作管理,建立部門之間的定期通報制度,提高稅務登記戶籍監管的質量和效率。
2.保留稅務聯系員制度,對重點稅源分戶管理,零星稅源分片管理,實現人機的有機結合,強化日常管理。稅務聯系員不再采用傳統的“保姆式”管理方式,而是掌握戶籍管理和納稅人的經營動態,負責稅款催報催繳,但不管稅款征收、稅務稽查和執法處罰。
3.對納稅人實行分類分級管理。根據納稅人的經營規模、納稅信用記錄、財務會計是否健全等要素將納稅人分為A、B、c三類,在納稅申報、稅款入庫、發票供應、納稅檢查等方面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提高監管效率。
4.運用納稅評估提高稅源監控質量。根據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資料、財務信息和日常收集的征管資料,用比較分析、指標測算等科學方法,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進行審核評價。對發現的疑點問題轉入相應管理程序。
5.利用稅控裝置控制稅源。在發票管理、加油器出租車計程器、收銀機等領域推廣應用。稅源監控不僅要掌握已實現的稅源,而且要掌握稅源變化的發展趨勢,實現稅源監控的動態管理。也可以借鑒一些發達國家的做法與經驗,普遍實行源泉預扣制度,充分運用第三方信息,最大限度地控制現金交易,從根本上轉變監控管理的思路。
(五)優化納稅服務體系
納稅服務體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稅務機關的專業服務體系,另一方面是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稅務專業服務體系應采取在辦稅服務廳設立“稅法咨詢窗口”、開通公開咨詢電話、建立定期信息會制度等形式,傳達輔導稅收政策。以暢通納稅人了解稅法的渠道,引導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依托稅收信息化,對辦稅服務中心職能進行重新界定,把納稅人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的所有涉稅事項,包括稅務登記、延期申報繳納稅款、稅務資格認定,減免稅申請受理、政策咨詢等曾由管理分局承擔的職責分離出來,歸納到辦稅服務中心,實行“一窗式”辦稅服務,把多崗、多環節、多人做一件為一崗、一環節、一人做多件事,形成前臺對外、后臺對內、相互支持、協調配合的運行機制。社會中介機構服務體系是稅務機關專業服務體系的重要補充,是納稅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表現分為三個方面,即業務、鑒證業務和咨詢顧問業務,目前來看,要規范和完善稅務制度,擴大稅務的規模,激勵和培養一支有中國特色的稅務人員隊伍,為納稅人提供一個良好的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社會環境。
(六)以人為本,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稅收執法隊伍
一是要適應知識和業務技能不斷更新的稅務工作需要。建立相應的人才培養機制。就目前稅務干部隊伍的現狀來看,應著重努力造就一批精通稅收業務、熟悉財務會計、掌握計算機操作的專業人才。二是建立和健全一套與人事制度相配套的競爭獎勵機制,三是實施一套與綜合目標管理績效相統一的考核獎懲制度。四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干部輪崗制度。
主要工作目標:
強化收入調度,一是地稅收入實現新增長。加強收入分析。確保地稅收入繼續較快增長,兩個比重”有所提高,收入質量穩步提升,地方稅收的財力保證作用進一步增強。2011年,全市地方稅收力爭達到42.5億元,增長19%奮斗目標45.7億元,增長28%
稅收執法規范化水平增強,二是依法治稅開創新局面。規范性文件合法性水平提高。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強化。初步建立“制度支撐、過程控制、責任追究”執法管理機制。確保稅收執法準確率達到98%以上。
稅源預測數與稅收實際入庫數誤差控制在10%以內。三是征管基礎邁上新臺階。收入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高效運轉。稅源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水平顯著提升。管戶率、申報率、入庫率均達到99%以上。
深化征管改革,四是征管改革取得新突破。運用現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構建與現代稅收理念相適應的管理新格局。不時完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稅務稽查互動的新型征管機制。加快現代分局建設步伐,力爭達標率達到10%以上。
創新服務手段,五是服務水平得到新提升。豐富服務內容。完善服務機制,樹立“大服務、一體化、大格局”服務理念,初步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納稅服務體系。辦稅服務廳規范化建設穩步推進,星級辦稅服務廳評定實現新突破。確保社會滿意率達到96%以上。
干事守業的激情不時激發,六是隊伍建設呈現新活力。干部職工的幸福指數顯著提升。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穩步提高。全系統干部職工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達到92%以上,取得各類專業技術資格的達到72%以上,三師”比例達7.5%以上。創先爭優再創佳績,文明創建再結碩果,各項競賽排名靠前,績效考核“保先爭一”
實現上述目標,落實上述思路。全市地稅部門2011年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進一步提高財力保證水平。強化地稅收入管理。科學合理分解稅收計劃,一突出職能發揮。堅持按月、按季、按專題召開收入分析會,做好增減收因素影響測算、計劃執行情況分析、計劃執行結果反饋和收入預測預警分析,加強行業、稅種、地區和重點稅源收入分析。堅持組織收入原則,嚴格征收紀律,大力清繳陳欠,嚴格控制新欠,規范緩稅審批,確保完成收入任務。拓展政策運用空間。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引導、調節、激勵的作用,努力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堅持稅收與經濟社會各方面的良性互動,準確掌握稅收政策的調控意圖,找準落實政策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使稅收政策效應充分釋放。不時拓展政策的使用空間,為產業優化和結構調整助力。跟蹤問效,加強政策執行檢查,評估政策落實效果。深化稅收經濟分析。開展稅收反映經濟分析,從稅收收入的產業、行業、區域、稅種、結構等不同角度分析宏觀經濟各方面的基本特征,反映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狀況。開展稅收調節經濟分析,全面了解稅收政策內容和目標,研究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調整對我市區域、行業經濟的影響。開展稅收服務經濟分析,針對經濟運行、稅收政策、稅收制度中的問題開展分析,為優化經濟結構、加快經濟發展提供有針對性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風險防范機制。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地稅執法全過程,二突出風險防范。完善《稅收執法風險管理方法》改進稅務風險管理軟件,提高化解稅收執法風險能力,防范違法執法行為發生。完善稅收執法權力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防范稅收執法風險。加強法制培訓和工作經驗交流,進一步提高全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質。健全執法監督體系。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擴展執法責任制適用范圍,大力推行執法責任制的自動化考核,完善追究范圍與形式,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確保追究結果公平、公正。強化執法督察工作,做到查前有方案、有培訓,查中程序規范,查后整改到位。推進稅收執法監督的經常化和規范化,做好人工檢查與計算機考核的有機結合,注重對考核結果的運用。整頓規范稅收秩序。進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穩步推進分類稽查和一級稽查,建立新型稅務稽查的立體架構。健全完善大要案管理制度,強化大要案的演講和督辦工作。依法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堅決打擊各種稅收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不時加強稅法宣傳教育,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
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實施稅源專業化管理。根據納稅人的類別、稅源規模、稅源特征和征管流程,三突出專業管理。建立稅源專業化管理工作機制,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實施稅源精細化管理。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屬地管理的基礎上,依照納稅人規模、行業、信譽等級、兼顧工作事項,對稅源進行科學分類,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推進大企業個性化管理與服務,推行相對集中統一管理,完善定點聯系企業制度。實施稅源立體化管理。完善稅源管理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各級地稅機關之間,地稅機關內部之間、地稅機關與外部門之間縱橫結合,內外協作的稅源管理機制。建立與稅源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與人力資源機制。
進一步提高科技運用水平。拓展征管核心軟件應用。進一步完善現有應用系統功能,四突出信息管稅。提升使用功效。完善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績效考評機制,建立兩級服務保證責任對應關系,加強對新軟件模塊上線、數據質量、網絡平安等重要工作的日常監控,做好應用系統運行維護和平安保證工作。充分運用參數定稅軟件、稅務綜合辦公系統,穩步推行納稅評估軟件、征管資料電子化檔案軟件。切實提高信息管稅水平。堅持以業務為先導,加強業務與技術的融合,提高信息管稅能力。拓寬涉稅信息采集渠道,加強涉稅信息的分析應用,提高稅收征管數據的分析能力和應用水平,推進稅務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推進基層現代分局建設。認真落實《宜春市地稅系統現代分局建設工作規劃》融入稅收全面質量管理理念,堅持動態管理、繼續改進、自我完善、追求卓越,做到理念與實踐、內涵與外延、硬件與軟件等方面有機統一,不時增強稅收征管能力和稅收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