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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秀范文 派出所消防工作

派出所消防工作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3-02 15:01:1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派出所消防工作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第1篇

關鍵詞:加強 派出所 消防監督

1、定西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現狀分析

定西市位于甘肅中部,下轄119個鄉鎮,2個街道辦事處,46個社區,1725個行政村,全市約有人口290萬人,面積20330平方公里。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定西市城鄉發展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尤其是鄉鎮民營企業的迅猛發展,雖然大大改善了城鄉經濟結構,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但同時也給城鄉的消防安全帶來了許多新的情況和問題。全市119個鄉鎮中成立了107個派出所,雖然按照目前實行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體系,公安派出所擔負起了消防監督職責,但由于派出所承擔著各項公安業務工作,消防工作只是其中一項,很難擺上重要位置,加上責、權、利等諸多因素的干擾,現實條件下,派出所消防工作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

(1)思想認識存在誤區。一方面在基層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較為普遍,一些基層所正式干警僅有2至3人,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捉襟見肘的經費和警力,使一些派出所對落實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產生消極的情緒,而消防現役體制更使他們陷入“為他人做嫁衣,為消防部門干事”的認識誤區,使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達不到應有的力度。另一方面受舊的觀念和體制的影響,消防監督工作不屬于基層派出所職責范圍的模糊認識還存在,而社會上也有人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派出所無需要管消防工作。因此,盡管消防監督職能歸屬到了派出所,但在基層中敷衍的現象比較嚴重,消防工作局面始終不能打開。

(2)民警消防業務素質還有待提高。消防業務涵蓋建筑設計、給排水、化工等專業,是一項技術性、專業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在消防部門內部,要干好這項工作也須經過專業學習、長期實踐才能勝任。而僅僅經過短期培訓的派出所消防民警,由于工作緊張繁忙,加之任職不固定,很少有民警認真系統地鉆研消防業務知識,開展檢查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對于隱患的發現也只是停留在“抬頭看電線、低頭看煙頭”,“安全出口上鎖”等較低層面上。

(3)人員編制少、流動性大。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財、物的流動,社會面各種關系的復雜化和流動人口的劇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屢有發生,而各地公安派出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人員編制少、警力不足的情況。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為了應付日趨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擱在一邊。其次,民警的頻繁流動,使一些原先接受過消防知識培訓的消防監督員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崗位,造成一些派出所無消防監督的行家能手。

(4)缺乏完善的內部獎懲機制。目前,制約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職能充分發揮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缺乏完善的內部獎懲機制。一些地方制定了相關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一直沒有真正落實到實處,考核機制在當地公安機關得不到重視,目標考核仍只重視案件、戶籍等工作。獎懲機制的不完善,嚴重影響著一些派出所消防工作積極性的發揮,工作主動性不強,消防監督工作處于被動應付地位。

2、加強和改進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的對策

(1)加強業務建設,切實提高基層干警消防業務水平。首先,公安局在崗位設置和人員配備時,要考慮到消防監督崗位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其次由消防機構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開設消防培訓班,對在崗人員進行基本的培訓,著力提高其實際工作能力。同時,還可以從實際出發,在派出所轄區單位的檢查、工程驗收等工作中,手把手帶領消防監督民警實際操作,邊講邊指導,進行不定期消防業務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

(2)轉變觀念,不斷提高加強全市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重要性的認識。《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應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在當前,為盡快適應新形勢下對消防工作的要求,全體派出所民警必須樹立全局觀念,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全民的消防意識還較薄弱,自防自救能力還有待提高,在消防部門自身任務十分繁重,難于逐一應付的情況下,要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的優勢與作用,把管轄區域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派出所的工作日程,與轄區的治安、刑事防范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

(3)抓好三個方面的結合。首先要抓好重點管理與全面兼顧的結合。公安派出所實施消防監督管理必須與其他工作相結合,按照“突出重點、兼顧全面”的原則,明確監督管理范圍,重點開展特殊時期、特殊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把消防監督管理納入責任區民警工作范圍,確定好專兼職消防民警,保證消防監督管理面覆蓋轄區,不留死角;其次要抓好專門機關與派出所職能的結合。消防機構與派出所職能緊密結合,明確授權,理順關系,加強銜接,建立有效的消防管理目標機制,避免在消防監督管理上出現“監管盲區。第三要抓好業務培訓實際運用的結合。推行建立大隊防火人員派出所聯系點制度,每個消防監督員固定聯系幾個派出所,具體負責指導,不斷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監督工作水平。

第2篇

關鍵詞:派出所 消防 監督 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D6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7)04(a)-0140-03

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賦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能,但從目前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公安派出所因為日常工作繁雜,很多消防工作還是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因此,認真分析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職能,是當前公安消防部門急需解決的一項重要任務。

1 當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業務知識缺乏,專業水平低

消防工作涉及內容非常廣泛,防火工作專業性很強,要求從事防火工作的人員具有很高的業務知識水平和相關的經驗。但在基層派出所,絕大多數民警是初次接觸消防工作,沒有接受過正規系統的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對消防監督業務不熟不精,實際工作經驗匱乏,一時還不能適應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導致在實際工作中常遇到諸如不知怎樣檢查、應檢查哪些重點、如何確認火災隱患、如何引用規范及規定督促隱患整改等大量技術性問題。

1.2 法律文書填寫不規范,檔案不健全

隨著《消防監督檢查規范》的實施,對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在實際執行中,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檔案管理混亂的情況大量存在。一些派出所在消防監督執法中只停留在走一走、看一看,在檢查時沒有按照規定及時填寫《消防監督檢查記錄》,發現問題沒有及時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有些派出所雖然下發了法律文書,但法律文書填寫的不規范,也沒有按照檔案制作管理規定的要求裝訂成冊。

1.3 派出所消防工作考核機制不完善

制約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職能充分發揮的一個比較重要因素就是缺乏比較完善的內部獎懲考核機制。雖然大多數公安機關已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情況納入公安機關績效考核內容,但所占比重仍不能和治安、刑偵等業務工作相比,直接導致派出所對消防工作的重視不夠;其次,獎懲力度微乎其微,派出所民警精力有限,他們認為只用保全比較重大的工作不失分,消防工作就可有可無。

1.4 公安消防部門與派出所管理脫節

公安消防部門與派出所平時相互聯系不夠,工作中缺乏應有的溝通,沒有按要求定期組織消防業務培訓,導致派出所民警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同時,消防部門與基層派出所對待消防工作的認識也存在偏差,工作中未形成有效合力,存在相互抵觸、相互推委、互相戒備、互不配合的狀況,不利于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

2 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2.1 各級公安機關重視程度不夠,思想認識存在誤區

大部分地區的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尚未十分有效的開展,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一些公安機關的領導和民警對消防監督工作認識不到位,對消防工作不夠重視,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消防工作的正常開展。主要體現在工作部署多,針對性措施少。很多地方公安機關對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僅僅停留在會議上、口頭上,甚至有的思想認識還停留在“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情”的層面上,沒有調動起基層派出所管理消防安全的積極性,使派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處于極其被動的局面,導致消防安全責任難以落實。雖然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賦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能,但是僅限于消防監督檢查權,并沒有具體的消防行政處罰權,因此很多民警在開展監督檢查過程中缺乏認同感,對該項工作存在抵觸情緒。同時,火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且大部分農村地區消防工作基礎差,火災防御能力弱,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要追究責任,得不償失,公安派出所把這項工作攬過來之后,工作量大了,壓力也大了,給派出所民警造成了一定的心理負擔。

2.2 派出所警力不足,經費不足,無暇顧及消防工作

一是基層公安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較為普遍。尤其是鄉鎮派出所民警人數不多、且人員不穩定,實際在所工作的人員往往只有3至5人,加上日常工作繁重,消防工作基本上是由民警兼職完成,沒有專職消防民警編制。還有些派出所負責消防業務工作的民警更換頻繁,導致部分派出所消防工作很長時間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二是由于派出所自身經費緊缺,在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消防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一些地方財政撥給派出所的經費,經市、縣公安局層層截流,真正到達派出所的寥寥無幾,而往往越是經濟困難的地區,派出所人員編制少、警力不足、消防基礎薄弱的矛盾愈加突出。在經費無法保障、警力緊缺的情況下,派出所民警為了應付日常繁重的治安任眨而把消防工作擱置一邊,嚴重影響了消防監督工作的正常開展。

2.3 缺乏有效的消防培訓,民警業務知識欠缺

目前,各基層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執法水平參差不齊,消防監督業務培訓開展得不夠深入,部分民警大多數民警只是簡單地了解如何檢查滅火器、查看消火栓數量,對消防監督管理知識特別是消防法律法規掌握甚少。而消防監督工作只是派出所民警的眾多工作之一,尤其面對各類繁雜的消防技術規范等專業知識,既無心也無力鉆研,缺乏對消防監督業務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直接導致派出所消防工作流于形式,降低了消防工作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3 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幾點建議

3.1 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增強派出所開展消防工作的責任感

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和民警必須明確認識到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是《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賦予公安機關的權力,也是法律法規賦予公安機關的一種責任。各級公安機關領導應高度重視消防監督工作,教育和引導廣大派出所民警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是基層公安業務的一項重要內容,使每個民警懂得“失職必追責”的道理。通過把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納入公安日常工作范圍,與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同總結,并在組織、制度、經費上給予充分保障,以此不斷調動廣大基層派出所民警做好消防工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提高認識,切實自覺投身到消防監督工作中去。

3.2 增加經費,充實警力,全面配齊配強專兼職消防監督民警

為解決基層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根源上是要解決消防經費落實問題,建議基層派出所通過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和基層政府經費補貼、或是企業贊助等多種方式,明確和落實派出所消防專項經費,從源頭上解決派出所消防工作經費無保障的問題,適當增加專兼職消防民警編制,確保每個轄區、每個社區、每個角落的消防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問。同時,在派出所消防民警的待遇上給予支持,幫助解決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難,為其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其工作積極性。

3.3 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民警消防監督業務水平和能力

建立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機制,完善消防監督工作例會、內部審批、學習培訓、監督檢查、宣傳教育、考核獎懲等工作制度,健全消防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專項整治等各類消防工作檔案,推動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一是完善消防民警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民警會議,通報火災情況,布置工作任務,開展業務輔導,進行工作交流。二是完善消防業務培訓制度。每年至少對派出所所長和專(兼)職消防民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要求各派出所全體民警每半年集中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三是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各基層派出所消防工作進行定期考評和隨機抽查,全面收集基層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情況。對在年度執法質量考評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與年終各項先進評比工作和晉級晉職掛鉤。凡由于執法不嚴,措施不到位發生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通過強化監督,嚴格考核,獎優罰劣,不斷強化工作責任,著力推動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健康發展。

3.4 幫扶指導,加強與派出所的溝通聯絡和配合

消防部門應把對派出所的消防業務培訓納入工作日程,做到長計劃短安排。充分結合派出所民警晉升、集訓等時機,派員對民警進行系統授課輔導、組織現場觀摩、進行專業培訓。堅持以實際運用作為指導原則,針對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特點有效進行指導,突出消防基礎理論知識及消防法律法規等內容,重點掌握集貿市場、居民住宅、娛樂場所和農村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檢查業務技能,全面了解火場勘察等方面的知識,提高消防監督檢查整體水平。培訓方法除采取分批集中培訓外,還可實行“請進來,帶出去”的方式,例如消防監督員在進行社會單位檢查時,可以請派出所同志一起參加,在實踐中面對面、手把手地進行指導。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工作互通配合,在聯合執法中強化現場教學,實際上也是一種實地培訓和指導,這對于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水平,比集中培訓效果更為明顯。同時,消防部門在與派出所工作中如出現爭議,一定要發揚風格、坦誠相待、做好解釋,加強與派出所的感情聯絡,進一步改善關系,創造一個和諧互助的工作環境,才能共同把消防工作做好、做細。

3.5 加強執法規范化,完善消防執法檔案

工作檔案既是工作內容的重要部分,對消防監督這樣一項責任重大的工作而言,也是責任者工作情況的實際反應,它反映了民警消防監督工作的量、也反映了民警消防監督工作的質。實際工作中,要制定并完善消防工作的各類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類消防檔案和臺帳資料,做到分類要統一、樣式要統一、內容要統一、文書要統一,對轄區重點監管“十小場所”要全部建立防火檔案,實行“一家一檔”,并按照公安機關業務檔案的要求,落實專人,實行規范化管理;同時,要進一步加強消防基礎建設,設立消防辦公室,懸掛派出所消防職責、火災顯示圖、轄區消防概況圖、社會消防組織網絡圖,增配、維護消防器材裝備,使派出所消防工作真正達到“目標明確、責任落實”。

3.6 樹立典型,推廣經驗

依托各轄區實際,全面推進派出所消防工作開展的同時,結合實際深度思考,創造、發揮基層派出所消防工作的亮點和特色,樹立典型標桿。定期組織派出所消防工作學習推廣交流會,帶領派出所民警深入到典型地區進行現場觀摩,手把手地教方法,零距離地骶驗,在基層派出所中起到“傳、幫、帶”的作用。通過樹立典型,以點帶面推動基層派出所消防工作穩步、持續開展,切切實實提高基層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能力及執法水平。

公安派出所參與實施消防監督,對于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擴大消防監督網絡、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切實發揮出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監督中的作用,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共同努力,真正做到健全工作機制、做好各項保障、經常性開展指導培訓,才能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職能作用,從而有效地避免失控漏管現象,減少火災隱患,為當地政治、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參考文獻

[1] 王淼,李紅蕾.加強改進農村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2005(11):49-51.

第3篇

關鍵字:公安派出所 消防監督 新舉措示范點

新《消防法》實施一年來,我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消除了大量的火災隱患,為構建全市良好安全形勢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受各種客觀因素影響,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在廣度、深度和力度上與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仍不相適應,消防安全仍存在失控漏管現象。針對公安派出所在消防工作上普遍存在的問題,結合花山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示范點工作,淺談幾點認識,與大家共同商榷。

一、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普遍存在的問題

1、派出所消防基礎建設薄弱。目前,只有極少數派出所按照《安徽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要求設置了專門的消防辦公室和消防宣傳室;派出所日常工作繁重,基本上所有的專職消防民警都是兼職負責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經費沒有保障,未能配置消防器材和宣傳標牌。

2、派出所消防工作基礎臺賬不健全。主要有對轄區單位數據統計不全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t未按規定分類建立檔案,未及時完善基礎臺賬。消防監督記錄和法律文書填寫不規范等現象。

3、消防監督工作未正常開展。多數民警對消防工作認識存在誤區,僅僅加大了消防監督檢查和處罰,忽視了消防宣傳的重要性;未制定檢查計劃,檢查缺乏針對性,使部分單位火災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缺乏正常化和連續性,往往想起來狠抓―下,忙起來無暇顧及。

4、消防監督檢查制度不落實。從2010年上半年,在網上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系統抽查情況來看:檢查單位多,發現隱患少,部分派出所檢查流于形式,只是起到提醒的作用;下發限期整改,到期未復查;發現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后,行政處罰未跟進,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整改。

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派出所領導對消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社區民警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派出所日常工作繁重,而且派出所警力有限,一些基層派出所領導沒有把消防和治安、刑偵一樣來看待,主要精力沒放在這項工作上,總認為消防工作有專門消防機構負責,派出所只是協助作用。社區民警普遍認為派出所消防工作是專職消防民警的責任,和自己無關,工作中存在畏難思想。

2、消防監督警力不足,具體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實。警力不足是公安派出所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難題,多數公安派出所只有1名專職消防民警,由于派出所任務繁重,民警常―人承擔多職,往往專職消防民警還承擔治安管理、特行管理等工作,在嚴打或敏感時期,為保證中心工作的開展,就無暇顧及消防工作,難以保證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3、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業務不熟悉。消防監督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經過專業學習和長期實踐才能勝任,而目前派出所民警未接受過系統的學習,僅僅參加一些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短期培訓班,普遍缺乏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知識,存在著不能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正確整改火災隱患的問題。同時,民警崗位的調動,使得接受過消防培訓、有經驗的專職消防民警離開本職崗位,而新調動的民警又要從頭學起,造成了消防工作的脫節,影響了正常消防監督工作的開展。

4、公安消防機構業務指導不深入、培訓不到位。公安消防大隊對派出所業務指導往往是站在消防機構的角度上來要求,達不到切實可行,派出所為了完成任務,往往只是重表面、重形式的應付了事。對派出所的指導培訓不能做到經常性和持續性,以至于多數民警經過多次培訓后,對消防知識和法律法規仍不熟悉。

5、考核機制落實難。我市雖然已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列入績效考核中,但考評機制不健全,且多數派出所重打擊、輕防范,很難按標準執行,從而出現了派出所消防工作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的錯誤認識,導致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被動應付檢查。

三、創新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新舉措,切實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2010年是全國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第一年,就如何以公安派出所為依托,以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為目標,改進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實現消防工作社會化,是一項重要而又緊迫的工作。為此,市局確定花山派出所為示范點創新消防工作新舉措,著力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四個水平”。

1、轉變觀念,統―思想。要抓好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首先要轉變派出所自身的觀念、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到履行消防監督職能是法律賦予公安派出所的重要職責之一,消防監督和治安管理、流動人口排查等工作一樣都屬于社區民警的責任范圍。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將消防工作的各項責任落實到人,進一步確定派出所所長為第一責任人,明確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領導,劃分專職消防民警和社區民警責任,制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量化標準。目前,專職消防民警負責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的組織、協調、指導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系統的錄入等工作,社區民警發揮對轄區單位、場所情況熟悉這一優勢,配合專職消防民警共同檢查,在治安檢查及其他工作的同時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可以及時發現并整改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

3、加強培訓,聯合檢查。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督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是深入推進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保障。結合實際,市消防支隊統―對全市派出所分管消防領導和專職消防民警開展系統全面的消防知識培訓,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各派出所社區民警進行集中培訓,并推行大隊防火監督干部定點聯系派出所制度。消防大隊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經常邀請派出所民警參加,邊檢查,邊講解,使派出所民警不斷在實踐中得到鍛煉和提高。

4、健全例會制度,完善考核機制。落實分局每季度、派出所每月定期召開消防工作例會制度,研究部署消防監督工作;花山分局成立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導小組,定期對各派出所進行檢查指導,督促派出所做好日常消防監督和消防宣傳工作。市局下發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考評辦法,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評優評先及社區民警等級評定范圍;市局每月對派出所網上消防監督執法情況進行檢查,對未按時完成消防監督工作量化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通報批評。因派出所履行職責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或者造成嚴重影響火災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分管領導和專職消防民警,社區民警責任。

第4篇

關鍵詞:消防監督管理 ;制度;不足;對策

由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消防監督管理對象的不斷增加,情況日趨繁雜,管理難度也隨之不斷加大,消防工作如何進一步加大工作措施,強化消防監督管理,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的損失,保障經濟建設的正常運行,是當前消防安全工作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1 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不足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完善,特別是新《消防法》的修訂頒布,我國的消防監督管理的許多觀念、制度、和手段也相應的有了很大的轉變,即由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和國家專職部門大包大攬、社會單位被動接受的管理模式向“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的管理模式轉變。然后在實際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如下。

1.1 地方政府作用發揮不足

《消防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消防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但在落實過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優先經濟目標的思想,對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引導、保障、維護良好消防社會環境方面的職能作用發揮不足,甚至有些地方在上項目、搞建設和招商引資時,往往特事特辦,忽視消防安全,片面追求“引進來”、“上得去”。

1.2 社會單位自我管理不到位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了單位必須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這是對傳統消防監督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 然而多年實踐證明,許多單位受經濟利益驅動,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重經濟發展、輕消防安全,消防安全責任人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消防自查流于形式,火災隱患整治能拖則拖、能省則省,僥幸心理、麻痹思想嚴重。

1.3 消防監督隊伍素質偏低

一方面,由于編制問題,消防監督干部的人員缺乏,許多地方建審、監督檢查、火災調查、 法制宣傳等崗位均要兼職,致使消防執法人員的數量、隊伍的知識結構與消防監督工作專業性、技術性強的特點不適應;另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隊的現役體制,人員流動性大,消防監督崗位干部往往在從事了一段時期工作,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就因轉業、提升、崗位交流等原因被更換、調整,消防監督管理工作長期在低層次徘徊。

1.4 失控漏管現象仍然存在

然而隨著經濟持續發展,各類場所特別是“六小場所”引發火災的危險性不斷增大,然而由于消防監督警力嚴重不足,許多小場所沒有納入消防監督管理視線。通常一個縣級消防監督機構,只有2至3名監督員,卻要負責全縣的消防工作,長期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消防監督管理的重點只能放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公安派出所可以負責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但是受警力條件、工作重心、業務水平的制約,無法有效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能,特別是一些基層派出所未能將消防工作融入公安工作,思想上存在“消防不是派出所工作的主業”而不想管、不愿管,部分民警缺乏消防業務知識和能力而不敢管、不會管。

2 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對策

2.1 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責任,尤其是要加強對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健全消防工作考評機制,將貫徹落實工作作為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和平安建設活動的考評范圍,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實。要落實消防聯席會議制度,發揮防火安全委員會的協調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聯合執法機制。

2.2 轉化消防監督管理模式

深入推進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改變消防部門大包大攬的局面。對消防設施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管理水平較高的單位,應當鼓勵其對火災隱患進行自主管理;對消防硬件設施欠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單位要重點管理。要創新消防監督管理手段,引入市場化管理手段,推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促進經營者改善自身消防安全條件的積極性;扶持、發展專業的消防中介機構,由單位自主選擇專業中介機構來承擔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技術性較強的工作,解決單位缺乏專門技術人才的不足。

2.3 加強消防監督隊伍的建設

建立職業消防的監督管理制度,擴大消防隊伍,提高隊伍的素質水平。職業消防的監督管理制度能夠盡可能地留下消防監督業務隊伍當中的骨干,有利于優化消防隊伍,提高消防執法工作的穩定性與公正性。在用人制度上,應當做到優勝劣汰,通過選撥和考核競爭上崗,并通過消防業務培訓、選修和深造的方式,提高其消防業務水平。

2.4 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在按照公安部規定授權公安派出所實施消防監督管理時,應當授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證件和印章,并賦予一定范圍內的消防行政處罰權,使其有權獨立執法,從而使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做到責權統一。對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檢查范圍、職責、運行程序等做出具體的、操作性強的規定,使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加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的警力和經費,完善對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考核,加強對公安派出所的業務指導,真正發揮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職能作用。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處工程驗收科)

參考文獻

[1] 何炬.消防監督管理的法律思考[J].廣西社會科學,2001(05).

第5篇

關鍵詞:農村消防;宣傳;問題;對策

據2006年火災統計,2006年全國共發生火災222702起,死亡1517人,受傷1418人,直接財產損失784468411元。僅農村就發生火災73853起,死亡1026人,傷783人,直接財產損失404435106元。火災四項指標都占很大比重,農村發生火災的起數占33%,火災直接損失占51.7%,死亡人數占67.6%,受傷人數占55.2%。可見,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火災頻發的問題還是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的歷史時期內,如何抓好農村的消防工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駕護航呢?本文將針對這一問題予以詳細探討。

一、當前農村消防工作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消防工作認識存在偏差

部分鄉鎮政府和主管部門對農村消防工作不重視。這種認識上的偏差,必然導致全局工作的不平衡,致使有些鄉鎮、單位消防工作責任、措施得不到落實,火災隱患得不到整改。

(二)消防安全意識較為淡薄

農村大多數群眾分散各村居住,集中教育和培訓的機會較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缺乏消防安全知識。農民家中電器增多,用火用電增多,一些大功率電器也進入廣大農民家庭,增多了致災因素。一些村民家中的電氣線路老化,電線亂拉亂接,沒有套管保護,甚至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村民亂倒灶灰、小孩玩火、上墳燒紙、燒荒等現象較為普遍,由此引發的火災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鄉鎮、村鎮規劃達不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

由于歷史原因,鄉鎮、村鎮規劃過程中沒有將消防納入農村整體規劃中,農民建房隨意性大,參差不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遍及鄉鎮農村。由于消防規劃不到位,建筑防火間距嚴重不足、建筑耐火等級低、無地下消防管網、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日益凸現出來,嚴重威脅著廣大群眾的安全,也制約了經濟的穩定發展。

(四)消防宣傳教育力度不夠

各級鄉鎮(村)政府宣傳部門沒有把消防宣傳工作擺上位置,無消防宣傳計劃,無資金保證,有些鄉鎮無固定的宣傳陣地,有的鄉鎮連僅有的廣播也被撤掉,導致農村的消防宣傳成了死角。僅限于消防部門的季節性宣傳和口號標語宣傳難以取得良好效果,偏遠的村居難見其影、難聞其聲。

(五)消防監督管理存在薄弱環節

農村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由當地派出所負責實施,但由于派出所民警消防專業知識薄弱,發現火災隱患能力不強,特別是對一些技術性、專業性較強的問題更難以察覺,消防行政執法不力,管理效果尚不十分明顯。另外,部分基層派出所和民警存在認識上的差距,認為消防工作有消防部門在抓,有的人認為消防執法繁瑣而不愿開展消防執法工作,因而幾年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仍沒有多大進展。

(六)農村自防自救能力相對薄弱

農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薄弱所致。在農村家庭,普遍認為消防安全是企業、單位的事,跟家庭沒多大關系。有的農民不懂消防知識,不會報警,不會撲救初期火災。有的人認為發生火災報警后怕消防來了要“收費”。

二、當前農村消防工作主要對策

(一)立足農村實際,加強消防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履行法定職責;各鄉鎮黨委政府要立足農村實際,把消防工作全面納入了各鄉鎮整體發展規劃中。一是要提高農村消防工作責任主體意識,強化農村消防工作責任制落實。二是要層層建立消防管理網絡。三是將消防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進行統一考評。四是將消防管理工作納入各項社會評比中。

(二)實施消防專業規劃,增強農村消防保障能力

各級政府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政府負責,落實規劃,不欠新帳,快補舊賬,健全設施,加強管理”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城鎮建設規劃中,使鎮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鄉鎮整體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實施,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災的整體功能。

(三)深挖社會消防潛力,加強消防監督,確保農村消防安全

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的消防監督職能,加強對私營企業和個體業戶的消防監督,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執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環境;各鄉鎮政府、企業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機構要加大對轄區的安全監管力度,開展并抓好專項治理活動;充分發揮鄉鎮(村)治安巡邏隊、護村隊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邏工作。

(四)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立消防聯防互動機制

鞏固和發展企、事業和地方專職消防隊伍;以行政區域劃分建立鄉鎮專職消防隊伍;大力加強農村義務消防隊伍建設。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各鄉鎮要普及消防宣傳教育,尤其是對少年兒童、中小學生的消防常識教育,把消防知識、逃生知識納入教學內容。二是基層派出所要經常組織村民進行消防培訓。三是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新聞單位宣傳主渠道的作用,大力宣傳有關的消防常識,提高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

(六)抓好消防基礎工作,強化消防三級監督管理,提高消防監督管理能力

對基層派出所的民警進行專業的培訓,特別是對新上崗的民警;公安消防部門督促、指導基層派出所列管的單位檢查到位;責任區發生火災時轄區派出所民警要到位;這樣便于民警掌握管區內的消防情況,使派出所民警會消防宣傳、會消防監督檢查、會火災事故處理。

參考文獻:

1、2006年全國火災形勢通報.

第6篇

【關鍵詞】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對策

城市人口的持續增長、城市土地資源的日益緊缺,促使城市建筑日趨向高空發展,市區建筑群的格局隨之發生了變化,高層建筑的數量日益增多。然而,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問題是人們普遍關心而又面臨的難題,需要人們認真思考、共同研究,以便尋求應對策略。

一、高層住宅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

高層住宅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組成的建筑群,住宅戶數達數千戶。由于戶數多、人員結構復雜,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

1、高層住宅建筑群火災危險性的特點

(1)火勢蔓延速度快。高層建筑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風道、電纜井、排氣道等豎向管道井,若分隔不好,火災時易形成煙囪效應。

(2)疏散困難。由于層數多、垂直距離大,人員疏散至地面或其他安全場所的時間也稍長,加上人員集中,煙氣因豎井拔氣向上擴散快,增加了疏散難度。

(3)撲救難度大。由于樓層過高,消防人員無法接近著火點,外力撲救效果有限。消防車舉高不夠、消防供水壓力不足等問題也都增大了撲救難度。

(4)用電設備及電氣線路負荷密度高。由于高層建筑供電要求高,一般均要求有兩個以上的高壓供電電源。又由于層數較多、住戶多,其用電量量大、負荷密度高。

(5)水系統管網復雜。由于樓位較多,室外環網較大,設置閥門較多,加上各樓高度不一,供水壓力要求不同,小區內往往設置共用消防水泵和水箱,形成管網并聯、串聯相互銜接,管道連接十分復雜。

(6)消防車道與小區綠化矛盾尖銳。一些高級住宅社區為提升品質,大面積綠化時對火災撲救場地不進行硬化處理,無法支撐消防車施行登高撲救作業。

2、對社區的消防監督檢查不到位

公安部規定,派出所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但由于派出所民警未經專門培訓,不熟悉消防業務,特別是大型高層住宅社區消防設施種類多、自動化要求程度高,在監督工作中對如何檢查、重點部位的確定、如何確認火災隱患和引用法律規范及規定督促整改等技術性問題缺乏常識,影響了監督管理質量。

3、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存在問題

(1)對消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忽視消防工作,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設置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員,使消防工作處于失控漏管狀態。

(2)消防經費投入不足,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由于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經費較高,日常經費投入不足,不能定期檢查維護,損壞丟失現象嚴重,處于癱瘓狀態,甚至被人認為關閉,不能正常使用。

(3)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增大火災危險性。汽車停放成為一大隱患,直接導致公共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火災撲救場地被封堵、阻塞,火災時消防車難以實施撲救工作;一些單位擅自改變住宅使用性質,增加了火災危險性。

(4)管理人員消防業務素質低,處置初期火災事故能力差。檢查發現大多數消防控制室都由保安人員監管,他們消防知識、技能缺乏,管理能力不強。個別物業管理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年齡偏大,學歷、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對建筑消防設施不會正常操作,降低了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二、高層住宅消防安全的管理對策

要做好高層住宅社區消防工作,首先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建立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服務網絡。政府各部門、各街道、社區及相關單位要把小區消防建設工作納入社區管理和服務內容;消防機構及派出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單位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有違章違法行為、存在火災隱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單位應嚴肅處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社區消防組織和消防工作制度及檔案

(1)成立社區消防工作組,由居委會主任任組長,組建由保安隊、聯防隊和志愿者參加的社區義務消防隊。

(2)制定社區消防工作制度,包括消防工作職責、消防工作例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防火檢查和巡查、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約、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器材維護管理、消防工作考評與獎懲等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3)建立社區消防工作檔案,包括社區基本情況、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工作制度、消防會議和活動記錄、消防宣傳教育情況、防火檢查和巡查記錄、火災隱患督促整改記錄、消防器材登記冊及維護保養記錄、火災事故記錄等,做到內容翔實、保存完好。

2、落實消防經費,完善消防設施

社區消防工作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新建高層住宅社區要本著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一步到位的原則,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資金投入;對原有社區消防設施的維修和定期檢測保養,應倡導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出資,駐地單位和居民捐資,鼓勵集體、個人投資辦社區消防事業,嚴格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管好用好所籌資金。

3、提高對住宅社區的消防監督檢查水平

消防監督檢查是一項業務性較強的工作,單純靠派出所是不夠的。目前高層住宅社區消防設施技術含量復雜,涉及消防給水、火災報警、防煙排煙等,而派出所只能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的職責、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能勝任對小區內消防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為此各派出所應該由消防機構配備一名專職消防員,以落實消防機構指導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提高派出所的監督檢查水平。

4、提高物業人員消防管理水平

(1)物業管理單位應依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暢通;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物業管理人員應對初期火災及時處置,熟練應用建筑消防設施設備,報告火警并疏散群眾,有效協助消防部隊撲救火災。

(2)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業主的防滅火能力。一是以業主委員會會議、小區墻報、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加大消防宣傳,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懂得保護消防設備,利用滅火設施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7篇

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處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線,經常與社會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接觸,在開展公安消防管理工作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警力資源優勢。公安消防機構一般只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設立,而派出所與之不同,遍布城鄉,覆蓋面十分廣泛,這對于緩解公安消防機構警力資源不足和提升公安消防管理工作的實效性有著重要的意義;社會資源優勢。派出所貼近基層,與廣大群眾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等有著密切的聯系,豐富的社會資源對于基層公安消防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執法資源優勢。作為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派出所有著豐富的執法經驗和執法基礎,且對轄區的工作需要有著深入的了解,因而能有效減少違法亂紀行為,火災隱患、失控漏管等現象。

就大理灣橋派出所目前情況來看,其安消防管理工作規范性和有效性性程度仍然較低,主要存在的問題包括警力不足,專職民警數量少與日益增加的警力需求形成了鮮明的矛盾;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負擔較重,公安消防管理信息化程度低;轄區管理缺乏重點,對轄區治安、消防情況了解不足,管理缺乏綜合性和系統性等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大理灣橋派出所結合云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文件云公消發〔2013〕115號,就落實公安消防管理新模式問題展開了研究。

派出所落實公安消防管理新模式的對策

大理灣橋派出所為了提升公安消防管理工作成效,推行了公安消防執法規范性建設,在消防管理模式創新方面取得了許多新的突破。為了進一步貫徹好《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落實好公安消防管理新模式,現就如何加強消防監管和創造性地開展消防工提出以下三條措施:

推行“1+1+1”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務模式。隨著人口的逐漸增加和社會公安消防管理需求的增長,派出所工作負擔日益加重,公安派出所除了日常的警務工作和上級公安機關安排部署的各項任務外,還要承擔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大量工作,警力不足的問題非常突出。為了解決警力不足與任務增加之間的矛盾,大理推行消防警務“1+1+1”模式,由一名派出所民警帶一名輔警和一名消防文員配套開展消防工作。這種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效果十分明顯。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專職民警在完成派出所其他工作的同時,還可以騰出部分時間和精力指導輔警和文員開展消防工作。可見“1+1+1”警務模式對全省派出所有著很強的借鑒意義。需要注意的是:文員和輔警的招收需要得到黨委政府的支持,一方面要在經費上取得幫助,另一方面也希望黨委政府在文員、輔警培訓上給予支持,以確保從事派出所公安消防管理工作的隊伍具有十足的干勁和過硬的業務素質。

強化公安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設。由于派出所任務日益繁重,而警力不足的問題又很難在短時間內得到徹底解決,因而創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率就顯得十分重要。信息化時代全面到來的今天,我們看到社會各階層,包括各種企事業單位均十分注重辦公信息化建設,信息化建設為其工作效率和質量的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基礎,且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辦公人員的工作負擔。對此,派出所應進行合理借鑒,通過強化信息化手段的運用來提升公安消防管理效率,減輕民警的工作負擔。以往派出所辦理案件,都是采用紙質化辦公和網上執法兩套程序,案件辦理形成紙質檔案材料之后,還要進行網上錄入,費時費力。這次現場會推廣的消防監督移動執法終端,即pad掌上電腦具備現場執法數據采集、遠程數據傳輸、執法過程制約、現場打印法律文書等功能,實現了信息采集、存儲、傳輸等便捷化的電子化辦公模式。對此,派出所應盡快配備pad掌上電腦執法終端,向公安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設提供保障。

第8篇

派出所治安管理責任【1】

為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強化管理主體責任和經營場所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屬地方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與乙方(旅館業經營單位)協商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 甲方責任

1、 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和權益,依法打擊侵犯旅館業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危害消費者人身和財物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2、 積極協助、支持乙方建立和實施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維護旅館業的治安秩序。

3、 對乙方從業人員開展治安管理業務培訓,增強旅館業的安全防范能力。

4、 組織開展對乙方的治安、消防檢查,對乙方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見。

5、 對乙方不落實治安管理責任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做出處罰。

6、 對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績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實而發生的重大案件給予行業內通報。

7、 做好旅館安全鑒定和開業備案工作,建立旅館治安管理檔案,嚴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監督。

二、 乙方責任

1、 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守法經營,保證旅業和消費者人身、財物的安全。

2、 嚴禁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或為進入場所的人員從事上述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

3、 嚴禁場所內發生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或為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提供條件。

4、 乙方一經發現場所中存在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放任不管,必須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對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要積極配合,不得隱瞞實情,包庇違法犯罪人員。

5、 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要積極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加強對案件的防范控制,尤其是要防范黃賭毒案件的發生。

6、 乙方必須完善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監控點必須覆蓋到大門口、大廳、樓層過道、樓梯、通道和停車場等所有公共部位、區域。(監控錄象資料必須保存十五日以上)

7、 嚴格落實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前臺工作人員全部要培訓,持證上崗;加強入住登記、來訪登記等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加強對旅館業入住外國人的管理,凡境外團隊入住,必須即使向公安機關報告。

8、 配合公安機關安裝并維護好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保證該系統的正常運行。

9、 乙方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的規定,保證場所的硬件設施符合要求。

經營旅館應具備以下安全條件:

(一) 房屋建筑安全,經營場所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二) 旅館位置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的倉庫和加油站的距離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三) 設置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安全保衛人員;

(四) 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柜;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應當按照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制定的標準安裝安全技術防范設施;

(五) 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經公安部檢測合格的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系統軟件由公安機關免費提供;

(六) 客房每張床位的占地面積按照國家旅店業衛生標準執行;

(七)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 乙方要加強消防安全,保證各項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和處置能力,及時消除消防隱患。

三、 附加條款

1、 本責任書甲方由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簽訂,乙方由旅館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如乙方責任人有變更,由繼任人負責。

2、 責任書一式兩份,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和旅館業各執一份,長期保存。

3、 責任書簽名蓋章生效后,雙方應按照約定各自履行相應職責,如有違反將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甲方: **酒店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出所治安管理責任【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為確保***派出所轄區內人員、資產的安全,杜絕火險和消防隱患,貫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派出所轄區內單位主要領導為該單位消防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

二、轄區內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制,帶領全體職工共同參與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及條款。

三、轄區內單位要主動接受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管理,配合顧桂派出所開展消防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轄區內單位對本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定期進行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消防主管部門,保證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損壞。

五、轄區內單位職工有義務參與消防主管部門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消防知識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訓。

六、轄區單位內各種標示牌不得遮擋住消防疏散示意圖、指示標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齊全完好。

七、轄區單位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存有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八、轄區單位要履行國家所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災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 ,將按消防法追究其責任。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訂責任書雙方各一份。

顧桂派出所負責人:

轄區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派出所治安管理責任【3】

為切實保證本所轄區各有關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范,有效控制火險隱患滋生,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損失,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派出所與你單位簽訂201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

2、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3、開展社區消防工作,指導社區各單位、居民住宅區制定《防火公約》,落實社區防火、滅火措施;

4、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實施消防監督檢查;

5、受理群眾舉報,依法查處轄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轄區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

2、積極配合派出所和組織本單位員工、居民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在派出所和消防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防火、滅火和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制定本單位《防火公約》,落實各項防火、滅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4、定期對本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整改;

5、組織本單位員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積極參與初起

火災撲救工作,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轄區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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