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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銀行論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4-03 09:50:3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投資銀行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投資銀行論文

第1篇

自1995年《商業銀行法》頒布以來,我國開始實行銀行、證券分業經營,從此拉開了我國券商業內重組的序幕,如申銀萬國的合并,海通、大鵬、平安等券商的內部調整,廣發對中銀的收購,聯合證券、東方證券的合并組建等等。然而這僅僅是個開始,1998年《證券法》的出臺,為構建我國投資銀行體系勾畫了藍圖,可以預見,在未來券商重組的浪潮會更壯闊。

一、重組的必然性

(一)證券業的合理產業結構的要求

在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目前全國約有專營機構90多家,兼營機構300多家,證券營業部2300多家。由于券商目前主要從傳統的承銷、經紀、自營“三大業務”中獲得收入,所以券商發展遠遠超過了市場容量的擴展,造成競爭過激。但由于券商提供的證券市場服務價格和中介費用基本上由政府確定,所以激烈的競爭不會造成服務價格下降,而導致了許多非價格性競爭手段的采用,如大量的公關交易和幕后交易的費用,從而提高了交易成本,對宏觀證券市場帶來極大的效率損耗。

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適合自身的產業結構。證券行業的發展趨勢是,整個證券市場由少數幾家大型券商以絕對優勢,占據業務的絕對份額,形成壟斷競爭格局。這種壟斷競爭格局有利于減少完全競爭造成的市場混亂和大量投機行為,有利于提高國家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力度。壟斷競爭的證券市場,可以避免完全壟斷市場近乎扭曲的價格發現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和制度創新功能等缺陷。

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盛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證券法》的法律要求

《證券法》第六條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在前幾年的重組中,我國已基本實現銀證分離,但信托投資公司和保險業務機構仍設有大量證券機構經營證券業務,按該條款的規定,這些證券機構必須從其母體中脫離出來,進行重新組合和歸并。由于我國只有90多家專營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證券公司,這意味著我國400多家證券經營機構中有300多家將進行重組。

《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國家對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管理,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并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分類頒發業務許可證。”同時第一百二十一條和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了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經紀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仟萬元。而第一百二十九條和第一百三十條則明確了不同類券商的業務范圍:“綜合類券商可以經營下列證券業務:(一)證券經紀業務;(二)證券自營業務;(三)證券承銷業務;(四)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其他證券業務。”“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上述條款為我國券商向專業化方向發展作了制度上的安排,也為我國發展大型綜合類券商作了戰略性安排。

按照《證券法》對券商資本限額的規定,將使現有的90多家證券專業經營機構面臨不同的命運。按5億元資本金對現有機構進行歸類可發現,除申銀萬國、華夏證券等全國性券商及近期進行過增資擴股的共約16家機構外,一批業務發展較為完備、業績優良、資產質量上乘的省級證券公司都處于線下。由于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這樣算,約有20家左右,資本金低于5千萬的證券公司將有可能會面臨被歸并重組的命運。

(三)國際化競爭的要求

1998年4月,美國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團合并成立花旗集團公司,形成一個大型的“金融超市”,業務范圍遍布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對全球金融業的發展將產生一定影響。1999年11月4日,美國參眾兩院分別以壓倒多數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最后文本。該法案將取消30年代大蕭條時期實行的限制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跨界經營的法律,分業經營的壁壘終于被打破,可以預見在未來會有更多的這種大型“金融超市”出現。而在全球經濟一體化、資本流動國際化的形勢下,在我國加入WTO以后,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將是必然,我國券商將不可避免地與國外那些“航空母艦”競爭,所以我國必須培育自己的超級大券商,而最佳捷徑就是券商間的重組。以著名的美林證券為例,它在40年代成為大型券商,60年代通過分別收購精于政府證券業務和貨幣管理與咨詢業務的另兩個大券商德旺證券和埃迪證券,將業務伸入這兩個領域;1970年,美林收購全美證券零售排名第五的、擅長于市政債券的固德波帝證券公司以及跨國收購一家加拿大投資銀行,開始大規模進入國際市場;1972年,美林與一家金屬公司合資開展商品交易業務;1974年,美林收購家庭生命保險公司,涉足保險業。不斷地以并購重組為手段發展多元化、國際化業務經營,拓展證券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最終形成美林在世界投資銀行業中的領先地位。美林證券和其它成功的大型券商發展歷程表明,資產并購與重組,對投資銀行業務多元化以及券商競爭實力增強的發展,起著決定性推動力的作用。

(四)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著名的申銀萬國合并、國泰君安整合均屬此類。

二、重組的障礙及對策

雖然我國券商迫切地需要重組,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著諸多障礙。

(一)產權和體制障礙

我國專業性的證券公司或兼營證券的機構,其資本金絕大部分來源于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尤其是近年來,許多券商增資擴股,其股東主要是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本身產權清晰度差,產權約束軟化,券商重組缺乏產權剛性約束下的利益驅動力,許多券商的高層領導從自身利益而不是從公司利益出發,對于重組尤其是被兼并收購持一種抵觸態度,產權和體制障礙是券商重組的一個根本障礙。

(二)券商重組的地方保護和區域分割障礙

我國券商絕大多數是地方性的中小券商,這些券商是進行并購和重組的主要對象,但由于地方保護主義和地區利益分割,給券商的跨地區重組帶來了極其不利的影響和很大的障礙。在已發生的重組中,要么是在一個區域范圍內,要么是發生巨額虧損不得已而被接管,并沒有大規模的跨地區的并購行為。

(三)政府干預和市場行為的矛盾障礙

我國券商有多種產權形式,但其共同點是他們都和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而這些部門的經濟行為受到政府部門的干預,一方面券商重組是市場經濟行為,應該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另一方面由于證券經營機構直接或間接的國有性,其重組必然受到政府部門的干預,過多的政府干預會使其重組走樣變形。如何尋找到政府行為和市場行為的有效結合點和平衡點,是券商重組的一個難點問題。

(四)“內部人控制”問題

“內部人控制”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普遍存在的一種企業行為,它是指企業經理人員在企業中擁有相當一部分控制權,從而在企業的重大決策中過分強調內部人而不是外部出資人的利益。目前我國普遍存在著“內部人控制”問題。問題起因,一方面是至今我國證券公司無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東全部是公有企事業法人,股東對證券公司的監管動因不足;另一方面眾多證券公司以向股東貸款的方式返還了股本金,從而等于“買回了”公司的完全經營權和控制權。由于證券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這些“內部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愿意甚至干涉公司的重組。因為重組意味著他們的利益將有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抱著“寧為雞頭,不為鳳尾”的思想,從而給券商的重組帶來一定的障礙。

針對我國目前券商重組的主要障礙,宜采取以下的對策。

(一)打破地方保護主義

打破地方保護和區域分割,建立券商重組“公平、公正、公開”的全國性大市場,促進券商發展的兩極分化。在目前的情況下,可考慮分步驟、分階段進行。首先,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下,由各省市或區域接近的券商進行并購聯合,組建區域性的大券商,同時也可以根據自愿原則,由全國性的大券商跨地區并購其他中小券商,然后再由區域性的大券商聯合組建全國性的大券商。對于信托投資公司可以采取區域家數限制的辦法,比如一個省市只能有一家信托投資公司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并購聯合。券商重組一方面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行優勝劣汰,另一方面還要由政府進行宏觀調控,對于規模和實力較小的券商,由政府部門牽頭,在其經營和資產比較良好的情況下,就要對其進行重組,不能等到由于競爭而使其面臨破產或倒閉的時候再進行重組,這樣可以降低重組成本,減少不良資產,避免風險。

(二)開拓融資渠道

融資難一直是我國券商所面臨的一個大問題。我國券商的資產規模和資本金遠遠不能滿足開展業務的需要,丞需拓展融資渠道。1999年6月,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券商融資的政策,允許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允許證券公司在銀行同業市場上進行國債回購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證券作抵押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發行債券,支持規范經營的證券公司增資擴股,這些政策都為券商開拓了新的融資渠道。此外,券商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就是改制上市。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家證券公司上市,這對于券商大規模的融資是非常不利的。券商改制上市一方面可以得到大量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證券市場進行并購重組。

(三)完善和健全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證券業基本大法《證券法》雖然已經出臺并實施,但與之配套的《投資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保護法》、《投資咨詢法》等法律法規一直未能形成。根據我國證券市場和券商發展的需要,以上的法律法規應及時制定并執行。更重要的是,應早日制定《兼并收購法》,將我國券商之間的并購納入市場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三、重組后的整合

值得注意的是,重組后并非就萬事大吉,并購后的經營管理對新企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只有做好了并購后的整合工作,才會真正產生1+1>2的效應。

(一)戰略協同

重組之后,應努力使各家券商的經營戰略相互配合、相互協調。重組后的券商將定位于經紀類與綜合類兩種,應有各自不同的戰略選擇。

1.經紀類券商

一般而言,經紀類券商與綜合類券商在競爭中處于相對劣勢,所以在重組后需要認清形勢,做出正確的市場定位。根據實證調查,一般的中小散戶在選擇交易場所時,考慮的最主要的因素是交易所的地理位置是否便于自己進行交易。而就某一地區而言,地方性的經紀類券商在經營網點布局上占有相對優勢,因為綜合類券商在某一地區的經營網點也許只有1-2家,只在該地區的中心城市設立,而地方性的經紀類券商的經營網點可能有20-30家,在該地區的市級以上的城市都設立經營網點,甚至通過遠程交易手段將經營網點延伸到城市郊區和各縣城,而在中心城市則設有3-5家的經營網點。因此經紀類券商應以廣大的中小散戶為主要服務對象,經營證券交易的“零售”業務。

2.綜合類券商

《證券法》對綜合類券商和經紀類券商的劃分,給綜合類券商向現資銀行方向發展提供了極好的機遇。其一,重組后綜合類券商數目大約只有10家左右,這樣就緩和了一級市場過度競爭的局面,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券商的合作、談判,從而規范上市公司行為;其二,地方券商的資本運營功能被取消后,各地的資本運作,包括新股發行、資產重組、項目融資、投資理財等業務只能由全國性券商來辦理,有利于打破地方保護主義,促進資本全國流動,從而有利于提高資本的流轉速率和資源的有效配置。因此,重組后的綜合類券商要清楚地認識到自己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功能和肩負的歷史重任,在戰略上將自己定位為現資銀行,現階段應努力學習和研究西方現資銀行的功能和運作模式,結合國情,通過不斷的創新,為資本市場提供多種資本運作手段,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國企戰略性重組提供高效服務,為建立全國性高速運轉的資本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國際化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服務品牌的創立

在國外,大型券商各有經營特色。美林證券的主要優勢是從事債券股票的全球發行、承銷和資產重組、項目融資,所羅門兄弟公司的特長是商業票據的發行和債券交易,摩根斯坦利則精于股票承銷,而高盛則雄霸并購市場。所以,重組前的各家機構可能各有自己的經營特長,但在重組后要根據自身情況確立品牌服務,以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全面鋪開并不一定能收到好效果,綜合類券商尤其要注意這一點。

對經紀類券商而言,在業務中要注重發揮自己的經營特色,不斷推出創新服務,如發展債券、股票的柜臺交易、網上交易,推出經紀人服務制度等,以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要求,以自己的特色服務來獲得客戶的認同。

綜合類券商在向業務多樣化方向發展的同時,還要注意業務的專業化發展,尤其是在傳統的“三大業務”之外,需要培養新的利潤增長點。我國券商在傳統業務上競爭過激,而在現資銀行業務上卻又少有涉足。1998年是我國證券市場的資產重組年,上市公司總共發生資產重組600多次,但是真正有券商在當中作中介的卻不到1/6。而美國投資銀行1975-1996年20年間經紀業務收入占總收入比重由51%下降到15%;而基金銷售收入、資產運用和證券關聯收入上升了3%、4%和37%,這足以說明券商新的利潤增長點在投資銀行業務的拓展上。

(三)資產的整頓與清理

重組后為迎合新的戰略要求,需要對原有資產進行統籌安排、整頓清理。例如重組前為了競爭而設置的大量密集的營業網點需要進行撤并,而經紀類券商的非經紀業務要進行徹底的清理。

(四)人事調整

此次證券業的重組將面臨著人員的大調整。首先是部分證券營業部的撤并將使這些機構的人員被裁減;其次是機構合并后,行政管理部門將被精簡,行政管理人員需要裁減;第三是隨著證券交易電子化進程的推進,將出現電腦驅逐人的現象;第四是經紀類券商由于業務范圍的縮小,原經營非經紀業務的人員有待調整;第五是綜合類券商因發展投資銀行業務的要求,當前的人員素質結構有待進一步提高。券商應抓住此次機會,通過精簡低素質人員,引進高素質人才調整自己的人力資源結構,從而提高券商的服務層次和競爭能力。

(五)信息系統與財會制度的整合

信息的收集、整理、貯存、傳遞、使用也應進行重組,尤其應注意計算機系統的兼容,以達到信息、網絡、技術共享的目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整合也很重要,應構建統一的體系。

這次以《證券法》出臺為契機,中國券商進行大規模業內并購重組,從而會形成經營網點布局基本合理,各券商分工協作的證券業基本框架,消除證券業的不規范競爭。在這樣的投資銀行體系下,我國證券業才能長期、規范、持續地發展,從而實現角逐國際資本市場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干春輝、劉祥生,1999:《企業并購理論與實務》,立信會計出版社。

2.何孝星、朱奇峰,1999:《中國證券業重組模式及其發展趨勢》,《金融研究》第8期。

第2篇

1.1資本市場的概念與分類

資本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與貨幣市場相對應的概念,資本市場著眼于從長期限上對融資活動進行劃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融資活動組成的市場。是提供一種有效地將資金從儲蓄者(同時又是證券持有者)手中轉移到投資者(即企業或政府部門,它們同時又是證券發行者)手中的市場機制。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市場的交易幾乎已經覆蓋了全部金融市場。

我們可以將資本市場進行分類。從宏觀上來分,資本市場可以分為儲蓄市場、證券市場(又可分為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長期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融資租賃市場、債券市場、其他金融衍生品種市場等。其中證券市場與債券市場又形成了資本市場的核心。

1.2資本市場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經濟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資本市場能夠有效地行使資源配置功能

資本市場的首要功能就是資源配置。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一般由四個部門組成,即企業、政府、家庭和國外部門。家庭部門一般來說是收支盈余部門,企業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額部門。盈余部門一般要將其剩余資金進行儲蓄,而收支差額部門要對盈余部門舉債,收支盈余部門將其剩余資金轉移到收支差額部門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現代社會中,要完成這種轉化,曾經有過兩種基本的資源配置方式:即由計劃經濟性質決定的中央計劃配置方式和由市場經濟決定的資本市場配置方式。在發達市場經濟中,資本市場是長期資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實踐證明效率是比較高的。

1.2.2資本市場還起到資本資產風險定價的功能

資本資產風險定價功能是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資本市場也正是在這一功能的基礎上來指導增量資本資源的積累與存量資本資源的調整。風險定價具體是指對風險資產的價格確定,它所反映的是資本資產所帶來的預期收益與風險之間的一種函數關系,這正是現代資本市場理論的核心問題。資本市場的風險定價功能在資本資源的積累和配置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1.2.3資本市場還為資本資產的流動提供服務

資本市場的另外一個功能就是提供資本資產的流動。投資者在資本市場購買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這種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稱為資本市場的流動。流動性越高的資本市場,投資者的積極性就越高。流動性的高低,往往成為檢驗資本市場效率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

1.3資本市場的主體

資本市場的主體通常被稱為市場參與者,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發行和購買金融工具的市場參與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業、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資者.境外投資者一般包括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亞洲發展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外國公司以及境外個人投資者。

參與資本市場的服務企業分為金融中介企業和非金融企業,其中金融中介機構在資本市場的所有參與者中發揮著最重要的作用,。他們一般主要提供以下傳統金融服務:

1.金融中介功能。發行各種金融工具;

2.客戶進行金融資產的交易;

3.自身進行金融資產交易,為其客戶設計新類型的金融資產并將其銷售給其他資本參與者;

4.投資咨詢服務;

5.資產管理服務。

1.4中國的資本市場

1.4.1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

中國的資本市場形成經歷了不太長的時間,作為其標志的中國證券市場是從1981年發行國庫券開始的。后來,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志著證券交易體系開始走向規范。1992年,成立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委員會,相繼頒布了一批證券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至此,中國資本市場才初具框架。

中國的證券市場體系經過了10年的風雨,在這10年中,中國的資本市場迅猛發展,為中國的改革和開放起到的關鍵的作用。從證券市場來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僅有上市公司14家,市價總值109.19億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資者開戶數目已經達到5800多萬戶,境內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計籌集資金將近5000億元。另外,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市值已達到4.6萬億元。占GDP的比重從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成為亞洲甚至世界新興市場中最活躍的市場之一。

1.4.2中國資本市場的不足

與國際上先期工業化以及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資本市場發展相比較,中國現行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仍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與問題。簡而言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資本市場總量規模偏小,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占全社會融資總量的大約1/10,而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國家的銀行償貸間接融資與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例大約為1:1。

另外,資本市場內在結構不盡合理。例如,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國家股、法人股而占據,國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約為50%、30%、20%。流動性作為資本市場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響了資本市場的流動和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

第三,中國資本市場的運行機制不夠健全,運行秩序不很規范。由于法律環境、制度、及人為因素的影響,中國的資本市場尤其證券市場發展一直處于不很規范的狀態,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導致了諸如虛假財務報表,虛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戶操縱股價等一系列違規現象出現;由于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籌資而淡化經營、出現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場的退出機制不完善,致使市場投機氣氛強烈,市場價格嚴重背離公司股票價值的情況比比皆是。

雖然中國資本市場存在以上缺陷,但是這些問題總的來講是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其他國家在發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經出現過這些問題。中國的資本市場是發展中的資本市場,是新興的資本市場,其中蘊涵著巨大的潛能,充滿著活力和生機。

二投資銀行理論概述

在全球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而在國際資本市場的參與者當中,投資銀行應當是最活躍、發展最迅速的。可以這樣講,沒有投資銀行的努力和創新就沒有國際資本市場今日的繁榮。

2.1投資銀行的定義

投資銀行這個名字其實名不副實,它主要從事同證券相關的業務但并不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美國著名金融投資專家羅伯特·庫恩根據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和趨勢曾經對投資銀行下過如下四個定義:

(1)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銀行,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最廣義的定義,它不僅包括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甚至還包括保險公司和不動產公司。

(2)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第二廣義的定義。因此,證券包銷、公司資本金籌措、兼并與收購,咨詢服務、基金管理、風險投資及證券私募發行等都應當屬于投資銀行業務。而不動產經紀、保險、抵押等則不屬于投資銀行業務。

(3)更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的定義僅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例如證券包銷,兼并收購等,另外的資本市場業務,例如基金管理、風險投資、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工具的創新等則應該排除在外。

(4)最狹義也是最傳統的投資銀行的定義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募集資本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當作是投資銀行。這一定義排除了當前世界各國投資銀行所現實經營著的許多業務,因而顯然已經不合時宜。

國際投資銀行界普遍認為,以上第二個觀點最符合美國和現代世界投資銀行的現實狀況,目前是投資銀行的最佳定義。

2.2投資銀行業的發展簡史

在國際投資銀行發展歷史當中,英國和美國的投資銀行發展歷程是最具特點的,其他國家投資銀行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參照和模仿了它們模式,以下是歐美投資銀行業發展的簡單回顧。

2.2.1歐洲商人銀行的發展

投資銀行萌芽于歐洲,其雛形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商人銀行。早在商業銀行發展以前,一些歐洲商人就開始為他們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債務進行融資,這一般是通過承兌貿易商人們的匯票對貿易商進行資金融通。由于這些金融業務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這類銀行就被稱為商人銀行。

歐洲的工業革命,擴大了商人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幫助公司籌集股本金,進行資產管理,協助公司融資,以及投資顧問等。20世紀以后,商人銀行業務中的證券承銷、證券自營、債券交易等業務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銀行積極參與證券市場業務還是近幾十年的事情。在歐洲的商人銀行業務中,英國是最發達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僅次于美國,另外德國、瑞士等國的商人銀行也比較發達。

2.2.2美國投資銀行的發展

美國的投資銀行業發展的歷程并不很長,但其發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幾十年來,美國的投資銀行在全球一直處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資銀行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國的投資銀行,美國的投資銀行業始于19世紀,但它真正連貫的歷史應當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開始。

(1)《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以前的投資銀行。

1929年以前,美國政府規定發行新證券的公司必須有中介人,而銀行不能直接從事證券發行與承銷,這種業務只能通過銀行控股的證券業附屬機構來進行。這一時期,所有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都從事證券(主要是公司債券)業務,這一階段投資銀行的最大特點就是混業經營,投資銀行大多由商業銀行所控制。由于混業經營,商業銀行頻頻涉足于證券市場、參與證券投機,當時證券市場出現了大量違法行為例如:虛售(WashSales)、壟斷(Corners)、大進大出(Churning)、聯手操縱(Pools)等。這一切都為1929---1933的金融和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1929年到1933年爆發了世界歷史上空前的經濟危機,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從892億美元下跌到156億美元。美國的銀行界也受到了巨大沖擊,1930-1933年美國共有7763家銀行倒閉。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金融業分業經營模式被用法律條文加以規范,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開始分業經營。許多大銀行將兩種業務分離開來,成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例如,摩根銀行便分裂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銀行則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經營方向。例如,花旗銀行和美洲銀行成為專門的商業銀行,而所羅門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爾·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則選擇了投資銀行業務。

(2)70年資銀行業務的拓寬。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頒布以后,美國的投資銀行業走上了平穩發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國政府取消了固定傭金制,各投資銀行為競爭需要紛紛向客戶提供傭金低廉的經紀人服務,并且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這些金融產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貨與期權交易。這些交易工具為投資銀行抵御市場不確定性沖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資銀行掌握了回避市場風險的新工具后,將其業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如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這種業務使得抵押保證證券市場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國投資銀行發展

80年代美國為了放松對市場和機構的管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規,如1980年頒布的《存款機構放松管制機構法》以及1989年頒布的《金融機構重組、復興和強化法》,1983年實施了"證券交易委員會415條款"(SECRule415),這些對投資銀行業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使美國投資銀行業在80--90年代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產生了大量金融創新產品。80年代初的經濟衰退結束后,美國的利率開始從歷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發行股票與債券充斥市場,出現了不夠投資級的垃圾債券(JunkBond)。大量垃圾債券的發行給投資銀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機,并影響了美國投資銀行的歷程。

隨著世界經濟和科技的迅猛發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國際上投資銀行業發生了許多變化。主要是國際型大型投資銀行機構規模越來越大、投資銀行重組大量出現、高科技發展帶來投資銀行業務的革命、創新業務大量涌現等等。

2.3投資銀行的內部環境

2.3.1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

從組織形態上來看,國際投資銀行一般由兩種形態:一種是合伙人制;另一種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絕大多數國際投資銀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資銀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承兌貿易商號。這些家族經營的企業一代一代的繼承,慢慢的由開始的獨資性質變為數個繼承人按份共有,成為合伙企業形式。早期的投資銀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時、丹麥等國的投資銀行僅限于合伙人制,德國、荷蘭的法律雖允許股份制,但其投資銀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國的六大投資銀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現在高盛已經有將近200個合伙人。

19世紀50年代,歐美各資本主義國家公司立法開始興起,到20世紀50年代趨于完善。投資銀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組織形態過度。現代國際投資銀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過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國現在只允許投資銀行采用股份只形態,合伙制則被禁止。

2.3.2投資銀行的經營模式

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各國對兩者的處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的是分業經營模式,而德國則采用混業經營模式。

1933年通過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在法律上確定了美國分業經營的基本模式。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實行分業管理。保證了美國金融與經濟在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持續發展。二戰后,美國將其經濟與金融體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證券交易法》規定銀行和信托機構不得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類業務應該由證券公司從事,日本的證券公司其實就是專業投資銀行。由于美國投資銀行業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許多國家在制定投資銀行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上都沿用了美國模式。

混業經營在歐洲國家是比較多的,除德國以外,瑞士、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都采用了混業經營模式,又稱全能銀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業經營使得銀行能夠便利地進入各種金融市場,在這一點上混業有著分業無可比擬的優勢。但由于混業經營的風險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銀行體制和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資銀行業務

2.4.1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

傳統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就是投資銀行協助企業、公司和個人客戶籌集資金,并且幫助客戶交易證券。

(1).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原始的業務之一,最早的投資銀行的業務收益主要就來自與證券的承銷。在承銷的過程中,投資銀行起了極為關鍵的媒介作用。投資銀行承銷的證券范圍很廣,它不僅承銷本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門所發行的債券,各種企業所發行的債券和股票,外國政府與外國公司發行的證券,甚至還承銷國際金融機構,例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等發行的證券。證券的承銷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投資銀行承銷證券由四種方式:(1)包銷。(2)投標方式。(3)盡力推銷。(4)贊助推銷。投資銀行的承銷收益主要來自差價或叫毛利差額(Grossspreed)和傭金(Commission)。

(2).證券交易

投資銀行參與二級市場證券交易主要有三個原因,同樣,他們在二級市場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證券承銷以后,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以保持該種證券的流動性和價格穩定。一般在證券上市以后,承銷商總是盡量使其市價穩定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這就是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上的做市商業務。

另外,投資銀行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指令,促成客戶所希望的交易,并據此收取一定的傭金,這就是投資銀行的經紀收入。

第三,投資銀行本身擁有大量的資產,并接受客戶委托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只有通過選擇、買入和管理證券組合,投資銀行才能獲得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另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進行風險套利、無風險套利等業務活動。

(3).兼并收購業務

投資銀行所支持的收購兼并活動,在一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戲劇性,最引人入勝的。投資銀行在收購和兼并的過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僅為獵手公司服務,也在為獵物公司服務:

首先,投資銀行替獵手公司服務。替其物色收購對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購建議.提出令獵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滿意的收購條款和一個令人信服的收購財務計劃,幫助獵手公司進行財務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資銀行同樣也為獵物公司服務:判斷獵手公司的收購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如果對方是敵意收購,則與獵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購的策略,如果判斷對方是非敵意收購,那么投資銀行便以獵物公司的立場向獵手公司提出收購建議,并向獵物公司提出收購建議是否公平與合理及應否接納對方建議的意見。

2.4.2投資銀行的創新業務與延伸業務

隨著投資銀行競爭的逐漸加大,僅靠傳統業務已經很難維持投資銀行迅猛發展的需要,投資銀行作為最活躍的金融部門,從70年代以來不斷開拓創新業務,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既活躍了資本市場,增加了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也為自己賺了巨額收益。

(1).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就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提供咨詢,策劃或運作,一般可分為三類:其一是按照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產品、某種證券或某個市場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提出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參考資料。其二是宏觀經濟環境等因素發生突變,使某些公司、企業遇到困難時,投資銀行往往主動地或被邀請向有關公司、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重新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化解這些公司、企業在突變事件中帶來的壓力與困難。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購的過程中,投資銀行作為,幫助咨詢,策劃直到參與實際運作。從目前情況看,投資銀行在第三類業務中正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以項目的財產權益作借款保證責任的一種融資方式.從理論上講,項目融資的貸款方主要看融資項目有無償債能力,評估和保證的范圍以項目為限。因此,一旦貸款發生風險,貸款方只能以項目的財產或收益作為追索的對象,不涉及其他財產和收益即要求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股東或第三方(包括供應商、項目產品的購買者、政府機構等)做出某種保證或承諾,但這種保證和承諾僅僅停留在投資者將不會放棄投資項目,承諾某種支持或保證項目的收益的層次上。貸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機構提供的還款保證,更無須出具政府擔保。借款方將項目資產和收益均抵押給貸款方。

由于項目融資無金融機構擔保,也無政府擔保,全靠項目投資者的信用和項目本身的前景,這樣,僅從市場角度看起來不錯的項目還遠遠不夠,還必須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資銀行的介入將有利于增加項目的可靠性,有利于爭取到信用級別較高的投資者參加。運用項目融資的方式要訂立一套嚴謹的合同來轉移和分散風險,投資銀行有各種專業人才,通曉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各種慣例,能夠盡力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順利執行。投資銀行還可以運用自己的各種渠道,為項目尋找合適的貸款人,也能為貸款方找到好項目。

(3).基金管理

投資基金是一種由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將不同的出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的投資工具。投資基金實行的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集資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資者發行股票或受益券,從而將分散的小額資金匯集為一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資運作。投資基金是一種復雜的投資制度。它強調分權,制衡。由于認購和贖回機制不同,投資基金分為封閉式與開放式兩大類。投資基金是發達國家投資者常用的投資方式,投資銀行作為發起人或基金經理人活躍在此領域。

(4).資產證券化

1970年由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擔保發行的第一批公開交易的住宅抵押貸款債券可視為資產證券化的先驅。進入90年代以后,資產證券化開始從美國向世界擴張,從國內資金市場向國際資金市場延伸,由在岸市場向離岸市場擴展。所謂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與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籌資步同的新型融資方式。傳統的證券融資方式是企業以自身產權為清償基礎,企業對債券本息及股票權益的償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財產為界。資產證券化雖然也采取證券的形式,但證券的發行依據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財產而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某一部分資產,證券權益的償還不是以公司財產為基礎,而是僅以被證券化的資產為限。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于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于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者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5).證券網上交易

隨著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時代的到來,在線經紀和網上交易給傳統的證券市場帶來了革命性的沖擊,證券業面臨著巨大的變革與挑戰.有報告預測網上證券交易商的資產從1999到2003年將增長7倍以上,從4150億美元到30000億美元。許多大型國際投資銀行紛紛進入證券網上交易領域,并且出現了專門經營網上交易的經紀商。

(6)風險投資(創業投資)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也稱創業投資,是由職業投資人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中的一種股權資本;風險投資是由專業投資機構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注入資本,并運用科學管理方式增加風險資本的附加值。

風險投資公司曾為諸如微軟、英特爾、康柏、戴爾、思科、太陽系統、聯邦速遞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啟動資本,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業中成為領先者。雖然風險投資的發展歷史只有20年的時間,但國外的投資銀行已經把它培育成利潤的主要來源之一。同時,因為創業投資的大力幫助,全球的高科技產業以迅猛的速度全面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亮點。

以上簡單介紹了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和部分的創新業務,其實在現代國際資本市場當中,投資銀行的金融創新活動已經是日新月異,新的業務品種在不斷的涌現,創新業務已經成為投資銀行業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

第3篇

要研究投資銀行,首先必須先了解一下資本市場,因為投資銀行是伴隨資本市場的產生而產生發展的,沒有資本市場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就不會又投資銀行業今天的輝煌。反過來理解,如果沒有廣大投資銀行家在資本市場上的精彩表演,國際資本市場也不會象今天這樣耀眼。

1.1資本市場的概念與分類

資本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與貨幣市場相對應的概念,資本市場著眼于從長期限上對融資活動進行劃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融資活動組成的市場。是提供一種有效地將資金從儲蓄者(同時又是證券持有者)手中轉移到投資者(即企業或政府部門,它們同時又是證券發行者)手中的市場機制。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市場的交易幾乎已經覆蓋了全部金融市場。

我們可以將資本市場進行分類。從宏觀上來分,資本市場可以分為儲蓄市場、證券市場(又可分為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長期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融資租賃市場、債券市場、其他金融衍生品種市場等。其中證券市場與債券市場又形成了資本市場的核心。

1.2資本市場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經濟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資本市場能夠有效地行使資源配置功能

資本市場的首要功能就是資源配置。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一般由四個部門組成,即企業、政府、家庭和國外部門。家庭部門一般來說是收支盈余部門,企業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額部門。盈余部門一般要將其剩余資金進行儲蓄,而收支差額部門要對盈余部門舉債,收支盈余部門將其剩余資金轉移到收支差額部門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現代社會中,要完成這種轉化,曾經有過兩種基本的資源配置方式:即由計劃經濟性質決定的中央計劃配置方式和由市場經濟決定的資本市場配置方式。在發達市場經濟中,資本市場是長期資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實踐證明效率是比較高的。

1.2.2資本市場還起到資本資產風險定價的功能

資本資產風險定價功能是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資本市場也正是在這一功能的基礎上來指導增量資本資源的積累與存量資本資源的調整。風險定價具體是指對風險資產的價格確定,它所反映的是資本資產所帶來的預期收益與風險之間的一種函數關系,這正是現代資本市場理論的核心問題。資本市場的風險定價功能在資本資源的積累和配置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1.2.3資本市場還為資本資產的流動提供服務

資本市場的另外一個功能就是提供資本資產的流動。投資者在資本市場購買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這種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稱為資本市場的流動。流動性越高的資本市場,投資者的積極性就越高。流動性的高低,往往成為檢驗資本市場效率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

1.3資本市場的主體

資本市場的主體通常被稱為市場參與者,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發行和購買金融工具的市場參與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業、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資者.境外投資者一般包括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亞洲發展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外國公司以及境外個人投資者。

參與資本市場的服務企業分為金融中介企業和非金融企業,其中金融中介機構在資本市場的所有參與者中發揮著最重要的作用,。他們一般主要提供以下傳統金融服務:

1.金融中介功能。發行各種金融工具;

2.客戶進行金融資產的交易;

3.自身進行金融資產交易,為其客戶設計新類型的金融資產并將其銷售給其他資本參與者;

4.投資咨詢服務;

5.資產管理服務。

1.4中國的資本市場

1.4.1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

中國的資本市場形成經歷了不太長的時間,作為其標志的中國證券市場是從1981年發行國庫券開始的。后來,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志著證券交易體系開始走向規范。1992年,成立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委員會,相繼頒布了一批證券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至此,中國資本市場才初具框架。

中國的證券市場體系經過了10年的風雨,在這10年中,中國的資本市場迅猛發展,為中國的改革和開放起到的關鍵的作用。從證券市場來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僅有上市公司14家,市價總值109.19億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資者開戶數目已經達到5800多萬戶,境內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計籌集資金將近5000億元。另外,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市值已達到4.6萬億元。占GDP的比重從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成為亞洲甚至世界新興市場中最活躍的市場之一。

1.4.2中國資本市場的不足

與國際上先期工業化以及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資本市場發展相比較,中國現行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仍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與問題。簡而言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資本市場總量規模偏小,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占全社會融資總量的大約1/10,而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國家的銀行償貸間接融資與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例大約為1:1。

另外,資本市場內在結構不盡合理。例如,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國家股、法人股而占據,國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約為50%、30%、20%。流動性作為資本市場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響了資本市場的流動和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

第三,中國資本市場的運行機制不夠健全,運行秩序不很規范。由于法律環境、制度、及人為因素的影響,中國的資本市場尤其證券市場發展一直處于不很規范的狀態,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導致了諸如虛假財務報表,虛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戶操縱股價等一系列違規現象出現;由于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籌資而淡化經營、出現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場的退出機制不完善,致使市場投機氣氛強烈,市場價格嚴重背離公司股票價值的情況比比皆是。

雖然中國資本市場存在以上缺陷,但是這些問題總的來講是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其他國家在發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經出現過這些問題。中國的資本市場是發展中的資本市場,是新興的資本市場,其中蘊涵著巨大的潛能,充滿著活力和生機。

二投資銀行理論概述

在全球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而在國際資本市場的參與者當中,投資銀行應當是最活躍、發展最迅速的。可以這樣講,沒有投資銀行的努力和創新就沒有國際資本市場今日的繁榮。

2.1投資銀行的定義

投資銀行這個名字其實名不副實,它主要從事同證券相關的業務但并不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美國著名金融投資專家羅伯特·庫恩根據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和趨勢曾經對投資銀行下過如下四個定義:

(1)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銀行,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最廣義的定義,它不僅包括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甚至還包括保險公司和不動產公司。

(2)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第二廣義的定義。因此,證券包銷、公司資本金籌措、兼并與收購,咨詢服務、基金管理、風險投資及證券私募發行等都應當屬于投資銀行業務。而不動產經紀、保險、抵押等則不屬于投資銀行業務。

(3)更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的定義僅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例如證券包銷,兼并收購等,另外的資本市場業務,例如基金管理、風險投資、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工具的創新等則應該排除在外。

(4)最狹義也是最傳統的投資銀行的定義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募集資本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當作是投資銀行。這一定義排除了當前世界各國投資銀行所現實經營著的許多業務,因而顯然已經不合時宜。

國際投資銀行界普遍認為,以上第二個觀點最符合美國和現代世界投資銀行的現實狀況,目前是投資銀行的最佳定義。

2.2投資銀行業的發展簡史

在國際投資銀行發展歷史當中,英國和美國的投資銀行發展歷程是最具特點的,其他國家投資銀行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參照和模仿了它們模式,以下是歐美投資銀行業發展的簡單回顧。

2.2.1歐洲商人銀行的發展

投資銀行萌芽于歐洲,其雛形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商人銀行。早在商業銀行發展以前,一些歐洲商人就開始為他們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債務進行融資,這一般是通過承兌貿易商人們的匯票對貿易商進行資金融通。由于這些金融業務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這類銀行就被稱為商人銀行。

歐洲的工業革命,擴大了商人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幫助公司籌集股本金,進行資產管理,協助公司融資,以及投資顧問等。20世紀以后,商人銀行業務中的證券承銷、證券自營、債券交易等業務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銀行積極參與證券市場業務還是近幾十年的事情。在歐洲的商人銀行業務中,英國是最發達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僅次于美國,另外德國、瑞士等國的商人銀行也比較發達。

2.2.2美國投資銀行的發展

美國的投資銀行業發展的歷程并不很長,但其發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幾十年來,美國的投資銀行在全球一直處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資銀行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國的投資銀行,美國的投資銀行業始于19世紀,但它真正連貫的歷史應當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開始。

(1)《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以前的投資銀行。

1929年以前,美國政府規定發行新證券的公司必須有中介人,而銀行不能直接從事證券發行與承銷,這種業務只能通過銀行控股的證券業附屬機構來進行。這一時期,所有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都從事證券(主要是公司債券)業務,這一階段投資銀行的最大特點就是混業經營,投資銀行大多由商業銀行所控制。由于混業經營,商業銀行頻頻涉足于證券市場、參與證券投機,當時證券市場出現了大量違法行為例如:虛售(WashSales)、壟斷(Corners)、大進大出(Churning)、聯手操縱(Pools)等。這一切都為1929---1933的金融和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1929年到1933年爆發了世界歷史上空前的經濟危機,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從892億美元下跌到156億美元。美國的銀行界也受到了巨大沖擊,1930-1933年美國共有7763家銀行倒閉。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金融業分業經營模式被用法律條文加以規范,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開始分業經營。許多大銀行將兩種業務分離開來,成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例如,摩根銀行便分裂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銀行則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經營方向。例如,花旗銀行和美洲銀行成為專門的商業銀行,而所羅門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爾·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則選擇了投資銀行業務。

(2)70年資銀行業務的拓寬。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頒布以后,美國的投資銀行業走上了平穩發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國政府取消了固定傭金制,各投資銀行為競爭需要紛紛向客戶提供傭金低廉的經紀人服務,并且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這些金融產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貨與期權交易。這些交易工具為投資銀行抵御市場不確定性沖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資銀行掌握了回避市場風險的新工具后,將其業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如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這種業務使得抵押保證證券市場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國投資銀行發展

80年代美國為了放松對市場和機構的管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規,如1980年頒布的《存款機構放松管制機構法》以及1989年頒布的《金融機構重組、復興和強化法》,1983年實施了"證券交易委員會415條款"(SECRule415),這些對投資銀行業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使美國投資銀行業在80--90年代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產生了大量金融創新產品。80年代初的經濟衰退結束后,美國的利率開始從歷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發行股票與債券充斥市場,出現了不夠投資級的垃圾債券(JunkBond)。大量垃圾債券的發行給投資銀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機,并影響了美國投資銀行的歷程。

隨著世界經濟和科技的迅猛發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國際上投資銀行業發生了許多變化。主要是國際型大型投資銀行機構規模越來越大、投資銀行重組大量出現、高科技發展帶來投資銀行業務的革命、創新業務大量涌現等等。

2.3投資銀行的內部環境

2.3.1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

從組織形態上來看,國際投資銀行一般由兩種形態:一種是合伙人制;另一種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絕大多數國際投資銀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資銀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承兌貿易商號。這些家族經營的企業一代一代的繼承,慢慢的由開始的獨資性質變為數個繼承人按份共有,成為合伙企業形式。早期的投資銀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時、丹麥等國的投資銀行僅限于合伙人制,德國、荷蘭的法律雖允許股份制,但其投資銀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國的六大投資銀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現在高盛已經有將近200個合伙人。

19世紀50年代,歐美各資本主義國家公司立法開始興起,到20世紀50年代趨于完善。投資銀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組織形態過度。現代國際投資銀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過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國現在只允許投資銀行采用股份只形態,合伙制則被禁止。

2.3.2投資銀行的經營模式

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各國對兩者的處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的是分業經營模式,而德國則采用混業經營模式。

1933年通過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在法律上確定了美國分業經營的基本模式。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實行分業管理。保證了美國金融與經濟在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持續發展。二戰后,美國將其經濟與金融體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證券交易法》規定銀行和信托機構不得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類業務應該由證券公司從事,日本的證券公司其實就是專業投資銀行。由于美國投資銀行業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許多國家在制定投資銀行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上都沿用了美國模式。

混業經營在歐洲國家是比較多的,除德國以外,瑞士、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都采用了混業經營模式,又稱全能銀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業經營使得銀行能夠便利地進入各種金融市場,在這一點上混業有著分業無可比擬的優勢。但由于混業經營的風險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銀行體制和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資銀行業務

2.4.1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

傳統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就是投資銀行協助企業、公司和個人客戶籌集資金,并且幫助客戶交易證券。

(1).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原始的業務之一,最早的投資銀行的業務收益主要就來自與證券的承銷。在承銷的過程中,投資銀行起了極為關鍵的媒介作用。投資銀行承銷的證券范圍很廣,它不僅承銷本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門所發行的債券,各種企業所發行的債券和股票,外國政府與外國公司發行的證券,甚至還承銷國際金融機構,例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等發行的證券。證券的承銷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投資銀行承銷證券由四種方式:(1)包銷。(2)投標方式。(3)盡力推銷。(4)贊助推銷。投資銀行的承銷收益主要來自差價或叫毛利差額(Grossspreed)和傭金(Commission)。

(2).證券交易

投資銀行參與二級市場證券交易主要有三個原因,同樣,他們在二級市場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證券承銷以后,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以保持該種證券的流動性和價格穩定。一般在證券上市以后,承銷商總是盡量使其市價穩定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這就是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上的做市商業務。

另外,投資銀行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指令,促成客戶所希望的交易,并據此收取一定的傭金,這就是投資銀行的經紀收入。

第三,投資銀行本身擁有大量的資產,并接受客戶委托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只有通過選擇、買入和管理證券組合,投資銀行才能獲得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另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進行風險套利、無風險套利等業務活動。

(3).兼并收購業務

投資銀行所支持的收購兼并活動,在一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戲劇性,最引人入勝的。投資銀行在收購和兼并的過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僅為獵手公司服務,也在為獵物公司服務:

首先,投資銀行替獵手公司服務。替其物色收購對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購建議.提出令獵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滿意的收購條款和一個令人信服的收購財務計劃,幫助獵手公司進行財務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資銀行同樣也為獵物公司服務:判斷獵手公司的收購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如果對方是敵意收購,則與獵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購的策略,如果判斷對方是非敵意收購,那么投資銀行便以獵物公司的立場向獵手公司提出收購建議,并向獵物公司提出收購建議是否公平與合理及應否接納對方建議的意見。

2.4.2投資銀行的創新業務與延伸業務

隨著投資銀行競爭的逐漸加大,僅靠傳統業務已經很難維持投資銀行迅猛發展的需要,投資銀行作為最活躍的金融部門,從70年代以來不斷開拓創新業務,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既活躍了資本市場,增加了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也為自己賺了巨額收益。

(1).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就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提供咨詢,策劃或運作,一般可分為三類:其一是按照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產品、某種證券或某個市場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提出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參考資料。其二是宏觀經濟環境等因素發生突變,使某些公司、企業遇到困難時,投資銀行往往主動地或被邀請向有關公司、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重新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化解這些公司、企業在突變事件中帶來的壓力與困難。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購的過程中,投資銀行作為,幫助咨詢,策劃直到參與實際運作。從目前情況看,投資銀行在第三類業務中正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以項目的財產權益作借款保證責任的一種融資方式.從理論上講,項目融資的貸款方主要看融資項目有無償債能力,評估和保證的范圍以項目為限。因此,一旦貸款發生風險,貸款方只能以項目的財產或收益作為追索的對象,不涉及其他財產和收益即要求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股東或第三方(包括供應商、項目產品的購買者、政府機構等)做出某種保證或承諾,但這種保證和承諾僅僅停留在投資者將不會放棄投資項目,承諾某種支持或保證項目的收益的層次上。貸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機構提供的還款保證,更無須出具政府擔保。借款方將項目資產和收益均抵押給貸款方。

由于項目融資無金融機構擔保,也無政府擔保,全靠項目投資者的信用和項目本身的前景,這樣,僅從市場角度看起來不錯的項目還遠遠不夠,還必須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資銀行的介入將有利于增加項目的可靠性,有利于爭取到信用級別較高的投資者參加。運用項目融資的方式要訂立一套嚴謹的合同來轉移和分散風險,投資銀行有各種專業人才,通曉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各種慣例,能夠盡力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順利執行。投資銀行還可以運用自己的各種渠道,為項目尋找合適的貸款人,也能為貸款方找到好項目。

(3).基金管理

投資基金是一種由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將不同的出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的投資工具。投資基金實行的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集資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資者發行股票或受益券,從而將分散的小額資金匯集為一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資運作。投資基金是一種復雜的投資制度。它強調分權,制衡。由于認購和贖回機制不同,投資基金分為封閉式與開放式兩大類。投資基金是發達國家投資者常用的投資方式,投資銀行作為發起人或基金經理人活躍在此領域。

(4).資產證券化

1970年由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擔保發行的第一批公開交易的住宅抵押貸款債券可視為資產證券化的先驅。進入90年代以后,資產證券化開始從美國向世界擴張,從國內資金市場向國際資金市場延伸,由在岸市場向離岸市場擴展。所謂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與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籌資步同的新型融資方式。傳統的證券融資方式是企業以自身產權為清償基礎,企業對債券本息及股票權益的償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財產為界。資產證券化雖然也采取證券的形式,但證券的發行依據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財產而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某一部分資產,證券權益的償還不是以公司財產為基礎,而是僅以被證券化的資產為限。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于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于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者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5).證券網上交易

隨著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時代的到來,在線經紀和網上交易給傳統的證券市場帶來了革命性的沖擊,證券業面臨著巨大的變革與挑戰.有報告預測網上證券交易商的資產從1999到2003年將增長7倍以上,從4150億美元到30000億美元。許多大型國際投資銀行紛紛進入證券網上交易領域,并且出現了專門經營網上交易的經紀商。

(6)風險投資(創業投資)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也稱創業投資,是由職業投資人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中的一種股權資本;風險投資是由專業投資機構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注入資本,并運用科學管理方式增加風險資本的附加值。

第4篇

[關鍵詞]商業銀行;投資;金融產品;信用風險

商業銀行近年來積極拓展它們在金融服務業的傳統功能,并逐漸發展成為共同基金和保險品的銷售渠道。這種成就大部分應歸功于廣大零售客戶群體和客戶服務部門,這也是共同基金發展對商業銀行傳統存貸業務造成沖擊的一種回應。不論何種原因,在現今日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商業銀行同樣為它的客戶提供了一系列的投資產品,如共同基金和年金,還有相關投資服務,如共同基金資產分配項目等。

一、金融業的發展突破了對商業銀行投資的限制

當今社會,金融業的變革推動了商業銀行對證券和保險的銷售,打破了傳統銀行業務的界線。這已經對發達國家金融管制制度形成了考驗,并且銀行對這些擴展銷售行為有關的監管也進行了抵制。同時,從事非儲蓄性銷售業務,使商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機構不得不按照它們需要遵守的新監管制度來重新考察它們現在的市場和報酬結構。過去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務也要受到政府法規的監管。美國的銀行監管是一種雙重系統結構,也就是說,儲蓄機構和它們的分支機構要么受到美國政府的監管,要么受到州政府的監管。在美國聯邦政府的層面上,1956年的美國《國家銀行法案》和《銀行控股公司法案》,分別適用于美國商業銀行和控股公司,州特許銀行要遵守所在州銀行法規。一般來說,銀行法規用于保證金融機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美國對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務的主要限制最初源自于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該法案要求將商業銀行的儲蓄業務和投資銀行的證券交易業務相分離。為此,《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承銷業務或參與證券交易,以保證商業銀行的安全性和穩健性。當然《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并沒有禁止所有的銀行從事證券業務,國家銀行可以“投資證券”。此外,《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并不禁止美國國內商業銀行為顧客充當證券交易的人。

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美國還有《銀行控股公司法案》,用以監管銀行控股公司及其非銀行分支機構的證券業務范圍。這個法案試圖將銀行控股公司的銀行職能與其他機構的相關投資職能相分離。當非銀行業務與銀行業務緊密相關且該業務的公眾利益遠大于任何可能副作用的情況下,銀行控股公司可以從事該項業務。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中的條款(主要是第16部分和第20部分)被司法解釋大大地削弱了,商業銀行可以充當人的證券產品業務和服務的范圍擴大了,并增進了銀行與從事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之間的聯系。

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商業銀行為投資產品提供經紀業務的范圍經受了市場的檢驗,逐漸變得明晰且不斷擴展。美國商業銀行能夠向大眾提供經紀業務的授權是通過一項美國聯邦特區法院的裁決而得以確立的。該裁決支持1982年美國貨幣監督局(OCC)批準的國內銀行擁有傭金型經紀公司,在此之后不久,銀行控股公司也取得了同樣的授權,而且這種授權最終獲得美國最高法院的認可。根據眾多的市場投資者的需要,美國商業銀行自然而然地就介入到了共同基金業務之中。1985年的一項OCC解釋性聲明批準商業銀行從事共同基金銷售業務,允許全國性銀行以人的身份進行共同基金交易并提供相關管理。1987年又再次擴充為允許銀行為客戶提供全面的經紀業務和咨詢服務。美國商業銀行雖然獲得授權進入證券市場,但它們也必須遵守錯綜復雜的證券法規。

二、美國拓展商業銀行投資模式

近二三十年來,美國商業銀行能夠以多種形式向客戶提供投資品的服務,銀行和銀行控股公司可以發展傭金經紀業務或者是成立提供全面服務的經紀分支機構,它們還能與第三方賣主或服務提供商之間達成合約性質的網絡協議,或者是建立其他形式的合資協議或銷售關系。

1、共同基金的銀行銷售。共同基金在美國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任何一家商業銀行要進行共同基金的經紀業務,就要先成立一家獨立的從事經紀業務的下屬機構,這樣能夠為將來建立以激勵為基礎的報酬協議提供更大的靈活性。一般地,只要資產分配服務可以收到報酬,那么經紀組織和投資顧問組織也會有相應的安排。銀行也可以在它們以外的范圍尋求銷售渠道,并且可以和第三方金融服務商簽訂協議,這些協議可以采取多種形式,每一種都有自己的優缺點。這取決于參與者最終的經濟和銷售目標以及法律、監管的標準與限制。商業銀行喜歡通過與其他金融服務組織合作或合資的形式,將更多的物質資源投入到證券相關業務的發展之中。銀行參與的其他普通協議包括面向銀行客戶的金融工具發行者提供付費服務。商業銀行或它們的下屬機構可以從事的服務包括投資咨詢、股東服務、轉讓服務和管理業務,協議的非銀行參與方一般從事承銷和銷售業務。而這些業務是銀行所不能從事的。將承銷業務從服務業務中分離出來是商業銀行從共同基金獲取費用或是創立自己的共同基金品牌所采用的一般方式。協議的另一種形式就是商業銀行向自己的客戶介紹非銀行公司的產品,再從中收取傭金;或者說就是銀行向非銀行公司出租或出賣顧客名單。這些商務協議的參與者必須遵守協議,協議的參與者與這些協議的銀行和非銀行參與方必須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和其他的客戶保護標準的要求甚至已經涉及到銀行的監管范圍。

2、保險產品的銀行銷售。近年來,保險業務也成為商業銀行的一種投資產品。銀行可以通過與具有合法資格的保險機構簽訂合約,再向客戶提供保險品的方式,就可以繞過許多法規。一家保險機構可以在銀行內設立一個部門并履行有關管理職能。這些有資格的機構可以按照某些法規和有關合伙、合資的政府法規要求與銀行建立雇傭關系。這種協議的一般形式就是出租協議。根據這種協議,銀行可以獲取州法規許可的固定租金或是從保險機構的業務收入中進行提成。還有就是與保險公司建立合資關系。1998年法國安盛集團掌握的保險資金達6550億美元,蘇黎世金融集團掌管的保險資金4030億美元。其他銷售關系的一般形式包括雇用一家按證券法規注冊為經紀公司和符合保險法規具有保險人資格的銀行附屬機構。另一種使銀行可以繞過證券法規的辦法就是讓一家保險公司按照政府法規對銀行雇員直接進行管理授權。與非合并的經紀公司達成三方網絡協議,也可以是其他方式。如果保險品不需要通過經紀公司,銀行可以僅僅通過與一家合格的機構建立合約的形式來銷售其他保險品,盡管這種保險不同于固定或可變年金合同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的合并法規可能禁止這種協議。報酬形式就像參與協議的組織之間的關系構成一樣復雜,通常由銀行將要承擔的角色來決定。最普通的報酬形式來自于資產管理費、共同基金咨詢費和分銷金融產品的手續費。銀行或它們的分支機構在資產分配項目中提供投資建議,那么它們可以向客戶直接收費。

考慮因獲取報酬而可能產生的監管問題,報酬形式的一個微小變動就可能對協議受監管的組織產生根本的影響。在資產分配項目中,經紀業務和投資咨詢業務經常是混在一起的,一方面要受到有關經紀公司的監管;另一方由于報酬合約的緣故,受到投資咨詢方面的監管。

3、證券的銀行承銷。在美國,盡管商業銀行有很大的空間來參與證券業務,但是由于銀行法規方面的限制,仍然嚴格地約束商業銀行進行承銷證券發行業務。然而美國的銀行法允許商業銀行改選美國政府和下屬職能部門的承銷義務,以及各州及其下屬部門的承銷義務。美國銀行法約束銀行承銷業務,也是為了避免銀行在證券發行時面臨投資風險所導致的潛在利益沖突。這種約束起到一種“屏障”的作用。這樣,全國性銀行要與經紀公司簽訂協議,以經紀公司作為共同基金或不變年金的承銷商,而銀行只提供管理和其他形式的服務。銀行一般是與經紀公司簽訂一項銷售合同來提供這些服務。這些服務包括維護共同基金記錄、計算資產凈值和其他業績指標、準備和整理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注冊聲明;為共同基金或者是可變年金的銷售提供報酬,盡管收取這種費用可能意味著銀行具有承銷商的身份。其支付的費用是與共同基金的銷售相聯系的。4、退休金定期存單的承銷。在美國,退休金定期存單綜合了年金終身支付的特征和存單擔保利率的特征。但是這種金融產品是保險公司設計出來直接與年金進行競爭的,不同于保險公司年金的是,退休金定期存單具有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存款的資格并與客戶存在該銀行的存款一樣受到存款保險的保護。最高限額可達100000美元。數額較小的存單,如5000美元,客戶可以靈活選擇到期日,并且在存款期間(1年到5年內)存款利率固定,存款期內支付數額要依照客戶的賬戶余額來決定。客戶可以在到期時領取總額的2/3,其余部分將會按月支付給客戶一定數額,直到客戶主動終止。1995年4月6日,美國聯邦國稅局(IRS)提出了一項管制規則,就是向例如退休金定期存單等非債務合約征稅,除非這些合約所有的支付手段符合下列條件:一是平均存活期或壽命期內至少每年進行支付;二是在合約期內支付水平不提高;三是在合約規定的初始投資完成一年內開始支付。這些規定可使大多數銀行發行的退休金定期存單失效,除非是發行一年內就開始支付退休金定期存單。因為退休金定期存單是在市場上交易的一種長期存單,所以,美國上述這些規定就大大減少了退休金定期存單在市場當中的吸引力。這些規定適用1995年4月6日之后發行的合約。因此,美國聯邦國稅局的提案招致了國會的反對。目前,在美國銀行銷售退休金定期存單的問題,不論是作為司法裁定,或是國會提案,或美國聯邦國稅局提案,都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三、中國拓展商業銀行投資的策略選擇

隨著中國金融體系建設的日臻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必將與發達國家的大銀行展開競爭。與過去不同的是,銀行已經不再拘泥于網點、時間、地域的限制。多樣化的營銷渠道和不斷創新的營銷方式,盡可能地滿足客戶多樣化、個性化需要,使商業銀行的投資領域進一步拓寬,無論是古老的,還是新興的;無論是大銀行,還是小銀行;無論是國有的,還是民營的,所有不同類型的銀行都可以在一個平臺上公平競爭,特別是金融全球化為商業銀行的競爭設立了一個新的起跑線。

1、改變商業銀行現行投資管理模式。面臨外資銀行大舉進入中國的嚴峻挑戰,國內商業銀行必須盡快改變傳統的管理模式,要以新的戰略眼光實現商業銀行投資管理模式的轉變。特別是要盡快破除對商業銀行投資模式的制度上的制約。隨著商業銀行混業經營趨勢的日漸明朗,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產品的交叉進入,激烈的市場競爭需要新的競爭規則,催生銀行投資制度的建立和舊制度約束的破除。綜合化的經營方式要求銀行與證券、保險、基金、信托有更廣泛、更實質的合作,使我國商業銀行的投資環境完全與發達國家的管理模式接軌。

2、豐富金融產品,為更多投資者提供新的入市交易機會。目前,我國投資銀行的資本金極為有限,但是通過運用互換工具來支持銀團貸款卻不會對它自身產生資本金不足的壓力,同時還可以與客戶建立良好的信用關系。另外,還可以通過信用衍生工具交易建立新的資產組合來滿足不同風險管理需求和投資偏好。因為信用衍生工具提供了更多的機會滿足投資者的投資要求。目前一些商業銀行借助理財產品的平臺,推出了名為“理財產品”,但實際上是具有信用衍生產品特性和風險的金融服務工具。比如,民生銀行推出“信用類理財產品”,根據客戶對國際資本市場趨勢的判斷,幫助客戶獲取超額回報。通過信用升級,形成新的產品,出售給市場上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

3、提高商業銀行投資市場的流動性。以違約互換為例,它為商業銀行提供債券市場和信貸市場上做空的機會,銀行購買信用風險保護覆蓋信用風險帶來的或有損失,不必擔心的風險暴露過大,同時轉移一部分貸款事后監督管理成本,減少貸款集中度,從而可以集中精力從事具有優勢和熟悉的行業或地區貸款。而且,銀行可以進入原本不會涉足的風險較高的部門或地區貸款,對于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違約互換出售信用保護,承擔其愿意承擔的風險并獲得穩定的收益,同時又不必增加額外的資本和財務費用。

第5篇

(一)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簡介。1.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定義。商業銀行投資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在將資產讓渡給其他經濟主體實現價值增值的過程中,由于某種或多種因素發生變化,引起投入的本金和收益的結果出現變化的風險[1]。例如商業銀行購買債券可能會有違約風險,投資貸款業務存在資金不能按期回流的風險。2.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分類。立足于商業銀行的角度考慮,它的投資活動主要包括貸款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貸款業務按照行業劃分,分為工業貸款、商業貸款、農業貸款、科技貸款和消費貸款等;證券投資業務的按對象劃分,主要包括政府債券、地方債券、公司債券等。投資風險普遍存在于投資活動的各個階段,在不同的投資階段,投資風險影響因素不同,商業銀行面臨的投資風險的類型、風險的性質、風險可能導致的結果也會發生改變。根據影響因素的不同,商業銀行投資風險主要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以及操作風險。

(二)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管理的概念。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管理是指商業銀行為了降低投資活動中風險發生的概率,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以求獲得最大資金安全保障措施的總和。具體來講,主要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對風險的分析預測、評估考量等程序,找到投資活動中存在的潛在風險,從而采取有效措施對風險進行防范,降低其可能帶來的損失,從而保證投資資本的安全,實現最大收益的目標。

(三)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管理的流程。1.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識別。風險識別是指商業銀行通過運用多種方法對投資項目中的各種風險進行識別和歸類。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基礎,只有全面、準確、及時地將相關風險識別出來,商業銀行才能根據風險的類型及其性質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從而保障投資活動的安全性。2.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分析。一是收集數據資料,是投資風險分析的第一步。收集的資料主要包括與投資項目、風險因素相關的資料。要求資料直觀、真實、準確,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統計性;二是風險度量,是投資風險分析的關鍵步驟,根據前期收集的數據資料,通過相關風險度量程序對投資項目進行評估考量,進而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作出定量、定性的描述;三是風險評價,風險分析的最后一步,風險評價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到投資活動的展開情況。在這一環節中,銀行將上一程序的風險估算結果與自身的風險偏好以及預期收益進行匹配,從而做出相應的投資決策。3.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應對。在進行投資方案的風險評估后,就需要針對風險發生的各種因素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通常情況下,商業銀行的風險應對方式有以下四種:(1)風險回避。風險回避是指通過改變項目的部分計劃,從而排除風險條件,使項目避免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這一方式主要針對投資項目中風險較大并可能帶來嚴重損失的部分,例如商業銀行面對一些高風險的債券投資項目,雖然可能會失去由此帶來的高額收益,但從整體收益的安全性考量,適當消減是較為理性的選擇。(2)風險接受。風險接受是指商業銀行已經盡可能降低了投資項目的投資風險,但是對于一些難以消除或者不可能消除的風險因素只能選擇被動接受,在商業銀行的投資活動中,由于投資項目的復雜性,經常會出現人為力量難以消除的風險因素,此時商業銀行就只能采取接受風險的辦法。(3)風險轉移。風險轉移是商業銀行投資活動中常用的投資方式,是指將風險的后果連同相應的責任都轉嫁給能夠承受風險的第三方。例如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商業銀行將部分投資業務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會承擔此項投資活動產生的收益、損失以及相應的責任,于是商業銀行就將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這類方式主要適用于風險發生可能性較小,但是后果較為嚴重的投資項目。(4)風險控制。風險控制是指通過科學合理的手段將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與自身的風險偏好相適應。例如可以通過投資組合方式達到降低風險目的,除此之外,商業銀行定期對網絡系統進行檢修、對職員進行培訓,也是風險控制的有效手段。4.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監控。投資風險監控是指對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因素進行定期評估監控,在這個程序中,要求商業銀行的監控人員要做到全面、準確地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所有風險,進行考察評估,一旦其風險的大小可能超過商業銀行的預期,就需要立刻作出相應調整,對風險進行有效管理[2]。

二、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內控管理機制不完善,制度執行力度差。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是商業銀行有效識別和防范風險的重要手段,內部控制失效是造成投資失效、案件損失的一個直接原因,而隱藏在內部控制失效背后的則是內部控制要素的缺失和內部管理機制的紊亂。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投資風險防范意識不足,對投資業務風險認識不足,內部控制薄弱,部門及崗位設置不合理,規章制度錯略、模糊,相對業務發展滯后,缺乏一個統一完整的風險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規則,不能完全適應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需要。

(二)投資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落后。我國商業銀行在開展投資業務時過分重視對盈利能力的考量,而忽視對風險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導致我國對于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管理的相關基礎數據積累有限,銀行無法建立相應的資產組合管理模型。同時,由于大部分商業銀行沒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針對投資業務的電子化建設緩慢,缺乏相應的業務處理和風險管理系統,很多投資項目由于信息失真,從而直接影響投資業務決策的科學性,也為投資風險管理方法的量化增添了困難。

三、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規范薄弱環節,加強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風險管理信息系統不完善是我國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管理中最為薄弱的環節,健全的風險信息管理系統是銀行開展風險評估的重要依據。只有經過科學的風險估算才能將風險的大小使用定量的形式表現出來,從而加強風險管理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因此,我國的商業銀行需要盡快建立高質量的、先進的數據庫,同時加強相關數據的補充更新,提高信息的使用價值,為我國商業銀行的投資風險度量和評估提供理論和數據的支持。在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過程中,規范風險管理信息時還應把握兩個原則:一是要把握有效性和充分性原則,有效性是指信息系統能夠正確反映客觀事實,為風險管理工作提供理論依據和事實根據,充分性是指對全部的信息形成完善的系統,對所有信息進行全面性把握;二是要對信息系統的內容、格式進行統一規范,以實現風險管理的統一化、標準化。

(二)樹立全員的風險管理文化。風險存在于商業銀行業務的每一個環節,這種內在的風險特性決定了銀行在投資風險管理中必須體現在每一個員工的習慣行為中,所有涉及到投資業務人員都應該具有風險管理的意識和自覺性。投資業務風險管控,絕不僅僅是投資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無論是董事會、高級管理層,還是業務部門,乃至營運部門,每個人在從事其工作時,都必須深刻認識潛在的風險因素,并主動地加以預防。而不少銀行因投資風險控制不當而造成損失的案例中,原因大多不是因為它們缺乏風險控制的機制,而主要是由于員工投資風險管理意識薄弱。所以,商業銀行內部樹立科學的風險管理文化至關重要。樹立風險管理文化一是從提高員工法制觀念入手,使員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各項內控制度,使其風險控制觀念成為自身的自覺行動,加強自我約束能力,養成按照規章制度要求辦事的習慣;二是加強員工對投資業務風險識別、計量、評估理論學習,培養員工對風險的敏感和了解,增強化解風險的能力,形成防范風險的安全屏障。

第6篇

【關鍵詞】投資銀行 發展現狀 發展策略

一、中國投資銀行的發展現狀

投資銀行是市場經濟機制的有機組成部分,主要是從事證券承銷與證券交易、基金管理、企業兼并與重組等業務,是現代金融體系的一個重要因素。投資銀行業的發達與否,影響著一個國家和地區的市場經濟繁榮程度。投資銀行能使市場經濟依照效率原則運轉,來推進市場經濟的繁榮。

近年來伴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壯大,投資銀行產業逐漸鋒芒畢露,在證券市場以及國民經濟的戰略重組與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投資銀行雖初見雛形,但仍存在著許多問題,雖表面上看來發展速度迅猛,但并未真正在金融體系中,在市場經濟的整體結構中確立自己舉足輕重的地位。從國家的政策看,將把證券公司的管理提高幾個層次,強調穩健經營,擴大公司規模,狠抓風險管理,證券管理部門應考慮市場發展的需要,扶持大型公司全面發展向國際化邁進。

二、中國投資銀行面臨的問題

(一)我國投資銀行資產規模小,發育程度低,缺乏競爭力

盡管近十多年來我國投資銀行業發展迅猛,規模持續不斷的擴張,但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的投資銀行,我國的投資銀行規模與其相比差距很大。這種資產規模小的現狀,已嚴重影響到我國投資銀行業市場的拓展和業務的壯大。

(二)我國各個投資銀行業務范圍與品種單一,缺乏特色和創新

現階段我國投資銀行業務范圍非常狹窄,主要從事證券承銷和證券經紀這兩種業務,對國際上的各種創新型金融業務也幾乎沒有涉足,國內少數大投資銀行即使有所接觸,但由于經營不規范,實力弱小等因素,影響了自身業務的發展與經濟效益的提高。

(三)法制法規不健全

發展投資銀行的法律環境雖然已有一定的體系,但離投資銀行產業的現代化要求仍有很大差距,投資銀行也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而且明確的市場功能和發展方向的定位也很缺乏。

(四)我國投資銀行經營經驗不足,缺乏高層次人才

由于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才剛剛起步所以自身經驗較為缺乏。投資銀行不僅要給客戶資金技術支持,更要為客戶提供策略意見,解決客戶所遇到的經營管理問題和各種金融難題,所以投資銀行業對智力要求較高。因此,熟練運用各門專業知識且綜合能力強的投資銀行專業人才在我國顯得較為缺乏。

(五)我國投資銀行面臨較大的系統風險

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歷程較為短暫,而證券市場作為中國資本市場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發展則更為短暫。由于發展時間的短暫,中國證券市場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制度實施建設。因此,與西方證券市場相比,浮動性較大,且暗藏著很大的系統性風險,同樣也面臨著極大的金融風險。

三、推動我國投資銀行發展的對策分析

(一)健全投資銀行的市場環境

保障機制的不完善不僅影響著企業的發展進程同時也增加了投行參與資產流動和重組的難度和經營成本。而且企業的干部隊伍整合不完善,流動半行政化,企業重組之后企業干部歸置等問題,嚴重影響著重組企業能否安全過渡,因此市場環境的改善和配套改革的進展對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二)積極發展資本市場,加大資本運作的市場化程度

鑒于中國資本市場對于加快企業改革,推動金融深化,促進投資銀行業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今后應在規范的前提下加快資本市場的發展,在繼續擴大市場規模的同時提高資本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并在企業上市方面削減政府的干預。

(三)加強投資銀行業的內部建設,增強競爭力

我國現有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機構大多都存在相同的問題,如資金實力弱,專業人才缺乏,對行業和市場環境的專門研究太少等問題嚴重阻礙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發展。因此我國投資銀行業應當重視其存在問題并抓住機遇促進自身實力的迅速發展,重視專門技術人才的培養,完善自己的信息網,做好基本研究工作。

(四)加強法律建設

以法律規范投資銀行,減少政府干預,加快《證券法》和《公司法》相關法律的出臺和有關投資銀行的專業性法律的制定,為投資銀行的發展壯大提供法律保障。

四、中國投資銀行未來發展的新趨勢

(一)防范風險,規范發展是我國投資銀行建設與發展的主旋律

防范風險是投資銀行業發展的重中之重,證券公司應逐步完善經營管理,使其朝著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的方向發展。

(二)并購重組業務是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發展的重點

兼并重組是綜合類證券公司新世紀業務發展的戰略選擇。并購重組是資本營運的重心,而且這種資源的整合離不開效益的最大化,它深入的體現了投行業務的實質,理應成為綜合類證券公司的發展重點。

(三)投資基金管理應成為我國投資銀行發展的主營業務之一

從國際投資銀行業發展的歷程看,投資基金管理是投行發展的其中一個重要業務。投資銀行要想在投資基金管理業務中獲得傲人成績,基金的拓展與創新是首先要重視的。

(四)項目融資是我國投資銀行急待開辟的業務

不管是積極開展承銷業務,還是拓展新的業務范疇,很多客戶都要求投資銀行提供類似“過橋貸款”類型的融資服務,這就要求資產必須具有一定規模,也要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

總之,投資銀行在市場經濟中逐漸呈現出不容忽視的作用。但在我國,投資銀行處于剛剛起步階段,理論與實踐還不成熟,對于我國投資銀行應該怎樣發展還沒有明確認識。隨著市場的規范化發展,我國投資銀行也應一步步改善和提升,去直面新經濟和全球化的挑戰。

參考文獻:

[1]黃凌.中國投資銀行業競爭戰略研究[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6.108-134.

[2]王玉霞.中國投資銀行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21-30.

第7篇

論文摘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一直是我國金融改革的重點本文通過對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特征董事會構成員工激勵機制監督約束機制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等五個方面的深入分析,對深化我國金融機構改革,特別是證券投資機構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特征

(一)美國投資銀行股權結構極為分散

一是在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中,雖然機構投資者股東占有多數,但股權卻被眾多的機構投資者所分散我們選取2000年9月12日總市值排名前5位的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添惠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來分析,可計算出這5家投資銀行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9.3%;它們由數百個甚至1000多個機構投資者擁有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4%,這部分股權分散在1822個機構投資者手中

二是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投資銀行股權占有重要地位美國十大投行的個人投資者平均持股比重為53.5%,遠遠高出S&P500公司的個人投資者平均持股比重42.8%,其中高盛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高到86%;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更是高達95%

三是投資銀行的股權集中度較低在美國前五大投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5%的只有一家,十大投行中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超過了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僅為1.72%;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只有1.52%前五大投行中只有美林證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重較高,為13.35%如以投行前五大股東持股比重作為股權集中度的衡量指標,則美國五大投行的平均股權集中度僅為15.6%;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股權集中度為3.34%,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股權集中度為4.56%

(二)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具有高度流動性

美國投資銀行絕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其發行的股票大多是可以在證券市場上公開交易的活性股(即扣除公司高管人員和員工的內部持股持股比例達5%以上的股東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后,其余交易比較活躍的股票)在美國前五大投資銀行中,活性股(加權)平均所占比重達到74.9%其中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活性股比重高達98.2%,美林證券的活性股比重為82%而美國十大投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所占比重為68.8%由于股權比較分散,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東直接參與公司治理的成本常常大于其可能獲得的收益,因此股東更傾向于通過在市場上“用腳投票”來間接參與公司治理

(三)美國投資銀行推行員工內部持股制度

為了有效地激勵員工的工作,美國投資銀行除采用高工資高獎金對員工進行短期激勵外,還普遍通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來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通過內部職工持股使公司的高成長性與員工的個人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從制度上保證了投資銀行長期穩定發展內部持股大多是發起人持有或實施長期激勵策略(如員工持股計劃)而產生的,這部分股權的流動大多受一定限制,反映了經理層和員工持股計劃等激勵約束機制在治理結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美國10大投資銀行的平均內部持股比重為11.9%,前五大投資銀行平均內部持股數為24.9%,其中高盛內部持股比重最高,達78%

綜上所述,由于歷史上的銀證分業管理法規上的限制以及機構投資者對組合投資策略的偏好,美國投行的股權極為分散在這種高度分散化的股權結構下,機構投資者股東由于本身的短視性信息和專業能力的局限性參與治理的成本約束及其公共產品特性,一般不太愿意積極主動的直接參與投行的公司治理,而采取買入和賣出股票的方式來表達他們對投行經營效益的評判,使投行的股權具有較高的流動性

二董事會結構

作為公司股東大會的常設機構,美國投資銀行的董事會和其他行業的公司董事會一樣,負責公司的日常決策同時,由于美國投資銀行內部不設監事會,因此其董事會還兼有審計監督的職能一般的,美國投資銀行董事會具有以下特征:

(一)美國投資銀行中獨立董事占有重要地位

美國投行不專設監事會,而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人數較多,獨立董事成為監督公司經營管理的主力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會中只有兩個內部董事,美林證券帝杰則只有3個內部董事對獨立董事的數量規定,如NACD(1996)要求董事會中獨立董事占“實質性多數”;美國加州公職人員退休基金(Calpers)的《美國公司治理原則》甚至采取了更為極端的準則,認為最“理想”的董事會構成中,CEO是唯一的內部董事,其余完全由外部董事構成同時,美國投資銀行董事會的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完全由獨立董事組成,這實際上表明了獨立董事可以履行批準管理者薪酬選擇決定公司審計師獨立與審計師商討有關會計和內部控制事宜挑選董事會候選人等職責

盡管美國投資銀行中的內部董事所占比重很小,但這些內部董事在公司內一般都占據了最重要的位置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兩個內部董事,一個是董事長兼CEO,另一個是首席營運總裁COO內部董事身居要職,一方面有利于董事會所進行的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活動;另一方面也說明了美國投資銀行董事會與公司經理層之間的界限趨于模糊這有利于減少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摩擦,但不利于董事會對經理層行使有效的監督和制衡

(二)美國投資銀行的董事長普遍兼任CEO

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的董事長和CEO都是由一人擔任,在美國十大投資銀行中,董事長兼任CEO的比重高達70%,同時,多數董事長在董事會中具有絕對的權威和核心作用,副董事長則輔助董事長工作

(三)董事會下設各委員會以協助經營決策并行使監督職能

美國投資銀行的董事會大多設有以下三種委員會,這些委員會的負責人主要是獨立董事①審計委員會:負責督察公司的內部審計程序財務控制及存在的問題,并和外部審計機構的監督審計相結合,保證公司的運作和財務報告等滿足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②薪酬委員會:制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分配方案;③提名委員會:對內部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系統的評價如美林證券董事會下設稽核與財務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管理發展及薪酬委員會等這些委員會一方面為董事會提供管理咨詢意見協助行使決策與監督,另一方面也對公司內部管理的改善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三激勵機制

西方國家投行一般都制定了明確的薪酬激勵政策激勵機制采用了流動性收益性風險性和期限互不相同的多元化金融工具,激勵機制公開透明,形式靈活,并通過這些不同金融工具的組合運用以達到最佳激勵效果美國投行的激勵機制具有以下特點:

(一)激勵機制對高級管理人員實行重點傾斜

美國投行對高級管理人員實行重點激勵,給予他們極為豐厚的待遇以董事長兼CEO的現金收入為例,1999年度,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長兼CEO(Purcell,PhilipJ)總收入達2109.7萬美元,其中工資收入為77.5萬美元,獎金1211.3萬美元,股票期權等其他收入為821萬美元五大投行的董事長兼CEO總收入平均為1752.4萬美元,其中工資收入66.5萬美元,獎金收入982.18萬美元,股票期權等其他收入703.76萬美元

概括起來,高管人員的收入結構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獎金數額遠遠超出工資總額,美國5大投資銀行1999年度董事長兼CEO的獎金平均為其工資的14.8倍;其中高盛董事長兼CEO(Paulson?熏Jr.,HenryM.)的獎金是其工資的53.5倍

二是股票期權等其它激勵性收入在現金總收入中占有很高比重,美國前5大投資銀行董事長兼CEO的股票期權等其它收入在其總收入中所占比重高達40.2%

三是對高管人員的股票期權激勵程度總體較高主要表現是高管人員手中持有的大量尚未實施的股票期權例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長兼CEO除已實施的股票期權外,手中還有到期尚未實施的股票期權316萬股,未到期不可實施的股票期權49萬股,加上已實施的股票期權44萬股,共獲股票期權409萬股,占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的0.36%;雷曼兄弟董事長兼CEO的這一比例更高達1.77%

(二)激勵形式多樣化

如美林證券根據員工在公司的不同職級不同服務年限不同工作特點,采取了多種不同的獎勵計劃,使員工從進入公司到離退從年輕新手到資深專家都能享受不同的階段性激勵

(三)激勵目標長期化

美國投資銀行普遍采用即期激勵和遠期激勵相結合注重引導高管人員行為長期化的激勵機制如美林證券在保證員工基本薪酬不低于本行業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利用不同期限的金融工具進行組合設計出以中長期為目標的激勵方案美國投資銀行采用的這種激勵機制,使公司的成長性和高管人員普通員工的個人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保證投資銀行長期持續穩定發展

四監督約束機制

美國投資銀行不設監事會,投資銀行對經理層的監督約束機制一般通過以下三個方面來實現一是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或其他類似的調查稽核委員會,部分地代行審計監督職能二是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國的證券立法對包括投資銀行在內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做了較詳細的規定,公司必須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公司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公司的發展戰略和計劃;公司股權結構及其變化;董事和主要執行官員的資歷信譽和報酬;與雇員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有關的重大事件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對經理層的一種制衡約束手段,也是對公司進行市場監督的基礎,它使經理層的管理策略經營行為及經營成果始終都受到市場的評判,是對內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場制約三是外部市場監督與制約投資銀行經理層的管理策略經營行為及最終的經營成果都要接受市場的評判投資者會根據自己的評判采用不同的投票方式公司業績和股價的不良表現可能會引發公司被收購兼并的危險,公司的經理層也有被取而代之的職業風險這是對經理層濫用權力實行內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場制約

第8篇

論文關鍵詞:投資銀行業,風險,風險防范

 

我國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的業務從起步到現在只有短短十幾年的時間,還存在著諸如規模過小、業務范圍狹窄、缺少高素質專業人才、過度競爭等許多問題。受證券市場發育不足、發行公司不規范運作和信息不對稱的影響,投行業務風險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在目前股市持續動蕩的情況下,投行業風險日益凸出,并已成為制約大多數證券公司發展的瓶頸之一。防范、化解投行業務中的風險,是當前上市證券公司亟待解決的問題。

對上市證券公司的投行業務中存在的風險進行研究,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風險研究可以為證券監管部門制定相關政策,特別是在完善股票發行、審核制度方面提供參考,可以為上市證券公司如何構建健全、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提供借鑒,也可以幫助廣大中小投資者了解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以及自己在新股投資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及時調整投資策略,保護自身利益。

1上市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業現狀

當前我國證券公司投行業務涉及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的承銷及保薦上市、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企業改制及輔導、企業購并及資產重組、政府財務顧問、項目融資、理財顧問等方面,并提供其他相關的綜合性投融資咨詢服務,但毫無疑問證券承銷才是投行業務最本源最本質的特征,后文中也主要圍繞證券承銷展開研究探討。

2009年,隨著新股發行的恢復和創業板的開閘,IPO、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等齊頭并進,各種融資方式的功能得以恢復風險防范,尤其是中國債券市場發展迅猛,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同比增長79.65%,創歷史新高,城投債成為企業債券市場主要品種,給公司投行業務發展帶來了機遇。上市證券公司根據國內外資本市場的變化形勢,及時調整了證券承銷業務結構和工作重心,重新構建業務管理組織體系,完善激勵機制,加強證券承銷團隊建設,業務拓展實行“條塊結合”,積極培育屬地市場,有效配置公司各類資源,不斷加大項目儲備數量,推進項目申報進程,以進一步提高證券承銷業務的盈利水平。2009年,13家上市證券公司歸屬母公司凈利潤同比增長近7成,“靠天吃飯”的承銷業務凈收入整體得到大幅度增長(如表1)。在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中,承銷業務的收入也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除海通證券和太平洋證券外,11家已年報的上市證券公司證券承銷業務凈收入達46.67億元,同比增長了近55%,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6.66%,與2008年相比略有上升。

11家上市證券公司中,中信證券證券承銷業務凈收入依然排在榜首,達到19億元,占其營業收入的8.63%;西南證券和招商證券分列二、三位,但與中信證券相比差距明顯。

從證券承銷業務凈收入在營業收入中的比重來看,所有證券公司的占比都在10%以下,東北證券承銷業務凈收入在營業收入中的比重最輕,只有0.65%,以不足130萬元的承銷凈收入位列榜尾。

在承銷金額和承銷次數方面,中信證券以3632.39億元承銷額和396次承銷遠遠領先于其他證券公司。此外長江證券、招商證券和宏源證券承銷金額也比較大,太平洋證券承銷金額最少。

表1 2009年我國上市證券公司證券承銷情況統計(單位:億元)

 

證券公司

營業收入 承銷金額 承銷次數 承銷收入 承銷收入占總收入比例(%)

宏源證券

東北證券

國元證券

長江證券

中信證券

國金證券

西南證券

海通證券

招商證券

太平洋證券

華泰證券

光大證券

29.20 308.93 114 1.71 5.86%

19.93 303.08 2 0.013 0.65%

21.85 105.48 12 1.18 5.40%

31.94 466.84 147 1.86 5.82%

220.07 3632.39 396 18.99 8.63%

14.15 82.40 33 1.22 8.62%

20.53 160.11 28 1.65 8.04%

99.40 296.76 96 3.69 3.71%

86.80 361.72 18 4.77 5.50%

8.35 16.40 31 0.057 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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