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1 17:08:4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信用管理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首先是劃分客戶類別,各主銷單位根據上年度客戶業務發生額大小,把客戶劃分為重點客戶和一般客戶,以便有針對性地對其信用信息進行收集。客戶信用信息主要由基礎資料和延展資料兩部分組成。客戶基礎資料包括:客戶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業務負責人、聯系電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戶銀行及賬號、經營狀況、經營成果等,通過讓客戶填寫經銷商調查問卷、提供財務三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讓銷售人員填寫銷售人員調查問卷等途徑獲得。客戶基礎信用信息的收集、更新以六個月為一個周期。客戶延展資料(突發事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變更、領導班子調整、主要業務負責人的調整、客戶變賣資產、轉移合同項下財產、重大投資、公司改制、訴訟、意外事故、對外擔保等。客戶的延展資料要求銷售人員及時反饋給主銷單位和營銷管理部,以便為本單位和營銷管理部調整客戶信用額度和決定是否授信提供依據。收集客戶信用信息的渠道:通過內部資源收集信息,即通過公司銷售人員調查、了解客戶最新動態,以及客戶的許多內部資料。與同行業進行信息交流與溝通,從對方掌握的客戶信息中獲得自己需要的信息。查詢公共信息,從各類公開的信息資源(各類報紙、資料、文獻等)收集客戶信息;也可以向政府有關機構(工商、稅務、房產、車輛管理等)查詢相關信息。
二、客戶信用初審
主銷單位接受客戶提出的信用銷售申請,并做出初步分析判斷,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和初審結果決定通過“綠色通道”(指適用于突發性的集團采購、項目銷售、政府采購等,為不影響緊急信用銷售的正常開展,可予以先發貨,以體現市場快速靈活反應機制)或先進行評估,對不具備信用銷售資格的申請及時反饋客戶。
三、信用評估
集團營銷管理部依據客戶信用資料,運用信用評估專業技術對客戶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同時建立客戶信用評估信息數據庫。一個適合自己企業的評估模型對于相對準確地評估客戶的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考慮到當前我國會計報表的質量和信用評估的各種方法的優劣點,在具體實踐中,時風集團采用的是財務評估法和信用評級法相結合的模式。具體作法為:
1.根據客戶財務報表進行財務評估
由于時風集團產品種類眾多,各種產品授信期限長短不同,對于短期授信集團偏重于對受信者短期支付能力的流動性分析,長期授信則偏重于對受信者的長期償債能力的安全性分析和收益性分析。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是分析短期授信的主要指標,采用的是標準比率分析法。資產負債率、存貨周轉率、銷售利潤率、毛利率、成本利潤率等相關指標用于對客戶的安生性和收益性進行評估。
2.特征分析模型
采用特征分析技術對客戶所有財務和非財務因素進行歸納分析。將客戶信用信息分為客戶自身特征、優先性特征和財務信用特征三大類,18個項目,每個項目又包含4個方面的內容,共計72項信息。具體為:客戶自身特征包括表面印象、組織管理、產品與行業、市場競爭性、經營狀況、發展前景;優先性特征包括交易盈利率、交易條件、市場競爭力影響、市場吸引力影響、付款擔保、可替代性;財務信用特征包括付款記錄、銀行信用、償債能力、獲利能力、資產負債表評估、資本總額。72項信息根據好壞情況賦予不同的分值,根據最后的匯總得分得出相應的特征信用等級,共分6級,表明風險程度的大小和是否給予信用銷售。
3.營運資產分析模型
通過對客戶營運資產和資產負債比率的計算,綜合考慮客戶資產流動性和負債水平這兩個最能反映公司償債能力的因素,得出評估值。評估值越大,表示公司的財務狀況越好,風險越小。最后,對營運資產評估結果和特征分析結果進行一系列的綜合計算,得出可以給客戶授予的信用額度和信用等級。信用額度在30萬元以下的用1A表示,30-60萬元用2A表示,60-100萬元用3A表示,100-150萬元用4A表示,150萬元以上用5A表示。最終的信用等級以XAY表示,例如3A2,“3A”為信用額度分級,對照的為60-100萬元“,2”為特征信用等級,為CA2級。對進行評估所依據的信用資料和技術方法以及最終結果加以整理,出具客戶資信調查報告,由營銷管理部主管部長加以審核,作為審批信用額度的一個重要參考依據。在實施授信的同時,還積極采用各種信用保障手段和服務——包括抵押、質押等防范信用銷售帶來的風險,保障債權的安全性。
四、簽訂信用協議,組織發貨
主銷單位根據營銷管理部評估和審批的反饋結果,通知銷售業務代表與客戶簽訂信用銷售協議,明確額度、期限,按時組織貨源供貨。將每次的信用銷售協議復印件及時反饋營銷管理部備案并專戶管理,同時應收賬款進入RPM管理系統(應收賬款跟蹤管理系統)。
五、應收賬款跟蹤管理系統監控
貨發一周內,電話/傳真通知客戶已按合同約定發貨,征詢貨物滿意性,請客戶予以確認。至賬款到期期間,不定期了解客戶的銷售情況。賬款臨期一周,函電征詢客戶銷售及貨款回籠情況,提示客戶預付或按期付款的信用獎勵政策,溝通回款時間。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則提前寫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期。如時風集團給予海南現代綠野農業機械有限公司信用期限為一個月,該公司在實際操作中提出,海南地理位置偏遠,經常有臺風及暴雨襲擊,給運輸、銷售帶來不便,故申請適當延長信用期限。賬款過期一周,了解逾期原因,函電通知貨款已逾期,提出信用警告,并記錄不良信用信息。賬款過期二周,加大催款力度,函件通知客戶償付貨款,了解逾期拖欠貨款的原因,分析原因歸屬,并視事態性質停止發貨。如屬非信用原因,則積極進行協調。賬款過期一個月,實地調查研究,提出對策,整理相關憑證,進行專案處理,向各主銷單位通報該客戶為不良客戶并列入黑名單。通過RPM跟蹤管理服務,可以給具有拖欠習慣的客戶施加壓力,會使客戶感到時風集團是管理嚴格的企業,能夠及時發現信譽不良和惡意拖欠的客戶,大大降低賒銷風險。
六、逾期應收賬款處理
關鍵詞: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策略
中國的外貿企業很長時間內以出口量、創匯額為追求目標,忽略用應收賬款周轉率等財務指標考核企業效益,增加了信用風險。據統計,我國外貿企業的壞賬比例為5%,而美國企業的壞賬比例僅為0.25%~0.5%.如2004年,內地上市的著名電器商長虹,虧損接近37億元,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海外壞賬高達4億多美元。2006年9月1日,中國三大門戶網站之一的搜狐網博客頻道開通中美追債博客,借助網絡及結合美國追債律師團豐富的專業資源,使中國外貿企業債權人多途徑、全方位了解中美追債業務。可見中國的外貿企業信用管理的意識淡薄,在交易全過程缺少科學、規范、有效的信用管理意識及管理政策,使得外貿企業的風險增大。因此,需要建立一個科學的信用管理體系來控制風險,對于中小外貿企業來說,采用出口信用保險是目前比較有效的快速控制外貿風險的方法,它既能對外貿企業交易全過程進行控制,又能促使企業開始建立科學信用管理體系。
一、出口信用保險的控制風險作用
購買了出口信用保險,中國信保公司會對企業進行全過程的風險控制,主要分為:
1.交易前的風險控制。在出易前,往往會不了解買家的信息,對買家信譽比較擔心,又缺乏調查買家資信的手段。通過中國信保,可以利用其全球信息網絡,幫助做客戶資信調查,從資金實力、信用程度、道德風險等多方面對買家做全面的評估,幫助企業防患于未然。外貿企業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之后,提交信用限額(即外貿企業可以向買家出口貨物的最大金額)申請,其實也是對國外買家信用的一次再評估。中國信保通過自身的網絡和渠道,對國外買家進行綜合評估后的信用限額批復情況,是決定外貿企業與國外買家保持業務往來的依據。如果該信用限額不予批復,一般是由于國外買家信用記錄不佳,上了“黑名單”,財務狀況不佳,或者與國內其它外貿企業的業務已經有了拖欠。外貿企業可以通過出口信用保險,得到更多的買家信息,獲得買方資信調查和信用限額等其他相關服務,為外貿企業與買家談判提供依據,同時避免和防范損失發生。
2.交易過程中的風險控制。貨物出口后,風險仍然可能會發生。例如2004年9月,大連地區某出口企業A公司向G國買方B公司出口7票貨物,合同金額32萬美元,結算方式為OA60天。A公司于貨物出口前在中國信保遼寧分公司(下稱“遼寧信保”)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并獲得保險人批復的買方信用限額35萬美元。不料,貨物剛剛抵達目的港,A公司就收到了B公司托管人的破產保護通知,企業面臨巨額經濟損失的危險。類似的風險外貿企業會經常遇到。因此,企業投保出口信用險就非常重要,投保出口信用險后,中國信保會即時跟蹤國外買方的動態變化,適時評估買方的信用風險,并提示外貿企業可能發生的風險,為外貿企業提供不良買家名單,及時調整信用限額,提供風險預警。而且,中國信保即時跟蹤收匯情況,協助外貿企業監管應收賬款,反饋的國外買家的負面信息可以幫助外貿企業加大催收力度,甚至終止與該買家的現有業務,避免更大的損失。
3.交易后的風險控制。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之后,將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一旦發生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最大限度地減輕公司的損失。出口信用保險在外貿企業出口貿易損失發生時給予經濟補償,維護外貿企業和銀行權益,避免呆壞賬發生,保證外貿企業和銀行業務穩健運行。例如沈陽某家皮鞋廠是具有自營進出口權的民營小企業,產品出口占銷售收入的90%以上,主要的海外客戶只有中國臺灣和美國兩家。2006年2月至5月,鞋廠先后向臺灣買家出運了11筆貨物,貨值40多萬美元。但到了付款日期,臺灣買家卻拖欠貨款、遲遲不付,鞋廠因為這筆收不回的賬款瀕臨倒閉。不過作為出口信保的被保險人,鞋廠馬上想到中國信保,立即報案。中國信保在海外調查中發現,該臺灣買家已停業,負責人下落不明,用“蒸發”二字形容毫不為過;而且,因存款不足,往來銀行已宣布該買家公司及其負責人為“拒絕往來客戶”。為使被保險人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中國信保立即決定:按照規定,向被保險人先行賠付。2006年9月27日,中國信保將40多萬美元的支票交到皮鞋廠總經理的手上,總經理感慨萬千:“中國信保把我這個民營小企業從破產的邊緣拉了回來,我萬分感謝!”。
二、外貿企業采用信用保險應采取的策略
1.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外貿企業必須建立獨立的信用管理體系。西方企業幾十年的經驗說明,外貿企業必須建立獨立的信用管理體系,全面管理外貿企業出口信用的各環節。很多外貿企業經理認為,信用管理就是追收賬款,這是認識上的誤區。實際上,追賬只在信用管理中占很小一部分。當貨物出口時,應對出口的貨物和國外買家時時監控,保證貨物的安全和國外買家得到滿意的服務,爭取早日收回貨款。信用管理部門還應將有關信息反饋給市場銷售部門,了解國外買家的資信優劣,為做好以后的出口提供決策依據,從業務流程上控制風險的發生。結合采用出口信用保險來逐步建立外貿企業信用管理體系,達到控制外貿風險的目的。
2.熟悉出口信用保險條款,積極配合保險公司。采用出口信用保險,必須熟悉出口信用保險條款,不能認為購買出口信用保險就萬事大吉,外貿企業就沒有了欠債風險,這是一個認識的誤區,有的外貿企業有深刻的教訓。如某外貿企業與信保公司簽訂綜合保險保單,國外買家提貨后即申請破產保護。該外貿企業于獲悉國外買家申請破產保護后第3日向信保公司報損,同時提出索賠。但是在審理貿易合同時發現:該外貿企業與國外買家簽訂貿易合同中承諾于1月后支付某外貿企業20%的預付款。但是,截至破產之日,國外買家也沒有將預付款支付給該外貿企業。明知國外買家此次交易中未支付預付款,也未在申請限額時說明,存在故意隱瞞不良交易記錄和知險后出運的情況,嚴重影響了信保公司對其未來收匯風險的評估和判斷,極大地損害了信保公司的權益。信保公司以該外貿企業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存在重大瑕疵為由,最終決定對A公司的出運損失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并不退還保費。由此可見,購買出口信用保險,不等于就沒有風險。因此,了解出口信用保險條款,積極配合保險公司,才能最有效控制風險。
3.積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充分發揮其作用。中小企業在從事外貿業務時,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缺乏資金,二是在目前匯率波動較大,人民幣存在一定升值空間的情況下需規避匯率風險。目前,出口信用保險項下支持外貿企業融資和規避匯率風險的方式主要有兩種:賠款權益轉讓方式和出口票據保險方式,外貿企業應積極利用。
賠款權益轉讓方式是應用比較廣泛的支持融資的方式。在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基礎上,通過外貿企業、中國信保與銀行三方簽署“賠款權益轉讓”協議,將保單項下外貿企業從中國信保獲得賠款的權益轉讓給銀行的方式實現的。舉個例子來說,一個外貿企業在中國信保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同時希望得到銀行的融資,但由于該外貿企業在銀行的授信額度已經用完。這樣中國信保可以在外貿企業投保的基礎上,與外貿企業、銀行三方簽定一個“賠款權益轉讓”協議,銀行則在此轉讓協議的基礎上,結合外貿企業自身情況,在中國信保批復的信用限額以內,考慮在具體的每一筆業務出運后給予出口押匯、出口貼現或者其他貿易融資支持,部分自身信用比較好的外貿企業,甚至可以在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下獲得出運前的融資,或者銀行放棄追索權的票據買斷業務。如果到期國外買家未支付貨款或者發生保單規定的其他收匯風險,中國信保將在外貿企業提出索賠后,根據保單規定將原賠付給外貿企業的賠款支付給銀行,外貿企業實現了規避匯率風險和融資的目的。
出口票據保險方式是以銀行為投保人,重點解決出口企業獲得出口票據項下資金支持的保險業務。由銀行將其為外貿企業提供的出口票據融資業務,包括以LC、DP、DA方式交易的跟單匯票融資業務的收匯風險直接向中國信保投保出口票據保險。中國信保將在對銀行票據融資項下的國外買家進行調查給予授信的基礎上,承擔因國外買家商業風險和國外買家所在國政治風險而導致的銀行票據融資業務項下的收匯損失,從而實現出口信用保險對融資和規避匯率風險的作用。例如,江蘇舜天國際集團機械進出口有限公司出口荷蘭的2000萬美元駁船獲得了中國信保的承保支持,并成功在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辦理了出口信用險下押匯業務,融資金額達到了1280余萬美元。
總之,外貿企業應該增強風險意識,建立科學的信用管理體系,大力采用出口信用保險等風險規避工具,促使外貿企業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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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風險管理
全球金融危機對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理念的最大影響之一就是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重視。金融機構評估對手方信用風險的方法、模型合理與否,關系到評估結果的優劣。本文概要闡述了銀行信用風險計量方面的相關理論依據和基本做法。并對銀行間市場完善授信管理提出了具體建議。
一、信用風險評估理論
銀行等金融機構信用風險評估方法大致有統計模型、CAMEL模型和專家判斷模型等三種理論依據:
(一)統計模型
利用統計模型進行信用評估的前提條件是有足夠的數據積累,一般至少需要連續3年的相關數據。
1.違約概率(ProbabilityofDefauh,PD)理論
違約概率是預計債務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違約)的可能性。評估結果與違約率的對應關系是國際公認的事后檢驗評級機構評估質量標準的一項最重要的標尺。在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中,違約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不能按合同要求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可能性。如何準確、有效地計算違約概率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十分重要。不同評級機構所設定的違約定義可能不同,所反映同一等級的質量也因此而不同。只有違約定義相同的評級機構,其評級結果才可以進行比較。有了對應違約率的資信等級才能真正成為決策的依據。商業銀行違約概率常用的測度方法主要有兩種:基于內部信用評級歷史資料的測度方法;基于期權定價理論的測度方法。
2.違約損失率(LossGivenDefault,LGD)理論
違約損失率是指債務人一旦違約將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數額占風險暴露(債權)的百分比,即損失的嚴重程度。在競爭日益激烈、風險日益加大和創新日新月異的市場環境中,銀行對資產風險的量化和管理顯得越來越重要。傳統的信用風險評估方法因過于簡單、缺乏現代金融理論基礎等原因已經不能適應金融市場和銀行監管的需要。以獨立身份服務于全社會公眾投資者、以公開上市債券為主的外部信用評級對銀行內部以信貸資產為主、與銀行自身有著特定聯系的資產組合的適用性也越來越小。因此,銀行開始開發類似外部信用評級但又反映內部管理需要的內部信用評級系統,以適應上述市場和內部管理發展的需要。隨著銀行內部評級體系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銀行認識到LGD在全面衡量信用風險方面的重要作用,評級體系的結構開始由只注重評估違約率的單維評級體系向既重違約率又重違約損失率的多維評級體系發展。歷史數據平均值法是目前銀行業應用最廣泛最傳統的方法,新巴塞爾資本協定的許多規定也采用這種方法,這種方法以其簡單易操作而獲得歡迎。
(二)CAMEL模型
CAMEL評級體系是目前美國金融管理當局對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信用狀況等進行的一整套規范化、制度化和指標化的綜合等級評定制度。其有五項考核指標,即資本充足性(CapitalAde.quacy)、資產質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水平(Earnings)和流動性(Liquidity)。當前國際上對商業銀行評級考察的主要內容基本上未跳出美國“駱駝”評級的框架。“駱駝”評級體系的特點是單項評分與整體評分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以評級風險管理能力為導向.充分考慮到銀行的規模、復雜程度和風險層次,是分析銀行運作是否健康的最有效的基礎分析模型。在具體CAMEL模型的指標及其權重選取及校驗過程中,大多采用了回歸分析、主成分分析等統計方法。
(三)專家判斷模型
銀行信用評估的起點是對其財務實力的綜合判斷。應從定量定性兩個角度綜合評估。經營戰略、管理能力、經營范圍、公司治理、監管情況、經營環境、行業前景等要素,無法通過確切數量加以計算,而專家打分卡是一種更加偏向于定性的模型。在缺乏外在基準值,如信用等級、違約和損失數據等的情況下,開發專家判斷模型是一種較好的選擇。專家判斷模型的特點是:符合Basel要求.具有透明度和一致性:專家打分卡建模時間短,所需數據不需要特別的多:專家打分卡可充分利用評估人員的經驗。
二、信用風險評估的通常做法
(一)信用風險評估的基本思路
評估方法應充分考慮風險元素的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引入大量的精確分析法,并盡可能地運用統計技術。另一方面,不浪費定性參數的判別能力,并用以優化計量模型的預測效能。除CAMEL要素外,還需考慮更多更深入的風險因素。評估要素主要包括品牌價值、風險定位、監管環境、營運環境、財務基本面。
(二)信用風險評估模型的構造
數據準備是模型開發和驗證的基礎,建模數據應正確反映交易對手的風險特征以及評級框架。定義數據采集模板。收集、清洗和分析模型開發和驗證所需要的樣本數據集。影響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要素主要有非系統性因素和系統性因素。非系統性因素是指與單個交易對手相關的特定風險因素,包括財務風險、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管理能力、基本信息等。系統性因素是指與所有交易對手相關的共同風險因素.如宏觀經濟政策、貨幣政策、商業周期等。既要考慮交易對手目前的風險特征,又要考慮經濟衰退、行業發生不利變化對交易對手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的影響.并通過壓力測試反映交易對手的風險敏感性
(三)變量選擇方法
1.層次分析法
層次分析法(Theanlaytichierarchyprocess)簡稱AHP:它是一種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系統化、層次化的分析方法。層次分析法不僅適用于存在不確定性和主觀信息的情況,還允許以合乎邏輯的方式運用經驗、洞察力和直覺。層次分析法的內容包括:指標體系構建及層次劃分;構造成對比較矩陣;相對優勢排序;比較矩陣一致性檢驗。
2.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法也稱主分量分析,旨在利用降維的思想,通過原始變量的線性組合把多指標轉化為少數幾個綜合指標。在保留原始變量主要信息的前提下起到降維與簡化問題的作用,使得在研究復雜問題時更容易抓住主要矛盾。通過主成分分析可以從多個原始指標的復雜關系中找出一些主要成分,揭示原始變量的內在聯系,得出關鍵指標(即主成分)。
3.專家判斷
關鍵指標權重和取值標準設定是通過專家在定量分析的基礎上共同討論確定,取值標準是建立指標業績表現同分數之間的映射關系。取值標準的設定應能夠正確區分風險,取值標準應根據宏觀經濟周期、行業特點和周期定期調整,從而反映風險的變化。
(四)模型校驗修改
模型構造完成后.需要相應財務數據的不斷校驗修改。財務數據可直接向對應機構索取,也可通過第三方數據提供商獲得。直接獲取數據的方式準確性較高,但需對應機構積極配合.且需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數據錄入、核對和計算。通過第三方數據提供商獲取數據效率高,但需支付一定費用,且面臨數據不全、數據轉換計算等問題。在違約概率模型的開發過程中,通常遇到模型賴以建造的數據樣本中的違約率不能完全反映出總的違約經歷,需進行模型的壓力測試,確保模型在各種情況下都能獲得合理的結果.并對模型進行動態調整。
(五)引進或自主開發授信評估系統
根據完善授信評估模型,撰寫授信評估系統業務需求書.引進或自主開發授信評估系統,提高授信評估效率。授信評估系統還應與會員歷史數據庫、限額管理系統、會員歷史違約或逾期等信息庫無縫連接,避免各個環節的操作風險。
三、對銀行間市場完善授信評估的啟示
(一)完善授信評估可積極推動銀行間市場業務發展
銀行間市場會員信用評估水平的提高。可有效防范銀行間市場系統性風險。為防范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市場成員需及時、合理、有效地對相應會員銀行或做市商進行信用評估,并根據會員或做市商資信狀況的變化進行動態調整,為其設置信用限額。
(二)引進成熟的授信評估方法、模型和流程
根據巴塞爾協議的有關監管要求,國內大中型銀行都已經或正在國際先進授信評估機構的幫助下,開發PD或LGD評估模型。銀行間市場參與者應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的授信評估方法和模型。在消化吸收先進經驗的基礎上,選擇國際先進咨詢機構作為顧問,構建授信評估方法和模型。
(三)引進或自主開發授信評估系統
為防止操作風險,提高授信評估工作效率,實現授信評估與機構內部相關系統的連接,銀行間市場參與者需根據授信評估方法、模型、授信資料清單、分析報告模板、建議授信計算公式等內容。撰寫系統開發業務需求書,或引進先進的授信評估系統并進行客戶化改造.或選擇系統開發商進行自主開發授信管理系統。
關鍵詞:信用卡;信用卡風險;風險管理;作用;經濟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
自從1985年6月中國銀行珠江分行在國內發行第一張信用卡(中銀卡)以來,我國的銀行卡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發卡銀行、發卡數量、交易金額都有了較大的增長;信用卡的用卡環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就拿上海市來說,到2002年底,全市銀行卡發卡總量達到3565萬張,比上年增長27.5%。銀行卡交易筆數10750萬筆,交易總金額1065億元,布放ATM3282臺,POS16938臺。2002年全年銀行卡聯網商戶數量從年初的2184家增加到5780家,入網POS16234臺,全年ATM和POS跨行總交易清算為5185.72筆。(((據保守估計,到2007年,上海市銀行卡產業園建設總投資將超過100億人民幣,年總產值將達200億元人民幣以上,從業人員也將高達3萬左右。(((
信用卡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最為盈利的部門之一。在西方發達國家,信用卡業務是許多國際大銀行的主要業務和主要利潤的來源。如花旗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收益就占其利潤總額的三分之一,美國運通公司的運通卡業務利潤業務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潤的7成。
但是,隨著信用卡業務的進一步發展,信用卡風險發生也越來越頻繁。在信用卡的發行、使用、結算的諸多環節都可能存在風險。而且隨著發卡行、特約商戶和持卡人的增多,信用卡風險體現出涉及面廣、風險種類多樣、危害性大的特點。發卡行的利潤逐漸減少,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損失都是用銀行的利潤去彌補的,因此,對信用卡風險進行管理就顯得尤為必要。
目前發卡行進行風險管理的手段很多,但是在哪種情形下用哪種管理手段才能有效地降低銀行運營成本,增加銀行收益呢?筆者想從經濟學的角度對信用卡風險管理手段進行成本、收益分析,從而為銀行風險管理者提供一個決策的參考。
二、信用卡風險管理的必要性和作用
由于信用卡業務風險的發生具有涉及面廣、種類多樣、危害性大等特點,使得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對發卡行具有重要作用。不論是在信用卡風險發生前還是在風險發生后,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都很有必要。(((筆者認為,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對社會、對信用卡當事人特別是對發卡行具有重要意義。
1.我們知道,信用卡風險發生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發卡行自身所造成的。發卡行自身操作上的漏洞為信用卡違法人員提供了許多機會,從而導致風險的發生。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能有效地促進發卡行業務人員依法經營,防止違法違規現象的出現;提高發卡行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維護發卡行權利的能力;能促使銀行建立規范有效的信用卡風險防范機制,使整個發卡行的信用卡風險防范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2.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是維護銀行自身經濟利益的需要。風險的發生大大增加銀行經營的成本,從而影響銀行利潤的增加。如果能對信用卡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銀行就能在科學分析風險管理的成本上找到最經濟可行的管理方法避免或減少風險,從而將風險損失降到最低,以至實現發卡機構收益的穩定增長。
3.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能維護銀行自身形象,進而創造一個良好的用卡環境,達到最佳社會效益。風險發生率低的銀行自然能在公眾中留下好的印象,銀行在擴大業務量的同時也為廣大民眾著實提供了不少方便。發卡行按章辦事、特約商戶不違規操作且數量不斷增加以及現代科學技術的采用等等都能增強持卡人用卡的數量和安全感,整個社會的用卡環境也就會明顯改善。
4.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也是維護特約商戶及持卡人利益的需要。信用卡風險發生的另一大原因是由于特約商戶的違章操作、疏忽大意以及持卡人沒有按規定使用信用卡等所造成的。發卡機構在加強風險管理過程中重視對特約商戶的培訓工作,向廣大民眾宣傳用卡常識,這對減少風險的發生以及維護特約商戶和持卡人利益是有很大作用的。
三、信用卡風險管理的經濟分析
(一)信用卡風險管理的成本、收益分析
信用卡風險管理是指發卡機構在信用卡業務運作過程中,對信用卡風險進行識別、分析的基礎上有效地控制與處理其風險,用最低成本,即用最經濟合理的方法來實現最大安全保障的行為。“風險管理者用最經濟節約方法為可能發生的風險做好準備,適用最合適、最佳技術手段來降低管理成本。……通過盡可能低的管理成本達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取得控制風險的最佳效果。總之,只有注重各種效益與費用支出的分析,嚴格核算成本和費用支出,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信用卡風險管理的目的在于避免可能發生的損失,達到利潤最大化。但是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發卡行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一代價就是金融風險管理的成本。信用卡風險管理的成本主要體現在其執行成本、機會成本、聲譽成本及風險成本等方面。
1.執行成本。執行成本是指發卡機構管理信用卡風險所必然要花費的不可避免的成本。如果沒有進行必要的投入,就很難防范信用卡風險的發生。如銀行為轉移風險向保險機構投保需要交納保險費以及采用先進設備所需要的付出。又如銀行為確定信用卡申領人的資信狀況進行的大量的調查工作所必須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
2.機會成本。機會成本是發卡機構所應考慮的成本,是指發卡機構投入到信用卡風險防范上的,從而喪失了將這筆資金投入用到其他業務上所產生的效益。實踐中一些銀行不愿或無力將大筆資金投入到改善軟件、硬件設施上就是出于這個原因考慮的。
3.聲譽成本。銀行形象是現代商業銀行競爭的重要內容,努力塑造良好的銀行形象,既是為了在競爭中求生存、發展,也是避免聲譽風險的有效舉措之一。社會對銀行的總體評價高,對銀行的信心就高,有利于銀行業務的開展。如果發卡機構的信用卡風險頻頻發生,自然會影響信用卡業務的成本與利潤、銀行的整體形象以及其他業務的開展。
4.風險成本。在信用卡風險管理中,發卡行有可能通過其他衍生性金融工具來管理他們面臨的金融風險,然而這種金融工具本身又可能引發新的信用風險。
此外,銀行在信用卡風險管理中有時也得考慮短期成本、長期社會成本問題。
我們應該看到的是不同的策略有著不同的成本,如果將那些放棄意外收益的情況存而不論,則在采用某些金融風險管理策略時,人們也許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如風險回避就是這樣的一種策略。當然,現實生活中,并非每一種金融風險都可預防的;相反,大多數金融風險正在于無法預防才發生。對于這樣的防范策略有不同,而且又有不同的成本,那么,選擇適當的策略人們就可用較低的成本達到一定的管理風險的目的。因此,在選擇管理手段時,人們首先必須考慮的一個因素就是要在保證金融風險管理效率的條件下,盡可能將金融風險管理的成本降到最低的水平。
另一方面,我們要考慮的是風險管理的效率、效益。所謂效率是指采用一定風險管理手段能使自己所面臨的金融風險減少或消除的程度。有時我們往往只追求效率,但效率與成本往往從正比,因此,就要正確估計其成本與收益,以求各種備選策略的凈成本或凈收益。效益就是采用一定的風險管理手段所能帶來的收益或者可能避免的損失。在一般情況下,人們應盡量選擇那些既能避免可能的損失,又能保護可能帶來意外收益的策略。
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種可能的投入與產出,而且隨著各種因素的變化及估測結果的準確與否,都對成本與效益有較大影響。下面就對一些常用的風險管理手段進行具體的經濟分析。
(二)信用卡風險管理手段的具體分析
1.風險回避
風險回避是發卡機構因發現從事某種經營活動可能帶來風險損失,有意識地采取回避措施,放棄或拒絕某項業務。也就是說,發卡機構在對從事該項業務可能因風險而引起的損失及冒這種風險可獲得的利益進行分析的基礎之上,認為利益小于損失,則設法避免。可以說這是最簡單的風險處理方法。如在信用卡申領過程中,由于發卡機構難以對申請人的資信狀況作全面的調查或不能確信申請人所提供的情況的真實性,為避免以后風險的發生而主動拒絕授予該申請人信用卡的行為就屬于風險回避。
風險回避的措施干凈利落,發卡行對該項業務根本不需擔心以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也就是成本非常小甚至是零成本。但是我們應該看到,伴隨零成本的就是零收益。因為放棄或拒絕某筆業務也就放棄了從事該筆業務可能帶來的收益。商業銀行是企業法人,要以“三性”為經營方針,(((尤其是盈利性,沒有盈利,銀行就沒有生命力。而且,目前信用卡業務的盈利率比較高,國內各大銀行都在競相開展信用卡業務,如果經常采用回避風險的做法,這將對他的業務開展有很大的影響,這就很難與其他的銀行競爭。所以回避風險盡管極為有效,但卻是很不經濟的,在將風險擋之門外的同時,也將收益拒之門外。因此,回避帶有消極御防的性質,是一種權宜之計。銀行不能因噎廢食,不論風險大小一律采用回避的方法。
2.風險預防
預防策略是指信用卡風險尚未發生時,發卡機構事先采取的一定的防備性措施以減少或降低信用卡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預防策略與回避策略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一種主動、積極的策略,由銀行主動通過采取措施減少風險發生的次數和損失規模。當前風險防范的手段大體有對持卡人風險防范、特約商戶風險防范、發卡機構內部風險防范以及對利用信用卡詐騙的風險防范等。(((
與信用卡風險的其他策略手段相比,預防具有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社會效果良好等優點。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它能有效地防患于未然,真正實現“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目的。預防措施做得好,信用卡違法行為發生的機會就大大減少,就能從源頭上消除風險的發生,減少風險發生的概率。當然,我們也應注意如何正確面對風險。因為風險并不等于損失,有些風險未必會真正會發生。(((我們要權衡風險與可能帶來的收益比例,如果確定收益會大于風險造成的損失就應該大膽去做。
在實踐中,銀行可采取的預防措施很多,如加強對特約商戶的培訓工作、對持卡人用卡知識的指導、加強對透支和掛失止付工作的管理等等。這里僅對透支和掛失止付管理進行具體分析。
(1)透支風險管理。“信用卡透支實質上是發卡行發放的一種貸款,但是與其他貸款不同,它一般是在支付結算與授權過程中形成和發現的。”(((信用卡透支可分為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善意透支是正常透支,一般不會有太大的風險。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并經發卡行催收無效的透支行為。惡意透支造成的損失直接構成信用卡業務成本。特別是我國電子化手段發展滯后,止付名單傳遞速度慢,自動授權設備不完善,加上業務管理部門管理的漏洞、特約商戶審單不嚴等原因,惡意透支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但是能不能因為惡意透支會造成大的損失就對透支業務產生害怕心理呢?我們來分析一下。《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貸記卡透支按月記收復利,準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單利,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此項利率調整而調整。可見信用卡透支利息率非常高。信用卡業務收益來源中主要有持卡人年費、信息交換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手續費和所得等,其中占最大比例的就是利息收入(國外很多銀行的透支利息收入占到了全部信用卡業務收入的80%)。
通過比較,很容易發現透支業務的開展是有利于發卡行的,縱然透支風險確實存在。所以我們不能輕易取消客戶信用卡的透支功能,關鍵是要正確區分合理透支與惡意透支。要盡量增加合理透支的筆數,壓縮甚至杜絕惡意透支的筆數。實踐中我們要樹立正確的風險觀念(從某種意義上說風險大收益也大),將風險管理作為利潤最大化的途徑,加強對信用卡透支的管理,按照央行關于信用卡業務的有關規定,不搞協議透支,盡量減少信用卡交易資金結算環節,提高結算速度,從而及時核算信用卡透支,保障銀行的正常收益。(((
(2)掛失止付的風險管理。信用卡止付是在信用卡業務中因持卡人信用卡遺失、被盜、惡意透支以及違反信用卡章程等,由發卡行實施的,為保護持卡人及發卡行自身利益的行為。止付可以提高發卡行和持卡人的資金安全,有效降低信用卡風險。實踐中容易出現糾紛的是掛失時間的確定以及掛失止付后的風險責任承擔問題。
掛失止付時間的確定對風險責任的承擔具有重要意義。《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銀行卡掛失服務,應當設立24小時掛失服務電話,提供電話和書面兩種掛失方式,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關協議中明確發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掛失責任。由于沒有統一的規定,各發卡機構都有自己的掛失止付時間及責任承擔規定。對于掛失止付前的損失,各發卡行章程都規定損失由持卡人承擔。但對于掛失后的風險,規定不一。根據國內銀行頒布的信用卡章程(參見王正中主編《信用卡業務經營管理通論》,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主要有以掛失當時、掛失后24小時、掛失的次日24小時、掛失后36小時等為時間點確定風險責任的承擔。((((那么,銀行規定掛失后一段時間內風險責任由持卡人承擔是否就一定有利于銀行呢?誠然,發卡行這樣規定能減少由此帶來的風險損失,降低運營成本。但是,從經濟學角度來說,這是不符合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的。根據法律的實證性經濟分析,“是要把損失分配給能以最低成本承擔這種損失風險的一方。”((((也即先要判斷雙方各自預測和防范這一風險的成本的高低,然后決定由花費較少的一方承擔這一風險及責任。從持卡人與發卡行兩者來看,無疑發卡行最容易預測和防范這種風險。發卡行在開辦此項業務時就應該預見到信用卡容易丟失以及容易被冒用的風險,而且也只有發卡行才能有效地預防信用卡被冒用。再者,即使損失真的發生了,發卡行也可通過向保險公司投保等措施來轉移風險,從而有效地避免由此帶來的損失,而這持卡人是很難做到的。可見,發卡行在預防掛失后的風險成本明顯要低。
而且,實踐中當發生爭議訴諸于法院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還有疑問,況且國內信用卡業務正蓬勃發展,如果發卡行果斷地承擔掛失后造成的損失風險,能有效地吸引客戶和發展特約商戶,這對樹立良好的銀行形象有重要意義。深圳發展銀行的做法無疑是具有前瞻性的。
3.風險的分散轉移。分散轉移方法是信用卡風險管理經常采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是指發卡行通過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或業務手段將自己所面臨的信用卡風險分散轉移給其他經濟主體承擔的一種策略。風險轉移的對象一般是保證人、持卡人和保險公司等。但是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出這種策略的一個重要特征是風險的分散轉移必須要以有人承擔為條件。正是基于這個原因,分散轉移應該是正當合法的。
風險轉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成本不同,收益也不同。只有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才能正確運用它們。
(1)向擔保人轉移。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發卡機構會要求申領人提供擔保人或單位,并在簽訂協議的基礎上明確彼此的權利義務關系。當持卡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責任,從而把風險轉移給擔保人。但是擔保人承擔責任的時間、數額及擔保的范圍經常發生爭議,特別是在持卡人惡意透支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有些發卡行規定從擔保確定之日起擔保人須承擔透支的全部數額,這是值得商榷的。雖然擔保人與發卡機構簽訂了合同,愿意承擔持卡人的付款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擔保人愿意承擔惡意透支的全部損失,尤其是信用卡掛失止付后被冒用后的損失,因為這個數額是難以確定的。正因為如此,國內有學者提出擔保人承擔的是最高額擔保責任。也有學者認為應該根據銀行在技術上是否能預防和制止惡意透支來分配責任。((((我們估且不去討論發卡機構的做法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以及在實踐中是否會受法院判決的支持,至少這樣規定會損害擔保人的積極性,甚至發卡機構的社會形象,這對擔保業務的開展無疑是一個負面影響。
因此,銀行發卡行應注意的是應該怎樣來設計擔保人擔保責任的時間、數額及擔保的范圍才是最經濟的,花費的成本較小,收益較大。
(2)向持卡人轉移。如在申請信用卡的過程中,要求申請人用存單、有價證券等以抵押、質押等方式向銀行申領信用卡并要求申請人交納一定的保證金。此外,還有常用的方法是通過透支帳戶的管理以及掛失止付方式把風險盡可能向持卡人轉移。
(3)向保險機構轉移。這是指發卡機構通過向保險公司投保,在發生風險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補償,從而避免或減少實際損失的一種形式。保險作為一種風險管理策略,在金融風險管理中已有很久的歷史,早在上個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過后,美國就開始了存款保險制度。如今在信用卡風險管理中運用也越來越多,是分散風險、補償損失的一種重要手段。發卡機構可以把開展信用卡業務的一些難以預料的意外損失,通過少量的保險費的支出而獲得及時、滿意的補償,從而降低或減少風險,這對發卡行來說是非常經濟的。這里要注意的是風險損失的劃分、保險的期限、保費以及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等
4.風險的補償。所謂信用卡風險補償是指發卡行通過一定的途徑,對業已發生或將要發生的金融風險損失尋求部分或全部的補償,以減少或避免信用卡風險損失的一種管理方式。常用的方法是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也就是在信用卡業務開展過程中,發止機構主動將信用卡風險納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定期從信用卡業務所獲的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風險準備,對準備金進行專戶管理,以彌補風險損失或壞帳,結余部分沖轉利潤。
在實際中,總有一部分損失不能避免,要由發卡行承擔這部分責任。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就能有效處理這種風險損失。而且這種手段花費的成本不大,尤其是它可以與前述預防、分散轉移等措施共同使用。在信用卡透支納入貸款管理后,在其他風險管理手段無效時,可以核銷沖減。((((
四、幾點建議
通過上面對信用卡風險管理經濟分析后,我們可以看出,信用卡風險管理部門應該特別重視風險的預防工作,制訂嚴密的風險管理規章制度;應重視對業務人員及特約商戶的培訓工作,尤其要加強發卡機構內部的管理。在信用卡申領過程中,要求客戶交存備用金、提供擔保。要加強對透支及掛失止付的管理,制定合理的透支和掛失止付操作規章,加強與保險機構的聯系,盡量向保險機構投保。同時要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建立風險準備金帳戶。實在沒把握的,要果斷采用風險的回避策略。總之,有效地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是信用卡風險管理的宗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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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制度落實不到位
在目前的信貸工作中,有些信用社貸款實地調查、雙人到場等基本制度要求未完全落到實處;審貸小組運行不規范,未完全履行職責,形同虛設;權限管理未認真貫徹落實,超權限、變相超權限、調查不實、審查不嚴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聯社職能管理部門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對貸款管理責任相互依賴,相互推諉;責任追究力度不夠,致使個別信貸人員僥幸心理和依賴思想嚴重,信貸違規現象屢禁不止。
1.2信貸人員素質不高
貸款是信用社的主營業務,是風險程度最高的業務,理應由最優秀的人才擔任客戶經理。可現實中,農村信用社客戶經理隊伍普遍文化水平低、年齡偏大,綜合業務能力不強,不能正確分析和應對貸款風險,加之個別信貸人員缺乏應有的職業精神和敬業精神,道德風險突出,吃拿卡要、以貸謀私的現象時有發生,無法確保貸款質量。
2.加強信貸管理的措施與建議
強化信貸管理主要是注重信貸基礎管理,潛心研究流程再造,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嚴密操作規程,規范決策行為,實行審貸分離,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貸后管理,健全績效考核機制,提高員工素質,實現組織構架、市場份額、風險防控及信貸文化的同步提升,有效提高信貸精細化管理水平。
2.1完善制度體系,規范操作流程。
在具體操作層面上,要對現有的信貸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內控機制進行全面梳理,查遺補缺,充實完善,建立起一套系統性的、全面、完整、規范、實用性強的信貸業務操作規程,從每一類信貸業務的基本程序、調查內容、審查要點、合同文本使用、到期或展期處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真正做到“一個業務品種,一套業務流程,一套規章制度”,進一步提高信貸業務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度。
2.2完善組織框架,加強風險防控。
對原有信貸管理體系進行再造升級,改進工作流程、管理機制和審查制度,推行貸款審查審批中心、放款中心、貸款檢查輔導中心,逐步構建起由“客戶經理+貸款審查崗+資金支付崗+檢查輔導崗”的“一條龍”信貸運行新模式,發揮審查把關作用,為信貸風險設立“物理隔離的防火墻”。
2.3嚴格責任界定,明確承擔比例。
必須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調查、審查、審批各決策環節有關人員的責任,規范主責任人的行為,明確各級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并簽字承諾。信用社權限內辦理的信貸業務,信貸人員為調查主責任人,主任為審查、審批主責任人。經審貸小組審議通過的信貸業務,審貸小組成員共同為真實性和合規合法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通過建立主責任人制,進一步強化責任人的責任意識,確保責任人嚴格認真履行職責,共同為信貸業務的穩健發展負責,共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負責,共同為防范和化解貸款風險負責,建立有效的信貸風險監管機制。
2.4運用科技手段,加強風險監測。
農信社應充分重視企業基本經營管理能力和財務穩健性及其流動性風險,嚴格審查資金鏈變化情況和第一還款來源的充分性、可靠性,研究企業及其實際控制人多樣化風險和關聯性風險,研究在經濟周期下行壓力下對企業及其關聯方風險承受能力的狀況,密切關注特殊事件風險,逐步建立信貸風險預警體系及企業信用風險等級評價模型。貸款風險預警體系可對企業因財務狀況、經營狀況、重要管理人員變動等所導致的問題貸款的出現發出及時的報警信號,使信貸人員及時發現問題,采取對策,減少或避免損失。企業信用風險等級評價是就企業的管理狀況、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生產經營狀況等諸多項目進行打分,然后加權平均得出總分值,并確定其風險級別,進而確定其貸款方式和貸款定價等。
2.5優化貸款結構,減低信貸風險。
通過細化客戶群體,從源頭限制聯戶聯保貸款、擔保圈貸款及淘汰行業貸款等客戶準入關,加快推進信貸結構優化調整,持續加大對抵質押貸款的投放力度,努力提高抵質押貸款占比,持續降低整體信貸風險權重。尤其在辦理財產抵押手續中,應認真核實抵押物的所有權及變現能力,依法簽定抵押合同,減少企業風險損失對其貸款債權產生的風險。
2.6提升隊伍素質,強化風險意識。
我國農村商業銀行治理由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兩方面組成。內部治理結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等治理主體組成。其中,股東大會由銀行的投資人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受股東大會委托,在授權范圍內對銀行重大事項進行決策;管理層根據董事會決策進行具體實施;監事會負責對董事會和高管層的履職狀況進行監督評價。
1.股權結構對信用風險管理的影響。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的基礎,它決定了農村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內容、重點以及治理模式。按照股權集中度,可以將股權結構分為集中型股權結構和分散性股權結構。高度集中的股權結構對信用風險可能產生正反兩方面影響,一方面,股權集中使大股東有監督和影響管理人員以保護他們投資的動力,以防止他們做出對股東財富不利的行為。這樣,大股東的存在減輕了管理者的道德風險問題,從而使股東與管理者的摩擦減小。另一方面,大股東可能利用資本多數決定原則、信息優勢、人際關系等手段損害銀行或小股東利益,進而引起銀行經營信用風險的增加。
2.董事會結構對信用風險管理的影響。董事會在農村商業銀行的日常工作中所發揮的作用與董事會的管理職能變得日益突出,董事會監督和管理著商業銀行的整體運作,它可以在很多方面對農商行的治理施加影響。目前,有關董事會規模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影響的研究主要有兩種相反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當董事會的規模較小的時候,董事就能對整個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督控制,在這個時候企業的高級管理者會受到較多的監控,會表現出較少的個人自利行為,在決策和管理的過程中更偏向股東的利益,努力降低信用風險提高效益。而另一種相反的觀點則認為規模較大的董事會對公司的信用風險管理有促進作用。因為規模越大,董事會的專業技能越多樣化,在進行貸款決策時,考慮的因素也更加全面,就能做出更謹慎的決定,使銀行的信用風險最小化。
3.管理層薪酬對信用風險管理的影響。管理層薪酬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管理層受雇于股東,股東通常將銀行的經營業績作為考核管理層任期成績的依據,同時管理層薪酬也與銀行績效掛鉤,因此,在利潤最大化的要求下,銀行管層只得通過大力發放貸款來增加銀行利息收入,從而保障自身利益。而由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具有滯后性的特點,管理層的短期行為無疑增加了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管理層薪酬可以有效減少股東和管理層之間的問題,因為管理者薪酬越高,管理者追求冒險追求自身利益的必要性就越小,商業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也就越小。
二、提高農村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水平的幾點建議
公司治理是實現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有效提升風險管理的制度性保證,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商業銀行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可以有效改善信用風險形成的制度環境,最終極大地降低農村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水平。
1.實現股權多元化,引進合格股東,減少政府干預。新改制而成的農村商業銀行法人治理中政府作用的變化至關重要,大多數銀行仍然是政府控股這一事實決定了改善政府治理是提高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先決條件。政府股東干預銀行的人事任免,為了本地的經濟建設要求對政府部門及國有企業貸款等可能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并沒有制定具體的制約措施,對于如何承擔賠償責任更是無從談起。因此,非常有必要進一步明確規范中央和地方政府對農村商業銀行的干預行為。預防政府股東的行政干預和經營者利益侵害的根本辦法是引進合格股東。
2.進一步完善農村商業銀行董事會結構,提高董事會獨立性。適當的董事會規模對于農村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管理有著較強的促進作用,從農商行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較大的董事會規模可以為銀行的風險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監控,有助于風險管理水平的上升。完善現代農村商業銀行的治理機制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強有力的董事會,提高董事會成員的責任意識,使得董事對本行的管理工作給予更多的關注,在進行風險決策的時候更加客觀公正的思考問題,以保證商業銀行的穩健運營為首要落腳點。
關鍵詞:信用證欺詐例外違法例外保兌信用證美國統一商法典
信用證已成為金融和貿易領域重要的結算支付工具。確保信用證具有快捷、可靠、經濟和便利優點的一項重要法律規則便是獨立性原則。該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指:不可撤銷的信用證(無論商業跟單信用證或備用信用證)應與該信用證據以產生或作為該信用證基礎的其它合同、協議和安排相互分離和獨立。這種分離和獨立的實質是將信用證的開立、兌付及糾紛解決與其它買賣合同、開證合同等基礎性或附屬性合同的效力、履行及糾紛隔離開來,使信用證能夠在相對自我封閉的安全環境中運行。獨立性原則還有一項重要功能是將信用證交易有關當事人的職責限定在各自最專長的領域內。例如,從專業分工角度來看,作為貿易雙方的商人對買賣的商品十分內行,他們擅長于貨物的品質、規格、價格、交貨時間地點、包裝、裝運方式等事項。然而,商人們對信用證付款條件和各種付款單據的審查以及如何實現用本國貨幣向外國賣方付款等事項則不夠熟悉,這些單據和金融事務的處理則是銀行的專長。正是由于獨立性原則的存在,使得信用證與買賣合同等基礎交易隔離開來,并保證銀行只負責處理信用證下代表著貨物或服務的單據和付款事項,而將基礎交易中的貨物或服務本身的問題留給商人們負責和處理,從而最大限度地體現了信用證交易中的專業分工原則和效率原則。
雖然信用證的獨立性非常重要,但獨立性原則并非一項無例外的原則。首先,按照美國《統一商法典》有關信用證的第五篇第5—109條和其它國家的判例、司法解釋,如果受益人的行為構成了對信用證開證人或開證申請人的嚴重欺詐(materialfraud),則開證人可自行決定拒付信用證;或者當開證人不同意拒付時,也可由開證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采取禁令或類似措施阻止信用證的兌付。這一規定和作法實際上允許以基礎交易中產生的受益人的嚴重欺詐去阻止信用證本身的履行,從而突破了將基礎交易與信用本身分開和隔離的獨立性原則,排除了獨立性原則在此種條件下的適用,成為獨立性原則適用中的一項例外規定。這種特殊規定和作法被稱為信用證獨立性的欺詐例外(fraudexception)。除了欺詐例外,本文還將分析介紹一種新的例外,即在某些情況下,因基礎交易中的嚴重違法行為而停止或免除開證人履行其信用證項下的付款義務。這種有別于欺詐例外的第二種例外被稱為“違法例外”(illegalityexception)。
一、欺詐例外
1、欺詐例外的基本條件
賣方將沒有價值的廢舊物品充作正常貨物發運給了買方。賣方的職員向買方透露了上述信息并提交了相關證據。買方根據這些證據要求開證行拒付受益人賣方的提示。這是通常導致援用欺詐例外的典型事例。那么,面對買方的上述要求,開證行應如何處理呢?對此,UCC第5—109條(a)款(2)項規定:開證人只要善意行事,即可兌付或拒付提示。也就是說,只要本著善意的原則,開證人可自行決定兌付或拒付,而不是必須拒付。這條規定的原因在于,買方可從開證人的拒付中獲得直接利益,所以買方為了促使開證人拒付而提交的受益人賣方欺詐的證據缺乏完全的客觀公正性,需要由開證人作出善意和獨立的判斷。如果開證人駁回了買方的拒付要求,則買方此時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訟,訴請法院禁止開證人向受益人賣方付款。
雖然允許買方突破信用證獨立性的限制,利用受益人在買賣合同這一基礎交易中的嚴重欺詐去阻止開證人履行在信用證項下的付款義務,但這種突破必須滿足兩項基本條件。第一,開證申請人買方必須證明受益人在基礎合同履行中實施或參與了嚴重欺詐。這一條件表明,凡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從事的欺詐(例如賣方以外的承運人、托運人、報關行等實施的欺詐)或未達到嚴重欺詐的一般欺詐均不符合本條件的要求。第二,開證申請人買方還應說明法院禁付令或類似救濟措施的必要性。不同國家的法院對信用證禁付令或類似救濟措施的實施會規定一些不同的程序性條件,例如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除了滿足這些程序性條件外,法院通常要求開證申請人買方進一步說明禁付令或類似救濟措施的必要性。所謂必要性是指買方應說明,如果不采取禁付令或類似救濟措施,將會給它的利益造成難以挽回或無法彌補的損失。由于買方除了要求法院采取禁付令或類似救濟措施外,買方自己也可以通過直接受益人賣方的方式,追討賣方以欺詐手段從信用證項下取得的付款。所以,要滿足禁付令的必要性這一條件并非輕而易舉。
2、保兌信用證中的欺詐
除了上述一般信用證交易中出現欺詐問題外,保兌信用證業務中遇到的欺詐問題會更加復雜。本文將就其中常見的兩類欺詐問題作一分析探討。
第一類問題是,當受益人賣方構成嚴重欺詐時,作為開證申請人的買方能否要求保兌行停止向受益人履行其保兌付款責任。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UCC第5—107條的正式評論第1項指出:“凡本篇出現‘開證人’與‘信用證’的任何地方,都應把‘保兌人’和‘保兌書’也放到其中去理解。”這就意味著專門規定欺詐例外的UCC第5—109條中的“開證人”一詞均可由“保兌人”一詞替代,使得開證申請人按該條要求“開證人”止付信用證的權利同樣適用于“保兌人”。因此,開證申請人可以要求保兌行拒付受益人的提示。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根據UCC第5—107條(a)款和相關判例法,開證申請人不能要求保兌行拒付受益人的提示。理由如下:首先,從UCC第5—107條(a)款規定來看,保兌人僅對開證人享有權利義務,如同開證人就是申請人,而保兌人只是應開證人要求并由其承擔責任開立信用證。這一規則實際上只在開證人和保兌人之間創設了一種等同于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之間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沒有在開證申請人和保兌人之間創設任何法律關系。其次,由于開證申請人與保兌人之間缺乏直接法律關系,判例實踐通常不接受開證申請人對保兌人的,包括開證申請人要求保兌人止付信用證的訴訟。另外,這種觀點還認為,如果允許開證申請人直接阻止保兌行向受益人付款,將勢必導致銀行不愿參加保兌這一不利后果。總之,目前解決上述第一類問題尚無明確統一的定論。
第二類有關保兌信用證業務的問題是,受益人賣方提示的單據表現記載與信用證嚴格相符,且保兌行對單據或貨物實際狀況不知情,當保兌行在此條件下向受益人履行了保兌付款義務并向開證行要求償付時,開證申請人買方能否以受益人賣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交貨義務中嚴重欺詐為由阻止開證行向保兌行進行償付。UCC第5—109條(a)款(1)項對這一問題作了否定回答。該條規定,如果提出兌付要求的是已善意履行了保兌責任的保兌人,那么即使單據屬于偽造或帶有嚴重欺詐,開證人仍應兌付提示。因此,即使受益人賣方在履行交貨中存在嚴重欺詐,但只要保兌行善意向受益人履行了保兌付款義務,則開證行仍應向保兌行進行償付。進一步來講,如果開證行在此情況下兌付了保兌行的提示后,能否轉向要求開證申請人買方進行償付呢?對此,UCC第5—108條(i)款規定,開證人只要在符合第五篇的條件下兌付了提示,就有權要求開證申請人作出及時有效的償付。由于上述開證行對保兌行提示的兌付正是依照并符合第五篇第5—109條(a)款(1)項作出的,所以開證行仍有權要求開證申請人買方作出償付。在此情況下,如果開證申請人買方要想追回自己的損失,則只能以交貨不符或欺詐為由另行對賣方提起買賣違約或侵權訴訟。
從以上分析來看,當受益人在嚴重欺詐條件下向開證行提示時,可供選擇的立法政策有兩項:第一,允許實施了嚴重欺詐的受益人賣方拿到貨款;第二,阻止開證行兌付信用證,使嚴重欺詐的受益人得不到貨款。此時的合理選擇顯然是第二項,這也正是欺詐例外的價值所在。而當保兌行善意兌付了受益人嚴重欺詐的提示并向開證行要求償付時,可供選擇的立法政策也有兩項:第一,允許善意的保兌行拿到償付款;第二,阻止開證行兌付信用證,使善意的保兌行得不到償付。此時的合理選擇只能是第一項,它反映了解決上述第二類問題方法的正確性。
二、違法例外
首先,此處的違法例外只限于因基礎合同的違法性而導致信用證本身的支付功能受到限制。它是指允許以基礎合同交易中出現的嚴重違法去阻止或限制本應獨立于基礎合同的信用證本身的履行,使信用證獨立性原則的適用在此特殊條件下產生例外情況。因此,違法例外與信用證本身的違法問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例如,有些國家的法律對開證人的資格、開證金額有嚴格限制;還有的國家因貿易制裁或外交危機而頒布法令,禁止本國銀行向特定外國的受益人開立信用證。如果信用證違反這些限制或法令,則會導致該信用證本身的違法,并因這種違法而使信用證無法正常履行。因此,就其本身違法的信用證而言,是無法適用獨立性原則保護它的效力或維持其正常履行。
在探討違法例外時還應看到,從廣義來講,基礎交易當事人的違法性質和程度是多種多樣的,包括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也包括民事違法、行政違法和刑事違法等。例如,買賣雙方簽訂了一份普通藥品的買賣合同,并以此申請開證行開立了付款信用證。然而買賣雙方實際交易的貨物則是數千公斤違禁的可卡因。當賣方向開證行提示時,其單據的表面記載仍為普通藥品并與信用證條款嚴格相符。開證行付款前得知了本案單據項下的貨物不是普通藥品而是可卡因這一實情。進口大量的可卡因已涉嫌嚴重的刑事犯罪,如果開證行在已知的情況下仍然付款,就可能構成共同犯罪的從犯。本案在此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即能否以基礎交易中的嚴重違法為由突破獨立性原則的限制,允許開證行停止履行信用證本身的付款義務。這一問題的意義在于,獨立性原則除了已有的欺詐例外,應否再確立本案條件下的違法例外。對此,目前的立法尚無直接的明確規定。但有關信用證最系統的成文立法“UCC第五篇”第5—103條(b)款規定:本篇中任何規則之規定,其本身并不要求,也不否認同一規則或相反之規則適用于本篇未加規定的任何情況或任何人。有專家認為,這條規定意味著,UCC第5—109條允許以基礎交易中的欺詐排除和限制獨立性原則的欺詐例外規則,并不排斥和否認以基礎交易中的刑事違法為由去突破獨立性原則,從而創設UCC未加規定的違法例外規則。因為現有的欺詐例外立法實際上已允許以避免開證申請人買方的私人利益受到嚴重欺詐為由去打破獨立性原則的約束,那么以防止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受到嚴重侵害為目的去打破獨立性原則約束的違法例外規則更應得到支持。除學者觀點外,英國和德國的一些案例也已承認和使用了違法例外這一新的規則。
綜上所述,獨立性是信用證得以正常運作和被廣泛采用的法律基石。獨立性原則的重要功能是將與信用證交易有關的商人和銀行的工作分工限定在各自最擅長的專業領域,以確保信用證付款的可靠和高效。而欺詐例外和違法例外的實質是要求銀行去處理和評判超出自己金融專業以外的基礎交易中貨物、行為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從而造成信用證的支付成本增加、支付時間拖延和可靠性降低。因此,除了欺詐例外應符合嚴格的條件外,所謂的違法例外目前也僅限于基礎交易雙方涉嫌犯罪的嚴重刑事違法,而不宜擴大或濫用。
注釋:
1.本文引用的美國《統一商法典》第五篇均指經1995年修訂的《統一商法典》“第五篇—
—信用證”。以下將美國《統一商法典》簡稱為“UCC”。
2.GeraldT.Mclaughlin,LetterofCreditandIllegalContract,49OhioSt.L。J.
P1197.
3.“提示”(presentation)一詞是信用證業務中的專門術語。其含義是指為獲取信用證項下之兌付或價值給付而向開證人或指定人交付單據的行為。
[關鍵詞]大批量定制;管理信息化;可重構
一、引言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國要加快現代化和推進工業化,信息化是必然的選擇,并提出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走新興工業化的道路。這為我國企業應對信息時代的機遇和挑戰指明了方向。在現階段推進企業管理信息化建設,有利于企業的管理模式創新,是企業深化改革、建立新型企業運行機制的需要,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參與國際競爭迎接挑戰的需要。
根據國家經貿委對國家重點企業和地方骨干企業的管理信息化狀況調查,全部實現OA或MIS的企業僅占總數的7.5%,尚未實施的企業占32.6%;全部實現ERP等系統的企業只占4.7%,尚未著手的占64.6%;基本實現電子商務的企業只占1.2%,尚未著手的占75.5%。
由以上調查數據可知,我國企業的管理信息化目前還處于較低的層次和水平,存在“信息孤島”現象嚴重、資源不能共享、項目成功率不高等問題,還需要學術界、軟件系統商、企業、社會和政府來共同努力,促進企業管理信息化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的發展。
二、企業管理信息化的應用情況分析
1.需求和軟件的多樣性
由于企業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企業所處的行業和企業的能力不同,所以企業有各自不同的管理信息化的需求。最初是企業需要管理的文檔、圖紙和基本數據越來越多,信息交流越來越頻繁,手工處理難以適應管理的要求。然后,企業又希望提高信息處理的速度和效率,實現各個業務單元和行政辦公的信息管理。隨著企業管理信息化應用的深化,信息資源作為一種管理資源、經濟資源、競爭資源被人們重新認識,企業管理信息化的需求在于更好地利用信息資源,將分散在企業各個業務部門的信息進行整合。在管理和決策的目標驅動下,人們又希望使企業變得“聰明”起來,企業管理信息化的需求又轉向重視信息內容挖掘、全盤協調各種因素。
同時,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企業應用的深入,出現了各種不同的企業管理信息化軟件。早期有管理技術數據的各種CAX軟件,后來又發展到統一的PDM(產品數據管理,ProductDataManagement),現在又發展了PLM(產品生命周期管理,ProductLifecycleManagement),強調對產品全生命周期內數據的管理。還有各種管理信息系統(MIS)和辦公自動化系統(OA),以及現在非常流行的企業資源計劃ERP、客戶關系管理CRM、供應鏈管理SCM、知識管理KM、商務智能BI、電子商務等。但對于企業來說不是功能太少,就是浪費太多,找一款稱心如意的管理軟件非常困難。管理軟件的多樣性本來是為了滿足企業的不同管理需求的,但在應用中反而成了企業管理信息化過程中的一個困擾。
2.定制化需求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個性,其運作方式、管理模式等的不同必然要求個性化的軟件來滿足自己的實際需要,只有定制軟件才能達到這種需求。但是定制軟件的成本高、開發周期長,導致了定制軟件項目的不確定性,容易失敗。軟件廠商一般是根據各自對企業和行業的理解,開發出商業化的標準軟件,才能維持較低的成本,大規模推廣,而這又和企業的個性化需求有沖突。為此,廠商一般提供所謂“二次開發”,但功能有限。所以,需要借鑒生產制造領域的大規模定制的思想,來改進管理信息化的應用和開發,既控制合理的成本和時間,又能夠滿足企業管理的個性化需求,提高應用的成功率。
三、大規模定制的思想
大批量定制生產(MassCustomization,MC)是采用技術和管理手段實現對每個客戶的個性化定制,而成本和時間同大批量生產產品相一致的一種生產模式,根據每個客戶的獨特需求,以大批量生產的效率提供定制產品。
大規模定制的思想強調對產品進行模塊化和標準化分析,在識別客戶的不同要求和需要的基礎上,運用系統思想和相似性原理,對產品進行分解和重組,形成產品族等模式,得到能夠快速配置的產品模型,并且將形成特定產品的時間盡量延后,使產品的定制化工作簡化,然后在標準化技術、模塊化技術、成組技術、現代設計技術、并行工程和重組制造等技術和思想的支持下,根據每個客戶的特殊需求最終實現以大批量生產的效率提供定制產品。
四、企業管理軟件的大規模定制
運用大規模定制的思想,對管理軟件進行定制部分和標準組件的區分,利用現代軟件技術,能夠實現一定程度上的管理軟件大規模定制。
1.區分基本通用部分和定制化部分,快速建模
不同的企業,管理的重點和難點會有所差異,因而要求軟件系統能夠與此相適應。全球化的進程與激烈的競爭導致市場的不確定性和多變性,由此需要企業增強組織的可變性以適應快速競爭的環境,這要求軟件系統能夠動態重組。但是變和不變是相對的,在某個時期,總有企業管理所需要的最基本部分,在此基礎上,可以組合出不同的個性化的變化。這樣,通過區分軟件的通用部分和定制部分,將軟件系統建立在可快速變更的企業模型基礎上,依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發展變化,動態地配置和裁減,能夠快速、低成本地得到企業所需要的個性化管理軟件。為了建立可快速變更的企業模型,人們提出了動態企業建模DEM(DynamicEnterpriseModeling)的方法,通過它提供一個企業管理與運行的框架結構,以保證企業的應用系統能夠緊密匹配企業經常改進的業務流程和業務模型,進而減少整個系統的復雜性,增加應用系統柔性,方便信息系統的建模、仿真、分析,進而獲得優化的個性化軟件系統。在企業動態模型的基礎上,組合軟件商開發出的基礎平臺和標準化自由定制模塊,能夠大規模定制出管理軟件,適應不同行業、不同地域、不同規模企業的需要。
2.利用可重構的軟件技術
傳統軟件的系統設計方法,注重軟件的功能分解及功能之間的信息交互,軟件中所有的功能都是預先設計好以針對某種具體業務過程的,這種方法是無法通過對這些功能體的替換來實現重構的。為了實現軟件的大規模定制,需要一種新的可重構的軟件技術。我國的863計劃和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了這方面的多項研究,探討了解決的辦法。把軟件的功能實體和它的交互界面分離,使得界面的設計和功能實體的設計得以分別進行。在軟件的功能設計階段,只關注其軟件功能細節以及完成每個功能細節所需的條件,而不關注它是如何處理界面的。系統的交互界面的設計是通過對功能實體的封裝來實現,是在系統實施的時候才設計和確定的。采用不同的功能實體進行封裝就可以得到不同的軟件,實現不同的軟件應用。
3.需求獲取、快速定制
在進行軟件設計和開發時,對于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信息系統,總有相似的信息處理過程和可以重用的部分,可以通過組合各種可重用的單元,通過對單元進行參數化的設計實現完全不同的功能。在大規模定制的管理軟件開發過程中,整個設計過程將比普通軟件的開發過程更為緩慢,需要進行行業性和地域性分析,分解功能模塊,對模塊單元進行參數化設計。在軟件應用過程中,生成針對某個企業的特定管理軟件是非常迅速的,通過確定用戶的需求,選擇合適的模塊和單元參數,進行組裝和調試,即可得到所需的應用軟件。
五、企業應用服務的個性化與通用化
不但在軟件的開發過程能夠應用大規模定制的思想,在管理軟件的企業應用服務的過程中也可以借鑒大批量定制的思想來改進我們的工作,縮短項目的時間和成本,提高項目的成功率。
1.企業應用的基本需求
對于需要進行管理信息化的企業用戶來說,總有一些是他們所共有的基本要求,包括硬件配置、基礎培訓、流程分析及改造、實施計劃等。在具體的管理信息化的軟件要求方面,也有對基本的軟件構件的共同需求,這些基本服務和基本軟件部分可以完全成為模塊化的組件,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
實施咨詢專家和企業的IT人員根據企業所處行業的普遍管理要求,利用企業建模工具快速實時地搭建企業的應用環境,不但縮減了實施的時間,降低了實施風險,實施成本也大為縮減。
2.個性化要求
對于企業個性化的管理信息化業務要求,實施咨詢專家和企業的IT人員可以使用業務配置工具以及企業建模工具對企業的業務流程進行分析和重組,融合企業的獨特管理模式和個性化要求,得到可裁減的系統,不但能夠符合企業當前的需求,而且在企業的發展應用過程中,還能夠對軟件系統進行適當的改變和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環境。
在后續服務方面,企業的個性化需求比較多,需要能夠提供包括軟件及IT外包托管、個性化的管理咨詢、持續改進等方面的服務。這類服務可以按照大規模定制中的產品族設計的概念,將服務設計和分解成系列化的產品,用戶可以有多種的選擇組合,提高服務的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