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2 17:36:4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治教育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固定法
傳統的體育教學,隊伍的調動和隊形的變換相對比較頻繁,花費的時間多不說,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課的密度。針對這一難題,在教學實踐中,我采用了場地、隊形、器材三固定的做法。
1.場地固定。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響學生的上課效果,而相對熟悉的場地環境,有幫助學生穩定情緒的作用。因此,在經過縝密的分析之后,我把場地的使用方法做了詳盡的規劃:短跑哪兒是終點、耐久跑在哪兒起跑,包括跳繩、拔河、投球的位置都有明確的確定。上課時只需告訴學生練習的內容,學生自然而然就知道練習的位置。這樣做,既減少了非鍛煉的時間,又增加了練習的時間。
2.隊形固定。教學隊形的變換和運用取決于教學任務的需求。開課之初,我便把各項運動練習時的隊形固定了下來。比如開課站4列橫隊,徒手操呈體操隊形,而教蹲踞式起跑和30米直道加速跑,則讓學生分布在跑道兩側,采用單或雙行站立隊形,這樣教師在中間講解示范,學生聽得到,看得見。通過一段時間的練習,現在,上課時我只告訴學生練習內容,一個口令,學生就會主動站好隊形,這樣,既節省了時間,又使練習的內容銜接緊湊,增強了學習效果。
3.器材安放固定。我們上體育課難免有數量多、體積大的器材,器材安放固定可以減少浪費時間,增加學生鍛煉的時間。如跳箱、墊子,實心球等擺放的位置不固定,今天上課一個位置,明天一個位置,學生不適應,教師上課時把時間都浪費在調動隊列隊形上,增加非鍛煉的時間。所以器材擺放是否固定,直接影響上課的質量。
二、課的組織新穎多變,保證上課的質量
課的組織新穎多變,將使學生注意力集中,練習欲望強,練習時間就多,保證了上課的質量。一般性的體育教學,一開始往往是隊列練習。這樣做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讓學生集中注意力,但結果卻事與愿違。這種單一的形式,很容易使學生產生厭倦的情緒。能不能把音樂、舞蹈、游戲放在課的開始呢?我大膽地做了一些嘗試。如我在四年級體育課時就把音樂、舞蹈(或健身操)安排在課的開始。由于音樂伴奏,學生比平時顯得很興奮,積極性很高,音樂伴奏做操使學生全身心放開了活動,而且學生注意力特別集中。通過實踐,我發現只要組織新穎,方法得當,一點點小的改變,就能消除學生課間所帶來的各種不良情緒,使注意力迅速集中起來?;蛉玳_始部分采用踩人影、撓腳尖等游戲學生分散練習,時間可長可短,也能吸引住學生。還有隊列配音樂練習等等。只要組織不拘一格,教法得當就能提高上課的質量。
三、運用“放”和“收”的練習,提高上課積極性,增加練習的時間
體育課不同于其他學科,其中有不少內容是分散、自由練習的,這就涉及“放”和“收”的問題。如何“放開”?根據教學內容、教學進程及動作技能掌握程度,場地、器材、環境等教學因素適合放開時應放開,以充分利用場地及器材的復合、輪流和循環運用,讓活動范圍放開,練習組合形式放開,個人的練習選擇與自由度、情感體驗、情緒宣泄放開,以滿足學生個性發展和個體興趣愛好,培養和發揮特長,充分體現教者與學生之問的互動,培養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真正確立學生在體育課堂教學中的主體地位。而所謂“收”,是針對學生學習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和疑難問題,教師進行必要的歸納和糾正,去粗取精,為偽存真,從而使學生學到的知識、技術技能準確、系統、完整。收的根據主要有兩個:一是體育大綱規定的教學內容和基本要素;二是教材中教學重點、難點,學生困惑難解指出。
四、一種器材多用,增加練習的密度
上體育課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學生身體的全面發展,因此教學內容不能單一。過去,一節體育課往往需要準備好幾種器材,光是收發這些器材就會占用學生不少時間。為了使課常氣氛活躍,減少非鍛煉時間,我一直在思索和探究有沒有“一種器材,多種用途”的鍛煉方法。通過實踐,我發現,實心球本是推拋等力量性器材,還可以用來做多種練習。比如,兩個學生間相互傳遞,可做準備活動。等距離排開,可練習腿部力量。此外,傳球接力或跨下傳球等也是不錯競賽性的游戲。
五、培養學生獨立鍛煉能力,減少非鍛煉時間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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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用控制論的原理指導語文教學,用黑箱和白箱方法來控制語文教學過程,既具有理論價值,又具有可行性。而了解語文教學系統的整體結構及其開放性與閉合性特點,是用控制論方法控制語文教學過程的前提。實行黑箱控制有兩種方式:一是在閉合的系統內實行投入與產出的教學控制,而不關心教學內容本身的內在涵義;二是在閉合的系統內實行投入與產出的教學控制,而在開放的系統中形成學習的心理活動過程。用白箱方法實施控制,語文教學系統自身必須具備下面三個條件:(1)屬于閉合系統;(2)具備同構關系;(3)具有反饋—矯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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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教學控制論流派的代表人物G·弗蘭克教授曾說:“一場新技術革命正在席卷全世界。無論你愿意不愿意,或者你把它稱作‘第三次浪潮’還是‘第四次工業革命’或者‘信息革命’——總而言之。人類面臨的是信息化的時代?!闭窃谶@一背景上,國外有一些教育家創立并深入進行了教育控制論的研究,豐富和發展了教育教學理論。近年來,我國學者也開始運用教育控制論分析研究一系列教育問題,但是這些研究大多還停留于一般控制原理的介紹或者推演,而如何抓往教育控制本身的特點,并著力于教育教學過程的控制研究,尚待進一步開拓。至于把控制論的基本原理和學科教學實踐結合起來進行深入的嘗試,更少有人問津。經過多年的教學實踐和科學實驗,我們認為用控制論的原理指導語文教學,用黑箱、白箱方法來控制語文教學過程,有其科學的理論價值和廣闊的應用前景。下面我們將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出發,從三個方面談談控制論和語文教學方法的問題。
一、語文教學的系統結構及其開放性與閉合性
語文教學系統的基本構成因素是什么?目前眾說紛紜,未成定論。如果從系統論的角度看,一個系統既是一個自己獨立的整體,同時又是高一層次的子系統;系統的整體性是等級秩序的一種具體表現,也是結構和層次的一種表現。從控制論的角度來看,整體系統和每個子系統是“同構”的。語文教學是一個系統,它的整體結構支配著各子系統的結構形式,也就是說,語文教學系統和語文教材系統、教學程序系統、教學方法系統、學生的語文智力系統等都是“同構”的。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看,語文教育的目的是“學習知識、培養能力和開發智力”,而智力的核心是思維力,所以說知識、能力、思維這三種基本因素構成了語文教學系統。如果借鑒霍爾的系統結構圖和吉爾福德的智力結構圖,可將語文教學系統圖示如下:
(附圖 {圖})
(語文教學系統三維結構圖)
這個結構圖清晰地展示了語文教學系統的基本構成因素及其整體系統和子系統之間的關系。其中能力因素由聽、讀、說、寫四個子項構成,這在語文界已形成共識;把聽、讀排在前面,把說、寫排在后面。是從信息論的角度來考慮的,聽、讀是信息的輸入過程,說、寫是信息的輸出過程。其中知識因素由六個子項構成,這是從現行語文教科書的單元知識中歸納出來的。其中思維因素由五個子項構成,認識、記憶是思維的基礎,屬于一般智力,發散、輻合與評價屬于創造思維,五個子項的有序排列,體現了不同的語文思維方式和不同階段的語文教學要求,這是從語文教育學和個性心理學相結合的角度來考慮的。所以,語文教學系統是一個由語文知識、語文能力、語文思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三維多層有序排列結構。
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系統內部諸因素之間的有機關聯性和系統的開放性一道,保證了系統的整體性。系統的有機關聯性,概括起來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系統內部諸因素的有機關聯,使系統內部的結構和分布情況隨著時間而發生變化;另一方面是系統同外部環境的有機關聯,產生物質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換,從而使系統具有開放的性質。從語文教學的角度來看,構成教學系統的知識、能力和思維三種因素是相互作用的,教材體系、教學方法、教學模式、教師水平和學生水平之間也是相互作用有機關聯的,是隨著教學進程和時間而變化的。另外,語文教學系統和外部環境之間也是有機關聯的,,如教學環境、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它們都會相應地促進或抑制教學系統的發展,使教學系統具有開放的性質。所以,語文教學系統的開放性,指的就是教學目的在系統外部環境的影響下,同學習結果之間的一種變換關系。
語文教學系統的閉合性,指的是教學目的和教學結果之間的一種負反饋變換關系。在控制系統中,如果系統的輸出值與目標值的差值越來越大,離目標越來越遠,就是正反饋;如果差值越來越小,和目標完全或基本上吻合,就是負反饋。例如在語文教學中,“兼語句”這一知識信息,在教師的作用下傳輸給學生,所發生的變化可以記為:
(教材中的)兼語句(學生理解的)兼語句這一變化叫做“轉移”,箭頭左邊的叫“原象”,右邊的叫“映象”。如果教材中的一批知識信息在教師的作用下傳輸給學生,就會引起下面一批轉移:
(教材中的)連動句(學生理解的)連動句
(教材中的)存現句(學生理解的)存現句
(教材中的)雙賓語句(學生理解的)雙賓語句對這樣的一批轉移,整個叫做“變換”。為了說明問題,我們用符號來表示一個變換:
公民教育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這一概念雖是從國外引進,但其萌芽卻始于清末民初時期嚴復與梁啟超諸公向西方學習,在民國初期與晏陽初先生的主張下得到快速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公民教育的理論研究日漸豐富,實踐活動也在不斷涌現,對于公民教育的認識卻有不同的觀點,公民的概念在法律中有明確規定,憲法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的義務。而公民教育的廣義含義一般理解為培養良好公民的教育,具體而言公民教育包括什么,各個國家各個時期都有不同的要求,這也是體現出不同時代社會發展對于公民素質要求的不同。有學者認為公民教育的內容包括公民意識﹑公民智慧﹑公民道德和公民法治等方面,也有學者認為公民教育的內容包括公民的道德教育﹑公民的政治與法律教育﹑公民的思想教育以及環境教育﹑性教育等。各家觀點眾多,篇幅有限,本文不再作展開。眾多的理論研究也表明當前公民教育的需求,隨著改革開放以來,民主法治意識的提高,需要公民能夠實現自我權利義務的行使以及具備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能力,所謂民主就是要公民能夠在社會管理中發揮主體性的作用,而這種能力的培養就有賴于教育的努力。法制教育作為公民教育中的一個環節,有著重要的作用,今日時代的政治文明往往都以法律為衡量標準,中國在依法治國的路上奮進也同樣證明良好的社會離不開法律的治理,因此公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顯然離不開法律,同時也正是法律保證了公民能夠參與社會管理的權利與義務。十八界四中全會提出,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這一意見即體現了我國公民在國家事務管理中職能的擴大與保障,同時也是對于公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民要參與管理就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法制教育無疑不僅對公民行使自己權利履行應盡義務起到重要作用,同時也是公民能夠參與社會管理的必備知識。對于公民教育來說,大體來有學校﹑家庭和社會三個可進行的教育途徑。家庭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起點,觀念意識的培養往往會受到家庭教育潛移默化的影響,尤其在德育方面,家長的以身作則總是比再多的苦口婆心都有意義,但家庭的教育顯然不是真空的,離不開社會這個大的環境,而且社會教育顯然通過公民實踐這一環節給予了公民更多自主選擇的可能。家庭和社會的公民教育有很多值得深入展開的空間,也有許多學者積極研究相關理論,但實踐方面相對而言難度較大開展較少。當前中國的公民教育更多體現在學校教育中,學校教育有其先天的優勢,一方面,學校職責本身就為教育,公民教育中有大量的知識性要求,學校依賴其良好的資源配置和全面的課程體系,足以提供公民教育所需,另一方面學校教育正處于學生求知與觀念意識形成階段,長期的學校教育有助于構建完整的思維體系,因此,學校教育在公民教育中占據重要地位。
二、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
高校中的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高校培養的是高素質人才,是未來社會建設的中堅力量,且目前伴隨高校擴招,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在社會中所占比重大為提高??梢赃@樣說,今日高校學生對法律的認識就決定了明日中國社會對法律的態度,因此,有必要在這一環節更多思考如何做的更好。今日高校之法律教育無疑是有很多的成效,從1986年法律教育從無到有已經快三十個年頭了,這些年法制教育的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學生的法律意識有明顯的提高,對于依法治國理念有較高的認同感,同時,學生自身的法律素質的提升也促進大學生知法守法,有助于法治社會的建設。高校的法制教育也有一些值得深思的地方。從教育層次上來說,高校的法制教育一直是從屬于德育內容的,因此與思想道德修養內容合并成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一門課程,但德育與法制教育是有區別的,道德的提升更多是通過內心精神境界的提高,存在大量的感性認知,法律意識培養更多是依靠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對公民社會的認知,更多存在的是理想思考,這就決定兩部分內容在講授方式上是有區別的,這種從屬地位也使得一些學生甚至老師把法制教育當作思想教育。從教育內容上看,合并之前的法律基礎課注重大而全,更像是一本重要法律匯編,容量很大,但學生學習比較吃力,也難以做到較好的理解并運用,合并后的法律內容避免了匯編的情況,但內容相較德育較少,且更多是對于社會主義法律理念的學習,對于具體法律的介紹就更少了,難以應對所需。從教育方法上看,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教學手段的單一,仍然以理論灌輸為主,直接帶來的效果就是對生活實踐重要的法律學習演變為了單純的記憶,且考完試就拋之腦后,對未來生活影響甚微。
三、對高校法制教育改進的建議
1.可以在學校開設法律知識的公選課。
由于課時有限,法律知識又極為龐雜,想要在基礎課內完成更多的法制教育顯然難以實現,因此學校應當集中教師資源,開設一些部門法的公選課,尤其是刑法和民法等重要部門法,以及勞動法等與學生密切相關的法律。很多大學生對于法律有很高的求知欲,公選課的開設可以使有興趣有需求的學生學習更多,也避免給其他學生造成學習負擔。
2.應開設與專業相關的法律。
時至今日,中國的立法已實現大面積覆蓋,相關的專業學都有與之相對應的法律,既有保險財經類法律,也有一些相關的專業技術類法規,這些都是學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用到的,實用性較強。
3.集中學校的各項資源進行法制觀念的宣傳。
法律電影的賞析是了解當代法律觀念的重要手段,如著名的《十二努漢》《殺死一只知更鳥》等影片,都是很好的反映法制意識的逐步發展,學生在觀看影片的過程中帶動內心深處的對正義等法律理念的思考。還可以運用學校的多媒體資源播放法制節目,提高學生自我保護的意識。
4.最關鍵的還是要突破單純的理論灌輸教學。
在大學生的宗教觀教育中法制教育的內容少,教育方式單一,存在法制教育與宗教觀相脫離的現象。同志在《論宗教問題》中指出,“宗教問題從來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總是同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等方面歷史和現實的矛盾相交錯”①因此宗教問題關系到社會發展,是社會總問題的一部分,解決不好就會影響全局。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依法處理好宗教問題是依法治國的組成部分,而加強宗教法制建設、宗教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基礎。作為培養人才的高校應該做好這方面的工作,但現實中各大高校的法制教育方式單一,多以理論授課為主實踐性課程少,內容多以法律制度為主如法理、憲法、訴訟法等。由于無法增加課外知識如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知識;另外由于教師水平有限等原因一些教師不愿意或無過多的精力去從事宗教方面法律知識的研究和講解,從而產生大學生對宗教法律法規了解甚少,在涉及宗教問題時總會出錯或者做出違法的行為。另外各高校在進行法制教育時往往只注重“任務”忽略“素質”,例如對于一些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除開設《法律基礎課程》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外,再無培養大學生對法律的敬畏的有效措施。
2、法制教育對大學生樹立正確認識宗教觀的重要作用
宗教問題涉及范圍廣、復雜必須在法治化管理下才能有效地解決,才能使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而在法制化管理下必須要有一支積極地隊伍,一支能補充力量的貯備軍,大學生就是最為合適的人選。因此,必須對他們加強法制教育,這對他們認識、解決宗教問題有重要作用。
2.1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宗教觀教育。
大學生宗教觀教育應該是廣義的宗教觀,泛指在不斷發展的歷史進程中產生的歷史唯物主義宗教觀包括有俄國特色的列寧宗教觀,我黨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中提出的中國特色宗教觀;其中相關的法制內容應是重中之重。在大學生宗教觀教育中加強有關法律的教育是必要的,有益于大學生更全面地認識宗教及宗教問題、有益于宗教事務管理法制化建設;有益于學生正確理解“公民自由政策”,“政教分離政策”等,是加強科學無神論教育、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關鍵;尤其是在新疆。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大學生才能充分了解我國宗教法律法規,在遇到一些宗教問題時才不會表現出茫然、不知所措、或者是想當然地忽略法律、政策的要求盲目信教或受等極端思想的左右,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和權利等從而造成嚴重后果。
2.2有利于抵制新形勢下組織的滲透。
1.建立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教育督導機構
衡量一個機構設置是否合理的標準之一,就是考察該機構的層級關系是否清楚,是否符合統一領導與統一指揮的原則,避免多頭領導與多頭指揮。我國的教育督導機構雖然在形式上是由人民政府設立的,實際上卻是由教育行政部門代管,其初衷是在“督政”時由人民政府指揮,在“督學”時服從教育行政部門指揮,兼顧“督政”與“督學”兩方面工作。但在實踐中這種情況常使教育督導機構處于十分尷尬的地位,教育督導機構與教育行政部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關系很難處理,導致教育督導機構難以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鑒于此,應改變教育督導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代管的體制,推行教育督導委派制,教育督導部門應直接對同級政府負責,同時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并在政府主管教育的行政首長領導下,與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同工作、互通情報。這樣,在行政隸屬關系上,教育督導機構作為人民政府的一級機構,直接受人民政府管轄;在教育督導業務上,教育督導機構受上級教育督導部門的指導,與教育行政部門并列,教育行政部門以實施和執行為主,而教育督導部門以評價和監督為主。
2.合理劃分教育督導機構與教育行政管理機構的職責
教育督導機構專門負責監控任務,行使國家督導教育的權力,對下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對上進行反饋、參謀,其工作內容是廣泛和綜合的,但不參與日常行政工作的推動和執行。教育行政機構則專門負責決策和執行任務,行使國家管理教育的權力。由于教育督導機構和同級教育行政機構的性質、任務、職責范圍各不相同,工作的角度、內容和方式也不盡相同,因此可以通過劃分彼此職責,做到明確分工,各負其責。教育督導機構在督導檢查前應與教育行政機構溝通信息,交流工作計劃和安排,努力做到在工作內容和時間上不重疊。教育督導機構應主動邀請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職能處(科)室負責同志參加教育督導檢查工作。包括對于口頭的或書面的回復意見、督導報告、督導通知書等督導檢查的結果,教育督導機構要主動聽取同級教育行政機構主管領導及有關職能處(科)室負責人的意見,力求取得認識上的一致,以形成正確的督導意見。教育督導機構和同級教育行政機構對各自了解和掌握的基層工作信息和動態,對一些重大的或帶有傾向性的問題的評估與分析意見及準備采取的對策,要定期互通情況,交換意見。
二、確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導主客體地位
1.更新思想,確立教育督導新觀念
長期以來,我國的教育督導表現為一種居高臨下的行政視察,目的在于檢查和考核學校和教師工作的優劣,造成教育督導人員與學校、教師的矛盾與沖突。借鑒國外教育督導的有益經驗,我們應更新教育督導觀念,確立督導主體與督導對象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導觀。為此,必須改革憑借等級的職位和權力進行督導的舊觀念,以合作意識和集體參與代替強制和命令,以權力平衡代替消極的服從;必須改革單純以檢查監督或獎懲為手段的舊觀念,用熱情的關懷和激勵、內行的指導或輔導,真心實意地與被督導者共同研究探索并鼓勵其自我改進、自我成長的創新精神。
2.重視教育督導過程中教育督導主客體之間的協調與合作
教育督導的過程同時也應該是協調與合作的過程。督導主體只有發動督導對象積極參與,鼓勵他們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才能保證教育督導工作的客觀性和結論的科學性、全面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主觀隨意性。現代教育督導不應把督導對象置于被指責、控制的地位,不應用文件、指示、指標等對他們的工作進行簡單的干預和限制,不應把督導對象作為檢查、評價、調節、糾偏的主體,而應以合作意識、內行的指導或輔導對他們進行幫助和導向。這樣,“督”與“被督”之間才會目標一致、情感相通,“督”的導向作用和“被督”的主體作用才能達到最優結合。在教育督導的過程中,督導人員要廣泛聽取督導對象的意見,與他們坦率真誠地交換意見,允許不同觀點的爭鳴,允許不同意見的爭論。只有這樣,才能增強“認同”感,激發自覺“參與”的積極性,使整個督導過程成為共同探討教育思想、教育方針、培養目標、教學方法的過程,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建設內行專業的教育督導隊伍
1.建立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確定教育督導職務系列
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的建立是教育督導隊伍專業化的必備條件。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在我國幾乎還是空白,因此,必須盡快建立我國教育督導資格證書制度,對教育督導人員的任職條件、獲得資格的程序、在何種情況下取消其資格以及資格獲得者的權利與義務等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在此基礎上,確定教育督導人員的職務系列。教育督導專業職務系列的設立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應該在充分征求勞動、人事、編制等部門意見的前提下,在不違背政策與職業分工原則的基礎上設立。在設立教育督導專業職務系列時,應充分考慮教育督導人員兼具行政與專業的性質,適當兼顧兩者的特點,先行試點,待取得經驗后再行推廣。
2.強化教育督導人員的專業意識,加強教育督導人員的隊伍建設
教育督導專業化是教育督導人員個體專業社會化的連續過程,教育督導人員的信念、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是其專業化的內在動因。教育督導人員應對自身從事的督導工作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培養專業意識和敬業精神,以主人翁的態度提高自身專業素質,進而促進教育督導隊伍的整體建設。為此,要適當加強對教育督導專業精神的宣傳教育,營造教育督導人員專業發展的氛圍,為教育督導人員的專業發展創設必要的條件。
3.建立有效的培訓機制,重視教育督導人員的培訓工作
在培訓方式方面,應以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教育督導人員的專業發展為著眼點,既可以與高等學校合作搞培訓,也可以安排教育督導人員在專業的培訓機構接受培訓,還可以實行“當地為主”的培訓方式;在培訓內容方面,應區分不同從業人員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教育基本理論、教育督導理論、教育管理理論、教育政策與法規、教育督導技術與方法等方面的幫助;在培訓時間的安排方面,應結合工作實踐舉辦形式多樣的短期培訓和研修班,并為教育督導人員提供適宜的學習條件,創設學習氛圍,鼓勵教育督導人員養成邊工作邊學習、積極自學的習慣,使“工作——學習——研修”一體化,形成良好的學習機制。
四、實施科學合理的教育督導方式
1.形成性督導與終結性督導相結合
形成性督導即對中小學校教育過程的督導,其主要特點是注重過程的每一環節、每一崗位、每一階段,而對活動的結果則較少注意。其主要目的是,在中小學校實施教育的過程中,邊施教邊督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工作和調整教育目標;終結性督導即對中小學校教育結果的督導,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中小學校教育目標和管理目標實現的程度,為教育行政部門實施獎懲提供依據。這種督導不能改進本期工作,只能提供本期工作結果的反饋信息,但它對下一期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具有借鑒和指導意義。
鑒于形成性督導與終結性督導各有優缺點,在對中小學校的教育督導中,要把兩種形式結合起來。如果只從結果督導的角度衡量一所學校為社會提供人才的質量,就難以很好的指導學校的發展。因為結果是既成事實,不能改變。因此,教育督導除了考察學校教育活動的結果,還要考察其活動的過程,了解其原有的基礎,從而準確地判定督導評估對象的進展狀況,對活動結果做出更為客觀的判斷。
2.靜態督導與動態督導相結合
靜態督導就是對學校的已有條件和已經達到的實際水平的督導,如,對學校的校舍、設備、經費、現有領導結構、教師的素質、學生的質量等的評估;動態督導就是對學校正在發展的運動狀態的督導,如,學校的發展規劃、學?,F有條件的運用和管理、各項工作的籌劃和安排、學校教育教學的改革、師生積極性的調動等。
靜態督導是對學?,F有辦學條件的督導,評價學校的已有成績;而動態督導則是評估學校在已有條件下是如何運動發展、如何運用已有條件創造最大價值的。靜態督導和動態督導在現實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應該結合起來進行。如果不進行靜態督導,就難以看出學校的教育活動的實施背景及其客觀價值的大小,就會影響督導的客觀性和準確性;如果不進行動態督導,就難以看出學校的發展和被督導對象的人為努力程度以及積極性的大小。因此,必須將兩者結合起來,以獲得對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全面認識。
3.定性督導與定量督導相結合
定性督導是對事物的質的確定,即根據督導者的認識和經驗對被督導者的狀況從性質上進行分析和評價,它能夠有效地處理教育過程中那些難以用客觀方法定量描述的因素,突出事物的特點,使人們認識事物的性質和特點;定量督導是對事物量的描述,即對教育過程及其結果從數量分析的角度進行督導,其特點是資料翔實可靠,分析客觀精確,因而具有較高的客觀性和可靠性,也具有較強的說服力。
學校教育活動是一種培養人的社會活動,其效用既有許多可測性,又有大量的不確定性。因此,在教育督導中,對于能量化的內容可以做量化處理,而對于一時難以量化的要素,則不必勉強量化,可以只做出定性分析。如果一味追求量化,勢必使督導有失科學,并可能挫傷學校領導和教師的積極性。
4.定期督導與經常督導相結合
定期督導是以中小學的教育周期為時限進行的督導,如,學期督導、學年督導等,其特點是系統全面,結果可靠;經常督導則是在學校工作進行中,隨時組織專項的督導,如,課堂教學督導、體育衛生督導等,其特點是簡單明了,易于推行。為使學校教育督導工作正常、持久地開展,并取得相應的成效,在教育督導的過程中,應將兩者有機結合。平時可不定期地進行一些經常性的、小型的單項督導,在此基礎上,定期進行全面綜合督導。定期督導工作結束后,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督導結果,幫助學??偨Y經驗,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措施。
[論文關鍵詞]教育督導教育督導制度教育督導機構教育督導隊伍教育督導方式
[論文摘要]我國教育督導制度的恢復重建,有效地推進了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但總體而言,我國的教育督導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顯的弊端。只有組建權威高效的教育督導機構,確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導主客體地位,建設內行專業的教育督導隊伍,實施科學合理的教育督導方式,才能有效地發揮教育督導的積極作用,貫徹教育方針、政策與法規,推動我國基礎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教育督導是在長期的教育管理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對教育、教學和管理活動進行檢查、監督、評價和指導的一種基本制度,是現代教育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我國教育督導制度的恢復重建,教育督導工作不斷得到加強和改善,有效地推進了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但總體而言,我國的教育督導工作依然存在一些明顯的弊端———教育督導機構設置不合理、教育督導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教育督導主客體地位不平等、教育督導方式不科學等,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教育督導功能的充分發揮。為加強和改進教育督導工作,有效貫徹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推動我國基礎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加強我國教育督導制度建設,使其與我國的教育決策、執行相協調,以適應教育督導實踐的需要。
[參考文獻]
[1]黃崴.現代教育督導引論[M].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教師及學生對德育課的重視程度不夠不少教師認為,德育課就是給學生講講做人的道理,對學生實際的動手能力和專業水平的提高并沒有什么大的幫助。而實際上德育教育是影響學生一輩子的大事,在學生今后的工作中,責任感、專業素質以及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這些基本的精神素養是支撐學生為事業奮斗的強大動力。正是由于在教學中沒有真正掌握德育課教育的目標與內涵,教師沒有將德育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導致德育成為空談,沒有取得好的教學效果。
二、實現中職德育課有效教學的途徑
1.增加教學中的雙向交流,提高學生的主動性
教育的主體是學生,在信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天,更是要充分發揮教學中學生的主體作用,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在教學中,教師必須認識到學生的主體地位,同時也要充分發揮教師的引導作用。在教學中可以通過轉變傳統的教學方式,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使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主動去尋找問題,主動探究是非對錯,進而加強對自身道德建設的主動參與性。加強師生間的互動并不是增加提問或者多布置一些任務,而是要加強教師與學生在思想上的交流,教師要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態與學習進度,并要讓學生知道老師要講的核心內容,讓學生跟上老師的節奏。在教學中,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及加強師生間的交流,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2.開展情景教學,增加學生的興趣
德育教育與傳統教育有一個明顯的不同點,即德育教育必須重視學生的參與,因為德育課的目的在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增強學生敢于承擔責任的能力。在德育教育中,寓教于樂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教學方法,應針對當代青年的思想特征和年齡特征開展情景教學,使學生在設置的情景、人物、實踐中領會課程的內涵,激發學生對課程的興趣。一旦學生對課程及所開展的活動感興趣了,就會積極去參與課程,主動去接受理論知識教育。因此,創設豐富的教學情境,促進每個學生的主動參與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德育教育途徑。
3.加強實踐教學,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
德育教育不是單純地給學生講道理及理論知識,而是與實踐密切相關的。在教學工作的實踐環節,教師必須緊密結合道德教育,讓學生在實踐中加強自身素質的提升和理論知識的掌握,這對學生未來的發展有重要影響。學生的道德教育工作不僅僅是在課堂上進行,而是應滲透在日常生活的細節中。正所謂“言傳身教”,就是要求老師以身作則,做到課堂的授課與課下的實踐、交流相結合,在日常積累中逐步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德育教育的目的還在于提升學生的思想認識,培養他們科學的思維方式,使其具有宏觀感及全局意識,真正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另外,德育實踐會激發學生的探索、創新精神,為理論知識的學習拓寬思路,進而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
三、小結
【論文摘要】在高等學校中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勢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大學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觀念的重要途徑。目前在校大學生中不懂法甚至違法的現象,暴露出了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問題。
大學生肩負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重任,他們在學習科學知識的同時,其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如何,將直接關系和影響著我國社會的法制建設。特別是在當前青少年違法犯罪率不斷上升的情況下,切實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就顯得尤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對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實搞好大學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與法制教育的關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關系
任何一個社會的正常運行都需要社會調節機制來維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會的兩大調節機制,兩者共同擔負著調節社會關系和穩定社會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務是把某種價值體系、價值觀念、行為和觀念的準則灌輸到人的意識中,使其形成相應的信息、品質和習慣,達到自我調節控制和自我監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階級的意志,是推行國家、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強制手段。人們行使權力、履行義務,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的規定,還要遵守社會公認的道德觀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兩種社會規范:
首先,道德與法律聯系密切,在調整規范人們的行為方面具有互補性。
其次,在調整、規范人們的行為方面,法律并不是萬能的,除了受到以社會為基礎,法律不可能超出社會發展需要“創造”社會以及法律自身條件的約束外,還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會規范的制約。
最后,法律以道德為價值取向,并以道德為社會支持?!胺墒亲畹拖薅鹊牡赖隆币殉蔀槿藗兊墓沧R,如果法律背離了人類基本的道德精神,將失去約束人們行為的道德基礎。
(二)高校德育教育與法制教育的關系
1.高校德育教育與法制教育關系的現狀。在我國現行的高校教學大綱和教學實踐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從屬于德育教育,并沒有自身的獨立地位。在當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對大學生的德育教育占據了相當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個補充。
筆者認為,在我國當前市場經濟體系已經逐步成熟,法制體系建設已經取得長足發展的情況下,雖然德育教育與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聯系,但將法制教育從屬于德育教育的認識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這種思想政治教育比例關系的失衡,導致了在現實生活中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甚至發生違法問題。綜觀在校大學生發生的不同方面的違法問題,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質低下導致的;另一方面則是法律意識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與法制教育應當并重?;谏鲜鰧Φ赖潞头申P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發揮作用的。對大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識的培養僅靠德育教育還不能解決全部問題。我們說提升人的品質,應當從思想和行為兩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結合的形式。
加強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把法律意識融入到大學生的道德觀念中,將道德內化為大學生自身的觀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識升華為大學生更深層次的道德義務要求。法制教育的價值在于倡導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質的公民,來滿足法制社會的需要。
二、在校大學生法制教育的緊迫性
(一)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是減少大學生違法行為,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的需要
(二)加強法制教育是大學生綜合素質提升和發展的內在要求
在前幾年,犯罪大學生多出自民辦大專院校,而現在來自重點大專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學生較往年明顯增多。據上海一項關于“校園犯罪”的調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學生中有16人來自重點院校,占了總數的31%.在大學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碩士生。這些重點院校的大學生頻頻犯法說明我們不能只重視大學生的學習成績,大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已經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產生的結果對大學生的價值觀、道德素質、思維方式、精神狀態等各方面都有著積極而重要的影響,其有利于大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
(三)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任務
大學生畢業后是要踏上社會,為社會做貢獻的。法制意識強的畢業生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投身于社會主義建設,為國家的進步做出自己的貢獻,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而法制意識差的畢業生可能有意或無意的違法違紀,甚至走上違法的道路,造成終身的遺憾。
三、目前在校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法制教育重視程度不夠
雖然目前高校已經把法律基礎課列入教學計劃,但是對該門課程的投入卻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礎課的課時有限,在很短的時間內要讓學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識幾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還不夠重視,只是將其作為一門普通的課程來對待,而沒有將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綜合素質與修養的重要舉措。
(二)法制教育師資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課師資是由社科部、學工處、德育處、團委或宣傳部的工作人員擔任。他們的專業理論基礎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影響了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效果。在這種情況下,大學生對法律課程不重視就不難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單一
法制教育是一項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綜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論知識的傳授,而忽視了實踐教學環節,未能給學生提供參加有關社會實踐的機會。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礎課作為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礎知識的內容僅限于幾部法律,缺少有針對性的以案說法的內容。
(四)法制教學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評價法制教育效果好壞的惟一辦法是閱卷考試,考核的內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識,惟一的標準是考試成績,學生追求的僅僅是該課程的分數,考完后就將法律知識放在一邊了,并未真正的培養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四、加強在校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強實踐性教學環節
法律基礎課有其自身的科學理論體系和教學規律,必須根據其自身的特點進行教學。法律基礎課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必須強化該課程的實踐性教學環節,我們要重視案例教學法。在選擇法律教學案例時,應選擇那些既有利于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義的案例。
(二)開展靈活多樣的法制教育活動
運用現代的多媒體手段進行直觀、形象、生動的教學形式。如組織學生觀看、收聽法律專題的電視片或錄像帶等,讓大學生在輕松愉快的氣氛中學習;舉辦法律知識競賽、辯論賽、“模擬法庭”,開設法制宣傳園地,開展法律知識咨詢活動;利用假期開展社會調查和社會實踐活動,讓大學生列席旁聽審判過程,增加其對法律學習的感性認識;請法律專家、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來高校開設大學生法制講座等活動,營造出濃厚的校園法律文化氛圍。實踐證明,多種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單純的法律課程教學效果更好。
(三)加強法律課教師的培養
提高教師隊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關鍵。高校的法律教師不僅要深諳學校教育規律和青年學生的成長規律,而且要具備比較系統的法律學科知識和較高的法律素養。不同的學校要根據自身的條件,通過專、兼、聘等多種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當水準的精干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四)開展心理咨詢和輔導,鞏固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現在,我國社會處于轉型期,人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念和思想倫理觀念急劇變化。大學生進入大學后,學習環境、學習方式、人際交往、自我評價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為此,高校要開展心理咨詢和輔導,幫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狀況,最大程度上預防和避免因心理問題引發的違法行為,從而鞏固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結語
高校在校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課程設計、教學安排、教師選拔、教學方式、考試考核等多個方面。是一個艱巨復雜的系統教育工程,特別是德育教育與法律教育的有機融合問題,還有待于進一步深入探討。只有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才能使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學生對法律有科學的認識、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們不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強自身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參考文獻】
[1]崔長珍.關于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業大學學報,2006,(3).
1.教育秩序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教育合作與教育競爭教育的發展主要依靠教育合作與教育競爭,在教育合作方面來看,無論是人類教育事業還是社會個體的發展都需要依靠于人類之間的合作,只有在相互合作的基礎上,才能夠實現資源信息的交流與共享,才能夠最大化的推動教育的發展。但是如果社會環境中的教育秩序處于失序狀態,則會產生教育活動開展混亂的情況,在這種混亂的教育中,教育活動的實施者在合作方面不能得到良好的引導,無論是教育的價值還是社會個體所具有的抱負都將難以得到實現,因此,教育合作的實施需要建立在良好的教育秩序之上;從教育競爭方面來看,合理的競爭可以成為教育發展過程以及學生學習過程的動力,但是如果沒有對這種競爭做出良好的制約,那么教育活動中的參與主體容易將理性的競爭發展為非理性的競爭,從而導致教育本身以及教育活動的參與者難以得到有效的發展,如在高職院校中,分數是對學生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學生開展競爭的重要形式,但是如果欠缺教育秩序的制約,那么就會產生個別學生為了獲取較高成績而進行舞弊的行為,這種行為完全不能夠推動學生的發展以及教育的發展,并且會對教育活動的開展產生消極的影響。因此,教育競爭合理性的實現同樣需要建立于良好的教育秩序基礎之上。綜上所述,高職教育中需要與時俱進的教育秩序,只有重視這一工作的開展,才能夠對教育活動中的行為做出引導與制約,從而使教育活動參與者的表現達到預期。
2.教育秩序能夠保障教育活動的有序開展教育目標的實現需要教育活動本身所具有的職能得到發揮,教育職能的發揮則需要教育活動中的各個要素能夠得到協調,而教育秩序則能夠在教育活動的開展過程中發揮這種作用。在高職教育工作開展過程中,教育秩序能夠通過教育規章制度的形式來對教育活動參與者所具有的權利以及所承擔的義務作出規定,并在此基礎上對教育活動參與者的行為做出規范和聯系,因此,教育秩序是否得到良好的構建,不僅直接影響著高職教育活動中的教育成效和教育效率,而且直接決定著教育活動中學生能否得到全面的發展。另外,教育秩序在確保教育活動得以有序開展的同時,能夠滿足高職教師以及高職學習參與學習活動的需求。從教育需求和教育秩序的關系來看,由于教育秩序經常被當做對教育需求的制約,所以教育需求和教育秩序也經常被對立起來,但是事實上,這種理解存在著很大的偏差,事實上,教育秩序不僅不會制約人們本身所具有的教育需求,同時能夠確保人們所具有的教育需求得到更好的滿足。教育實踐表明,在高職教育中只有具備良好的教育秩序,才能夠構建科學的規章制度、和諧的人際關系,從而推動高職教育質量的提升以及師生教育需求的滿足。因此,在社會發展轉型時期,高職院校應當將教育秩序的重建放在重要的地位并給予高度的重視,并通過校際合作、經驗借鑒、教師交流與研討來探索高職教育秩序的重建路徑。
二、社會發展轉型時期高職教育秩序的重建
1.構建具有穩定性與預見性的高職教育秩序在社會發展轉型時期,教育秩序的穩定性決定著教育活動和教育內容的穩定性。在高職教育的發展過程中,教育成效的凸顯需要經歷一個過程,因此,重建之后的教育秩序需要具備穩定性的特點,只有如此,才能夠確保高職教育的順利實施。另外,教育秩序只有具有穩定性,才能夠讓高職教育的參與主體對教育制度等內容做出深入的了解。因此,高職院校在社會發展轉型背景下對教育秩序所做出的重建工作,需要以社會發展特點以及高職教育發展需求為依據,從而確保教育秩序對高職教育的適應性。同時教育秩序需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這種前瞻性是相對于可以預見的高職教育發展趨勢而言的,這種前瞻性能夠避免教育秩序在短時間內出現較大變化。
2.構建具有調控性的高職教育秩序在社會發展轉型時期,高職教育秩序在高職教育發展過程中發揮著調控作用,這種秩序的存在是為了推動高職教育以及受教育者的發展,而這一目標的實現要求高職教育秩序在重建過程中確保教育秩序能夠對高職教育中各類因素做出有效的協調。事實上,高職教育領域涉及到許多教育部門和教育團體,這些教育部門與教育團體在工作任務與工作職責方面存在著明顯差異,這種差異使不同的教育部門和教育團體在教育制度和教育規則的制定中體現出了不同,因此,不同教育部門和教育團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需要面臨著制度差異所產生的制約作用。為了實現各個教育單位之間的協作,教育秩序的重建需要對各個部門的教育資源做出調整與整合。通過這種協調作用的發揮,教育秩序可以對高職教育各個主體以及各類要素之間的關系做出調整,從而形成具有權威性的高職教育體系,并為高職教育以及高職學生的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3.構建具有開放性的高職教育秩序在高職教育活動開展過程中,教育工作者需要承認學生知識水平和技能的發展是一個動態且開放的過程,通過這一過程,學生所具有的不完善性能夠得到有效的彌補,從而實現學生的發展。同時高職教育的主要教育目標為培養優秀的技能型、應用型人才,而這些人才自身專業素質的提升需要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從社會發展轉型時期社會企業對人才的需求來看,高職院校所培養的人才不僅需要具備優秀的專業素養,同時要具備一定的創新能力,因此,高職教育秩序的重建有必要體現出開放性的特點,即推動封閉式教育向開放式教育的轉變,在此方面,高職院校需要對學生的學習環境做出優化,從而為學生實踐能力與創新能力的發展創造更好的便利條件。與開放性的教育秩序相對應的是,高職院校還需要從教育制度方面體現出開放性的特點,即利用制度規章來推動教學方式的多樣化,同時要重視社會企業在高職教育工作中的參與,從而使高職教育工作能夠更好地符合社會發展轉型背景下社會企業對高職人才培養所提出的需求。
4.構建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職教育秩序在社會發展轉型時期,高職教育秩序重建過程中教育秩序的可操作性關系著教育秩序價值能否得到實現。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職教育秩序首先應當與社會發展轉型時期的發展現狀相適應,并且不能僅僅將高職教育秩序的重建僅僅停留于理論階段。具體而言,教育秩序的重建不能對社會發展現狀進行超越,因為這種超越同樣會產生不適應性問題,從而導致難以在教育秩序引導下獲得良好的高職教育成效。同時教育秩序的重建更不能止步不前。教育秩序在具備穩定性特點的同時,也要以創新和發展的眼光對細節內容做出不斷的改善與優化;其次,教育秩序可以對高職教育行為進行規范,這種規范作用的發揮需要建立在高職教育參與主體了解相關規范的基礎之上,其中教育規章制度作為教育秩序中重要的外在表現形式之一,必須克服變更頻繁以及含糊用詞的問題,同時要做到嚴謹簡明、易懂明確,從而使高職教育參與者對教育規章制度做出認知,并明確自身的權利、義務和違規后果。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