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雜志論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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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簡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學位等),并在文末附上詳細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電子信箱。
3、稿件首頁內容包括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學歷、技術職稱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訊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4、摘要內容應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
5、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6、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7、來稿一律使用法定計量單位,表達量值時,在公式、圖表及文字敘述中,一律使用單位的國際符號,不得采用廢除單位,字母分清正斜體。
8、學術準確性:審稿人通常會評估稿件的學術準確性和嚴謹性,包括研究方法的有效性、數據的可靠性等。
9、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10、參考文獻:作者年份制,正文中以(作者,年份)形式置于對應處;詳細內容采用文后注形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以音序排序,具體著錄格式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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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志往期論文摘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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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日程表
學習貫徹吳邦國委員長來閩考察重要指示和省委常委會議精神
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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